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史大事详解(近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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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拉萨骚乱

1987年至1989年,西藏拉萨市连续发生了由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为配合达赖集团分裂祖国活动而蓄意制造的骚乱。

1987年10月1日上午9时50分,正当拉萨市民在和平喜庆的气氛中欢度国庆佳节时,10多名披着袈裟的人和数十名身份不明的人沿着八角街游行。他们举着“雪山狮子”旗,呼喊着“西藏要独立”的口号,当即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在游行队伍中一些人开始乱喊乱叫起来,紧接着街头出现混乱局面。

当值勤的公安人员把带头闹事的人带到八角街派出所进行劝说教育时,围观的人却越来越多。随即有一伙人乘机抛掷石块砸破派出所的门窗,有的还冲进派出所殴打公安人员,抢走了被带进派出所的闽事者。这些人离开派出所后又向派出所抛掷乱石砖块,将30多名公安人员围困在里面,还有人抢了公安人员的枪支,向公安人员和群众开枪。

不久,这伙暴徒又袭击了停在派出所门口的7辆汽车。他们砸碎车窗,掀翻汽车,然后纵火焚烧。瞬时八角街上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乘着混乱,暴徒们更加疯狂地向公安人员和在场群众抛掷石块。

拉萨市公安局随即派了6辆消防车前来现场救火。可是丧心病狂的暴徒连消防人员也不放过。他们手中的乱石雨点般地飞到了消防人员的身上。停在前面的两辆消防车玻璃全部被砸碎,一名消防人员头上冒出了鲜血,许多消防人员被石块击中。由于公安人员严格遵守上级命令没有开枪,所以在骚乱过程中,有6人死亡,19名公安人员受重伤。

拉萨的广大群众对这起骚乱极为愤慨,要求严惩暴乱分子。西藏一些爱国的上层僧俗人士也发表谈话,谴责少数分裂主义分子配合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活动在拉萨蓄意制造骚乱。同时他们希望僧俗群众能明辨是非,珍惜当前的大好形势。

7日下午,外交部、国家民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拉萨骚乱事件及有关问题答中外记者问。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李金华在回答中外记者问时指出,西藏拉萨10月1日发生的骚乱,是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为配合达赖集团在国外分裂祖国的活动而制造的一次政治事件。这次骚乱与达赖喇嘛不久前访问美国要求西藏独立有关,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李金华说,达赖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公开鼓吹西藏独立,妄想依靠外国人的支持来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但他的目的是绝不可能得逞的。中国的领土主权不容侵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容外国干涉。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范培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我们也注意到,国外有的新闻机构对这个问题的报道是失实的。有的是由于不了解情况,或者不全部了解情况,道听途说;有的是有意夸大甚至歪曲。达赖和一些外国舆论说什么我们在西藏杀害100万藏族人,并且向西藏大批移居汉民,现在已达到750多万,这纯属造谣。

10月6日下午,美国参议院继众议院之后,也通过了一项关于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西藏违犯人权的修正案,竞要求美国总统“会见达赖喇嘛,对他为世界和平作出的努力,特别为寻求和平解决西藏问题作出努力,表示支持”。对此,我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提出强烈抗议。指出美国参议院6日就所谓“西藏问题”通过的修正案,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是干涉中国内政的又一严重事件。我驻美使馆6日也就此发表声明,重申我对西藏的神圣主权,谴责美国国会一些人粗暴干涉我国内政。8日,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国国会少数议员最近围绕所谓“西藏问题”进行一系列干涉我国内政的活动。

10月7日,流亡于印度的达赖喇嘛在印度北部的达兰萨拉公然表示:“完全支持”最近发生于拉萨的分裂主义的骚乱,并号召那里的“平民不要服从”,意即继续骚乱下去。

10月8日,正在西宁视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发表谈话,严厉谴责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拉萨制造骚乱事件,破坏祖国统一和安定团结的罪恶行径。他指出:“要依照法律严惩首恶,深挖幕后操纵者。西藏和其它藏区的人民,一定要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定团结作出贡献。”他殷切寄语藏族宗教界人士,要通过这次骚乱事件,提高识别能力,做到爱教先要爱国。他说:“搞宗教活动要在爱国的前提下进行。大家要首先爱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我们的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特别是藏汉两个民族的团结。其次要爱教,遵循佛祖的教导,严守戒律,学好宗教知识,多做善事,弘扬佛法。”

12月10日,外交部副部长朱启祯约见美国驻华大使洛德,就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联席会议12月3日通过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西藏侵犯人权”的修正案,向美国政府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抗议。全国人大民委和外委26日就12月15日和16日美国国会两院分别正式通过了一项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西藏侵犯人权”的修正案联合发表声明,抗议美国国会歪曲西藏的历史和现实,粗暴干涉我国内政。

1988年2月25日,西藏佛教界为庆祝藏历土龙年的到来,在拉萨大昭寺举行祈祷大法会。3月5日上午,在隆重迎请强巴佛环绕八廊街一周的仪式即将结束时,混在喇嘛里的100余名分裂主义分子在大昭寺南侧松曲热广场的讲经台上有人开始呼喊“西藏独立”等口号。接着,几千名追随者开始绕八廊街游行。他们冲击传昭办公室,砸破西藏电视台的转播车、采访车及消防车、小轿车等,抢劫、烧毁个体户的财产,同时向群众、武警战士投掷石块。骚乱一直持续到深夜才停止。在这次骚乱事件中,武警战士袁石生被骚乱分子用刀刺成重伤后推下楼而壮烈牺牲。330多名武警和公安人员受伤,公安人员正当防卫打死3人,100多名群众因打伤被送往医院治疗。事件之后,有200多参与骚乱的人被公安部门收容审查。

3月9日,部分藏族知名人士在北京集会,声讨了3月5日拉萨骚乱事件的制造者。十世班禅也对少数喇嘛带头制造骚乱的疯狂行为表示愤怒和谴责。他说,这次骚乱同去年的骚乱事件一样,完全违背了藏族人民的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也违背了佛教的教义。去年拉萨骚乱后,班禅一行到西藏,为进一步落实政府的宗教政策、民族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对于寺庙中老年的僧尼按五保户标准给予照顾,对于有城镇户口的在寺僧尼全部发放了副食品和肉食补贴。根据班禅的建议,当地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宽大处理了在骚乱中被收容审查的59人,解除了对他们的审查。班禅指出,对于参与骚乱的人收容审查是完全应当的。但有些人把政法部门的宽大处理看成是政府软弱可欺。他们背弃自己的诺言,这次又带头闹事,我对此表示愤慨。对于少数人喊叫的“西藏独立”,班禅指出,西藏假如独立,必将给西藏人民带来巨大灾难,因为西藏内部必然因此分裂和动乱。所以要求“西藏独立”是背叛伟大祖国,破坏各兄弟民族的团结,损害藏族人民根本利益的行为。

1989年3月5日,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拉萨再次蓄意制造了严重骚乱事件。他们对一些机关单位和商店进行了“打、砸、抢、烧”,并公然向公安武警开枪射击。5日中午12时,13名喇嘛、尼姑打着“西藏独立”旗帜,沿八廊街游行。行至第二圈时,游行及尾随者增至数百人。他们边走边呼喊“西藏独立”的口号,向八廊街派出所公安人员砸石头。下午3时左右,600多人在北京东路继续游行,并沿途进行打、砸、抢、烧,打坏了沿街一些机关的门窗玻璃,并抢砸了20多家商店、饭馆和旅店,放火烧了一些商品和用具。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纠集了数百人,4次冲砸城关区委和区政府机关,摘下了城关区机关的牌子砸毁,并砸毁了交通警岗和指示灯,还砸坏了公安、武警、消防20多辆汽车。医护人员赶往现场抢救伤员,一些骚乱分子竟然砸碎救护车的玻璃,打伤了司机。吉日小学的门窗也遭到破坏。对少数分裂主义分子的行为,有关方面一直采取了克制态度,自2月13日以来,分裂主义分子曾在拉萨制造了4次游行,有关方面都进行劝阻和教育,避免了正面冲突。3月5日,在骚乱分子一意孤行、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公安干警被迫开枪,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件发展。骚乱中,一名武警战士牺牲,40多名公安武警受伤,其中11人重伤住院。在混乱巾,60多个骚乱分子和围观群众受伤,10人死亡。

为了维护拉萨乃至整个西藏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务院根据宪法第89条第16项的规定下令:拉萨自3月8日零时实行戒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多吉才让根据国务院令,3月7日至8日,连续发布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号至第6号令,就实施戒严作出具体规定。这些政府令规定:自1989年3月8日零时戒严期间,严禁集会、游行、罢工、罢课、请愿和其他聚众活动,戒严区实行交通管制措施。非经许可,外国人不得进入戒严区。现在戒严区的外国人除经批准者外,限期离开。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一律收缴。对制造骚乱的可疑分子和可能隐藏罪犯的处所及其他可疑地方,公安机关和戒严人员有权进行搜查。对于抗拒或煽动他人抗拒戒严措施者,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煽动分裂国家,制造骚乱,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破坏公共财产,以及进行打、砸、抢、烧行为。一经出现上述行为的人可当场拘留,如遇抵抗,值勤人员依法处置。对通令所指现行犯罪或在犯罪后被发现的犯罪人员,任何机关、单位、团体和公民要立即将其扭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尽快查明其罪行,依照有关法律从重从快惩处。凡策划、制造和参与骚乱活动,进行打、砸、抢、烧及窝藏犯罪分子和赃物的人员,必须立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拉萨的骚乱事件是达赖集团和国内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策划和煽动的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严重政治事件,是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犯罪行为。国务院在危急时刻决定实施戒严,是非常及时、完全必要的正确决策,保护了西藏人民的正当权利,维护了祖国的统一。3月9日,拉萨绝大部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逐步恢复正常工作,商店陆续开门营业。一批参与骚乱的人开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鉴于拉萨的局势已经恢复正常,国务院发布命令,自1990年5月1日零时起,拉萨解除戒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