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中华养生宝典(家庭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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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女性家庭养生(5)

一是月经过少,甚至闭经。此情况对健康并无多大影响,通常是暂时性的。倘若连续3个月闭经,应暂停服药。停药后1个月内仍不来月经,应请医师根据检查情况,用炔诺酮、甲地孕酮、复方黄体酮或催经片等药物催经,此后应改用其他避孕药。

二是胃口不好、恶心、呕吐、头晕、乏力。常发生于开始服药的时候。出现此反应时,一方面能够喝点浓茶,嚼点糖姜、成菜;另一方面要坚持按规定服药,随着人体对药物的适应,反应会慢慢消失。个别女性反应较厉害,可适当选用下列抑制反应的药物:维生素B6、维生素C、抗反应片、复方氢氧化铝片或酵母片。

三是白带增多、稀薄。常发生于服长效避孕药以后,通常无需治疗。倘若白带过多,每晚可在阴道放1片中药止带片。

四是阴道间断出血。常发生于漏服避孕药之后。通常只要按时接着服药,出血就可停止,经期也会正常。当然也可请医师调整药物,通常每天加服1~2片炔雌醇,直到这一服药周期结束;也可改服其他避孕药,如服2号避孕药出血,可改服1号避孕药。

五是体重增加过快。倘若有浮肿,应适当采用利尿剂和吃低盐食物。倘若体重明显不断增加,应停药,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六是面部发生黄褐色斑。停药后通常会慢慢消失,倘若服用维生素B、维生素C效果会更好。

七是乳房胀痛。通常可减量,倘若严重,应考虑停药,选用其他避孕措施。

3.口服避孕药物不宜忽视饮食保健

服用复方避孕药的女性血液中维生素B6水平降低,容易发生维生素B6缺乏症,甚至导致精神抑郁。所以,服用避孕药的女性应多摄入一些富含维生素B6的食物,如谷类食品、蔬菜及肉、蛋、乳类等,必要时可每天口服小量维生素B6片剂。

服用避孕药对维生素B12代谢也有影响。因维生素B12是造血过程必需的物质,所以倘若女性发现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和红细胞数等均低于正常值时,就表示避孕药对维生素B12代谢已发生了影响。可适当多吃些动物内脏、贝壳粉、奶粉、鱼、蟹和蛋黄等。

少数服用避孕药的女性还可发生叶酸缺乏而导致贫血。富含叶酸的食物很多,如肝、瘦肉和蛋类、各种绿叶蔬菜、豆类和水果等。

此外,服用避孕药可使血液中的维生素C降低,故应多吃蔬菜和水果,必要时口服维生素C片。

4.哺乳期女性不宜服避孕药

女性在哺乳期,可能有月经来潮,或月经不规则。因为有受孕的可能性,所以有些哺乳期女性就盲目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这样做对吃母乳的婴儿是有害的。

常用的避孕药中含睾丸酮、黄体酮、雌激素类衍生物等。这些物质进入母体后不仅能够抑制母体泌乳素的合成,减少乳汁分泌,而且能够通过乳汁被婴儿吸入体内,使婴儿体内激素的平衡遭到破坏,从而影响婴儿的生长和发育。因此,哺乳期女性不宜口服避孕药,宜采用其他避孕方法,如采用避孕套、避孕膜或宫内节育器等。

5.服用避孕药不宜忽视的问题

口服避孕药使用方便,所以为很多女性所采用。但应留心以下问题:

漏服或乱服避孕药:日常生活中,因为服用避孕药者缺乏应有的知识,而售药和发药人员又交代不清,常造成漏服或乱服避孕药的现象。常用的0号、1号、2号和复方18-甲基炔诺酮4种短效口服避孕药,须在经期来潮后第5天起每天1片,连服22天。倘若粗心大意没有按时服用,在漏服后又没在次晨及时补服;在服用复方18-甲基炔诺酮长效避孕片时,有的人仅知道每月服1片,而忽略了第1个月应在经期来潮后第5天和第25天各服1片;由服短效避孕药改为服长效避孕药时,没做到在服完22片短效药的第2天中午即开始服长效药;用53号抗孕片此探亲避孕药时,每月须服足6片,但有人因探亲期短而将药物“节约”下来。这些错误做法均可导致阴道出血或避孕失败。

药物受潮或变质:药物存放太久,空气湿度太大,会使糖衣潮解;洗手后未擦干或者手有汗而不用药勺取药,使手上的水黏附了部分的药物糖衣,都可能使药物有效成分损失。药物成分部分损失者会因药量不足而造成体内激素突变,发生阴道不规则出血;完全损失者则会导致避孕失败。

与治疗性药物同服:女性在避孕期间患感染性疾病,常会使用抗生素治疗。研究表明,青霉素、四环素、氯霉素、新霉素等抗生素,会使避孕药的有效作用降低20%~30%;女性在现代生活中情绪易波动,使用镇静安眠的苯巴比妥、眠尔通、安定和利眠宁等,会使避孕药物药效降低,或者导致阴道出血;患结核病的女性不宜再服避孕药,因常用的抗结核药利福平与避孕药在体内相互作用,会使经期紊乱和阴道不规则出血。

6.什么情况下不宜服避孕药

口服避孕药对于40岁以下的健康女性来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避孕方法。但是,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女性不宜口服避孕药:

家族性高血脂症、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症患者;

糖尿病患者及有家族糖尿病史者;

乳房恶性肿瘤,或生殖器官恶性肿瘤,或子宫肌瘤,或有家族乳腺癌病史者;

急性或慢性肝炎、肾脏疾病患者;

原因不明的阴道出血患者;

有周期性偏头痛或有严重的抑郁倾向和精神病患者;

肺结核病或癫痫病患者;

有深部血栓性静脉炎病史或其他血栓性疾病者;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者;

未分娩过的女性最近有月经量过少或闭经或月经稀少者;

正在哺乳期或自己的孩子还不满2周岁者。

7.“打胎药”不宜盲目服用

服用流产药俗称“打胎药”。服用流产药因为痛苦小、后遗症少而颇受某些意外怀孕或因为某些原因而希望终止妊娠的女性的欢迎。特别是在45天以内的妊娠,通常都能顺利流产。但倘若使用不科学也会造成流产失败,甚至出现大出血、宫腔感染等并发症。因此,服用流产药要在妊娠后的45天内,严格按照正确的方法服用,如用温开水空腹服用。同时留心观察流血情况,如是否有胚胎组织流出、出血量、出血天数等情况。若出血过多、时间过长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8.使用阴道隔膜不宜忽视的问题

使用阴道隔膜避孕适用于以下女性:一是有心、肝、肾等疾病而不宜应用药物避孕者;二是不宜放置宫内节育器或手术绝育者;三是无禁忌症的任何育龄女性。但使用阴道隔膜应留心下面的问题:

阴道过紧、阴道前壁过度松弛、子宫脱垂、阴道炎、宫颈糜烂者须治愈后再用。反复发作的尿路感染、对橡胶或杀精子剂过敏及习惯性便秘者须纠正后才能使用。隔膜通常于性交前放入,放入前可在隔膜圆顶上面涂上一层避孕药膏,然后用手指抹匀周边,以免精子从隔膜边缘进入。性交后,应该让隔膜接着留在原来位置上至少8~12小时。因为,杀精剂需要用这么长的时间来杀死所有的精子。当然也可留置在原处时间长一些,但不要超过24小时。取出后,将隔膜洗净擦干,涂上滑石粉,保存留作下一次使用。下次使用前应留心检查有无破损,并用清水把滑石粉洗净。个别人对橡胶或杀精剂有过敏反应时,需停用。

9.哪些情况下不宜放置避孕环

已婚育龄女性在采用宫内节育器(俗称避孕环)避孕时,应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器,并选择合适的时机放置。倘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疾病治愈后或情况改善后方可放置。

各种阴道炎以及急性宫颈炎或重度宫颈糜烂的女性,阴道和宫颈上带有病原体,随着放置节育器的操作过程,病原体可能被带进子宫腔内,导致子宫炎或盆腔炎。

急、慢性盆腔炎患者不宜放置避孕环,上环操作会使炎症扩散而加重病情。

妊娠或妊娠可疑者。

月经过多、过频或有不规则阴道出血等月经不调者不宜放环。不然不能辨别哪些是疾病症状,哪些是避孕环带来的副作用,而且放置避孕环也可能使症状加重。

生殖器官患有肿瘤的女性,应待治愈后,根据情况选择避孕方法。

子宫腔大于9厘米或小于5厘米,子宫颈口太松、严重裂伤或子宫重度脱垂的女性,因宫腔过大或过小,无适合的避孕环可供选择,放置避孕环后易掉出。

子宫畸形的女性。操作时,容易造成损伤,而且节育器不宜放置到正确的位置,导致避孕失败。

有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或有出血倾向的女性,如心力衰竭、重度贫血等。因放置避孕器后,常常出现月经过多、白带增多或下腹不适,这些症状会增加病人痛苦。

10.“子宫帽避孕法”不宜长期使用

子宫帽避孕具有方便、有效的特点,很受一部分育龄女性的青睐。但是子宫帽避孕属器械避孕法,偶尔使用无大碍,但若长期使用,会导致泌尿系感染。

因为日常避孕使用的子宫帽,并非绝对无菌。在安放子宫帽时,常常会将细菌带到阴道内,导致阴道内的细菌感染。同时,因妇女的尿道短,阴道内的细菌容易经尿道逆行侵入而导致泌尿系统感染,如尿道炎和膀胱炎,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等症状。因此,子宫帽避孕法不宜长期使用。

11.哪些不安全的避孕措施不宜采用

一些育龄女性不愿口服避孕药,也不愿意上环避孕,更不愿意采取输卵管结扎术避孕,而是依靠一些不安全的避孕措施,如安全期避孕、延长哺乳期和体外排精等方法。其实这三种方法很容易导致避孕失败而不得不做人工流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安全期避孕法:通常以为,育龄女性在下1个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为排卵期,容易受孕;其余时间为相对安全的时期。安全期避孕法是心存侥幸的女性比较喜欢的一种方法。但是,实际上排卵期可因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情绪、健康状况、环境等,使时间提前或延迟,甚至能够额外排卵,导致很多夫妇避孕失败。避孕不宜只靠安全期,应与其他避孕措施结合起来。

延长哺乳期避孕法:哺乳期不是绝对不会怀孕的。有些人哺乳期不来月经,并不能说明不会受孕。倘若不留心,怀孕的迹象反而容易被掩盖。同时,延长哺乳期对母子身体健康都不利。通常6个月后,母乳营养成分已经不能满足婴儿生长发育需要,倘若不及时添加辅助食品,婴儿会出现营养不良或体弱多病。母亲长期哺乳,会影响睡眠,精神面貌差,并可导致月经失调、子宫萎缩等严重后果。因此,采取此方法避孕不可取。

体外排精避孕法:尽管男性在射精前将阴茎抽出,但倘若掌握不准,也会有部分精液进入阴道。而且在大量射精前可能已有少量精液随前列腺液排入阴道,仍可导致避孕失败。此外,此法对男性的身心健康不利,长此下去,会导致前列腺炎或前列腺增生等疾病。

12.更年期女性不宜忽视避孕

更年期女性随着卵巢功能的不断衰退,生育能力也随之下降,但仍可能有不规则排卵,还有意外妊娠的可能,因此不宜忽视避孕,仍要采取避孕措施。

更年期女性选用避孕方法时,必须考虑更年期女性的生理特点。专家建议采用以下方法:

1.屏障避孕法:常用的有男用避孕套、女用阴道隔膜。

2.使用阴道杀精剂:常用的有避孕栓、避孕软膏等。是通过女性阴道的体温与分泌物将药物融化后,发挥其杀精子作用。这些外用避孕药单独使用时效果欠佳,可与阴道隔膜与避孕套同时使用。

3.利用宫内节育器:倘若一直是带宫内节育器,绝经后不宜马上取出,不然容易造成怀孕。通常可在绝经后一年半到两年后,取出宫内节育器为宜。

五、胎产保健误区

1.婚前检查不宜忽视

婚前检查是青年人步入神圣婚姻殿堂的通行证,也是优生优育的第一关。人人都希望有个幸福的家,一个活泼健康的孩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青年男女对婚姻生活过于理想化,缺乏医学知识,不重视婚前检查;或者自认为身体没问题;或者有婚前性行为或受孕,怕别人知道,回避检查。这样,婚后一旦出现问题,会终身遗憾。

婚前检查能够咨询并检查男女双方有哪些情况不宜结婚,如近亲关系等;或暂时不宜结婚,如患严重传染病等;或能够结婚但不能生育,如一些遗传性疾病等。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北京市1985~1995年参加婚前检查的人当中,疾病查出率为11.5%,其中影响婚育的疾病占婚检人数的1.1%;广州1999年参加婚前检查的人当中疾病查出率为10.09%。有些病是能够通过治疗痊愈的,所以为了优生优育和日后的家庭幸福,青年男女不应害怕或回避婚前检查。

可是目前我国“婚前检查”的状况并不乐观。据《哈尔滨晚报》2004年3月31日报道,在短短的5个月时间里,黑龙江一家保健院的妇产科在进行孕检时接连检出了3个“梅毒胎”。这家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张艺工忧虑地告诉记者,她在以前进行产前检查时,从未遇到过“梅毒胎”,因为那时候《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必须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梅毒在婚检时就被查出,婚检部门会做出暂缓结婚的建议。

我国遗传学家刘权章忧心忡忡地说:“零婚检现象的发生,将使出生缺陷率上升80%。”近年来,出生缺陷已成为我国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从开始实施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平均婚检率为1%。“婚检是保证低缺陷率的第一道屏障。因为‘强制’变‘自愿’,这第一道屏障被‘拆除’了,因此出生缺陷率也将上升。”刘权章教授认为,在现有情况下,“产前诊断”是防止出生缺陷率上升的最后一道屏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