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敬。
枫霜,执掌帝国百万大军的统帅,那个曾经是我幼年时的偶像,我终于见到他了!
在神庙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所以我并没有看清楚他的样子,但是当我现在面对面和
他对视的时候,却不由得暗自心惊。
和谭雷雍容的气度完全不同,枫霜显得很有威严。
打个比方,如果说谭雷是个儒雅的文人骚客,那么枫霜则是一名浴血沙场的军人。
而事实上,他的确是一名军人。
做为帝国中,唯一能和华真媲美,三次参加铜庐会战的军神,我从小就听过他的传说。
十五岁参军,十八岁以小旗身分率领五十铁骑击溃近千月臣军队。二十岁的时候,他以
一名旗本的身分,指挥在艾尔文行省的剿匪行动,在一年的时间里,将猖獗四十余年的
艾尔文行省土匪尽数剿灭,亲手击杀匪徒千人。二十五岁,以一名黑衣旗本的身分正式
领军,在第三次铜庐会战中深入敌后,重创敌军,最难得的是,同他一同前去的士兵,
无一人死亡。三十岁,枫霜荣升北方军团第一司令长官,成为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统帅
。
正是他,以离间计摧毁了月臣和车楼的联盟,一代战神蒲清啸唯一一次败绩,就是栽在
他的手中;那一战,是枫霜一生中最辉煌的一战,更从此奠定了洛丹二十多年的和平。
枫霜的实际年龄只有五十多岁,但看上去,他更像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不过,那一头白
发,让他更显出逼人的威严,更令我心中暗自赞叹,好一个帝国元帅!
「天风,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不过我已经从小宇口中多次听到你的名字。有勇有谋,
一代俊杰,不错,不错!」
一晚上被帝国两位大人物夸奖,让我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谭雷夸我,我只是得意,而枫霜赞美,则让我感到自豪。我连忙上前,行跪礼参拜,这
可是斯法林大陆上最隆重的礼节,非是对最尊敬的人,绝不会行这种大礼。
枫霜连忙绕过桌案,来到我的身前将我扶起,上下打量我数眼,突然对靖宇道:「小宇
,以前听你说天风是个汉子,我不信。但是我现在信了!呵呵,而且,他还是个真正的
男人,是个英雄!」
「元帅过奖了!」我闻听枫霜的赞美,顿觉赦然。
「呵呵,天风,不用谦虚。小宇,说实话,你可敢独自面对千军万马,挑战对方主将?
」
「孩儿不敢!」
「我也不敢,单是这一点,天风,你这豪气足以让我饮一大浮白,我帝国男儿的面子,
让你赚足了!」
枫霜越是这样夸奖我,我越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面红耳赤的低着头,我轻声道:「元
帅,那不过是天风一时冲动,哪有您说的这样英雄?」
「哈哈哈,天风,若是我帝国军人,每一个人有你这样的冲动,这斯法林大陆早就被我
们统一了!」说着,枫霜将我拉到一旁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