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读者能先回忆一下我前边已经说过很多次的想法,之后再看本章的正文。
我认为美国的政治架构,并不是民主国家所能建立的仅有的和最佳的模式,它仅仅是民主国家的政府可以采取的所有模式中的一个。
所以,在介绍民主政府能为美国人提供哪些好处时,我不会说不采取类似的法律就无法得到相似的好处,我也不是这样想的。
法律在美国民主统治下的整体趋向和使用者的本能
想要发现民主政府的缺陷和劣势并不难,不仅如此,还可以用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加以证明,可是民主政府的好的作用,却没有足够明显的外观,甚至只能以隐晦的形式展现。民主政府的问题一看即知,可想要发现它的好处,却必须经过长时间地观察研究。
美国通常缺少完备的民主法律。有时候,美国的法律会损害到既得利益,或者让侵权的危险行径因此而被接受。就算美国完全没有不良的法律,可终究存在法律的不稳定性这一重大缺陷。
所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真相。
既然如此,美国的共和制度为什么还未消失,仍在兴旺地发展着?
这些事:法律追逐的目标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的措施,法律纯粹的善与法律相对的善,在研究法律时应该认真地加以区别。
现在,假设法律追逐的目标是以多数人的利益换取多数人的利益,还确定了最快捷最简便的方法以实现这一目标。如此一来,法律就算制定得再详细,它的目标也是恶的。不仅如此,它越是效果显著,就越是危险。
因为民主的法律由公民中的多数决定的,所以它通常有一种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趋向。公民中的多数当然也会犯错,可它不会与自身利益为敌。
贵族是天生的少数,所以贵族的法律正好相反,它有一种让少数人掌控权力和财富的趋向。
所以,往往可以得出此种结论:在制定法律的目标上,相比于贵族,民主对人类更为有益。
然而,民主立法的优点也只是如此了。
立法这门学问,贵族体制比民主体制擅长得多。贵族体制可以控制自己不被暂时的激情俘获。它制定了长期的规划,抓住时机让其变成现实,是其所长。贵族体制行事严谨,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将法律的力量叠加到一起并聚集到一个地方。
可这些事,民主体制做不到,它的法制不是有所欠缺,就是不太合适。
所以,和贵族体制相比,民主体制的措施不够完善;它行事时很少使用策略,甚至不顾自己的意愿,可它追逐的目标更有益于人民。
假定一个社会,它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允许不好的法律暂行一段时间,并且这个社会在这种法律的整体趋势终止后并未消失,那么,我们仍可以说,最能让社会繁荣昌盛的政府就是它的民主政府,虽然这个政府有很多缺点。
美国就是这种情况。
我前边说过的话,请允许我再说一次:美国人的一个极大的优势是他们可以犯错,也有改正错误的机会。
在我看来,这点在选拔公职人员方面通常也是一样的。
美国的民主在甄选掌权者时经常犯错,这点很容易发现;可在错误的掌权者的治理下,美国为什么仍然可以繁荣昌盛,想说明这点,就很有难度了。
第一,你会发现,民主国家的统治者虽然不够忠实或者才华有限,可是其治下的子民却非常聪慧和非常谨慎。
民主国家的人民,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自己的事业和权益,他们为自己的代表制定了一个总原则,并会节制自己的代表不让他脱离这一原则。
第二,你会发现,若是相比于别国的行政官员,民主国家的行政官员更容易滥用职权,那么人民往往很快就会让其下台。
不过,和这个理由比,还有一个理由更普遍,更有力。
统治者德才兼备对于国家的繁荣而言无疑非常重要;可是更重要的或许是统治者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不对立,要知道,如果出现对立,那么品德通常效果甚微,而才也成了作恶的帮凶。
统治者没有与人民群众对立的或者不同的利益,在我看来非常重要;至于统治者的利益和治下的子民的利益相同,是不是也非常重要,我就不知道了,毕竟这种利益我尚未看到过。
截至目前,我还没见到哪个政治体制能够平等地推动社会各个阶层繁荣和富足。一个国家内部有多少社会阶层,就如同有多少不同的国家,不仅如此,经验告诉我们,让一个阶层掌控别的所有阶层的命运是非常危险的,就像是让国家里的一个民族,去为其他民族进行仲裁。如果国家掌控在富人手里,穷人的利益就要受损;当制定法律的权柄掌握在穷人手中,富人的利益就会受到重大威胁。
如此,民主到底有什么优势?它切实的优势在于只效力于最大的多数,而非大家说的,推动所有阶层共同发展。
美国国家事务的领导者,无论品德还是才华,都比不上贵族国家的掌权者,可是他们和大部分同胞却有着相同的利益。所以,他们或许时常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失误,可是他们所贯彻始终的原则,不会是与这一多数为敌的,他们也没办法让人觉得政府独裁和恐怖。
并且,民主体制下的行政长官,若是政绩欠佳,只能算是个人情况,其影响也不会很久,仅仅是任期内的。腐败和无能,绝对不是能够时常将民众团结起来的共同利益造成的。
一个腐败或者无能的行政官员,想要和别的行政官员勾结,不能指望那个官员也如他一般腐败无能,然后他们团结在一起让腐败无能繁衍生息。反倒是行政官员会因为自己的野心和谋划而揭发检举别的行政官员。民主体制下的行政官员,其恶行通常只是他们的个人行为。
可是,在贵族制国家,政府里的官员却要受到所在阶层的利益的掌控。他们所在阶层的利益,偶尔才会和多数的利益相符,通常都是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对立的。这一阶层的利益形成一条坚实持久的纽带,将官员绑缚到一起,逼迫他们将力量聚集起来,朝着与大部分人的幸福相悖的目的地飞奔。
由于不少完全没有公职的民众也是贵族,所以它所联合的除了统治者,还有一大批被统治者。
所以,在贵族体制中,行政官员所得到的坚实的扶持,不仅来自社会,还来自政府。
贵族体制的一致目标,就是让行政官员的利益和他们同时代的部分人的利益融合,从而和他们的后代的利益结合起来,甚至为后代的利益服务。贵族体制的行政官员,不仅在为当前服务,还在为将来服务。所以,让贵族体制的行政官员奔赴共同目标的,除了有他们自己的热情,还有治下子民的热情,我甚至可以断言还有他们子孙的热情。
这种情况太正常了。所以,人们总会发现,贵族体制的阶级特性往往会遏制行政官员的腐败堕落,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把自己的习惯传递给社会,并做好了将这个社会交给后世子孙的准备。
据我所知,任何一个国家的贵族体制,都不如英国的贵族体制自由,无法像它一般持续地供应如此崇高而贤达的人才。可是,英国的法律经常牺牲穷人的利益来换取富人的利益,让大部分权柄掌握在有限的几个人手里,这点不难发现。最后,当今英国的两极分化极端严重,穷人的惨况与其国家实力和荣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美国的公职人员面前,并没有任何所谓的阶级利益可以使他们占据上风,上位者虽然总是些平庸无能的人,偶尔还会是一些无耻之辈,但政府的一般工作仍旧对人民有益。
所以,民主体制中有一种持续将人们从错误和缺陷中带离并导向普遍兴旺的隐秘趋向;贵族制度中则有一种怂恿官员们用他们的才华、品行为他们的同胞带来磨难的隐秘趋向。由此可见,贵族政府中的官员或许并不是有意为恶;而民主政府中的公职人员可能也不是真心为善。
美国的公共精神
有种爱国心,其主体是那种将人心及其出生地联结到一起的,直觉的、慷慨的和无以言表的感情。这种爱国心是一种本能,它包含的元素非常多,有对旧传统的钟爱,有对先辈的敬仰,有对过往的依恋。拥有此种感情的人,会像珍惜先辈留下的房屋一般,钟爱自己国家的土地。
他们喜欢在祖国过着宁静的生活,对于在祖国形成的平和的习惯并不抗拒,对于出现在脑海的回忆怀有眷恋,甚至能从自己驯服的生活中感受到慰藉。对宗教的虔诚通常能够激励此种爱国心变得更加炽热。
此时,人们会创造奇迹。这种完全不需要推理判断,只靠信仰和情感行动的爱国心,自身就是一种宗教。一些民族通过某种形式将国家比作个人,将君主视为国家的化身。所以,他们部分爱国主义情感转变成对君主的忠诚,他们骄傲于君主的成功,自豪于君主的强悍。法国人民在旧贵族掌权时期,有段时间就曾经为此欣喜过,那时,他们觉得仰仗国王的蛮横生活并不是难以忍受的。他们说“统治我们的是世界上最强悍的君王”这句话时,是那么的自豪。
这种爱国心和一切鲁莽的冲动并无不同,它确实可以在短时间内让他们冲劲儿十足,但却无法长久。将国家从困境中解救出来之后,它通常会任由国家在安宁中走向衰败。
这种天生的爱国心通常盛行于这种时期:民族崇尚简朴,宗教信仰坚定;社会稳定地遵守着事物受到法律保护而未受质疑的旧秩序。
还有一种爱国心比这种更加理性。它或许在热情、无私方面有所欠缺,却十分坚定和长久。它是切实明悟的产物,在法律的护持中发展,随着权利的应用而壮大,不过若掺杂了私人利益,就会消退。国家利益会对个人利益造成哪些影响,按照法律规定,他应该为国家利益付出什么,这些都是个人应该知道的。他为什么要关注国家的发展?第一,是因为这件事对他有益。第二,是因为国家的发展也有他的付出。
可是,人民的生活并非始终处于发展期,偶尔也有停滞期。这时,旧习惯会发生变化,社会风气会受到损害,宗教信仰会受到冲击,往日的荣耀覆灭,知识仍旧短缺,政治权利无法保证或者伸张。此时,人民眼中的国家成了一个脆弱迷蒙的幻影,对他们来说,国土已成了一片蛮荒,代代相传的风俗已成绊脚石,宗教已经不可完全信赖,立法部门已为他们所轻视和恐惧,所以他们不能再从这些事物中去看国家了。所以,他们认为毫无可取之处,除了自己正确外,别的全是错误的。结果,他们彻底被偏狭而闭塞的自私俘获了。这种人确实舍弃了原本的成见,却无法步入理智的王国。无论是君主国固有的爱国主义,还是共和国理性的爱国主义,他们都没有,他们在两者间裹足不前,在羞惭和烦恼中沉浸着。
处在此种境地,除了衰败,还能如何。就像人无法重新拥有儿时的天真,一个民族也无法重新拥有青春的朝气。这看上去让人遗憾,可是谁能重新拥有青春和童年呢?
所以,只能继续前行,既然慷慨的爱国心已经再难回头,那么就要尽快在民众面前,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整合起来。
只有马上将政治权利的使用权授予所有的人,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吗?对此,我不确信;不过我不得不说,想让所有人都关注自己国家的命运,最强大,甚至也可以说是仅有的举措,就是让所有人都可以参与政府的管理工作。在我看来,我们所处时代的公民精神,与政治权利的使用有着紧密的联系;至于未来的欧洲,我的看法是,这一权利会随着公民数量的增加而扩大,随着公民数量的减少而变小。
所以,美国这个刚刚由移民建立的国家,移民没给它带来任何东西,无论是必须严守的习惯,还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回忆;移民们到了这里才第一次相识,之前是不认识的。简单来说,想让人们对这个地方生出爱国本能来,难度极大。那为什么所有人都如此关注自己所在乡镇、县城和州的事业,就像关注自己的事业一般?
原因是,所有人都在自己的行动中踊跃地参与了社会的治理。
所有美国民众都很清楚,社会普遍的繁荣兴盛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幸福。几乎没什么人能够说出这一观点,虽然它是那样地简单明了。并且,这种繁荣兴盛,美国人总是将其视为自己努力的结果,所以他们相信自己拥有公共财富中的部分财富,也愿意为国家的昌盛贡献力量。他们之所以如此,除了责任心和自豪感,还有一种心态——这种心态,我甚至敢将其命名为贪婪。
不用观察美国的体制和历史,就能证明这种观点是对的,因为想让大家相信这一点,只需要看看美国的民情即可。美国人不仅会参与国家承办的所有事业,还会维护一切无故受到指控的事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此事无故遭受攻击,除了国家之外,还有他们自己。所以,他们想方设法,甚至为了自己的脸面耍一些把戏,以此来捍卫国家的名誉。
日常接触中最让人感到窘迫的,就是美国人的这种让人难受的爱国主义。美国有不少值得外国人称赞的事,可是如果你问,有什么事是他们需要指责的,他们肯定不会回答你。
所以,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家不假,可是外国人除非想引起美国人的不满,否则无论是个人的私事,还是国家的大事;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无论是公共事业,还是个人事业,都不是自由讨论的话题。总之,那里能够自由谈论的,或许只剩下天气和土地了。并且,就算说的是天气与土地,美国人也会如同自己曾经为天气和土地的出现效力过一般,随时替两者说话。
因为我们无法将社会力量和社会踊跃性与社会稳定的保障融合到一起,所以现在,我们必须勇敢地在引发前者的全体民众共同拥有的爱国主义和引发后者的少数人掌控的政府间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