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文库——天下为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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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戚继光不徇私情

明朝中叶,日本的一些无业浪人和不法商人相勾结,经常乘海船渡海,到中国沿海地区大肆烧杀抢掠。中国的一些奸商,也与倭寇相勾结,合伙从事走私和劫掠。还有一些破产的滨海贫民,为饥寒所迫,也充当倭寇的胁从。当时明朝统治腐败,海防松弛,倭寇为患,达到了猖獗的程度。

年仅26岁的戚继光,被明政府调到抗倭前线,负责整个山东沿海地区的抗倭斗争。倭寇的不断侵扰,激起他歼敌卫国的义愤,曾写下“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诗句。

为了夺取抗倭斗争的胜利,戚继光感到,首先必须有一支英勇善战、军纪严明的军队。但是他看到官军里非常腐败,就到义乌招募农民、矿工3000人,编练成军队,教以阵法。

这支新组建的军队里,许多将士都散漫惯了,尽管戚继光三令五申要求严守纪律,但他们根本不放在心上,有的甚至故意怠慢,违犯军纪。戚继光秉公执法,坚决按军法从事,狠狠惩办了几个严重违犯军纪的将士。他这雷厉风行的作风一下子使许多人害怕起来。尽管许多人心里还是不服气,但也不敢公开对抗了。然而就在此时,却出现了一桩使戚继光非常为难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戚继光有个舅舅,也在戚继光属下当小官。他觉得自己是戚继光的长辈,别人害怕戚继光威严,他却满不在乎,甚至故意公开违犯军纪。这样一来,上上下下议论起来,都拭目以待,要看看戚继光如何处置违犯军纪的舅舅。这确实使戚继光面临一场严峻考验。如不一视同仁,秉公执法,就不能折服众将士,更关系到能否训练出一支纪律严明,勇敢善战的军队,完成御倭重任的大事。

戚继光坚持大公,从国家和民族的大局出发,毅然按照军法鞭打了自己的舅舅。

晚上,戚继光把深感委屈的舅舅请来,恳切地说:“按辈份说,我应该尊重您,可是在军队里,您和我则是上下级关系,所以又不能不处罚你。军队要保家卫国,要抗倭,不能没军纪。如果我从私情出发,袒护舅舅,那怎么能使别人心服。因此,请您老人家从大局着想,谅解外甥。”他的舅舅听了外甥深明大义的话,惭愧而激动地说:“我违犯军纪,受军法处置是完全应该的。你整顿军纪,执法无私也是完全正确的。今后我一定带头服从命令,遵守军纪。你就放心吧!”戚继光公事公办,严肃处理舅舅违法的事,很快地传遍了全军上下。

经过一段时间整训,一支军纪严明,英勇善战的“戚家军”终于训练出来了。他规定:擂鼓需进,就是前面有水有火,也要奋勇前进,鸣锣需退,就是前面有金有银,也要坚决退回。这支军队,在抗倭斗争中,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对百姓秋毫不犯。令倭寇一听“戚家军”来了,就闻风丧胆,狼狈逃窜。

1561年,戚家军在台州抗倭,九战九捷,迅速荡平浙江的倭寇。接着,戚继光又率军开赴福建、广东,和另一位将领俞大猷共同抗倭。1565年,倭寇基本肃清,安定了边防。戚继光的从严治军,不徇私情的故事载入史册,流传至今,被人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