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5月11日,哥伦比亚波哥大市一位富翁的管家找到名探查富顿,请他帮助弄清客厅里的一只大鹦鹉是被谁杀死的。
查富顿发现,这只大鹦鹉不是被猫或其他动物咬死的,而是被人一下子扭断了脖子。这只鹦鹉的嘴巴很厉害,见生人靠近就啄,因此,扭断它脖子的一定是跟它十分亲密的人,最可能的就是富翁本人。
查富顿推断,一定是大鹦鹉学会了富翁与他客人的谈话,富翁怕泄露机密,才把它杀死的。
查富顿立刻要求批准监听富翁家的电话。
很快,富翁参与盗卖大量钻石的电话被监听到了,他在电话中还告诉对方说,那只大鹦鹉弄乖学舌,已被他亲手处理掉了。
鹦鹉属于鹦鹉目鹦鹉科,盛产于澳洲、中南美洲。鹦鹉经过训练后,可以做出点头、鞠躬、骑单轮车等动作。是一种很得宠的鸟儿,它的羽毛鲜丽夺目,很聪明,会学人说话。 厚而多肉的舌头、发达的舌根,加上气管下方的三对鸣肌,构成鹦鹉灵活的发声器官,所以它擅长模仿人类及其他鸟类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