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弘一法师全集之书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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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一九三三年,泉州草庵,致夏丐尊

丐尊居士:

前明信,想已收到。居此甚安,乞释慈念。兹有恳者,乞汇洋十元,致南京延龄巷马路金陵刻经处。云系弘一购经之款,请彼存贮,云云。费神,致感。通讯处,尚无有定。信面写开元寺,但音仍在草庵也,距泉州三十里乡间。

演音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