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南昌有个花花公子,仗着自己是皇帝的亲戚,在地方上作威作福,经常牵着只脖子上拴着块“御赐”两字牌子的丹顶鹤,满街闲逛。
有一天,白鹤自个儿踱出门来,被一条狗咬死了。这位公子暴跳如雷:“我这白鹤是皇上赏的,脖子上挂着‘御赐’金牌,谁家野狗这样无礼,竟敢欺君犯上。”当即命令家奴把狗的主人捆起来,送交南昌知府治罪,要给他的白鹤抵命。
这位知府对这花花公子的胡作非为很不满。听说他的管家前来转达“旨意”,又气又好笑,对管家说:“你写个诉状来,本府自当审理。”这管家耐着性子递上了诉状。
知府接过诉状看过,从签筒中拔出令签,命令衙役捉拿凶犯到案。管家忙说:“不劳贵差,人已抓到堂下。”知府故作惊讶,说:“这诉状上明明写着肇事凶犯乃是一只狗。本府今日要大堂审狗,抓人来干什么?”管家气急败坏地说:“那狗不通人言,岂能大堂审问?”知府道:“贵管家不必生气,本府自有主张。我想,只要把贵府诉状放在它面前,它看后低头认罪,也就可以定案了。”管家大叫道:“你这昏官,走遍天下可有一条狗是认识字的吗?”
知府神情严肃地说:“既然狗不识字,那金牌上的“御赐”二字它岂能认得?既然它不认识鹤脖子上的“御赐”金牌,这欺君犯上的罪名又从何说起?狗本不通情理,咬死白鹤乃是禽兽之争,凭什么要处治无辜百姓?”几句话把这管家问得哑口无言。
鹤属鹤形目鹤科。除了南极、大洋洲和南美洲外,都有鹤的足迹。它们严守一夫一妻制,终生相守。通常生活在浅水滩、湿地上,尖长的嘴巴便于啄食小鱼或昆虫。鹤是早熟性的鸟,破壳而出便能行走。鹤颈长、脚高、尾巴短、翅膀宽。羽毛多为白、灰和棕色,有些头顶是红色或白色,外形优雅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