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资治通鉴》故事500篇
8242900000236

第236章 刑以止恶

“原文”

魏秦州刺史于洛侯,性残酷,刑人或断腕,拔舌,分悬四体[1]。合州惊骇,州民王元寿等一时俱反。有司劾奏之,魏主遣使至州,于洛侯常刑人处宣告吏民,然后斩之。齐州刺史韩麒麟,为政尚宽,从事刘普庆说麒麟曰:“公杖节方夏[2],而无所诛斩,何以示威!”麒麟曰:“刑罚所以止恶,仁者不得已而用之。今民不犯法,又何诛乎?若必断斩然后可以立威,当以卿应之!”普庆惭惧而起。

“注释”

[1]四体:四肢。[2]方夏:中国。这里指方面。

“译文”

北魏秦州刺史于洛侯,生性残酷,杀人的时候,或是砍断手腕,割去舌头,支解四肢,悬挂示众。全州官民惊恐,州中平民王元寿等人一下子都起来反抗。有关部门上奏弹劾于洛侯,孝文帝派遣使者来到秦州,在于洛侯经常杀人的地方,向官吏与百姓宣布朝廷的决定,然后将于洛侯斩首。齐州刺史韩麒麟,处理政务,崇尚宽和,从事刘普庆劝韩麒麟说:“您为国家镇守一方,却不肯杀人,用什么来树威呢!”韩麒麟说:“刑罚是用来制止犯罪的,仁者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使用刑罚。现在,百姓没有触犯法令,我凭什么杀人呢?倘若必须杀戮才能够树威,那就从你做起吧!”刘普庆愧畏交加,起身离去。

“点评”

于洛侯嗜杀成性,草菅人命。他不是震慑犯罪,而是震慑草民。韩麒麟奉行的是刑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