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金提议去湖边走走。梭罗的瓦尔登湖,离波士顿半小时的车程。他没有智能手机,不知Google Map,翻开庞大的印刷地图,确认2号路的转弯处。
瓦尔登湖比我想象中小得多,只要努力,我似乎也可以游一个单程。梭罗的小屋遗迹犹在,你可以辨清火炉、床与书桌的位置。
“我独自生活,在林中,离任何一个邻居都有一英里。”遗迹的铭牌上引用了《瓦尔登湖》中一句。
我从未对梭罗的隐居岁月产生过特别的兴趣。相较而言,新英格兰的文人中最吸引我的是爱默生。比起梭罗的遁世式的反抗,我更钟情爱默生式的呼喊——他要唤醒仍在沉睡的美国精神,把它从对欧洲的精神依赖中解放出来。年轻时,我也曾希望扮演类似的角色,颇用心地读了他的那些雄辩滔滔的散文,着迷于其中神性与人性混合的崇高感。
我没对哈金说出这些。面对他,我总处于一种放松与紧张并存的情绪中。放松源于他的宽和性格、缓慢的语速,他英语发音中仍浓重的中国口音,当然还有他东北孩童式的“嘿嘿”笑声。紧张则是对自己的深切的不自信,我担心自己无法被作为一个严肃的同行对待,更重要的是,不能就他最钟情的诗歌展开交流。忘记是在哪里读到的,他说唯诗歌、小说才是真正的文学,散文、评论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常是迫不得已之作。我偏爱的却是后一种。
2008年夏天,我在香港第一次遇到他。我们都是书展的演讲者,有几次共进晚餐的机会,我记得他罕见的谦逊,还有他清晰的政治立场——在国家与个人之间,他坚定地站在后者一边。
我读过他的《等待》,完全被他的洗练语言与文字间的情绪所折服,那种政治严寒之中的个人世界,对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似乎没有一个中国作家充分又富有节制地表现过这样的中国——他们都普遍显得太喧闹了。考虑到他30多岁后才开始用英文写作,这成就更显惊人。我也记得他说起《等待》的书稿,他修改了40遍。对于那年的香港书展,除去一贯的炎热气氛,我也模糊地意识到一种新时代情绪的来临,个人在强大的集体情绪面前再度变得脆弱,缺乏价值。
接下来几年,我再没有见到他。但他的作品,长篇小说、故事集仍陆续读到,它们不再让我有初遇《等待》时的惊喜,却保持了一贯水准。对我而言,英文原作总比中文版更有吸引力,不知这缘于语言陌生感的吸引,还是我恰好能在他的英文中找到节奏感。在一段时间里,这节奏感是我的镇静剂,每当我觉得内心烦躁时,常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他的书,读上几段。他的作品像是个诚实、镇定又有些疏离的老朋友,陪你不急不慌地聊上几句。偶尔,这也激起你不恰当的雄心——或许有一天,你也可以这样写。他的英文写作,似乎充满了你熟悉的中国味道,而且没什么生词。
康拉德的英文怎样,纳博科夫的节奏又是如何?哈金常被归入这个行列,他们都来自另一个语言系统,却最终以英文小说闻名,为英语书写增添了新元素。
我们绕湖一周。梭罗时代的孤独感早已消失,情侣们在水中接吻,沙滩上读书的少妇与奔跑的儿童。哈金头戴Red Sox的棒球帽(我忘记问他,是否也是棒球迷),着蓝色竖条衬衫,用一把大伞作为手杖。“余华压根不愿意迈步子,阎连科倒是走满了一圈。”他喜欢带朋友到此地,也是尽地主之谊。自1985年来布兰迪斯大学读书以来,他在美国已经三十年,绝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波士顿。他曾以为拿到博士学位后就回国,做一个英美文学的教授,或许业余还可以做翻译。突然到来的悲剧中断了这一切,他不仅留在美国,还准备进行一场“鲁莽”的试验,不仅移入一个新的社会、自然环境,还要移入它的语言深处。他竟成功了。他常觉得自己身处两种文化的边缘,但此刻,他为两种文化都增添了崭新的内容。
在湖畔,我们的谈话跳跃,他说起村上春树的语言中的音乐感;说起布罗茨基的轻浮,他承认这个俄国流亡者的散文很了不起,却不太看得起他的英文诗歌中刻意的押韵,也觉得他过分轻浮,把与一个希腊女人的床笫之欢也写入文字中(对这个说法,我略显迟疑,为什么不能写?);还有宇文所安天才的唐诗研究,他自己也正着手一本李白的英文传记,他最初的文学兴趣正是从黑龙江小镇读到的唐诗开始的。
我们也说起了林语堂。哈金不仅属于康拉德、纳博科夫的传统,也属于容闳、林语堂的传统,他们都是中国人中的英文写作者,尤其是后者,曾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美国风靡一时。如果放在更大的一个范围,还有谭恩美、汤婷婷等,他们都是中国经验的书写者。他们的题材与风格也象征了中国的变化。林语堂描述的是一个深陷民族危机,却有强烈文化魅力的中国,谭恩美等描述的是那些广东移民的神秘的、风俗式的东方经验,而哈金的主要书写都集中于国家意志与个人选择间的紧张关系。
“林语堂能量大。”哈金说起后者浩如烟海的写作,他在中美间的外交作用、他编纂的英汉词典、发明的中文打字机,还有刚刚发现的《红楼梦》的英译稿。在中国,林语堂常被弱化成一个幽默散文作家,或许还不是最好的一类。
“在中国,人们讲究才华;在这里,能量(energy)才是关键。”哈金说起他初来美国时教授的话。比起写出漂亮的句子、段落,那种持续性喷涌的创造力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