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务员职业道德:恪尽职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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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职业精神的培育弘扬

在全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努力在实践中培育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职业精神。

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职业精神,是公务员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情操、工作态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

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是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

公务员职业精神塑造不是一个简单的、短期的实体性项目,而是一项具有长期性、渐进性的行政文化价值观的构建工程。应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全过程,贯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全过程,贯穿到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公务员职业精神凝聚着我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优秀传统,展现着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对公务员队伍政治素质、思想作风、职业素养、道德情操、精神风貌的明确要求。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主线。

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要按照中央要求,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全过程,贯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全过程,贯穿到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要加强公务员能力素质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重。因此,要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大力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公务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能力,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要努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全过程,贯穿到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省广大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与完善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结合起来。公务员职业精神的培育和弘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相辅相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提供了法律依据、制度保障;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思想保证。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过程中,应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善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结合起来。

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与强化公务员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应充分发挥培训教育在培育公务员职业精神中的先导作用,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增加公务员职业精神教育的内容。同时,把实践锻炼作为培育公务员职业精神的重要手段,鼓励公务员立足岗位,在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中贯彻公务员职业精神。探索建立公务员基层锻炼制度,把实践锻炼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根本途径,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到条件艰苦和困难较多的地方、到基层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增长本领和才干。

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与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结合起来。公务员的行为及其体现出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风气有着重要影响,是社会行为规范的风向标。公务员职业精神是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核心。应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促进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用制度规范行为,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宣誓活动,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直接服务于群众的窗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基层单位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基层公务员直接和群众打交道,他们的职业作风、精神面貌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看法。因此,在基层公务员队伍中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显得尤为重要。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融入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去,使广大基层公务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地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与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树立、宣传和学习公务员中的先进典型,对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应充分发挥人民满意公务员的示范作用,把对公务员的教育引导与评选表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公务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要坚持职能转变与依法行政的同轴推进。公务员职业精神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也必须依靠制度基础的建构。这种制度基础就是适应于现代社会发展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现代公共管理的法制规则。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以“全面控制”为职责的行政模式不同,现代政府管理体制主张“有限政府”,更注重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主张“有效性服务”为职责的行政模式。在服务型政府导向下,服务品质与服务意识将成为公务员价值的内在要求。

由于政府公共服务是一种特殊服务,既要体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与普遍性,又要体现公正性,这就需要规则。依法行政就是一种规则限定,这种限定即以法制为准绳的。法制对公共管理行为的约束体现在公共性与公平性之上。公务员职业精神塑造必须在这种“有规则的服务”下经过价值认同与价值培养,逐步形成现代政府行政的规则意识与法治精神。

要坚持现代行政理念与传统合理行政文化的结合。现代行政理念强调公正、公平与公益,但现代行政理念的形成要尊重历史传承。因为现代行政体制起源于传统行政体制。传统行政文化中具有合理性成分,必将成为建构现代行政理念的营养来源。

事实上,我国传统行政理念中有很多的合理性成分,如孟子的“民本思想”在古代朝廷行政中始终激励着一大批古代官员的社会责任感。为民请愿,为民做主这一古代朝廷行政的精神内涵也成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此外传统行政中的廉政思想也具现代内涵,“公生廉、廉生威”,这里的“公”即包含着公正、公平与公益的现代内涵。因此,公务员职业精神应该吸纳合理性的古代朝廷行政文化中的成分,不能一概舍弃,必须坚持“拿来主义”,做到现代行政理念与传统合理行政文化的结合。

要坚持公民价值改造与行政价值改造的统一。公民价值是指长期形成的历史价值观,经过世世代代的价值实践,逐步形成民族文化渗透而成公民价值与公民理念。由于封建的高度集权的行政体制与分散的农耕生产方式,民众的价值导向建立在“官本意识”和“农本意识”之上,虽然“民本思想”在历代治国思想中得到体现,但只停留在传统行政文化层面上,不能成为民众价值的基本导向,致使民本价值观难以成为传统行政文化嬗变的生长土壤。“农本意识”的长期存在与根深蒂固又使得民本价值观难以成为现代行政文化的土壤,两者缺失致使传统公民价值观不能成为现代行政文化的改造动力。因此,坚持公民价值改造,缔造一个以“民本”和“民主”相融的公民价值体系,共同推动现代公共管理价值体系的形成。公务员职业精神的塑造必须在改造公民价值和改造传统行政价值的基础上才能变得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