霎时,我的脸烫红得几乎可以煮开水了。
讨厌,干嘛这样瞅人家。
再看我,再看我就把你吃掉。
结果,白慕风竟被我盯得腼腆起来,腼腆地俯下身去拾起地上那把崭新的团扇,正是昨日赶到此地经过市集时候我无意中称赞的那面,当时就随口说说,啊,那把扇子真好看!今天他就给我买回来了。
哎,我是真想做个攻啊,可天知道,面对他,我不由自主地化作了小女人,咻——地一下人影飘到了他面前,接过那把扇子,吃了蜜似地美美地摇晃两下,感觉扇出来风都是甜的,“呵呵,回来啦。”
白慕风温和地点头,宠着问:“睡饱了吗?”
“嗯。”我淑女地点头,“饱了。”
我们两个你侬我侬,成功地把房间里面的第三者忽略了……
听说,甜蜜的恋爱会把一个不像女人的女人变成真正的女人,于是我变了。
有一种妞儿,看起来很没心没肺,很霸道,很疯张,很缺,甚至很爷们儿,可她们一旦碰上自己心仪的男人,眨眼便可化作细水,比鸟儿更依人。在她喜欢的人面前,她会变得很乖巧,很听话,柔声细语,安安分分,含笑的时候像朵含苞待放的清纯莲花,那么,她俨然陷入情网了……
他们说我是那种容易被爱情熏倒的女人,一对男人动真感情的时候,连发丝儿都释放出熏人欲醉的女人味儿。
其实每个女人都是温柔的,只要在对的时候遇见对的人,那么,那份藏匿的温柔就是属于他的……
“呃……”白慕风醇厚醉人的嗓音又发声了,用颠倒众生的语调对百媚生“承认”道,“没错,我是受……疯子是攻。”他宠溺地成全我做攻的虚荣心和欲、望,可是他叫我疯子。
啊!失败失败,为毛要起个名字叫乔峰!从这天起,白慕风给我起了个绰号,就叫疯子了。
疯子,疯子,爱玩笑的疯子,爱淘气的疯子。
疯子,疯子,爱调皮的疯子,不着调的疯子。
哧!我不甘心不服气,白慕风名字里也有个“风”字,为了公平起见,你叫我疯子,我也要叫你疯子,于是便有了一只大疯子,一只小疯子;一只公疯子,一只母疯子。嘿嘿嘿……
一对儿比鸳鸯还甜腻的柔攻柔受在百媚生眼前上演全身心投入的打情骂俏,百媚生这个电灯泡最终只剩下一地黑线,无语瞪苍天了。
“我的天,你们……?%S……”
#@#%@%%……
救百媚生不过是乐得一时兴起拔手相助,救完了,大家也该分道扬镳了,我就跟她说我和白慕风要离开这里继续赶路,谁料,百媚生却赖着我们不走了,非要跟着我们!
“公子,打你从艳生楼救了媚生起,媚生就在心底认定自己是公子的人了。媚生无处可归,以后公子去哪媚生就跟去哪,为奴为婢都好,今后伺候公子。”
“……”不要吧,这世上还真有被人救了一回就感恩戴德地想倒贴相许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