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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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论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的基本教学职能——兼对课堂教学进行一种新的阐释(2)

重要的还在于,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视阈来看,作为类的一种本质规定,人的理想生活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在我们的理解看来,理想生活的必要性源于人类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追求幸福是人类每一个个体生活的原动力。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人生真理。显然,人生如果不追求幸福,生活就毫无意义而且不可想象。但究竟什么是幸福却是一个歧义纷生的问题。关于幸福对人生的意义,费尔巴哈曾这样说过:“人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但对于何为幸福他却没有给予明确的界说。其实,古往今来,每个人都按照各自的方式在谋求幸福。而且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始终同特定条件中的特定个体相联系。幸福范畴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感性的还是理性的,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等等,这些问题历来使诸多研究者产生意见分歧。1961年,在一次专门讨论幸福问题的日内瓦国际会议上,瑞士的一位学者格莱曾这样理解幸福:“你的幸福从属于这一事情,他的幸福从属于另一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某人只以安安静静为满足,某人却以兴奋激动为快。有一些坐着的幸福,也有一些活动的幸福;有一些带笑容的幸福,甚而也有一些带叹息的幸福。”由此可见,作为人生哲学重要范畴的幸福概念其内涵似乎很难被确定。但在我们的理解看来,幸福可以被定义为人在追求及实现理想的过程中而体验的自我愉悦和欣慰的感受,而不幸则是这种追求遭到了否定或阻碍而产生的痛苦体验。从这一理解出发,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在现实生活实践中,一个人根本没能有效地确立一种生活理想,那无疑是人生最大的不幸。

我们景仰和称羡马克思的一生,这是因为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其青年时代就自觉地把人生的幸福理解为一个追求崇高理想的斗争过程。他中学毕业时在《青年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曾这样深情而豪迈地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无疑,马克思的一生是艰辛的,政治上的迫害、经济上的窘迫使得他终生颠沛流离,直到逝世时他还是个无国籍者。但也正是在这种“为大家而献身”的理想追求中,马克思体验和领略到了人生最深沉而伟大的幸福和快乐。

特别有意义的还在于,我们把幸福理解为在对人生理想的追求与实现过程中获得的一种愉悦感受,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马克思在回答女儿的提问时要认为“斗争就是幸福”。因为理想的实现从来需要以对现实的抗争和奋斗作为手段。理想之为理想本身就表明它与现实是不等同的,现实存在着的诸种“惰性”力量必然要阻挠理想的实现。这样,无论是社会理想、政治理想,还是人生理想在实现自己的过程中无疑都需要斗争,甚至是艰苦卓绝的斗争。而当一个人意识到这一斗争有着崇高的善的目的和价值时,他甚至可以在牺牲自己生命的同时,也依然体验到人生真正的幸福。因此,许许多多的革命志士能高吟着“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而毅然地走向生命的自我牺牲。所以,李大钊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丽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光华。绝美的风景多在奇险的山川;绝壮的音乐都是悲凉的音调;高尚的生活,常在壮丽的牺牲中。”显然,在这种壮丽的牺牲中,我们体验到的是最崇高最有价值的幸福。

一旦我们把幸福理解为对生活理想的一种追求,我们也就可以廓清在幸福问题上的一些认知迷障:一些人把幸福理解成物质生活的充分享受。其实,由于幸福是对理想生活的追求过程中的体验,所以决不能把幸福和充分的物质生活等同起来。因为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并不总是带给我们物质享受的,更多的情形下这是人生旅途中一场艰苦而曲折的、需要极大意志力和忍耐力作为保障的人生长途跋涉。但只要我们心中拥有一个确定的理想,并因此有着一个坚定的信仰,那么,人生中再艰难困苦的跋涉也会是一种幸福。所以,当人生理想实现时我们固然可以体验到幸福,但更多的时候是,对人生理想执著追求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因此,幸福如果如世俗的眼光那样只被理解成肉体感官上的享受与快乐,那么这就正如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所讽刺的那样:“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也因此,爱因斯坦说:“我从来不把安逸和享乐看作是生活目的本身——这种伦理基础,我叫它猪栏理想。”

还有一些人把幸福理解成利益的多多占有。其实这也是现代人对幸福的一种误解。我们承认,在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获得足够的利益,否则难以生活,但生活并不是为了占有利益。与此相反,占有利益是为了生活,否则利益的意义无法理解。利益的典型表现形式是金钱和权力,这些东西只有在生活中被用来追求某种理想时才生效,这意味着利益永远是手段,永远是一种中转方式。而幸福却是生活的目的,一切都为了幸福。所以,我们不能想象幸福还为了什么。因此,利益只是实现理想生活目的的一个条件,而幸福则是理想生活的目的得到实现的结果。正因为存在着这一区别,所以充足的利益也不能必然地保证幸福,或者说,并不蕴涵着幸福的必然根据。

也许我们还可以追问:为什么理想生活的追求必定产生幸福感;从而拥有人生的幸福?这一点,几乎是不证自明的。因为这是人在完成自己类本质或者说在印证自己类价值的过程中必然体验到的。既然拥有真、善、美的理想生活是人的类本质与特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又一个本质规定,那么,以人的方式完成和印证自己,这自然会产生一种成为真正的人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决不是肉体感官上的快感,因为这种快感其他动物也有。这种感觉也不是虚无缥缈的天国世界里属于神的东西,它是切实存在于现实人生中的。在我们拥有理想生活的目标并为这种理想生活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我们所开拓的生活是超越限度的,因此它必然是崭新的、有活力的、激动人心的。这就是人生幸福的真实体验。

由此可见,理想生活对于人类是充分必要的,否则人类就无从体验幸福。因此我们可以断言,没有理想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生活,也因此我们可以说追求理想生活的人们首先需要一个能够激励理想生活的社会。我们甚至可以说,一个没有理想的社会比一个不公正或者贫穷的社会更为可怕。因为一个没有理想的社会总是限制或毁灭创造幸福生活的机会。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必须给学生确立这样的人生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