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了新的环境,物质诱惑的因素增多了;由于西方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文化和我国历史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侵蚀着一些大学生的精神世界,也侵蚀着我们党的肌体;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改革时期。很多方面的制度、体制、规范还不健全不完善;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少数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没有解决,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特别是当一些人放松了学习改造,不注重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发生人生观的扭曲甚至蜕变。所有这些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存在和影响,出现了一些不符合人民意愿的突出问题:纪律松弛,自由主义,以权谋私,享乐主义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其消极影响不能低估。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人生观严重扭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19万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其子接受对方钱物折合人民币2049万元,他还与有夫之妇徐某某通奸,并利用职权为徐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为儿子和情妇谋取非法利益,违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和政治影响。李嘉廷从一个高级官员堕落成为腐败分子的教训十分深刻。他说一套、干一套,欺上瞒下,最终成为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他居功自傲,把党和人民的培养当成个人奋斗的结果,自以为官做大了,功劳大了,应该享受了,结果自傲自满,走向犯罪深渊。他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司法机关已对其依法处理。原福建省委副书记、原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福建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陈燕新等四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9.77万元,并干预执法部门对三起涉嫌走私案件的查处,使几起案件未能得到彻底处理,石兆彬在担任厦门市委书记期间,对厦门走私犯罪活动特别是赖昌星走私集团犯罪活动的发生和泛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厦门一批党员干部特别是原市委副书记刘丰等六名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腐败案件负有领导责任,最后落得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和判刑的下场。当我们反思这些人的蜕变过程并深挖其思想根源时不难发现,一个人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上的蜕化变质开始的,而这些又与人生观的正确与否有着密切的关系。
下面是慕绥新、马向东严重违法违纪案对当代大学生人生观的警示。
一个人的行为是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直接表现,是思想认识、精神境界、人格品行的具体反映。如果说,封建统治阶级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朽作风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横征暴敛、骄奢淫逸的腐败作风是其阶级本质的必然表现的话,那么我们某些领导干部贪图享乐的生活作风就是十分值得警惕的人生观发生蜕变的危险信号。原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原湖南省副省长胡长清、原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等许多被推上审判席的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过程都是从一些生活小事开始一步一步滑下去导致人生观发生蜕变的。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索贿受贿,侵吞和挥霍国有资产,生活奢靡,结党营私,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注会风气。“慕马案”涉案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社会影响之恶劣、造成的后果之严重,在历史上是罕见的。慕绥新生活上追求享乐,身上穿的衬衫、领带、西服、皮带、鞋……全是世界名牌,一位记者从这身阔佬般的“行头”中发现,这位市长脱不了腐败的干系。慕绥新、马向东严重违法违纪案的出现,表明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已经发生了蜕变,不再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是把个人利益置于人民利益之上。
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的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的一批犯罪分子,为他们的贪婪和罪行付出了应得的代价。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和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马向东在江苏省南京市伏法。同时受到审判的14名罪犯也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
1999年6月,一份反映时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经济问题的举报材料,引起中共中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中纪委牵头会同辽宁省纪委和检察机关,很快查明马向东贪污、挪用公款以及多次到境外赌博等部分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同时带出他的“哥们”——当时的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宁先杰、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的腐败问题。
随着侦查工作不断深入,马向东的犯罪事实一一浮出水面。自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的13年间,马向东利用他先后担任辽宁省沈阳市商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商办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条件,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单独受贿人民币341万余元、美元23万余元、港币1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同宁先杰等人共同受贿人民币7.8万元、美元50余万元及其他财物;同宁先杰、李经芳共同贪污公款美元12万元,每人分得美元4万元;他还挪用公款美元39.8万余元,指使宁先杰、李经芳等人私自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归个人使用。马向东对司法机关从其家中搜出价值人民币1068.6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1999年10月,马向东被依法逮捕。一同被逮捕的还有宁先杰、李经芳。对马向东等人问题的深查细究,揭开了时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的腐败面目。
曾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省长助理、副省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慕绥新,自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利用职权,在审批项目、减免税费、协调贷款、干部提拔调动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受贿价值人民币661.4万余元,并有价值人民币269.5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掌握大量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后,检察机关于2001年6月决定对慕绥新采取强制措施。在此之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开除慕绥新的党籍、公职。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大代表、沈阳市人大代表职务被依法罢免。
2001年8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依法指定管辖,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法案件分别由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南京市等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慕绥新、马向东、郭久嗣、周伟等16名罪犯被押上法庭,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其中,马向东、郭久嗣2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慕绥新、宁先杰、周伟等3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把腐败分子从权力位置拉下来并绳之以法,经历了干扰和反干扰、腐蚀和反腐蚀的尖锐较量。腐败分子总是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耐,迷信金钱和“关系网”的作用,大大地低估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意志和能力。马向东被捕后,一方面拒不交代罪行,一方面通过收买看守人员遥控指挥其妻章亚非进行干扰办案活动。章亚非自信“只要关系找到,用足金钱,就一定能摆平(马向东)案子”,为此不惜巨资行贿送礼,找关系、通路子。在金钱面前,有的人为其出谋划策,有的人为其打探案情,传递材料,策划替马向东翻案。章亚非还四处递送材料,歪曲事实,诬告他人,企图为马向东鸣冤叫屈。
面对复杂情况,中央正确指挥,果断决策,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马向东等人采取异地管辖措施,并继续侦查。同时,鉴于章亚非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司法机关将她予以逮捕。那些为马向东、章亚非奔走的人也受到处理。排除干扰后,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就乱办事——慕马等人带坏了队伍,带坏了社会风气。本该为沈阳市720-81谋取幸福利益的权力。到了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手里却变成了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的工具。他们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大肆索贿、受贿,几乎到了利令智昏的疯狂地步。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就乱办事,是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奉行的办事“原则”。无论是批准调拨资金支持贫困县发展脱贫计划,还是同意补贴资金解决居民饮水问题,这些照理都是他们职务的正常履行,而慕绥新、马向东却搞起了“有偿服务”——把对方送来的数万元“感谢费”、“活动费”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慕绥新拿了周伟的10多万元贿赂,便违反组织程序和规定,仅在半年多的时间就把周伟从副处到副厅连提两级,让他当上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曾任沈阳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的迟若岩,多次向马向东送去贿款,如愿地坐上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的交椅。
巨额贿金,从慕绥新、马向东那里不仅可以买到官爵,而且能“兑换”到贷款、工程项目、减免税费的批示以及种种无微不至的“关照”。因而在这些腐败分子的周围,总是簇拥着一些“大款”甚至黑恶势力人物。他们看中的正是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手里能够幻化万物的权力。
辽宁高明集团董事长刘宝印因贩私一夜暴富,他结识慕绥新后不断送钱送物。刘宝印一语道破他的用心:“用钱铺路,相信慕绥新会给我办更多的事。”有了金钱的“滋润”,慕绥新为刘宝印减免了数百万元工程项目税费,甚至尽心尽力地帮助他推销走私轿车。慕绥新所收受的贿赂中,有近一半出自像刘宝印这样的“大款朋友”。在帮助一名“大款”缓交、减免有关税费后,马向东指使宁先杰向对方一次就索要了美元50万元。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目刘涌,通过向马向东、刘实、焦玫瑰等人行贿,为自己编织了厚实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一度在沈阳市呼风唤雨,为非作歹,由昔日的一个地痞流氓摇身变为拥有资产总额达数亿元的嘉阳集团董事长。
这些腐败分子除了自己直接收受贿赂和礼金外,还纵容、支持配偶、子女公开捞钱。慕绥新的前妻、女儿、女婿在沈阳市先后注册了十几家公司。慕绥新为他们谋取非法利益打招呼、批条子,直接给予关照。他的女儿依仗特权垄断了沈阳市灯箱广告的经营,聚敛了巨额财富。慕绥新、马向东两人的妻子还伙同收受贿赂。在慕绥新收受的贿赂中,其前妻贾桂娥经手的贿款就高达70余万元;平某于1999年5月同慕绥新结婚后,在一年多时间内就收受了100多万元的钱财,她驾驶的高级进口轿车是慕绥新向某私营企业主“借”来的,她用的一张储值为20万元的银行信用卡也是别人“孝敬”慕绥新的。
身为沈阳市政府主要领导,慕绥新、马向东不仅毁了自己,更严重的是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沈阳市23名市、局级领导干部。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受贿人民币204.9万余元、美元2.5万元、港币6万元和股票3.4万股,他还利用受聘于某公司的便利,受贿人民币67万元;周伟受贿价值人民币192万余元,侵吞公款人民币18.6万元,向慕绥新等人行贿价值人民币31.5万余元。其他如宁先杰、迟若岩、贾永祥、梁福全等人受贿数额都达百万元人民币之巨。一些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规“下海”经商办企业,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沈阳市党政干部中送礼之风一度愈刮愈烈,慕绥新、马向东起到了极为恶劣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慕绥新出国出差、生病住院、母亲过生日,都不乏市、局、处级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送来“红包”。他因病到北京住院治疗的一个月内,“看望”的沈阳市委、办、局以及区县的负责人纷至沓来,又多半留下“红包”,“让市长补养身体”。自从当上副市长后,马向东春节收受下级干部的“红包”逐年递增。一个春节下来,他就有数十万元人民币的“进账”。上梁不正下梁歪。收送“红包”之风在沈阳市一些干部中蔓延开来,对上送,对下收,数额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币种从人民币到美元、澳大利亚元、港币等。办事送“红包”“感谢”,不办事也送“红包”,还美其名日“联络感情”。这其中有相当一批行为属于权钱交易的行贿、受贿性质。“红包”绝大多数来自公款,因此,收送“红包”之风又助长了沈阳市一些政府机关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葬送了一批干部的政治前程。
握有沈阳市土地审批大权的慕绥新、马向东,一手索贿、受贿,一手随意审批土地、减免税费。他们的腐败给沈阳市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后果。由于他们胡乱批地,沈阳市从1997年至2000年期间,行政划拨供地竟占城市建设供地总量的77%。如此高的比例背后是国家财政收人的大量流失。据调查,2000年,沈阳这个特大城市批租土地收回的出让金仅为人民币7000万元,而附近一个批地量远不及沈阳的中等城市,同年收回的出让金却高达人民币2.8亿元。
纸醉金迷飞扬跋扈——慕绥新任沈阳市市长后,经常不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也很少到场。在他的秘书印象里,慕绥新任市长的前两年仅参加过一次支部组织生活。马向东从一名工人一步步走上常务副市长岗位,他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并没有因此而提高。他好赌不好学习,讲“哥们”义气不讲党性修养。组织上安排他去党校学习,他却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吃喝玩乐上,甚至多次同宁先杰、李经芳偷偷飞到境外赌博。缺乏科学理论的武装,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发生扭曲,丧失了最起码的政治鉴别力和抵抗力。他们对社会上一掷千金、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方式,从“看不惯”发展到羡慕、追求;从最初接收别人一条烟、一瓶酒脸红心跳,发展到毫无廉耻地成千成万地索贿受贿、疯狂享乐。贾永祥在忏悔书中写道:“随着社会活动的增多,自己的思想也在悄悄发生变化,从对穿戴不太讲究,到羡慕并追求像私营老板那样穿戴名牌;由看不惯挥金如土,到自己也想那样做,琢磨如何想办法去赚钱……”慕绥新、马向东、郭久嗣、贾永祥、梁福全等人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观念由此发生严重混乱,经不起金钱、美色、物质利益的诱惑,先从生活作风上打开缺口,傍“大款”、养情妇、迷赌博,沉湎于腐朽糜烂的生活,以至堕入犯罪泥潭而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