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鲁迅先生憎蚊,厌其一边吸血一边锐声议论。我们这些微末的人也一律对蚊子怒目。我恨蚊子并不是心疼自己的血,吾血如涌泉,蚊蚋吸一夏天尚不及在医院化验抽的一针管多。关键是痒,吾乡叫“刺挠”。古人说“痛可忍,痒不可忍”。不忍,就挠蚊子叮的大包;少顷,痒已转痛。蚊子用心多么险恶。夜晚最宝贵的事情是睡觉,上帝创世时分出昼夜,就有这个心思。上帝都让入睡觉,蚊子却不让。你不失眠,但它失眠。我最气愤的时候,恨不能拎着蚊子的腿放在铁砧上,将18磅大锤高举过头,砸!对每个蚊子我均想如此一一砸死,累点不要紧。我想过,在动物界(蚊子属昆虫,也算大动物范畴,如同大文化范畴),凶猛者虎豹,丑恶者熊罴,奇臭者黄鼠狼子,都没有妨碍别人休息。蚊子太不叫玩意儿。明年高考的作文试题应为“我恨蚊子”。
夏夜,吾与妻并排于榻上,想谈点理想人生什么的,蚊子来了。嗡——,其声骤远骤近。我媳妇“啪!”小手拍在自己脸上。我问:“打着没?”她回答“嗯”。我在黑暗中窃想:那蚊子带一点血迹,连同长脚瘪卧于媳妇的脸上。吾妻平素何尝以掌自掴击?此刻不得以出此下策矣。过一会儿,蚊子复至,估计来为亡友报仇,嗡——,我揣摩它正与脸前耳畔作眼花缭乱之舞,没声了。我腾出手,照脸上“啪!”比我媳妇“啪”响亮得多,蚊声复起焉。没打着,我脸皮粗厚,搞不清蚊脚的起伏。一会儿,我媳妇又“啪!”我说:“你小点劲。”她说:“不行,小劲打不着。”吾妻精通运动力学,盖速度与力度成正比(太极拳的内功除外),出手迅捷,力量也就大了。就这样,我们在夏夜里令人痛心地修理自己。
当然,我们有蚊帐与灭蚊灵。挂蚊帐使夏夜的闷热更闷。一次我半夜醒来,见月光浴于帐上,竟看呆了,今夕复何夕?后来才知道是蚊帐。况且睡时若以脚趾触蚊帐,帐外之蚊必咬得你缩脚,脚上之痒甚于脸上。蚊子咬人竞不择地。一次,叮在吾女鲍尔金娜眼皮上,越日有升旗式,她乃大队委员,要主持此事。校服书包披挂整齐后,吾女一目圆睁水灵,另一眼帘红肿下垂,这都是蚊子的孽迹。而灭蚊灵,我以为不可以轻用,“滋滋”喷完之后,不禁引颈深呼吸,蚊子当然也窒息了。这不算高明。
关键的问题在于打,主动消灭蚊子的有生力量。不要把打蚊子当成一项事业,而作为一种娱乐,身心并用,利国利民。蚊子活动的规律(书本上说)多在夜间,待“嗡嗡”之声响起来后,亮灯,目光炯炯扫视四壁,发现敌情,执苍蝇拍趋前。看啊,那蚊子轻巧的高脚蛰伏壁上。屏息挥拍重扣,“啪!”整死一个,我为什么说这是一种娱乐呢?打蚊子练眼力,又练判断力和身体的柔韧协调能力。比如,蚊子自以为聪明,常匿身暖气、字画、窗帘甚至东汉时期的广腹陶瓶后面。轰它们,在运动中消灭敌人。它们被迫起飞落在墙上,黑白分明,一拍即矣。有些更狡猾的蚊子落在电线和灯具上,以为人们怕触电或击落灯而不敢动它们,没那个。你踩着凳子向它们宣战,蚊子纷纷起焉。在半夜打蚊子的时候,不妨打开视野,不能因为蚊子咬你小腿就在小腿上打蚊子,要观察顶棚,它们往往在顶棚上窥视你。
一次,在纱窗上生擒一活蚊,属于探马之类,不禁欢喜。先用胶水粘住它,翻抽屉找放大镜仔细观察。蚊子原来也是漂亮之物,翅膀精巧,长脚轻捷,只是嘴的探针长了一些。我用指甲把“探针”掐去,观其颜面竟搞不清眉目在哪里。此蚊被我用打火机烧死了,虽然我不知道它咬没咬过我。几日前读佛偈,言“何苦杀生”。我心存不服,它们叮我痒我。佛说,蚊不曾杀你。那么,这种剿蚊的娱乐属于一种罪过了,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