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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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克服思想障碍,加快国企改革

本文是作者提交给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的书面发言。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决定》的精神,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开放的新局面。

学习贯彻《决定》,要做的事情很多,最主要的是要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要求,进一步克服阻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几种思想障碍。

一、认为国家所有制是公有制的最高、最优越的形式

这是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观点,导致人们追求公有形式越大越公越纯越好。传统体制就是在这种认识下建立起来的,这种认识现在还起作用。事实上,在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只是一种形式,国有经济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优点是可以集中力量办一些大事,缺点是由政府管理,政企难分,责任机制、决策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健全都较困难。在竞争性领域,一般来说,国有经济不如非国有经济有竞争力。

二、认为国有经济越多越好

有的人总把国有经济和公有经济完全等同起来,又把公有经济和社会主义完全等同起来,总认为国有经济越多越好,认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了,社会主义就要变质了。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格局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可以是主导,不能是主体。国有经济在计划经济和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是有区别的。在计划经济下国有经济是完成国家计划的基层组织,在市场经济下国有经济是调节国民经济的一种手段,而且只是一种手段。再把它看成是完成国家计划的基层组织,认为越多越好,必然产生功能上的错位。不仅国有企业搞不好,市场经济也搞不好。

三、认为搞股份制就是搞私有化,或者认为搞股份制就是圈钱

把股份制看成私有化,曾经相当流行。其实,股份制不能等同于私有制,也不能等同于公有制,它的性质要看股权在谁手里。国家控股的,公有制单位控股的,当然不是私有制。即使私人的股份制企业,它和业主制企业也有不同,因为社会化程度提高了,生产社会化和私人占有的矛盾缓和或解决了。国有企业搞股份制首先是为了建立现代化制度,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把国有企业搞好搞活,而不是为了筹集资金,不是为了圈钱。不这样认识问题,就不会重视股份制规范化和股权多元化,不会努力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加强企业管理。其结果,股份制改革也是搞不好的。

四、认为出售一部分国有企业或国有股就是私有化,就是破坏社会主义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应该因地制宜地采取恰当的形式。但是出售也是一种形式,就像破产也是一种形式一样,这不是私有化而是为了深化改革,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中共“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因此决不能把发展私有经济,以及出卖一部分国有企业或国有股说成是破坏社会主义。否则,难以顺利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五、认为发展私有制经济就是复辟资本主义,患有“恐私病”

这种认识,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情况和方针政策,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包括发展私有制经济。如果按照“恐私病”的认识去做,生产力就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不能提高,社会主义优越性就难以发挥,也就搞不成社会主义。我们不应该有“恐私病”,不应该把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完全对立起来。

六、把公有化程度看成是衡量改革的标准

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我们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这也就是生产力标准,它是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这个规律的要求和体现。但有人不赞成生产力标准,而主张用生产关系标准即公有化程度作为根本标准。如果这样认识问题,也是学不好和贯彻不好《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