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三农论”
7532000000052

第52章 农民分化与农村社会阶层(3)

他们多是农村的能工巧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他们便把主要精力逐步转向非农产业,成为农村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发展很快,1981年有96.1万户,从业人员121.9万人,1987年发展到1070万户,从业人员1727万人。一部分木匠、瓦匠、裁缝等如果不经常搞经营活动,一般不申请营业执照。因此,实际人数比上述数字大。农村个体户的资产规模(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和收入情况,一般难以知道底细。不过,全国各地差别很大,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不同户之间也很不相同。据有关资料,湖北省襄阳县有纳税个体户5029家,一般业户的资产规模在万元左右,其中,30%超过万元,10%近10万元。北京市农村个体现阶段农民分化问题研究户的月均纯收入为440多元,其中,从事房修业的达1300多元,从事货运业的近1000元,从事手工业的约600元。

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还有区别:前者一般散居在各个村庄,后者多集中在集镇和交通要道、车站、码头等适于营业的地方;前者主要靠自己劳动,后者除了自己参加劳动经营外,有些还雇请总数不超过7人的学徒和帮工。

6.私营企业主阶层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的经营者阶层。这个阶层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重新出现的新的阶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估测,到1987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有22.5万家。其中,大部分在农村,按80%计,则农村私营企业有18万家。目前这类企业一般为家族式或联户式经营,每家企业经营者按2.5人计,则共有企业主45万人。实际上远远超过此数。

私营企业的规模有多大?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按照类型抽样原则,系统调查了11个省120个固定观察点上26个村中97家私营企业,平均每家企业雇工22.8人(经营者3.24人),其中雇工20人以下的占71.1%,21~50人的占22.7%,51~100人的占4.1%,101人以上的占2.1%。雇工最多的一家为208人。平均每家企业资产规模为14.4万元,其中,5万元以下的占10.3%,5万~10万元的占9.3%,10万~20万元的占52.6%,20万~50万元的占18.6%,50万~100万元的6.2%,100万元以上的占3.1%。资产规模最大的一家为430万元。河北省委研究室组织力量对该省保定地区的私营企业调查统计,平均每家企业雇工25人(经营者2.3人)、资产规模15.67万元,年产值20万元。雇工百人、资产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占3.1%,雇工千人以上、资产400万~500万元、年产值千万元的大型私营企业也出现了。全地区20个县、市,共有私营企业9696家,经营者22377人。每个经营者拥有私人资产6.8万元,其中,9174人的自有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占经营者总数41%,人的自有资产在百万元以上,占0.49%。

在农村商品经济尤其是非农产业发展中,私营企业已不再是一支可有可无的经济力量。在局部地区,私营经济已“喧宾夺主”,成为主要经济成分,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巩固已经取得的经济地位并获得进一步发展,他们有着强烈的参与意识与政治要求。保定地区调查资料就此归纳为:要求入党。到1987年底,私营企业主中的共产党员占38%,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先发财后入党的,也有少数企业主加入了其他民主党派;要求当基层干部。有些公开提出当村支书、村主任,有的自荐当乡经济联合社主任,还有的提出当乡长、副县长。全区进入基层政权组织的占企业主总数的21.3%;参加或成立自己的组织。全区已有94%的企业主加入了农民企业家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挂其他政治头衔。全区自有资产百万元以上的企业主,有82%已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常委、副主席;热衷于上报纸、上电视,有的出钱组织宣传自己的文艺作品;捐赠、赞助,兴办公益事业等。

在改革中再生的私营企业主,由于他们的“特殊身份”、“特殊经历”,在特定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因此具有特殊的政治嗅觉,对政策调整极其敏感。尤其在今天,更要加强对这个阶层的调查研究。

7.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即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包括厂长、经理、主要科室领导和供销人员。乡镇企业管理者因企业经营方式不同可分为三类:一类仍然采取传统的经营方式,直接隶属于乡或村现阶段农民分化问题研究的行政领导,受乡或村干部的指挥,他们的工资水平只略高于本企业的职工;另一类乡镇企业采用厂长(经理)承包责任制,有的也实行雇工经营,但是严格执行中央1984年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企业的所有权仍归集体,实行按劳分配,民主管理,对个人投入的资金只按一定比例分红,其管理者有较大的自主权、决策权和灵活性,所担负的责任与风险也大,所以报酬从优,但与工人收入不过分悬殊;还有一类是承包制度不完善,简单套用农业上的“大包干”形式,采用“一脚踢”方法,在再生产过程中,随着原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损耗,新的追加投入不断增加,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逐步变化,以致私有部分占主体或绝对多数,企业性质发生变化,集体企业蜕变成私营企业,企业管理者变成了私营企业主,但是,仍然挂着集体企业的牌子,享受集体企业的优惠待遇。这种集体企业私营化,在推行厂长承包责任制的初期,各地都发生过,而且有的地区占的比重较大。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人数的统计比较复杂,因为现行的乡镇企业,包括5个层次,即乡、村、村民小组、联户和户办。后三个层次在实际上与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有重复部分。乡村两级办的企业,1988年有159万家,每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平均按5~6人计,全国乡镇企业管理者约有800万~900万人。他们在当地的经济、政治上很有地位,很有影响。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个阶层的人数和势力还将继续发展。

8.农村管理者阶层在乡、村两级的基层干部,是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组织者、领导者、管理者。1988年全国农村有20859.4万户,86625万人,组成56002个乡、镇、740375个村,这样庞大的社会群体的政治安定、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靠着几十万农村管理者的工作。农村管理者阶层主要分为四类:

脱产干部。即乡、镇党、政、经济机构里的主要领导和专职干部,如乡、镇党委的书记、专职委员,乡、镇政府的乡、镇长和专职助理员,以及县、市级有关企事业单位下伸到乡、镇的机构负责人,如粮站站长、供销社主任,等等。他们属国家编制,有非农业户口,但其任务是做农村工作。他们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起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半脱产干部。即乡、镇党、政府、经济机构里的业务干部和工作人员,如乡、镇党委和政府办公室的办事人员,县、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下伸机构的工作人员等。他们是农业户口、农民身份,由乡、镇政府参照干部工资标准和本地财政收入状况发给补助工资。

享受固定补贴的干部。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会计等村级组织的主要领导人。他们不脱产,农民身份,家里有承包土地。他们是村里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执行者、管理者,是党和国家最基层组织的负责人。按规定,村级主要干部一般是3~4人,多的为5~6人。

享受误工补贴的干部。即村团支部书记、妇联主任、民兵连长、治保和调解委员会主任以及村民小组长等,其人数不固定,在不同的村所发挥的作用很不一样。由于他们是村级主要干部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影响也是很大的。

农村管理者阶层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权力阶层,是代表农民行使各种权力的一个社会集团,是党和国家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但是由于他们基本上由上级任命,所以更多的是代表国家利益。因此,干部和农民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

根据我们的典型调查和有关统计资料推算,上述8个阶层在农民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大约为:农业劳动者占55~57%,农民工占24%,雇工占4%,农民知识分子占1.5~2.0%,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占5%,私营企业主占0.1~0.2%,乡镇企业现阶段农民分化问题研究管理者占3%,农村管理者占6%。

二农民分化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1.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但是收入差距拉大,出现了分配不公的社会问题改革十年来,农民收入增加很快。全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1988年的545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每年增长7%。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后,生活质量有了显着提高。但是,不同阶层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与其他农民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了,有的已相当悬殊。据有关资料,北京市农村的个体户年均纯收入5000多元,前述97家私营企业1987年平均每家纯收入为3.55万元,每个经营者年均纯收入为1.1万元。各地都有一些年纯收入达数万元、数千元的大户。而其他农民阶层成员的年纯收入只有1000多元。在这些先富者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生活消费超出常规,甚至为变态、畸形消费,在当今不太富裕的农村里显得“收入反差”特别强烈。他们的高收入中,有的来自占有雇工剩余劳动的剥削收入,有的来自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有的则是靠非市场的钱权交换,有的则是享受“特殊政策”、“吃偏饭”,人为地“垒”起来的。这些分配不公的社会问题,不仅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扰乱经济秩序,而且污染社会环境,酿成了不安定的消极因素,有的已达到危害甚烈的程度,是当前农民最不满意的一个问题。

2.农民的政治态度、愿望要求正在发生变化。领导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没有相应地转变。不少地区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的关系紧张在20世纪50、60年代,农民同党和政府的关系,可以用当时农民普遍贴的对联“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来概括。土地改革、统购统销、合作化、集体化、公社化、学大寨这一系列大的政治、经济运动,农民都是跟党走的。即使在这些运动中,有些农民的经济、政治利益受到损害,他们也还是跟党走的。70年代后期,农民强烈要求改革,党和政府顺应民意,率领农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欢欣鼓舞,很快解决了温饱问题。这个时期农民的态度可以用当时颇为流行的三句顺口溜来概括:“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本是形象地说明包干到户分配方式的,但在这里也显示出,农民由单纯的农业生产者向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转化的过程中,独立人格,自主意识的增强。同时也显示新中国农民通情达理,顾全大局,爱国家,爱集体的鲜明态度。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从小块土地上卷进了商品经济的海洋。市场的波动,价格的升降,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作为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农民,最强烈的愿望与要求是等价交换,公平交易。但是,这几年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幅度远远低于工业产品的上涨幅度,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进一步扩大。然而,我们的指导思想仍然是向城市、向工业倾斜,要求农民继续向国家“纳贡”,为工业化过高地积累资金。加之,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着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使一些农民对党和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他们要求维护自身的利益与权利。

有一副对联可以表达他们的愿望要求:上联是“高价化肥我不买”,下联是“平价粮食我不卖”。“不买”可以(以掠夺地力为代价),“不卖”可不行,两亿多城市人口的口粮和其他工业用粮,需要农民提供。在粮食征购季节,一些地方的领导怕拿他“是问”,不惜动用公安人员和刑具下乡催粮。为此,一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少数干部被恶作剧报复得寝食不安。如何转变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适应农民分化后的形势,是理顺农村诸多关系的关键。

现阶段农民分化问题研究3.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近几年受到挫伤,农业生产缺少活力农民不爱种田,由“恋土”到“轻土”,是近几年来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我国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本来就不多,但目前在不少地区有抛荒田,或者由种两三季改为种一两季,套种间作也少了。积攒人畜粪,广种绿肥,精耕细作,种地养地,是中国农业的优良传统。但是,现在城镇的人粪尿农民不愿拉,绿肥也比过去种得少了,田间管理也粗放。农民积累的资金,多用于建房等生活消费,很少投入农业生产。冬闲季节,宁肯晒太阳,也不搞或少搞农田基本建设。有些地区农业又返到简单再生产阶段,粮食等农产品产量呈下降趋势。如商品经济发达的温州地区,年缺粮3亿多斤,1986年缺粮4亿多斤,1987年为6亿多斤,1988年则达到8亿多斤。目前,人均占有粮食470斤,远远低于全省676斤的平均水平。究其原因是,农民种田的比较利益太低,“种田为口粮,花钱靠买卖”,“有钱不怕没粮吃”。据温州市1985年至1987年的统计,搞工业的农民年人均收入5890元,而务农的仅为858.9元。利益的悬殊,使他们对农业不重视,不去管也不想管。这是近几年来农业形势严峻,粮食产量徘徊的症结所在。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首先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而促进农业发展的动力则是农业劳动者的积极性。如何调动并保护占农村人口大多数的农业劳动者的积极性,是增强农业后劲的关键,是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

4.农村基层组织瘫痪、半瘫痪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解体以后,农民作为人民公社社员的一个整体,逐步分化成不同利益、不同愿望要求的若干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