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草原(科学探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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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草原生态建设新思路(3)

因此,在不考虑放牧率的条件下,“春季休牧”的效果是非常有限度的。应该根据不同的草场状况制定不同的放牧率,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轮牧制度和始牧时间。对于严重退化的草场应该实行完全禁牧,而不是“春季休牧”的问题。当然,按照不同草场状况制定不同放牧率和轮牧制度与始牧时间,是比较科学的做法,具体执行起来比“一刀切”要难,但确是理想的,我们应尽量创造条件,并树立这种思想才是正确的。

防鼠灭虫的新思路

野鼠类个体虽小,但数量众多,对草原的危害相当严重。在中国干旱草原、高寒草原和高寒草甸草原地区,被鼠类破坏的草原面积竟占该地区草原总面积的30%以上。

生活在草原上的鼠类特别喜食牲畜爱吃的优良牧草,如羊草、针茅、冰草和冷蒿等。据测定,一只布氏田鼠每日吃干草14.5克,全年可消耗牧草约5.3公斤;栖居在甘南草原上的高原鼠兔日食鲜草77.3克,一只成年鼠兔在牧草生长季节的4个月里,可吃掉牧草9.5公斤。有人计算,20只旱獭一年就可以吃掉一只羊的饲草,青海全省每年因旱獭而损失的牧草就相当于500多万只羊的全年饲草用量。在害鼠多的年份里,给畜牧业造成的损失则更大。如锡林郭勒草原上的额合宝力格牧场,1975年由于布氏田鼠大繁殖,牧草被大量啃食,牲畜严重缺草,当年牲畜头数下降了22.3%。长爪沙鼠除了啃食牧草的茎叶外,秋季还大量采食植物种子贮藏过冬。在饲料基地里,由于它的危害,牧草产量可下降5%~10%,严重时可达20%以上。

害鼠不仅采食牧草,而且为了逃避天敌,它们还广挖洞穴。大量的鲜土被推出地面,形成大小不等的土丘,从而破坏了草原。一只沙土鼠可破坏草原3.6平方米,一只鸣声鼠可破坏草原9.6平方米,一只布氏田鼠破坏的草原面积可多达10.8平方米。干旱草原上的黄鼠也可使草原千疮百孔,广大牧民将此现象简单地概括为:“老鼠打洞,地下挖空,土壤沙化,寸草不生”。中国各族人民对于消灭草原害鼠有着丰富的经验,主要是掌握害鼠的活动规律,抓住有利时机,投毒灭杀。灭鼠最有利的时机是害鼠食物最缺乏的“青黄不接”季节或害鼠大量贮粮的时候。一般可分为春季灭鼠和秋季灭鼠,前者主要是消灭当年的害鼠,后者则是为了消灭下一年的害鼠。

不同的害鼠可采用不同的药物和方法灭除,在不同的季节进行。如用毒饵法杀灭布氏田鼠、长爪沙鼠和达乌尔黄鼠,在春秋两季效果最好;而杀灭高原鼠兔只有在冬季和初春效果才最好。用喷洒法杀灭地下害鼠如鼢鼠、鼹鼠等,只有在牧草返青以后或牧草枯黄之前进行,效果最好。旱獭不喜食饵料,可用枪击或鼠夹、套子等器械来捕杀。

利用鼠类的天敌灭鼠也是一种既经济又科学的方法。所谓天敌,就是以鼠类为食的小禽兽,如鼬类(黄鼬、艾鼬、伶鼬、虎鼬等)、鼬獾、豹猫、家猫等以及猛禽,如鵰、鹰、枭等都常捕食鼠类。据报道,一头枭(猫头鹰)在一个夏季可以捕杀1000只田鼠;一只白鼬一年可捕食2500~3500只鼠。它们的嗅觉和听觉非常灵敏,很远便能嗅到老鼠的气味,并能准确判断洞内是否有鼠,有的竟可以钻进洞口把整窝老鼠吃光。

根据天敌的生活习性,积极创造有利于鼠类天敌的生存条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草原鼠害的大量发生。如在草原上每隔500米埋一根木杆,供猛禽落脚,则基本上可以控制该地区的鼠害发生。

综观我国的鼠害治理战略,曾经历过曲折的发展过程。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至文革期间,总体是“灭鼠”方针,全国各地相继成立灭鼠办公室或领导小组,组织灭鼠队伍,目标是消灭鼠类,从根本上杜绝鼠患。在各地相继以失败而告终的“灭鼠”实践中人们终于醒悟过来,所谓“灭鼠”方针是违背自然规律的,这几乎和发明“永动机”一样是无法实现的。毕竟鼠类存在的历史,比人类历史长近百倍,在恐龙繁盛的侏罗纪,啮齿动物的先祖已经开始出现,并历经了六、七千万年前那次空前大灾难的考验,而人类历史仅仅是一百万年,鼠类在逆境中的生存能力远远强于人类。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提出的鼠害治理阶段,人们已经开始在鼠类的危害经济阈值之下容忍鼠类的存在,使用药物已经开始从剧毒药物转向低毒缓效药物(如抗凝血剂)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末已经发展到鼠害管理阶段,人们开始侧重环保意识,治理技术突出以可持续的无公害生态治理技术和不育控制技术为代表。生态治理技术是通过一系列生态管理措施,在免除药物的条件下实现对鼠害的持久控制。而不育控制是控制部分群体不育,通过不育鼠与正常鼠的繁殖竞争来长期抑制鼠类种群恢复。在不育控制技术中的免疫不育控制技术可能成为未来高效灭鼠的典范。可通过生物学技术将特异性的高传染性基因与特异性的免疫不育基因整合,可迅速、高效地控制鼠类。

当然,解决鼠害最彻底的方法就是找出一种直接利用啮齿动物的方法,从而将鼠类由有害动物转化成资源动物,变害为益。例如生活在青藏地区的高原鼢鼠原为当地的主要害鼠之一,后来发现高原鼢鼠的骨骼可以入药,这不仅给当地牧民增加了创收途径,同时引导牧民主动猎捕高原鼢鼠,这是变害为利的一个经典范例。在鼠害严重发生的地区,收购害鼠,并与扶贫结合起来,看来也许值得一试。或者,未来人们可以通过基因工程方法,使鼠类具有药用、毛皮用及肉食用等价值,从而成为人类重要的资源动物,那时候,“鼠害”一词只能存在人类的典籍中,现实中将不复存在。也许,这是未来人们化解鼠害的办法。草原上的昆虫种类也很多,其中害虫占绝大多数,主要有蝗虫、草原毛虫、草地螟以及地老虎、蝼蛄等。

在蝗害严重的草原上,虫口密度可达200头/平方米左右,牧草损失一般达30%~50%,甚至有的地方牧草几乎被吃光,土壤裸露。因此,解放前人们把蝗虫与洪水、干旱相提并论,称为“蝗灾”。史书中有关“赤地千里”、“寸草不留”等词句,就是对蝗虫危害的记载。

草原毛虫和草地螟等对牧草的危害也很大。如青藏高原上,多发生在以蒿草为优势的高寒草甸和以蒿草、针茅为优势的草原化草甸上。大量发生时,每平方米约有草原毛虫300~500条,它们多摄取优良牧草的幼嫩枝、叶、芽等,使植物的生长发育受到抑制;而被遗弃的杂类草却迅速生长和发育,使生产力下降50%以上。1979年乌兰察布盟草地螟大量发生,面积达1000多万亩,虫口密度接近历史最高程度。凡牲畜喜食的优良牧草,均为害虫所喜食,它们往往能把当年生长的青绿牧草一扫而光,残留的茎叶被牲畜采食后,也容易引起中毒。

潜伏在地下的害虫如地老虎,蝼蛄、金针虫、蛴螬等,专门啃食牧草的根系,致使幼苗成片死亡。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几乎每年都在草原上用飞机灭虫,使虫害基本上得到了控制。防治草原害虫,过去主要是喷洒六六六粉,但其含有不分解的氯,对人、畜均有慢性中毒的弊病。以后改用6%敌百虫粉剂或液剂防治草原毛虫,收到了良好效果。10%的除虫精乳剂每亩10毫升,亦可杀死草原毛虫90%以上。

害虫的天敌也很多,如鹀鸟以蝗虫为食;泥蜂用尾刺入蝗体后足基节窝,能致死蝗虫;食虫虻则能捕食幼蝻(蝗虫卵孵化出来的幼虫);花斑芫菁及黑豆芫菁等喜取食蝗卵。寄生蜂、寄生蝇、细菌、真菌以及一些肉食昆虫、鸟类等也能消灭一部分化蛹期的毛虫,其中寄生蝇的寄生率可达44.6%。由此可见,天敌灭虫的本领比化学农药更胜一筹。

除了鼠、虫害以外,草原上还有成千上万种用肉眼看不见的“敌人”——病菌,它们在不声不响地危害着牧草。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草原上优良的禾本科牧草受麦角病菌感染的已有26属,39种之多。如新疆伊犁草原上的优良禾本科牧草——草,在1.1克牧草种子的样本中,就有麦角327个,重达0.7克,占样本总重量的63.6%;灯心赖草的种子除有麦角外,还严重地感染有网腥黑穗病。

牧草病害除了直接影响牧草的生长发育导致减产外,有些牧草的病菌还含有有毒物质,会使牲畜中毒甚至死亡。

随着农业科学的发展,草原病害已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仍然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根据病害发生的规律,掌握病害动态,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加强病害检疫和抗病育种工作;采取合理的耕作培育措施。一旦发生病害,应立即采用各种农用抗菌素,如放线菌素、春雷毒素和内疗素等生物制剂加以防治。

从1999年开始,我国北方草原蝗虫呈连续爆发的趋势,受害面积和强度逐年加重。究其原因有以下方面:

1.气候原因。连续几年的干旱,降雨偏低,非常有利于蝗虫的发育和存活,使发生密度连年积累。

2.虫源基数大。由于草原面积广阔,地形复杂,蝗虫发生面积大,尽管生产部门做出巨大努力,每年的防治面积仍只占到发生面积的1/4~1/3,为翌年的发生提供了充足的虫源。

3.草地过度利用,加之干旱的影响,使草场退化严重,造就了有利于蝗虫存活与繁殖的环境场所。牧草生长不良,点片返青使蝗虫出现了高密度的聚集群(>500头/m2),使危害加重。

4.蝗虫优势种类多,发生时间相互分离,形成了一个时间序列,因此给防治时间和措施的决策造成极大的困难,难以兼顾。

以上这些原因都是当地的客观现状,因此造成防治工作中以下几个难点:

1.基础研究和认识薄弱,实地监控难以保证时间和地点以及面积上的准确,造成监测和预报上的困难。

2.缺乏安全、经济、有效的拳头药剂产品,施药机械和剂型等方面难以及时和配套,造成整个防治工作不能快速有效。

3.一次用药对早、中、晚不同时间发生的种类难以兼顾,造成确定防治时间的困难。

4.施药规划和地区间协调性差。

这些防治上的难点决定了当前对蝗虫防治工作的特点是“应急和救灾”。但是,从蝗虫发生的生物学、生态学规律,国际上蝗虫治理理论和方法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自己的治蝗实践都证明:应急和救灾的思路和措施是不完善的,存在很大的缺陷。应该将蝗虫灾害的指导思想从“应急和救灾”扭转到“预防和压制”上来,预防优于应急。

蝗虫灾害控制的指导思想至少应该遵循三个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生态学原则和可持续原则。环保原则应该考虑目前大面积施用化学农药对草原生态系统的后续影响,最直接的是对鸟类、蝗虫天敌和其他动物的毒杀作用。严重地影响草原动物的群落结构、种间关系、生物多样性,降低草原的旅游价值。生态学原则应该强调蝗虫本身的生物学、生态学规律和蝗虫在整个系统食物链中的重要作用,不能片面地强调蝗虫的危害性而忽视其有益的方面,应该看到蝗虫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可利用资源。可持续原则要认识到蝗虫的发生受许多自然因素的影响。对草原蝗虫的控制和管理是整个草原生态系统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在考察以及与地方领导和牧民的交谈过程中发现,2003年是蝗虫灾害年,整个锡林郭勒盟的蝗灾面积达6000万亩,但化学防治面积只有1/4左右,由于在防治过程中实行自愿原则,牧民自己要拿0.5元/亩,所以很难做到连片防治,从而大大降低了防治的效果,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我们认为,在加强监测和生物防治的同时,应该探讨其他一些综合利用的新思路。由于蝗虫动物蛋白含量很高,如果能引进饲料公司发动牧民捕获蝗虫并以适当的价格进行收购,这样既可以控制蝗虫的数量,又能增加牧民的收益,还能降低灭蝗的成本,改善生态环境,变被动“灭蝗”为积极利用蝗虫资源;另外,由于不同的蝗虫种群发生期不同,前后约有3~4个月,因此,也可以动员牧民在天然草场饲养肉鸡,以便延长生态食物链,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事实上,据2003年8月6日《北京晚报》的报道,在河北省张北县等地共引进了3万多只牧鸡,进行了牧鸡灭蝗试验。另外,已经有人利用蝗虫作为食物资源加以利用,这也是生物治蝗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