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期刊杂志悦读MOOK(第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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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毛泽东决定取消军衔制

◎ 欧阳青

一九五五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进行大授衔,从元帅到士兵分为六等十九级。然而,这套从苏联学来的军衔制,在中国实施得并不顺利,十年后,毛泽东决定取消军衔制,解放军肩上领上的的杠杠和星星全都不见了。黄河出版社出版的《一九五五共和国将帅大授衔》一书介绍了这一过程,现摘录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一九五五年首次实行军衔制以后,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由于首次授衔时,评衔条件掌握较严,又盲目听取苏联顾问建议,根据苏联的经验,在首次授衔时,军衔应尽量压低。所以,一九五五年四月一日总干部部在《关于评定军衔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规定评定军衔“授予军官军衔时,一般不得高于编制军衔,但可低于编制军衔一级至两级”,“一般以不低至其编制军衔三级为原则”。

一九五五年授衔后,就存在实际军衔与编制军衔严重脱节、实际军衔普遍低于编制军衔一到两级的现象,如军长、师长的编制军衔应该分别为中将、少将,而当时六十六名在职的军长、军政委,被授予中将军衔以上的只有八人,仅占百分之十二;七十三名在职的师长、师政委,被授予少将军衔的只有三人,仅占百分之四。而副师、正团、副团、正营职军官绝大多数分别被授予上校、中校、少校、大尉军衔,可以说,实际军衔与编制军衔基本不相匹配。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也就是军衔制实行一年以后,国防部又发出《关于严格控制提拔干部的通知》。随即干部军衔的晋升基本停止,使实际军衔与编制军衔严重脱节的情况进一步加剧。军衔制实行了四年之后,由于军衔晋升制度执行得不严格,多数军官的军衔不能正常晋升,实际军衔低于编制军衔的现象有增无减。

不过,中央军委已经意识到实际军衔与编制军衔严重脱节的情况。为了扭转这种现象,一九五九年十一月,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发出《关于调整干部军衔级别的指示》。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晋升军衔:少尉至上尉,军衔明显低于所任职务者;大尉至上校,一九五五年授衔后未调整者,或虽调整过,但在同级干部中明显偏低者;政治进步、德才优秀,有突出成绩者;因历史错误降低授衔,现已改正,并经考验者;因历史问题降低授衔,现已查明的或属于一般问题者。

一九六○年,校、尉军官晋升军衔的工作进行完毕。一九六一年,由大校晋升少将的工作也开始大规模进行,约百分之四十五的军官晋升了军衔。但少将以上将帅的晋升工作仍然没有启动。

一九六一年由大校晋升少将军衔的人员共二百一十八名。

一九六二年和一九六三年授予与晋升少将军衔的人员共十五名。

一九六四年二月,总政治部提出:今后,除上校以上军官晋级由总政治部统一安排外,少尉至中校,凡军衔晋级期满,其军衔低于所任职务的最高编制军衔,德才较好的,均可按时晋升军衔。符合提前晋升军衔的,可提前晋升军衔。据此,一九六四年又晋升了一批少将。

四月十三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命令:授予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李如洪少将军衔。李如洪是我军“五五式军衔”时期授衔的最后一名将军。

一九六四年授予与晋升少将军衔的人员共三百二十名。至此,五五式军衔期间的少将授衔、补授、晋升工作全部完毕,共授予、补授予、晋升少将一千三百六十名。此时,晋升的少将工资级别一般为行政九级。

虽然军官晋升的更加合理的规定出台了,但是这个合理的规定显然有一种“迟到了”的感觉。因为,它提出不久,“五五式军衔”制就已走向了自己的归宿。

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林彪大搞“突出政治”,军衔制被视为资产阶级的建军原则和法规,与大的政治背景相冲突,而遭到非议。

在客观上,由于受苏军“一长制”影响,我军制定编制军衔时,过分强调主官军衔,有过一些不合理的规定。

一九五八年军委扩大会议上,许多将领认为军衔制是教条主义的东西,不符合我军的实际,尤其对编制军衔提出了质疑。余立金中将等六位空军将领在联名小字报上写道:“从颁布编制军衔以来,事实上没有实现。原因是,不完全符合我军的实际情况。因而,根据目前情况,我们建议取消编制军衔。”北京军区副政委张南生中将说:“削足适履的编制军衔应改变。”总后勤部副部长饶正锡中将说:“请考虑可否取消编制军衔的规定。”

由于军衔制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苏关系“蜜月”时期从苏联学来的,中苏关系恶化后,军衔制又被扣上一顶“修正主义”军事制度的帽子。于是,在当时“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左”的思想影响下,军队开始酝酿取消军衔制。

据《罗瑞卿传》披露:一九六四年八月间,毛泽东吩咐贺龙、罗瑞卿一道到北戴河,向他汇报军队高级干部减薪问题,作为防止修正主义的一项措施。讨论中,贺龙建议:“是不是连军衔一齐取消算了?”毛泽东立即回答:“取消,搞掉那块牌牌!我早就想搞掉它。”回京后,罗瑞卿打电话给林彪的秘书,请他报告此事并请林彪指示。经几次催问,秘书均说:“已报告了,林总未说什么。”罗瑞卿仍硬着头皮请秘书去请求,并对秘书说:“如果林总没有表示,我们不好执行。”两天后,秘书回电话说:“林总同意。”从而,启动了取消军衔制度的程序。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中央军委成立了“军衔、薪金改革小组”,并起草了《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该《意见》认为:“我军的军衔制度,是照搬苏联和其他国家的。过去没有这种制度,也一样打胜仗。实践证明,这种制度不符合我军的优良传统,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等级表面化,助长了个人名位思想和等级观念。不利于我军的革命化建设,不利于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军民之间的团结。”军衔制度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建议取消。同时认为干部薪金较高,应当改革薪金制度,降低薪金标准,重新评定干部级别,简称为“减薪定级”。实行这一措施同取消军衔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其目的都是一个,即“防止修正主义”。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出《征求“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通知》,印发各单位征求意见。

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取消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当日,国家主席刘少奇发布命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

六月一日,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部队的军衔制度正式废止。全军官兵开始着穿“六五式军服”、佩戴红五星帽徽、红领章,仅凭军服口袋多少来区分干部、战士,有上下四个口袋的是军官,只有上面两个口袋的则是士兵。仅凭衣领样式区分男、女军服。男军服为中式立领,有风纪扣,女军服为小翻领。

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了十年的军衔制历史从此结束。

全军首次实行军衔制对我军正规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我军一九八八年重新实行军衔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

毛泽东正式发表的诗词手稿也有错别字

毛泽东正式发表的诗词手稿,也存在错别字。比如“洒向人间都是怨,一枕黄梁再现”,“粱”写成了“梁”。“把酒酎滔滔,心潮逐浪高”,把“酹”写成了“酎”。还有《沁园春·雪》在《诗刊》发表时,词中也有笔误。词中“原驰腊象”一句,周振甫先生认为应作“蜡象”。“蜡”,色白而凝重,用以形容雪原,好像白色的象群在原野上驰骋。周先生向《诗刊》主编臧克家征求意见。臧克家先生认为有道理,同意将“腊象”改为“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