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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CASE 11】命秤(1)

楔子

无涯天,上古时,冬。

那个人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们,照我说的去做。一个字都不能违背。”

他们四个站在无涯天的边缘,看着那个人的身体化成了一捧雪花,混迹到寒风里,消失得彻彻底底。雪地上,只留着一块黑琥珀样的“石头”,雪花落在上面,会撩起一圈圈水纹般的光圈。

石头里,趴着一只蝎子。

无涯天,是那个人同那女人的战场,这里没有四季,永远都是冬天。他们斗了许多年,斗成了习惯。

但,昨天终于分出了胜负。

慢慢地,他们四个人被落雪埋成了雪人。

终于有人说:我们走吧。

柏林,一九四五年,暮春。

他受了伤,很重的一剑,贯穿而过的剑气距心脏只有几公分。

坚固如磐石的地堡,静得像一副锁死的棺木,活人与死人在这个时候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靠着墙,勉强自己别像堆烂泥一样倒下去,如果输,别输得太难看。

面前的男人,居高临下,冷冷凝视,一身正红中式对襟长衫,在这个灰黑的地下世界里,耀眼得像一团永不止息的火。

他们俩的对面,一具干瘪的尸体横卧在烈火中,身上的纳粹军装在火焰里褪成灰烬。

“斩草得除根。”他擦去嘴角的血迹,笑。

“在元凶与棋子之间,我首先解决前者。”红衣男人转过身,目光有如刀锋,“记住,在任何一条不该你们姓温的人走的路上,永远都有钟家的人挡住你们。”

“走错了路,便要懂得回头。好自为之。”说罢,他转身离开了地堡。

温晴天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熊熊火光照亮他没有表情的脸。

干爹临死前对父亲说过——温氏本盛,如龙在天,钟姓一出,万事不成。

他父亲不信,直到他在火焰里魂飞魄散的那一刻,都不信。

他自己也不信,到现在也不信。

钟晨煊,这次你赢了,但我们还有很多的以后。

他跪下,朝火焰磕了三个头。

地堡外,一队苏联红军正急急而来。

一九四五年五月二日,美国星条旗报号外——HITLER DEAD!

忘川市第二人民医院,二xxx年,秋。

产房里,女人靠在丈夫怀里,虚弱而幸福地看着医生手里那个呱呱大哭的新生命,喜极而泣。

刚刚当上爸爸的人,高兴得语无伦次:“他叫晓魁,钟晓魁!这名字我早起好了!好威风吧!”说完,他窜过去,不断跟医生致谢,感谢这个把儿子接生到世界上的恩人。

戴着口罩,满头大汗的医生许是见多了这样的幸福爸爸,笑着摆摆手,把孩子交给护士做后续处理后,便走出了产房。

好几个钟头之后,有人在医院的楼梯间里,发现这医生不省人事地倒在地上,喊醒他后,他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只说刚准备进产房的时候,被一股莫名冷风吹了一下,便没了知觉。

“但你刚刚明明在产房里接生的。”

“不可能吧……”医生擦了擦冷汗,“难道我昨天的酒还没醒?我说,你千万别跟人说这事啊!千万!”

清洗完毕,裹在襁褓里的孩子被送回母亲身边,一双黝黑纯澈的大眼睛里,仿佛放下了世上所有的美好良善。

不过,没人看到孩子的后脖上,一个不起眼的黑印,正渐渐淡去。

1.

夜色浓浓,黄土绵延,河流的水声远远地撞击着空气,天与地都昏蒙蒙地溶在一起,轻易便叫人失去方向。

干燥的土坡上,钟小魁孤身而行,倾城耷拉着舌头,气喘吁吁地跟在身后。

对于他是如何从阿尔金山上的冰牙地挪移到这片黄土高坡上的这段记忆,彻底缺失了。能记起的,只是温晴天突然拉住他的手,脸上一片奇异的笑容。突然刮来的大风,完全迷住他的眼睛,身体瞬间变得像纸一样薄,吹口气就飞得无影无踪,再睁眼时,世界斗转星移,温晴天则连个影子都没了。

那张内容诡异的快递单仍揣在他的衣兜里,冰牙地前,温晴天讲给他听的故事,言犹在耳。

如果温晴天不是在编故事耍人,他是贪狼之后,便是铁一样的事实。而他的父亲,那个叫做温青琉的男人,居然是数千年前,流离为了久年而“调包”的牺牲品。钟小魁猜测,如果当初流离没有罔顾死神的公正与职责,将他心爱的西施按律处置,世上便不会有温青琉这只身世坎坷乃至悲凉的贪狼,他本应该转生为一个普通的人类,不论身份高低,起码能拥有一段正常的,五味俱全的人生。而温晴天这个来去无踪的男人,看似跟自己毫无牵扯,可如今细细一想,仿佛自己的生活里处处都蛰伏着他的影子。他莫名其妙被踢来这块地方,必然是温晴天的杰作。

目的呢?

按说,这牵扯到温家父子的“调包计”跟他们钟家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要秋后算账,也只拿那个时而窝在尼斯湖底,时而闪现在孟婆的热带雨林里,还冠了个死神头衔的流离开刀。可为何温晴天的矛头,摆明了处处都指向他,乃至整个钟家?

“钟小魁,我们要共同对付的,是钟家所有人!”——阿尔金山上,他说了这样的话。

我们共同对付……这几个字太该死了!他在玩什么把戏!

钟小魁停住,手机还是没有信号。茫茫夜色下,除了脚下这片行之不尽,高高矮矮的土坡石块之外,真真是再无他物,他到底是被传送到了地球哪个部分?!温晴天那个王八蛋又去了哪里?

冷,饿,渴,累……

看倾城那个衰样子就了解了。最坏的是,倾城不能变身了。方才这家伙上蹿下跳了半天也还是无果,身躯不再起任何变化,指望它带自己离开的希望破灭不说,这厮现在干脆趴在地上不走了,还一脸“要抱抱要背背”的死相。

“你不走就留在这儿挺尸!”钟小魁不甩它,举目四望,依稀看到左前方颇远的距离外,有类似灯火的光点,当然不排除是他饿晕头的幻觉。

只能继续走。

倾城在后头可怜巴巴地嗷嗷叫,还故意抽抽噎噎,钟小魁无奈,返回去将它拎起来,甩到自己背上。想想以前都是他被倾城背着,今天算是把人情都还给这无赖的老貔貅了!

气温不断下降,天上的月亮像是长出了一层白毛似的玩意儿。钟小魁打了个哆嗦。

如今的处境,他就像一只被遗弃在沙漠里的勤苦骆驼,背上还背着一只呼呼睡着的蠢貔貅。

可恨他大概真是幻觉,那片依稀的灯火,怎么离他还是那么远,他进它退,永无止境。

又翻过一座小山坡,灯火还在远处,他真的要走不动了,两只脚灌了铅似的在土地上挪动,香蕉你个西瓜,早知如此,在冰牙地时就多吃点烤鸡翅膀了!

胡思乱想间,钟小魁一个趔趄,脚下似被什么东西狠狠绊了一下,差点摔个嘴啃泥。

他站稳身子回头一看,倒抽一口凉气——一只白惨惨的人手从土下钻出,努力想拽住任何从它面前经过的物体。

深夜,毛月亮,空无一人的四周,一只人手……

荒地多墓,赶上一户新鲜诈尸的了?!

倾城来了精神,忽地跳下来,冲上去便对着那只手狠咬了一口,它大概以为可以开饭了……

“哎呀你大爷的!谁咬我呀!救命啊!”土下炸了锅,一个撕心裂肺的年轻男人的声音破土而出,“我被卡住了……麻烦上头的兄弟帮个手啊!”土下的人继续撕心裂肺。

2.

还真的是个人,活人——中规中矩,穿着有点老土的棉衣,极朴素的十八九岁模样的男子。

钟小魁喘着气坐在冰凉的地上,看这家伙边拼命拨弄着头发上的土,边怒火中烧地大骂:“谁挖坑挖到这里来了!咒你们一辈子打光棍!”说完,他打量钟小魁,问:“你是外头来的?肯定来参加供销会的吧?”

不等钟小魁回答,这家伙又自顾自地说上了:“你也来得太晚了点吧。要不是我爸非让我出来看看还有没有外来人过来,我才不会掉坑里呢。”

钟小魁一头雾水。

“赶紧走吧,你要是去晚了就排不上号了!”他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去,方向正对着钟小魁刚才一直怀疑是幻觉的那片灯火,“我叫程明,你呢?咦,怎么你走路跟他们不太一样啊。他们个个走路脚跟都不着地的。”

“钟小魁。你带我去哪里?”钟小魁跟他保持着两三步距离。

“半边村,我家呀!”程明奇怪地回头看他,“这个时候到这里来的,不都是去村里参加供销会的么?不然你来干吗!去年你肯定也来过呀!”

钟小魁发现,跟在程明后头,那片总是往后退的灯火停住了,老老实实地等在前方。

这小子有点儿意思。钟小魁眼珠一转,开玩笑般反问:“那你去年见过我么?”

“不清楚。”程明挠脑袋,又有点苦恼,“我每次都在供销会开始之前就犯困,等我睡醒了,你们这些外来人早就走了。明明每年我都看见你们,却又总记不住你们的模样跟名字。啊,这是一种病吧?”他又问钟小魁。

钟小魁刚张口,程明又把话头给抢了:“你在外头能帮我打听一下有大夫能治这种病么?”

“你应该自己先去医院检查。”钟小魁说。

程明摇头:“不行,村里谁都出不去。我们最远只能走到咱俩刚才碰头的地方,再往往前就不行了,全身都会疼,可难受的。”

一直平坦的地势渐渐有了往下的趋势,坡度越来越大,最厉害的地方,几乎跟水平线形成了近九十度的角度。渐渐地,路又变得好走了,而且路的两边,一边开满一种有花无叶,颜色如血的红花,另一边却长满了花冠茂盛的向日葵。

他仔细看那些红花,发觉这些花的颜色根本不受光线影响,黑夜也挡不住它们耀眼的颜色,每朵花瓣都是一条细软的丝,底部紧紧聚在一起,往上蔓延开来。

有花无叶的红花,很眼熟。

忽然,钟小魁心中一惊,想起他小时候手欠,偷偷在他爹拿出来翻看的家传手札上,找了有花朵图案的一页,在上头练习水彩画,结果被他爹胖揍一顿,然后告诉他,上色上错了,这种花不能用蓝色,得用红色,因为这叫彼岸花,只在冥界里生长的植物,有花无叶,有叶无花,胜放时,如火烧千里,绵延不绝。

彼岸花?!

不对,彼岸花是冥界唯一的植物,如果这里是幽冥之地,又怎么可能冒出向日葵来?彼岸花与向日葵,代表了阴阳两种截然相反的力量,不可能和谐共存于同一个地方。

“这些花……”

“怎么啦?”程明见他面有异色,“咱们村里只长这两种花,白天你来看,好看得很!”

“哦。”钟小魁把疑问暂时压下,问,“还有多远?”

“顶多十分钟吧。”

就算是龙潭虎穴,也得去一趟不是,并没有第二个选择给自己。

“你们村的东西都是半边的吗?”钟小魁看着前方那片灯火越来越靠近,越来越真实,很无厘头地问。

“那咋可能!”程明白了他一眼,“听老人说,这村本来不叫半边村的,因为有一年天降大雷,把村口的那块大石头劈成了两半,所以才叫了这个名字。”

“你们村存在多久了?”他又问。随着距离的推近,一片房屋稀疏的村落依稀铺陈开来,月光暗淡,灯火寥寥,空气里像是蒙了一层看不见的灰,埋在每一处不露真容的墙角屋檐下。

“天晓得。”程明耸耸肩,“不知从哪朝哪代就有了。村里大概没人知道,反正现在还活着的这些,都是从出娘胎时就在这里了。”

“你们从来没离开过这里?”

程明点头,叹了口气,说:“不过习惯了。这里也没什么不好。虽然我很羡慕你们这些来去自由的外来人。”说着,他话锋一转,“外头好玩么?你在外头都干些啥?每次我想跟你们这些外来人聊天,你们都不搭理我,我爸也骂我多嘴。没劲。只有你愿意跟我说话。”

“我是送快递的。”钟小魁顺口答道。

“快递是啥?”

“呃,就是别人付钱给我,然后我帮他们把任何他们想送的东西送到他们指定的地方跟指定的人手里。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他觉得程明不是在装傻,这孩子眼睛里真的是一片纯正天然呆。

程明一下子高兴了,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那你能把我送到外头去么?不过我没钱。”

“呃,下次再说吧。”

又走了几步,越过一座像只摊开的手掌一般的小土坡,钟小魁的眼睛霎时被点亮了——

一块接近正圆形的凹地里,式样接近的房舍不下百间,错落有致地围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完完整整的村落,或稀或密的灯火在其中闪烁,正正是钟小魁刚才以为的幻觉之景。这么看上去,貌似一个满正常的地方。

他跟着程明,继续沿着凹陷地的边缘朝西而行。

这时他发觉,除了他跟程明,还有别人从不同的方向接近这里,这些人之中,有一些走路的姿势很奇怪,脚跟不着地,踮脚而行,跟他们俩往同一个方向走。这个村子仿佛一个枢纽,连接了无数隐匿的道路,迎接从四面八方而来的人。

“从青云梯下去,那是进村的唯一通道。”程明朝不远处那条嵌在石壁之中的,青光幽幽的梯级努努嘴。

话音未落,身后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小男孩,穿着时尚,头上歪戴着一顶名牌棒球帽,冻得发红的鼻头下挂着没擦干净的鼻涕,不要命地朝前跑,跟钟小魁撞了个满怀,要不是程明反应快一手拉住他们,说不定就这么滚下起码百米高的石壁了。

程明把这冒失小鬼从地上拉起来:“你这冒失鬼,你家大人呢!”

“这儿呢这儿呢!”一个穿得花红花绿的中年妇人气喘吁吁追上来,边跑边骂,“小王八蛋,不拴着你不行呢!”

孩子瘪着嘴,躲到钟小魁背后,死死拽住他不放手,眼泪鼻涕齐飞。

“这位大嫂,消消气消消气。”程明拦着她,“孩子要教育,不能打。”他打量着这个银盘大脸,徐娘半老的女人,“您来村里是……”

“不就是你们村一年一次的供销会么?我可是指定供应商之一!”她从兜里摸出一个一寸见方的小木牌子,没什么特别的,乌木,四四方方,里外都被摸得很光滑,正面用娴熟的刀工刻了一个隶书的“拾叁”,牌头钻了一个孔,拴了一条普通的红丝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