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念有两块手表。
有那么两年,一块是旧金山时间,一块是巴黎时间。后来一块仍然是旧金山时间,一块变成北京时间。
他手上戴的,通常不是旧金山时间的那一块。
有那么两次被同学看到了,友善地提醒他:“Martin,你的手表时间该调整了,差了九个小时呢!”
他一眼扫过去,只扬了扬嘴角,没有说什么。
这个时间,她应该刚刚起床吧。
他不在的时候,她的早餐通常简单快捷不追求营养,大概就随便用牛奶泡个麦片解决掉了,连颗鸡蛋都懒得煮。
第二天,那位同学特地留意了一下他的手表时间,还是没变。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觉得Martin果然是个很奇怪的人。
这么忙的学业,他从来不泡图书馆,连实验室都不愿意多待,有一次还为此和教授起了冲突,当时他云淡风轻地回了一句:“这里没有我的书桌。”
对,就因为一张书桌,真是够奇葩的,据说那书桌还是特地从巴黎空运来的。
如果有机会,真想见识一下那宝贝书桌长什么模样。可惜Martin从来不会热情地邀请朋友去他的公寓做客,和他说话他能客气地回答一句已经代表他心情特别好了。
如果不是爱玛太太极力反对,苏念差点儿把92省那套房子整个搬过来了。最后还是Eva一通电话过来:“万一程小姐明年又回巴黎了呢?到时候说不定还要住那套房子呢。”
于是他只搬了书桌过来,他曾经威胁程熹微“你知道房间里的书桌值多少钱”的那张书桌。当然,连带书桌上的那盏台灯。
要说程熹微这人,也够没良心了。当初来的时候,没心没肺、死皮赖脸地怎么赶都赶不走,最后走的时候,潇洒决绝得一根头发丝都没留下,当然也没带走一片云彩,只把他赶到了这大洋彼岸,为了“锦上添花”和避免“彼此牺牲”。
“牺牲”苏念明白,至于“锦上添花”,他特地查过这个词的意思。
锦上添花:在锦上再绣花。比喻好上加好,美上添美。
他站在镜子面前,第一次认真地端详自己的脸。难道是他太自负,自我感觉太良好了?这张脸和她一起还不算美上添美?
于是第二天在实验室,他问了问唯一一个比较说得上话的同学小A:“你觉得我这张脸怎么样?”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找小A说话,而且他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关系到程熹微那句话里想要表达的深层意思,所以神情格外认真。
小A是个地道的美国人,比他大两岁,科研做得不错,两个人经常探讨学术上的问题。但苏念这难得的学术外的问题似乎把他吓到了,瞪大了眼睛半天没说上话。
接下来的一个月,小A看到苏念就躲,再也没和他说过话。
苏念遗憾地发现,他大概是误会什么了。
不知不觉中关于他的传闻就多了那么一条。苏念觉得也挺好的,至少追在他后面,时不时偶遇,时不时跌倒在他身上,时不时冲过来问他要号码的女人少了一大半,至于男人们,见到一个揍一个。
一天中难得的闲暇时间,苏念大部分在看手机。手机上有个聊天软件,是他和程熹微之间唯一的联系。无数次他点开她的头像,最终一个字都没敲出来。她常年隐身,那朵小花一直是灰色,签名也很少变化,空间里除了些没有意义的心灵鸡汤,什么都没有了。
他们在一起住了两年,他连她一张照片都没有。
后来软件升级改版,变成即使隐身,手机上的头像也是亮的,为此苏念心里还起了点波澜,以为程熹微终于发现了点什么,所以每每保持在线状态。
事实证明,是他多想了。
程熹微从来没有再联系上他的念头,她甚至都没有在爱玛那边主动提起过他。
苏念认为,在这场爱情博弈里,他输得干脆又彻底,完全没有反转局面的余地。
他趁着暑假,去过她所在的M市。她没有回国,在一家华人开的日式料理店打工,他错开她的上班时间,在那家店里坐了很久。
灿烂的阳光透过玻璃门窗洒在身上,在指尖跳跃。
的确是座很不错的城市。
大概是他坐了太久,老板娘已经忽略他的存在,开始和寿司师傅数落那个姓程的打工妹的不是:“你知道她昨天干了什么吗?我好不容易去一次后厨,就看到她把垃圾倒进了水池,把盘子扔进了垃圾桶!妈呀,要不是暑假实在找不到人,早把她辞了!”
垃圾倒进了水池,盘子扔进了垃圾桶,苏念想着她笨手笨脚的模样就笑起来。
他第一次碰到她的时候也是这样。
一个人在飞机上缩成一团,哭个不停,手里的护照掉下,他给她捡起来,又掉下了,再捡起来,继续掉下。
他第一次见识到,女人哭起来这么厉害。
真是……很烦。
后来这么招人烦的女人,居然住到了他隔壁。
诚然,不管爱玛当时找来什么人,他都会不高兴。从前那些人,只见了他一面就知难而退了。只有她,傻头傻脑,人都没见就把合同签了,后来也不管他怎么冷脸对她,她总是笑嘻嘻地凑过来。
或许从一开始,他就拿她没办法。
她要哭,他拦不住;她死赖着不走,他赶不出去;最后她坚持要离开,他也留不下。
苏念又去程熹微的出租屋和学校晃了一圈,这座城市到处都充满了她的气息,就和那套房子,那张书桌一样。
程熹微毕业回国那一年,爱玛特地给苏念打了个电话,告诉他程熹微离开的时间和航班:“Martin,其实你们不必这样,做普通朋友,偶尔联系一下也是可以的。”
苏念挂了电话。
有些人的手,是牵了之后就再也不想放下的。
他没有那么高尚,明知道她不会接受他,明知道不能在一起,还虚情假意地做着普通朋友。
这天他连夜赶回巴黎,到了M市,又跟着程熹微从M市坐火车回到巴黎。
路上她碰到一个女孩儿蹲在地铁站口哭。
“我今天刚到巴黎,太兴奋太新奇了……一不小心就把包忘在地铁上了。”女孩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的现金和证件都在包里,肯定找不回来了,怎么办啊?”
程熹微打了电话,帮女孩儿报警,联系了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塞了一笔钱给女孩儿,还说:“我就要走了,不能陪你找包,钱你拿着吧,反正我就要回国了,留着欧元也没用。刚刚出国都是兵荒马乱的,你放心,会没事的。”
女孩儿走后,她感觉到什么似的环顾四周,苏念巧妙地躲了开去。
接着程熹微哭了。
她站在地铁口,拖着行李箱,不停地抹着眼泪。
苏念想起上次看到她在地铁口哭,已经是几年前了。天气阴冷,下着大雨,她傻子似的不顾别人的眼光,在地铁口哭得撕心裂肺。他也傻子似的在寒风中望着她哭了几个小时。
他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她心软,开始体会到她的不容易,开始重新关注她的一举一动的。
这么一个开始,就把他自己赔了进去。
程熹微走了,QQ签名终于变了,简单四个字:“再见,巴黎。”
缺少了某个人的巴黎,苏念也跟着马不停蹄地离开了。
年复一年,苏念偶尔想起来,觉得自己的生活确实挺枯燥的,就像程熹微描述过的——无趣。
只是他唯一觉得有趣的,和他隔了半个地球,差了十五个小时,还有一个永远跨越不过的五年。
苏念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后,按照原本的规划,打算继续读他认为不那么无聊的博士研究生。暑假里某个百无聊赖的下午,他在百度搜索栏里输入“程熹微”的名字,看到她找工作时填写的在线简历,上面难得有一张一寸的登记照。
看着那张熟悉的脸,身体里一股无法压抑的情绪,让他迅速红了眼圈。
他登录QQ,程熹微竟然难得地在线。
她在听歌,签名栏里QQ音乐上不停地滚动着一首歌的名字——《想念》。
他搜出这首歌,打开音响,点击播放:
我在异乡的夜半醒来
看着完全陌生的窗外
没有一盏熟悉的灯可以打开
原来习惯那么难改
我在异乡的街道徘徊
听着完全陌生的对白
当初那么多勇气让我离开
我却连时差都调不过来
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
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
戴的手表是你的时间
回想着你疼爱我的脸
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
当你醒时我梦里相见
只为了和你再见一面
我会不分昼夜地想念
苏念听着这歌词,笑着扫了一眼外面陌生的街道,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北京时间,再盯着他靠检索得到的那张照片,笑着笑着,眼角刺痛,滚烫的液体不受控制地溢出来。
他倏然站起身,拨了通电话。
只为了和你再见一面,我会不分昼夜地想念。
是时候,该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