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马克思早期思想研究(守拙斋学术作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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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青年马克思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

马克思从柏林大学毕业后,曾计划在波恩大学从事教学工作。为此,他再次打算刊印自己的博士论文,并增补了对谢林的评注和新写了一篇序言。可是当时德皇威廉四世加强了思想控制,鲍威尔由于宣传无神论而被赶出波恩大学,柏林的一个文学周刊被查封,卢格的《哈雷年鉴》也被迫停刊。马克思考虑到,即使登上大学讲台,也不能公开宣传自己的信念,因而放弃了从事教书的打算,完全投身到实际的政治斗争中去。对于从小在学校受教育,长期生活在学校院墙里的马克思来说,直接的政治斗争,对于以后的思想发展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马克思的第一篇政论文章,它标志着马克思的政治活动的开始。这篇评论,无论就政治尖锐性和鲜明性来说,比《博士论文》都前进了一步。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还是以一个学者的面目出现的,政治观点罩上了一件哲学外衣。在关于伊壁鸠鲁和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艰深的、晦涩的,甚至有些枯燥的议论中,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政治观点;而在这里,马克思对政治生活中尖锐的出版自由问题,公开地、直率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猛烈地抨击了德国的封建专制制度。

一、争取出版自由 反对封建的书报检查制度

同英国、法国相比,德国资本主义发展是缓慢的、痛苦的。18世纪末,当英国和法国的资本主义工业飞速发展时,德国的资本主义却在封建制度重压下苦苦挣扎。正如恩格斯在《德国状况》中所描绘的那样,“国内的手工业、商业、工业和农业极端凋敝。农民、手工业者和企业主遭到双重的苦难——政府的搜括,商业的不景气。贵族和王公都感到,尽管他们榨尽了臣民的膏血,他们的收入还是弥补不了他们的日益庞大的支出。一切都很糟糕,不满情绪笼罩了全国。没有教育,没有影响群众意识的工具,没有出版自由,没有社会舆论”[1]。到了19世纪40年代,德国的资本主义虽然也有了发展,但仍然受到封建势力的严重阻碍,没有出版自由,缺乏社会舆论的情况并没有根本改变。来自先进的莱茵地区,从小受到自己父亲开明思想的教育,受到威斯特华伦和中学校长维滕巴赫影响的马克思,对封建制度怀着极度的憎恨,对德国的现状非常不满。出版自由问题,是当时资产阶级争取政治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2]德皇威廉四世拒绝出版自由,推行文化专制主义。为了缓和矛盾,故作姿态,他于1841年12月24日颁布了书报检查令。这个检查令,虚伪地责备检查机关过分地限制了写作活动,指示必须认真执行1819年10月18日的书报检查令,特别是其中的第二条:“为了立即取消出版物所受到的违背陛下意志的、不适当的限制,国王陛下曾于本月10日下诏王室内阁,坚决反对加于写作活动的各种无理的限制。国王陛下承认公正而善意的政论是重要的而且必需的,并授权我们再度责成书报检查官切实遵守1819年10月18日书报检查令的第二条规定。”当时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兴高采烈地欢迎这个检查令,认为它给予了充分的批评自由,是一个进步。例如鲍威尔在他的《1842年以来的德国激进主义的兴衰》中就说,“现在,春天回到每个人的心上,被埋葬的愿望重新苏醒了,麻痹了的希望重新燃起。人们显得更自由、更有生气了,他们昂起了低垂的头,彼此相视着,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所有的人都变了样。他们已经不是我们早先遇到的那些人;他们更矫健、更欢愉地行走着。希望的晨曦呈现在一切人的脸上,闪烁在一切人的眼睛里;看来,似乎每一瞬间都可能从大家的胸怀中迸发出欢乐的呼声”[3]。而年轻的马克思却敏锐地看穿了这个用伪善词句包裹起来的检查令的反动实质,向这个反动法令放了一枪,写了《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这篇文章思想深刻,笔调泼辣,表现了马克思比一般青年黑格尔分子更激进的政治立场。他不是倾向于妥协,而是要求根本消灭反动制度。马克思正是从揭露普鲁士出版法和反动的书报检查令起,开始了反对君主专制制度,反对德国封建反动势力的斗争。

书报检查令虚伪地宣称:“书报检查不得阻挠人们严肃和谦逊地探讨真理”。这是普鲁士封建统治者的一个伏笔。他们可以根据他们理解的“真理”,根据他们关于什么是严肃、什么是不严肃,什么是谦逊、什么是不谦逊的标准,任意压制和取消出版自由。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窒息真理、限制真理,“如果谦逊是探讨的特征,那末,这与其说是害怕虚伪的标志,不如说是害怕真理的标志。谦逊是使我寸步难行的绊脚石。它是上司加于探讨的一种对结论的恐惧,是一种对付真理的预防剂”[4]。

马克思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他对于所谓谦逊和严肃的看法。在马克思看来,谦逊不能是对封建统治的妥协和退让,相反,“天才的谦逊就是要用事物本身的语言来说话,来表达这种事物的本质的特征。天才的谦逊是要忘掉谦逊和不谦逊,使事物本身突出。精神的普遍谦逊就是理性,即思想的普遍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按照事物本质的要求去对待各种事物”[5]。至于严肃,它不应当成为掩盖灵魂缺陷的一种伪装,相反,“我把可笑的事物看成是可笑的,这就是对它采取严肃的态度”[6]。指娼妓为娼妓是严肃的,指娼妓为英雄是不严肃的。深刻地揭露封建制度的残暴、专横,对它进行无情的鞭挞是严肃的、谦逊的,相反是不严肃、不谦逊的。突出事实本身、尊重事实,就是最大的严肃和谦逊。这样,马克思就为抨击封建制度的合理性作了理论上的论证。

马克思还驳斥了检查令强加于写作的种种限制,强调风格的多样性。普鲁士政府允许作者写作,但不允许用自己的文风去写作;允许作者有权表露自己的精神面貌,但却首先给它指定了表现方式。马克思揭露了“指定的表现方式只不过意味着‘强颜欢笑’而已”。他强调作者有权按照自己的风格从事写作:“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7]

万紫千红,百花争艳,使自然界生机盎然,赏心悦目。文化领域也应该如此。马克思以物喻人,深刻揭露了普鲁士政府迫使作者“强颜欢笑”,只准“等因奉此”的文化专制主义的危害。

新检查令和旧法令都要求所谓探讨的谦逊和严肃,但是新检查令特别强调“倾向”,对普鲁士政府“所发表的见解,其倾向首先必须是善良的,而不是敌对的和恶意的”;“与此相适应,检查官也必须特别注意准备出版的作品的形式和语调,如果作品因热情、尖锐和傲慢而带有有害的倾向时,应禁止其发表”[8]。

毫无疑问,在阶级社会中,作品是有倾向性的,问题是什么倾向性。普鲁士政府反对的是革命倾向性,可是他们又不明文规定哪些作品不准出版,而是取消检查的客观标准,代之以检查官的主观判断。普鲁士政府要求检查官首先注意作家的倾向性,就是任意破坏出版自由,“作家就成了最可怕的恐怖主义的牺牲品”。马克思对普鲁士统治者的专横极其愤怒,尖锐地揭露了这种追究革命“倾向性”的书报检查令的专制本质:“反对倾向的法律,即没有规定客观标准的法律,乃是恐怖主义的法律”。“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他说:普鲁士政府“惩罚思想方式的法律不是国家为它的公民颁布的法律,而是一个党派用来对付另一个党派的法律。追究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不是团结的法律,而是一种破坏团结的法律,一切破坏团结的法律都是反动的;这不是法律,而是特权”[9]。马克思的话掷地有声,如利剑、如匕首、如投枪,深深地刺进了专横暴虐的普鲁士封建统治者的胸膛。

马克思要求言论自由,维护人民批判封建政府的权利,并认为一个道德的国家,即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应该保证人民这种权利,“即使公民起来反对国家机构,反对政府,道德的国家还是认为他们具有国家的思想方式”。可是,在普鲁士这个自诩为绝对观念和理性化身的社会中,在这个和人民根本对立的政府中,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理论观点和意识形态,力图消除革命倾向,把人民的思想倒进一个模子里去,于是制定了“一套追究倾向的法律,报复的法律,来惩罚思想方式”[10],这表明普鲁士政府是极端专制的政府。当然,言论自由从来是具体的,即使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下,也不可能有绝对的言论自由。马克思反对追究倾向,反对惩罚思想方式,反对书报检查,都是站在革命人民的立场上,矛头指向普鲁士的专制政府,洋溢着革命民主主义精神。任何站在反对人民的立场上,片面地引用马克思的话都只能是曲解。

二、普鲁士的痼疾隐藏在制度中

马克思由争取出版自由,反对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进而把斗争矛头指向整个普鲁士封建专制制度。

马克思揭露了普鲁士封建统治者的虚伪性,他们把书报检查中出现的一切专横、令人愤慨的现象,推到个别检查官身上,企图使人们的注意力从检查制度转移到个别工作人员的身上,从而维护这种制度,并掩盖这种制度的本质。马克思指出:“虚伪自由主义的表现方式通常总是这样的:在被迫让步时,它就牺牲人这个工具,而保全事物的本质——当前的制度。这样就转移了表面看问题的公众的注意力。”还说:“事物的本质所引起的愤恨变成了对某些人的愤恨。有些人异想天开,认为人一变换,事物本身也就会起变化。”[11]可是,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个人。书报检查制度中的专横不法,并不取决于检查官个人的品质,而是在于这种制度本身。所以马克思说:“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12]。

马克思并没有把书报检查制度看成是一种孤立的制度,相反,他把它同普鲁士的国家制度联系在一起,指出“书报检查制度本质上是建立在警察国家对它的官员的那种虚幻而高傲的概念之上的。公众的智慧和善良意志都被看做甚至对最简单的事物也是无能为力的东西,但对于官员们来说,却连不可能办到的事情也被认为是可能的”[13]。

普鲁士的统治阶级取消判断的客观标准,把这种判决权交给自己委任的检查官。他们相信自己的官员,相信自己官员的判断力,远远超过相信公众。这说明书报检查制度的不法行为,反映的是普鲁士警察国家即封建制度的专横,是这种国家制度在出版领域的一种表现。

普鲁士的国家是封建官僚国家。这种国家的特点是高度的官僚主义:上级政府相信自己的下级官吏,而不相信人民;下级官吏只服从上级政府,而不对自己治理的人民负责。这种封建专制制度的顽症,不仅存在于普鲁士的书报检查制度中,而且存在于普鲁士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一痼疾隐藏在我们的一切制度中。”[14]马克思以普鲁士的刑事诉讼法为例说,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就是使官员的地位比公众的地位高得无可比拟,正是这种官僚制度的表现。

书报检查令还有一条规定,不容许“以轻佻的、敌对的方式反对一般的基督教或某一宗教理论”。马克思根据这个条文,揭露普鲁士是“基督教国家”。国家和宗教的分离,这是资产阶级革命在国家方面的一个重要表现。而当时普鲁士政府“不善于划清宗教和世俗,国家和教会之间的界限”,混淆“政治原则和基督教宗教原则”,力图建立一个基督教国家。普鲁士国家之所以这样对待宗教,因为普鲁士政府“使之成为国家支柱的并不是自由的理性,而是信仰”,对它来说,“宗教也是现实世界的普遍肯定”。在马克思看来,基督教国家同国家的本质是矛盾的。“国家应该是政治的和法的理性的实现”[15],如果普鲁士国家成为一个路德派的基督教国家,那么国家就丧失了自己的本质,成为一个教会。而且对其他教派来说,例如对天主教徒来说,它就会成为一个和他们相对立的,被他们当做异教教会加以排斥的教会,会成为一个内在本质和他们相抵触的教会。

马克思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就世界观来说仍然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他用来反对书报检查令,批判普鲁士政府的依据,是对理性、精神的唯理论的崇拜,认为限制出版自由,限制写作风格等等,都是和精神自由相对立的,是对精神的压制和暴行。

但和黑格尔不同,马克思的立场是革命民主主义。黑格尔认为,出版自由要服从国家利益与政府的意旨,如果不违反国家利益和政府意旨,出版自由是可以的,这实际上是要维护普鲁士的专制国家制度;而马克思的矛头是指向德国的专制制度。他在把这篇文章寄给卢格主办的《德国年鉴》时,曾给卢格写过一封信,其中说,“如果书报检查机关不查禁我的评判文章,那末赶快把它刊印出来是有利于事业的”[16]。不出所料,由于书报检查,马克思的这篇文章不能刊登在《德国年鉴》上。

1842年2月,由于萨克森对《德国年鉴》采取严厉的检查措施,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卢格的《德国哲学的新转变》以及其他一些文章都遭到禁止。卢格通知马克思打算在瑞士出版一本《现代德国哲学和政治评论轶文集》,把这篇评论也收集在内。马克思回信说:“我完全同意《哲学轶文集》的计划,并且认为最好把我的名字也署上。象这样的一种示威行动就其性质来说是不容许用任何匿名的做法的。这些先生们应当看到,我们是光明磊落的。”[17]马克思宝刀初试,锋芒毕露,对待德国封建制度的政治立场是非常鲜明的。

三、用“矛头”和“斧子”为自由而战斗

1841年5月23日—7月25日,第六届莱茵省议会在杜塞尔举行了会议。由于讨论公布省议会记录问题,以及许多城市出现了关于出版自由的请愿,议会上开展了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针对这个辩论,马克思写了评论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第一篇论文——《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1842年5月连载在《莱茵报》上。这是马克思为该报撰稿的开始。

马克思当时对出版自由等问题,就世界观来说,还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

马克思从精神自由出发来考察出版自由问题。在他看来,人的理性是自由的,“没有一种动物,尤其是具有理性的生物是带着镣铐出世的”[18],“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19]。因此,究竟是自由的出版物还是实行书报检查制度的问题,是关系到人的本质问题。在马克思看来,自由出版物体现了人的自由本性,而书报检查是违背人的自由本性的,“出版自由本身就是思想的体现,自由的体现”[20],与此相反,检查制度是不自由的体现。马克思高度赞扬出版自由:“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精神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整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有声的纽带”[21]。

马克思尖锐嘲讽了普鲁士政府,指出它想治疗出版物的疾病,但又不是一个高明的医生,它不是对症下药。马克思把它比做乡下的外科郎中,治疗一切病症都用那唯一的万能工具——刀子。它甚至还不是恢复病人健康的外科郎中,而是乱用刀子的唯美主义者,只要不顺眼就砍掉。“它是一个江湖医生,为了不看见疹子,就使疹子憋在体内,至于疹子是否将伤害体内纤弱的器官,他是毫不在意的。”[22]普鲁士的封建统治者企图用它的书报检查令来遏止革命思想的传播,堵住对反动政府的揭露,实际上事与愿违,“检查制度使每一篇被禁作品,无论好坏,都成了不平凡的作品”[23]。

马克思还尖锐抨击了普鲁士的封建书报检查制度,揭露它伪善、败坏道德、欺骗人民,从而腐蚀人民。普鲁士政府通过严密控制,强行使言论一律,可是又散布幻想,似乎人民通过书报可以表达意志。马克思说:普鲁士“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至于人民本身,他们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入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24]。

马克思这篇文章,虽然主题也是关于出版自由的问题,但不是《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的重复。1842年4月27日,马克思在致卢格的信中谈到了这篇文章,他说:“我给《莱茵报》寄去了一篇关于我们最近莱茵省议会的长文章,文章有一个对《普鲁士国家报》的讽刺性引言。由于出版问题的辩论,我又重新回到书报检查和出版自由的问题上来了,从另一观点加以考察。”[25]所谓从另一观点加以考察,就是说对同一主题提出了新的看法,这说明两文相距虽然只有四个月,但思想有了进一步发展。

马克思的观点,总的仍然是唯心主义的,但已出现某些唯物主义观点的萌芽。他在分析各个等级对待出版自由问题的态度时,揭示了德国的社会结构,揭示了这场辩论后面隐藏的各等级的利益,指出了从对立的社会利益中怎样会产生不同的意见分歧。他说:“在形形色色反对出版自由的辩论人进行论战时,实际上进行论战的是他们的特殊等级。”[26]他反复强调:“在这里论战的不是个别的人,而是等级。”[27]这种把议会中进行辩论的人,不是看做孤立的个人,而是看成代表特定等级的观点,其中就孕育着正确认识个人和阶级,阶级和阶级之间关系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萌芽。

马克思当时虽然强调自由是人的本性,但没有陷入抽象的自由,而是对自由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实现自由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可见各种自由向来就是存在的,不过有时表现为特权,有时表现为普遍权利而已”[28]。那些高喊反对出版自由的普鲁士统治阶级自身处于矛盾之中。因为他们自己就在行使“自由”,无非是践踏别人的自由而已。他们是以一种自由来反对另一种自由。可是如果体现“普遍自由”的出版自由应该摈弃,那么体现特殊自由的书报检查制度就更应该摈弃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类(普遍自由)无用的时候,种(某个阶级的自由)能有什么用呢?实际上,普鲁士的贵族、诸侯们并不是一般地反对自由,他们反对的是别人的自由,而要维护自己的自由,即特权。

马克思在谈到出版自由时,虽然是从人类精神本性出发,但在某些地方已开始站到被压迫的劳动人民一边。他痛斥反对出版自由的诸侯、贵族,说他们“进行了反对各族人民的论战”。他立场鲜明地赞扬农民代表的发言,誉之为“绝妙的演讲”,并且说:“农民等级的几个议员的发言同省议会的普遍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29]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并不因为反对的是封建诸侯、贵族,就赞扬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他反对以出版自由为名而粗制滥造,说:“作家当然必须挣钱才能生活,写作,但是他决不应该为了挣钱而生活,写作。”[30]如果诗一旦变成诗人赚钱的手段,那诗人就不成其为诗人,而变成商人了。他提倡批评,认为“从出版自由的本质自身所产生的真正的检查是批评。它是出版自由自身产生的一种审判”[31]。对作品不能批评,只能吹捧是完全错误的。马克思特别反对把出版自由变成商业投机,他以典型的资产阶级国家法国为例表明,资产阶级的出版并不是真正自由的:“法国的出版物决不是自由太多,而是自由太少。虽然它不受精神检查,但是它却要受物质检查,即缴纳高额的保证金。”[32]并且说,资产阶级的出版事业,“被人拉出了自己真正的领域,引进了大规模商业投机的领域”[33]。这说明,马克思追求的不是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而是无产阶级的出版自由,是摆脱商业投机,真正有益于人民利益的出版自由。

在《莱茵报》发表的这篇同样主题的文章,同《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相比,还有一个重大发展,这就是马克思提出了代议制问题。

莱茵省的议会和其他省议会一样,只具有极有限的咨议职能。名义上是由贵族、市民、农民代表所组成,实际上贵族在省议会中占大多数,捍卫的是地主贵族的特权。马克思通过关于出版自由问题,揭露了省议会和人民代议制之间的对立,揭露了莱茵省的等级议会并不具有真正的议会自由,它甚至比起法国旧式议会自由来说也是一种倒退。“一切生物只有在空气流通的优良环境下才能繁茂,同样,真正的政治会议也只有在社会精神的最高保护下才能昌盛。”[34]而当时莱茵省的等级代表们并不真正代表人民,而“脱离被代表人的意识的代表机关,就不成其为代表机关”[35]。他嘲笑地说:“与其说省必须通过它的代表来进行斗争,倒不如说它必须同这些代表进行斗争。”[36]马克思对等级制议会的批判,实际上也是对普鲁士国家制度的批判。马克思的这种态度,同认为君主制是国家最高形式,是最合理的制度,普鲁士王国是绝对观念化身的黑格尔显然不一样。这是在国家问题上,马克思突破黑格尔唯心主义局限的最早迹象。

特别深刻的是,马克思已看到了人民的力量,指出,“英国历史非常清楚地表明,来自上面的神的灵感的思想如何产生了和它正好相反的来自下面的神的灵感的思想;查理一世就是由于来自下面的神的灵感才走上断头台的”[37]。他也驳斥了普鲁士专制统治者的论客们,他们胡说什么为出版自由辩护的人是白费力气,缓和的检查制度要比严厉的出版自由好些,等等。马克思引用了斯巴达人回答波斯总督的话来回敬这些先生们,“你知道做奴隶的滋味;但是自由的滋味你却一次也没有尝过,所以你就不知道它是否甘美。因为只要你尝过它的滋味,你就会劝我们不仅用矛头而且要用斧子去为它战斗了”[38]。

用“矛头”和“斧子”为自由而战,这是马克思革命民主主义思想的高度体现,同时又是马克思思想进一步发展的坚实的政治基础。只要具备适宜的条件,马克思无论在世界观还是在政治立场方面就会产生新的突破。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633~6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94页。

[3]转引自科尔纽:《马克思恩格斯传》,第1卷,208~209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6~7页。

[5]同上书,7~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8页。

[7]同上书,7页。

[8]转引自上书,16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7页。

[10]同上书,17~18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5页。

[12]同上书,31页。

[13]同上书,29页。

[14]同上书,30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4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67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67页。

[20]同上书,62页。

[21]同上书,74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73页。

[23]同上书,74页。

[24]同上书,78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26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51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2页。

[28]同上书,63页。

[29]同上书,93页。

[30]同上书,87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68页。

[32]同上书,77页。

[33]同上书,77页。

[34]同上书,58页。

[35]同上书,55页。

[36]同上书,53页。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63页。

[38]同上书,9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