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百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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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5、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

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为什么20世纪50年代却要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在新中国的农村建设史上,中国共产党先后采取了集体经济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两种经济制度是支配农村经济的重要制度,它们在历史上都有自己的地位和作用,都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前后政策不同,是由时代需要决定的。

20世纪50年代为什么要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因为50年代初中国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有五种经济成分,有的属于社会主义性质,有的属于非社会主义性质,而农村的个体经济是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把农村的个体经济变成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为什么要进行这个改造呢?根本上说,我们要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国家进行了工业和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能不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因此,把农村的个体经济改变成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就不可避免。另外,从农村生产力上来说,土改后的广大农村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大部分农民工具落后,劳动力和资金都不足,因此组织生产互助就成为提高生产力的一个方式。经济专家、党的领导人陈云说:“搞合作化,根据以往的经验,平均产量可以提高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三十。”由互助小组到合作社,合作的程度越高,生产方式的变化就越大。从实际的效果看,我国当时正在进行的“一五”计划和各项工业化建设,从农村获得了必要的商品粮、轻工业原料、工业品市场,农村为工业生产积累了大量的资金。如果农村经济没有纳入社会主义轨道,这些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曾经担任过毛泽东秘书的胡乔木在《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题记中说:“就50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重要的是,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分,经济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有多大程度应有的灵活性,总之,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在50年代,农业面临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势。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势又是什么呢?“文化大革命”历时十年,它不但在政治上破坏了国家的安定团结,而且在经济上扼杀了农业的发展。从思想上来说,江青“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极力鼓吹极“左”思潮,宣称“越穷越革命”,“割资本主义尾巴”,使农村经济发展思想受到严重禁锢。从实践上来说,人民公社长期以来奉行“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的政策。这些政策允许在公社内部、在公社之间,有时候在国家和公社之间无偿调拨财物,使社员和农民的财物受到损失,生活水平降低,因而挫伤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也削弱了他们对人民公社这种生产方式的信任。改革开放不但要打破思想上墨守成规的教条主义,而且要改革我国停步不前的经济局面。因此,在思想上,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改革经济体制,使经济迸发出活力。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成为经济改革的突破口。1978年安徽凤阳县的农民创造了生产承包的改革雏形。与此同时,四川的农民也自发采取了包产到户的生产形式,要求生产承包成了群众的呼声。“文革”已经使中国经济,尤其是农村经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要想使经济发展就必须大胆改革,另辟蹊径。于是,中央很快肯定了农民创造的这种生产承包责任制。这就成为现在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们说,国家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一种形势需要,这就好比冬天过去了,我们暂时把棉衣收起来,尽管它很值钱,但是却不能穿了。改革开放是必需的,所以在农村采取新的政策也就很正常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对20世纪50年代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二者都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某个时期,国家根据形势需要采取的经济政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不是对社会主义的否定,农村的经济仍旧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这种制度在社会主义公平的基础上,鼓励多劳多得,勤劳致富。因此我们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生产形式变了,但是本质没有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对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明确要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制度”,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前者着眼于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后者着眼于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提出要“建设两个市场”,即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即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循“三个不得”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提出要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包括征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内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这为我们如何看待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指明了方向。

(王建辉杨乃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