墨子略传
墨子名翟姓墨。有人说他是宋人,有人说他是鲁人。今依孙诒让说,定他为鲁国人。
欲知一家学说传授沿革的次序,不可不先考定这一家学说产生和发达的时代。如今讲墨子的学说,当先知墨子生于何时。这个问题,古今人多未能确定。有人说墨子“并孔子时”(《史记·孟荀列传》),有人说他是“六国时人,至周末犹存”(《毕沅《墨子序》),这两说相差二百年,若不详细考定,易于使人误会。毕沅的话已被孙诒让驳倒了(《墨子间诂·非攻·中》),不用再辨。孙诒让又说:
窃以今五十三篇之书推校之,墨子前及与公输般、鲁阳文子相问答,而后及见齐太公和(见《鲁问》篇,田和为诸侯,在周安王十六年),与齐康公兴乐(见《非乐·上》。康公卒于安王二十年),与楚吴起之死(见《亲士》篇,在安王二十一年)。上距孔子之卒(敬王四十一年)几及百年。则墨子之后孔子益信。审核前后,约略计之,墨子当与子思同时,而生年尚在其后(子思生于鲁哀公二年,周敬王二十七年也)。盖生于周定王之初年,而卒于安王之季,盖八九十岁(《墨子年表序》)。
我以为孙诒让所考不如汪中考得精确。汪中说:
墨子实与楚惠王同时(《耕柱》篇、《鲁问》篇、《贵义》篇)……其年于孔子差后,或犹及见孔子矣……《非攻·中》篇言知伯以好战亡,事在《春秋》后二十七年。又言蔡亡,则为楚惠王四十二年。墨子并当时,及见其事。《非攻·下》篇言:“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又言:“唐叔、吕尚邦齐晋,今与楚越四分天下。”《节葬·下》篇言:“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北有齐晋之君。”明在勾践称霸之后(《鲁问》篇越王请裂故吴地方五百里以封墨子,亦一证),秦献公未得志之前,全晋之时,三家未分,齐未为陈氏也。
《檀弓·下》:“季康子之母死,公输般请以机封。”此事不得其年。季康子之卒在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以哀公七年即位。般固逮事惠王。《公输》篇:“楚人与越人舟战于江。公输子自鲁南游楚,作钩强以备越。”亦吴亡后楚与越为邻国事。惠王在位五十七年,本书既载其以老辞墨子,则墨子亦寿考人欤?(《墨子序》)
汪中所考都很可靠。如今且先说孙诒让所考的错处。
第一,孙氏所据的三篇书,《亲士》《鲁问》《非乐·上》,都是靠不住的书。《鲁问》篇乃是后人所辑。其中说的“齐大王”,未必便是田和。即使是田和,也未必可信。例如《庄子》中说庄周见鲁哀公,难道我们便说庄周和孔丘同时么?《非乐》篇乃是后人补做的。其中屡用“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一句,可见其中引的历史事实,未必都是墨子亲见的。《亲士》篇和《修身》篇同是假书,内中说的全是儒家的常谈,哪有一句墨家的话。
第二,墨子决不曾见吴起之死。(《吕氏春秋·上德》篇)说吴起死时,阳城君得罪逃走了,楚国派兵来收他的国。那时“墨者巨子孟胜”替阳城君守城,遂和他的弟子一百八十三人都死在城内。孟胜将死之前,还先派两个弟子把“巨子”的职位传给宋国的田襄子,免得把墨家的学派断绝了。
照这条看来,吴起死时,墨学久已成了一种宗教。那时“墨者巨子”传授的法子,也已经成为定制了。那时的“墨者”,已有了新立的领袖。孟胜的弟子劝他不要死,说:“绝墨者于世,不可。”要是墨子还没有死,谁能说这话呢?可见吴起死时,墨子已死了许多年了。
依以上所举各种证据,我们可定墨子大概生在周敬王二十年与三十年之间(西历纪元前500至前490年),死在周威烈王元年与十年之间(西历纪元前425至前416年)。墨子生时约当孔子五十岁六十岁之间(孔子生西历纪元前551年)。到吴起死时,墨子已死了差不多四十年了。
以上所说墨子的生地和生时,很可注意。他生当鲁国,又当孔门正盛之时。所以他的学说,处处和儒家有关系。《淮南·要略》说:
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
墨子究竟曾否“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我们虽不能决定,但是墨子所受的儒家的影响,一定不少(《吕氏春秋·当染》篇说史角之后在于鲁,墨子学焉。可见墨子在鲁国受过教育)。我想儒家自孔子死后,那一班孔门弟子不能传孔子学说的大端,都去讲究那丧葬小节。请看《礼记·檀弓》篇所记孔门大弟子子游、曾子的种种故事,哪一桩不是争一个极小极琐碎的礼节?(如“曾子吊于负夏”及“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诸条。)再看一部《仪礼》,那种繁琐的礼仪,真可令今人骇怪。墨子生在鲁国,眼见这种种怪现状,怪不得他要反对儒家,自创一种新学派。墨子攻击儒家的坏处,约有四端:
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又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然后起,杖然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损益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墨子·公孟》篇)
这个儒墨的关系,是极重要不可忽略的。因为儒家不信鬼(孔子言“未知生,焉生死”、“未能事神,焉能事鬼”。又说“敬鬼神而远之”。《说苑》十八记子贡问死人有知无知,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耶,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死者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亲不葬也。赐欲知死人有知无知也,死徐自知之,犹未晚也。”此犹是怀疑主义(Agnosticism)。后来的儒家直说无鬼神,故《墨子·公孟》篇的公孟子曰“无鬼神”,此直是“节鬼”论,所以墨子倡“节葬”论。因为儒家重礼乐,所以墨子倡“非乐”论。因为儒家信天命(《论语》子夏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孔子自己也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又说:“道之将行也欤,命也。道之将废也欤,命也。”),所以墨子倡“非命”论。
墨子是一个极热心救世的人,他看见当时各国征战的惨祸,心中不忍,所以倡为“非攻”论。他以为从前那种“弭兵”政策(如向戌的弭兵会),都不是根本之计。根本的“弭兵”,要使人人“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这就是墨子的“兼爱”论。
但是墨子并不是一个空谈弭兵的人,他是一个实行非攻主义的救世家。那时公输般替楚国造了一种云梯,将要攻宋。墨子听见这消息,从鲁国起程,走了十日十夜,赶到郢都去见公输般。公输般被他一说说服了,便送他去见楚王,楚王也被他说服了,就不攻宋了(参看《墨子·公输》篇)。公输般对墨子说:“我不曾见你的时候,我想得宋国。自从我见了你之后,就是有人把宋国送给我,要是有一毫不义,我都不要了。”墨子说:“那样说来,仿佛是我已经把宋国给了你了。你若能努力行义,我还要把天下送给你咧。”(《鲁问》篇)
看他这一件事,可以想见他一生的慷慨好义,有一个朋友劝他道:“如今天下的人都不肯做义气的事,你何苦这样尽力去做呢?我劝你不如罢了。”墨子说:“譬如一个人有十个儿子,九个儿子好吃懒做,只有一个儿子尽力耕田。吃饭的人那么多,耕田的人那么少,那一个耕田的儿子便该格外努力耕田才好。如今天下的人都不肯做义气的事,你正该劝我多做些才好。为什么反来劝我莫做呢?”(《贵义》篇)这是何等精神!何等人格!那反对墨家最利害的孟轲道:“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这话本有责备墨子之意,其实是极恭维他的话。试问中国历史上,可曾有第二个“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人么?
墨子是一个宗教家。他最恨那些儒家一面不信鬼神,一面却讲究祭礼丧礼。他说:“不信鬼神,却要学祭礼,这不是没有客却行客礼么?这不是没有鱼却下网么?”(《公孟》篇)所以墨子虽不重丧葬祭祀,却极信鬼神,还更信天。他的“天”却不是老子的“自然”,也不是孔子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的天。墨子的天,是有意志的。天的“志”就是要人兼爱。凡事都应该以“天志”为标准。
墨子是一个实行的宗教家。他主张节用,又主张废乐,所以他教人要吃苦修行。要使后世的墨者,都要“以裘褐为衣,以崎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这是“墨教”的特色。《庄子·天下》篇批评墨家的行为,说:
墨翟、禽滑厘之意则是,其行则非也。将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而已矣。乱之上也,治之下也。
又却不得不称赞墨子道:
虽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
认得这个墨子,才可讲墨子的哲学。
墨子的哲学方法
儒墨两家根本上不同之处,在于两家哲学的方法不同,在于两家的“逻辑”不同。《墨子·耕柱》篇有一条最形容得出这种不同之处。
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曰:“善为政者若之何?”仲尼对曰:“善为政者,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论语》作“近者悦,远者来”)
子墨子闻之曰:“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叶公子高岂不知善为政者之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哉?问所以为之若之何也。”
这就是儒墨的大区别,孔子所说是一种理想的目的,墨子所要的是一个“所以为之若之何”的进行方法。孔子说的是一个“什么”,墨子说的是一个“怎样”,这是一个大分别。《公孟》篇又说:
子墨子问于儒者,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
儒者说的还是一个“什么”,墨子说的是一个“为什么”。这又是一个大分别。
这两种区别,皆极重要。儒家最爱提出一个极高的理想的标准,作为人生的目的,如论政治,定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或说“近者悦,远者来”;这都是理想的目的,却不是进行的方法。如人生哲学则高悬一个“止于至善”的目的,却不讲怎样能使人止于至善。所说细目,如“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父,止于慈;为人子,止于孝;与国人交,止于信。”全不问为什么为人子的要孝,为什么为人臣的要敬;只说理想中的父子君臣朋友是该如此如此的。所以儒家的议论,总要偏向“动机”一方面。“动机”如俗话的“居心”。
孟子说的“君子之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存心是行为的动机。《大学》说的诚意,也是动机。儒家只注意行为的动机,不注意行为的效果。推到了极端,便成董仲舒说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只说这事应该如此做,不问为什么应该如此做。
墨子的方法,恰与此相反。墨子处处要问一个“为什么”。例如造一所房子,先要问为什么要造房子。知道了“为什么”,方才可知道“怎样做”。知道房子的用处是“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方才可以知道怎样布置构造始能避风雨寒暑,始能分别男女内外。人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如此。如今人讲教育,上官下属都说应该兴教育,于是大家都去开学堂、招学生。大家都以为兴教育就是办学堂,办学堂就是兴教育,从不去问为什么该兴教育。因为不研究教育是为什么的,所以办学和视学的人也无从考究教育的优劣,更无从考究改良教育的方法。我去年回到内地,有人来说,我们村里,该开一个学堂。我问他为什么我们村里该办学堂呢?他说:某村某村都有学堂了,所以我们这里也该开一个。这就是墨子说的“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的理论。
墨子以为无论何种事物、制度、学说、观念,都有一个“为什么”。换言之,事事物物都有一个用处。知道那事物的用处,方才可以知道它的是非善恶。为什么呢?因为事事物物既是为应用的,若不能应用,便失了那事那物的原意了,便应该改良了。例如墨子讲“兼爱”,便说:
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兼爱·下》)
这是说能应“用”的便是“善”的;“善”的便是能应“用”的。譬如我说这笔“好”,为什么“好”呢?因为能中写,所以“好”。又如我说这会场“好”,为什么“好”呢?因为它能最合开会讲演的用,所以“好”。这便是墨子的“应用主义”。
应用主义又可叫作“实利主义”。儒家说:“义也者,宜也。”宜即是“应该”。凡是应该如此做的,便是“义”。墨家说:“义,利也。”(《经·上》篇。参看《非攻·下》首段)便进一层说,说凡事如此做去便可有利的即是“义”的。因为如此做才有利,所以“应该”如此做。义所以为“宜”,正因其为“利”。
墨子的应用主义,所以容易被人误会,都因为人把这“利”字、“用”字解错了。这“利”字并不是“财利”的利,这“用”也不是“财用”的用。墨子的“用”和“利”都只指人生行为而言。如今且让他自己下应用主义的界说:
子墨子曰:“言足以迁行者常之,不足以迁行者勿常。不足以迁行而常之,是荡口也。”(《贵义》篇)
子墨子曰:“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不足以举行而常之,是荡口也。”(《耕柱》篇)
这两条同一意思。《说文》说:“迁,登也。”《诗经》有“迁于乔木”,《易》有“君子以见善则迁”,皆是“升高”、“进步”之意,两“举”字当是“迁”字之讹。“迁”字古写作,易讹作举(后人不解“举”字之义,故把“举行”两字连续,作一个动词解。于是又误改上一“举”字为“复”字)。六个“行”字,都该读去声,是名词,不是动词。六个“常”字,都与“尚”字通用(俞樾解《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章说如此)。“常”是“尊尚”的意思。这两章的意思,是说无论什么理论、什么学说,须要能改良人生的行为,始可推尚。若不能增进人生的行为,便不值得推尚了。
墨子又说:
今瞽者曰:“巨者,白也(俞云,巨当作岂。岂者,皑之假字)。黔者,黑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贵义》篇)
这话说得何等痛快?大凡天下人没有不会说几句仁义道德的话的,正如瞎子虽不曾见过白黑,也会说白黑的界说。须是到了实际上应用的时候,才知道口头的界说是没有用的。高谈仁义道德的人,也是如此。甚至有许多道学先生一味高谈王霸义利之辨,却实在不能认得韭菜和麦的分别。有时分别义利,辨入毫芒,及事到临头,不是随波逐流,便是手足无措。所以墨子说单知道几个好听的名词,或几句虚空的界说,算不得真“知识”。真“知识”在于能把这些观念来应用。
这就是墨子哲学的根本方法。后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与此说多相似之点。阳明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很像上文所说“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之意。但阳明与墨子有绝不同之处。阳明偏向“良知”一方面,故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著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墨子却不然,他的是非的“准则”,不是心内的良知,乃是心外的实用。简单说来,墨子是主张“义外”说的,阳明是主张“义内”说的(义外义内说见《孟子·告子》篇)。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只是要人实行良知所命令。墨子的“知行合一”说,只是要把所知的能否实行,来定所知的真假,把所知的能否应用,来定所知的价值。这是两人的根本区别。
墨子的根本方法,应用之处甚多,说得最畅快的,莫如《非攻·上》篇。我且把这一篇妙文,抄来做我的“墨子哲学方法论”的结论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