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譬如朝露:自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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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苹果籽

小时候,我吃了一个苹果。消息传到家属院那帮兔崽子耳里,他们静穆了,也可以说敬慕了,表情像喝醉了一样迟钝地看我。人堆——刚才正搞抢帽子混战,把谁的棉帽子抢来,像破狗皮一样扔掷撕掳,直到稀烂——闪开一过道,让我过。

他们没吃过苹果,但知道。小学算术1 2、2 3,课本画的就是苹果。3个苹果加4个苹果等于7个苹果,而不说2匹狼加5匹狼等于几,也不说3个糠菜团子加2个糠菜团子等于几。不说吓人与熟悉的什物。咱院小孩最熟悉糠菜团子,用它解说,学得更快。

我吃了苹果后,他们从头到脚观察,吃苹果的人有变化吗?胳膊变长,头发变绿像海带那样?没有。

这个苹果绿而皱,比鸡蛋大一点,叫印度苹果,那当然很甜,和糖精完全不同(有小孩舔过糖精)。吃,吃,剩一瘪核。苹果是不需要剩核的,核留给谁呢?所以我把核也吃了。吃完吐5个籽。小籽黑褐发亮,像田鼠的眼珠。我吃了一粒,白瓤,微苦,不及苹果好吃。余下的在桌上摆成横线竖线,然后放入宝盒。宝盒是“金鸡”牌鞋油的空铁盒,它口紧,用拐杖式的旋柄才能打开。苹果籽放进去,里面还有带豁口的玉坠、铜别针和不知什么鸟身上的黄色羽毛。

后来,有人用山楂籽换苹果籽。不干,山楂多便宜。弹弓、玻璃球和松紧带都没打动我的心,只有苹果籽可以证明我吃过苹果。当时我想,人的一生也许只吃一次苹果。

1970年,家要搬到五七干校,大人不许小孩带东西。我把铜别针和羽毛送给了穆日根和木兔子,苹果籽种在水文站房后。在墙上给每个籽的位置作了神秘记号。

干校有挺多好玩的东西,从游泳到捉刺猬。我看别人用“金鸡”牌皮鞋油的时候,会猛然想到苹果籽。我认为它们已是开满碎白花的苹果树。一次做梦,家属院小孩像猴子一样悬在苹果树的每一根树杈上,狂吃大笑,不听我的苦劝,竟哭醒了。如果回到赤峰,我要告诉别人苹果树是我种的。他们当然不信。太好了,我当即指出,东边那棵树身上箍一个玉坠。我知道会有人怀疑,就把一粒籽埋在环形的玉坠当中。

那时有大人回城,我请他们到水文站看一看。我告诉他们那儿有苹果树。大人们哼哼哈哈,好像谁都没去。

后来,我忘记了这件事。再后来,我不幸得知一个知识:苹果籽长不成树,需要嫁接。我再也没去水文站。学这个倒霉知识之前,我以为咱院的兔崽子每年都被苹果撑得满地打滚,像犯了羊角风。

人的梦想太容易被知识击败,被世故淹没,被时间隔离。带鞋油味的苹果籽,是我的珍藏物,后来却被忘记了,因为有人说它们长不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