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雷切尔文件(马丁·艾米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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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八点差一刻:科斯塔布拉瓦

我一年平均记七本日记。有的可能很长,有的很简短。岁月流逝,一天天,汇合成一周周。早年的日记尽是十几岁时令人尴尬的“善举”。但是此刻,看着我密密麻麻写下的那些文字,哦,亲爱的查尔斯,我对你过去的假日,一笑置之。

“我明白了,这么说,你已经被录取了。”

“到苏塞克斯[16],不是牛津。”

“我知道。那你就得参加奖学金考试。十一月?”

“是的,”(你这个愚蠢的婊子,你这个傻逼,)我说,“我需要复习《英语知识运用》和《英文理解与写作》。”她难道不知道这些吗?“还有《拉丁语水平测试》。”我朝坐在桌子对面未来的女指导教师笑了笑。她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招人喜欢。我也不想对她有更深的了解,只知道她大约三十五岁,浓眉,龅牙,看起来有点像不良少年。

“我明白。你只跟我们学三门课。这三门是?……”

我又重复了一遍。“还有牛津大学入学考试,”我补充了一句。就好像这两者之间没有特别的关系,但是其自身也许有值得关注的地方。

她又瞥了一眼我的成绩单,像念咒似的念道:“英语A,生物A,逻辑A。”她下巴颏抵着喉咙。“还不错……我觉得不会有太多麻烦,通过……哦,基本等级。唔……”她很优雅地仰了仰头,好像有几分担忧。“你上剑桥年纪有点大了,不是吗?”

“牛津。我只有十九岁,”我说。

那天早晨醒来,卧室就像犀牛窝,床单裹在身上热呼呼的难受。格洛丽亚坚持要把窗户关得严严实实,还开着煤气取暖炉,似乎要营造出一种密不透风的丛林氛围。地板上蒙着一层雾气,宛若学生们搬上舞台的《麦克白》[17]的布景。我探出脑袋,就像瞭望台上戴着潜望镜的哨兵,想吸一口新鲜空气。

我蹑手蹑脚爬下床,没有惊动格洛丽亚,只穿了一件粗呢外套悄悄上了楼。还没人起床,我沏了两杯茶——一杯给我那位大小姐——取出两片能给人以能量的“霍维斯”面包片,想了想,又在面包片上抹了一层“马麦酱[18]”。我希望通过这些“美味”能在早饭后营造出一种良好的氛围。

“早上好!”我把托盘放到格洛丽亚面前,格洛丽亚咧开嘴笑了。我把窗帘拉开一两英寸宽,一缕阳光射到床上,格洛丽亚不由自主叫了一声。她已经坐起来,开始吃第二片面包。我眼瞅着她吃完。她用长着雀斑的指关节擦了擦嘴,哼哼唧唧点了一支香烟,又在床上躺下。两个乳房露在外面,看起来特别白。我此时对她是什么感觉呢?欲火中烧,和蔼谦虚,还是感恩戴德?似乎都无法说得清又道得明。

早晨,她的状态好多了。事实上,这种事儿其实无从比较。因为我们知道,你不可能整整一夜什么都不干就是做爱。我躺到她身边,因为憋了一泡尿,老二很硬。臭烘烘的床突然让我觉得很刺激。吃过早饭,格洛丽亚显然很快乐。我们俩搂抱在一起,在床上翻滚着,互相胳肢着,哈哈大笑。在小心翼翼开始这天第一次亲吻之前,躲避着对方难闻的口气。根据我有限的经验,如果你全心全意爱着对方,想和她亲热,再难闻的口气也能忍受。如果不是,自然会反胃,想吐。我是全心全意的。成年后会怎么样,就不得而知了。

遗憾的是,格洛丽亚“太疼”。一般情况下,我当然会松一口气。一般情况下,这当然是她最迷人的时刻之一:太疼。

格洛丽亚面带羞愧。“别着急,”我对她说,“真的没关系。”

我开始像平常那样对她温柔体贴,好言相劝。含情脉脉地“责备”她那么迷人,安慰她总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我面带微笑,两眼闪光,甜言蜜语,格洛丽亚听了心花怒放。嘴里不停地说:“哦,查尔斯,你真坏!”“这可不是我的错。”“哦,很疼。”最后,我指出,她行的。“你总有办法的,哦,我不知道,也许,我的意思是……”她哈哈大笑着,面朝下轻轻趴到我的身上,将脑袋置于那一缕阳光照耀下不停游动的浮尘之中。真是棒极了。

格洛丽亚在“牧羊人森林”——一家大商场——的宠物食品店当售货员。我步行送她回去之后,沿贝斯沃特路[19]到那家补习学校。那儿离坎普登山广场只有半英里远。

诺林·陶贝尔太太又问了我一些关于日期之类的事情,问得我好烦。然后她叹了一口气,主动提出要带我到校园里看看。也许她也没有什么奢望,只是想让我看看她这个地盘儿毕竟不是济贫院或者肮脏的工厂。她带着我沿走廊往前走,对两个完全相同的教室称赞了一番之后,又回转身,踩着有点颤悠的镶木地板,从几个散热器旁边走过。我们迈着学究式的步子,显得很悠闲,天南地北地聊着,以我们的方式,试图使这个地方看起来更美好。

没有腿的街头艺人在荷兰公园地铁站外面卖艺。我买了几份报纸(事实上是舰队街[20]最大的两家报纸,《太阳报》和《镜报》),有点傲慢地往卖报的机器里扔了十个便士,站在那儿浏览着一个个大字标题。脚随着《哦,你漂亮的娃娃》那首歌的节拍打着点。我想去诺丁山科斯塔布拉瓦喝杯咖啡。这时候一个留平头、鹰钩鼻的Queen[21]从车站小照相亭的帘子后面走出来,问我时间。我一边告诉他,一边朝对面墙上的大钟指了指。他道过谢之后,又问我去没去过伯爵宫的地下墓穴俱乐部。

“没去过,”我说,似乎有点受宠若惊。

九月,秋高气爽。我从容不迫,一边走,一边浏览那几张报纸,有时候停下脚步想一想一则笑话的妙处,有时候惊讶地凝视一张美女的照片,半晌回不过神来。

我以前也曾经是个同性恋。

这一点应该详细叙述一下。

我这个人身上最具魅力的东西也许就是实际上我是个很柔弱的孩子,或者说近乎于你们现在可以看到的那种弱不禁风的孩子。

十三岁的时候,我得了支气管炎。完全是“自发”的。

我被诊断为这种病之后的那个夜晚,自个儿去查《百科全书》。查到了“急性支气管炎”。这正是医生说的我得的那种病。不过比“慢性支气管炎”要好一点。慢性支气管炎每年至少要复发一次。我问西里尔·米勒,一位普通开业医生,我的病会不会发展成慢性支气管炎?赞扬了一番最新的科学突破和现代医药技术后,他说不大可能。经常吸烟的老年人才容易得慢性支气管炎。

可是如果你需要卧床休息两个星期(就像我那样,每半年休息一次),如果你的父母既懒惰又轻信,吸几包法国香烟会有什么奇妙之处,也是一件颇具吸引力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好多别的事情缠绕着我。比如我这张嘴,牙齿参差不齐,简直不堪入目!我的乳牙一直不肯掉,就那么相互偎依在一起,尽管很有礼貌地往旁边挪一挪,给后来长出来的牙腾点地方。十岁时,我的牙齿比牙科医生诊室里病人牙齿的平均数多得多。我经常想,说不定哪天会从鼻子里长出一颗。然后是连续好几个月动刀、动剪、又是螺栓、又是螺丝帽的外科手术。两年里,我就噘着那张麦卡诺[22]式的嘴巴,到处乱走。

你们可能得一次的病,我会得两次。我的骨头像刚出厂的杏仁蛋白软糖。我小心翼翼,培养出个季节性哮喘。

显然,跟我可没关系。困得直打瞌睡的下午,喝鸦片止咳药水;中午滴几滴安眠药;大把大把地偷安定;早饭前服用一片阿司匹林。我读家里每一本能读的书,也读大多数不能读的书。我写了两首史诗般的长诗。一首表现了英雄的浪漫主义,共二十四篇,题目是《幽会》(大约1968年)。另外一首是宛如《荒原》[23]的六千行长诗,被叫做《只有蛇在微笑》(大约1970年)。这首诗有的部分在前面提到的《青春期独白》十四行组诗中再度出现。我把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写成配角,记录下我看到的、感觉到的、想到的一切。我玩得很痛快。

关于我同性恋时期的事儿。

我在六年级咖啡厅和我的朋友彼得说讨厌家里人的时候,有点耍无赖(故弄玄虚)。我并不真的在意家里那些女人。这种性取向是我不得不卧床休息的第二个冬天“崭露头角”的。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一切只是戈弗雷·温[24]在我身上真实的写照,没有什么更邪恶的东西。那时候我多大年纪?十四岁。

然而,有一天下午,在一种似睡非睡、似醉非醉的状态下,我读了一本关于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挺厚的平装书。

那天夜里,我处于一种比较和缓的、半睡半醒的精神分裂的状态。我浑身出汗,心襟荡漾,到早晨,已经坚定不移地确信,自己就是个同性恋者。简而言之,我已经有了一点同性恋的经验(在小学板球馆就有所体验)。我是童声男高音,在合唱队总是唱最高音。我也是个没有任何性经验的处男,脸上光溜溜的,没有起过青春痘。和朋友们聊天时,谎话连篇,夸耀自己也像他们那样经常手淫,而且像他们说的那样,手淫时胳膊腕子像活塞一样来回运动。夸完海口之后,我就坐公共汽车到牛津,去找莫德林学院那些颇为友好的大学生。怀着一种困惑,我读能收集来的奥斯卡·王尔德[25]、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26]、A·E·豪斯曼[27]和E·M·福斯特[28]的作品(尽管没有多大价值)。

接下去,我开始翻精力旺盛的哥哥的书桌,在抽屉里发现一本健身杂志,似乎是《延伸的活力》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这本杂志介绍在海边如果有人骚扰你,如何打他个屁滚尿流。我拿着那本杂志回到卧室,蜷缩在床上,一边翻看,一边很平静地等待勃起。根本不可能。我像傻子似的凝视那些男子的健美照片,并不觉得刺激。反倒觉得,或许只有女人才会喜欢这种阳刚之美!心里想,我对这些男士没有感觉或许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什么代表性。

幸亏我的思想过去像、现在也依然像捕熊的陷阱,捕熊的想法刚冒头,就跳起来,准备抓住那只毫无防备掉下来的爪子。就像大多数被人们认为敏感、偏执的人一样,很少有什么东西能激发起我的兴趣。现在我急于知道,为什么女人不是一道可以堵住你欲望的堤坝?不管怎么说,那个夏天,我取得一种同性恋“格式化”的经验。具体细节容我以后慢慢讲来。此刻,我只想说,直接的后果是,我长出第一个青春痘,一个挺不错的“双黄蛋”。这个青春痘在随后的几个星期里“欣欣向荣”,九月再回学校的时候,我成了同学们嫉妒的对象。

平心而论,在科斯塔布拉瓦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狂热分子,比那些满脸皱纹的老人也多不了多少。

我一边呷着咖啡,一边填《镜报》上的字谜游戏。如果能完成,我就在……三个星期内操一次雷切尔。填完两条后,我决定回去后先给她打个电话。我觉得和格洛丽亚度过那个令人销魂的夜晚之后,应该趁精液还充满活力、趁乔伊斯式的高傲和自信还不曾消散,赶快和她做这件事情。我在心里想象着,年轻的查尔斯靠在詹尼家走廊的墙壁上,对着电话微笑。我听不见他——查尔斯在说什么,但看得见他目光闪闪,满脸堆笑。“喂,雷切尔?我是查……太棒了!谢谢……你怎么样?哇!小宝贝。是的。没问题。今天晚上就很好。”

我又要了一杯咖啡。一个老女人从我旁边走过,把一包用纸包着的糖偷偷摸摸扔到我对面那张椅子上。“喂,下午好!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雷切尔·诺伊斯说话。可以吗……?谢谢你!你太好了。喂,雷切尔·诺伊斯?雷切尔·弗朗塞梯·诺伊斯?下午好。你也许不记得我了,(为什么就应该记得呢?)我们在八月份的一次聚会上见过面。八月九号。我穿着……”

我们在八月份的聚会相识。那是一个灯光闪烁、频频举杯、大伙儿都蹦蹦跳跳、手舞足蹈的聚会。不是那种,比方,躺在潮湿的地毯上,抱着个空酒瓶子,希望有如云美女的聚会。也不是那种大伙儿吸大麻,吃糕饼,查尔斯·曼森先生一边敲打手鼓一边朗诵粗制滥造的诗歌的聚会。而是最好的聚会。

杰弗里和我是从一位年轻(很时髦)的嬉皮士那儿听说这个聚会的。这个嬉皮士在大理石拱门[29]的一家煎饼屋工作。他起初不告诉我们地址,直到杰弗里给了他一点梦幻剂(实际上只是我治哮喘的药丸,他在派克蓝黑墨水里蘸了一下)。

“这是一种乳酸脱氢酶[30],”杰弗里压低嗓门儿对他说,“刚从美国弄来的。比迷幻药还好。比致幻剂劲儿还大。查尔斯?”

“哦,没错儿。”

“好好享受吧,伙计。”分手时,杰弗里朝他点点头。“平安顺利!”

和雷切尔来的那伙人一共四个。看起来像是挤在一辆车里来的。但是她独自一人站在门旁,双臂抱在胸前,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她不说话,尽管不断地打招呼,点头致意。我和另外几个没有女伴的窝囊废一起站在旁边那堵墙跟前。她两次拒绝邀请她跳舞的男生,我看了胸口一阵阵刺痛。第二个希腊小伙子大步流星地走过去,纠缠了她一会儿。我没有走过去插一杠子,说“得了,马克,你听这位女士的”,而是一直等着看他灰溜溜走开。

和大多数年轻姑娘在这种情况下一样,她看起来很自信,很镇静。但是也和我一样,虽然将自己排除在欢乐的聚会之外,却没有摆出一副超然物外的架势。她一定很有思想,我想。而我只是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跳舞罢了。杰弗里在离我不到十英尺的地方旋转着,舞姿翩翩,让人眼花缭乱。他认为,这是勾引女孩最好的办法之一。我却只有在没人的时候才跳,通常对着镜子自个儿跳,有时候光着屁股,更多的时候穿着性感十足的内裤,而且十秒钟就能达到高潮。

她点燃一支香烟,这就给了我宝贵的五分钟去思考。

我对她迅速做了一番评估:她令人敬畏,高不可攀。她不属于那种攻击型的、性感十足的女孩。那种放浪的女孩此刻就不乏其人。她们白皙的大腿晃来晃去,丰满的乳房时隐时现,一定很容易接近。雷切尔身材苗条,和我差不多高,黑发披肩,露出漂亮的脸庞。她高鼻梁大眼睛,穿黑色靴子,黑色及膝牛仔裙,男式白色上衣,拎着挺贵的手提包,戴着手镯和一枚不怎么起眼的戒指一副不苟言笑,毫无啰唆的腔调。她应该属于中下层阶级成员,人很聪明,有一份好工作;像一般搞公关的女孩一样,有点飞扬跋扈;一个人生活,比我年纪大,很可能有一半犹太人血统。

看来从民族特点入手可以成为和她对话的突破口。我这副长相一望而知就是高加索人。可我一定能毫无愧色地走过去,对她说:“这聚会上犹太教的色彩一点儿也不浓。”或者说:“我估计你已经从学校毕业了。”然而那一刻,环顾四周,我心里想的却是,我是这个屋子里唯一包皮过长的人。也许我应该“激发”出她雅利安人[31]的特性,或者至少显示出我非常理解她一定能经常感觉到的那种被两个来自不同方向力量揪扯的感觉。“哦,我怎么觉得你也有二分之一犹太人的血统。一定是……”哦,我没有说错。

事实上,只是内心深处在歌唱:死亡困扰着我[32]。我开始了最笨拙的探寻,两条腿艰难地挪动着,起初不停地痉挛,后来拖着两只脚慢慢地往前磨蹭,上半身向前倾斜十五度,双臂从胳膊肘子以下没精打采地耷拉着,高高地耸着肩膀,就像戴了耳罩。

我选择了浓重的切尔西[33]口音。

“哈—哈啰,”好像有人刚刚告诉我,这个问候语前面要加一个哈,我就按照这种要求试着说了出来。

“哈啰,”她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架势说。那口音立刻把我又带回到受过教育的上流社会。

“哈啰,”我说,有点嗲声嗲气,就像一个空军中队长把自己介绍给一个迷人的巴黎女子。“我发现你没有拿饮料。”这是一个绝妙的问题。因为接下去对方就会说:“这次聚会是你举办的吗?”

“这次聚会是你举办的吗?”她说。但是没有那种不速之客为了名正言顺、堂而皇之的曲意逢迎。而是流露出某种怀疑。

我一直被认为伶牙俐齿。“当然不是。聚会重要的不是谁举办,而是谁参加。”

一阵沉默。

“人们来喝酒,喝多了就躺下。”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我向你担保,这是《提托诺斯[34]》里的话,第三行。但是她对我“引经据典”不以为意,只是觉得我这个人很爽朗。这是我的拯救行动?

“过了许多个夏天,天鹅死了,”我不无讥诮地补充道,“丁尼生[35]这样说。”我笑了起来,好像这是一个自家人开的玩笑。她看着我,眼睛眨都不眨。

“对不起,我一紧张就爱胡说八道。”

“你为什么紧张?”

“和你不紧张的原因一样。”

“什么原因?”

我不想就这个含义模糊的答案再发表什么看法。“天啊,我怎么知道?”天啊?这话说得聪明吗?她有二分之一犹太血统呀!我朝她举起一只手,让她不要说话。“为什么我们不能说点你感兴趣的事情呢?化妆呀……衣服呀……孩子呀……说那些你喜欢的。我去给你拿一杯饮料。”

“你怎么知道我对那些事情感兴趣?”

“你是女孩呀。”

“是吗?”

“你会感兴趣的。女孩儿都喜欢谈论这些事情。逛商店……枕套呀,梳子呀……”

“不能一概而论……”

“为什么不……?”

“……因为会有许多例外。”

“是吗?”

她叹了一口气。“我就是个例外。”

“那么你就是使这个规律得以形成的例外。”

令人毛骨悚然,这话我很同意。但是十八九岁的书呆子很容易这样行事。

科斯塔布拉瓦现在又是游客如云。那些眼睛像鸟一样瞪得老大的旅游者走来走去。衣帽架上乱挂着拐杖和盲人专用的白色手杖。旁边有一个残疾人,不无疑惑地上下打量着我,似乎想弄清楚我是否也有残疾。我为什么不介意待在这儿呢?

我的右边,一个老头慢慢地吃热狗,假牙像响板一样咔哒咔哒地响着。前面有个中年摇滚歌手鼻涕眼泪、哈欠连天。我的左边……是疯米莉。她的家就是一辆没有轮子的1943年生产的贝德福特牌厢式货车,停在肯辛顿拉克姆山下。现在,她正对着那扇窗玻璃嘟嘟囔囔发牢骚。我无意之中和她目光相遇。她朝我咳嗽了几声,唾沫星子带着病菌乱溅,像一道转瞬即逝的彩虹。紧接着她就淡淡地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我见过的最肮脏的小家伙。”我脸上的表情回答她:“你自个儿就最肮脏不过了。”一块黏痰像黄绿色的毛毛虫一样从她腮帮子上向下流。她用一块吃剩的汉堡包擦了一下,塞到嘴里。

我坐在马路那边的史密斯咖啡馆,绞尽脑汁想考试的事儿。那个补习学校显然只是为了赚钱,上演一场闹剧。呆头呆脑的女主管,没有什么教学设施,教师的水平肯定很低,所以我不得不亲自出马去找英文老师。不过我倒没有因此而烦恼。一年前我或许想上一所好学校,觉得自己在别的许多事情上也都傻乎乎的,不堪一击。可是现在,我觉得那些东西都不足挂齿,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必须按照自己的兴趣,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我在前门台阶上碰到詹尼。她正要和一位朋友一起出去吃午饭。我觉得女孩子们现在很少一块儿出去吃饭,就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詹尼乐呵呵地笑了起来,但看起来不太自然。诺尔曼在家,冰箱里有一个苏格兰煮蛋,我们俩可以分享。我对她说:吃好,玩好。

回到房间里,我拿出封面写着雷切尔三个字的笔记本,准备给她打电话。我一边翻看,一边做笔记,在相关的句子下面划了线,还信手涂鸦,画了几个小人儿。但我的思想却早就溜号了。窗户外面,只有詹尼养的两只花斑猫中的碧娜小心翼翼、无声无息地跑下门前一溜台阶,向垃圾箱跑去。我信手翻到和雷切尔第一次约会的记录,悲凉之感油然而生。

过了一会儿,她同意我去给她拿点饮料。等我从厨房回来,她已经不见了。她没有走,正和一个穿白色礼服,个子很高的家伙接吻。我手里端着酒杯,就像田纳西州纳什维尔[36]罗德西亚酒店一位黑人侍者。歌谣刚流淌到它的首个中八度音,还得持续两分钟。然后她会做什么呢?我很想问问东道主,他们有没有放扫帚的杂物间,或是没有使用的卫生间,他是否介意我把自己关在里面,直到聚会结束。

一杯酒不见了,我抬起头,看见杰弗里站在旁边。

“你那个妞怎么样?”他问道。

“冷淡我。你那个呢?”

“上厕所去了,”他耸了耸肩,“不过还回来呢。你那个还回来吗?”

“不知道。你那个妞怎么样?”

“太棒了!大奶子。”

“大奶子我看见了。我是说她别的方面怎么样?”

“我不知道。只知道她喜欢跳舞,喝酒。我们没怎么说话。”

他问我:“你说的‘她别的方面怎么样’是什么意思?”

“哦,对不起。你觉得她能跟你干吗?”

他闭着一双眼睛,点了点头。

唱片放完了。我不敢回头看。

“嗨,”杰弗里说,“你那个妞在亲那个家伙呢!”

“是吗?”

“是,不过……他们在告别呢。他正从她怀里抽出身……”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穿白礼服的家伙向后退去,雷切尔转身向我们走来。

“她来了,”我悄声说,“放松点儿。你就说我们是一伙儿的,或者说点儿别的什么。”

杰弗里神采飞扬,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假装见多识广,认识许多大人物,就像我是个提线木偶,由他摆弄,还假装从来没听说过我那些最可笑的轶事。他从厨房偷来满满一瓶酒。后来我们发现,雷切尔和杰弗里的姐姐有过一面之交。聊天的时候,雷切尔两点朱唇现出迷人的微笑,露出牙缝挺宽的牙齿。两颗前门牙有一点点重叠,使得本来那个很整洁的雪白的半圆,向外翘。我总觉得翘得恰到好处,让人看了有种心痒难耐的感觉。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直到杰弗里的妞上厕所回来。这个女孩儿叫安娜,瑞典人。就杰弗里而言,她的到来似乎有点突然。

我们几个人的热乎劲儿似乎成为过去。并不是因为安娜不迷人,而是在雷切尔看来,我和杰弗里以及我们的朋友是想去哪儿喝一夸脱又一夸脱的速溶咖啡,听一张又一张唱片,打情骂俏——这正是我和杰弗里心之所想。因为聚会很快就要曲终人散了。只剩下一两对儿喝多了的小情侣、几个面无表情的家伙。还有那个有点古怪的、无人问津的姑娘(大概有点严重残疾)。

“哦,我得帮他们收拾收拾去了,”雷切尔说。

“别瞎扯了,”我说,“别帮他们收拾。谁爱得瑟,谁狂妄自负举办这次聚会,就让谁收拾去吧。”

杰弗里也跟着添油加醋:“你收拾什么呀!”他大声说,“为什么不去我们那儿玩?”他抚摸着安娜的肩膀。安娜嘴角挂着微笑。

“不行,我真得去收拾。”

“为什么呀?”我问。

“因为是我举办的聚会,这是我的家,知道吗?希望你们今天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我们看着她的背影,面面相觑。

“真他妈的好玩儿!”杰弗里说,“查尔斯,今儿个你可是首战告捷。”

突然,诺尔曼在楼下喊了起来:

“喂,查尔斯,你在吗?”

“在呀!”我一边大声回答,一边站了起来。

“哦,”他应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我马上就去。”

诺尔曼正在厨房里打开一个硬纸盒子。

“里面装的什么?”

“苹果酒,”诺尔曼气喘吁吁地说。

他终于把包装纸、绳子卷成一大卷儿,塞到炉子里,用扫帚把搅着炉子里的煤火,硬纸盒子呼呼呼地响着,冒出明亮的火焰。

“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卡车上掉下来的。”

“天哪,”我说,“从车上掉下来居然没摔破,真是奇迹。你是不是……”

“不是,傻逼,”诺尔曼说,蹲在酒桶旁边,倒满两个酒馆里用的那种品脱玻璃杯。“偷的。朋友给的。两英镑。零售四英镑三十五便士。”

我咳嗽了几声,摘下眼镜。“这玩意儿能喝醉吗?”

诺尔曼把酒杯递给我,把自己那杯一饮而尽,又蹲下去接了一杯。

“詹尼上哪儿去了?”我问道。

“到西区逛商场去了。和从布里斯托尔来的几个骚货。”

“你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吗?”

“别问我。”

我看着姐夫。他那个大鼻子离酒桶龙头只有几英寸,一双热切的眼睛充满期待。诺尔曼穿着他平常总穿着的那套衣服:有点寒酸的蓝色工作服,男孩子穿的那种领子开到脖颈的衬衫(上衣口袋露出一截装饰着小圆点儿的红领带)。他的裤子从膝盖以下,紧紧地裹在腿上,裤脚距离那双非常古怪可笑的黑皮鞋足有两三英寸,令人惊讶。我要是这副打扮,恐怕连十码远也走不了。诺尔曼直起腰,仿佛怀着某种敌意,看着我手里的酒杯,跨过推拉门,走进旁边那个屋子。“是的,能喝醉呀。”他蹒跚着走到挨窗户摆着的长靠椅跟前,坐了下来。“我有个朋友,”他继续用单调的声音说,“喝了三品脱这玩意儿,结果从卧室窗户掉下去,在栏杆上碰了个头破血流。”

我也坐了下来。“天哪,”我说。停了一会儿,我又说:“我一会儿得给那个女孩儿打电话,所以最好能喝得晕晕乎乎。”

“为什么?”诺尔曼用挑战的口吻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见了她就有点胆怯。”

“已经把她干了?”

“没有。八字还没一撇呢。”

“哦,难怪呢!”

他的意思是,难怪你胆怯,没上过她嘛。还是,难怪没有上她,你弱不禁风,见了她就害怕嘛。

“她干过吗?她多大?”诺尔曼皱着眉头问。

“十九岁,估计和我同岁。不知道她干没干过。你认识杰弗里吗?我的哥们。他姐姐认识她。她大概和一个美国人干过。不过显然那家伙是第一个干她的人。”

“哦,他现在的情况如何?还缠着她吗?”

“不知道。上个月她和我一块儿去看过一场电影。所以我觉得她多多少少有和我在一起的可能。”

诺尔曼打了个嗝。“你看电影的时候没有试探过她?”

“没有。”

他闷闷不乐地注视着我。我有点尴尬,喝完杯中酒,站起身又想去添满。但是诺尔曼抢先一步。他举起杯一饮而尽,然后很费气力地咳嗽起来。

“这玩意儿真他妈的是个恶魔,”他一边说一边抚摸酒桶上的塑料龙头。

这个总是乐乐呵呵的“小学生”很喜欢“玩”那个龙头。他打开龙头盛满酒,一饮而尽,等我接完之后,马上再接一杯。他两眼圆睁,酒顺着面颊流了下来。我纳闷他现在还上不上班,干不干活儿?他还有没有别的女孩儿?要么他从来没有想过上班赚钱,要么他从来没有想过不去上班赚钱。

我想起他当年和姐姐在这儿成家时的情景。母亲经常和詹尼通信,总说诺尔曼是个猪狗不如的家伙——肮脏,无知,酗酒,品行不端。可是这些问题和他到处寻花问柳、招蜂惹蝶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的父母习惯性地、镇定自如地管诺尔曼叫“那个杂种”。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意味着这个人已经不再把自己的老婆当回事了。然而,诺尔曼也许还算不上真正的“杂种”。原因很简单。他能赚钱。真正的“杂种”身无分文。自从他们结婚,这是我第一次和他们近距离接触。昨天夜里,感觉他们还不错。

詹尼受过五年高等教育,诺尔曼也许只能笨手笨脚地翻翻《每日邮报》。对于他们婚后的生活这很重要吗?无视门当户对是没有道理的,至少对于结了婚的夫妇,没有道理。詹尼不能随心所欲地去看望自己的朋友,她对此一定牢骚满腹。和任何阶级斗争一样,处于劣势的社会群体总觉得自己是在进行一场圣战,所以其行为不管怎么龌龊都是顺理成章的。

“听我对你讲,”诺尔曼说,一边把第二杯酒递给我,一边呷他的第四杯。“假设她是你,好吗?或者你是她。假如这个荡妇给你打电话。会有好多婊子找你的,所以你不必担心,你可以轻轻松松去玩。她会说出什么让你感兴趣的话,使你丢掉别人,只投入她的怀抱呢?如果她想让你跟她干,她不会说‘哦,查尔斯,操我吧’,她会说‘查尔斯,操你!滚你妈的’,她会吗?她会用这种话激励你,让你继续纠缠下去吗?”

我想了想,“照你这么说,难道我应该给雷切尔打电话,告诉她滚蛋?”我问道,打心眼儿里想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诺尔曼斜着眼睛看我,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好像想说:“你脑袋进水了,还是怎么回事?”实际上他说的是:“不,放松点。我看你……”他用手做了个上下运动的动作。“手淫,玩鸡巴,朝后倒下,让人恶心。她们也不喜欢这副模样。放松点。假装你不能操……她就会……就会求你。”

他打了个哈欠,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嘴半张着,看了看他手腕上那个茶托大小、有好几个刻度盘的手表(戴水肺的潜水员、洞穴探险者以及诸如此类的人喜欢戴的那种手表)。

“我到粉笔农场[37]去了。”

“要我告诉詹尼吗?”

“你想告就告吧。”

“一会儿见。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可不知道。”

我刚才还想,诺尔曼一走,马上就给雷切尔打电话。可是现在觉得这个电话没那么好打。我叹了一口气。是不是应该做点笔记?也许喝杯咖啡能让头脑清楚一点。我慢慢地环视四周。和这幢房子里的大多数房间一样,这个房间也摆满了诺尔曼的旧家具:一个很单薄的大沙发,几张旧扶手椅。我仿佛看见詹尼淘汰了这些破烂货,换上档次更高一点的家具,比如很普通的实木橱柜、天鹅绒座椅,或者“这件是拣的,那件是花三十先令淘来的”品位挺高的什么玩意儿。墙角,推拉门右边摆着的那个落地大座钟敲了一下。这个钟当然曾经属于我的祖父。(我说“当然”,是因为我总喜欢这样说话。在我的世界里,谨言慎行的意大利人,异性恋的美发师,没有银色“衬里”的云朵,不光彩的野蛮人,铁石心肠的妓女,从天而降的邪风,清醒的爱尔兰人,等等,都不能存在。对于这些事儿,我都无能为力。)

我上次见诺尔曼是在他和詹尼的婚礼上。那是我第一次见他。那次婚庆的形式是先在一家酒店举行香槟酒会,然后亲友们在诺尔曼家吃一顿饭(詹尼早就在这个家“安营扎寨”了)。承办酒席的人精心安排,我父亲也很热心地张罗。那天下午我早早地喝多了,所以晚上都发生了什么事情记不太清楚了。但是显然,我父亲和哥哥找茬儿“侮辱”了诺尔曼。按照新娘的说法,事情是这样的:戈登和马克·海威走到诺尔曼面前。父亲对他大声说:

“喂,诺尔曼,你介不介意说清楚点事儿?介不介意告诉这位马克和我本人,你母亲娘家的姓。”

“里瓦伊,”他很坦率地回答道。

父亲拂袖而去,边走边对哥哥说:“看起来,好像我欠你五镑。”

可是诺尔曼似乎对这事儿耿耿于怀。“香槟聚会”结束之后,到荷兰公园之前,詹尼一定要我先带诺尔曼到酒店的酒吧待一会儿。估计她是想让诺尔曼冷静一下。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诺尔曼像那天晚上一样镇定。记得他对我说,头天下午,在他掌管的塔夫内尔公园二手电冰箱展销厅,那位苏格兰女经理助理差点儿把他给“吃”了。在我看来,他显然只是出于礼貌,随便和我聊这事儿,不是在那儿令人厌烦地夸海口,也不是故弄玄虚,用那种“又一个好人死了”的腔调“悲天悯人”。他又漫不经心地补充道,实际上,他没敢操她,怕她还有淋病。她得淋病已经好长时间了,经常反复。什么抗生素在她身上都他妈的没用。

诺尔曼,或者我们暂时管他叫比尔·赛克斯,一回家就行动起来。我父母那些算不上名人的朋友们,都正襟危坐,努力让自己显得举止端庄,好像他们都认为他已经酩酊大醉。他显然没有,而这正是整个表演的关键。他问一个绝对谈不上成功的哲学家,最近性生活的情况如何。弯下腰站在一个不怎么重要的女诗人背后,对着她摇来摆去的耳环不怀好意地耳语。吃饭的时候,他不喝精心挑选的佐餐用的淡酒,而是拿了一个能装一品脱啤酒的大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没掺水的本尼蒂克廷甜酒。说话的声音也变成伦敦街头推车叫卖蔬菜水果的小贩那股味儿。他把餐巾塞到衬衣领子里,脸凑到碗边儿,噘着嘴喝汤。他用手撕小牛肉,端起盛小黄瓜和腰果的盘子,往自个儿嘴里拨拉。他从咖啡渗滤壶里直接喝滚烫的咖啡,连眼睛也不眨。

就我而言,吃完饭之后就脑子里一片空白,觉得天旋地转。我躺在二楼浴室地板上,伸开双臂,满怀柔情地拥抱马桶。从楼下传来诺尔曼吓人的尖叫声。你可能觉得他在说什么下流话。起初,我听不清楚,后来才弄明白他似乎在朗诵诗歌。

老母羊磨快它的角,

跑到屠夫那儿,撞断他两条腿……

节奏放慢。

老母羊为王子而战……

声音变得悲凉,渐弱:

从那以后没有人……再听到……它的消息。

我听见稀稀拉拉的掌声。诺尔曼又朗诵起来:

哦哦哦哦哦哦——有一只独角老母羊,

还有五十只母山羊。

它们在碧绿的玉米地生活,

让车轮旋转得那么美。

他把这九行诗念了五次,然后传来拖着脚走路的声音和开门、关门的叮叮咣咣的响声。半个小时后,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诺尔曼正在楼梯平台上耐心地等着我,准备上厕所。他迎上来,一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好像要扶住我,怕我摔倒似的。

“你父亲已经走了。我给你在长沙发上铺了一张床。”

他凝望着我,突然仰面朝天,哈哈大笑起来。我朝他哼哼了几声。

“7734417。”

“喂,早上好!我是说下午。我能和雷切尔·诺伊斯通话吗?”

沉默。

“喂,雷切尔?哦。我是查尔斯·海威。你也许还记得,我们在上个月你举办的聚会上见过面。后来,几天之后,我们……”

“是的,我记得。”

她似乎很兴奋,大声喘息了一会儿,说:“我不想假装,听到你的声音我高兴极了。”

“好呀!”我说,“你这几天忙什么呀?”

似乎为了再拉近彼此的关系,她说:“我在突击A级考试[38]呢!”

“太巧了。我在为上牛津临阵磨枪呢!你那个补习班在哪儿?”

“贝斯沃特路。”

“嚯!我学习的那个地方也在那儿!具体位置在哪儿?”

“荷兰公园这边。”

“哦,贝斯沃特路右侧吗?”

“不是,左侧。”

“不,不是这个意思,”我不大自然地、咯咯地笑着。“我不是问你左侧还是右侧。我是指相对错误那侧而言对的那侧,‘正确的’那侧。[39]”

“什么?”

挂电话吗?

不,放松点。

“哦,听我说,不管它了,不管它了。你明天下午去那儿吗?很好。下课以后我去接你好吗?几点?四点半?……四点?好。我去接你,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喝杯茶。”

停了一下。生怕她不答应,我不由得紧张起来:“你说呢?”

通常我或许会给出一个很容易被对方拒绝的“理由”,比如:“除非你正在工作”,或者提前定下一个她可以堂而皇之推脱的日子。但是这一次我不能给她留下任何拒绝的理由,而是要把机会留给自己。我在她身上已经下了那么多功夫,做了那么多功课。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口说话。

“好啊……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不呢?她也许会坚持付自己的茶钱。“是呀,我也觉得没有理由不来呀。你四点钟在那儿等我,对吗?”

“好的,还有……”

“很好,四点见。”我砰的一声放下电话,不给她喘息的机会。站在那儿很紧张,几乎蹲了下来。我这样匆匆忙忙挂了电话她会怎么看呢?按照诺尔曼的逻辑,如果别人这样对待我,我会怎么样呢?这个粗鲁的小傻瓜显然硬着头皮坚持着,但你永远都不会知道。

星期二中午,我躺在浴盆里一动不动。就像一条肮脏的老鳄鱼,没有洗,只是一边在热气中蒸腾,一边在心里琢磨着。

该穿什么衣服?蓝马德拉斯棉布外套,黑靴子,还是胳膊肘子上打了两块挺显眼的皮革补丁的黑粗花呢外套?我应该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在她的面前呢?八月,我见了她两次,每一次的“面目”都截然不同,最后定格在忧心忡忡、寡言少语、高深莫测、博学多才、啰里啰唆、愤世嫉俗、喜怒无常、崇尚虚无主义、面对死亡冲动默然无言之间那个类型。

雷切尔为什么不能是她所属那个性格更特别一点的人呢?只有天知道。如果她是个嬉皮士,我就可以和她聊吸毒的经验,聊黄道十二宫和塔罗牌[40]。如果她是左翼人士,我就装出一副可怜相,一边大谈讨厌希腊,一边从铁罐里拿炒豆子吃。如果她喜欢体育运动,我就和她玩……象棋、西洋双陆棋,或者参加别的什么活动。不,不要告诉我她就是那个姑娘,那个能让我明白用这种可悲的办法划分人是多么自私、多么愚蠢的姑娘。不要告诉我,她会把我挑选出来,带我做出滑稽可笑的决定。我无法忍受这一切。

我开始认真清洗身上那些“孔洞”。这些“零部件”——从长着鼻毛的鼻孔到泡沫似的肚脐眼儿——如果不保持清洁,可就糟透了。当然,我非常清楚,担心自己身体上这些“零部件”失灵,纯属无稽之谈(只是再次胡思乱想罢了)。是的,确实如此。然而,知道那是一种无谓的忧虑并不能使我焦灼不安的心情稍减。

我用梳子和手指梳理阴毛。为雷切尔把这些茅草似的玩意儿收拾得漂漂亮亮是个好主意。原因不得而知。七月份一个夜晚,晚上十点过五分,贝尔赛斯公园地铁站,一个姑娘让我滚开,要不然就叫警察了。可是十点十七分,我就已经躺在地板上——在还没有碰过的、茶水还热着的两个杯子之间——给她脱油腻腻的裤子了。无可否认,那个女孩儿很丑,脱了衣服之后,散发着一股打开伤口、挖开坟墓诸如此类的味道,但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个中缘由。杰弗里的理论是,漂亮姑娘比丑女人更喜欢性。可以以格洛丽亚为例,我昨天才见过她。在伦敦,我度过多么美好的时光。牛津,像童年一样,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

我裹了几条浴巾,踮着脚尖儿,跑回我的房间,浑身发抖蹲在炉火前面。这都是米勒医生告诉我应该尽量避免的事情。其实旁边就有一个浴室,可是眼下太脏,没法儿用。下星期,我可以把它打扫干净,这也可以算作我对詹尼和诺尔曼的回报。

我把身子擦干,撒了点爽身粉,穿上一条最花哨的内裤。低头看着自己肌肉发达的胸脯,扁平的肚子,突出的髋骨,没有汗毛的小腿。非常好!和你这样说,我一点儿也不介意。穿衣服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应该把屋子收拾得漂亮一点儿。不能像和格洛丽亚在一起时那样草率马虎。虽然把她带到这儿的可能性极小,但我还是想尽我之所能,把屋子搞得整洁点……我摩挲着下巴,把那些没用的便笺、文件夹归拢到一起。

我不知道她对音乐有什么爱好,决定在这个问题上“稳扎稳打”。我把唱片面儿朝上堆成两堆,第一堆最上面那张是:《2001:太空漫游》(不能搞错)。第二堆最上面那张,经过一番思索之后,我放上狄兰·托马斯[41]的诗歌选,诗是诗人本人朗读的。舒洁面巾纸放得离床远一点。如果放在床边椅子上无异于做了一则广告:“我这个人最喜欢经常手淫。”我在咖啡桌上放了几本莎士比亚文本和一本《Time Out》杂志。也许这种不伦不类的组合,也是一种“阴谋二分法”,不过我担心未必奏效。为A级考试,我已经准备了一年,那几本“莎士比亚”已经被勾画得脏兮兮的不成样子。于是我换成泰晤士和哈德孙出版公司出版的《布莱克》(同样不能搞错)和《冥想的诗歌》。实际上这是一本美国关于玄学派诗歌研究的著作。尽管从封面上看,像一本垮掉的一代的诗歌集锦。雷切尔会解释那是她喜欢的作品。遗憾的是,《Time Out》的封面是一个又高又瘦的黑奶头姑娘。拿什么替换它呢?如果来得及,我出去买一本《新政治家周刊》[42]?可是真没时间了。我朝屋子四周张望着,可是看到的都是不怎么协调的东西。过了一刻钟之后,我选了一本简·奥斯丁的《劝导》。我把那本书翻到最后几页,面儿朝下,放到枕头旁边。这安排,真乃点睛之笔。

三点半,我已经穿戴好,站在镜子前面,眯细一双眼睛,看还有什么不周之处。一切还好。我不会因为脸上长粉刺而烦恼,却总是担心皮肤下面偶尔长出的疖子。那玩意儿两天就出头,可消下去要两个星期。我过去两眼之间还经常长个大包,害得我就像横眉立目、大肆杀戮的刽子手。不过眼下城里没有大男孩儿。

我戴上再取下,取下再戴上那条红白点儿相间的围巾。最终没有戴,因为有点扎眼。我睡眼蒙眬地凝视镜子里的自己……雷切尔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除非她疯了。镜子里这位帅哥中等身材,棕黄色的头发丝一般光滑,褐色的眼睛真诚明亮,嘴唇薄但很阔,下巴轮廓分明,面颊匀称,显得很酷。我紧咬着里面的牙齿,突出这个特点……喂,瞧!很棒呀,我的爱人。你呢?

我想上楼喝点茶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杰弗里。

“喂,”我说,心里很高兴。“我准备今天晚上给你打电话呢!”

“哦……”停了五秒钟。“我晚上不在家。”

“你都好吗?”又停了一下。

“我想顺便去看看你。我现在成了曼迪德[43],回不了公园。”

这会是他服了毒品之后的求救电话吗?

“你现在在哪儿呢?杰弗里。”

“哦,别挂电话。我瞧瞧。是在……南肯辛顿地铁站。不过,我现在还不想过去……我想和……一块儿……可是……这儿……”

“你他妈的说什么呢?”我问道,“听我说,你可以现在就过来,就在这儿等着。我先出去喝杯茶。或者,你想怎么样?是不是想先在哪儿溜达一会儿,晚一点再来?比如七点左右?”

“好呀,”他说,仍然显得很谨慎。

“再晚点也行。八点或者九点?”

“行呀。”

“听我说,你干吗不什么时候想来就什么时候来呢?”

沉默,然后他喃喃着说“好的”,又是一阵沉默,咔哒一声似乎无精打采地放下电话。

五分钟后他又打来电话,说他和两个女孩儿在一起。

我想了一下。“太好了。把她们俩都带过来,你不操的那个归我。你带麻醉剂了吗?”

“有点儿。”

“也带过来。我得赶快走了。我大概七点左右回来。也许还有别人在。听我说,如果我的卧室门从里面反锁着,你就别硬往里闯,好吗?”

“正干着呢?”

“也许。”

我只用了八分钟就到那儿了。我用手指把头发拢好,从那幢房子跑出来,跑过一溜斜坡,来到大路旁边。杰弗里会带女孩儿过来。现在不论发生什么事儿都无所谓了。

雷切尔一个人在厨房里,正把烟灰缸里的烟灰倒进一个像邮政信箱似的垃圾桶里。那个垃圾桶的颜色像婴儿的屎。我用机器人那种嗲声嗲气的声音说:

“天哪,真对不起,我一点儿也不知道,那天的聚会是你举办的。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我想请你下周三看电影。老天爷呀,我心里一直非常难过,真对不起。”

“别为这事儿过意不去。”

我等着听她说下去,可是她没有再说什么。“以后我可以和你电话联系吗?”我说,“或者……不要给你打电话?”

雷切尔嘴角现出一丝微笑。“随你的便。怎么都行。7734417。你能记住吗?”

“用我帮忙吗?”我脱口而出,“我看你活儿挺多……”

“用不着,真的。我自个儿能干。”

雷切尔走到餐桌跟前,把没用过的酒杯放到一个硬纸盒子里。我斜倚在桌子边儿,怀着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心情,觉得不仅仅是必须坚持自己的主张,而是这个主张必须被坚持;不仅仅是必须付诸行动,而是这个行动必须被实施。总之,在这样一种混乱的情感的冲击之下,我站起身,像中了邪似的,朝她呆呆地走过去。

“哦,跟我来,”她说。

我回到走廊。“3731417!聚会很棒!我们很快就会见面。”

星期二,我花了一刻钟查电话号码簿,然后给她打电话。我旁边放着打印出来的分镜头剧本,一张奥黛丽·赫本的照片,一个盛一夸脱杜松子酒的空瓶子。当然还坐着杰弗里。杰弗里刚吃了降价的麻醉剂,一直朝我点着头。

两个星期后,我们看了一场电影。电影的内容是关于冰岛仅能维持生活的农民兴衰的故事。其实,头天下午我就到电影院先看了一场,想出一些可以逗笑的评论,准备在黑暗中对雷切尔耳语。可是真和她看电影的时候,没那个氛围,只能闭上嘴巴。

我把还剩下的两张旅行支票中的一张兑换成现金之后,就有足够的钱坐出租汽车,看电影。她下车后,我也没有和她吻别。她问我要不要到她家喝杯咖啡的时候,我哈哈大笑。“今天晚上就免了吧,”我傲气十足地说。(除此而外,她父母在家。)那天晚上花了六英镑。管他呢,反正周末我就回牛津了。

雷切尔念的那个补习班在一幢摄政时期风格的房子里。这种房子色彩柔、略带沉闷之感,在伦敦这一带很受欢迎。我背靠守护在双开门入口前那两根宛如混凝纸浆做的柱子上,练习微笑和打招呼。我觉得还不够引人注目,出来之前,裤子上别个奶瓶子就好了。尽管我在最后这一百五十码的路上走得很慢,俨然一个铺路专家,仔细观察这段路铺得如何,可还是早到了三分钟。

门廊右侧是一个灯光昏暗、没有挂窗帘的教室,里面坐的都是男生。他们都若有所思地凝望着窗外的路。对于来这种地方念书的小阿飞们,我很了解。这些家伙都是从公立学校中途退学的。退学的原因很复杂,脑子实在太笨,留长发、戴肮脏的硬顶草帽,扯下新同学的裤子鸡奸,搞同性恋多次被抓个正着。他们会不会突然冲出来,一边脱我的裤子,一边大声叫喊:“要不要教教这个小混蛋如何办事儿?”教室里,一个男孩儿正在睡觉,趴在课桌上,脑袋枕着一份《金融时报》。就在我朝里面张望的时候,教室里一阵骚动。一个穿细条纹西服、留着胡子、满脸凶狠的老师大步流星地走进我的“镜头”。他在那个男孩儿背后,赫然耸立了几秒钟,然后用一个好像眼镜盒子似的东西朝他的脑袋使劲敲了几下。这一敲引起连锁反应:那位“小少爷”抽动了几下,哼了哼鼻子,喘着粗气,眨巴着眼睛;穿细条纹西服的老师大声责骂,男孩儿噏动着嘴巴为自己辩解。老师教训这个狗屁不是的小东西家里那么有钱,自己却那么懒,中午大吃二喝,直吃得两眼儿翻白;教训这个没脑子的胖……

门开了。一个身穿绿色粗花呢外套、姜黄色头发的高个子男孩儿器宇轩昂地走下一溜台阶。他瞥了我一眼,好像我是个“光头党”。目光毫无惧色(因为实际上所谓“光头党”的人都很温顺),只是不以为然。他身后快步走来两个女孩儿。她俩都是瘦长脸,嘴里喊道:“杰米……杰米!”杰米风度十足地转过脸来。

“安杰丽卡,我不去艾慕本克蒙特了。格雷戈里带你们去。”

“格雷戈里还在苏格兰呢!”两个女孩中的一个说。

“那我就管不着了。”姜黄色头发的男孩儿消失在一辆老式赛车里。

现在,学生们蜂拥而出。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大声嚷嚷:“卡斯珀[44],奥蒙德门,不可能,特棒,弗雷迪,五点钟,当然啦,喝茶?泡泡,晚一点,看我俩谁先到那儿,畜生,在奥斯瓦尔德家。”并排停放的“阿尔法·罗密欧”、“摩根斯”和“MGs[45]”都争先恐后地加速,扬长而去。步行的学生爬上通往诺丁山的一溜斜坡。雷切尔哪儿去了?是不好意思在那些光鲜亮丽的年轻人面前见我?还是我找错地方了?除了那个上课睡觉的家伙——显然被老师留下了——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

雷切尔又是四个人在一起,两个男孩儿,还有一个女孩儿。他们双双对对走下台阶,聊得热火朝天。看到这情景,我心里想,应该赶快溜之乎也。两个男孩儿中的一个和另外那个女孩儿先走了。雷切尔和另外那个男孩朝我走来。我认出他就是那天聚会时穿白礼服的“娘娘腔”,尽管现在穿着运动衫和斜纹布裤子。

“德福瑞斯特,这位是查尔斯……贵姓?”她笑了起来,“真对不起。”

“海威,”我也笑了起来。

“海威。查尔斯,这位是德福瑞斯特·霍尼格。”

“见到你非常高兴,查尔斯,”德福瑞斯特说,鼻孔里喘着粗气。一望而知,他是美国人。因为一般来说,八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的美国人特征都非常鲜明。他看起来就像一位人到中年的美国体育运动专栏作家。脸上长着雀斑,花白的头发剪成平头。

是美国人吗?没错儿。

“你好!”我和他握了握手。

“我们本来就打算去‘茶苑’喝茶,”雷切尔说。

我使劲点点头,对他们拟议中的计划表示同意。我们列队前进。大个子德福瑞斯特走在中间,雷切尔在里边,我沿着马路牙子走,一只脚踩在排水沟里,尽量避开路边的树。

另外那对儿在前面离我们几码远的地方停下脚步,打情骂俏。男孩儿头发呈斜线,梳到一边,长脸上长着麻子,从女孩儿手里抢走什么——一本书,或者一封信——女孩儿还想抢回来。他站在她对面,两只手拿着那件东西放在身后。她靠在他胳膊肘子上,缠缠绵绵。

“快来呀,你们俩!”德福瑞斯特说,“该喝茶去了。”他走到大路上,回过头看着犹犹豫豫站在人行道上的我们四个人,打开一辆很大的红色“捷豹”,钻了进去,然后为我们打开车门。

“天哪!”

雷切尔转过脸瞥了我一眼,向前走去。我怀着一种小男生的惊奇,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替她关上车门。另外那对男女在后排座坐下,我想关上车门。也许他们也想。可我最后还是钻了进去,害得他们俩挤到一块儿,就好像我是个行李箱。

“都上来了?”德福瑞斯特问,开着车向山下驶去,然后掉转车头,想来个“三点转向”,因为太快没有成功,只得老老实实向山上驶去。

我怎么会让自己落入这样的境地呢?雷切尔腰杆倍儿直坐在我前面,满头秀发亮光闪闪、芳香四溢,撩拨着我的心,我简直有一种被剥了皮的感觉。

“不,我只是喜欢英国车,”德福瑞斯特对雷切尔说。雷切尔点了点头,她显然也喜欢英国车。

所有这一切是否都是雷切尔有意策划的呢?也许当初我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应该给她更多的时间,容她把话说完。可是,那时候德福瑞斯特会不会就在她旁边呢?天哪。也许她会说:“德福瑞斯特,亲爱的,又是那个讨厌的小屁孩儿。他不停地给我打电话,最后竟厚着脸皮要请我喝茶。我想,唯一的办法就是乐乐呵呵地教训一下这个无可救药的小混蛋……”

“茶苑”是一个颇有品位的工薪阶层的去处,按照三十年代美国咖啡馆的风格建成。有几张圆桌,四周摆放着齐膝盖高的蘑菇椅。后面还有几个小隔间。我们一起向里面一个角落走去,我殿后。女孩子们先坐了进去,紧接着她们的小情郎也落座。小隔间只能坐四个人。我朝四周看了看,那些奇形怪状的蘑菇椅都固定在地面上,没有可移动的椅子。

显然没有我坐的地方。雷切尔和德福瑞斯特正在商量吃什么烤饼。另外那两个家伙纠缠在一起,似乎已经到了摆开架势准备口交的阶段。我的脑袋就像一张电热毯。我看不见雷切尔。因为该死的德福瑞斯特那个鸡冠头挡住了我的视线。我讪讪地说:“我出去打个电话。”

谁也没有反应。他们脑袋里似乎有另外一个世界在转动,压根儿就没有听见我在说话。

“茶苑”外面,我悻悻地走到马路对面正对地铁口的电话亭。我停下脚步,朝一家商店的橱窗望过去。我为什么不挤进去,让他们往里挪一挪呢?是因为我犹豫不决才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他们一定都希望我留下。不,根本没有地方。我别无选择,只能滚蛋。滚蛋。我开始向家里走去。

“查尔斯,等一下。”

我回转身,雷切尔停在了马路对过环岛路处的半当口。车流从我们之间驶过。她眼巴巴地看着我,等车过去。

她多么平庸呀!我想,心里一片茫然。

信号灯变了,她停了一下,双手插在口袋里,脑袋稍稍偏着,朝我走过来。她走到人行道上,在离我几英尺远的地方停下脚步。

“查尔斯,回来吧。”

“不。”

她向前走了两步,两脚并拢站定。

“对不起,你没事吧?”

“没事儿!”

“我得回去了。”

“是该回去了。”

“你冷吗?”她问道。

我是很冷。我虚荣心太强,想在她面前显得帅一点,连外套也没穿。现在冻得瑟瑟发抖。

“还行。”

她咬着嘴唇,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还给我打电话吗?”

“当然。”

“那好吧,再见!”

“再见!”

坎普登山广场,另外一个茶会正在进行。杰弗里,以及两个打扮得很古怪的姑娘。其中一个身材娇小,就像披了个花窗帘;另外一个人高马大,站起来宛如全副武装的牛仔。还有詹尼,诺尔曼不在家。一幅田园牧歌式的、发自内心、宁静安谧的场景。我觉得有点头晕。尽管厨房里热气腾腾,也没觉得暖和。除此而外,那种清楚地意识到被人耍了的感觉还缠绕在心头。我一肚子气,从石门一直步行回坎普登山广场。

沏茶的当儿,我跑到楼上使劲咳嗽了几声,下来的时候,杰弗里拦住我,我们俩偷偷溜进起居室。

“你想干哪个?”他气喘吁吁地问。

“我不知道。还没跟她们打过交道呢。”

“你喜欢阿纳斯塔西亚吗?”

“阿纳斯塔西亚?”她不可能叫这样一个名字。“她真名叫什么?”我问道。

“琼。”

“哦,那个小个子?还行。衣服穿得可不怎么样。”

“唔,不过身材挺好。”

“你操过她?”

“就算是吧。她没有苏棒。”

“你操过苏?”

“就算是吧。她的奶头好看。”

“你说‘就算是吧’是什么意思?”

“马马虎虎,就像特洛伊之战。”

“听不懂。很性感吗?她们俩什么样子?”

“她们俩不错呀,只是我硬不起来。犹如服了太多的镇静药。”

“这种事儿为什么从来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

杰弗里摇头晃脑地说:“因为你是乡巴佬,我是时髦世故的城里人。”

我们又谈起镇静药。杰弗里拿出两粒安眠酮,还有些大麻。但是对于这位患支气管炎的“讲述者”,这玩意儿一点儿吸引力都没有。我从他手里拿了一粒安眠酮,准备一会儿再吃,心里清楚,今天夜里别想睡觉了。

那天晚上,恩特威斯尔夫妇第一次吵架,不过刚开战的时候彼此都还克制。杰弗里和我到厨房,帮助三个女人洗刷杯盘碗盏。突然听见砰的一声关门声,劲儿使得很大。没有听见脚步声,就看见诺尔曼的脑袋从门缝里伸了进来。他谁也不看,两只白化病人似的眼睛只是盯着詹尼。我们好像电视里的广告,一下子都僵在那里。然后他消失了,詹尼抓起香烟和打火机,也紧随其后消失了。

“好沉闷,”杰弗里咕哝着。

我为雷切尔精心设计的“舞台”并没有完全浪费。在我的房间里,阿纳斯塔西亚拿起《布莱克》,“哇”了一声,声音不高但充满崇敬之情。苏正了正她的腰带,跪在地板上,打开《冥想的诗歌》。我从她的肩膀望过去,她正在读一篇关于赫伯特·斯宾塞[46]的文章。这篇文章很不错,尽管它的题目是“高原的保证”,她一定想问:“谁是赫伯特?”杰弗里用舌头舔湿一张卷烟纸,让我往留声机上放一张唱片。两个姑娘都是嬉皮士,我从那些美国密纹立体声唱片中选了一张节奏最激烈、最不和谐的地下丝绒乐队[47]演奏的《女英雄》。真是立竿见影。坐在椅子里的阿纳斯塔西亚立刻摇晃起来,一只穿凉鞋的脚打着节拍。苏显得神情呆滞,伸长脖子,弯腰曲背,整个人就像一个8字。你懂的。

杰弗里显得非常高兴。“今天我们狂欢一夜,还是做点什么?”没有人搭理他。他耸了耸肩,把卷好的大麻烟递给她。自己踉踉跄跄退回到床边。

有一会儿,屋子里显得那么宁静。

轮到我抽那支大麻烟了。我吸了一口,立刻咽到肚子里,而不是慢慢地吸,这是嬉皮士的吸法,好像那只是普通香烟。(故意摆一副炫耀的架势或者往里吸的时候发出很大的响声,被认为粗俗不堪。)我这样吸了好几次,等待会有什么感觉。“金环”牌的灰烬从我的指关节细雨般落下。是的,我觉得自己简直能把五脏六腑吐到地毯上。除此而外,没有任何别的感觉。不能说我对毒品没有反应。去年夏天,杰弗里第一次教我吸食紫心锭[48]。我连续两天服用那玩意儿,第三天浑身冒汗,第四天才从昏睡中醒了过来。我的新陈代谢在许多方面都像心灵的风向标那么容易被风吹动,容易轻信。杰弗里的大麻看来不起作用。他一定被人骗了,买了一团烂泥或者一火柴盒揉碎了的烟草末、迷迭香和阿司匹林。

我把大麻烟递给杰弗里,但他抬起一只手,脸上挂着一丝飘飘渺渺的微笑。突然之间,我觉得美好的时光不复存在。看着他那张仿佛充满懊悔的脸,我无法拒绝心头涌动的窃喜。是经常看到的那种“三位一体”:珍珠般的肤色,红宝石般的嘴唇,绿宝石般的舌头。他鼓着腮帮子,好像满嘴的东西要吐出来。

“你要什么吗?”

“水。”

“抽了那玩意儿会口渴,”阿纳斯塔西亚解释道。

我要离开房间的时候,苏珊气咻咻地说:“每当那些家伙紧紧抓住‘神庙’不放,把那个过程当作一种结构化的教育之旅,每当烦恼、焦急使得……那些东西一体化,我就非常烦恼。”她的话莫名其妙,我不由自主加快了脚步。

詹尼和诺尔曼的争吵进入第二阶段。这次从墙壁那面传来,高保真的,且听得一清二楚。

在厨房里,我就隐隐约约听见楼上传来叫喊声。我踮着脚尖走到浴室外面、楼梯间的平台。起居室的门开着,但是没有亮灯。声音是从卧室里传来的。詹尼在尖叫:

“你是刽子手!你听见我对你说的话了吗?你是刽——子——手!”

紧接着又是一声大叫。

我并没有惊慌,从詹尼叫骂的声调判断,她完全是某种情绪的宣泄,并非突然出了什么危险,也许只是诅咒的浪潮掀起了高峰。这种叫喊不是恐惧或者愤怒的结果,而是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想:我现在要大声叫喊,看看对扭转眼下的局面会有什么作用。

“你真是个杂种,”詹尼继续叫骂,“你不在乎,因为你是个刽子手!”

诺尔曼说:“詹妮弗,你是陷入其中无法自拔,可你他妈的现在必须拔出来!你知道,必须,难道不是吗?你他妈的动脑子想一想!”

我掉转头不再听他们争吵。

在卫生间,我拉了一下灯串,在抽水马桶的盖子上坐了下来。我很兴奋。对每个人来说,今天都是激动人心的一天。“你是个刽子手”……也许诺尔曼的工作,就是干杀人越货的事。也许吃午饭的时候,他真的拔酸豆去了。他是不是开着他的“科迪纳”轧死了一队小学生?是不是把一个装瞎子的乞丐故意领到贝斯沃特路,还偷走一个要死了的犹太人的传家宝?他是不是用一把弹簧刀捅了一个很聪明的大学生(因为诺尔曼是个很激进的右翼分子)?他有没有在一位倒在地上吱哇乱叫的巴基斯坦人身上使劲地踩来踩去?(因为诺尔曼非常排外,在他眼里,不是从加来[49],而是从巴尼特或者旺兹沃思[50]来的人都属于“外来人”之列。取决于那人是从大理石拱门站的哪个方向来。)也许——打个哈欠——她的意思只是,他是扼杀她对他的爱的“刽子手”。

这时从楼上又传来拳头击打什么的声音,紧接着一声闷响,好像谁倒在地板上。

我撕了一张卫生纸,擤了擤鼻子,绞尽脑汁想雷切尔。我希望杰弗里快点儿抽他的大麻,吐在我的床上,苏和阿纳斯塔西亚把他抬走,就只剩下我自己了。我要不要到起居室倒一杯诺尔曼的樱桃白兰地?不,为了把詹尼再打昏过去,他或许会让她先苏醒过来。我在水龙头下接了一杯水,给杰弗里送去。楼上又是一片寂静。

杰弗里确实在吐,不过不是吐在我的床上,而是吐在地板上,溅到墙壁上、水池里、毛巾架上以及卧室旁边的洗手间。阿纳斯塔西亚一只胳膊搂着他的腰。我和大个子苏一起站在门口的时候,杰弗里转过头看着我,满脸羞愧。

“对不起,”他说,喝了一口水,一仰脖,咕噜咕噜漱了漱口,吐到浴缸里。

“没关系。可是,杰弗里?”

“什么?”

“还记得吗?你说过,我是乡巴佬,你是时髦世故的城里人,对吗?”

“没错儿。”

我们三个人给杰弗里收拾干净之后,给他拿来一个苹果、一杯水和一支香烟。我问他感觉如何,他说有点冷。我想给他打辆出租车。没成想,苏说她是开车来的。我很惊讶,她小小的年纪居然自己有车。我们七手八脚把杰弗里弄到车上,他们驱车而去。我问两个女孩儿要了电话号码,都没来得及亲亲她们。

看着他们消失在夜幕中,我摇了摇头,回到那幢房子里。走进黑魆魆的厨房,喝了几杯水,服用了那粒衬衫纽扣大小的镇静药片。窗外月光皎洁,我凝望着宝蓝色的天空,觉得希望之光从心头悄然升起。为什么不呢?总算有了一个牵肠挂肚的人,虽然让我焦躁不安。我觉得仿佛有一张脸在我肩头晃来晃去,不管那脸上的表情多么下贱,多么模糊不清,至少不是我的脸。

窗外,除了天空,没有什么让人赞美的东西。只有一堵光溜溜的墙,十二英尺高的墙头镶嵌着无数玻璃碎片,在月光下闪闪发亮。这是为了阻挡那些懒得从花园破门而入的夜盗贼。此刻看起来既无色彩,更不锋利。

我回转头,看见詹尼坐在旁边那间屋子的一张长椅上,两手抱膝,满脸憔悴,抽着一支烟。我向她走去。她不易察觉地动了一下,耸了耸肩或者摆了摆手,似乎告诉我,她一个人待着挺好。我随手关上房门,向卧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