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务员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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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国道德规范的构建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因此,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传统道德的现代化就成为一种必然发展。如何打破传统的道德规范,构建现代的道德规范,这是当前必须要研究的问题。

西方传统道德现代化之路可以说是“袪上帝化”。但是,我国与西方不同,在我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并没有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有效性不是从上帝的超验视角作出论证的,因此,尽管我国和西方都正在经历着传统道德的现代化进程,甚至有可能两者在经历这一进程后会获得相同的或相近的现代意义上的道德形态,但两者现代化的起点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

我国传统道德的家族本位、重义轻利、个体至善、中庸和谐及人情主义表现了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精神,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有很多旧的规范已经僵化,并且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桎梏,但并不意味所有规范都不合情理。因此,我国传统伦理中的道德规范精神哪些仍需保留,哪些需要抛弃,在这里就成了问题的关键。

根据时代精神与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建构起新的、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这是以后我国道德规范发展的大趋势。如果把我国道德规范的建构放在东西方文化融合的国际发展大潮中,新的中国道德规范的建构就是由优秀的传统道德规范精神与西方民主精神、法制精神和科学精神的辩证统一。

民主、法制、科学的精神来源于西方,但是我们不能将西方的东西全盘引进。我国的传统道德规范精神是有很多问题,有些道德规范可能既不尊重客观必然性,又无价值意义。特别有些道德规范可能尊重客观必然性,但无实际价值意义。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全盘否定。

我们要在传统道德规范中,注入西方科学、法制、民主的时代精神,才能给原有民族精神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新的道德和科学、法制、民主的统一,既是我国文化的新模式,也是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突破,也是我国现代道德规范构建的必然出路。

(一)“家”与我国道德的规范

家族本位是我国道德规范精神的根基,血缘关系构成我国伦理道德关系的范式,家族道德规范成为个体德性的源泉,“家”在我国伦理中具有绝对的地位。

家族本位给我国伦理精神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人伦建构上,它形成了“血缘——宗法——等级”三位一体的关系。它的优点在于在个体德性上强调孝道、人伦情感和整体至上等,这恰恰是尊重了客观必然性。这些好的方面,我们仍要继承、保留并发扬光大。

但是,家族本位的道德规范也有十分明显的缺陷。它使人的伦理精神意向局限于家族之中,用血缘关系厘定社会关系,从而被统治阶级加以利用,产生了不道德的封建社会。可以说,中国人精神结构中的法制观念、自主意识和自由意识的缺乏与这个缺陷是分不开的。这点是有违我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价值取向的,导致中国人在这三方面意识中完全摆脱不了困境。

所以,我国现代道德规范的重建,一方面要改变原有家族精神中的不足方面,保留并发扬其中具有优越性的特色,另一方面,要根据家族关系的变化改变伦理精神的原理和结构。概括地说,就是要改变家族本位的传统,由家族本位变为社会本位,使家族伦理变为社会伦理。同时要改变由家族权威而导致的尊卑等级的传统,形成民主、法制、自由的伦理基础。

我国伦理精神的家族本位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但必须根据新的时代精神对其加以改造,形成一种新的伦理精神格局。只有这种既能保持优点又能克服缺点的新道德精神,才能充分体现出它的客观必然性和价值意义的道德规范,才能被我国公民内化并发扬光大。

(二)“人”与我国道德的规范

我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对“人”是极其重视的,甚至将人放在了核心地位。因此强调“个体至善”、“重义轻利”,当然“个体至善”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强调义务,轻视权利。因此,塑造了极高的圣人人格。这种伟大的人格在我国历史上随处可见,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形象,还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忧困扰民形象等,莫不如此。

在这种人格力量影响下,中华民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仁人志士,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但是,这些理想人格表现出一个共同倾向,他们的主体性只是道德的主体性,即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性,他们不追求个人的地位和基本权利,而是处处追求着道德理想,处处体现着献身精神。这样就没有把自己放在“人”这个主体的显赫位置,也不注意对自我的珍视。

在这种道德意识支配下,我们人活着首先不是以自我为主体,甚至不知道自己首先是个人,几乎是在为别人活着,很看重别人怎么看我,怎么评价我。这种价值取向,桎梏着人的全面发展,使个体毫无个性和独立性,有的只是无条件地认同和追随,在这种社会中,人民也毫无民主意识。

这样的道德规范价值取向与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严重相悖。因此,中国道德规范的重建,必须倡导人们不仅要有道德的属性,更重要的是要有政治的、经济的属性,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弘扬主体意识的同时,充分肯定个人的责任感意识,应充分重视人的权利,达到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人情主义的道德规范

中国人注重人情,直至现在可以说中国人仍然是比较有人情味的。这种人情主义道德观有它可取之处,特别是造就了知恩图报的人格和人与人之间的宽容、互助等。

但是,演变至今天,我们的社会中出现了这样一个负面影响,那就是越演越烈的人际结构原则和社会结构原则。这种人情精神的根基使得“亲亲”是出发点,亲属之间、朋友之间,任何事情都好办,无能也提拔,处处托关系,找门路,这就严重导致了我们今天的腐败现象。如果将这种畸形的道德价值取向内化,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将不可想象。

因此,我国现代道德规范的重建,应该加大反腐力度,强化公平、公正原则,给每一个人创造一个合情、合理的场所,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中以科学的理念引领人,学习西方那种科学的用人观念,才能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也才能使我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四)西方道德规范的学习吸收

现代西方社会倡导的许多先进道德规范理念,我们是应该学习的。但是,在现代化过程中,西方社会产生了许多社会伦理问题,如性自由观念和责任感意识,还有所谓“人权”意识等,都是值得深刻反思的。

我国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在拿来西方“优良产品”的同时,也混杂一些“劣质产品”,甚至是“废品”,反而将我国很多传统优良美德丢掉了,这是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并加以制止的。否则,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十字路口上,可能因为国人严重的道德失范及西方成功的和平演变而迷失方向,那么这将是很可怕的事情。

所以,我国的现代道德规范重建问题十分紧迫。“八荣八耻”,便是在我国严重道德失范情况下提出来的,其中的内涵无不体现出我国的传统美德,更是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

因此,通过借鉴西方道德现代化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继承和弘扬我国优良的民族道德精神,并且牢牢把握要想让人们内化某种道德规范,必须使此道德规范在尊重客观必然性的前提下获得实际的价值意义。

并且人们只有内化了这样的道德规范,才是一个良性社会发展所应倡导并发扬光大的。再者,只有将我国的现代道德规范重建赋予世界性的意义与价值,最终才能实现我国道德规范的现代化与世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