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陛下的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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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7章 打猎

翌日天色还没亮,楚砚杰就来唤他。

“郡王,郡王……”

“何事?”

“营地外发现了一些野物。”

“是嘛,走,去看看。”

“枪已经给您准备好了。”

“不,不能用好枪,就用军卒的旧式活门步枪。”

“是。”

此行携带的改进型活门步枪、栓动步枪、半自动步枪全数收了起来,伪装成货物,背在骆驼上,所有军卒一律使用旧款活门步枪,以免暴露新式武器。

沈云卿遂即率领两哨人马来到营地外,岐军驻扎在要塞军营的南侧,是一片砂质的土壤,能种一些作物,但是土壤养分较少,所以亩产不高,倒是野草很多,长的也很顽强,当地有不少牧民在这里放牧。

“郡王,方才发现有野物在奔跑,就在那个方向。”

顺着楚砚杰所指方向,沈云卿掏出八倍望远镜仔细观察,许久后才发现是一只猫科动物在在追逐一群兔子。

“怪了,是猞猁还是兔猻?”

“郡王,兔猻是什么东西?”

“一种和猞猁很像的猫,但是非常凶残。走,咱们去打兔子。”

“是。”

一行人骑马来到数百米外,此时那只猫科动物已经不知踪迹,很可能是捕猎失败潜伏了起来,准备伺机而动。

沈云卿骑在马背眺望荒原,枯黄的杂草丛中隐隐藏着格格不入的浅灰。

“把枪给我。”

“是。”

沈云卿接过一支活门步枪,对准近处的灰色物体扣下扳机,一声枪响过后,弹丸打偏没有命中,依靠伪装色潜藏的野兔犹如惊弓之鸟迅速逃窜,沈云卿遂即又说:

“枪!”

换上另一支活门步枪继续开火,枪响过后仍未命中,连续打出五枪,一枪也没命中。

除了兔子逃得快,沈云卿打移动目标的水平差,再有就是旧款活门步枪使用滑膛,精度差之外,他故意没有瞄准射击。

这时楚砚杰有些眼急,他说:

“郡王,这枪不怎么准,这么远的距离,一枪一枪放,肯定打不中,干脆让弟兄们百枪齐射,一定能打中。”

“这要是真把兔子给打没了,打猎还有什么意思,继续给本王追。”

“郡王,您这是何意呀。”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给本王追,打中了就把兔子皮赏给楚将军做件兔皮大衣穿穿。”

“哈哈哈……”楚砚杰哈哈大笑,他说:“这得要打多少兔子才够一件兔皮大衣,还不如朝廷养兔来的划算。”

“少废话,给本王追。”

“是。”

为了获取皮毛,沈云卿先在海通办起来了兔子养殖场,然后在神都与河北、河南也设了几处养殖场,通过繁殖兔子,获取兔子的皮毛,同时兔肉也能作为肉食品销售。

兔皮要比羊皮保暖性更高,而且柔软、轻便,缺点是抗风强度差。

而羊皮硬、保暖性不如兔皮,而且重量大,厚度厚,但是抗风。

岐军主力常年在北方,对毛皮需求量很大,羊皮的性能差,而单纯靠打猎获取的野生动物皮毛,又容易因为种群枯竭而减少,像常见的貉、獐子、豺,种群已经急剧减少,因此通过人工养殖兔子获取皮毛是一个解决途径。

而且眼下能够养殖的皮毛的可选动物并不多,狐狸和貂虽然也能养殖,但是这两种动物都吃肉,消耗很大。

同时狐狸和貂都是霍乱、鼠疫、狂犬病的携带宿主,非常容易携带和传播霍乱和鼠疫,在脱毒技术和关药物和疫苗出现之前,沈云卿不打算养殖狐狸和貂。

于是兔子就成了眼下为数不多可以获取的皮毛,同时又能满足性能。

当然,藏羚羊也是一种不错的毛皮,数量种群也大,但单纯进行的野生捕猎,种群将很快消失,而且藏羚羊对生存环境要求非常苛刻,离开了固有的环境,会导致无法怀孕和产仔。

沈云卿打猎的枪声很快引来乌兹曼驻军的警戒,很快来了一支两百人的骑兵队跟在身后监视。与此同时枪声也惊醒了艾哈迈德:

“卫兵,卫兵。”

“将军大人什么事。”

“哪里的枪声!”

“禀报将军,不清楚。”

“立即集结卫队,快走!”

“是。”

艾哈迈德之所紧张,原因其实很简单,他担心自己的手下见财起意杀了使团劫掠财务。这种事情在中东地区多了去,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可能不常有,但是四十大盗还是很多的。

艾哈迈德集结了卫队迅速奔南面而去,迎面撞上了返回报信的骑兵:

“南面的枪声是怎么回事。”

“禀报将军,是天朝使团在野外追逐兔子打猎。”

“打猎!”

“是的。”

艾哈迈德顿松口气,遂即驱马前去查看究竟,抵达现场时,他的骑兵正跟在沈云卿身后一百多米警戒。

仔细观察了片刻,艾哈迈德暗自忖道:

“岐人的枪法也不怎么样啊。”

想到这里,艾哈迈德率队前往围猎现场。

“天朝郡王真是好兴致啊。”

“原来是将军。”沈云卿把枪交给兵士,遂即又接过一支装填子弹的活门步枪继续说道:“本王喜欢打猎,早晨发现此处有野兔,擅自前来打猎,还请将军见谅啊。”

“呵哈哈,无妨无妨,天朝王爷请继续。”

沈云卿继续操枪打兔子,艾哈迈德率人一旁看着,仔细观察岐军的火枪,但很快发现岐军的火枪与乌兹曼火枪完全不同,而且沈云卿的枪法很烂。

连续五枪都没打中一个猎物,艾哈迈德很是得意,他说:

“贵国的火器虽然独特,但可惜郡王的枪法差了一些。”

“哦,既然将军枪法神准,不妨一起打猎如何。”言毕,沈云卿将活门步枪递给艾哈迈德:“将军用我军的火枪如何。”

“贵国的枪有些特殊,本将怕是用不惯,还是用我国的火枪吧。”

“也好,将军请自便。”

艾哈迈德把枪还给回,从卫兵手中接过一支乌兹曼新式步枪,二人遂即开始打猎。

沈云卿依然按部就班,打一枪换一枪,而艾哈迈德却是步枪不换,连续击发射击,见此一幕让人大吃一惊。

“见鬼!他们不要装药吗!”

同样震惊的还有楚砚杰,他小声说凑上前说:

“郡王,乌兹曼的最新火枪竟可连发,连弹壳都没有!”

“嗯,确实十分诡异。”

沈云卿发现,艾哈迈德的火枪既不要装填弹药,也无需抛壳,也就是说,在不装填弹药的情况下,枪能自行供弹,所以一定有什么供弹装具,而且肯定还是用的黑火药。

因为艾哈迈德每次发射之后需要枪口朝下,倾倒火药残渣,然后用食指把扳机往前推。

也就是说,利用食指扣压扳机正面发射,同时也利用食指推动扳机背面往前推。

这个动作很可能是装填动作,但沈云卿却没有发现枪机上有任何弹仓的结构,而且竟然用黑火药可以实现连续装药和底火发射,这种脑洞不是一般的大。

数枪过后,艾哈迈德打中一只兔子,很是得意的说:

“王爷虽然爱打猎,却不适合行伍。”

“呵呵,让将军见笑了,本王就是图个乐子消遣消遣。但没想到贵国的火器竟然如此神妙,本王自愧不如。”

“王爷过谦了,天朝的火器让我大开眼界,第一次见到这样方便从后装入火药的火枪。”

“但还是贵国的火器发射速神更甚一筹,天下罕见。”

“呵哈哈,王爷过奖了……”

艾哈迈德很是享受沈云卿的恭维,之后二人继续打猎,一连打掉了二十七只兔子,沈云卿打获五只,其他都是艾哈迈德的战绩。

不过他打的越多,沈云卿得到的间接信息也越多。

首先,乌兹曼的这种新式火枪肯定用的是黑火药,这点毋庸置疑。

其次,也还是滑膛枪,远距离射击,艾哈迈德一样需要几枪才能打中。

其三,这种武器有供弹数量,沈云卿留意数了一下,艾哈迈德打了二十二只兔子,前后发打了八十九枪,一只兔子平均四枪,但途中换了五次枪,最后一支换上的步枪打了五枪。

也就是说,前四支枪平均打了二十一枪,而且没出现弹药失效和故障问题。

其四,这种枪肯定有底火,但不知道是什么成分,沈云卿琢磨着不太可能是雷汞。

因为这种枪不抛弹壳,因此一定是发射的无壳弹药,而雷汞不适合作为无壳弹药的底火,因为雷汞太敏感,被装在金属底火内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如果是暴露在外,徒手装填,会非常容易出发雷汞。

而且沈云卿不认为乌兹曼人能弄出到雷汞,否则雷汞会出现在其他军事领域,但到目前为止都没发现。

至于用了哪种成分的底火,目前还不得而知,但肯定不是什么复杂成分,因为能作为底火的化学品很多,雷汞还是较为复杂的一种。以乌兹曼现在的技术状态,不太可能获得雷汞,而是一种工艺简单的化学物质。

最后,这种枪一定有供弹具,否则不可能连续发射,关键就在枪的扳机,为什么向前推,向前推这个动作一定是供弹动作,所以这种枪不是自动和半自动武器,仍然需要手动上弹。

可既然有这么先进的设计理念,上辈子全世界那么多的聪明人,怎么就没见过有谁设计出这种先进步枪。

这就不难怪乌兹曼为什么敢于采取强硬态度,他们的这种步枪,确实非常先进。不考虑射击精度,这种枪的射击效率比活门步枪、栓动步枪高得多,虽然还比不上半自动步枪,但是对于目前这个世界而言,乌兹曼的这种火枪几乎可以吊打所有文明。

“这些兔子就送给天朝王爷,就当是本将的送别礼。”

“多谢将军的美意。”沈云卿示意军卒收下,随后继续又说:“本王先回营地,将军请自便。”

“王爷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