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学目标的特征
根据教学目标的要素结构,我们可以把教学目标的基本特征概括为:
1.具有行为性特征。教学目标的表述是以学生的行为变化为依据,而不是以教师的行为或教材的内容为依据的。
2.具有层次性特征。由于学生的行为变化是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层到高层的认识规律的。因此行为性教学目标也因此而具有层次性。
3.具有直观性和可测性特征。由于教学目标使用外显性行为动词来描述行为变化及其结果,有的还规定了明确的情境、条件和标准,因此很有利于直接观察和测评。
根据上述特征来衡量,“向学生演示如何进行肌肉注射”这个目标就不符合要求,一是因为它描述的是教师的行为(“向学生演示”),而不是学生的行为;二是因为它以教材为依据(“如何进行肌肉注射”),而不是学生行为变化的依据;三是按此目标教师只要演示完毕就算完成目标,而不管学生是否学到了肌肉注射,甚至连学生是否观察教师的演示也未做要求。
如果将上述目标更改为:
(1)解释肌肉注射的目的。
(2)进行臀大肌、臀中肌、臀小肌、三角肌、股外侧肌注射的定位。
(3)按操作步骤进行臀部肌肉注射操作。
(4)操作中表现出认真和对患者关心的态度。
(5)列举肌肉注射的注意点。
这样,教学目标的行为性、层次性、直观性和可测性等特征就都可以显示出来了。
二、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实践证明,建立教学目标分类体系,提高教学目标的分类水平,对于教学活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分类可以使目标更明确、具体,只要教师和学生清楚自己要达到什么,他们就会更深入地思考应该做什么及应该如何做,并自觉地把要做的和要达到的联系起来。其次,分类可以使目标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从任何角度介入教学的人员(包括教材编写人员、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只要熟悉了这种规定性,他们相互之间就可以进行更广泛和更有意义的交流。最后,适当的目标分类可以使检测较易进行,且结论比较准确,这样既可以鉴定教学成绩,还可以通过反馈更有目的性地改造教学工作本身。这里重点介绍布鲁姆和加涅有关教学目标分类的理论。
(一)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教学目标分类学理论是布鲁姆教学论的基础理论。布鲁姆是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的创建人之一,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他为首的一个委员会对教育目标的分类作了系统研究。这些研究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指导教育的测量与评价,但也可以应用于指导学习目标的表述。他们在研究的基础上,发表了《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一分册:认知学习领域)(1956年)以及《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二分册:情感学习领域)(1964年),布鲁姆建立了一个从理论上可以接受各种研究成果,从实践上能为广大教师操作提供参照的目标分类体系,提出了一套教学目标分类的原则和方法。他通过分类,成功地把教学目标的统一性和规定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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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姆是美国当代杰出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担任过许多国家的教育评价及课程顾问,是当代倡导教育革新并取得突出成果的世界着名学者。他撰写(或以他为主撰写)出版了10多部专着,形成了其独特的教学论体系。
1.教学目标分类的特点。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包括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心理运动(技能操作)领域三方面,其主要特征有:按照教师期望学生所能达到的行为变化进行分类,因此目标要用行为动词表述,以便准确说明学生行为变化应达到的程度;按照从简单到复杂的层次进行分类,从而形成严密的目标体系,引导学生的学习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向高级循序发展。
2.教学目标分类的结构。
(1)认知目标结构。按知识与智力发展的层次组成目标体系,第一层为知识,第二层到第六层是智能。
知道。指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回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知道是这个领域中最低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它所要求的心理过程主要是记忆。
领会。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可以借助三种形式来表明对知识材料的领会,一是转换,即将交流内容转化为其他术语或另一种交流形式;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如图表、数据等)加以说明、概括、整理,或提出新观点;三是推断,即根据对趋势、规律的理解,作出估计或预测。领会超越了单纯的记忆,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运用。指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它包括概念、原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
运用的能力以知道和领会为基础,是较高水平的理解。
分析。指把复杂的知识整体材料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的联系的能力。它包括对将材料分解为各组成部分或要素并作鉴别(要素分析),分析各部分、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关系分析),识别组织的结构方式与原理(组织原理分析)。例如,能区分因果关系、识别作者的观点或倾向等。分析代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力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知识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
综合。指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知识整体。它包括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制订计划或操作程序以及概括抽象关系。它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形成新的模式或结构的能力。
评价。指对材料(如论文、小说、诗歌、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它包括按材料内在标准(如组织)或外在的标准(如与目的的联系)进行价值判断。例如,判断实验结论是否有充分的数据支持。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并需要基于明确标准的价值判断。
在上述布鲁姆的分类系统中,第一级“知道”,只要求对信息作简单的记忆,不需要对原输入的信息作多大改组或加工。而往上五级的智力技能与“知道”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加工知识的方式,需要学习者在心理上对知识进行组织与重新组织。这个分类系统为我们确定学习目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考框架。阐明学习目标应反映这一分类系统中所涉及的各种能力水平,学习者不能仅停留在“知道”这一起码的目的上,必须重视培养其智力技能。一般说来,凡是重要概念或基本原理的教学都可以按这六级设定教学目标和评价教学质量。但是具体应用时,应考虑学科特点、学习者特征等,不能简单照搬。
(2)情感目标结构。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的一项重大革新是将兴趣、态度、鉴赏、价值观、义务感、意志力等情意特征作为教育理想之一。情感目标的分类是在布鲁姆研究的基础上,最后由克拉斯沃尔完成的。
克拉斯沃尔等制定的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于1964年发表,其分类依据是价值内化的程度。该领域的目标共分五级:
接受或注意。指学习者感受到某种刺激,引起注意并愿意接受。例如静听讲解、参加班级活动、意识到某问题的重要性等。学习结果包括从意识某事物存在的简单注意到选择性注意,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反应。指学习上有所行动,积极反应,表现出较高的兴趣。例如,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小组讨论、遵守校纪校规等。学习的结果包括默认(遵从去做)、愿意反应(自愿去做)和满意的反应(愉快去做)。这类目标与教师通常所说的“兴趣”类似,强调对特定活动的选择与满足。
评价。指学习者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特定的现象、行为或事物进行判断。它包括接受(领会价值)或偏爱某种价值标准(追求某种价值),和为某种价值标准作出奉献(建立高度确定性的信念)。例如,欣赏文学作品,在讨论问题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刻苦学习外语,等等。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所涉及的行为表现出一致性和稳定性,与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类似。
价值组织。指学习者面对多种价值观念呈现的复杂情境时,将价值观组织成一个体系。包括比较各种价值观,确定它们的相互关系及相对重要性,接受自己认为重要的价值观,形成个人的价值观体系以及一种与自身能力、兴趣、信仰等协调的生活方式,例如,先公后私或唯利是图等。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已建立的价值观体系会因为新观念的介入而改变。
个性化。指学习者通过对价值观体系的组织,逐渐形成个人长期稳定的行为方式。各种价值被置于一个内在和谐的构架之中,它们的层级关系已确定。个人言行受其所确定的价值观体系的支配。观念、信仰和态度等融为一体,最终的表现是个人世界观的形成。这一阶段的行为是一致的和可以预测的。例如,保持良好的健康习惯、在团体中表现合作精神等。
情感目标分类理论提示我们,情感或态度的教学是一个价值标准不断内化的过程。任何一个价值标准,对学生来说都是外来的,学生必须经历接受、反应和评价等连续内化的过程,才能将它们转化为自己信奉的内在价值。其次,情感或态度的教学不只是政治课或思想品德课的任务,各门学科也都包含这方面的任务,因为任何知识、技能、行为和习惯都离不开一定的价值标准。
情感目标形成的价值体系涉及人生哲理和世界观、宇宙观,对学生思想品德和优良素质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技能目标结构。技能属于心理运动领域,例如某些肌肉运动的技能、对材料或客体的某种操作技能,或某些要求神经肌肉协调运动的技能等。布鲁姆等人提出了技能目标分类框架,但直到1972年,才由辛普森女士等人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情况,提出了动作技能目标的分类体系。
知觉。指运用感官获得信息以指导动作,主要了解某动作技能的有关知识、性质、功用等。包括感受刺激、感知动作的线索以及确定动作线索。
定势。包括心理定势(知道技能动作的程序、步骤和条件)、生理定势(在感官、姿势上做好准备)和情绪定势(在态度和情意上做好准备)。知觉是其先决条件,我国有人把知觉和准备阶段统称为动作技能学习的认知阶段。
指导下的反应。指复杂动作技能学习的早期阶段,即在指导下完成技能动作,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通过教师或一套适当的标准可判断操作的适当性。
机制。指学习者的反应已成习惯,能以某种熟练水平完成动作。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涉及各种形式的操作技能,但动作模式并不复杂。
复杂的外显反应。指包含复杂动作模式的熟练操作,动作稳定有效。操作的熟练性以精确、迅速、连贯协调和轻松稳定为指标。
适应。指技能的高度发展水平,学习者能根据特殊装置和具体情境,修正自己的动作模式,以适应或满足需要。
创新。指在原有技能的基础上,创造新的动作模式以适合具体情境。
(二)加涅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美国当代着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加涅在其《学习的条件》一书中,认为学习的结果,或者教学活动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形成学生的五种能力:智力技能、认知策略、言语信息、运动技能和态度。又将智力技能分出五个附属范畴(亚类),并按其复杂程度排列为:鉴别作用、具体概念、为概念下定义、规则和高级规则。
(三)我国护理教育教学目标分类观点
整合不同派别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并将它们运用于护理教育领域,这对于护理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至关重要。布鲁姆的目标分类方法是大家公认的具有科学性和严密性的分类方法,但对于护理教育来说,其目标分类太细,操作繁琐,不便于推广实施。为了将目标教学更好地应用在护理教育中,中国护理教育专家将布鲁姆的目标分类加以修改和简化,使之更符合中国护理教育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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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常安把布鲁姆目标体系中的认知、技能和情感三个大类,分别用知识、技能和态度来表述,并将知识目标分为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四个亚类,将技能目标分为模仿、形成、熟练三个亚类,将态度目标分为接受、遵循、习惯三个亚类。姜安丽将认知目标分为识记、理解、运用三个亚类。
1.认知目标及其亚类。认知目标是指学生在学习各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时所要达到的行为性目标。知识认知的范围相当广泛,可以包括:关于事实与术语概念的知识,关于方法与规则程序的知识,关于规律与基本原理的知识等。这些知识一般需要经过记忆、理解、分析综合并应用等阶段,才能被掌握。根据知识学习的规律,认知目标分为记忆性目标、理解性目标、运用性目标3个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