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国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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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突发事件报道(6)

二、打造国际一流媒体

1991年2月16日,美国开始对巴格达实施空袭,第一次海湾战争爆发。当其他外国记者纷纷撤离巴格达后,CNN驻巴格达的记者成为全世界仅有的战争消息源。CNN连续17个小时的直播报道,发出大量独家新闻,让整个世界看到战争每分每秒的进程,甚至美国白宫官员都从它的报道中了解战争形势。美国国家安全事务顾问斯考克夫特问:“伊拉克发射的‘飞毛腿’会落在什么地方?”美国中情局长威廉·韦伯斯特回答:“打开电视看看,看CNN说它落在什么地方。”通过这场报道,CNN从一个小电视网一跃而起,成为享有全球声誉的国际一流媒体。

半岛电视台可以说是CNN的另一个版本。在2001年的阿富汗战争中,卡塔尔半岛电视台在报道中独领风骚:世界各国记者包括CNN和BBC都被阻隔在阿富汗边境外只能坐等消息,半岛电视台却源源不断地播出打着“独家”标志的新闻和图像;美国军方到处搜捕拉登而不得,半岛电视台却频频播出拉登讲话的录像。当时,卡塔尔只有50万人口,看上去根本不具备创办有世界级影响电视台的条件,但对阿富汗战争的报道使卡塔尔半岛电视台取得了能够和美国CNN、英国BBC并驾齐驱的地位。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美国“9·11”事件发生后,在美国成就了福克斯新闻频道,在中国成就了凤凰卫视。

三、成就世界知名记者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公众会对第一时间通知他们重大消息的新闻记者印象更深,形成“品牌认知”。

1935年,25岁的范长江深入中国西北地区考察采访,走遍了大半个中国。他作为第一个报道中国红军真实情况和西安事变真相的记者,写出了《中国的西北角》、《塞上行》、《动荡中之西北大局》等名作,获得了世界性声誉。斯诺、史沫特莱突破国民党的封锁线到陕北,报道了一系列有关中国共产党的独家新闻,由此闻名于世。

1999年5月8日,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遭北约空袭,《人民日报》记者吕岩松第一个向国内发回报道,他戴着钢盔站在一片废墟前的照片,迅速映入亿万中国人的脑海。他采写的《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疯狂轰炸我驻南使馆》,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在2001年阿富汗战争中,闾丘露薇3次进入前线,多次报道独家新闻。她的名字与这些报道一起为观众所熟悉,成为知名记者。

国外也是如此。1963年11月22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达拉斯市中心遇刺。合众国际社记者梅里曼·史密斯设法打通达拉斯分社的电话,开始口述后来获得普利策奖的那篇文章。时为CBS达拉斯办事处记者的丹·拉瑟是最早赶到现场进行报道的电视记者之一,频频出镜使其立即拥有了全美知名度。

曾当过十多年记者的日本著名作家井上靖说过:“一生中能报道3条独家新闻就是大记者。”“一条新闻轰动舆论,举世瞩目。这样的消息即使写上一条,也遂了记者的平生之愿。”

四、维护国家形象

国家形象是指一个国家给外部世界造成的整体印象。在现代社会,良好的国家形象可以为国家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反之就可能使这个国家面临重重阻力。树立和维护国家形象来自许多方面,而突发事件是影响国家形象的重要考验。一般来说,政府处置失误会损害国家形象,新闻媒体报道失误也会损害国家形象。

在当今这个新闻传播高度发达的时代,国家形象在某种意义上是新闻媒体传播的总体结果。在突发事件报道中,记者应该报道的没有报道,或者报道中对人们关心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和事件原因等重要内容讳莫如深,或者报道不及时,都会在影响新闻媒体信誉的同时,直接损害国家形象。

在这方面,中国媒体曾经有过很多教训,如1976年唐山大地震、1979年“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1994年“千岛湖事件”……但目前这种情况正在改变。2001年发生的广西南丹矿区特大透水事件,《人民日报》记者冒着生命危险,深入矿区,及时报道南丹惨案的真相,揭开了事故背后的黑幕。这一报道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中国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不仅没有因此而受损,反而进一步树立起讲真话、负责任的良好形象。

2008年3月14日,拉萨街头开始出现打砸抢烧事件,事实上是少数“藏独”分子进行打砸抢烧,当地政府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恢复正常社会秩序。一些西方媒体却说中国政府“镇压西藏和平抗议”、“侵犯人权”,这些歪曲报道严重误导国际舆论,变相为“藏独”势力提供了舆论支持,严重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形象。我国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真相,澄清歪曲报道和各种谣言,扭转了舆论上的被动局面。实践告诉我们,凡是可以公开报道的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必须努力第一时间发出报道,决不能等到谣言四起再出面辟谣,否则就会给国家形象造成伤害,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不正确的报道也会损害国家形象。有学者把不正确报道引发的国家形象危机概括为四种情况:一是传播时机不恰当,在各种传闻和谣言盛行时才开始滞后报道;二是传播信息不准确,即使校正后也会带来信任危机;三是使用了不适宜的语言,以传播对象或国际社会不能接受或不能理解的语言进行传播;四是背离了人类共同的价值标准。

对于以上四种情况,我国的新闻媒体和编辑记者要特别注意提高警惕。长期以来,西方媒体在提到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时,习惯于加上一个定语——“官方的”(state-run),认为这是代表中国政府的新闻媒体,以此来贬损其信誉。事实上,信誉的产生根本不在于是否由官方资助或控制。美国的主流媒体大多都是私有,但在很多重大问题特别是对外事务上,与美国官方口径保持一致。半岛电视台和英国BBC同样是由政府资助或控制的,但也能以信誉著称,赢得声望。

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媒体的迅速反应、及时报道,赢得了国内外受众和境外媒体的赞誉。新加坡《联合早报》5月21日的文章中说:“中国媒体在地震报道中所显示的空前的自由度,也让世界刮目相看,甚至可以说是‘地震般的巨变’。”一天后,《国际先驱论坛报》等知名媒体发出惊愕之声:“中国对地震的回应异常公开。”

玉树地震发生后,中央电视台记者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进行报道。美联社在一篇综述中称:“中国西部玉树发生强烈地震,中国国家电视台迅速抵达现场,这一切彰显了中国政府有能力报道灾情,中国政府有能力抗灾救灾。”

五、有理,有利,有节

“有理,有利,有节”出自1940年3月11日毛泽东在延安中国共产党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在原意中,有理是“自卫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有利是“胜利原则”,“不斗则已,斗则必胜”。有节是“休战原则”,“适可而止”。这三个原则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著名论断,在中国共产党长期的新闻实践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新闻媒体来说,在采编播层面的竞争是基本层次,更高级的竞争是如何掌握重要新闻报道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前者拼技术,后者比战略。而做好突发事件报道,特别是有重要新闻价值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道,是新闻媒体迅速崛起的捷径。要在新闻竞争中胜出,新闻媒体的负责人和骨干编辑记者必须掌握并且能够熟练运用“三有”原则。

(一)有理

有理指占据道理、事理的制高点,理直气壮,据理力争。如何才算有理?有三个标准:一是符合道义,符合国家、社会和公众普遍认可、接受的价值观念,突出道德正义性。二是符合法理,充分体现对法律程序的遵守,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以法律为准绳。三是符合民意、尊重民意、凝聚民意、保护民意、引导民意。在涉外报道中,民意分为本国民意、外国民意两种。

新闻报道的基调和主要观点只要占据情、理、法的制高点,就能实现“登高而招见者远,顺风而呼闻者彰”的良好效果。通常情况下,情、理、法是保持一致的。但在某些时候,可能会出现三者之间的冲突。中国四大名著之《水浒》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故事,深受历代读者欢迎,但现代法律是禁止这种自行执法行为的。在一些案件报道中,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因失手伤人、杀人而受到法律制裁,这就需要新闻媒体在情、理、法之间做好平衡。

(二)有利

有利指要维护社会发展大局和公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新闻媒体来说,要把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作为最高准则,这也是世界各国处理国与国关系和国际事务的最高准则。

西方媒体对国家利益的认识非常清楚,甚至不惜掩盖那些见不得光、有损国家声誉的事实。由几位美国教授所著的《美国新闻史》一书这样描述:“没有几个美国人知道他们的国家是世界上最大的武器供应国,与一些世界上侵犯人权情况最严重的国家进行武器交易,从而赚取巨额钱财和政治影响;也很少有人知道,尽管不断有关于外援反对者的新闻报道,这个世界历史上最富有的国家向其他国家提供的外援占它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在世界上的排名为倒数第二,仅比爱尔兰高一点。”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媒体包括中国媒体,对国家利益的认识却很不清楚。2003年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坠毁,国内不少媒体非常及时地报道了这一事件,认为这不仅是美国的灾难,也是全人类的灾难。有超过45万网民参加了搜狐网的专题调查,其中68.30%不同意“‘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遇难不仅是美国的灾难,也是人类的灾难”的说法。一天后,哈尔滨一家饭店失火,33人遇难。比较发现,我国媒体对7个死难的宇航员的关切,远远超过对死于饭店大火的33个同胞的关切。

突发事件的背后往往是复杂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利益,不但要分清本国利益、他国利益,还要善于区分不同群体的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如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人类活动与破坏环境等。

(三)有节

有节指报道时要注意把握分寸,掌握好度。在突发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该冷的冷,该热的热,坚持适度报道、有效引导。

传播学研究表明,在一定时期内,舆论空间是有限的,能够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议题也是有限的。因此,突发事件报道首先要有一定的报道数量,否则再正确的声音,也会被淹没在信息海洋中难有作为。特别是在当今的网络时代,这是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舆论格局不再是“我们听你说”,而是“我们都在说”。新闻媒体的声音只有足够响亮和持久,公众才能听到。

新闻传播还有一个度的问题,突发事件报道不能把追求公开、透明作为终极目标。2010年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遇劫持事件发生后,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指责新闻媒体全程直播挟持人质事件,让绑匪洞悉警方的部署。菲律宾人质调查委员会在调查报告中,建议对包括两名记者在内的十余人提起行政或刑事指控。菲律宾发行量最大的报纸《马尼拉时报》于8月25日发表评论《失职的警察+歇斯底里的记者=人质悲剧》,指出媒体在人质解救现场的直播报道和警察渎职一样,是人质解救失败的另一个主要原因。类似情况在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台湾白晓燕绑架案中也出现过,当地新闻媒体毫无节制的过度报道,被认为是导致人质被害的重要原因。

有学者形象地将舆论比作刮起来的“风”。以此来看待“三有”原则,实际上就是通过“有理”来确定“风源”,“有利”来掌握“风向”,“有节”来调控“风力”。这三个原则和过程融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标准而完整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议程设置的流程。

思考题

1.在突发事件爆发期,为什么要强调第一时间发出第一条消息?如果没有抢占先机,如何在后续报道中取得优势?

2.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报道的应急系统,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3.突发事件采访前的四项准备工作都是什么?每个方面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4.如何看待突发事件报道中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的关系?

5.什么是第一落点?抢占第一落点的两层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