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①臧僖伯②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③,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人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④。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
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⑤:“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注释】①春:这里指鲁隐公五年的春季。公:鲁隐公。棠:地名,在今山东鱼台县境。②臧僖伯:公子彄(kō),字子臧,“僖”是谥号。③春春蒐(sō),夏苗,秋狝(xiǎn),冬狩:蒐、苗、狝、狩都是田猎,同时也是习武活动,因四季不同而有不同的称呼。④治兵:练兵,大演习。振旅:整理、整顿部队。饮至:当时的一种礼仪。诸侯每次政治、外交、军事行动结束时,告于宗庙,并饮宴庆贺,慰劳从者。军实:军用器物和战斗中的俘获。⑤书:指《春秋》。
【译文】春天,鲁隐公准备到棠观看捕鱼的情况。臧僖伯劝告说:“凡是不能用来讲习祭祀与兵事的物品,不能用来做礼器和兵器的材料,那么君主就不要亲自去办理。君主,是要把百姓纳入‘轨’、‘物’的人。所以他讲习大事来衡量法度,叫做‘轨’;选取材料制成器物以显示它的文采,叫做‘物’。君主做事不合法度,选用不关礼器和兵器的材料,管它叫做乱政。屡次做那些乱政的事,是国家败亡的原因。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田猎,都要在农闲的时候进行,并用来讲习军事。每隔3年,就要出外军事大演习,演习后进入国都就要整顿队伍,回到宗庙祭告祖先,饮酒庆贺,清点军用器物和俘获的东西。在军事训练中要彰明车、服、旌旗的文采,分明贵贱,辨清等级,排列好少长的顺序,演习军队的威仪。鸟兽的肉不能装在祭器里,鸟兽的皮革、牙齿、骨角、毛羽不能用来制造兵器,所以君主不要猎取,这是古代的法规。至于山林川泽的产物,一般器用的材料,是仆役的事情,是有关官吏管守的事,不是君主所应涉及的。”隐公说:“我准备巡行视察边境。”于是他就去了棠地。到了那里就让人陈设捕鱼的器具而加以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跟随着去。《春秋》上说:“鲁隐公在棠邑陈设渔具。”这是说他不合礼法,并且说他跑到远离国都的地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