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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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懂得“剽窃”的内涵

1872年,弗吉尼亚市的古德曼先生到美国东部来。有一天,马克·吐温和古德曼在百老汇大街上走着。

突然,古德曼对马克·吐温说:“你怎么剽窃了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献词,把它写进你的书里?”霍姆斯是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漫不经心地作了一个含糊其词的回答,因为他以为古德曼是在和他开玩笑。因为他从来没有剽窃过任何一个作家的任何文章。他以为古德曼是在试探他。不过,古德曼强调他是认真的。

古德曼说:“我并不是要讨论你究竟有没有剽窃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我们到前面第一家书店就可以解决。我要问的是,你怎样剽窃的,我感到好奇的是这个。”

但是,马克·吐温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赌咒说自己没有剽窃过任何东西。在心里,马克·吐温以为古德曼把另一本书错当做他的书了,从而使古德曼自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随后,他们走进了一家书店。古德曼向书店要一本《傻子国外旅行记》和一本讲究的蓝底金字的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诗集。古德曼打开书,把献词找了出来,然后说道:“读一读看,很明显是第二个作者剽窃了第一个作者的话,是不是?”

马克·吐温一时间惊得说不出话来。他们继续往前走,可是,对于古德曼先生刚才提出的问题,马克·吐温无法提供任何解释,因为他实在记不起自己曾见过霍姆斯的献词。他知道霍姆斯的诗,但是对于献词,他还是刚刚才见到的。

对此,马克·吐温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几个月之后,他才搞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马克·吐温收到牧师赖辛博士的一封信。在这封信里,赖辛博士提到了6年前,他们在夏威夷群岛上遇到的某些事情。在谈别的事情时,他提到了檀香山旅馆里文学书籍非常缺乏的情况。起初,马克·吐温不理解这句话的用意所在。可是,他突然理解了,在柯克霍夫先生开的旅馆里只有一本书,那就是霍姆斯蓝底金字丛书的第一卷。马克·吐温有两周的时间熟悉书中的内容。因为他骑在马背上,周游了夏威夷。夏威夷天气比较炎热,马克·吐温穿着马裤骑马,骑得太久了,屁股上就长了不少鞍疮。如果每个疮都要付税的话,他就得破产了。

于是,马克·吐温不得不待在房间里,衣服也不能穿,只感到一阵阵地疼痛,长达两周之久。在这难熬的一段日子里,除了雪茄和那一卷诗集外,没有别的伙伴。于是,马克·吐温便经常读这卷诗集,烂熟于心。

从此,这本诗集的全部内容在不知不觉之中就被马克·吐温的大脑保存在朦胧的记忆之中,然后到了需要献词的时候,它便自动地跑出来了,可马克·吐温却想当然地认为,那是他自己美妙的幻想的产物。

此时,马克·吐温还不懂得人类心理的奥秘,对他来说还是一本没有打开的书。他愚蠢地把自己看做是一个顽固的而又无可原谅的罪人。于是,他给霍姆斯博士写了一封信,把这件丢人的事讲出来,并以充满热情的语言请他相信,自己不是故意犯这个罪孽的。

很快,霍姆斯博士就回了信。在信中,霍姆斯对这件事的全部经过,善意地大笑了一番。他对马克·吐温说,无意识的剽窃何罪之有。他说世上每一个写字的或者说话的活着的人,天天在这么干,而且不只是干一两回,而是只要一张嘴就这么干。

霍姆斯博士还说,人们的用词,从精神上来说,可说是我们阅读的东西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投射下来的影子。我们用的得意的词汇,其实绝非来自于我们自己。

属于我们自己的,无非只是依照我们的脾气、性格、环境、教育与社会关系而作的一些微小的修改而已。只是这么点修改,使之区别于别人的表达方式,打下了我们特有风格的烙印,暂时算作是我们自己的东西。进而片面地认为,几千几万年来世世代代的人们所说的,只不过是一些陈词滥调而已!

在读到霍姆斯博士的这封信后,几十年过去了,马克·吐温自己也深刻地体会到,霍姆斯的见解是十分正确的。的确,大家写的任何文字,使用的任何语言都不是凭空出现的,那些集结着人类精华的语言和词汇,最终汇集成我们要表达的意思是需要一点点个人的发挥,这样才会让人觉得与众不同。但是归根结底,这些都是前辈们曾经使用过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剽窃”其实是一种创造和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