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红流纪事:二五年的五月三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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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资产阶级的动摇和上海工人运动策略的调整(1)

1925年6月上旬,上海总商会会长虞洽卿从北京急回到上海。

虞洽卿(1867—1945),名和德,浙江镇海人。1894年后任德商鲁麟洋行买办、华俄道胜银行买办。1903年独资开设通惠银号,发起组织四明银行。1905年上海发生大闹公审公堂案,与组织当局交涉获胜,遂名闻沪上。1908年创办宁绍轮船公司。1911年上海光复后任都督府顾问官、外交次长等职。1914年独创三北公司。五四运动期间上街劝说开市。

1920年合伙创办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任理事长。1923年当选为上海总商会会长。抗战时期坚持抗日爱国,支持抗战。1945年4月去世。

虞洽卿一到上海,就向日本驻上海领事说:顾正红事件和五卅血案,是两回事,不要混为一谈,要分开处理。

虞洽卿在上海总商会提出“单独对英”、“放开日本”、“缩小范围”的方针。他说:“纱厂罢工,是经济事情,五卅屠杀,罪魁是英国。我们力量微薄,对英还怕不够,何能兼对他国。罢工罢市范围,以英租界为限。”

6月10日,虞洽卿召开上海总商会会员大会,积极劝说商人复市。他说:“罢市一日,商界损失30万无。现在罢市多日,损失非轻。究应如何解决,请诸君从详研究,俾早日结束。”

虞洽卿这些话,打动了一部分商业资本家的心。他利用一些商人盼望开市的心理,成立了一个“五卅事件委员会”,作为交涉的团体,垄断交涉权,把领导五卅运动的上海工学商联合委员会抛在一边。

6月11日,虞洽卿以“五卅事件委员会”的名义,把工学商联合委员会提出的17条要求,作了许多原则性的修改,改为13条。两相比较,虽有不少条文内容大致相同,但13条的规定大都笼统含混,具体要求也较17条为轻。突出的分歧是:删去撤退驻沪英、日海陆军,分配高级巡捕和取消领事裁判权等重要条件;删去“承认工人有组织工会与罢工之自由”,代之以“工人工作与否随其自便”;会审公廨的收回,只要求恢复条约上之原状。17条充分照顾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愿,把收回会审公廨、撤销印刷附律、加征码头捐、交易所领照3案和工部局投票案列入交涉条件。而总商会则将优待工人的内容尽行删削,所谓“工人工作与否,随其自愿”,无异于为外国资本家随时随地开除工人提供借口,更使工人组织工会和罢工自由权被彻底剥夺,得不到法律保障。总商会对涉及本身的利益并没有含糊,把收回会审公廨和工部局投票权视为最为紧要的任务。

虞洽卿到处宣传,“13条”和“17条”没有根本的不同,可以说是“大同小异”。他还造谣说,“13条”已经征得工学商联合委员会的同意。

11日下午,工商学联合会在西门公共体育场举行工、商学及其他各界市民大会,人数近10万,“悲壮激越,为历来所未有”。据报道,与会工界团体共有69个。至下午1时,“全场已无立足地,均鹤立烈日中,精神奋发”。大会主席林钧报告了外交官员对工商学联合会所提十七条,未加量理,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演说过程中,一位听众当场断指,用血书写了“不怕死,争人格”6个大字,“血迹殷红,全场大为感动”。市民大会发表了宣言,通过决议,限交涉员24小时与英、日两国实行经济绝交,限政府于本月14日前将十七条向公使团严重交涉,否则,全国大罢市、罢工、罢课,并致电段祺瑞:“倘仰承外人意旨,使此案延者不决,以冀屈服我国人,是公自绝于国人也。”大会上演说的杨杏佛在日记中写道:“白旗飘扬映着群众被热血涨红了的脸,一种慷慨愤激、勇往直前的精神,大有气吞英日帝国主义的决心。30年来恶政府大外交家大教育家造成的媚外根性完全被英捕房枪弹打去了。”

12日,知晓了虞洽卿以“五卅事件委员会”的名义把17条改为13条的事情后,上海总工会发出紧急通电,呼吁各界共同坚持17条:“所有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领事裁判权、撤退外兵等等,关系中华民族之生死存亡,为国人不得不誓死奋斗者,我工界虽肝脑涂地,亦无他顾。唯特别关系我工界者尚有四项:(1)工人须有组织工会与同盟罢工之自由(;2)罢工期内不得扣除工资(;3)不得因此次事变开除工人,(应)一律复回原职;(4)制定工人保护法,切实保护工人。”内外棉纱厂工会等数十工会纷纷派代表到上海总工会,主张即刻召集全上海罢工工人代表会议。

13日下午,上海总工会召开临时紧急大会,100余人出席,各代表先后登台发言,“一致拒绝总商会之修改”。“各代表发言时,激昂愤慨,声泪俱下,会场中拍掌拍桌之声,不绝于耳”。与会代表表示,17条中“关于工人利益者已是工人最低限度之要求,总商会非代表工人,决无权利可以修改吾人提出之条件”。上海总工会率所属66个工会发表宣言,痛陈时局,坚决表示为争国权人格,“无论外人如何强硬,政府如何妥协,总商会如何让步,我20万余罢工工人,誓当团结团体,坚持罢工,以为全上海租界市民争此一线生机”。

虞洽卿的“13条”一出笼,北洋政府就派特派员蔡廷干、曾宗鉴和交涉员许沅赶来上海,同各国领事“谈判”。

蔡廷干、曾宗鉴和许沅等拒不接收工学商联合委员会的“17条”,而把虞洽卿的“13条”交给外国领事团。

6月17日,上海总工会在闸北召开群众大会,揭露北洋政府特派员、交涉员与上海总商会狼狈为奸。大会通过了《上海闸北市民大会宣言》。宣言说:“我工商学各界罢工罢市罢课,一致牺牲,乃为反抗帝国主义,以求民族之独立、自由平等。纵一时不能达到,一切根本问题,亦当求生存权利。我全体市民认工商学联合会议决提出之17条为最低交涉条件,绝对无退让之余地。对于总商会修改提出之条件,时牺牲民众利益,破坏国民团结,以与帝国主义妥协,本大会万难承认。”同日,上海总工会发表《告工友书》,号召工人“不达目的,誓不上工。

要达目的,全靠大家齐心,一致团结。我们不能依赖交涉成功,也不能依赖法律解决,只靠我们自己的实力”。

但虞洽卿提出的“13条”,得到一些资本家的赞同。上海华商纱厂联合会等49个团体登报声明,拥护“13条”。

18日,中国共产党为指导五卅运动而出版的《热血日报》,发表《上海总商会是什么东西》一文,质问虞洽卿为什么要篡改“17条”:“上海总商会想在帝国主义者面前讨好,不加入工学商联合会。总商会要受其英、日海陆军的保护,所以不主张永远撤退英、日海陆军吗?总商会要勾结洋资本家,所以要取消工人有罢工自由、市民有结社自由的条件吗?我们要问:上海总商会究竟是什么东西?”

6月19日,虞洽卿召开上海总商会全员大会,正式提出开市问题。单纯经营商业的资本家仔细一算计,已经罢工了好多天了,也损失了很多钱了,决定复市,于6月21日开市。兼营工业的商业资本家却另有想法:在这次罢工中,英国和日本人办的工厂,差不多都停产了,洋货又运不进来,自己工厂的产品销路大增,仍然继续罢市。帝国主义者借口工部局电气处工人罢工,不给这些资本家开办的工厂供电。他们一箭双雕:既打击了中国的民族工业,又加剧了民族资本家同罢工工人的对立。在帝国主义的压力下,这些资本家也屈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