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党建工作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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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如何加强对社会团体党建工作领导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类社会团体不断增多。这些社会团体在我国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积极作用。党中央也十分重视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以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

一、改进社会团体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

加强和改进社会团体党建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社会团体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符合其自身特点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要以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作为党组织活动的出发点,从社会团体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切实可行的活动内容、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力求“为单位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单位负责人所理解和支持”。在活动内容上,坚持围绕中心,注重实效,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做到开展业务活动与党组织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把党建工作寓于促进单位发展之中,渗透于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与提高会员、职工素质有机结合起来。要处理好开展党的活动与保证单位业务正常开展的关系,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会员、职工,团结发动党员和带领会员、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化解各种矛盾,为会员、职工排忧解难,为社会团体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发动党员、会员为单位献计献策,开展业务攻关,促进单位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在活动方式上,坚持统一、规范与“小型、业余、分散”相结合,坚持思想性、原则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坚持党组织活动与群团组织活动相结合,努力形成坚持经常、丰富多彩、富有活力、富有成效的党组织活动机制。党组织要定期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除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外,其他活动一般应当以党小组作为单位进行,尽量做到开展业务活动与党组织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党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方法,应该体现在积极参与、主动服务,相互促进上。要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积极探索党组织负责人与单位负责人就重大问题协商、沟通的有效途径,力求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要进一步拓宽党的工作领域,坚持党组织活动与群团组织活动相结合,与社会团体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二、社会团体党组织制度建设

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实践证明,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是保证社会团体党建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社会团体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社会团体党组织制度建设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党组织职责制度,即根据有关规定,从社会团体实际情况出发,把党组织的职责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具体化,并认真履行。

二是党组织生活制度,即对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注意结合实际坚持和完善。

三是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培训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向党组织报告思想工作制度、“争先创优”制度等。进入社会团体工作的党员(指专职工作人或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入社会团体党组织;社会团体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四是党内民主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对单位重大问题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制度等。

五是党员监督制度。应当明确社会团体党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纪律,对有违纪行为的党员,党组织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党组织要重视社会团体党组织工作,把加强社会团体党组织建设作为党组织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程,定期研究。要帮助社会团体党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党组织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把社会团体党的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各级政府民政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所领导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和帮助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及时建立党的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的变化,适时调整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设置;选好配强社会团体党组负责人,并做好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社会团体党组织认真履行其职责,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改进领导水平,提高领导水平。同传统的经济社会组织比较,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在组织性质、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等方面有其明显的特点。在这些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要坚持“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原则,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在形式上,坚持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做到灵活多样。在时间上,坚持业余与脱产相结合,即严格组织制度,又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活动。在内容上,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在工作运行上,要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的有关工作实行定期研究,定期汇报,定期协调,定期监督。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采取领导分工包扶的办法,进行重点整顿;对党建工作基础好的,要帮助总结提高,推动他们不断上台阶、上水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及时总结宣传搞好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验,促进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的发展,并随时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确立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以指导和推进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