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伤心咖啡馆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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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伤心咖啡馆之歌(1)

小镇本身了无生气。除了一家棉纺厂,一些两间一幢的工人住的房子,几株桃树,一座带两扇彩色窗户的教堂外,还有一条百米见长的可怜的商业街。每逢星期六,附近农场的租户会来这里聊天做生意。除了这个时候,小镇寂寞、哀伤,仿佛一个远离尘嚣、与世隔绝的地方。最近的火车站在社会城,乘灰狗和白色线路汽车也要到三英里之外的瀑布叉路。这里的冬天短暂而阴冷,夏天则白亮刺眼,灼热无比。

八月的午后,如果你到商业街走一遭,会发现无所事事。镇中心最大的一座建筑物上,几乎所有的门窗都钉上了木板,整幢楼向右倾斜得恐怖,仿佛下一分钟就会倒塌。楼房老旧,稀奇古怪的样子令人狐疑。直到你突然意识到阳台的右侧以及墙壁的一部分从前被粉刷过,但是没刷完,所以房子的一边就比另一边颜色深而黯淡。楼房看起来荒芜了。然而,二楼的一个窗口好像并没被封住。有时在午后,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会有一只手慢慢地把百叶窗打开,露出一张脸朝楼下的小镇张望。那是一张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模糊不清的脸——惨白而不辨性别,一双灰色的斗鸡眼拉扯得如此贴近,仿佛彼此交换着绵长幽密的哀伤凝视。这张脸在窗口徘徊个把小时,然后百叶窗被重新拉上,此后这条街上再也见不到一个人影。这样的八月午后,你干完活后真是找不到任何消遣的地方;你不如干脆去瀑布叉路,听带着锁链的犯人们唱歌。

不过,这个小镇曾经有过一家咖啡馆的。这座钉上木板的旧楼房,在方圆百英里之内也曾是颇不平常的。咖啡馆的桌子上铺着桌布,配着纸巾,电风扇吹动着彩色的纸带飘扬,是个周六晚上的绝好去处。咖啡馆的主人是阿米莉娅·伊文斯小姐。但是真正令这个地方热闹生财的是个叫雷蒙表哥的罗锅。另外一个在这个咖啡馆故事里举足轻重的角色,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前夫,一个服刑回来、极尽破坏之能事而又一走了之的恶棍。咖啡馆从此关闭,但它一直留存在人们的记忆里。

这地方并不一直是咖啡馆。房子是阿米莉娅小姐父亲留下的遗产。最早是个杂货店,卖饲料、鸟粪和日常用品,诸如食品和鼻烟之类。阿米莉娅小姐很有钱。除了这个杂货店外,三里之外的沼泽地有她经营的酿酒坊,酿出的酒在小镇周围首屈一指。

阿米莉娅小姐高而黑,肌肉骨骼像男人。她的头发剪得很短,从前额向后梳着,暴晒的一张脸显得紧张而饱受风霜。即便如此,她依然算得上是个壮美的女人,如果两只眼睛不对得那么厉害。追求她的男人不能说没有,可是她好像对男欢女爱毫不在意。她是一个生性孤僻的人。她的婚姻在小镇上算是奇闻了——一桩奇怪而危险的婚姻,持续了只有十天,令整个镇子的人唏嘘而又震撼。除了这桩奇怪的婚姻外,阿米莉娅小姐一直独居。她通常整晚待在沼泽地里的小棚屋里,身着工装裤配长筒胶靴,在酿酒坊低矮的火苗旁静静地守候。

阿米莉娅小姐精通所有的手工制作。她自作粉肠和香肠,拿到临近的小镇出售。秋高气爽的时候,她酿制高粱酒。她碾压芦粟做糖浆,从她糖缸里倒出来的糖浆色泽镏金,味道醇美。她只用两星期就在杂货店后面盖起了一个砖厕所,而且还会做木匠活。阿米莉娅小姐只有在跟人打交道的时候才会显得束手无策。人,除非是无能者或病入膏肓者之外,都不可能放在手里拿捏辗转、一夜之间使其变成有价值或者产生价值的东西。所以对于阿米莉娅小姐来说,人的唯一用处就是从他们身上赚钱。这一点她很成功。她用财产和庄稼做抵押,买下了一家锯木厂,银行里有存款——她是方圆百英里最有钱的女人。她富有得足以做国会议员,如果不是因为有个致命的缺点——热衷打官司和诉讼。她可以为区区小事打一桩持久而坚苦卓绝的官司。如果阿米莉娅小姐不小心踩到路上的一块石头,她也会本能地瞅几眼,仿佛在挖掘诉讼的理由。除了这些官司之外,她生活平静,每天跟前一天几无差别。除了那十天的婚姻之外,她的生活一成不变,直到她三十岁的那个春天。

那是四月的一个安静的夜晚,接近午夜时分。天空透着沼泽地上鸢尾花样的蓝色,月光皎洁明亮。那个春天的庄稼长势优良,锯木厂过去几个星期加班夜战也告一段落。小溪边砖砌的方形厂房里灯光幽黄,微弱而持续的机器轰鸣声阵阵传来。这样的夜晚,适宜远远地听着,从黑魆魆的田野上飘过来的歌声,那是某个黑人在去见情人的路上吟唱。或者愿意的话,可以静静地坐下来弹弹吉他,或者就是独自小憩,什么也不想。

那天晚上,街道空无一人,但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店里燃着灯火,前廊上有五个人。其中一个是矮胖子麦克·菲尔,他是个小工头,脸色潮红,一双修长发紫的手。瑞纳双胞胎站在最高的台阶上。两个人都穿着工装裤,身材修长动作迟缓,头发泛白,一双绿眼睛睡眼惺忪。另一个是亨利·梅西,坐在底层台阶边上。他胆小害羞,温和而又有点神经质。阿米莉娅小姐倚着门框叉腿站着,穿着一双大胶靴,耐心地解着一根她捡来的绳子上的结。几个人都沉默不语。

双胞胎之一先开口说话,他望着远处空旷的大路,说:“好像有个什么东西过来了。”

“是谁家跑丢的小牛崽吧。”另一个双胞胎兄弟道。

那移动着的物体依然看不清。月光轻柔,照在路边开满花的桃树上,枝影暗淡交错。空气中流动着花香和清甜的春草气息,与近处温暖的湖水气味交织在一起。

“不是,像是谁家的小孩儿。”矮胖子说。

阿米莉娅小姐沉默地望着来路。她已经放下了绳子,用瘦削的棕黄色的手指摆弄着工装裤的背带。她不耐烦地蹙起眉头,一缕黑发滑落到额头上。他们等待着,路边谁家的狗突然冲出来狂吠着,直到有人出来喝止。那个身影来到台阶附近时,在昏黄的灯光下,几个人才终于看清了是什么东西。

是一个陌生人。几乎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徒步到小镇。而且这人是个罗锅。身高不足四英尺,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只到膝盖半截破大衣。一双细罗圈腿仿佛无法承受他那偌大的罗锅之重。他的头很大,有一对深陷的蓝眼睛和一张薄薄的嘴巴。他的面容松弛不羁,苍白的脸因布满灰尘而变得蜡黄,眼底下有一圈深紫色的阴影。他用绳子拖着一个头重脚轻的旧行李箱。

“晚上好。”罗锅气喘吁吁地招呼道。

阿米莉娅小姐和阳台上的男人们只是看着他,既不回答也不说话。

“我找阿米莉娅·伊文斯小姐。”

阿米莉娅小姐拂起前额上的头发,抬起了下巴:“为什么?”

“因为我是她的亲戚。”罗锅说。

双胞胎和矮胖子一起望向阿米莉娅小姐。

“我就是,”她说,“‘亲戚’是什么意思?”

“因为——”罗锅欲言又止。他看起来很不自在,似乎要哭。他把行李箱放到台阶上,手依旧按着箱子的把手,继续道:“我妈叫凡妮·杰莎波,来自奇霍。三十年前嫁给第一个丈夫后离开那里。我记得她说过她有一个同父异母姐妹叫玛莎。奇霍人告诉我,玛莎就是你母亲。”

阿米莉娅小姐脑袋转向一边倾听着。星期天向来都是她一个人吃晚饭,家里也从来没有什么亲戚。她和谁也不攀亲戚。她倒是有过一个姨婆在奇霍开养马房,但是已经死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住在二十英里外的姨表姐妹,但是阿米莉娅小姐跟这表姐妹关系不好,如果路上遇到恨不得用吐沫把对方淹死。也有人煞费苦心地想跟阿米莉娅沾亲带故,但是都没有成功。

罗锅说起了没有依据的长长的家谱。一长串的人名地名,令人莫名其妙。台阶上的人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呢,凡妮跟玛莎·杰莎波是同父异母的姐妹。我是凡妮和第三任丈夫的儿子。那么我跟你就是……”他弯下腰去打开行李箱,手脏兮兮的像麻雀爪子。行李箱像个破烂的百宝囊——破衣服,还有像缝纫机上掉下来的零件,都是些一钱不值的废物。罗锅在这堆东西里一顿乱翻,终于找出来一张旧照片。“这是我妈跟她异母姐妹的照片。”

阿米莉娅小姐一声不响,慢慢地把下巴扭向另一边,从她脸上,你可以看出她在想什么。矮胖子拿过照片凑近灯光底下仔细看。照片上是两个苍白无神的孩子,大概两三岁的样子。面目模糊不清,随便什么人的相簿里都可以找到的那种旧照片。

矮胖子一言不发地把照片递回去,道:“你从哪里来?”

罗锅的声音变得犹豫不定:“我是在到处游荡呢。”

阿米莉娅小姐依旧不说话,仅仅是倚在门边上,低下头去看着罗锅。亨利·梅西紧张地眨着眼睛,来回地搓手,然后他默默地离开最低一级台阶,走了。亨利是个好人,不忍见到罗锅受煎熬,更不想等到最后一刻,看着阿米莉娅小姐把这个陌生人驱出领地,赶出小镇。罗锅站在台阶旁,脚下的行李箱扬开着;他抽着鼻子,嚅动着嘴唇。也许他为自己的凄凉境地触景生情,也许他终于意识到,拿这些破烂家当来到这里来找阿米莉娅小姐认亲实属不堪。总之,他一屁股坐到台阶上,突然号啕大哭起来。

半夜三更跑来一个罗锅坐在店前痛哭,可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阿米莉娅小姐往后拢了拢落到前额上的头发,男人们尴尬地彼此张望。小镇四周一片寂静。

终于,双胞胎里的一个人说道:“我敢打赌他是毛里斯·费恩斯坦真人。”

大伙儿都点头赞同。这是一个含有特殊意思的表达。罗锅听了却哭声更大,因为他不明白他们在说他什么。毛里斯·费恩斯坦从前住在小镇,是个身手灵活,蹦蹦跳跳的小犹太人,如果谁说是他杀了基督,他就会立刻哭起来。每天吃的东西都一样,白面包和罐装三文鱼。后来他摊上了事,跑去了社会城。打那以后,谁要是软弱无能,或者大男人哭哭啼啼就会被称为毛里斯·费恩斯坦真人。

“反正他被传染上了,”矮胖子麦克·菲尔说,“肯定有一些原因的。”

阿米莉娅小姐抬起她那沉重缓慢的腿,慢步走下台阶,站在那里望着罗锅思索。然后她伸出长长的棕色食指,小心翼翼地点了一下他的罗锅。罗锅还在啜泣,但是声音变轻了。夜深人静,月亮散发着柔和的清光——外面冷了起来。阿米莉娅小姐接下来做了一件罕见的事情:她从屁股裤兜里掏出一瓶酒,擦净瓶口递给了罗锅。阿米莉娅小姐绝少给谁赊酒喝,即便是一滴免费酒也是前所未闻。

“喝吧,”她说,“能让你暖胃提神。”

罗锅停止了哭泣,舔干嘴角唇边的眼泪,接过了酒瓶。待他喝完,阿米莉娅小姐也慢慢喝了一点,先漱了漱口,再吐掉,然后开始畅饮。双胞胎和工头也开始喝着先前买好的酒。

“这酒真醇,”矮胖子赞叹道,“阿米莉娅小姐,你酿的酒没有不好喝的。”

那晚上他们喝的威士忌(两大瓶)很重要。否则,很难说会有后边的故事,也许也就没有后来的咖啡馆。因为阿米莉娅小姐酿的酒自带神力,它很清冽,尝在舌头上味儿很冲,下了肚后劲又很大。不仅仅如此。就像世人皆知的蘸柠檬汁在纸上留言,字迹显不出来。但是把纸张临近火苗照烤片刻,字迹变成棕色,留言也就一清二楚了。想象一下那威士忌是火苗,写在纸上的字就是人们隐藏在心灵深处的思想——这样阿米莉娅小姐这酒的意义就一目了然了。过去从未注意过的事情,深藏于脑洞之中鲜为人知的想法会突然显现,瞬间顿悟。比如一个纺纱工,大脑里整天装的只有纺织机,饭盒,卧床,纺织机。然而某个星期天,他喝了一杯这样的威士忌,就会想到沼泽地上的野百合。他会在掌心擎着这朵花,认真端详那金色精致的喇叭形,一种犹如疼痛的快乐在心底油然升起。当他猛然抬头,平生第一次注意到冬日的午夜,天空散发出奇异冷峻的光芒。他会被自己的渺小震撼,惊心动魄到要停止心跳。喝了阿米莉娅小姐的酒后,诸如此类的事情就会出现。他或许痛苦,或许从此幸福快乐。但是这样的经验能检验真理:他能使自己的灵魂温暖起来,见到了隐蔽在那里的信息。

几个人一直喝到夜半,月亮被云遮住,夜晚又黑又冷。罗锅还坐在台阶上痛苦地把头弯到膝盖上。阿米莉娅小姐站在那里,双手插兜,一只脚搭着二级台阶不动。她一直没说话,脸上是那种稍有眼斜的人常有的沉思表情,一副聪明绝顶又令人抓狂的模样。最后,她终于说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叫雷蒙·威利斯。”罗锅答道。

“嗯,那就进来吧,”她说,“炉子上有剩饭,你可以吃。”

阿米莉娅小姐平生请人吃饭的时候屈指可数,除非她想作弄谁或者从这人身上有利可图。所以台阶上的男人们觉得一定是哪里搞错了。后来,他们还私下嘀咕,说阿米莉娅小姐一定是那天下午在沼泽地里就开始喝酒了。不管怎么说,她离开了前廊,矮胖子和双胞胎兄弟也都回家了。她把店铺门栓插上,检视一遍店里的货物完好无缺,然后走向后院的厨房。罗锅跟着她,拖着行李,一边吸鼻子闻气味,一边用脏大衣的袖口抹鼻子。

“坐吧,”阿米莉娅小姐说,“我把饭热一下。”

他们一起吃的这顿晚餐很丰富。阿米莉娅小姐有钱,从不在食物上吝啬自己。晚餐有炸鸡(鸡胸脯被罗锅装到了自己的盘子里),芥菜根泥,羽衣甘蓝,还有热乎乎金灿灿的红薯。阿米莉娅小姐细嚼慢咽,像辛苦劳作后的农人那样全心享用着食物。她胳膊肘搭在餐桌上,身体前倾凑近盘子,双膝分开,脚蹬着椅子下面的横梁。罗锅则是狼吞虎咽,一副几个月没吃饭的样子。有一瞬间,他的脏脸上淌下来一滴眼泪——那是刚才哭时剩余的眼泪,毫无价值。餐桌上的油灯蓝色的火苗跳跃,灯芯修剪得恰到好处,厨房里映照出一种其乐融融的气氛。阿米莉娅小姐吃完盘子里的食物,又用一块面包把盘子擦抹得干干净净,然后在面包上淋些糖浆,她自制的透明的糖浆。罗锅也照着做,不过他还挺讲究,要求换个新盘子。吃完后,阿米莉娅小姐把椅子往后拖开,手握成拳头。她兀自欣赏着从洁净的蓝色无袖衫中露出的饱满坚硬的肱二头肌——这是她每天饭后无意识的一个动作。而后,她拿起餐桌上的油灯,冲着楼梯方向点头,示意罗锅跟她来。

阿米莉娅小姐一生下来就住在楼上的这三间房里——两个卧室,中间有一个宽敞起居室。几乎没人进过这些房间,但是谁都知道里面家具美观,清洁无比。而此时,阿米莉娅却收容了个罗锅,一个天知道从哪来的肮脏瘦小的陌生人。阿米莉娅小姐高举着油灯,一步两个台阶跨上楼梯。罗锅紧跟在后面。他离她那么近,摇摇晃晃的油灯照着两人的身躯,楼梯墙壁上映射出一个巨大的扭曲在一起的影子。不久,二楼上的窗子也跟全城一样,一片漆黑了。

第二天早晨风和日丽,紫红色的朝霞里带着一抹玫瑰色的光辉。小镇四郊的田野里,土畦是新翻耕过的。早起的佃农已经在一条条新犁过的垄沟里,种上了一排排深绿色的小烟叶苗。田野上乌鸦低空飞旋,在大地上投下迅疾而过的蓝色影子。小镇的人们也提早备好饭盒上工去了。太阳照在作坊的窗户上反射出刺眼的金光。空气清新宜人。桃树花开朵朵,轻盈如三月天空里的云朵。

阿米莉娅小姐跟往常一样,天没亮就起床。她在水泵那里洗漱完毕,开始打理一天的事情。上午晚些时候,她备好鞍座骑骡出巡,去查看瀑布叉路附近的棉花地。当然,中午时分,所有人都听说了那个半夜三更出入店里的罗锅,但是还没人见过他。气温开始升高,天空变成正午的瓦蓝。依然还是没人瞄过一眼这个奇怪的客人。有人记起来阿米莉娅小姐的妈妈是有过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妹,至于她是死了还是跟一个烟草贩子私奔了众说纷纭。至于罗锅的说法,大家都认为那是无中生有。作为熟知阿米莉娅小姐的小镇人,理所当然认为罗锅吃完饭早给她遣送走了。但是到了晚上,暮色降临,棉纺厂的倒班也换完了,有个女人却说看到了一张歪脸,在小店楼上窗口晃过。阿米莉娅小姐自己什么也没说。她在店里帮了一会儿工,跟一个农民为耕犁工具争论了一小时,修理了几只鸡笼,临近傍晚时她锁上大门,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让全镇的人摸不着头脑,议论纷纷。

第二天阿米莉娅小姐没有开店门,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谁也不见。因此这一天谣言开始流传起来——谣言真可怕,全镇和四乡的人都给吓呆了。造谣生事的是一个叫莫利·莱恩的纺织工。没人把他的话当真。他说话浅薄,走路踉跄,满口无牙,还患有三日疾,就是每隔三天发一次高烧。所以他头两天呆头呆脑,喜怒无常,可是到了第三天他活跃起来了。有时候他会想出一些怪念头来,绝大部分都是莫名其妙的。下面就是莫利·莱恩高烧时突发的念头,他说:“我知道阿米莉娅小姐干了什么。她为了罗锅那行李箱图财害命已经把他杀了。”

他语气平静得仿佛在重述一个事实。一小时内消息传遍小镇。一个疯狂而病态的故事在小镇发酵,囊括了所有令人心碎的关键词句——罗锅,半夜沼泽地埋尸,阿米莉娅小姐被当街拖进警察局,她的财产该归属谁之口水大战。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每重复一次这故事就又被添油加醋,直至面目全非。下雨了,女人们都忘了收衣服。有一两个欠了阿米莉娅小姐债的人,穿上了做礼拜的服饰,像庆祝节日一样。他们聚集在商业街上,朝着阿米莉娅小姐的店铺指指点点。

如果说镇上每个人都投入到这场邪恶的欢庆,倒也不完全正确,至少有几个明白人推断阿米莉娅小姐有钱,不至于为了毫无价值的垃圾去谋杀一个流浪汉。甚至有三个善良的人坚决跟这种谣言划清界限。他们不愿意想象,阿米莉娅小姐被押上囚车,送往亚特兰大电击正法。这些善良的人用一种与众不同的眼光来看阿米莉娅小姐。一个人如果被描述得像阿米莉娅小姐那样,各个方面都违拗常情,从头到脚充满矛盾时——那么这个人毫无疑问需要特殊对待。他们记起来阿米莉娅小姐生下来时皮肤很黑,脸也有些奇怪,从小丧母,由独居的父亲,一个性格孤僻的人一手带大。她很早就长到六英尺二英寸,这对女人来说很特别,还有她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又是怪得让人不可理喻。人们也记起她那桩令人狐疑的婚姻,在小镇上也算是件前所未有的丑闻了。

这些好人们于是对她产生出一丝近于同情的东西。她的一些异端行为,比如从屋子里拽出一架缝纫机去还债,或者为一件诉讼案大动肝火的时候——他们就会百感交集,喜怒哀乐不可名状。但是关于好人们说这些也就够了,因为只有三个人。整个下午,除他们之外镇上的其他人都在过节似的欢庆这桩想象出来的犯罪行为。

出于一种奇怪的原因,阿米莉娅小姐自己却好像对这一切毫无感应。她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楼上。下楼到店里,也只是平静地四下徘徊,两手插在工装裤口袋里,头低到下巴都埋进了衬衫领口。她浑身上下见不到一丝血迹。如果她停住,也是呆呆地盯着地上的缝隙,手指绕一缕短发自言自语。不过,她几乎一整天都是在楼上度过的。

夜幕降临。午后的雨令空气骤冷,夜晚有些像冬天一样的萧瑟阴郁。天空没有星星,稀疏的冰雨从天而降。从街上望过去,房间里的灯像是在风雨飘摇中哀号地闪烁着。起风了,不是从沼泽地刮过来,而是从北部的黑冷松林吹过来。

小镇的钟敲响了八点。依然静谧无声。阴冷的夜晚,加上一天恐怖的闲言碎语,有些人不免恐慌起来。他们坐在家中守着炉火。也有人聚在一起,大约有八九个人在阿米莉娅小姐店铺的廊前聚集着。他们沉默不语,坚定执着地守候着。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在等什么。事情就是这样:每当气氛紧张,或者貌似要有大行动发生的时候,男人们就会这样聚集在一起等待。然后会有那样一个时刻,需要他们一起凝聚抗衡。这种行动不是来源于某一个人的想法或者意志,而是仿佛出于本能,他们齐心协力汇聚,这样做出的决定才不带有个人色彩,而是属于整个团体。在这种时刻,谁都不会犹豫。至于事情最终是和平解决还是大打出手,进而导致混乱群殴乃至犯罪,全靠命运。所以这群人就这样在阿米莉娅小姐店前廊子里阴郁地等着,谁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只有等待是确切无疑的,那个时刻就要到了。

现在店门终于打开了。屋子明亮一切正常。左边柜台里摆放着大块的板油、硬糖块和烟草。柜台后面是食品架,上面放着腌肉和熟食。店右边大部分是农作工具之类的东西。后边靠左侧有个门通往楼上,现在门开着。最右侧还有一个门通向一个小屋,那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办公室,这个门也开着。此时晚上八点,正好可以看到阿米莉娅小姐坐在老式拉盖书桌前,用钢笔在纸上算着什么。

办公室的灯光柔和明亮,阿米莉娅小姐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廊子上的代表团。她周围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和往常一样。这个办公室在全县也是有名的房间,几乎令人肃然起敬。阿米莉娅小姐在此间处理所有杂事。桌子上摆着一架蒙起来的打字机,阿米莉娅小姐会打字,但是只有最重要文件才会用打字机。抽屉里少说也有成千上万的文件,按字母顺序排列着。这办公室也是阿米莉娅小姐行医诊所。她喜欢当医生,经常给人看病。架子上堆满了瓶瓶罐罐和形形色色的行头。靠墙放着一张给病人坐的长凳。她用烧过的针头缝伤口防止化脓。用一种冰凉甜蜜的糖浆治疗烫伤。对于不能确诊的病痛,她也有各种各样亲自按秘方煎制的药。这些药吃下去对于通便非常灵验,可是不能给幼儿吃,因为吃了会抽风。她有一种特别的配方给儿童,温和又口感甜蜜。总而言之,她算得上是一个好医生。面对疑难杂症也从不迟疑,没有什么病是严重得她不愿治的。当然有一个例外,就是女人来看妇科病,她就会变得束手无策。事实上,只要她们提到相关的字眼,她就羞愧得面孔铁黑,站在那里脖子蹭着领口,要不就来回摩擦脚上的两只靴子,像个张口结舌、羞愧得要死的孩子。但是其他病症的话,人们还是很相信她的。她不收费,病人总是潮水般涌入。

这个晚上,阿米莉娅小姐可没少用笔写字。但是即便如此,她也不可能永远注意不到等在外面黑压压的一伙人,而且这伙人还一直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她时不时会抬起头看他们一眼,既没大呼小叫也没厉声责问:他们为什么像一群可怜的长舌妇一样在她家门口,游来荡去无所事事。她的脸自豪而严肃,她坐在办公室书桌前的时候总是这样的。过了一段时间,这些人窥视得有点儿让她烦了。她拿起一块红手绢擦了擦脸,起身,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对于廊子里的那群人来说,这是一种信号。那个时刻终于来临了。他们在这冷风飕飕阴郁寒冷的夜街上等了足够长的时间。一瞬间原始的本能突然复苏。仿佛被一种意志推动,他们一下子涌进了店里。此时,这几个人看上去一个模样——蓝色工装裤,头发都有点儿白,面无血色,梦一般游移的眼神。没人知道他们要做什么。正在此时,一个声音在楼梯口响起。这些人抬头一看,惊得目瞪口呆。那个他们想象中已经被谋杀了的罗锅出现了。而且他根本不是被描绘的样子——一点儿不像个可怜肮脏孤独乞讨的小嚼舌鬼。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角色。屋子里一片死寂。

罗锅从楼梯上慢慢走下来,一脸傲慢,仿佛脚下的每一块木板都是他的。过去的几天他变化很大,脱胎换骨了。首先他干净得不可言表。他还是穿着那件短大衣,但是已经被刷洗干净,缝补一新。里面穿的是阿米莉娅小姐的一件红黑格子新衬衣。他的裤子也不像一般男人常见的那种,而是一条紧身过膝的精干马裤。精瘦的小腿上穿着一双黑袜子,鞋子是特别定做的,形状奇特,鞋带一直系到脚踝,新涂的蜡崭新铮亮。围着一条柠檬绿的围巾,几乎遮住他那对又大又白的耳朵,围巾的穗条几乎垂到地上。

罗锅迈着趾高气扬的步子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了人群当中。人群迅速散开绕着他围成了一圈。每个人双手下垂,呆呆地看着他。罗锅却是一副煞有介事的神情。他以正常人皮带的高度,平视着众人一圈,然后狡黠地检视着每个人的下身——从腰部到鞋底。他打量得心满意足后,闭上眼睛摇头晃脑,仿佛刚刚见过的一切,在他眼里不值一提。然后他仰头,断然地或只为确认,他又重新扫射了一番昏黄灯光下的脸孔。眼光最后正好落到一旁的半袋子肥料上,他便一屁股坐了上去。舒服地安顿好后,他交叉着两条小腿,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男人们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最先说话的是“三日烧”莫利·莱恩,谣言的始作俑者。他看着罗锅把玩的东西,压低着嗓音问道: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每个人都很清楚他拿的是什么。那是阿米莉娅小姐父亲用过的鼻烟盒。蓝色的瓷釉,盒盖上镶嵌着精致的金边。一伙人认出来了,紧接着一阵赞叹。他们警觉地望着房门紧闭的办公室,里面传来阿米莉娅小姐悠闲的口哨声。

“嗯,到底是什么?”

罗锅快速抬头瞅了一眼,把嘴闭得更紧一些道:“怎么了,这是专门修理爱管闲事家伙的秘密武器。”

罗锅伸出短小的弯手指从鼻烟盒里捏着什么吃着,没有给身边的人们品尝。他取出来的并不是鼻烟,而是一种糖和可可粉的混合物。但是他煞有介事地闻着,捏一小团放进嘴里,舌尖仔细往下抿着,脸上一副扭曲痛苦的表情。

“我吃什么都是一股酸味,”他说,“所以我要吃这种甜甜的鼻烟糖。”

一伙人站在一起有点不知所措。这种感觉驱之不散,很快又被另一种感觉取而代之——和谐的亲密感和不合时令的节日感。那天晚上在场的有这些人:“麻利”莫隆,“大力”罗伯特·卡黑尔,“三日烧”莫利·莱恩,神父威林,“伐木工”克兰,瑞伯微邦,“卷毛”亨利·福特以及赫莱斯·威尔士。除了神父威林,其他几个人都像前边提到的那样大同小异——他们全都从这件或那件事情中得到乐趣,也都程度不同地为一件事哭过,感到过痛苦。他们大都很温顺,除非是你激怒了他。几个人都在棉纺厂做工,跟别人分租每月十元或二十元的房屋。那天是周六,房租在下午全都付清。所以现在他们认为彼此是统一体。

罗锅私底下却在给他们分门别类。他自在地安顿好后,开始跟每个人聊天,比如如果对方结婚了,那他多大年龄,平均一星期工钱多少,等等——专找别人的隐私提问。不久,来了更多小镇上的人。亨利·梅西,闻声而来的闲人们,找男人回家的女人们,甚至有一个没人管的黄发小儿也悄悄地溜进来,偷了一包动物饼干,又悄悄地走了。所以阿米莉娅小姐的店里很快人满为患,而她的房门还是紧闭着。

有些人生来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通常这种本能只能在孩童身上找到,就是自来熟。罗锅毫无疑问就是这种人。他在店里不过半小时已经跟每个人混得很熟。仿佛已经在这镇上住了很久,是众所周知的人物,坐在这袋肥料上聊天已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了。此情此景再加上是周六晚上,店里就有了一种无拘无束却又相异的快乐气氛。自然也有一丝紧张,部分原因是这种奇怪的情景,还有就是阿米莉娅小姐依然躲在办公室里,始终没露面。

到了晚上十点钟,她出来了。如果你指望她的出现会带来戏剧性,那你肯定失望。门打开,她迈着长腿慢腾腾地从里面走出来。鼻翼旁边还有一道墨水痕迹,刚才的那块红手绢已经系到了脖子上。她似乎没察觉到周围的异样,一双灰色对眼朝罗锅坐的地方盯着看了一会儿。对于其他人,她只显出淡淡的惊讶。

“有人需要什么东西吗?”她平静地问道。

因为是周六晚上,顾客还真不少,都是来喝酒的。阿米莉娅小姐刚开封了一桶到期三天的陈年老酒,作坊里的所有酒瓶子都被注满了。这天晚上她从买酒人手里接过钱,在明亮的灯光下数着。这些都很正常,但是后面发生的的确不同寻常。以前喝酒的人都要绕到黑魆魆的后院,从厨房门口接住她递过来的酒瓶,收钱交货不带任何色彩。顾客拿着酒转身消失在夜色里。碰上老婆不让在家里喝酒的,就再跑回来到廊前或者临街的路上咕嘟嘟地灌下去。廊前和临街当然都属于阿米莉娅小姐的财产范围——但是她倒不把这些地方都划在自己的地界之内,她的地界从前门算起,包括整座建筑物的内部面积。她从来不许任何人在她屋子里打开酒瓶喝酒,唯一的例外是她自己。现在她第一次破了例。她往厨房走,把酒瓶子拿进明亮温暖的店里边,罗锅紧跟在后面。她不仅拎着酒瓶进屋,还拿了些酒杯,打开两盒饼干,装盘放在柜台上,想吃的人都可以免费来一块。

她不理别人,只跟罗锅说话,语调粗哑刺耳:“雷蒙表哥,你的酒要直接喝还是放炉子上热水温一下?”

“如果可以的话,就请你温一下吧,阿米莉娅。”罗锅说。(什么时候起有人敢对阿米莉娅小姐直呼其名,如此没礼貌?——就连她那做了十天丈夫的新郎官也没有如此大胆过。事实上除了她父亲外,没人敢如此亲昵地称呼她。她父亲总是昵称她“小妞”。)

咖啡馆就这样诞生了,如此简单。回忆的人说那天晚上冷得像冬天,真要是坐在外面搞个庆祝会也不会舒服。倒是室内温暖又热闹。有人把后面的炉火也生着了,买了瓶装酒的人分给大伙儿一起喝。其中还夹杂着几个女人,她们嚼着甘草胶皮糖,喝果子露,偶尔也会呷几口威士忌。

罗锅仍然是个稀罕之物,他在场使每一个人都觉得新鲜。办公室里的长凳也给搬了进来,还有几个椅子。有人靠着柜台,也有人就势坐在酒桶或者口袋上。在店里面拿起瓶子喝酒竟然也没有引起什么人的不安、讥笑和骚动。相反,这伙人倒是颇为礼貌,谦恭礼让到了有些拘谨的地步。因为到目前为止,小镇的人还不习惯聚众消遣。他们在作坊见面是为了干活。星期天虽然有一整天的教会聚会——也挺高兴。但是目的不一样,那样的聚会是要加深你对地狱的恐惧感,从而对至高无上的主更加敬畏。而咖啡馆的气氛却完全不同。在真正的咖啡馆里,即使是最有钱、最贪婪的无赖也会老实规矩,不会惹是生非挑起事端。没钱的人会心怀感激地四下张望着,尽量优雅庄重地用手指捏起一点儿盐巴。因为一个真正的咖啡馆必须具备如下特征:大家和和气气,胃感满足,行为也显出优雅高贵。那天晚上,没有人向阿米莉娅小姐店里这些人提醒这些规矩,但是他们都无师自通。当然,在这之前小镇里根本就没有过咖啡馆。

现在,所有这些的始作俑者阿米莉娅小姐,一个晚上大部分时间都站在通往厨房的走廊上。外表看不出什么,但是很多人注意到了她的面部表情。她环视着周围的一切,但是大部分时间,她的眼神都关注在罗锅身上,带着一丝寂寞的神情。罗锅神气活现地在店里转来转去,不时从鼻烟盒里拿点儿东西吃,心境阴晴不定却会讨人喜欢。阿米莉娅小姐站在那里,炉台缝隙里透出的灯光给她的棕色长脸映出些许明亮。她似乎在审视着自己,表情痛苦迷茫还有一丝不确切的快乐。她的嘴唇没有往常闭得那么紧,时不时咽下口水。她的皮肤苍白,两只大手一直汗津津的。总之,那晚她的样子是一个孤独寂寞的恋人模样。

咖啡馆直开到半夜关门,众人彼此友好互道晚安。阿米莉娅小姐关上店铺前门,却忘了插上门闩。不久,楼房漆黑寂静一片。商业区里的三家店铺,酿酒坊,加上住宅区——整个小镇都容入黑暗的静谧里。三天三夜的跌宕起伏到此结束,其间包括:一个陌生人的到来,一个不太荣耀的节日,一个咖啡馆的诞生。

时间必须加快。因为接下来的四年差不多一样。变化自然很大,但都是循序渐进,每一小步都很平常,看起来并不起眼。罗锅依然和阿米莉娅小姐同居。咖啡馆以几何形式扩展。阿米莉娅小姐开始卖散装酒,店里也添购了新桌子。每晚都有顾客来,周六的晚上更是拥挤不堪。阿米莉娅小姐开始卖炸鲇鱼晚餐,一毛五分钱一盘。罗锅又游说她买了一架自动钢琴。两年间,这地方不再是一家店铺,而成了一家正式的咖啡馆,每天晚上从六时一直营业到十二时。

每天晚上罗锅从楼梯上走下来,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身上却总散发着淡淡的萝卜缨味道。因为阿米莉娅小姐从早到晚用菜汤给他按摩强身。她简直把他宠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但就是没办法让他强壮起来。食物只能让他的脑袋更大,罗锅背更驼,其他部位照样弱小畸形。阿米莉娅小姐外表还是老样子,平常照样一身工装裤配长筒靴,周末换上一条深红色的连衣裙,这裙子挂在她身上,样子很古怪。不过,她的举止和生活习惯却大大地改变了。

她依然喜欢打官司,可是不再那样急于让人中圈套,狠狠地敲诈一笔罚金了。由于罗锅非常爱交际,连带着她也出去走动了——去福音布道会,参加葬礼等忙个不停。她的医术一如既往地厉害,如果可能的话,连酿制的酒都变得更好喝了。咖啡馆很挣钱,是小镇上屈指可数的消遣好地方。

让我们跳跃着回首一下这些年的生活情景。你会看到在红云飘逸的冬日早晨,罗锅跟在阿米莉娅小姐的身后去松树林打猎。看他们在院子里干活——雷蒙表哥站在旁边啥也不干,却一眼能辨别出谁在偷懒不做事。秋日的午后,他们坐在后台阶上削甘蔗。夏天阳光强烈的日子,他们去沼泽地,那里的水杉树一片墨绿,盘根交错的树下有梦一般的幽谧。如果路上要过泥淖或者蹚水时,你会看到阿米莉娅小姐弯下身来让罗锅爬到她的背上——她躬身前行着,罗锅黏附在她肩上,揪着耳朵,抱着她宽阔的额头。偶尔阿米莉娅小姐也会启动她的那辆福特车,带着雷蒙表哥去奇霍镇上看场电影,或者去远处逛集市,去看斗鸡,等等。罗锅钟爱热闹。当然他们每天早晨都待在咖啡馆里,经常在楼上起居室壁炉旁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因为罗锅一到晚上就难受,害怕在黑暗里躺着,他怕死。阿米莉娅小姐当然不会让他独自忍受折磨。所以某种程度上咖啡馆的蒸蒸日上也归功于此。因为这让他感到活力和快乐,能伴他熬过漫漫长夜。所以从这些快速回放的片段中,你可以勾勒出一幅过去这些年里所有的画面。然后,把这幅画暂时放一边。

现在需要讲讲阿米莉娅小姐这些行为的缘由。也就是该说说爱情的故事了。阿米莉娅小姐爱雷蒙表哥,每个人都清清楚楚。他们住在一个房子里,彼此形影不离。所以,根据默克·菲尔太太和另外几个人的说法,他们这样的同居是罪过。默克·菲尔太太是个鼻头生疣的老太婆,一天到晚忙忙叨叨,不消停地把家具挪来挪去。默克·菲尔太太之流认为,即使他们是亲戚,也不过是远房表兄妹之间的苟合,而且就连远房亲戚这一点也无法证明。一个是阿米莉娅小姐这样人高马大的六尺之躯,一个是只到她腰际的弱小罗锅。但这倒正好符合默克·菲尔太太及其一伙人的意思,因为越是不般配和让人瞧着可怜的婚姻,她们越是感兴趣。因此,就让她们说去吧。善良的人则认为如果两个人能够在彼此身上寻求到肉体的欢乐,那也是他们自己和上帝之间的事情。凡是有点儿头脑的人则对此看法如此一致,而且回答也一样简单明了。那么,这种爱究竟应该怎样解释?

应该说爱是两个人之间的共同体验——但这并不意味着各自的感受一样。世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被爱者往往只是爱者心底平静地蕴积了好久的那种情感的触发剂。每一个恋爱的人都多少知道这一点。灵魂深处的爱情感知是极具个人色彩的事情。那是一种奇特的孤寂感,而正是这种认知让人痛苦。因此,对于恋爱者来说只有一件事可做。他必须尽可能深地把他的爱情禁锢在心中;他必须为自己创造一个全新的内心世界——一个认真的、奇异的、完全为他单独拥有的世界。在此要加一句,这里的恋人不见得一定是个攒钱买戒指准备结婚的小伙子,这个恋人可以是男人、女人、小孩,甚至地球上的任何一个人。

那么被爱者,也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最稀奇古怪之人也会有人爱。一个走路颤巍巍的老男人,依然会爱恋着二十年前的某个午后,在奇霍街上看到的一个奇怪女孩。牧师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子。被爱者也可能是个满头油腻、浑身坏毛病的叛逆者。是的,恋人会和其他人一样对这些毛病洞察得一清二楚,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她的爱情。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也可能像沼泽地里的野百合一样,成全一场轰轰烈烈的伟大爱情。善良人也会成为凶残爱情戏里的主角。一派胡言乱语的疯子可能会激发出某个人灵魂深处最温柔的田园牧歌。所以爱情的价值和深浅只有恋爱者本人知道。

由此,我们大多数人都宁愿去爱而不愿被爱。每个人都愿意充当爱者。道理十分简单,人们能隐约地感受到,被人爱的这种处境,对于许多人来说,有许多的不可承受之重。被爱者惧怕并且憎恨爱者,也有充分的理由。因为爱者总是想把他的所爱剥得连灵魂都裸露出来。爱者渴望与被爱者时刻交融,即使带给他的只是痛苦。

阿米莉娅小姐结过一次婚。这段奇异的姻缘发生在许多年以前,这是阿米莉娅小姐遇到罗锅之前,仅有的一次人生体验。

那时小镇和现在差不多,除了当时的店铺是两家而不是三家。街道两旁的桃树也比现在的矮小弯曲得多。阿米莉娅小姐那时候十九岁,爸爸死了好几个月了。镇上那时候有个纺织机修理工叫马文·梅西,是亨利·梅西的兄弟,虽然不认识的人永远也不会想到他们是一家人。因为马文·梅西算得上是本地头号帅哥——身高六英尺一英寸,肌肉发达,有一双灰色慵散的眼睛,还有一头鬈发。他混得不错,挣钱不少,有块金表,打开底座是一幅瀑布川流的画面。不论是在外界还是世俗眼光里,马文·梅西都算是个幸运的人。他不需要向任何人作揖行礼就可以心想事成。但是如果从严肃深刻的角度看,马文·梅西丝毫谈不上令人羡慕,因为他品行恶劣。小镇上的男人都比他的名声好。当他还是少年时,身上就总揣着个风干盐渍的人耳朵,那是一次剃刀格斗时,他杀了的那个人的。仅仅是为了满足臆想,他就把林间松鼠的尾巴割下来。他的左屁股裤兜里永远揣着禁品大麻,诱惑那些失去信心不想活的人。然而,尽管他臭名远扬,却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他——还是些头发洁净,眼神轻柔,颇有些姿色的窈窕淑女。这些姣好的女孩子被他玩弄后抛弃了。然后,到了二十二岁的时候,这个马文·梅西看上了阿米莉娅小姐。那个孤僻、瘦长、眼光古怪的女子竟然是他的梦中情人。他看中了她倒并非因为她的钱,而仅仅是由于爱。

爱改变了马文·梅西。在爱上阿米莉娅小姐之前,人们要怀疑像他这样的人是否有良心和灵魂。虽然他的性格扭曲,倒也能解释得通。因为他出生在一个恶劣的环境里。他家七个兄弟姐妹都是多余的,他的父母根本不配做父母。他们自己就是一对放浪的野人,整天长在沼泽地里游荡,打鱼摸虾。孩子对他们来说全属累赘,虽然每年都要生一个。晚上他们从工厂下班回家,看孩子时的那副神情,就像那些都是不知从哪儿捡来的野种。孩子一哭,就得挨揍,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躲藏,把自己藏在屋子里最黑最暗的角落。他们瘦得像白毛小鬼,沉默不语,连兄弟姐妹之间也不讲话。他们的父母终于把他们彻底抛弃,孩子们被留在镇上自生自灭。那是个寒冷无比的冬天,棉纺厂关门三个月了,到处哀鸿一片。还好小镇不是一个对白人孩子见死不救的地方。结果就是最大的八岁孩子流浪到了齐霍,从此消失了——也许他爬上哪列货车去闯荡世界了也说不定,反正没人知道。留在镇上的另外三个孩子,则从一家收容所流落到另一家。孩子们实在太小太羸弱,感恩节不到就相继死了。剩下的两个就是马文·梅西和亨利·梅西,两兄弟被人收养。镇上有个好心女人叫玛丽·黑尔,她收养了两兄弟,对他们视如己出,养育他们,对他们照顾得也很好。

但是孩子的心是最精致的玻璃心。冷酷的开端会把他们的心灵扭曲成奇形怪状。一颗受了伤害的儿童的心会萎缩成这样:一辈子都像桃核一样坚硬,充满沟壑。又或者,这颗玻璃心可能溃烂红肿,以至于有这样一颗心都是一种不幸,连最细微的事情也会轻易使这个人烦恼、痛苦。这后一种情形就是亨利·梅西的情形。亨利跟他兄弟正相反,是镇上最善良温和的一个人。他用自己的工资接济不幸的人,甚至周六晚上如果有人要去咖啡馆,他就帮忙照看孩子。但是他十分腼腆,一看就是有颗苦难的心、备受痛苦煎熬的人。马丁·梅西则正相反,野性无畏,残忍至极。他的心像撒旦头上的角一样硬,在他爱上阿米莉娅小姐之前,他给自己兄弟和收养他的那个善良女人所带来的,除了痛苦和耻辱别无其他。

但是爱彻底改变了马文·梅西。他暗恋了阿米莉娅小姐两年,从未表白过,每次都只是在她店门口流连,帽子摘了拎在手里,灰色的眼睛里流露出温顺、渴念和恍恍惚惚的神情。他是彻头彻尾地改变了。他开始善待自己的兄弟和养母,存钱,还学会了节省。更重要的是他开始信上帝。星期天也不再一整天躺在院子里弹吉他唱歌,而是去教堂做礼拜,并且所有的宗教集会每逢必到。他变得彬彬有礼,知道给女士起身让座。而且不再打架斗殴胡乱发誓,动不动就拿上帝的名义诅咒了。所以两年来,他的品性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两年后的一个晚上,他去找阿米莉娅小姐,手里捧着一束沼泽地的野花,一口袋香肠,还有一个银戒指——那晚上他求婚成功。

阿米莉娅小姐嫁给了他。人们后来一直很奇怪。有人说她想捞些结婚彩礼。另一些人认为是住在齐霍的姨妈唠叨催嫁的结果。那个老太婆可不是个善茬。反正婚礼上阿米莉娅小姐跨着大步从教堂神坛走下过道,穿着亡母从前的婚纱。黄色的缎子长裙穿在她身上太短了。那是一个冬日的午后,明亮的太阳照在教堂玫瑰色的窗户上,给神坛前的一对新人身上涂上一道奇异的色彩。宣读仪式过程中,阿米莉娅小姐一直站立不安——右手总是摩擦着缎子婚纱的边缘。她在找工装服的口袋,因为摸不着,就有些烦躁不安和泄气。终于等到誓言读毕,婚礼祝福也完成了,阿米莉娅小姐等不及地先他两步离开教堂,她连丈夫的手臂也没挽。

教堂离店铺没多远,于是新娘和新郎走回家。一路上阿米莉娅小姐就开始畅谈,她要跟一个农民做的一桩引火劈柴的生意。事实上她对待新郎官的态度和对进店来买一品脱酒的顾客没什么区别。不过到这时为止,一切还算是正常的;整个小镇都感到高兴,因为他们看到爱给马文·梅西带来的变化,希望这种变化也能在他的新娘身上出现。至少他们指望婚姻能让阿米莉娅小姐的脾气平和一些,变得丰腴更像个新娘样,多一些女人味。

他们大错特错了。那晚在窗口偷看的男孩子们说真正发生的是如下情景:新娘和新郎吃完一顿丰盛的晚餐。照例由阿米莉娅小姐的厨子黑人杰夫准备。新娘每种菜都要再添一份,新郎却挑挑拣拣没那么大胃口。吃过饭,新娘又像往常一样例行处理杂事——报账、检查存货、理账单等等。十一点的时候,新娘举着油灯上楼,新郎紧跟在其后。到目前为止一切也都顺理成章,但是接下来的却一点儿不合情理。

半小时后,阿米莉娅小姐从楼上慌张地跑下来,穿着内裤和咔叽夹克衫,脸色黑如焦炭。她使劲儿摔上厨房门,再狠狠地踹了一脚。然后终于控制住自己,通通炉子,两只脚架到厨房炉子上坐了下来。她喝咖啡,读《农民年鉴》,又用她老爹的烟斗抽了一袋烟。她面部生硬,表情严肃,终于渐渐恢复了原色。她不时地从年鉴上抄些什么写在纸片上。天快亮的时候,她起身去办公室打开了那台新买的打字机,她才开始学打字不久。她的新婚之夜就是这样度过的。天亮后,她像没事人似的,跑到院子里做木匠活,那是她上周开始做的一个兔笼子,准备做好后去卖。

如果新郎不能让心爱的新娘跟自己同床,而且整个镇子都知道,那他可真是要遗憾终身了。马文·梅西那天走出来脸色难看,身上还穿着结婚礼服。上帝知道那晚上他是怎么过的。他在院子里来回踱步,远远地注视着阿米莉娅小姐的一举一动。然后临近中午的时候,他终于有了主意,直奔社会城而去。他带回来很多礼物——一个椭圆形戒指;一瓶粉色装在瓷釉里的指甲油,那一阵很流行的东西;一个带着两颗心的银手镯,还有一盒要花两块半美金才能买到的糖果。阿米莉娅小姐瞅着这些精美礼物,拆开了糖盒,因为她饿了。剩下的东西,她狡黠地估算了一下价格,放在柜台上出售。这晚跟前晚毫无区别,除了阿米莉娅小姐把羽毛床垫也搬到了厨房,在炉子旁边打上地铺,而且还睡得挺香。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三天。阿米莉娅小姐照例跟往常一样打理生意,然后对谣传中离此地十英里以外要建的一座桥,产生了极大的兴趣。马文·梅西还是寸步不离地跟在她屁股后,脸上的痛苦一目了然。到了第四天,他大脑发热,做了件奇蠢无比的事情:他跑去齐霍,找了个律师来。然后在阿米莉娅小姐的办公室,当着她的面,把用所有的财产买下来的十英亩树林地,一股脑儿全签到了她名下。她对着文件认真仔细地研究了一番,确认其中没有任何欺诈,然后平静地收到桌子抽屉里。那天下午,太阳依然高照着,马文·梅西拿了一品脱威士忌独自跑到了沼泽地。快到傍晚的时候,他醉醺醺地回来了,上楼去找阿米莉娅小姐,睁着湿漉漉的大眼睛,他把手臂搭在了她的肩上。他试图想跟她解释什么,还没等他开口,她已经扬手朝着他脸上就是一拳。这一拳够狠,把马文·梅西一跟头打到墙上,一颗门牙也给撞掉了。

剩下的情节只能用大致描述。自从这第一次动手以后,只要马文·梅西凑近她胳膊够得到的地方,阿米莉娅小姐就会揍他,喝醉了也揍。最后就是把他整个从家里撵了出去,他只好在大庭广众面前出丑了。白天,他就在阿米莉娅小姐家附近晃荡,有时候他讪着一张疲惫扭曲的脸,把他的步枪拿出来擦,一边紧瞄着她看。她如果心里害怕,也是看不出来的,但是她的脸更加厉色,时不时往地上吐一口唾沫。他最后的一个愚蠢行径是半夜三更从窗户爬进店里,无所事事地坐在黑乎乎的店里,直到第二天早晨她下楼看到。至此阿米莉娅小姐立刻动身去齐霍镇上的法庭,意旨要告他私闯民宅,应该进监狱。马文·梅西从此离开了小镇,没人看到他走,也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离开那天,他留下一封奇怪的长信,从阿米莉娅小姐门缝下塞进去,信是一半用铅笔一半用钢笔写的。那是一封激情澎湃的情书——当然也混杂着威胁恫吓,他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复她。他的婚姻只持续了十天。在看到某人为一种邪恶、可怕的力量摧毁时,人们常常会产生这样的感情。

阿米莉娅小姐拥有了马文·梅西的全部财产——他的林地,镀金手表,他的每一样家当。但是她似乎根本不在意这些东西。那一年春天,她把他的一件三K党长袍剪开用来防寒盖她的烟草苗。他所做的一切都给她带来更多的财富,最终令她得到爱情。但奇怪的是她一提起他就咬牙切齿。从没叫过他的名字,提到他也总是一副嘲笑的口吻说:“那个我嫁过的修理工。”

后来有关马文·梅西的恐怖谣言传回到小镇时,阿米莉娅小姐就十分高兴。因为一旦摆脱了爱的束缚,他真正的嘴脸终于露了出来。他真成了一个罪犯,他的名字和照片充塞了全州的新闻报刊。他抢了三个加油站,还用一支锯掉半截的枪恐吓抢劫社会城里的一家便利店。有人怀疑是他杀死了有名的劫机犯“眯缝眼”山姆。所有这些案子都跟马文·梅西的名字有关,他成了县城里臭名昭著的恶棍。终于有一天他被抓起来了。被抓的时候,他正醉倒在一家旅店的地上,身边一把吉他,右脚鞋壳里有五十七块钱。一系列提审判刑后,他被关进了亚特兰大附近的一所监狱里。这使阿米莉娅小姐心满意足。

所有的这些都是许多年前的事了,这就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婚姻故事。小镇为之津津乐道了好久。虽然外表看来,这桩爱情故事悲伤又好笑,但是请记住真正的故事,却是在那个爱者的灵魂深处所发生的一切。所以,除了上帝,又有谁能对这个恋人,或任何恋人拥有最后的话语权呢?咖啡馆开张的那个晚上,就有人突然想起了那个被关押在遥远监狱里受创的新郎。即使许多年后,马文·梅西也没有被小镇彻底忘掉。人们在阿米莉娅小姐和罗锅面前从来不提他的名字。但是对他的那些爱恨情仇,罪恶多端的记忆,以及遥远的监狱牢窗的画面,却在阿米莉娅小姐的幸福爱情和欢乐咖啡馆的气氛下,奏出令人不安的低音。

小店变成咖啡馆的四年里,楼上的房间没有变化。阿米莉娅小姐的领地,她一辈子住的地方始终保持原样,甚至保持着从前她父亲住的样子,还有可能比那更早之前的样子。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三个房间干净得无可挑刺,最细微的东西都物有所归。每天早晨,用人杰夫把所有的物品都擦拭清扫一遍。前边的卧室归雷蒙表哥——从前的新郎马文·梅西也住过有限的几天。那之前是阿米莉娅小姐父亲的卧室。房间里有个大衣橱,上面蒙着浆洗过的白色亚麻布,边缘有钩针织的花形。还有一张大理石桌子。老式镂花深色红木的四角床柱,床又宽又大上面铺了两个羽毛垫,摆枕和几床手工缝制的羽绒被。床太高,床脚放了两块木制台阶——从来没人用过。现在雷蒙表哥每天晚上拉出来,煞有介事地踏上去。靠近台阶,看不见的角落里放着一只磁便壶,上面漆着粉红色的玫瑰花。深色反光的地板上没铺地毯,窗帘也是一系列白色带着钩织边的装饰品。

客厅的另一头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卧房,房间小,布置也简易些。松木做的床窄小。有一个衣柜,给她放内衣裤、衬衫、周日正装连衣裙之类,她还在壁橱内钉了两个钉子挂水靴。房间里没有窗帘、地毯,也没有任何装饰物。

中间大房间也就是客厅,摆设极尽精致。壁炉前摆放着红木沙发,绿色的丝绒垫子。几张大理石面的桌子,两台“胜家”缝纫机,高大的花瓶里插着蒲苇草——一切富丽堂皇。客厅最显眼的一件家具是个大玻璃门橱柜,里面放着各种珍宝古玩。阿米莉娅小姐又在里面加了两样东西——一个从水橡树上掉下来的大橡子,一个天鹅绒盒子装着两粒灰色的石子。有时候,她闲来无聊就会把盒子拿出来,站在窗口把两粒石子摆放在手心里,脸上带着惊奇又充满敬畏之心的表情。那还是几年前在奇霍医院,从她身上取出来的两颗肾结石。那是一场从头到尾痛苦不堪的经历,而她所得到的就是这两粒小石头,她简直必须认定它们非比寻常,否则真是吃大亏了。所以她保存着这两粒石子直到雷蒙表哥跟她同居后的第二年,才把它们镶嵌在表链里作为礼物送给了他。她收藏的另一个东西,那个大橡子,对她很珍贵——但是每次看到,却总是一脸悲伤和迷惑。

“阿米莉娅,这东西有什么意义吗?”雷蒙表哥有一次问她。

“怎么了,就是一个橡子啊,”她说,“是我的老爸去世那天下午捡的。”

“这能说明什么呢?”雷蒙表哥不肯放弃。

“就是我那天在地上看到一个橡子。我捡起来放衣兜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留这个东西也够奇怪的。”雷蒙表哥说。

阿米莉娅小姐和雷蒙表哥在楼上的房间里,经常进行这样的对话,大都是在凌晨时分,罗锅睡不着觉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阿米莉娅小姐不太爱说话,不会不经大脑想到什么说什么。当然,有些话题也是她喜欢的。这样的话题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永无止境。她喜欢思索那些经年探究也没有答案的问题。雷蒙表哥则正相反,他喜欢随便什么话题,因为他是个喋喋不休的人。所以他们谈话的方式也就截然不同。阿米莉娅小姐喜欢天马行空,放飞思绪,话题无边无际——而雷蒙表哥会突然打断她,像个唠叨的老太婆,专拣那些具体的话题,虽然没什么深远意义,倒的确实际。阿米莉娅小姐最喜欢的一些话题是:星辰,黑人为什么黑,癌症的最佳治疗方法之类的问题。父亲也是她钟爱的一个永无止境的话题。

“哦,雷,”她会对着雷蒙昵声道,“那时候可真能睡,天黑一掌灯就开始睡,一直睡到简直要晕过去了。然后天亮了,老爹走进来,推我的肩膀,说:‘起床了,小妞。’等到炉子热了,他就会在厨房地下朝楼上喊:‘油炸玉米饼,鸡胸肉和肉汁,咸肉鸡蛋。’然后我就从楼上跑下来,在火热的炉子边穿上衣服。他去外面打水洗脸。我们再一起去酒窖,或者,也许——”

“我们今早吃的炸玉米饼一点儿不好,”雷蒙表哥说,“炸得太快了,里面还没有热透。”

“有时候老爹酿酒——”说到这种话题的时候,阿米莉娅小姐会把长腿伸到壁炉前,讲个没完没了。如今屋子里不分冬夏总烧着壁炉,因为雷蒙天生怕冷。他坐在对面的矮椅子里,腿还是够不着地面,胸前总盖着毛毯或者那条绿色的羊毛披肩。阿米莉娅小姐从不跟任何人谈论她父亲,除了雷蒙表哥。

那是一种她对他爱的表现。他知道她最深藏的隐私和至关重要的事情。只有他知道酒窖示意图放在哪里,上面有她在附近存放的酒坛具体位置。只有他可以看到她的银行存款,有古玩储藏柜的钥匙。他可以直接从收银机里拿钱,大把地抓起来,放在口袋里得意地听着丁零当啷硬币的响声。这屋里的东西差不多全是他的了,因为每次他一不高兴,阿米莉娅小姐就会到处搜寻送礼物给他——所以现在几乎没有可送的东西。她唯一不想跟雷蒙表哥分享的记忆就是她那十天的婚姻。马文·梅西是两人之间从来没碰触过的话题。

所以让时间快速穿越到雷蒙表哥出现六年后的一个周六晚上。这是八月的一天,小镇的天空从早到晚像一大块燃烧的布。黄昏临近时,空气中才开始有了一丝轻松的气氛。街道上落着一层厚厚的黄干土。光着屁股的小孩到处跑着,一边喷嚏连连,满身汗水,烦躁不堪。棉纺厂中午就关门了,住在商业街两旁的人们坐到门口的台阶上,女人们手里摇着芭蕉扇。

阿米莉娅小姐的家门上挂着个牌子,上面写着“咖啡馆”三个字。后院的阳台上倒是凉爽,在网状的阴凉地上,雷蒙表哥坐在那里摇制冰激凌——他的任务就是把盐和冰块准备好,再时不时取出搅拌器,舔一口尝尝味道如何。杰夫正在厨房做饭。那天早上,阿米莉娅小姐在前阳台墙上贴了一张告示:“今日晚餐,炸鸡——两毛钱一份。”咖啡馆已经开始营业,阿米莉娅小姐在办公室里刚处理完一天杂事,八张桌子就都坐满了人,自动钢琴正奏出动听的音乐声。

亨利·梅西和一个小孩坐在靠门角落的桌子旁。他在喝酒,这实在不寻常。因为,他一喝酒就容易失控,又哭又唱。他的脸色苍白,左眼皮一直不停地抽搐,表明他在生气。他是侧着身悄悄走进咖啡馆的,进来也不说话,跟他打招呼也不吱声。旁边的孩子是贺莱斯·威尔士家的,今天早晨送来让阿米莉娅小姐看病。

阿米莉娅小姐从办公室出来时精神很好。她在厨房关照一番,就走进了咖啡馆,手里拿着一块鸡屁股,那是她最喜欢吃的。她朝房间四下望了望,看看一切都有条不紊,就走到角落里亨利·梅西坐的那张桌子旁。她把椅子调转过来,跨坐上去,她只是想聊会儿天,并没有打算吃晚餐。她的工装裤子后屁股兜里,有一瓶“百病除”药水,是她用威士忌酒、硬糖果和一种秘密原料配制的。阿米莉娅小姐打开瓶盖,给小孩喝了一口,然后转向亨利·梅西,看着他不停抽搐的右眼,问道:

“你怎么了?”

亨利·梅西看起来费劲地想说什么,但是,他盯着阿米莉娅小姐的眼睛,把话又吞了回去。

阿米莉娅小姐又转回到她的小病人,只看到搭在桌子上的孩子头。孩子的脸红扑扑的,眼睛半闭着,嘴巴半张,大腿上有个又肿又硬的大疖子。孩子来阿米莉娅小姐这里,就是看她有没有办法处理。阿米莉娅小姐治疗孩子有绝招;她最怕听见孩子叫疼,或者恐惧。所以她让这孩子一大早就来了,给他嚼甘草,时不时喝两口“百病除”药水,直到晚上,才给孩子带好餐巾让他吃饭。现在孩子坐在桌子旁,脑袋无力地不时左右摇晃,出气时发出疲惫的哼哼声。

餐馆里一阵骚动,阿米莉娅小姐很快地朝四下望着。雷蒙表哥走了进来。罗锅像每天晚上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咖啡厅,走到屋子的中间站定,朝四周警觉地扫一圈,在心里把周围的人各自掂量一番,想好了那晚算计人的伎俩。罗锅是个捉弄人的高手。他喜欢煽风点火惹是生非,一语不发,就可以挑起双方的恶战,简直是个奇迹。两年前,瑞内双胞胎因为他,为了一把刀吵得不可开交,从此不再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