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菜根谭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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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守正安分 远祸之道

“原文”

趋炎附势之祸,甚惨亦甚速;栖恬守逸之味,最淡亦最长。

“译文”

依附于有权有势地位的人固然能得到一些好处,但是为此招来的祸患却最凄惨而又最快速;能安贫乐道栖守自己独立人格的人固然很寂寞,但是因此所得到的平安生活时间最久趣味也最浓。

权势是别人的,人可授之,亦可夺之,犹若冰山,转眼消融殆尽。历史上攀附权势者,无过三代之荣华。有许多人即荣即枯,昙花一现。吕后家族、王莽家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极享荣华与富贵,乃至极尽权势与威名。然而一朝有变,树倒猢狲散,甚至身陷囹圄,九族株连。所以中国古人针对这种特定氛围,提出了恬淡自适,安享永年的忠劝,认为寂寞是自己的,无人可以剥夺。安贫乐道者独守人格,内心恬静,远祸而快乐,可致久远。

“例解”

居官守正气 威武不能屈

明神宗是一位历史上有名的浪费、贪财的皇帝。为了搜刮钱财,他派出了大批以宦官充任的矿监税使,到全国各地地搜刮民脂民膏,形成了一场遍及全国的掠夺狂潮。面对这些凭借钦差皇威,凌虐有司,欺凌百姓的阉宦,一些正直的官吏挺身而出,不怕打击报复,坚持裁抑矿监税使,堪称威武不能屈。在湖广(今湖北、湖南两省)地区,就有这样一位“居官守正”的地方官何栋如。

何栋如(1572—1637)字充符,一字子极,号天玉,无锡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何栋如考中进士,出任湖广襄阳府推官。

次年七月,何栋如赴任,途次黄州府时,听到因遭湖广税务监丞陈奉的诬告,荆州府推官华珏、黄州府经历董任重逮解进京,襄阳知府李商澜、黄州知府越文炜、荆门知州高则巽降调处分的消息。这使初涉宦海的何栋如感觉到前途的凶险。

万历二十八年(1600),何栋如处理完长沙、宝庆两府及均州刑狱,回到了襄阳,正好遇上了“刘自强案”。刘自强系陕西木材商人,他与其它商人一起运货过境时被陈奉所设的税卡截住,税吏因未能勒索到孝敬钱物,便撺掇陈奉出面行文给新任襄阳知府卢学礼,要他以漏税的罪名将他们全部拘禁起来。陈奉是明神宗派往全国各地的矿监税使中最为暴横的,“每托巡历,鞭笞官吏,剽劫行旅”,并且倚仗神宗的宠信,肆意诬陷打击任何敢触违他的官吏,不可一世。但何栋如了解到“刘自强案”真相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即借职权之便,提审并释放了刘自强等众木商。由此结怨于陈奉,被指斥为“强项府佐,阳欺阴藐”。

七月末,陈奉自承天府(治所在今湖北钟祥县)抵达襄阳,开始了同何栋如短兵相接的较量。

一进府衙,陈奉就借巡按的名义传见合府官吏,并规定知府以下的佐贰杂职一律对他行单膝下跪的揖拜礼,想以此来折辱何栋如。但何栋如为匡护法规,毫不示弱地对巡按说:“理官系天子吏,中贵人安得檄?”仅向陈奉投递了自己的名帖,拒不进见。

第二天,陈奉又命何栋如将襄阳县各项钱粮登记造册,限于次日早晨面呈。一日之内多次遣人持票催促,票上还直书“推官何栋如”名讳。在回信时,何栋如针锋相对地写道:“推官之设,专为巡按御史理刑,其他钱粮,衙门不得一概公委。此高皇帝令甲也。今税监虽宠荣,不过朝廷一扫除职,安得以钱粮相委?且直呼本厅之吏,是何法纪!姑以听人指使,不深究。”陈奉阅后,恨得咬牙切齿,但急切间却奈何他不得。

十月十日,因卢学礼膺陕西按察副使新命,何栋如代理知府。他下令在襄阳全城实行戒严,使得陈奉等在襄阳无法存身,只得狼狈窜回武昌。事后,恼羞成怒的陈奉草就《楚臣上下朋谋,展舒甚难》一疏,参劾栋如等,差心腹送往京师。

十二月二十二日,奉陈奉之命前往谷城的数名参随及荆州卫指挥王某,因开矿一无所获,带兵闯进县衙,欧打主簿,刀劈库门,抢走所存钱粮。这种野蛮的洗劫激起了全县士民的公愤,县民关上城门同他们拼斗。结果,除王某与两名参随觅船逃脱外,余众多葬身江底,擒获的二十五人则被押解襄阳府衙。经何栋如亲自审讯,拟按强盗劫库律判处斩决。但巡抚、巡案、提刑按察使等唯恐得罪陈奉,迟迟不予批复;甚至还劝说何栋如改写供状,从轻发落。陈奉也移文要求释放在押人犯,均遭到何栋如的严词拒绝。何栋如还疏揭露陈奉在湖广横行不法的劣迹,分别递呈内阁、户部、都察院,以及东厂、司礼监等衙署。

但是,神宗听信陈奉的诬陷,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将何栋如逮捕入京。自此,何栋如身陷囹圄长达三年,但他对自己的坚持毫不后悔。在他所写的《楚事记略》中,何栋如豪迈地说:“好官,亦何不可做;狱,亦何负于人耶!”

获释后,何栋如回到南京饮虹桥家中,度过了十七年的忧居林泉的恬淡生活。天启元年(1621)再度被起用后,尽心国事,力图收复被清兵攻陷的广宁,遭到阉党的掣肘,壮志未酬,反遭诬陷,再度下诏狱,被遣戍滁阳,直到明毅宗即位,魏忠贤伏诛后,方得以平反,归卧南京,直到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