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舆情报告(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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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时代大舆情(9)

“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展现了新领导集体在反腐谋略上的新思路。近来,中央和各地有关部门查处腐败案件在提速,各地也在不断探索深化官员财产公示等反腐新路径,网络反腐等民间反腐形式也日益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补充方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新部署和新动作让人民感受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理腐败的坚定决心,也迈出了建设廉洁政治坚实的一步。

坚定决心:瞄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目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

只有决心坚定、目标明确,才能在其指导下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反腐败战略。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外媒体的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打铁还需自身硬”,表明了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其后,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上,他更以“亡党亡国”来警示腐败滋生的危险,习近平总书记还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来提醒全党反腐的深远意义。

2012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座谈会,倾听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这次座谈会因为“敞开讲,说真话”的会风,带来了巨大持久的社会回响。

党的十八大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013年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2013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为此,2014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部机构再次进行优化调整,这是自十八大以来的第二次调整,更加突出了办案职能,加强了反腐力度。

从中央纪委研究室专家掌握的情况看,自1993年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察系统查办的腐败案件先是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但从2004年开始出现下降后波动的态势。习近平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

要打好反腐败这场持久战,首先需要对当前中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有清晰的认识。

当前中国的腐败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由收钱收物的“硬腐败”发展为接受各种服务、旅游出国等“好处”的“软腐败”;由个人捞钱的“小腐败”上升为集体福利、挥霍公款的“大腐败”;由内资企业的“内资腐败”发展为外资企业参与商业贿赂的“外资腐败”;由一人出事的“单案”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窝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二部副主任辛向阳认为,具体来讲,腐败现象具有以下特点:

群体化。湖南省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腐败案发后牵涉人员达160余人;“慕马腐败大案”涉案人员达142人;湖北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落马,牵出领导干部70余人,一些腐败分子败露后,往往引发所辖地区官场的“大面积塌方”。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一是涉案人员众多;二是涉案人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三是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高官化。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2009年全年落马的省部级(含副部级)高官有17人。党的十八大后不到1年时间里,共有11位省部级高官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其中包括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等。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相继查处了一批涉嫌违法违规的地厅级、县处级干部。例如,中共十八大以来,广东查处地厅级干部29人,县处级干部242人;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47人。

巨额化。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动辄就是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2009年已经基本查明涉案的31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1.0982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亿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013年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做的工作报告称:5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

期权化。“权力期权化”交易的是一种“权利”,其不直接涉及钱物,因而形式和过程隐蔽,相互兑现往往是间接而不是直接的,如高薪任职、分给股权、优厚待遇等。腐败分子进行权力操作可以用“扶持企业、促进发展”为借口,即使损害国家利益也可以用“改革代价”遮掩,过程隐蔽,其交易方不是在职干部,甚至可能不是其本人,对象和内容都较为隐蔽。“权力期权化”改变了腐败获利的时间和方式,为腐败分子手中的“权力资源”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变现可能。它可以是权力享受权力回报,在离职前安插亲信或选定“接班人”,为自己遥控权力做打算;可以是权力享受资本回报,在位时为企业牟利,辞职或退休后到企业“高薪打工”;也可以是资本享受权力回报,利用在位时积累下的“活动能量”换取企业股权或创业资本。这样,不仅可以为自己预留“出路”“退路”,还可以“封妻荫子”,由受益方资助亲人子女出国留学或提供创业资本。

如广东省原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就为其子换取了数百万元的企业股权。

潜规则化。从文化上看,中国是一个宗法伦理社会,血缘观念极强、法制观念薄弱,这种特定的文化观念成为腐败行为的孕育土壤。在中国文化中有很多消极的因素是滋生腐败的条件,如“潜规则”文化在官场中流行,很多行为规则不公之于世而是如“黑市”交易,公之于世的规则,大家又不遵守。再例如“消解”文化,中国文化中有一种消解制度的倾向,在现实中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另外,还有“圈子”文化,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入围的干部争宠,不入围的干部被剔除,这种示范效应迫使大多数干部去遵从新的游戏规则。从追求庇护到跑官买官,并按照这一游戏规则所提供的激励机制来做出自己的行为选择,使正直的干部越来越难以生存。

国际化。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方牟利后,在境外“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一些涉案的党政干部特别是关键涉案人员一有风吹草动即随时出逃。“裸体官员”问题浮出水面,暴露出以往外逃贪官贪腐时“留一手”(即任职期间有意将妻儿送出国,独自一人在国内),贪腐行为败露后立即逃往国外的腐败谋略。而某些干部利用出国考察机会滞留不归的情况更是暴露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长。反腐专家表示,一些“裸官”的共同特点是:非法敛财→家属移民海外→转移不明资产→择机外逃。近年来,“裸官”外逃、落马的案例时有发生。如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2011年检察系统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同比上升27%,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

新型化。在新兴领域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拍卖等方面的反腐败措施比较少,导致新兴领域腐败案件频繁发生,在这些领域腐败呈现出金融化、虚拟化的特点。

此外,与异性直接相关的腐败现象不可轻视。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查处严重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的落马大多与色、赌、洗钱三大基本方式有关,以地产商“权钱交易”以及“权色交易”最为突出。从2012年的情况来看,经网络曝光影响较大的官员不雅事件达10多起,并且11月、12月的数量呈“井喷”态势,这两个月内就有6起之多。另据统计,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

2013年,既是权力再交接之后的开局之年,又逢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颁布之际,还是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履约审议期。执政63年的中国共产党,处在历史的关口。2013年1月21日至2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本届中央纪委第一次就部署反腐败工作召开全会。前瞻性强是此次全会的突出特点,会议提出不折不扣落实“八项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遵守和维护党章等重点内容,为未来5年反腐谋划布局、确定基本思路定调。

改变作风:净化政治生态从落实“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起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找准切入点是关键。以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为起点,新一届领导集体以抓作风建设、率先垂范落实“八项规定”为着力点,迈出了“改进作风的第一步”,也为今后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其他更难啃的“硬骨头”积累更多政治经验。

2012年年底,中共接连颁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六项禁令”。针对这两项措施,各地陆续向社会公布了实施细则,取得积极效果,受到百姓欢迎。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到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到规范出访活动,从改进警卫工作到改进新闻报道,从严格文稿发表到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涉及方方面面,规定详细具体,令人耳目一新。此后,习近平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八项规定是切入口和动员令,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时,习近平进一步指出,中央提出抓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就是提出了一个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提出了一个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切入点。全党同志一定要从这样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从思想上警醒起来,牢记“两个务必”,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

自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中央领导率先垂范转变工作作风,各地各部门积极跟进,一股清新之风扑面而来,引发舆论的关注与好评。我们看到,不仅中央国家机关纷纷做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措施、办法或细则,还有多个省份也向社会公布了具体实施细则,转变作风已成为2013年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制度反腐专家、湖南商学院副校长王明高教授眼里,这些举措并不是当下惩治腐败的治本之策,但细水长流,从现象开始,把能做到的做好,才能水滴石穿。“八项规定”意在为反腐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坚持两年,党风政风就会有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