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风雨前行——雷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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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不容青史尽成灰 (1)

“雷震案”平反运动

雷震于1979年3月7日在台北荣民总医院病逝,终年83岁。

他出狱后,一直病魔缠身。1976年2月,发现患有前列腺癌。这一年十月,他在给《自由中国》社同仁黄中的一封信中说:“由于在狱中患了前列腺,……我出狱后不久即割治,系用新法,未割干净。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小便流血,又住院割一次。此次系小手术,是年十月因解小便困难,又动大手术,挖出三十个肉粒。……不料一九七六年一月九日小便又出血,经过四周,于二月八日又出血,于是入院检查,用核子照相,发现为前列腺癌。……我今年已八一初度,现在只是苟延残喘耳。” 1978年11月7日,雷震又患脑瘤入院,至此再未出院,其间大部分时间昏迷不醒,拖了有四个月之久。去世前一天,突然回光返照,不能讲话,头脑却很清醒。宋英及所有儿女都守在台北荣民总医院的病榻前,宋英将自己的手指放入雷震口中,俯耳说,现在儿女们都来看你了,你如果知道的话,就咬一口。雷震有气无力地咬了一口,总算对亲人有了一个最后的交待。第二天,雷震与世长辞,走完了自己大起大伏的一生。

雷震在两年前立下遗嘱,寥寥数语,平静坦荡,超然物外,荣辱皆抛:“死时除解剖需用部分割去外,余则送至火葬场火化后下葬,不进殡仪馆、不发讣文、不开吊、不穿长袍马褂,葬事完毕后,在报上登一启事,说某人已走了……”雷夫人宋英及如夫人向筠等人遵从其遗嘱办理,没有发丧,只是由于宋英身为监察院委员,仅由监察院对外发布一则消息。雷震生前好友陶百川等人组成了一个治丧委员会,假荣民总医院礼堂进行小范围的悼唁活动,以尊重雷震生前“不进殡仪馆”的遗愿。尽管如此,“……死后荣哀,恐怕不是他自身谦隐可以免除的,在他的丧礼上,各界知交好友、或是仰慕他言行人格的人都到场致哀,黄菊花布满了灵堂” 。

雷震生前已为自己料理好后事。1972年,在木栅家的不远处,即在深坑与南港之间的南港墓园买下一座小山。1976年11月开始平山建造墓地,由他本人亲自督工。除雷震本人与宋英的二座墓穴外,另有三座,为安葬亡儿德成、移葬早逝的老友罗鸿诏和殷海光而建。雷震的墓碑为自己亲题,写于1977年4月,为:自由中国半月刊发行人/中国民主党筹备委员/雷震先生之墓/生于一八九七年六月十五日/殁于一九七九年三月七日。殷海光的墓碑亦为先生亲笔所题。殷海光的夫人夏君璐女士曾从美国致函雷震,特别嘱咐殷海光的墓碑上一定要镌刻上“自由思想者/殷海光之墓”这几个字。雷震受此启发,遂将这块墓园命名为“自由墓园”。

雷震是冤枉的,他是一个时代大悲剧中的主角。

他的人生沉浮和最终遭遇,折射出一个威权社会在政治上的残酷性,也意味着上世纪五十年代台湾“自由主义启蒙运动遭遇一大挫折,伴随着言论空间的紧缩,使得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启蒙活动亦沉寂近二十年。公共论坛为外力所压制,也显示知识分子尚无法形成与政治相抗衡的力量,对雷震个人与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而言,均为时代悲剧。” 不过,从另一个视角来看,雷震和他所主导的《自由中国》半月刊对自由民主理念的坚守与传播,以及刊物在所争得的话语空间中实现对现实政治的批判与思考,其意义和影响力远远超出了所处的那个年代,尤其是雷震、殷海光、胡适等人揭橥自由主义、宪政思想的政论文章,因其《自由中国》为上世纪五十年代台湾发行量最大的一份政论杂志而流传后世,“对解严前成长的青年产生政治启蒙与思想武装的作用,不分左右派皆然”,使得无论在何时,人们对于雷震个人遭遇所给予的始终关切,转换成一种渴求自由民主、社会进步最具说服力的思想动力。所以,当某一天,小儿子雷天洪问自己的父亲:“十年牢狱可觉得委屈不平”,雷震沉默良久,只说了一句话:“总有一天,历史会证明我的清白……”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自蒋氏父子先后死去,强人政治不复存在。在台湾,一股翻案之风不期而至。小冤者不计其数,虽不为众人瞩目,但有其“冤”,必“伸”之;而大冤者,关乎历史的进程和真相,更当强力全民伸张,“不容青史尽成灰”,这是民主社会必备的历史道德观。当时,众所周知的“大案”有两件,即1958年“孙立人案”和1960年“雷震案”。马之骕回忆说:“‘孙案’因其散居在海内外的亲友及部属均为其喊冤,要求监察院公开当年对‘孙案’的‘调查报告’,以期平反‘冤案’;监察院因受情势所逼,不得不将尘封三十三年的‘孙案调查报告’公开。读其报告内容,足可证明孙立人是清白的。孙氏享年九十岁而终,可谓‘死也瞑目’了。继之而起的‘翻案’事件,即‘雷案平反运动’。” 1988年4月29日,雷夫人宋英女士和“雷震案”涉案人傅正先生,假台北市台大校友会馆,正式发起“雷震案”平反运动。雷氏家属、亲友及各界关心“雷震案”的人士和团体代表等,约二百人参加,当即成立了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1960年雷震案平反后援会”。

在会上,前《自由中国》半月刊编委夏道平教授发言,他觉得用“翻案”一词来形容雷震平反似不恰当,因为雷震在所有人的心目中,本来就是清白的,只有在官方的记录中才冤枉了雷震;傅正先生认为:国民党当局蓄意制造震惊海内外的“雷震案”,这是一起最严重的政治冤狱,当局应当有勇气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雷震之女雷德全在发言中说:父亲在狱中所写的回忆录和日记,均为个人私产,当局没有扣留的理由,誓死也要追回。此外,与会者还一致认为:“雷震案”的平反,不只是雷震个人清白的问题,它关系到整个台湾民主宪政运动和言论自由问题,同时也是过去大大小小冤狱平反开始的问题。大会由立法委员费希平 担任主席,推举立法委员康宁祥 任“后援会”执行长,并作出几点决议:设立总务、活动、文宣、联络等四个小组,“将以循序并进方式进行,不达目的决不终止”。预设目标有两个,第一,向警备司令总部索还雷震在狱中所写的回忆录和日记;第二,监察院重新审理“雷震案”,还雷震先生当年受冤诬的清白。会后,“1960年雷震案平反后援会”发表了一份书面声明,其摘要如下:

二十八年前的雷震案,原是国民党蓄意制造的政治大冤案。雷震案的制造,不仅轰动海内外,而且也引起了猛烈抨击。尽管执政党当局利用各种不同说辞和手法,企图掩饰自己的罪行,却始终无法取信于天下。……为了达到摧毁《自由中国》半月刊和扼杀“中国民主党”的双重目的,执政当局还是公然一手遮天,不顾法律、民意、舆论,而为所欲为。乃至借法律之名而实际上玩法、毁法。因此,雷震案的当事人,从逮捕、拘禁,到审问、处罚。都是交由台湾警备总部一手包办。而该部当时根本是一个没有法律根据的非法单位,一切程序,也就无一不是非法的。……雷震先生虽然含恨以终已有九年,但毕竟还有活见证傅正先生。为了讨还公道,要求作历史的最后裁判,雷震先生的夫人监察委员宋英和同案人傅正共同出面,除向监察院提出调查要求,更向舆论界控诉,终于获得了普遍的关切和重视。我们都是关怀台湾民主、法治、人权、进步的团体和个人,深信团结就是力量,自然不忍坐视,所以都愿挺身而出,组成“后援会”,共同为“雷震案”声援。

在“后援会”正式成立之前,也就是1988年4月14日,宋英以监察委员身分在监察院院会上提出报告,要求重新调查1960年的“雷震案”,并公布当年“调查报告”的附件。4月22日,监察院司法委员会第四八二次会议决议指派监察委员谢昆山对此展开重新调查,并责令将雷震在狱中被警备总部没收的“回忆录”予以索回。就在谢昆山展开调查之际,保管雷震回忆录的新店军人监狱突然对外宣布,根据4月29日新店军人监狱监务委员会的决议,依“监狱行刑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雷震回忆录”已于4月30日予以销毁。消息传出,在台湾社会引起轩然大波。据马之骕回忆:当时“部分省议员表示,要发动省民罢免谢昆山,认为他没有尽到一个监察委员的责任;同时‘雷震案后援会’副执行长杨祖君(女)发动群众两三百人,手持苍蝇拍,群集在监察院门前,并贴标语,呼口号,大声喊着‘监委只能打苍蝇’、‘不敢打老虎’、‘雷震手稿的焚毁、历史学家的愤怒’等。

此次抗议行动,令人重视者系有很多高级知识分子如在野党领袖、立法委员、省市议员等均参加了抗议行列……” 由于民众的愤激和不满,调查委员谢昆山只好依据有关调查结果,于1988年8月5日对新店军人监狱长王禄生及军法局长吴松长提出了“弹劾”报告:监察院在4月22日决议对“雷震案”重新调查相关回忆录和文稿,引发舆论热烈讨论,军法局竟在4月26日将雷震回忆录等文稿交付新店监狱依据监狱行刑法规定处理,没有做好“行政指示”,致使雷震回忆录被销毁,有“行政疏失”之责,因此弹劾吴、王二人。但这一切不过是“走过场”而已。“吴松长在军法局长任内退伍,后转任军队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法规会参事” ,并没有受到处罚。新店军人监狱作出销毁雷震回忆录的决议,与“1960年雷震案平反后援会”的成立同在一日(4月29日),第二天军方就采取了销毁行动,显然存在许多“人为上的疑点” 。就是在众人的努力之下,此时的“雷震案”平反运动正在不断朝着理性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唤醒了社会的良知。这时一个“意外的证人”出现了,他就是当年被国民党当局所利用加害、诬告雷震的刘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