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力极强的狼群绝不在它们的同类面前争强斗气,一只狼在争斗中失败,就会立即主动投降,占上风的一方便见好就收,狼群因此至今没出现过大的宿怨。看看它们的尾巴吧!从不像猴子一样卷起,总是谦虚地垂于后腿之间。
对此,诺贝尔生理学奖获得者劳伦兹曾详细地记录了两只美洲林狼的一场“结结实实”的战斗:
对打的两只野狼,一只体型特别巨大而且上了年纪,另一只比较小也比较年轻,它们对挤着绕圈子,比赛惊人的“脚劲”。同时,它们露出的牙齿已经急如闪电地互相对咬了,只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伤害,小狼的嘴刚刚凑上对方的白牙齿,才一转眼又已经躲开了,只有它们的嘴唇皮上有一两处轻伤。
年纪较轻的小狼渐渐被逼得向后倒退,这时我们才想到那只大老狼是有意将它赶到栏杆边上的,我们屏气凝神地等待最后一刻的来临:现在小狼已经碰到铁丝了,只见它脚步一乱,那只大老狼已经骑到了它身上。
就在这时,一件使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刚好跟你想的相反,这一圈转得使人眼花缭乱的灰色身体忽然间静止下来,它们肩并着肩,头对着同一个方向,带着生硬而紧张的神情站在一起……
请注意两个对手的位置:那只老狼的嘴离年轻小狼的颈是非常近,而后者的头是撇开的,它的颈弯(整个身体里最容易受到伤害的部分)几乎就在敌手的口边!离它紧张的颈肌还不到一英寸的地方,就是它敌手白亮亮的牙齿……这时看起来好像打败的一方故意让对方一口将它咬死!
每一秒你都在等待暴行发生。以为小狼颈部的静脉管立时就会被胜利者的利齿咬断,但是你的恐惧最后被证明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这种情形绝对不会发生。
胜利者并没有将它不幸的对手干掉,你看得出来它很想这么做,却下不了口。无论是狗是狼,只要它把颈子送到对方跟前,一定不会被咬,得胜的那一方虽然又吼又叫,对着空中乱咬,甚至做出把对方推摇致死的假动作,它却没法真的下口。
这是它们与生俱来的一种奇怪的自束行为,只有打败的那只狗或狼放弃了卑屈态度的时候,它们才能摆脱这种本能的约束而真正行凶。劳伦兹一反学者的冷静,颇动感情地说:“我觉得一只狼能够不咬送到面前的颈子,实在是太难得了。更难得的是另一只狼竟敢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相信它不会不遵约束而任意逞凶。”
这就是大多数社会性动物(特别是猛兽)为保存种族而发自本能共同遵守的“社会禁条”——“乌鸦不啄乌鸦的眼睛”!
可耻而又可悲的是,自高自大的人类,却并没有这种本能、这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