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必须学会把儿童看作一个具有整体人格的个体,一块尚待雕琢的璞玉。同时,学校必须学会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对特定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学校不应把特定的行为看作一个孤立的音符,而是要把它看作整个乐曲的组成部分,即整体人格的组成部分。
儿童人格统一性的发展:解读儿童行为的前提
儿童的心理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无论我们接触到哪一方面,它都会引人入胜,令人着迷。或许,最重要的事情就在于——要了解孩子的某一种特定行为,我们必须先了解这个孩子的全部生活。孩子的每一种行为,都体现了他的全部生活和整体人格,不了解这些行为的生活背景,就无从理解他们的这些行为。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人格的统一性。
人格统一性的发展,就是把人的行为与表达协调成一个统一的模式。这种发展是从幼年阶段就开始的:生活的要求迫使儿童协调和统一自己的反应,而他对不同情况的反应构成了自身的性格,还使他的行为具有个性化,从而有别于其他儿童。
人格的统一性受到众多心理学派的普遍忽视,就算获得一些关注,也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这就导致在心理学理论研究及精神病治疗方法中,病人的一个特殊手势或表情会被单独挑出来做研究,仿佛它就是一个独立的实体。这种做法如同脱离一首乐曲的其他音符,单独抽取一个音符去理解一样。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却普遍存在。
个体心理学反对这一普遍谬论。如果这种做法在教育儿童的过程中得到应用,就会造成严重危害。这种行为模式在儿童惩罚的理论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如果孩子做错了事,通常会发生什么呢?
的确,人们会先考虑儿童的人格给他们留下的整体印象怎么样,但这种做法通常弊大于利。因为孩子如果多次犯同一个错误,教师或父母就会对他产生偏见,认为他是屡教不改;反之,如果这个孩子其他方面表现良好,整体印象还不错,人们就不会因为这个错误而严厉地惩罚他。
显然,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没有从总体上理解孩子人格的统一性,深入探究问题根源。这就像是在脱离整首乐曲的背景下,理解单独抽取出来的某个音符一样。
如果我们问一个孩子为什么懒惰,不能期望从他身上得到我们想知道的根本原因;同样,我们也不能期望孩子会告诉我们他为什么撒谎。深谙人性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几千年前曾说过:“了解自己是多么困难啊!”因此,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一个孩子回答这么复杂的问题呢?想要了解儿童某个行为中包含的意义,我们就要先认识他的整体人格。这并不是去描述孩子做了什么或者他是如何做的,而是要了解他面对任务时所持有的态度。
下面的例子将会说明了解儿童整体生活背景的重要性。
一个13岁的男孩有两个妹妹,5岁之前,他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周围每一个人都乐于满足他的任何要求。他的母亲对他更是宠爱有加。他的父亲是个温厚、安静的人,也很享受儿子的依赖。由于爸爸是军官,经常不在家,儿子和母亲更亲近。母亲是个聪明善良的女人,尽管儿子黏人又固执,但她会尽量去满足他每一个心血来潮的要求。不过,当这个儿子经常任性或者表现出具有威胁性的行为,她也会非常生气。母子关系也因此逐渐变得紧张。这种紧张状态表现在男孩一直粗暴地对待母亲——对她发号施令、捉弄她,随时随地尽他所能地惹人厌烦。
儿子的行为给母亲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但是他本性不坏,她还是依从他的所作所为,依旧帮他收拾衣服,辅导功课。这个男孩总是相信,他的母亲会帮他解决任何困难。他也是个聪明的孩子,和其他孩子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直到8岁的时候,他在小学的学业进展顺利。
有了妹妹之后,他发生的重大变化让他的父母难以忍受。他自暴自弃、毫不用心、拖延懒散。一旦她不满足他的要求,他就揪她的头发,拧她的耳朵,掰她的手指,不让她有片刻安生。他拒绝改正自己的行为,随着妹妹的长大,他变得更加固执。妹妹很快就成为他捉弄的对象,虽然不至于伤害她,但他对她明显心存嫉妒。他的转变从妹妹出生那一天就开始了,因为从那时候开始妹妹成了家里的关注焦点。
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孩子出现恶劣行为,或是出现某些新的令人不快的迹象时,我们要注意这种情况出现的时间及起因。“起因”这个词我是不得已才用的,因为我们很难意识到妹妹的出生会导致哥哥成为问题儿童,虽然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男孩对妹妹出生这件事的态度存在错误。但是,这不是严格的物理意义上因果关系。我们可以说,一块石头下落到地面时,它必然朝着某一个方向并且是以某一种速度下落的,但绝不能说,一个孩子变化的原因必然是另一个孩子的出生。个体心理学所做的研究使我们有权宣称,在造成孩子心理“下落”方面,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大大小小的错误,它们会影响个人的未来成长。
毫无疑问,在心理成长过程中,人会犯错误。这些错误和其引发的后果密切相关,会反映出个体某种失败或错误的人生方向。问题的根源在于人需要设定心理目标,而这又涉及人的判断,一旦涉及判断,我们就有犯错误的可能。
确立目标:儿童对情境的认识并不基于客观事实
确立目标从儿童成长的早期就开始了。通常情况下,2—3岁的儿童就会开始为自己确立能获得优越感的目标。这一目标不断指引着他,激励着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错误的目标通常基于错误的判断。不过,目标一旦形成,它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儿童形成制约作用。儿童会以实际行动落实目标,也会调整自身生活,尽全力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
因此,儿童对事物个体化的理解决定他们的成长。对我们来说,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同样,我们还需要认识到,当儿童陷入新的困境时,他的行为通常受限于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正如我们所知,客观事实给儿童留下的印象,其深度及本质并不取决于事实本身(例如,另一个孩子的出生),而是他看待这一事实的态度及方式。这是反驳严格因果关系理论的充足根据:客观事实及其绝对含义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但客观事实和对其的误解之间却不存在这种必然的联系。
人类心理最为奇妙之处在于,决定行动方向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我们对事实的看法。对客观事实的看法既是决定着我们行动的方向,又是塑造人格的基础。人的主观看法影响行动的经典例子,就是恺撒登陆埃及时发生的小插曲。他在跃上海岸时被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上,罗马士兵视这为不祥之兆。此时,要不是恺撒挥动手臂大声喊出“非洲,你是我的了!”这些英勇的士兵可能掉头就返回了。
从这一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实本身对人所起的作用微不足道,现实对人的影响受到个体结构化的、整合良好的人格的制约和决定。大众心理和理性常识的关系也是如此,如果在一个对大众心理有利的环境中出现了理性常识,这并不意味着环境本身决定了大众心理或理性常识,而是体现了两者对环境自发性的看法是一致的。通常,只有当错误的观点受到批判时,理性常识才出现。
行为模式:儿童的行为由他的目标决定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小男孩的故事吧。我们能想象到,小男孩会很快发现自己陷入困境——没有人再喜欢他,他在学校也没什么长进,依然我行我素。不断干扰别人,这就是他人格的完整体现。那么,接下来会如何呢?在学校里,每次骚扰别人,他就受到老师的惩罚。老师会把他的表现记录在案,甚至给他父母寄投诉信。这种情况发展到最后,学校会建议他退学,理由是他不适应学校生活。
对于这个解决方法,小男孩是最喜欢的,没有人比他更开心。他的行为模式的逻辑连贯性,再次从他的态度中体现出来。虽然这种态度是错误的,但一旦形成,就不易改变。他犯的根本错误就是,想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如果他要因犯错而受惩罚,那么,他受惩罚的原因应该是这个根本错误。因为这个错误,他不断地试图让母亲围着他转;因为这个错误,他像个“小皇帝”,享受了8年的绝对权利,直到突然被剥夺了“王位”。在没有失去“王位”之前,他的母亲只为他存在。妹妹出生后,他又犯了一个错误——拼命挣扎要夺回他的“王位”。但我们必须承认,这个错误无关本性优劣。只有当孩子毫无准备地面临一种新的处境,在挣扎中也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指引时,这种恶劣的行为才显露出来。比如,一个孩子只习惯大人把注意力完全放在他身上,突然面临一个新情境:他开始上学,学校里的老师会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此时,这个孩子要求得到比其他同学更多的关注,老师就会被惹恼。对一个习惯娇宠,并非品性恶劣或无药可救的孩子来说,这种处境非常危险。
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和解释,案例中的小男孩的个人生活方式和学校所要求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冲突。如果用图示来描述这种冲突,我们会发现儿童人格的目标和学校定下的目标,两者方向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相反的。儿童的目标决定他生命中发生的一切,他全身心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但学校期望每个孩子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因此,两者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不过,学校方面忽视了这种处境下的儿童心理,既没有在管理上体谅和包容他,也没有采取措施来消除冲突的根源。
这个男孩的行为受这样一个动机的制约:他的母亲只能关心他一个人。他的心里有一个念头:我要控制母亲,我一定要独占她。但学校老师却要求他独立学习,整理好自己的书本,做好自己的功课,并且把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收拾得井井有条。这种情形犹如把一辆马车套在一匹烈马的脖子上。
在这种情况下,儿童的表现自然不好。但如果我们了解他的真实处境,就会对他产生更多的同情和理解。在学校里惩罚孩子是没有用处的,因为这只会加剧他对学校的厌恶感。如果他被学校开除,就正合他意。他在错误的感知陷阱中觉得自己赢了——以为自己可以真正地控制母亲,母亲必须重新专门为他效劳。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
如果明白了孩子的真实处境,我们就不得不承认,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惩罚他们是没有用的。例如,孩子上学会忘带课本,因为他知道无论忘记什么,母亲都会为他操心,给予他关注。这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这个孩子整体人格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明白,一个人人格的各种表现密切相关,并且构成一个整体,我们就会明白,这个男孩的行为与其生活方式是一致的。孩子的行为与其生活方式保持一致这一事实同时也反驳了一种假设——孩子无法适应学校是因为他智力迟钝。要知道,一个智力迟钝的人是无法一直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事的。
这一案例还告诉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所有人和这个小男孩的处境相似。我们自己的计划以及对生活的理解,从来没有与既定的社会传统完全保持和谐一致。以前,我们把社会传统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我们已经意识到,人类社会的制度并没有什么神圣之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相反,它们都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而推动这一过程的动力就是人们在社会中的挣扎和努力。社会制度是为人而存在的,而不是相反。的确,个体的发展在于培养社会意识,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强迫个体接受千篇一律的社会模式。
对个体和社会关系的思考是个体心理学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对完善学校制度和改进学校对适应不良的儿童的态度具有特殊意义。学校必须学会把儿童看作一个具有整体人格的个体,一块尚待雕琢的璞玉。同时,学校必须学会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对特定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不应把孩子的特定行为看作一个孤立的音符,而是要把它看作整个乐曲的组成部分,即整体人格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