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听说里面一次死了四十多个,啥情况?”一个年轻的警察一脸兴奋的追着一个四十多岁的老警察问道。
对于年轻人来说,唯恐天下不乱,遇到事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兴奋两个字,但对于老张这样的老警察来说,最怕的就是出事儿,最希望的就是每天平平常常,是以老张根本没有半点兴奋劲儿,叹息一声道:“被杀的全都是江明建筑公司的,这一次连他们的头江千万据说都折在里面了,你没看到那边哭爹喊娘的一大堆么?这下那些小老婆们有的打了。”
青年警察惊奇的道:“江明?三江?不是那帮混蛋么?”
“就是那帮狗杂种,现在好了被一窝端了,估计咱们这里有几年的好日子过了!”老张此时终于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神情来,显然对于江明一干人等的死是相当的开心。
“谁杀的?这么厉害?一下杀了四十多个,他们得几百人?”
老张闻言微微皱眉,似乎在回忆往事一般,下意识的摸了摸屁兜里面的中华烟,可惜现在得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规矩严,上班的时候不能吸烟,不然这个时候嘬上一口得多么惬意?
“你小,有些事情你们这代人都不知道了,那是十年前的事情,当初在咱们这里,最牛的就是一个叫做常笑的家伙,即便是市长都得看他的脸色,被他搞走的市长都有两三个,江明和这个常笑比起来,简直就像是一只小蚂蚁。不过那段时间是咱们这里最安稳的日子,常笑那小子随坏,但终究是从部队上走下来的,讲规矩,那时候咱们市警察局最清闲,一年到头有一半时间都在放假,哪像现在累得死狗似地?”
“江明那个时候就是个不守规矩的苗子,尤其是对女人,特别是对岁数小的女孩子不规矩,常笑那家伙坏得冒油,但就是看不起这种下三滥,教训了他几次,斩掉了他三根手指,现在你知道江明为啥又被叫做三江了吧?”
“后来那个常笑马上风,一口气没上来,死了,听说脑袋里面爆了血管。”
“当然,没死透,后来成了植物人,躺在床上到现在整整十年了,就剩下一口气吊着没死干净,据说一个月前突然醒过来了,你也知道江明那个混账东西是有仇必报的睚眦性子,知道常笑没死,兴奋坏了,从国外巴巴跑回来,据说生意都不做了,特意准备了一把老虎钳子,说是要帮助常笑断指,断肢!说起来,最希望常笑醒过来的应该就是这小子了。”
“结果就是这样了,要不怎么说虎死雄风在,躺了十年的常笑直接一把西瓜刀将这些犊子全都切碎了,对了,小李,你进去看了没?”
小李连连摇头,道:“我想进去,结果被王局拦下来了,说我进去弄脏了地面还得收拾,麻烦。奇了怪了,我小心点不就成了,再说了我的鞋也不脏啊。”小李看了看自己崭新的皮鞋。
老张闻言,露出一个怪笑来,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他们,从兜里将手机拿出来,划开之后,调出一张张画面,送到小李面前。
小李歪了歪脖子,好奇的看了几眼之后,一张脸猛地变成青绿色,随即哇的一声将昨天的宵夜都呕了出来。
老张早有准备,已经一脸坏笑着远远避开了。这种新人就是得经历点风雨才能长大。没事折腾一下这些小崽子们有些时候乐趣无穷。
不过老张瞄了一眼手机后,胸口也翻腾了一下,好不容易才将其压了下去,顺了半天气之后,不经意的睹见远处有一个吃烤香肠的,弄得满嘴流油,老张一个没控制住,哇的一口也喷了出来!
这下丢人丢大发了!
这种场面太大了,他这辈子最好再也别见了!
这一对难兄难弟抱着膀子吐完之后,一边喘气,一边摇头。
此时远处有一辆大众商务车穿过封锁,驶进了医院之中。
并且这辆车直接开上了住院处门口的缓步台上。
小李的好奇心瞬间增长数十倍,捅了捅老张道:“什么情况?看样子挺神秘的。不会是省里下来人了吧?”
老张觉得自己刚才大大的丢了面子,此时开口道:“干咱们这一行的,有些时候长着眼睛不是用来看的,长着耳朵不是用来听的,长着嘴巴不是用来说的,明白了么?你都知道那车神秘兮兮的,你还想要去探究什么?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先管好自己的嘴巴。千万别瞎问,全当没看到。”
小李闻言连连点头,捂着一张嘴巴,再不出声了,不过一双眼睛却依旧紧盯着医院住院处。
可惜他除了看到两个人影从车上闪过外,什么都看不到。
郑先和刀鱼此时已经卸甲,齐齐站在病房之外。
那病房里面现在变成了一片尸山血海,四十多人的断尸残骸,横七竖八的拥挤在狭小的房间之中,整个地面鲜血淋漓,踩上去粘稠得似乎要将鞋子拽掉一般。
原本洁白无比的墙面上,现在涂满了鲜红的色彩,连房顶都无法避免,看上去犹如一幅大写意的水墨山水,只不过构图上有些拙劣,明显过于拥挤了。
郑先细长的双目微微眯着,刺鼻的血腥气刺激的他脑海之中的气海汩汩跳动。
而刀鱼对于这些血腥完全没有任何感觉,已经走了进去,蹲在地上,将一节断臂拾起,看着那断臂上的刀口微微发呆。
这刀口的整齐程度比照片上看起来还要叫刀鱼感到触目惊心。
这样的用刀手段,他从未见过!
郑先的着眼点和刀鱼完全不同,他此时也走进了这座血池肉山之中,在一片血海里,他捏起了一团粘稠颗粒的鲜血,放在指尖略微搓动一下,这是灰尘和血水的混合物!
郑先此时对于这种灰尘相当的敏感,因为从这灰尘的数量和形态上来看,这很有可能是一个被汲取了全部生机之力,从而彻底崩解掉的人!
看到这个,郑先基本上可以肯定,这杀了这许多人的家伙是个修仙者。
但叫郑先感到不解的是,既然这个修仙者已经杀了这么多的人,却为何只汲取一个人的生机之力?难道是他食量还小,吃不下那么多?
一路上郑先对于这个叫做常笑的家伙的背景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一个植物人沉睡十年刚刚苏醒过来,这种情形倒是比较符合辟谷休眠的状态,按理说这应该至少是B级修仙者才有的神通,对于一个修炼到金水分形境界的B级修仙者来说,一个人的生机之力明显是不够用的。
刀鱼此时站起身来,扭头便走,郑先细细观察了一遍房间,墙壁上有一道整齐的裂痕,应该是那把卷刃的菜刀划出来的,这一刀下去,足足切碎了四五个人的身躯,很难想像一把菜刀能够达到这样的地步!
郑先对于这个叫做常笑的敌人有些摸不透,最初郑先对他的预估是B级修仙者,虽然从对方的食量来看,或许撑死也就是个C级修仙者,但郑先觉得,这家伙或许比他想象之中的还要难缠,因为郑先总是不知不觉的想起那个A级修仙者的凶残模样。
郑先走出这一片鲜血泥泞的时候,刀鱼已经消失不见了。
郑先并不着急,对方杀了这些人到现在已经过了整整两个小时,对于一个修仙者来说,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供他许多他最想要做的事情,甚至早就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们在这一趟估计是白跑了,不过白跑也不错,郑先现在身上的生机之力状况堪忧,实在是不怎么适合争斗。
此时郑先的耳机之中传来指挥员的声音,“在城市之中寻找目标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内无法找到的话,就撤退。”
郑先此时走到商务车外,钻进车里,将流光锯齿刀用袋子装上,取出那副被鬼马一拳砸坏,经过简单修理之后,竟然恢复过来的眼镜戴上,随后在四周围观群众的瞩目下,按照地上一排血脚印相反的方向,走出了这座鲜血淋漓的医院。
这一个小时,郑先想的很简单,随便溜达一下,混过了时间就拉倒。
本来这种整个城市搜索一个小时的命令就是指挥员在应付差事,连指挥员自己都很清楚,根本找不到目标,除非目标脑袋有毛病自己蹦出来,跑到你的面前,这种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这座城市中等规模,转悠起来,一个小时估计连一个区都走不完,这种找人的事情只能漫无目的的瞎逛,又不能坐车,走路都碰不到,更何况是坐车了。
郑先在街边上买了一袋糖瓜,这东西郑先小时候很喜欢吃,十岁之后就更喜欢吃了,可惜那个时候没得吃。
郑先将酥脆的糖瓜掰断,丢进嘴中,慢慢含化,这里是商业街,行人不少,但和真正的一等城市是比不了的,郑先走在街上,眼镜之中一个个数字在跳跃着,每一个数字代表一个人。
在郑先看来,要找那个家伙或许刀鱼比他在行,刀鱼的直觉或许比他的这幅眼镜还要准确些!
郑先在红路灯前驻足,街上车辆穿梭,郑先无聊的四处乱看,正好人行道对面有两个人缓缓走了过来,在红绿灯下驻足。
一个消瘦得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子,和一个精壮的,脸上带着一丝惊慌的矮壮青年。
郑先微微皱眉,眼镜上的数字跳动了一下,一个160一个180,没什么特殊之处。
郑先刚刚准备将目光移走,消瘦男子的目光一下落在了郑先身上。四目相对,就像是宿命之中的必然一般!
郑先犹如被一脚踩在尾巴上的猫一般,浑身上下所有的汗毛孔一同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