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家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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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中国式“官商” (2)

中国古代的官员,尤其以科举取士为主的明清时期,虽说不少人出身富家,但也有不少贫寒人士,经过十年苦读,熟读圣贤,最后通过中举中进士弄到一官半职,或者至少,因为中举中进士,就有了当官的资格。不过,考取了当官资格的读书人,需要到处打点送钱争取得到官职,就是已经当上了官的读书人,要上任也需要一笔钱作为启动资金。

明清时期实行严格的官员回避制度,上任必须到远离家乡的外地,上任的路费就是一笔巨大的开支。那时候的州县级官员,俸禄很低不说,需要由他发工资的人却是一大帮人,这些人包括秘书、顾问以及一些打杂跑腿的心腹。国家并不给这些人开工资,他们的工资也得当官的支付。当官的还没有上任刮到地皮,当然拿不出这些钱,于是,就像今天贷款买房子一样,就有人以官员将来刮地皮的收入为抵押,专门为这些当官的放债。有些放债的人甚至作为官员的长随,直接跟随官员上任,这叫做“带驼子”上任。沈一石是坐地放债的金融家,他不必亲自跟随借债的到地方上任。因为为这些官吏提供融资服务,他就在官场上积累了更多的人际关系资源,而这种资源当然都可以转化成白花花的银子。

沈一石当然不仅仅为官员放债,也给私人放债。一些做大买卖的商人,手头吃紧,运转不开,也向沈一石借贷。这些借贷的数目较大,每次千两银子之多,利息都是月息百分之五,即年息百分之六十。这些商人本来能够在他处借到钱,但是因为沈一石做的是皇家买卖,有着更深远的官场网络,这些商人觉得向沈一石借钱更能攀扯上关系,为以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明朝的法律对于高利贷有规定,就是,放贷和典当的利息,月息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就是年息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六。而且还规定,总利息不过一本一利,即不管年月多长,利息的总额不能超过本钱。违反这些规定的就按照赃罪论处,罪重的要打一百板子,运气不好的会被这板子打掉性命。当然,这样的规定与商人不许穿绸缎的规定一样也早成为具文。

在那个金融制度和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时代,放贷的风险是巨大的。沈一石的官吏债生意能够兴隆,一定是因为他长期与官府保持熟络,因而有官场的保护性资源可用。不要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放贷,在那时候,如果没有官府势力垫底,做商业经营、金融服务,其安全性是没有保障的。

作为精明的商人,沈一石最善于向官员进行投资。地方大小官员自然不必说,关键是当朝的显贵,他无不倾情交往。当新科状元路经他居住的县城,他也给予隆重接待,临行的时候,沈一石给新状元送上重礼,还送给他三百两银子。这三百两银子相当于今天的十万元钱啊!如果新科状元后来在官场春风得意,沈一石当初的投资就得到无数倍的回报了。

沈一石是个很懂得表演的大户,别看他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但在官员面前却忘不了穿上粗布衣服,以示自己的贫贱;他自己喝凉白开,把最好的茶递给官员喝。由此可见,沈一石还是一个很懂得做人的大户。当年朱元璋定都南京的时候,江南第一富商沈万三献银百万,名为犒军,实际上是想花钱买个政治上的靠山。结果此举不但没让朱元璋龙心大悦,反而让朱元璋勃然大怒,说“匹夫敢犒天子军”,不可以不制裁,下令让沈家限期“助修”南京城防的三分之一。时间紧迫,沈家组织了近百里的人龙,手接手从砖窑传砖修墙。还有比朱元璋讲得更露骨的吗?再有钱你也就是老百姓,虽富有却无地位。皇帝就算混不上饭吃出去化缘也还是皇帝,处境虽潦倒,但身份却高贵。恰似南北朝宋代大臣王宏一样,尽管他是皇帝刘裕跟前的红人,但与出身高贵的士大夫共坐一席都被当众拒绝。富与贵的差别就在于:富,有关钱财;贵,要看地位、出身。遮遮掩掩尚且难以远祸,明火执仗地在皇帝面前炫富,无疑是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在这一点上,沈一石要比他的本家沈万三拎得清,也玩得转。

在以挣钱为唯一目标的前提下,沈一石什么事都想得出来,什么事也都做得出来。他敢在官员身上花钱。在他看来,凭他的智慧和经济实力,在浙江省就没有什么搞不定的事。这一点他也的确做到了,而且干得相当漂亮。

沈一石当时插手的买卖是丝绸出口,当时的丝绸出口是由宫里直接掌控的国有垄断项目,没有一定的后台背景,普通商人连边都摸不上。

沈一石虽然没有学过经济学,但他知道“一切利润都在垄断之中”的经济学道理。

他不惜重金从苏州买下绝色女子芸娘,专门侍候江南织造局的监正杨公公,当了杨金水的“对食”。有了这个靠山,他才能成为江南织造局最大的织造商。在嘉靖三十七年,江南织造局报司礼监呈奏皇上,特赏沈一石六品功名顶戴。

清朝的官帽是红顶,所以有“红顶商人”一说。在明朝,官帽是黑色的,叫乌纱帽,大概沈一石之流可以被称为“乌纱商人”。红也好,黑也好,亦官亦商,总是好做生意。

像沈一石这样生在皇权社会的商人,尽管他们不在官场上混,但都知道世俗权力高于一切。所以,他们往往会把商业智慧运用到最不应该也是最应该的地方去,这就是勾结官府、权钱交易。不论是生存也好,还是发展也好,舍此别无做大做强的机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商业的繁荣是畸形的。处于财富塔尖的商人与其说依赖个人的能力与机遇,还不如说更依赖于和官府的关系以及不干净的手法。

“灭门的府尹,破家的县令”,公共权力的无限膨胀可以通吃一切,经营活动很大成分上不是按照成文的游戏规则在运行,而是按照诸如“无商不奸,官商结合”的潜规则运行。商人们都深知两条规则:在商言商,千万不要与皇权作对,此其一;皇恩浩荡,黏上了就是巨额利润,此其二。

事实上,对于多数明朝商人来说,皇恩往往是通过各级官员的“跑冒滴漏”间接地流入民间的。所以,为商之人都知道,没有官府的帮衬,生意根本就没办法做成全国五百强。也就是说,像沈一石这样寄生在权力躯体上的明朝商人,他们与手握权力的官场中人达成的“契约精神”是一把双刃剑。在成全自己财富的同时,也有可能沦为官场斗争的牺牲品。

随着“权力经济”体制的长期延续、不断膨胀,在保证统治者的权力安全和“权力暴利”的同时,也迫使整个社会付出惊人的“制度成本”。

而这种成本有时候会直接动摇国家的根本,比如说在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明朝在与后金(清朝前身)的辽东之战中一败涂地,总兵官、监军乃至西、北、东路的明军高级将领多半丧命,如此惨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军需供应商们与掌权太监沆瀣一气,掺杂使假无所不为,连火药中也半是泥土,根本不能使用。如此形势之下,“辽事”日益成为明朝的肘腋之患就势在必行。

中国几千年来“官本位”的思想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皇权统治最终离不开官员,官员是统治的手段。而被作为手段的“官员”,也知道手中的权力是一种垄断性资源,这种资源是可以用来与商人进行交易的,它不是经商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并能得到丰厚的收益。

由于国家发放的长期饭票有限,造成官场资源稀缺,官位的稀缺凸显了封建社会官职的高贵。这种高贵对于大多数谋求当官的人来说,除了光宗耀祖之外,还与发财联系在一起。于是,古人削尖脑袋往官场里挤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名利双收。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当官”与“发财”往往是紧密相关的。当官不发财,不如回家卖红薯。

皇帝对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依赖,而官对皇帝却是一种权力的索取。

这可以从经济角度来解释:皇帝们既没有能力靠一己之力或一家之力来打理江山,又必须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来统治江山,所以,不得不报出一个有诱惑力的市场价格,以便吸引普天下的“职业经理人”。

对于许许多多有理想、有抱负却又由于各种原因当不到官的人来说,既然“当官”是和“发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在当不到官的情况下,直接跑出去“发财”也是一条捷径。

这样一来,皇帝不高兴了,都跑去“发财”了,谁给我干活啊!

皇帝能够“忽悠”天下人才为己所用的一个绝招,就是为广大读书人提供取财之“正道”——当官。倘若没有机会走上当官的“正道”,尽管是一大不幸,但如果能退而求其次,通过经商来实现自己发财的愿望,也不失为上佳选择。在从商的路上,从来就不缺乏人才。

帝王们都知道,官商勾结的后果是把“皇家私有”变成“官家私有”,从本质上讲,就是把社会财富从一家之“国有”变成千百家之“官有”。从这个意义上说,封建社会的宫廷之争也好,官场之争也好,都可以说是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斗争。王朝的皇帝们为了稳固自己的“天下”,一面坚决让有钱的商人没有社会地位,一面又想法子抄官员的家。这也是“天子”们的政治智慧。

根据历史学家黄仁宇的观点,中国封建社会由于没有一套准确的数字化管理,皇帝往往不知道老百姓被压榨的承受力究竟有多大。所以,一方面挥霍无度,另一方面逼迫各级官府强征暴敛。官府则借机巧取豪夺,变本加厉。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从掠夺商家入手,因为吃大户的交易成本低,且不容易引起民变。于是,商业的发展总是受到周期性的政治打击,无法持续。

我们来看一看巨商沈一石最后攒下了的那些权力资本:二十五个作坊,三千架织机,一百零七家专营绸缎的分支机构,几万亩桑田。二十年时间,累计织绸缎四百万匹,按市价和出口价的平均价计算,约合三千多万两白银,上缴织造局二百一十万匹,各任官员分利一百万匹,所余九十万匹用于生产流动。

通过上面的数字,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承受官府的层层盘剥加上自己的无度挥霍之后,沈一石的净资产其实已经成了“强弩之末”。

在这种情况下,沈一石决定孤注一掷。他把最后的流动资金全都用于买粮,做最后一次豪赌,打算发一笔天灾人祸之财——借助官府的力量,低价收购灾民的土地。但因海瑞生扛硬顶,情况发生突变。他用于买地的一百多船粮食“奉旨赈灾”,在这次博弈中血本无归。沈一石被迫走上了绝路,于是他点上一把冬天里的火,把自己送上了绝路。当然,作为商人,他没有忘记把所有的经营账册拷贝一份,分两个渠道送给了官府和朝廷,最终以自己的死点燃了烧向浙江官场更大的一把火,把官员烧得鸡飞狗跳。诚如他给高官的信中所言,“沈某先行一步,俟诸公锒铛于九泉,此日不远。”

沈一石在他留给杨公公、郑泌昌、何茂才的信中这样写道:“我大明拥有四海,倘使朝廷节用以爱人,使民以时,各级官员清廉自守,开丝绸、瓷器、茶叶通商之路,仅此三项即可富甲天下,何至于今日之国库亏空。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便掠之于商。沈某今日之结局皆意料中事。然以沈某数十年备受盘剥所剩之家财,果能填国库之亏空否?”所以,晚清时期涌现的商人买官,与其说这是官商勾结,倒不如说它是官商互动。有官方的许可和支持,商人才有从事商业行为的可能和保障;而缺乏商人们的大力合作,官家恐怕也很难控制经济和商业活动,难有稳固的政治依托。商兴则官固,官固则商兴。商与官,谁也离不了谁,就像鱼和水一样息息相关。如果说商人的竞争起点是相同的,那么谁能背靠政府的支持,谁就拥有了最大的无形财富,这种边际成本小于等于零的资源当然是人人眼红的。如果说有雄厚的资本支持,最无能的政客也会仕途兴旺,应者云集,山鸡也会变凤凰,差的不就是这一层金子做的外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