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瞿树滋纪念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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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与南通县党史办同志谈史志工作

瞿树滋

南通县委对党史、修志工作是重视的。在省地委领导下,经过同志们的辛勤工作,可以说从无到有,搜集整理了大量的史料,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对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建设作出了贡献。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大部分时间我在南通工作,但仅在局部地区,做的是政权部门工作,对全面情况了解有限。读了许多老同志提供、经同志们收集整理的翔实史料,帮助我了解许多过去我不了解的史实,得到很多启发,受到很深的教育和鼓励。应该向县委和同志们表示感谢。

现在历史科学、党史研究、修志工作,正在四项原则指导下,解放思想,大步前进。老同志大批大批地离休,为党史工作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预祝南通县编史修志工作取得更大成绩,愿和同志们共同努力。

我此次来,是提供我所知的史料,并向大家学习。看看故乡在“十二大”春风的吹拂下的新气象,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政策落实越来越好,责任制给农村带来的春意方兴未艾,新建瓦房越来越多,困难户越来越少,群众衣食住行都日益改善,两个文明建设一年好似一年,受到很大教育鼓舞。

我对历史科学缺乏研究,是个门外汉。1978年以后才搞文史资料研究工作,也是边干边学的。今天想和同志们交流些经验。下边谈一些个人的看法,共同探讨。请不要当作“上级指示”,我此次来根本没有任何传达、指示的任务。

编史修志史料研究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都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贯彻“双百”方针。不同看法可以“多说并存”,以利于继续探索,以利于发展真理,修正谬误。一些史实在没有最后核实清楚之前,也应持这种态度,有利于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我的看法请作如是观。

对人物传方面。1979年,社会科学院曾派人来省政协要我们协助搞民国史有关江苏省人物传,提出3条要求,大意是:

(1) 全面掌握材料,不留空白;

(2) 用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评论;

(3) 通过家属核对研究,取得一致意见。

对文史资料研究工作,全国政协1980年召开第三次文史资料研究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再次强调存真求实、实事求是。史料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对党内、党外都是适用的。

对提供史料的人,不可能强求观点一致。回忆过去,年深日久,难免记忆不清,了解局限,也在所难免。对搞史料研究工作的人,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注意到那些“溢美”之词,或为亲者讳,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情况。我们在政协搞史料中,这种情况是常碰到的,尤其是家属或亲友反映情况时往往或多或少存在这种情况。

我们还往往碰到另一种情况,就是过分夸大了个人作用,而有意无意忽视了党的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作用。当然我们并不否定历史人物的个人作用,但历史总归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如果过分夸大了个人的作用,忽视了党与群众的作用,这就不能反映出历史的本来面目,就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而陷入唯心史观了。至于少数的根本不符历史事实的也是有的,谬史之罪,贻害无穷,那就更值得注意了。

另外,我们在出刊文史资料过程中,对原来称“蒋匪帮”、“伪蒋中央政府”的,中央有关方面也指示改用蒋军、重庆政府等,这是为了有利祖国统一,台湾回归祖国。有些丑化个人几近人身攻击的外号等也尽量避免。

你们这里工作进行得很好。我谈的这些都是我们在政协文史资料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提出来供你们在研究核实史料,编写人物传记中作参考。并不是说你们这里出了什么问题,请不要误会,也不要给提供史料的人加上任何限制或要求,以免误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搞编史修志工作的同志也不必因此产生任何疑虑,还是要解放思想,更好工作,否则我就给你们帮倒忙了。

向大家预祝春节快乐!在十二大精神指引下,工作做得更好。

1983年2月1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