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事故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后来之所以会走上‘炼尸寻人’这条路,完全是一种巧合。
接下来我要讲述和记录的事,看起来可能比较离奇诡异,相信的人就信,不信的就当做故事来看也未尝不可。
2012年的八月份,我迎来了人生的转折点。
那一天我出了些事,所以很颓废的走在路上,打算回我的出租屋。
在深圳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我这样月薪两千出头不到三千的屌丝,能住的自然不是什么好地方。简单来讲,就是那种城中村,老巷子楼,环境恶劣肮脏,空间狭小。走廊弄堂里,都是乱搭的电线和散挂的衣服,遮住了阳光,使得这片区域更显得阴暗。
不过,能住在这样的地方,我已经很满足了,毕竟这是我靠双手挣来的,我是个孤儿,无依无靠,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吃上正常的三餐,就是一种福气。
那天我心情很不好,因为失业了,失业的原因不是我干的不好,而是老板的一个亲侄子要调到店里,我自然就被挤兑走了,所以,我必须得马上找到一份儿工作,否则连城中村这种地方都住不起了。
谁知路过老巷子时,我发现前方那截路格外热闹,周围的住户都挤作一团,似乎在看什么东西。
我心里有些好奇,住在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做着时间长,工资低,又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因此白天上班的点儿,我们这片儿是很冷清的,今天怎么格外热闹?
紧接着,我发现在人群中还有大盖帽儿,也就是警察。
难道出事儿了?
人穷没什么娱乐,看热闹自然也是一种消遣,我立刻也跟着挤过去看。
刚看时我并没有发现什么,因为前方就是一个十字路口,但很快,我就瞧出,十字路口一侧的墙倒塌了,这一片还有很多危房尚未改造,看样子是危房墙体坍塌。
我向旁边的人打听怎么回事,一个中年大姐跟我说:“墙塌了,有个人埋下面,刚才听警察讲好像是死了,但尸体卡住了,现在弄不出来。”
死人了?
我不自在的摸了摸脖子,一边同情对方天降横祸,一边也觉得看见死人不是什么好事,于是我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忽然,那堆废墟动了一下,似乎是下面有什么东西在顶一样,人群中发出了一阵惊呼,这时,一只手从那废墟的裂缝中伸了出来。
我大吃一惊,说:“不是说人死了吗?”人死了怎么还能往外爬?
刚才回答我话的大姐也愣了,结结巴巴道:“可、可能是警察搞错了吧,反正听他们刚才说是死了。”
警察见此,立刻去挖人,里外配合下,人很快被挖了出来,但那个人似乎受到惊吓,傻了,整个人不说话,最后也不动,跟个木偶似的。
就在这当口,我忽然发现了另一个人。
之所以会一眼看见他,是因为这个人太过于奇特。
我说了,我们这片地方,住的都是些社会底层人员,整个儿一贫民窟,人们的穿着自然也很差,但那个人却穿着西装革履,身材挺拔,衣服很干净,他靠墙而站,很有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和他的外形极不相称的是,他手里拿了一个洋娃娃一样的东西。
一个高大挺拔的大男人,手里拿着一个洋娃娃,并且还用一只手不断的摆弄着,怎么看都给人一种很古怪的感觉,所以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而那个男人似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忽然转头,随后冲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紧接着,他冲我摇了摇手里的娃娃,将娃娃的一只手给抬了起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这个怪人是在干什么的时候,人群又传来一阵骚动。
“哎,这个人能动了。”
顺着众人说话的声音一看,只见已经被放置在担架上的人,发神经似的,忽然将一只手给伸平了,直勾勾伸着,像僵尸一样。
我猛然想起了那个人摆弄洋娃娃的姿势,于是立刻朝着那人之前所在的位置看去,而这一看才发现,那地面上已经只剩下了一个洋娃娃,人却不见了。
我心里顿时有种说不出的古怪感,四下看了看,将那个洋娃娃拿了起来。
这个洋娃娃和担架上的人做出同样的动作,是一种巧合吗?
我试着动了动那洋娃娃的腿,并且去观察担架上的人,谁知我这一动,担架上的人,也跟着屈起了腿。我一愣,将娃娃的另一只腿也去屈起来,紧接着,担架上的人也做出来同样的动作!
霎时间,我感觉自己在大白天里出了一层冷汗。
怎么会有这样的怪事?这个……这个娃娃是干什么的?
心惊之下,我手没拿稳,洋娃娃砰得掉在了地上,而担架上的人,抬起的手脚也猛的拉耸下去,这时,抢救的医生忽然道:“没气儿了。”说着摇了摇头,一脸的遗憾。
没有了尸体,现场围观的人很快散去,我看着那个掉落在地上粗制滥造的娃娃,只觉得一阵诡异。
这娃娃很常见,就是那种廉价的,五六块钱一个的塑胶娃娃,此刻掉落在地,显得脏兮兮的。
难道刚才那个人,是在利用这个娃娃,操纵那个遇难者?
警察之前明明说那个人已经死了,为什么那个被卡住的人,能自己爬出来?
一连串不合常理的疑问在我脑子里打转,一切的一切,似乎和刚才那个拿着洋娃娃的男人脱不了干系。
但这件事虽然诡异,我却并没有思考太久,我只是个普通人,摆在我眼前最大的难题,是急需找一份儿工作,而不是去纠结这有些怪力乱神的东西。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次的经历,将是另一种人生的开启。
第二天恰好是周日,我买了一些东西,去福利院看望弟弟妹妹们。
我是在福利院长大的,福利院的人员构成大多数都是这样的模式:不正常的、有毛病的孩子,永远比正常的孩子多,他们大多是被父母抛弃的。而正常的孩子中,女孩子又比男孩子多,大部分是因为重男轻女被抛弃的。
我是个正常的男孩子,也没有残疾,身体健康,所以有时候,我想不出自己为什么会被父母抛弃。
福利院当时收养我的院长姓苏,所以我们那一批小孩子都姓苏,我叫苏天顾,也就是希望上天能眷顾我的意思,我很感谢苏院长,所以从福利院出来后,每个月都会买些礼物给福利院的弟弟妹妹们。
当天离开福利院后,我卡上还有一千来块钱,作为一个月薪只有两千五,没有父母亲友帮衬,没有什么文化的人来说,在这座城市,真的过得十分艰辛,回去之后,我开始查找工作资料。
电脑暂时还买不起,我用手机上工作网,一直浏览了两个多钟头,突然间,一个工作信息跳入了我的眼前。
月薪保底四千,包吃包住,有提成,而且不限学历,职业是打理店面。
什么工作这么好?
骗人的吧?
我只读到高中就出来打拼了,福利院资源有限,没办法送我上大学,再加上我自己也希望早点独立,不给福利院增加负担。毕竟我所在的福利机构已经很老了,和现在深圳市新建的大型福利机构完全不能比。
所以,四千块钱的月薪,包吃包住这个条件,对于白领阶层来说大约不算什么,但对于我这种没文化、没技能、没后台的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
出于好奇,我点开了那个连接。
店的名字叫‘谭玄事务所’,具体干什么的没有介绍,各种信息看上去挺靠谱,不像骗人的,而且离我目前所在的位置也很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记下了地址,当天晚上六点,吃了碗面条,便去找工作。
因为上面写的是二十四小时营业。
原以为能开出这么好条件的事务所,必然处于闹市,谁知我找了很久,才在一个阴森森背着大街的转角处看见了这家事务所。
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是:果然是个骗人的。
与其说是事务所,不如说是居民区自己改造了一下,挂了个牌子而已,再加上处于大街的背面,因此更显得冷清。这里地理条件也不是很好,路灯昏暗无光,阴森森的,哪里会有什么生意?
没有生意的事务所,又怎么会开出四千包吃包住这种待遇?
我二十四岁的人了,出来的早,又不是第一天混社会,天上哪有这么好的馅儿饼,于是我叹了口气,打算直接回家。
谁知就在我准备转身时,忽然间,一个冷冰冰的东西,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是一只人的手。
我眼角的余光瞥到,那只手很白,惨白惨白的,大夏天的却显得极为冷,再加上这里昏暗阴森的气氛,吓的我顿时大叫一声,肩膀一抖赶紧跳开。
第二节 新工作
“谁啊!人吓人吓死人!”一边叫,我一边看过去,这一看不禁愣了。
这不是白天拿洋娃娃那个人吗?
他怎么在这儿?
我看了看四下里空无一人的街道,再联想到这个人白天里诡异的举动,顿时觉得心脏扑通扑通直跳,潜意识告诉我,得远离他。
那人又像白天一样冲我咧嘴一笑,抱着双臂打量我,道:“你站在我家门口干什么?”
他家门口?
我看了看这间事务所,最后道:“这事务所是……你开的?”
对方点了点头,道:“我记得你,白天咱们见过,看样子还挺有缘分的,怎么,你来找工作?”我下意识的点了点头,但实际上,我心里已经有些后悔了,就算我真的需要一份儿工作,也不代表我能接受这样一位诡异的老板。
不等我开口,他道:“那成,进来吧。”
我道:“不用了,我觉得我还是去找找其他工作,你这儿的可能不适合我。”我打算开溜了。
对方颇为意外,道:“我开出的条件不好吗?”
很好……
不限学历。
不限技能。
四千。
还包吃包住。
对于我这样的屌丝来说,这就是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
但我不是傻子,有命挣钱也得有命花不是?
面对我的迟疑,他又道:“我这儿急缺人手,放心,做的是正经买卖,你不要急着拒绝,不妨进来看一看。”说着,又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这人衣着干净,而且似乎挺喜欢笑的,长相不俗,如果不是白天看见他那诡异的举动,单就外表和言谈来说,这人是很有亲和力的。
说着话,他打开了门,并且顺手开了灯,霎时间,事务所会客厅的情况就展现在我的眼前。
简洁、干净,一眼看到底,不像是做什么不法买卖的。
再加上耽误了这么会儿,周围的夜市也开了,四下里逐渐热闹起来,我于是没有了那么多的顾虑,便跟着走进了事务所。
对方开始做起了自我介绍,并且简单叙述了一下工作。
这家‘谭玄事务所’一共两个老板,现在在我面前的这个叫周玄业,还有一个老板姓谭,目前出差。事务所的位置,离我租住的地方并不远,周玄业没事儿的时候喜欢在周围瞎逛,据说是寻找潜在客户,所以白天我们才会恰巧遇见,这个几率倒也不算小。
除了两个老板外,还有两名员工,也在出差。而之所以要招我这么个人,主要就是因为事务所的人经常要出差,他们需要一个看店子的,所以不需要什么专业技能,只要人品过得去就行。
说着,周玄业又冲我笑了笑,道:“我觉得你人品还不错,如果没什么问题,就直接来上班,我后天就要出差。”
我的人品不错?
目前为止,我们不过见了两次面,交谈了几句话而已,他怎么看出我人品不错?所以这话的可信度自然不高。不过接下来,他带我参观了一下事务所,确实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我有些心动,但又有些犹豫不决。
主要原因还是白天的事儿。
周玄业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打了个哈欠,道:“大男人,扭扭捏捏做什么,你又不是女人,难不成我还图你的色?”他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自己太矫情了,心里想着月薪四千,一个月最少可以存三千,存个两年,手里头有几万块钱,还能做点儿小买卖或者学点儿东西提高下自己,多好的事儿,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思来想去,没能经受住诱惑就答应了。
第二天,我搬了东西,正式入住事务所。
第三天,我还没把这地方摸熟摸透,周玄业已经背了个黑色的大包,一身户外装备,扔给我一把钥匙就要‘出差’。我十分怀疑,他这打扮,到底是要去出差还是要去旅游。
临走时,他交待道:“如果有人上门咨询,你留下电话就成,回来等我处理。当然,如果事务所其他人先行回来,你也可以找他们。”
周玄业一走就是一周,半点儿消息也没有,我在事务所上着班,与其说是上班,不如说是一个人瞎晃荡。我试着去翻阅事务所的卷宗,但却发现几乎每一本文件,都是上了锁的。
好在这里有电脑,除了文件外,其余的东西对我都是开放式的,倒也不觉得无聊。
说真的,我觉得周玄业这个人太奇怪了。
有谁会把自己事务所的钥匙,交给一个才来了一天并且不知根底的员工?
我总想着自己会不会是上当受骗了,但问题是,我身上有什么可骗的?
第五天的时候,第一位顾客终于上门了。
是一位女顾客,年约四十多岁,一进来,眼睛就是又红又肿的,似乎哭了很久。她打量着事务所,目光中透露着怀疑,但旋即,吸了口气,道:“我也是没办法了,听人说你们这儿很灵,死马当活马医吧。”
很灵?
什么意思?
周玄业告诉我,这家事务所是一个类似于私人侦查一类的地方,帮人寻走失的人或者物品,但具体他们是怎么工作的,周玄业没有细说,毕竟我只是个看店的。
于是我问她:“那么,你要找什么东西?”
中年妇女摸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六七岁左右的小女孩,扎着两根柔软的辫子,笑的很是可爱。这让我想起了每次去福利院都围着我喊天顾哥的妹妹们,心下顿时柔软起来,便道:“孩子走丢了?”
其实,我觉得这种事儿应该找警察,周玄业这事务所,加上我也才五个人,怎么去寻找一个走失的孩子?
中年妇女点了点头,道:“一年前,我带着女儿去东门逛街,结果就丢了,再也没找着。”说着,似乎又要哭了。东门老街,是深圳出了名的闹市,人流如织,摩肩接踵的,确实很容易走失。
我大为惊讶,道:“失踪一年了?你们没报案吗?”
她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哽咽道:“找警察如果有用,还来找你干什么?你知不知道每年有多少人口失踪案?大部分的案子,一辈子都破不了,最后不了了之的,警察的力量也是有限的。”
说实话,我没了解过这方面的东西,所以每年有多少人口失踪,我还真不知道。
紧接着,她顿了顿,又道:“我也是听人说才打听到你们这儿的,听说你们有独门儿的寻人方法,只要能找到我女儿,多少钱都行。”
独门儿的寻人方法?
我越听越觉得像是骗局。
周玄业这伙儿人,该不会是什么诈骗团伙吧?
警察都解决不了的事儿,他们能行?
我按照公式化的,留下了那个中年妇女的电话以及她女儿的照片,正要道别时,门口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这人身材高大,年约三十岁左右,脸部的轮廓犹如刀削斧劈,给人一种肃杀凌冽之感,而他此时站在门口,面无表情,漆黑的目光冷冷的看着我们,霎时间,我以为是有人上门寻仇。
但很快我意识到,这人不是仇人,而是这家事务所的另一个老板:谭刃。
因为事务所的墙上,有他们四个人的照片。
我站起身,干巴巴喊了句:“谭老板。”对方似乎知道我的存在,点了点头,走进来,将身上的包往旁边的沙发上一放,根本没有理会我,而是坐到了一边的老板椅上,摸出打火机点燃了一根烟,随后眼睛斜斜的看了中年妇女一眼,道:“坐吧。”
用这种态度对待顾客,任何人估计都会不爽,但这个姓谭的,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气势,如果要形容的话,大约就是一种上位者的气势,让人很难有勇气拒绝。
因此,别说我,那个中年妇女显然也被震慑到了,谭刃说完,她便径自坐下,看的我不由有些咋舌。
紧接着,不等中年妇女开口问话,谭刃的目光瞥了我一眼,淡淡道:“给她纸和笔。”
我迅速将纸笔递过去。
中年妇女握着笔,问道:“要写什么?”
谭刃道:“先写你女儿的出生年、月、日、时。”
我顿时觉得满头雾水,不问失踪时间失踪地点,怎么问起了生日?不过老板说话,我自然没有多嘴的份儿,因此便在一旁站着。
中年妇女写下了:“2005年11月22日X时。”出于隐私保密,具体生辰就不详说了。
谭刃点了点头,抖了抖烟灰,道:“名字。”
中年妇女写了顾欣两个字。
谭刃看了看,半晌没说话,眉头微微一簇,心中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但我注意到,他搭在沙发上的另一只手,手指却开始抖动起来,像是在算计什么东西。
随后他闭着眼,半晌没出声。
中年妇女终于反应过来,对于谭刃这种表现开始感到不满,就在她似乎要发火时,谭刃睁开了眼,抖了抖烟灰,道:“选择‘一条龙’还是‘问路’?”
一条龙?
问路?
这话是什么意思?
第三节 谭刃
别说我不解,那中年妇女也同样不解,便直言不讳问道:“什么一条龙,什么问路?你们到底做不做生意,我只是想找到我女儿?”
谭刃神情不变,依旧是犀利而不苟言笑,声音沉稳,不疾不徐的回道:“问路就是告诉你,你女儿所在的地方,你们自己去找人,先交定金,找到人后,你再结剩下的款,总款一万元。一条龙就是把你女儿在一个月内送还到你面前,事成后一次性收款二十万。选一个吧。”
中年妇女愣了。
我也愣了。
之所以会愣住,不是因为价格的原因,而是谭刃所给出的两条选择中,都很清楚的传达出一个信息,那就是:一定能找到她的女儿!他并没有说找不到一类的话,而是让这个女人选,以哪种方式找到。
中年妇女的嘴唇抖了抖,眼中有些不可置信又夹杂着激动的情绪:“你们真的能找到?”
谭刃道:“前提是你有钱。”
“我有!”那女人立刻点了点头。
谭刃也跟着点头:“那就选一个吧。”
这时,她迟疑起来,道:“我选问路,你告诉我地方就行,万一找不到……”
谭刃打断她:“没有万一,事先会有合同签订,定金只需要交纳一千。”一千块钱,对于寻女心切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对方同意了,谭刃便道:“好,晚上八点来我这儿拿资料签合同。”
送走了那女人,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谭刃哪来的这么大的信心?他是不是骗子?我也被骗进犯罪团伙了?
就在我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谭刃问我:“你是周玄业招来的?”
我点了点头,说实话,面对这么严肃的老板,心里还是很有压力的。
但让我意外的是,他只是点了点头,道:“好好干,有机会还能赚外快。”紧接着,那女人写的那张纸,被他压入了一个加锁文件夹里,谭刃自己就洗澡去了。
当天晚上八点,那妇女过来时,谭刃拿了份合同给她签,然后又给了她一份地址,女人便走了。
收了一千块的定金,这个活儿,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这个事务所的一切,都透着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但可惜,我找不出这其中的原因。
算了,为了钱,先干着吧。
我原以为这位老板很不好相处,但后来我发现,他是个严肃不多话的人,也绝不会像我以前遇到的其它老板那么小气而吹毛求疵,基本上,我在事务所干什么他都不会过问。认真打扫也好,或者干脆玩游戏也好,躺沙发上偷懒也好,几乎当我是隐形的,只要他有事吩咐的时候认真做好就行了,并且……他几乎很少会找事情给我做。
俗话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一个月后,我在苦难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勤劳,几乎被耗光了,特别是月底时,账户上准时转来的四千块钱,让我觉得很是惭愧。
每天打扫一遍事务所,几乎就是我的全部工作。大部分包吃包住的工作,员工都是要给老板做饭的,但谭刃在吃过一次我做的饭后,评价道:“猪食。”随后就一直是叫外卖,当然,外卖钱也是老板出。
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员工,我每天只需要打扫一下事务所,然后包吃包住,月入四千,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简直已经走向人生小巅峰了。
越是来的容易的东西,就越让人感觉到不安,这个不安,在九月的月初终于出现了。
那天,那个妇女再一次敲开了我们的大门,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来付尾款的,也不知道她女儿是不是找到了。不过,她进来的时候,神色十分奇怪,透露着一种不安,对我笑了笑,说:“我来结款。”
结款?
我心里暗暗惊讶,难道真的找到了?
谭刃根本连门都没有出过,他是怎么知道小女孩所在的地址的?
这会儿谭刃还在睡觉,出于好奇,我压低声音问她:“女儿找到了?”
她神色有些勉强,点头道:“找到了。”我看得出来,她似乎出了什么事,并且不想对我这个外人多说,于是我也没有继续追问,只问了一句:“欣欣还好吗?”
我对于小女孩是很有好感的,当然不是因为我恋童,而是我之前说过,在福利院里,不正常的孩子比正常的孩子多,而正常的孩子里,女孩儿又比男孩儿多。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父母会扔女儿,但我从小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看着那些叫我哥哥,会扑到我怀里撒娇的小妹妹,我觉得她们就是可爱的小天使。
大约是我的叫法,让这个妇女感到暖心,她道:“欣欣一切都好。”顿了顿,她道:“谭老板在吗?我、我还有些事情想请教他。”
谭刃这会儿正在睡觉,我想了想,让她稍等,然后敲了敲谭刃的房门:“老板,有客人。”
“滚!”一个什么东西砸到了门上,房门震了一下,忘了说,老板有起床气。
老板就是钱,我不跟钱生气,跟钱生气的人是傻逼。
于是我又敲了一下:“老板,是上次找女儿的那个大姐,来结款的。”
谭刃终于打开了房门,黑着脸,道:“让她等着。”
这位大姐挺有耐心的,或许是被谭刃的能力所折服,所以她真的规规矩矩等,足足一个半小时候,谭刃睡醒了,精神抖擞的出来,往老板椅上一坐,道:“人找到了?”
对方点了点头,目光闪动了一下,从自己的包里摸出了厚厚的捆绑的百元大钞,我第一次见这么多现金,忍不住盯着发呆。全款是一万,她之前付了一千,也就是说还该结款九千。
但桌子上这么厚一摞钱,九万也不止吧?
谭刃挑了挑眉,神色有些意外,道:“什么意思。”
中年妇女看了看我,道:“我还有件私事想请您帮忙,您一定要帮我,多少钱我都给,这个钱不记账,一点心意。”很明显,这事儿不愿意让第三者知道,我摸了摸鼻子,自觉准备回避,而这时,谭刃却道:“这是我的伙计,信得过,有什么直说。”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听不出喜怒,但那种压迫感很强。
说实话,我听到这儿还挺感动的,有种被当成自己人看待的感觉。
中年妇女迟疑了一下,最终一咬牙,道:“你能找到我女儿,就一定能找到他们,帮我找到他们,我要让那两个畜牲生不如死!”
两个畜牲?
谁?
为什么要让对方生不如死?
这女人咬牙切齿,龇目欲裂的表情,与之前相差太大了。
紧接着,她开始说起了找人的原因。
根据谭刃给她的地址指导,她真的找到了顾欣,但……曾经可爱的女儿,已经成了残疾人。双腿被人打断,在路上行乞。很显然,她的女儿,是被犯罪团伙给拐走的,然后被弄成了残疾,被迫乞讨给犯罪集团赚钱,受着生不如死的虐待。
她想过要报案,但这个中年女人,家里也是有些人脉的,通过打听才知道,这个团伙的势力非常大,根本不是自己家的人能动的了的。
也就是说,这个仇,她报不了。
撼不了大树,那还有小树,总得讨回一个公道吧?
当时拐走顾欣的,是两个混混,正是这两个混混,将自己的女儿转卖给了这个巨大的犯罪团伙。
她要找的,就是这两个混混。
说着,她激动的抓住了谭刃的手,道:“你一定有办法的!一定有!”
我目瞪口呆,没想到这其中,还会有如此的内情,想到照片里的那个可爱的,扎着辫子的小女孩,被人为打断双腿乞讨,如今已经是个残疾人,我顿时觉得心头仿佛被一把锤子给锤了一下,忍不住道:“这帮人渣!为什么不报警,把那个犯罪团伙打掉,可以救更多的人!”
中年妇女看了我一眼,旋即苦笑,说:“年轻人,谢谢你的好意,不过……”说着,她摇了摇头,没理会我,只是看向谭刃。
谭刃抽回了自己的手,用一旁的湿纸巾擦了擦,这段时间我观察到一个现象,这个老板有接触性洁癖,在其它方面都挺正常的,但几乎不和人有人体接触,一但有所接触,也会马上洗手或者擦手,很是奇怪。
紧接着,谭刃说道:“抱歉,我无能为力,这个忙帮不了。”说着,他示意了一下桌面上的钱,对我说:“数九千,剩下的还给这位女士。”
第四节 跟踪
我心里着实有些气愤,但也只能照做,这女人似乎知道谭刃是真的不肯帮忙,深深吸了口气,道:“我还会再来的。”紧接着,也没拿桌上的钱,竟然就这么走了。
谭刃皱了皱眉,盯着桌子上的钱,看上去并不高兴。
我忍不住道:“为什么不报警?你真的找不到那两个混混吗?”
谭刃看了我一眼,道:“找到了又怎么样?别太天真,这世界上的不平事,你是管不完的。”说着,他示意我将钱收入一个空的保险箱里。
我内心并不赞同谭刃这样的说法,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很多不平事,没遇上不一样,遇上了,难道不能搭把手吗?而且看起来,谭刃要找人似乎挺容易了,举手之劳,为什么不帮一把?我忍不住便问道:“你是靠什么方法找人的?”
谭刃已经拿了一份都市报在看,眼皮儿也没抬,不冷不热的说:“想知道?”
我点了点头,他侧过头,冷冷看了我一眼:“绝活儿被你知道了,我还怎么混饭吃?”这句话,顿时将我给噎死了。不过至少有一点我确定了,那就是这个事务所应该不是什么诈骗团伙,毕竟和谭刃相处了半个月,他这个人虽然给人一种不好相处的感觉,事实上也只是嘴上说话不客气,待人处事方面还是很好的。
说真的,我打心眼里感激这份工作以及提供这份工作给我的老板。
顾欣的这件事压在我心里,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着自己的双手安安分分赚钱不好吗?为什么要去伤害无辜的人?而且还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
我想着,顾欣的妈妈说自己还会再来,那么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希望她能打动谭刃。说实话,如果她有那个能力,我也希望作恶的人不要有好下场!
果不其然,第三天的时候,她又来了,这次,是抱着她女儿一起来的。
瘦骨嶙峋的小女孩,空荡荡的裤腿,怯弱的眼神,让整个事务所陷入了一片沉寂。
我看了看谭刃,打算看他怎么办。
谭刃并非表面上那么冷漠,他抿了抿唇,终于对那个妇女说:“要我找人,至少得有对方的生辰八字,你什么都没有,我怎么找?”看样子,他是松动了。我听到这儿不禁纳闷,利用生辰八字找人?那玩意儿可信吗?这不是宣扬封建迷信吗?我又一次想起了遇见周玄业的场景,再加上谭刃现在的话,让我觉得,整个谭玄事务所,都笼罩在一层神秘的氛围中。
这话让顾欣的母亲彻底沉默了,片刻后,她抱着女儿哭了起来,最终还是被打发走了。
我以为谭刃是真的没办法,这时,门口却忽然传来了哼的一声,紧接着,一个穿着紫色旗袍的漂亮妹子,重重一巴掌按在了谭刃的桌子上,怒道:“你为什么不帮她!”
这姑娘什么时候冒出来的?
我愣了愣,但也认了出来,她是谭玄事务所唯一的女性,女员工,叫唐琳琳,墙上的照片就有。
她身后也背着个包,看样子是出差刚回来,不等谭刃答话,她又道:“我知道你有那个能力,你明明可以根据她的八字倒推伤门,为什么不帮忙?”
谭刃嗤笑一声,反问道:“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
唐琳琳吃了个憋,恨恨的跺了跺脚,看了我一眼,忽然一拽我的手,说:“你就是新来的苏、苏什么来着?”
我道:“苏天顾。”
“哦。”她笑了笑,道:“那我叫你天天好了,天天走,我们别理这个冷血无情的混蛋。”说完,就拉着我往她房里走。说实话,我长这么大,除了福利院的妹妹们,还真没和陌生女孩子这么亲密过,被她拽着手,感觉挺不自在的。
到了房间里,唐琳琳也挺不客气的,往床上一坐,道:“谭刃这人,总是这样,有时候看着心里真是来气。”
我忍不住问道:“你刚才说的什么倒推八字啥的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们找人,是靠生辰八字什么算出来的?”
唐琳琳瞪大眼看着我,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吃惊的问道:“你不知道?天呐,你不知道你怎么会加入我们事务所?”顿了顿,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拍脑门,道:“对了,你只是来看店的,知不知道也无所谓。”
她这么一说,我只能苦笑。
是啊,我只是个看店的,来混口饭吃,老板们的事儿,哪有我打听的份儿。
不知为什么,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我心里觉得有些失落,谁知就在这时,她拍了拍我的肩膀,悄声道:“这么跟你说吧,谭刃就是个神棍,他找人,就是算生辰八字找的,而且擅长奇门遁甲。那个小女孩的八字倒推回去,肯定可以推出令她受伤的相关信息,可惜,谭刃这个冷血无情的家伙,根本不愿意出力。”
生辰八字,奇门遁甲?
这些东西,不都是小说和电视剧里的玩意儿吗?
唐琳琳八成是看出了我的想法,摇了摇头,故作深沉的说:“这个世界很大,有时候你所不知道的东西,并不相当于不存在。算了,不说这个,我要休息了,出去一趟累死了。”她一说休息,我也不好再留,便离开房间。
出门的时候,我发现谭刃坐在他的老板椅上,似乎在思考些什么东西。到了晚上八点多,唐琳琳接了个电话,便神色凝重的收拾包袱,对谭刃说:“事情有变,找错了,得重新出一趟活。”原计划是晚上吃宵夜的,结果她收拾了个包袱,又风风火火走了,临走时蹦跶着朝我挥手,说回来给我带好吃的。
我笑了笑,觉得这么活泼的女孩子,实在很可爱。
就在这时,谭刃冷冷道:“别傻看,收拾东西,跟我走。”
我愣了下,道:“去哪儿?吃宵夜?”除了这个,我想不出别的。
谭刃冷冷看了我一眼,道:“你不是想打击那个犯罪团伙吗?想去就跟上。”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真是假,但顿时就来了精神,当晚,谭刃开着车,带着我到了东门闹市。
晚上这地方的人特别多,我俩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显得特别没有目标,我问谭刃接下来去哪儿,谭刃却对我说:“把手伸出来。”说着话,他从兜里摸出了一根细细的红绳,系在了我的小手指上,而他自己手里,则握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掏出来的罗盘,红绳的另一端,就系在罗盘上。
如果不是这里人多,又是晚上,没人注意到我俩,我们绝对会被当成神经病看。
罗盘是两层的,中间一层可以转动,谭刃将中间那一块拨弄了一下,那玩意儿就随机转了起来,这一转,我手指间的红绳就跟着绷紧了,霎时间,我的小手指不自觉的被带歪了方向,笔直的指向了一条巷子。
谭刃顺着我小手指所指的方位,示意我跟上。
这些类似神棍一样的举动,在我看来,都是难以理解的,但谭刃的性格我知道,你就算问了,他也不会告诉你,问的烦了,反而会挨骂,我可不想得罪老板,所以便乖乖的跟着他。
这条巷子是卖衣服的,相对狭窄,所以没那么多人,进去后,谭刃示意我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我俩于是就跟走累了歇息一样,在一家店铺前的台阶处坐了下来。
坐了半个多小时,我有些忍不住了,问一旁闭目养神的谭刃:“我们在等人?”
谭刃嗯了一声,眼睛都没睁开。
我道:“你刚才那方法靠不靠谱啊?我怎么觉得像骗人的一样。”
谭刃只回我三个字:“你是人?”
……
所以我说,还是不要和老板讲道理了,他有随时让人自动闭嘴的绝活,损死人不偿命。
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有动静了,迎面走来了两个小年轻,一看就是那种吊儿郎当,流里流气的,眼珠子四处乱瞄,这时,谭刃站了起来,道:“跟上他们。”
我压低声音道:“他们拐的?你要教训他们?”
谭刃道:“小鱼小虾,我们要的是背后的大鱼。”
我心头一跳,琢磨着,难不成谭刃是要动顾欣妈妈说的那个犯罪团伙?顾欣她妈,看起来不像是差钱的,应该也有些势力,她都说无能为力,动不了的大树,谭刃还打算去动?
说实话,我当然希望恶有恶报,但也不希望谭刃去螳臂当车,正打算多问两句,谭刃已经跟了上去,无奈,我只能暂时压下话头。
这俩小混混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眼睛时不时就盯着附近的小孩儿,我们一路跟着,直到天晚,这两人没找到机会下手,逛累了,出了东门闹市,回了自己的出租屋。
我和谭刃该怎么办?强闯民宅?
我道:“他们回家了。你确定是他们?”
“闭嘴。”谭刃说了句,我们这会儿在车里,车子停在两个混混的住宅楼下,他打开了自己带着的一个黑包,旋即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巴掌大的葫芦。
第五节 祖师爷
葫芦,谐音通‘福禄’,历来是居家的吉祥物,大部分人家里都喜欢用来当摆件,图个吉利。但这葫芦,表面上的花纹却十分独特,不是我们平时所见的福字或者寿星一类的花样,而是黑笔勾描的,一个个鬼神模样。
细看之下,上面的鬼神画栩栩如生,怪物狰狞无比,看得人有些不舒服。
我已经习惯谭刃的恶语相向,也没在意他让我闭嘴的事,于是问道:“你拿着个葫芦出来干什么?”联想到他看八字寻人的事儿,我心里琢磨,他是不是又有什么独特的手段。
谁知这时,他却将那葫芦往我手里一放,指了指那俩小混混的窗户口,说:“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他们门口,倒一半就行。”
倒……倒东西?我懵了一下,往葫芦里瞧,发现里面装了一些灰色粉末状物体,不由得狐疑:“老板,这里面装的是?”原以为他又要施展什么神通,结果居然来这么一出。
谭刃坐在驾驶座上,手搭在方向盘上,懒懒散散的,眼皮儿都不抬:“老板吩咐你做事,就乖乖做。”说完,他眼角斜斜的看了我一眼。
武侠小说里,经常形容一个人物,喜欢用诸如刀子一样犀利的眼神这种词。以前我看小说的时候还在想,什么样的眼神能像刀子一样,未免形容的太过夸张,但现在,我总算知道那些写小说的,并不是在瞎掰。
有时候,人的眼神真的就跟刀子似的。
谭刃这一眼说不上多犀利,但就像是一把尖刀,让人不敢迎上去。
没错,他是老板,我是员工,我还是乖乖听话吧。
不过……这里面装的不是毒药吧?万一出了事儿,我岂不是脱不了干系?
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谭刃冷哼了一声,道:“给你五分钟,速战速决。”我看他淡定的神情,心想应该也出不了什么事儿,便照做了。
这地方也不是什么高档小区,俩混混住三楼,我轻手轻脚,到了他们门前,按照谭刃的吩咐,抖出葫芦里的东西,沿着门缝抖成一条细线,并不太醒目。
做完这一切,我回到车里,将葫芦还给他,颇为紧张的问道:“接下来呢?”
谭刃没回答我,一踩油门,一打方向盘,说:“回去睡觉。”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折腾了大半夜,现在回去睡觉?
回到事务所,我草草洗漱躺在床上,须臾,便听到谭刃那边也没动静了,看样子是睡了,心里头一时更加纳闷。思来想去也想不明白,索性便不想了,于是蒙头大睡。
第二天我起床,照例给老板买街口的天津包子,提着包子回事务所时,反而被谭刃骂了一顿,一进门就黑着脸问我大清早去哪儿溜达。
我心说你个老母,就算是当老板也不能不讲道理啊,不是你说每天早上要吃天津包子的吗?老板让我天天买包子,我当然得规规矩矩买包子,怎么今天还被你找茬了?
正憋屈,他又道:“把门关上,今天不营业。”我郁闷的关了门,虽然嘴上不能和老板吵架,但心里骂个两句没关系吧?还营业……一个月就接了一笔单子,关门和开门根本没有区别好吗?
关上门后,我发现谭刃打开了位于东南方的一扇门。
我们这个事务所布局很奇怪,很明显是经过改造的。正对着大门的就是办公室,面积很小,剩下的分成卧室,周玄业和谭刃各住一间,我和另一个至今没露面的男性员工住一间,唐琳琳一间。除了办公室、卧室外,靠东南角还有一个隔间。
这个隔间很奇怪,周玄业第一天就嘱咐过我,没人的时候,整个事务所归我打理,但唯独这个房间我不能进去,因此这一个多月了,我也不清楚里面是个什么情况。
此刻,谭刃让我关了店门,他自己就进了那个房间。
进去之后,他将房门关了,里面十分安静。我一边吃包子,一边盯着那扇门,心里如同有只小猫在挠一样。
包子吃完了的时候,谭刃还没有动静,我忍不住,猫着手脚走到门边,贴耳去听里面的动静。让我觉得奇怪的是,里面十分安静,谭刃仿佛是进去睡觉了一般。
这是怎么回事?
他在里面搞什么鬼?
这个房间到底是干嘛的?
这时,我目光扫到了门底的细缝,心中一动,便悄悄趴在地上,半边脸贴地,往门缝里看。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自然只能看到地板那一截。
然而,当我看过去时,看到的却并不是地板,而是一颗眼珠子!
一颗直勾勾盯着我的眼珠子!
“啊!!!!”那种感觉别提多惊悚了,我被那只眼珠子吓的魂都丢了,忍不住大叫起来,整个人连忙往后退。
这一叫,紧闭的房门便猛地被打开了,谭刃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冷冷的盯着我,这时我才发现,在他的脚边,蜷缩着一只纯黑色的猫。
刚才透过门缝和我对视的,应该是这只猫的眼睛。
这猫哪儿来的?难道是谭刃养的?我在这儿住了一个多月了,居然不知道事务所里还养了只黑猫?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这猫看我的眼神和其它猫不一样。
这话听着可能有些别扭,我书读的不多,也不太会形容,简而言之就是,别的猫看我时,我只会觉得是被一只猫看着,而这只黑猫看我时,我却感觉它并不只是一只猫那么简单。
这时,谭刃冷冷道:“好看吗?”
我摇了摇头,目光从猫身上收回来,暗呼糟糕。我这个老板脾气虽然古怪,但只要不犯错就很好伺候,可如果犯了错,恐怕就……
他继续道:“这个月工资扣四百。”
“老板,老板我错了……我不是故意的,下次肯定不会了。”我后悔了,好奇心害死的不止是猫,还有工资。
当然,谭刃这个人说一不二,我这四百块最终还是给扣了,就着爬起来的劲儿,我朝屋里瞟了一眼,忽然发现,那间屋子的装潢和我们外面的完全不一样,里面空间不大,看起来却古色古香,而且谭刃刚才似乎在里面烧香烛一类的东西,此刻房间里烟雾袅袅,还有一股檀香的味道迎面而来。
对角过去,还能看到一个神衾一样的东西,像是供奉着什么神灵,而那只黑猫,在打开门后,就立刻退到了房间深处,似乎很怕见生人。
这时我才意识到,那个房间很黑,黑色的窗帘,将光给挡的严严实实的,透出一种古怪的味道。
谭刃扣完我的工资,不知在想些什么,忽然道:“进来吧。”
我别提多难过了,要进这个门儿,四百一张的门票也太贵了。
进去之后,不等我多打量,谭刃将我推到了那个神衾前,不冷不热道:“来了就是缘分,给祖师爷上柱香。”说完,指了指旁边的香匣。
祖师爷?
哪门子祖师爷?
我知道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祖师爷,比如搞药业的,供奉药王孙思邈为祖师爷,学医的,供奉华佗为祖师爷,当法医仵作的,供奉宋慈为祖师爷,可……谭刃干的,勉强算个侦探行业吧,那他供奉的是谁?
这么一想,我便仔细去打量那尊祖师像,是个木质的黑色神像,和外面粗制滥造的神像不一样,这尊像十分精致,甚至表面有一层油光,就算是我这种没见识的人,也看出这东西不简单。
神像的造型是个仙风道骨的老人,背上背着一把剑,左手托着一面古镜模样的东西,腰间挎着一个铜铃,是个真的铜铃。神像的脚下,一脚站立,一脚屈起,脚下踩了一个趴着的人形鬼怪。
我对于中国的鬼神文化知道的并不多,福利院里的环境比较简单,接触面也很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真的不是个有见识的人,所知道的一切,也大都来源于书本上。
我在脑海里回忆了一遍自己所知道的诸路神佛,也没有能对上号的。
第六节 占香
谭刃是个不苟言笑却又很严谨的人,上香有上香的讲究,原本我是不知道的,但他不许我胡乱敬香,因此在上香前,还给我讲了一通规矩。这一通话,算是我们有史以来交流最多的,我听完后才深深感觉到,为什么中华被称为礼仪之邦。
这上香的讲究太多了。
比如,首先的遵从神三鬼四的规矩,给死人上香和给神灵上香,规矩完全不一样。其次,又讲究左右中,不能一股脑胡插下去。烧香的时候,如果有火苗不灭,只能用手扇,不能刷、甩,更不能用嘴去吹。
吹死人的香叫‘渡阳’,吹神香则是大大的不敬。
上香时,拿香的方法、高度也都有讲究,按照谭刃说的方法上完一炷香,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对于鬼神这回事,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说不上信,也说不上不信,属于半信半疑的状态。因此,上完香后,我便忍不住问道:“咱们供奉的是哪位祖师爷?”
谭刃却没有回答我,目光静静的看着我刚才插上去的香,看着看着,他眉头皱了起来,双眉间深深的形成了一个川字。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香烧的挺好的,也没有灭,我想不出来他怎么突然变脸了。
不过我也没兴趣去研究一个大老爷们儿的心思,见谭刃不理会我,便自顾自的打量四周。
这时,我发现那只黑猫其实是躲在角落处的,这会儿缩成一团,闭着眼睛,颇有种不将人放在眼里的架势。
除此之外,在神衾的另一端,还有一张长桌,这时我才看见,那长桌上,竟然还放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一碗水,两张纸人,一根红绳,一个香炉。
此刻,两张纸人都沁在水碗里,红绳的一端在水碗里,一端在香炉里,被炉灰给埋着。这样的场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电影里那些扎纸人一类的情节,再加上谭刃神神叨叨的举动,我忍不住问道:“你之前在房间里……”憋了半天,我憋出了一个比较含蓄的词:“作法?”
谭刃被我这么一问,目光从香上收了回来,看了那桌案上的东西一眼,随即走了过去,将那两个纸人从水碗里拿出来,撕去下半部分被沁湿的部位,随即将那个部位的纸揉成一团扔给了角落处那只黑猫。
那黑猫也忒奇怪,一口就将纸团给吞了,吞完后伸了个懒腰,又继续睡。
如此一来,那两个纸人,就只剩下了上半身,谭刃将它们插入了香炉的炉灰中,又点燃了一根蜡烛放在旁边,仿佛是在用火烤它们一样,便就此罢手了。
我觉得好奇,问他是在做什么,谭刃露出了一个颇为古怪的笑容,看了我一眼,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紧接着,他也没有熄灭蜡烛,任由其燃烧,并且示意我离开。
离开这间屋子前,他又看了看我供给祖师爷的那柱香,忽然说道:“近期你就不要出门了。”
我下意识的问道:“为什么?”就算是老板,也不能限制员工人身自由吧?
他指了指那柱香,说:“自己看。”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心里头顿时咯噔了一下。
谭刃不久前才跟我讲过供香的一些讲究。
您可能要问了,为什么供神或者供死人得上香呢?在传统文化中,香就是一种媒介,通过这个媒介,可以做到人神沟通。当然,另一种说法是,香是鬼食,可以让鬼吃的东西,民间给死者上坟的时候,有点蜡烛、点香和放鞭炮的习俗。
近年来,有些人上坟,程序越来越简陋,光放鞭炮不上香,其实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
在传统民俗中,放鞭炮其实是放给活人看的,意在提醒周围的乡里,某家子孙孝顺,回来给祖先上坟了。而上香则是给死人上供,是个死人‘吃’的,现在有些人上坟,光图面子上好看,炮仗鞭炮震天响,活人的脸到是做足了,实际上却根本没达到祭祀死者的目的。
当然,这些都是刚才谭刃告诉我的,除了这些讲究以外,古人还有‘占香’的方法。
占香,也叫请香,即通过特定的仪式给神灵上香预测吉凶,我刚才上香时,谭刃教我的那套方法,实际上就是‘占香’的方法,我当时没多注意,现在仔细一瞅我点的那柱香,却猛然发现,三支香烧成了一个奇怪的形状。
按理说,这三支香是同时点燃的,那么燃烧的进度也该一样,可现在,三支香中,中间那支香已经灭了,几乎没怎么燃烧,而左右的两支香,在烧到近一半时也灭了,这在‘占香’的术语上,叫‘三长两短’,是非常不吉利的象征。
我原本是不信这些东西的,却没想到,刚听谭刃讲完这些由头,自己就真请了柱‘三长两短’的香出来。霎时间,我觉得嘴巴有些发干,下意识的说道:“巧合吧……”占卜这回事儿,应该当不得真对吧?
谭刃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重新进门,将那三长两短的香给拔了,再次供上一炷,这才关上门,而那只黑猫也依旧被关在屋子里。一大清早就来这么一出,任谁都会觉得心里不舒服,我虽然嘴上说是巧合,心里却琢磨着,最近还是少出门的好。
这么一想,我更加好奇起谭刃这伙人的身份。
当天我也没怎么出门,到了下午的时候,谭刃垮了个黑色的小包神神秘秘的出了门,一直到晚上八点才回来,回来的档口,将那黑色的小包随意往桌案上一放就洗澡去了。
我看了一眼,发现那包里装的是个DV,而且还没有关机。
我心说奇怪,难不成这姓谭的一下午跑出去拍照片了?趁着他正在洗澡,我有些好奇的将DV按开,想看看他拍了些什么,结果我发现,这个DV是空的,里面只有一个视频。
视频的长度有四十多分钟,上面显示拍摄时间是今天下午的五点半左右。
好奇之下,我按了播放键,为了不被谭刃听见动静,所以我关了音量,开始看起了‘哑剧’。
镜头里的背景,是在一片杂乱的居民区,周围的房屋低矮,看样子像是在关外的一些地方,从拍摄角度来看,谭刃当时应该是站在某个居民楼的顶部朝下拍摄的,镜头正对着一个平板房。
此刻,从那平板房里出现了几个人,身影较为模糊。
伴随着这几个人出现,他们身后还跟了几个小孩儿,有些在地上爬,有些一瘸一拐仔细一看,屁股底下是个木板车。
我看到这儿,霎时间大为震惊,难道这DV里拍的,就是那个犯罪团伙?
紧接着,镜头前出现了谭刃的身影,他半靠在DV前的栏杆上,显然也是在观察那些人,看着看着,他回过头冲着镜头笑了笑。谭刃这人是很少笑的,偶尔笑一次,也给人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
果然笑完之后,谭刃绕回了DV后面,不知在干什么。镜头前重新空了出来,DV的焦距被拉近,因此那伙儿人的影像显得更加清楚起来。他们屋子前停了辆面包车,正在将残疾的乞讨儿童一个个往车上塞,看样子是打算送他们‘出工’,也就是把残疾儿童送到乞讨地点。
很快,几名儿童都上了车,车边一共有六个人,都是成年大汉,这六人似乎在商议什么,正说着话,远处又走来两个人。
我仔细一看,虽然镜头太远,看不清那二人的模样,但这身形打扮,不正是我们昨晚跟踪的小混混吗?
谭刃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这俩小混混又是来干什么的?
我想起了昨晚葫芦里抖落出来的粉末物,又联想到早上谭刃弄的那些纸人,心知这其中必然有些什么联系,一时间好奇心极度膨胀,便跟着往下看,忘记了时间。
等我看完时,才发现谭刃正坐在老板椅上喝咖啡,翘着二郎腿,问我:“看完了?好看吗?”
我这会儿满头都是冷汗,甚至双腿都有些哆嗦,看着谭刃淡定的神情,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
因为,这部DV的后半段,记录了一段极为恐怖的画面。
第七节 DV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我在DV里看到的场景,那么就好像是一个人,原本在看一个很真实的纪录片,结果场景突然一变,给你改成了美国惊悚片一样。
这种感觉特别的震撼,甚至是扭曲,看完后我都怀疑,自己刚才看到的东西是不是幻觉。
DV上的画面,定格在最后一幕,一只大手朝着镜头处伸过来。这只手是谭刃的,显然是录完之后他打算关机前的动作,而在这之前,整个视频,就如同一个被剪辑过的恐怖片。
我咽了咽口水,半晌才勉强开口:“那是怎么回事?上面拍摄下来的东西,是真的?”
谭刃抿了口咖啡,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皱眉道:“看你那点出息。”
我不知道自己这会儿脸上是什么表情,说实话,我满脑子都塞满了刚才的画面。
画面中,那两个小混混和那六个大汉接头了,双方似乎在商议什么事情,走到了平房的角落处,须臾,又像是发生了口角,双方开始动起手了。六个大汉围着两个小混混围殴。
我当时看着的时候还觉得解气,心想狗咬狗,打,使劲儿打。
但很快,场景猛然一遍,一簇火苗从几人中升腾起来,那火是怎么来的谁也不知道,镜头太远,视频里根本看不清楚,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火是其中一个小混混放的,很明显是被打急了后蓄意放火的。
接下来就是很混乱的场景,火势很快蔓延。
正常人,如果不小心引火上身,那么肯定会想办法灭火,比如在地上打滚,如果打滚灭不了,肯定会跑向最近的水源。
事实上,在平房外的空地上,也就是对面,离着火点十多米的地方,便是一个老式的水槽,上面有好几个水龙头,水槽旁边还有菜篮子,应该是平时用来给那些残疾儿童做饭用的。
一开始,那些人确实在地上打滚儿,但那火里似乎加了什么料,根本无法熄灭。按理说是该去水龙头所在的位置的,然而,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除了那两个小混混以外,剩下的六个人,就如同是瞎了眼睛一般,在地上打滚儿,或者横冲直撞,不论他们怎么做,却都始终只在那个圈子里。
这种感觉,就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他们困在了一个圈子中无法逃脱。
由于没有开声音,所以我听不到视屏中的声音,但在拍摄的过程中,谭刃时不时的会调一下焦距,因此里面的画面,偶尔会被拉的极近,我甚至可以看到那烧焦的肉。
平房里,车里的小孩儿爬了出来,神情惊恐纷纷大叫,很快,吸引了周围的一些住户。
那地方是关外,住的人很少,再加上这些人平时将乞儿控制的很严,所以隔了足足五六分钟才有人来查看,也就是说,那场火就烧了五六分钟,六个活生生的人在原地打滚挣扎。
这不是电影,而是真实的一幕,即便是拍电影,也不会烧这么久,所以,在那五分钟的时间里,看着他们挣扎,撞墙,最后在地上打滚,然后一动不动,那种心理压力,压的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第一次看到人被活生生烧死的模样,说实话,太震撼了。
视频的最后半截,是周围的居民连接水管灭了火,残疾的乞儿被围了起来,有人在询问他们经过,还有人拿着手机打电话,看样子是在报警。而那两个小混混,则瘫坐在地上,看不出动静。
我抹了抹额头的冷汗,坐在了一旁的沙发上搓手,整个事件,看上去疑点重重。表面上看,似乎是内部狗咬狗起了冲突导致的纵火,但这一切,和谭刃联系到一起后,就显得太不寻常了。
首先,那两个小混混好好的,为什么突然纵火?
活生生烧死六个人,他们哪儿来那么大的胆子?
其次,为什么那六个人着火后,竟然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困住了一样?
最重要的是,谭刃是怎么拍下这个视频的?
他事先就守在哪里?
他能掐会算?
还是说……这一切,都是他在捣鬼?
那六个人的所作所为,确实丧尽天良,可即便如此,也该有法律来制裁,而这样的死法,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或许是我怀疑的目光太过于露骨,谭刃摇了摇头,道:“我没想到会这样。”
“什么意思?”我顺口反问了一句。
紧接着,谭刃的目光也移动到了那个DV上,面上露出一丝凝重,跟我说起了个中缘由,也因此,我才知道了谭刃等人的来历。
谭刃和周玄业,出身于湘西一带,算是师兄弟关系。
湘西一带,历来流传着关于赶尸匠的传言,相传他们利用秘术,能驱动尸体,将客死异乡的死者运回家乡落叶归根,电影里也经常有赶尸道长一类的人物。
而事实上,湘西的赶尸秘术,最初来源于道家的炼尸养尸术,后来流传到民间,天长日久,独树一帜,形成了赶尸的绝活。
道门中,山、医、命、相、卜、法、术,赶尸便属于‘术’字一脉的分支,而谭刃,则精通占卜推演之术。
赶尸其实是外人的叫法,行话叫‘走尸’,再说的专业一点,则叫‘炼尸’。
周玄业和谭刃,出身于湘西一个叫‘三子观’的地方,观主也就是他们的师父,便是一个‘炼尸’高手,不过谭刃对于这方面没什么兴趣,因此没有学过炼尸术,只学了占卜推演的本事。
而周玄业,则是正儿八经的会‘走尸炼尸’,二人离了湘西祖地,来外闯荡,利用自己的本事,创立了这么个事务所,通过道家和走尸人的诸般秘术,接活儿寻人寻尸。
我第一次遇见周玄业时,其实就是周玄业善心大发,顺手帮了个忙。
当时,那墙下的人确实已经死了,尸体被卡住,外面的人弄不出来。周玄业有‘走尸秘术’,能操控尸体,便买了个五块钱的傀儡娃娃,操纵尸体自己爬了出来。
当时围观的人都以为那人没死,殊不知其实早就死了。
而谭刃并没有这方面的本事,一些小术法也会两手,但他真正的绝活更多是占卜相命术,让他看看八字,看看风水还行,要让他像周玄业一样,让尸体走动,却是不行的。
昨天,他倒推顾欣的八字,再利用请神问路的方法,找到了那两个小混混所在的位置,当时让我抖在门口的灰烬,是他们门派独门的一种药粉儿,叫‘引魂散’。
这东西可以迷人心智,两个小混混沾上身后,谭刃只需要做些手脚,便可以动摇他们的心性。白天谭刃弄得那俩纸人,实际上就是这么个作用,用火烛在旁边慢慢烤,那俩小混混立刻心焦火燎,神思不灵,再稍稍一催动,就很容易做出些不理智的举动。
谭刃原本的计划,是利用这俩小混混,把这个窝点给曝光出来。
就如同顾欣妈妈所说,这个团伙势力太大,便是谭刃,也不可能对付,因此谭刃只想着拿其中一个窝点下手,顺便拍个视频,回头寄给顾欣的母亲,也算出口气。
但他没想到,自己催动之后,那小混混拿出的不是刀,竟然是汽油!
谭刃当时也是大吃一惊,但这种时候,他自然不会露面,因此只在楼顶观察着。看着看着,他也发现了不对劲,为什么那六个人一直在原地打转?
说完,谭刃没开口,目露深思。
我听完已经是目瞪口呆,从他嘴里讲出来的事儿,仿佛这个我所熟知的世界,顿时变了一个样似的。
什么道门法术,什么炼尸走尸,什么占卜相命,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怎么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显得这么顺理成章呢?
这些封建迷信一样的东西,真的存在吗?
此刻,我脑海里有两个小人在掐架,一个在否认,一个却不停的提醒我周玄业操纵尸体的那一幕,让我完全无法反驳。
或许,这个世界,真的不像我所看见的那么简单?
第八节 天降横祸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整个事务所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中。谭刃一边思考,手指一边在桌案上轻轻的敲,片刻后,他说道:“难道还有其他人在动手脚?”这句话他并非对我说的,而是在自言自语。
紧接着,他摇了摇头,起身伸了个懒腰,并且将DV里的视屏拷入了一个U盘里,锁在保险柜里。他原计划是拍成视屏给顾欣的妈妈寄过去,现在看来,这份儿凶案现场的视屏,是要被雪藏了。
估计是白天遭受的刺激太大,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做了个噩梦,梦见自己也被烧了,第二天早上从床上醒过来时,浑身都是大汗。看电影和看真人被烧死,那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几乎整个晚上,我都梦到人被活生生烧死和挣扎的场景。
由于睡的不好,早起时我觉得头有些阵阵发胀,照例买了早餐后,我打开了本地新闻。早间新闻里,赫然在报道昨天那场纵火事故:“据悉,这场纵火事故,系犯罪团伙内部矛盾导致,一共六名死者,剩下两名纵火者已被警方控制。后续情况,我们会跟踪报道。”
我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劲,怎么没有提起乞儿的事情?
那些乞儿怎么样了?
这时,谭刃从房间里出来,夹了个包子开始吃早餐,正吃着,有人敲响了事务所的大门。我们一般是吃完早操才开门的,这会儿时间还早,会是谁?
谭刃示意我去开门,好吧,当员工的不跑腿,难道让老板跑腿?我放下吃了一半的包子去开门,打开之后,却发现外头根本没有人。
紧接着,我瞅见门口处放了一样东西,看起来像是快递。
可快递,总该等人签收吧?哪有快递小哥直接将东西放门口的?
我四下望了望,确实没发现可能送这个快递的人,只得将东西捡起来,问谭刃:“老板,是不是你的东西?”说着,我将快件放在了他跟前的桌子上。
谭刃抬了抬眼皮儿,不咸不淡的说道:“这上面有写我的名字?”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上面还真没有写名字,不止如此,电话、地址,一个斗没有。
那么,这玩意儿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为啥,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想:难道是炸弹?
当然,这个猜测很不靠谱,完全是被某些电影里的情节给误导了。要知道,炸弹可不是那么好弄的,更何况,我们也没有得罪什么人不是?
说着话,谭刃拿来刀片,将包装给割开了,纸皮的下面,是个木匣子,没有上锁。这木匣子看起来古色古香,颇为精致,让人无法将它和什么危险物品联想到一起。
我心下好奇,便也凑过去,想看看匣子里是什么东西。
谭刃将木匣子打开的第一眼,我的第一感觉是空,里面什么都没有放。
但紧接着,我才意识到,木匣子的中央,其实是放着一个东西的,只是它太小,太不起眼,所以被我第一眼忽略了。
确切的说,那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只小虫子。
小指甲盖大小,黑色的蠕虫。
这木匣子里怎么会有只蠕虫?
当时由于吃惊,我下意识的张了张嘴,要不怎么说倒霉呢,就在那刹那间,那只黑色的虫子竟然猛地弹跳起来,紧接着,我就觉得喉咙一滑,一个东西带着极其恶心的触感,瞬间被我给吞了下去。
我先是一愣,紧接着什么也顾不得,低头便吐,想将那虫子给吐出来。一般人想要催吐,还得用手指抠抠喉咙,但我根本不需要,因为光是想想那黑色的虫子被我吞了下去,就已经够恶心的。
我这哇哇一阵吐,之前吃的包子渣全都吐了出来,一旁的谭刃却在这时,猛的走到了我身后,一手忽然搂紧我的腰,另一手就冲着我后背一通砸,想帮我催吐。
事实上我已经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最后哀嚎道:“别打了,没啦。”
谭刃收了手,退到一侧,皱着眉头指挥我:“找一找那虫子有没有在里面。”他示意我去翻找自己的呕吐物。如果非要给这一天取个名字的话,那么这一定是我人生中最恶心的一天。
我拿了根勺子,将吐的满地都是的东西翻来覆去找,最后惊悚的发现,里面根本没有虫子。
也就是说,那只黑色的虫子,还在我肚子里。
我虽然经历的事情比较少,但也不是傻子。那黑色的虫子明显带着一股诡异,首先,一条普通的蠕虫,是不可能跳那么高的,而且是十分精准的从盒子里弹起来直接钻进我的嘴里。
其次,这虫子被人装在这个精致的匣子里,很明显是刻意为之。
二者结合起来,这只黑色的虫子,肯定不会是一只普通的蠕虫。一时间,我满脑子都是金庸电视剧里的情节,什么毒虫毒蛊一类的,胃里就更觉得难受了。
情急之下,我问谭刃:“老板,怎么会这样?那虫子……会不会有毒?”
谭刃皱了皱眉,说:“先把地方收拾干净,我给你看看。”这屋子确实太脏了,我赶紧收拾了一番,漱口刷牙,随后坐到了沙发上,等谭刃给我检查。
谁知,谭刃却根本没看我,而是继续去看那个古色古香的匣子。
那匣子已经被我冲洗干净了,算是做个证据保留,这会儿,顺着谭刃的目光看去,我发现那匣子上,竟然还刻了一个字。
很明显是用刀子一类的东西随意划上去的,上面只有一个字:死。
我心里头砰的一跳,嗓子有些发干。
这时,谭刃将匣子扔到了一旁,道:“对方是冲着我来的。”
我欲哭无泪,心说这不是废话吗?我才来事务所多久,和人无冤无仇的,对方不冲着你来,难道是冲着我来的?这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也太冤枉了。
我道:“老板,你到底招惹了什么人?我现在怎么办,你快帮我看看,万一……”我话没说完,忽然觉得腹内绞痛,这种痛感很强烈,突入起来,因此我的话才说一半,剩下的话就变成了一声惨叫。
那是一种没办法形容的痛,前一刻我还好好的,下一刻就痛的整个人坐都坐不直,浑身的肌肉痉挛似的,整个人不受控制的缩到了沙发下。谭刃大惊,嘴里难得爆了句粗口:“该死。”他这人平时不多话,更别提说脏话了,这会儿显然也是被惹恼了。
他似乎会一些中医的推拿术,在我痛的满地打滚的时候,谭刃掐了我身上的好几处地方,但几乎没什么效果。
“啊……”刚开始的时候,我还能顾忌到面子,让自己别太狼狈,但到了最后,我整个人身上都是湿的,肚子里的肠子,仿佛在被一双手撕扯一般,浑身的筋骨肌肉也如同遇到了绞肉机,痛的依旧不受控制了。
到后来,我甚至想着:如果真的是有毒的虫子,如果真的要死,就赶紧让我死吧,太痛了,受不了。
最后,对于周围一切的感知都已经消失了,唯一的感觉就是痛,生不如死的痛,最后也不知怎么回事,似乎有一股什么力量重重击打了一下我的后脑勺,紧接着我整个人便失去了意识。
在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我脑海里忽然想起了给祖师爷烧的那柱香,心说有没有这么邪门,难道我真的要三长两短了?谭刃让我最近不要出门,可谁知道,祸事竟然会自己找上门来。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我当时凑那么近干嘛呀!哎!
第九节 烟消云散
当我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房里。
病房里只有我一个人,旁边两个床位是空的,很安静。
说实话,我非常厌恶医院这个地方,更确切的来说,每一个从孤儿院出来的人,都厌恶这个地方。因为无论你得了什么病,无论是做多么痛苦的检查,无论怀着什么恐惧的心情,都没有人会过问。
别的孩子生病时会有亲人在旁边安慰,而我们在医院的时候,往往只有自己。
因此当我醒过来看到四面墙以及手上的吊瓶时,忍不住骂了句娘。最初的烦躁过后,我摸了摸肚子,昏迷之中那种剧烈的疼痛此刻已经消失了,唯一的感觉是浑身虚软,就像是饿了很久一样,除此之外,周围没有一个人。
这种感觉很糟糕,让我想起了一件很久之前的事。
我们福利院有自己的医疗室,以前条件还简陋的时候,请的医生资质也不过关,当时有个小伙伴生病了,在医疗室打点滴,而那个医生却和职工在外面斗地主。
我和另外几个小伙伴去看生病的小孩儿,结果进了医疗室,却发现他手上插着针管,整个人都僵硬了,据说是药物过敏引起的呼吸骤停,也就是猝死。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死人。
后来的事儿是怎么处理的我不知道,但那种感觉至今映像深刻,雪白的医疗室里,孤零零的一具僵硬的尸体,所以,这会儿打着点滴的面对着四面墙的感觉非常不妙,我心里有些焦躁,急切的想找护士来问个清楚,正打算按铃时,房门被打开的。
进来的是谭刃,手里拎了个饭盒,看见我醒过来,倒也不惊讶,说:“你昨天脱水了。”
“脱水?”我下意识的反问,一开口才发现自己嗓子嘶哑的厉害。
谭刃微微点头,依旧是不冷不热的模样,我隐隐约约的便记起了昨天自己的状况,当时我确实出了很多汗,但有夸张到脱水的地步?紧接着,谭刃冷冷道:“屎尿齐流,一直拉水。”
我被噎了一下,道:“老板,没想到你还会开玩笑,不过这个笑话太冷了。”
谭刃挑了挑眉,道:“你觉得我有兴趣跟你开玩笑?”面对他的质问,我意识到谭刃确实不是一个会开玩笑的人,忍不住在脑海里仔细回忆当时的场景,越细想,就越觉得血液往头上涌。
医学上,疼痛也是分等级的,有人将疼痛分为12级,其中孕妇生产的疼痛为最高等级,据说相当于同时打断12根骨头,而大部分孕妇在分娩的时候,是极其血腥的,甚至很大部分都伴随着失禁。
古时候女性地位低下,而女人生孩子的时候,连血带着屎尿,被认为是极其污秽和肮脏的事儿,因此有男人不能看的说法。
当然,我是男人,不可能生孩子,但我昨晚所经历的疼痛,确实应该已经达到了最高等级,此刻我甚至都不敢再去回忆,因而面对着谭刃严肃的脸,我只能选择相信。
一时间,我整张脸都在发热,别提多难堪了,半晌才憋出一句话:“老板,我这是代你受过,这事儿千万保密,要被别人知道,我没脸见人了。”
谭刃却忽然冷笑了一声,手指敲了敲病床的铁栏杆,目光放远,很显然在想什么东西,旋即说道:“你是在代我受过。没错,如果那东西是在我身体里,昨天在地上屎尿齐流的就是我了。”说着,他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了一下,道:“我会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这句话让我意识到,谭刃很可能知道什么了,我立刻问道:“你知道那虫子是谁弄的了?”妈的,让我逮到那孙子,非得将他也揍的屎尿齐流不可。这是有多大仇多大怨,才能下这样的手啊!
谭刃摇了摇头,道:“还不肯定,但已经有些眉目了。”说着,他将饭盒递给我,道:“你现在只能吃流质的东西,‘悦来人’的药膳,吃吧。”
我打开一看,里面的粥微微泛黑,散发着浓郁的药材和肉汤的味道,一闻之下,肚子顿时就咕噜噜直叫唤,便也顾不得多问,立刻吃了起来。说实话,福利院的人,就算住院,也是打完针后自己去食堂,这是第一次有人给我送饭,我心里其实是特别感动的,但不打算说出来,说出来就显得太矫情了。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或许对于家庭健全的人来说,生病有人送饭和探望是很正常的事儿。但对于我来说,真的,活了二十四年,这是头一次。我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苏天顾,谭刃这个老板,你不能对不起他。
吃饱喝足后,我才有空问个详情,据谭刃说,我昏迷后其实又醒过来几次,但估计是当时已经疼的没有意识,所以我现在也记不得了。后来,他将我收拾了一番就送医院,由于脱水严重,因此办理了入院,所以我现在才会感觉浑身无力。
住院后,谭刃向医生透露过,我是无意间吞了一只虫子才这样的,这种事儿在医院挺常见的,不过一般都发生在不懂事的小孩儿身上,因此当时医生还觉得挺奇怪。
不过,事后还是按照谭刃的意思,给我投片,想找出那只虫子的踪影,但奇怪的是,医生并没有什么发现。最后的诊断结果为急性中毒,也就是说,我可能吃下了一只有毒的虫子,导致疼痛腹泻,但并没有生命危险,打完点滴,注意修养几天,也就无碍了。
得知这个结果,我松了口气,道:“看样子那虫子已经被消化了,只要不再折腾我就行。”谁知还是我想的太天真了,话音刚落,谭刃却摇了摇头,道:“恐怕没那么简单。”
“什么意思?难道那虫子还会作怪?”想起那种痛苦,我头皮有些发麻,如果真的再来一次,还不如死了算了。
谭刃并没有回答,看了看盐水瓶,说:“药完了。”紧接着,他叫来护士拔针,自己则去给我办理出院手续,当天下午,我们便回了事务所。
看着空荡荡的事务所,我想起了周玄业还有唐琳琳,说起来,周玄业也走了一个月了,电话也没见一个,到底是什么活儿,需要这么长时间?还有唐琳琳,如果说谭刃会占卜相命,周玄业会炼尸走尸,那么唐琳琳这个年龄还没我大的姑娘又会什么呢?
难道她也是个奇人?
谭刃进屋后,指了指洗手间,随后又指了指东南角那扇门。我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了,也算有些默契,心知他是让我洗个手脸,然后去给他所谓的祖师爷上香。
上香敬神前需要沐浴更衣,这是比较讲究的做法,当然,如果没那么条件,洗个手脸表示一下也是必须的。试想,如果一个人刚擦完屁股,再用这只手去上香,祖师爷怎么想?我估计祖师爷是肯定不会吃这柱香的……
洗完手脸,我进了屋子里,开始上香,上完后,我开始盯着香看。
上一次占出一炷三长两短的香,没想到昨天就应验了,让我心里犹然的信了几分。
在我请香的时候,谭刃也在旁边看着,这次,香燃烧了一分钟左右,忽然又出了变化,而且这个变化,比起三长两短更让人不寒而栗。
因为三支香,全灭了。
而且灭掉的时候,香的烟雾不是朝上走的,而是像被分吹散一样,直接四下散开。这在占香中,叫做烟消云散,神鬼不受,是大凶的象征。
我嗓子有些发干,半晌才道:“老板,这香的质量会不会……不好?”其实占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时候你买到劣质香,香火也很容易半途而废。
三长两短已经够我受的了,现在直接来个‘烟消云散’,难道是我的小命要完蛋了吗?
老板啊老板,你的工资也太不好赚了。
第十节 小黑
就在香火熄灭的当口,安静的房间里,忽然传来了一声猫叫,那声音很刺耳,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发现那只黑猫这会儿已经弓起了背,浑身的毛都怂立起来,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最重要的是,它的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我。猫科动物的眼睛总给人一种十分冰冷的感觉,我后退了一步,担心这猫会突然发难,这会儿我体力还没有恢复,如果被它捞到脸上,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谭刃听见猫叫,嘴里吹了声口哨,那猫立刻就乖顺了,竖起的毛慢慢放了下去,看的我大为惊讶。
我觉得有些好奇,问道:“老板,平时也没见你养它,这猫挺奇怪的,就待在这个屋子里,也不乱跑。”俗话说家狗野猫,猫科动物对于自由的向往很强,让一只猫乖乖的待在一间房里哪儿也不去,还真很少见。
我说完,谭刃起身,道:“这是灵宠,不同于一般的猫。”
“灵宠?”我这人虽然社会经历不多,但平日里喜欢读些杂七杂八的书籍,自认为知道的东西也不算少,但自从加入这个谭玄事务所后,我发现自己似乎就成了一个特别‘无知’的人,谭刃嘴里说出的一些名词,我往往都一头雾水。
他到是不隐瞒,估计也觉得没什么好隐瞒的,便跟我讲起了灵宠的由头。
养灵宠的,一般都是道士和民间的一些术士,和尚之流是不养。所谓的灵宠,便是通灵性的宠物,其中以黑猫黑狗最为常见。黑狗为至阳,黑猫为至阴。养黑狗能辟邪,并且提升主人的运势,而黑猫属阴,可以非常敏感的发现周围不干净的东西,并且向主人示警,厉害的黑猫,还能直接抓鬼。
不过养灵宠和养普通宠物不一样,就拿谭刃养的这只黑猫来说,它的名字比较俗,就叫‘小黑’,估计是谭刃这人比较懒,所以随口起的。小黑谭刃已经养了六年。
六年前,谭刃还在湘西的三子观里,那一天,在他师父的指引下,他决定养一只灵宠,于是事先打听了一下周围的人家,谁家有猫下崽,然后在猫的预产期那两天就守着。
猫咪生出来后不能见阳光,挑选纯黑的那一只装在盒子里抱走,然后弄回三子观饲养。整个饲养的过程中,灵宠不能接触生人,只能接触主人,更不能见阳光。
这样养,其实宠物非常容易死,长期的抑郁加上不见阳光,会导致很多宠物疾病,因此,在这种苛刻的条件下,能存活下来的,便是初步的灵宠。
之所以说是初步,是因为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只合格的灵宠,比如谭刃这一只,用谭刃的话来说,它是有灵智的,智力相当于五岁的小儿,感知阴气的能力非常强,甚至再过一段时间,就能达到‘抓鬼’的地步。
那么,什么是抓鬼呢?
世界上是不是又真有鬼这种东西呢?
关于这一点,谭刃没有细说,只是一语带过,他将鬼,形容为一种人类死后残存下来的精神气场,无形无质,它和活人的气场相悖,因此人如果遇到鬼气,就会产生撞鬼的现象。
而小黑,则可以直接穿透这些鬼。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被普通的猫捞一下,身上最后一个猫爪印,而被灵宠捞一下,捞到的直接是人的精神,也就是所谓的灵魂,那样的损伤是很大的,一爪子下去,人得萎靡十天半个月。
谭刃还跟我讲了个关于灵宠守灵的故事,当然,这个故事中的灵宠,级别是非常高的。
说在有一个破落的地方,住了一个老奶奶,年纪非常大了,据说有一百来岁,一个人独居,平日里很少出门。
恰逢城乡改造,老奶奶所住的房子已经很老了,周边的住户也都拆迁了,唯有老奶奶是个钉子户,不肯走。开发商先是劝说无用,又请来政府的人员。俗话说,山高皇帝远,小地方的官员滥用职权是常态,便强行去拆迁。
拆迁的当天,老奶奶躲在房子里不肯出来,出来的却是一只黑猫,那黑猫很凶悍,对着拆迁人员又抓又挠,最后被气恼的拆迁人员给一铲子拍死了。
黑猫死时,眼睛瞪的大大的,不舍的看着老奶奶所居住的房间,紧接着,老奶奶从房间里出来,抱着黑猫的尸体痛苦,让周围的人觉得很奇怪,死个猫而已,至于吗?
哭完后,老奶奶也不管拆迁队了,找了个背阳的地方,将黑猫埋了,就在她埋完黑猫时,整个人的身体忽然抽动了一下,随即砰的倒在了地上,再无声息。
最为诡异的是,她的尸体,很快就化为了灰飞。
这种诡异的事儿,自然被压了下去,只有一些懂行的人,才清楚其中的门道。
原来,那老奶奶,其实早就该死了,只是因为养了只灵宠,而且是非常厉害的灵宠。这灵宠能遮盖人的阴气,也能挠鬼,迷信的说法就是,黑白无常收不了老奶奶的魂儿,因为有黑猫挡着呢。
而现在黑猫一死,黑白无常自然就来了。
说到此处时,谭刃看了看我,道:“它刚才对着你叫,看来,那不干净的东西,还在你身体里。”
不干净的东西,自然是指那只虫子。我看向角落里的小黑,顿时觉得有些崇拜这只猫了,但紧接着,我忽然觉得不对劲。
如果说,小黑可以感觉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那么它刚才对着我叫什么?我充其量吃了个有毒的虫子,谭刃可没有说它还能感应到毒虫啊?
很显然,谭刃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他摸了摸下巴,道:“看样子,你吃下去的那个东西,恐怕不止是虫子那么简单。”想了想,他嘱咐我自己在家休养,这两天暂时先不营业。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电话响了,刺耳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我俩的思路,谭刃这次没支使我,而是自己去接电话。
“喂。谭玄事务所。”
谭刃说了一句,紧接着就没再说话,似乎是对方那边在说些什么,便见他的脸色瞬间就变得极为难看起来,片刻后,咬牙切齿道:“原来是你搞的鬼。助纣为虐,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听着这话,立刻明白,打电话的人谭刃不仅认识,而且没准儿就是这次虫子事件的主谋。我立刻凑过去,侧耳倾听,便听电话里隐约传来对方的声音,竟然是个女人的声音,十分娇媚,这会儿甚至在电话那头笑的很开心。
然而,笑声一落,她便道:“那人钱财,与人消灾,原本那是为你准备的礼物,想不到便宜了你身边那小子。这只‘阴尸虫’我可是养了好久,用在那小子身上实在是浪费。怎么,你还想救他?成啊,我们老板要见你,只要你答应了,我就饶那小子一命。”
我听到此处,忍不住骂娘:“臭娘们儿,原来是你搞的鬼,听你声音千娇百媚的,怎么心肠比蛇蝎还毒!”原来那虫子叫‘阴尸虫’,光听名字就已经够恶心的了。
电话那头,那女人听到我的声音,忽然娇笑起来,说:“喲,原来小帅哥也在旁边啊,喜欢姐姐送你的礼物吗?蛇蝎心肠?既然你都这么形容我了,姐姐怎么好让你失望呢?”我心里咯噔一下,刚觉得不对劲,忽然之间,便觉得腹内又是一阵绞痛,昨天那种让人想死的痛苦,居然又开始了!
靠,我立刻明白,这女人竟然还可以操纵这只虫子!
这种疼痛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真的,我书读的少,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在绞痛的那一刻起,我双腿就软了,整个人根本在站不直,砰得一下先是跪倒在地,紧接着连跪也跪不住,只剩下满地打滚儿了。
“啊……”电话还没有挂,我试图不让自己惨叫出来,这种在仇人面前哀嚎打滚的事,是个男人就该忍着。可惜,最终我根本忍不住,声带根本不受人的控制。
伴随着我的惨叫声,电话那头响起了那个女人娇媚的笑声。
“小帅哥,姐姐弄得你舒服吗?其实呢,姐姐可是很会疼人的,昨天远远看过你一眼,长的还挺俊俏,姐姐真不忍心对你下手。哎,可惜啊,你们老板不懂规矩。要不……你求求他?让他答应我的条件,我就放了你怎么样?”
第十一节 约定
“做梦!”我吼了一句道:“谭刃,干死这个臭娘们儿!”说真的,我这人挺少发火的,这和我生活的环境有关。福利院的孩子太多,而且照顾我们的都是工作人员。
在一般的家庭里,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但在福利院,调皮捣蛋会使工作人员感到不耐烦,相反的,乖巧听话,配合他们工作的孩子才更讨喜。动不动就发脾气使性子的孩子,基本上不会有好日子过。
这样的生活环境,造就了我比较好的脾气,但现在我是真忍不住了,有种要杀了那女人的冲动。无冤无仇的,何必这么害我,就算她本意是想害谭刃,可谭刃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吧?
谭刃脸色黑的跟锅底一眼,看了我一眼,对电话那头说:“我答应你的条件,时间、地点。”
电话那头也不知那女人说了什么,片刻后,电话就被挂了,也就在电话挂断的瞬间,那种剧烈的疼痛也跟着消失了。
这次疼痛持续的时间不长,我没有昨天那么狼狈,但也依旧是出了一身的冷汗,瘫软在地,半晌都动弹不得。
直到意识稍微清醒的时候,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躺到沙发上,道:“这女人、这女人是干什么的?”
谭刃道:“老对头。”
我想了想,问道:“老板,你究竟有多少对头?”要每一个对头都这么变态,那我必须得加薪,否则这真是用生命在工作。
谭刃这个人不喜欢多解释,他自己的事儿,自然也不用对我这个员工交待,所以我试探着问了一下他和那女人的关系,谭刃并没有作答。无奈,我只能放弃摸底,转而想起了二人刚才的对话,看样子,谭刃是答应了对方的条件了。
以谭刃的个性,肯定不是个会轻易妥协的人,这次之所以受到威胁,也是为了我。想到此处,我心下颇为歉意,便询问道:“老板,你答应那女人什么事了?她要约你见面?会不会阴你?她背后的老板又是谁?”
通过之前二人的对话,很显然,这两人有宿怨,但那女人这次之所以会对谭刃下手,进而误伤到我,事实上是因为背后有人指使。那么,这个女人背后的老板,又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人能支使这么厉害的女人办事,想来肯定是不简单。
我这一连串的问题砸过去,谭刃有些不耐烦的皱了皱眉,挥手道:“这些事情与你无关。”
又是与我无关。
也对,我一个打工的,跟我确实没什么关系。
我苦笑一声,其实心里颇不是滋味儿,这一个多月来,我其实已经挺习惯事务所的生活,沉默严肃但比较好伺候的老板,休闲的工作环境,再加上这次入院的经历,多多少少也是有份儿感情在里面的。
谭刃的这句话让我意识到自己有些自作多情了,说白了,我就是个打工的,老板的事儿,我确实不需要过问太多。
郁闷归郁闷,但一想到谭刃这次是因为我才受那女人威胁的,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便道:“老板,我虽然没你们那些本事,但有用的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谭刃虽然脾气不太好,但作为一个老板来说,他已经算是业界良心了。
谭刃闻言倒是没有反对,点了点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道:“当然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去买包子,早上我没买到。”
“……”我现在有些怀疑,谭刃上辈子是不是被包子噎死的,所以这辈子跟包子有仇,一顿没吃,非得在晚饭补上?我是个脱水的病号,让我现在跑十多分钟,去那家指定的包子铺买包子,是不是太没人性了一点?
算了,老板就是钱,我不和钱生气,和钱生气的人是傻逼。
买包子去。
包子铺的老板是个女的,三十来岁身材丰满,凹凸有致的女老板,长得算不上多漂亮,但总是一脸笑,看起来十分可亲可爱,回头率很高的,周围的人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包子西施。
包子西施似乎还没结婚,请了两个员工帮忙,店铺不大,早晚都营业,中午和晚上会搭着卖面条和混沌,味道确实很独特。
我每天早上来这儿报道,包子西施已经和我熟悉了,一见了我就笑眯眯的招呼:“小苏你来了,早上我还在念叨,说今天你怎么缺席了。”
她笑起来,平凡的面孔顿时显得格外美丽,我心里琢磨着,莫非谭刃是暗恋包子西施,所以才天天吃包子?不对啊,如果是这样,他应该自己来买包子才对。
一边想,我一边道:“昨天肚子痛,早上去医院了,这不,我家老板一顿没吃你的包子,今天晚上就要补上。”这话说出来,我觉得似乎有些别扭。
果然,包子西施笑开了,麻溜的按照平时的分量给捡了四笼屉递给我,说:“替我谢谢你家老板。”我付了钱拧了包子正要走,包子西施忽然嘶了一声,叫住我,说:“来,小苏,我家乡的朋友带了些特产给我,你回去尝尝。”她示意我等着,不等我阻止,就自己进了后厨房,片刻后,递给我一个密封的塑料小碗,里面装着一种黑糊糊的东西。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却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老板娘,你太客气了,这怎么好意思。”我心里觉得挺暖和的,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包子西施笑眯眯的说:“以后常来。”
我拧着包子和那小碗回事务所,两人开吃,老板娘送的东西味道很独特,似乎是药膳一类的玩意儿,谭刃凑过去闻了闻,便皱起眉头,道:“什么怪味儿,扔了。”
我觉得别人好心好意送的东西,就这么扔了太不应该,便道:“老板,这样不太好吧,要不我自己吃得了。”
谭刃眼皮儿一抬,冷冷道:“你吃死了,我不得赔医药费?”
这话把我给噎的,差点儿没气死,最终我还是将那东西给吃了,闻着虽然有药味儿,但吃起来其实是甜的,有些类似于‘龟苓膏’,我当时也没多想,后来才知道,这东西的不一般,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正吃晚饭,谭刃的手机嗡嗡响了一下,提示有短信,他随手翻了翻,将手机递给我,道:“这个地方知道吗?”
我一看,发现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上面写的是一个地址和一个时间:晚上十点,淮南路23号。
淮南路?
我在脑海里快速搜索了一遍,地名有些陌生,于是摇了摇头。谭刃一边看地址,一边拈了个包子慢慢吃,咽下去后才道:“去百度。”好吧,老板的话就是圣旨,我放下吃了一半的东西,开始百度。
很快,结果就出来了。
南淮路不是什么大路,是一个小路段,位于宝安,背靠一片工业区。那地方原来是老式的居民区,后来新建工业区,由于大部分是工厂,所以白天和晚上都十分冷清,只有在下午六点到九点,工厂里的人员交接班的时候才会热闹起来。
至于23号是个什么地方,百度上一时还搜不到。
那女人约谭刃在那地方见面,有什么目的?
我将消息报告给谭刃,他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会儿是下午的六点,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四个小时,倒是不用着急。他紧接着晃回了自己的屋子,根本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所以当我打算继续吃饭的时候才发现,桌子上早已经洗劫一空了。
……
不让员工吃饱的老板,不是好老板。
算了,老板就是钱,我不和钱生气,和钱生气的人是傻逼。
第十二节 23号
晚上八点整的时候,谭刃收拾了东西,准备出门。他平时西装革履的,但这会儿换了身便装,显得年轻许多,看样子是要去赴约。我心里还是有些担心,谭刃虽然看起来神秘,但事实上也只会写易占相卜,风水堪舆一类的东西,战斗力其实也不算强,这么单枪匹马的去,也太势单力薄了。
那个女人背后的老板,很显然是个有势力的,谭刃一个人去,不相当于羊入虎口吗?
我决定跟上去,跟到车边时,谭刃问我是什么意思,我说:“老板,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冒险。”
谭刃挑了挑眉,道:“不错,挺有良心,但是先说好,出了事不加工资。”
我心下一喜,这算是答应了?当下也不多话,钻进了车里,车子一路向着目的地而去。由于那地方离我们所在的区域有些远,因此足足开了四十多分钟才到地儿。
我看了看车上显示的时间,刚好九点整,我们提前到了一个小时。
淮南路上这会儿人已经很少了,过了周围工厂交接班的时期,周围的住户睡觉的睡觉,上夜班的上夜班,周围的街道显得冷冷清清的,道旁的梧桐树被夏叶里的热风刮的刷刷作响。
谭刃慢慢开着车,车子在路面缓缓滑行,寻找着23号所在地。
很快,在一个路口,我们发现了十八号的门牌,那么二十三号,应该是在它后面的位置。
这是个拐角口,和沥青马路比,拐角口的这条路是纯水泥的,路面开裂的厉害,而且巷道狭小,属于车子进去就无法掉头的那种老式路面。我和谭刃只得将车停靠在一边下车步行。
这一片应该是一部分被保留的老建筑,都是低矮的独栋式老居民房,房子大多人去楼空,无人居住,显得黑乎乎一片。周围的路灯大部分也坏了,只偶尔有窗户里会透出一点灯光,在黑暗中灯影摇曳,显得格外阴森。
我还以为对方会约在茶馆或者饭点一类的地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淮南路23号,竟然会这么荒凉。
俗话说,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大晚上的在这种地方会面,怎么想都觉得来者不善。谭刃看了看这环境,神色也严肃起来,快步往前走。
十九号……
二十号……
二十一号……
二十二号……
等等。
我和谭刃停下了脚步,彼此惊讶的对望,因为走到二十二号门前时,这条老路已经到了尽头,路的后面是一大片未经过开发的山丘,上面长满了杂草,在昏暗的灯光下,各种灌木的枝干张牙舞爪的伸张着。
我不确定的又四下里转了一圈,确实没有二十三号这么个地方。
面对着谭刃紧皱的眉头,我有些心虚,心说难道是我把地址给查错了?莫非还有另一个淮南路?
我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九点二十分,离约定的会面时间还剩下四十分钟,现在百度还来不来得及?我打开了移动数据,打算临时抱佛脚,手机刚掏出来,便听砰的一声,紧接着,一阵冰凉的水,将我从头淋到脚。
……
人倒霉了,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我抬头看了看,旁边的居民楼里,一个老太太正端着一个水盆,老脸上露出尴尬,迭声说:“哎哟,怎么还有人,对不住、对不住。”
我抹了把脸上的水,看了看陪伴了自己三年的老款诺基亚,此刻,它正滴滴答答的掉水,试着按了一下,发现屏幕已经不亮了。
谭刃这丫儿也没有躲过,平日里梳理的很精英的发型,这会儿被一盆水给浇的乱七八糟。
但愿这不是洗脚水……
那老太太急急忙忙走下楼来,一边说对不住,老眼昏花没看清下面有人,一边请我们进屋子里擦一擦,不过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根本没法穿,她于是找了自己儿子的旧衣服给我们换上。
一边擦头发,我一边打量这屋子里的布局,很简洁,家具也特别老旧,墙上有很多涂鸦,画着奥特曼一类的东西。察觉到我的目光,老太太也跟着看墙上的画,说:“是我小孙子画的。”
我进来后没有听见别的动静,看样子老太太是独居,于是我问道:“这么大年纪了,老人家你一个人住?”这地方是工业区,周边配套不健全,其实不太适合居住。
老太太估计是很久没跟人聊天,一边给我们泡了热茶,一边唠叨起来,大意就是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舍不得走,儿孙自有儿孙福,现在的年轻人也不喜欢和老年人一起住,干脆就自己住了,好在儿女都孝顺,平时经常会来探望,只可惜,再过不久这一带就要拆迁了。
看样子老太太自己还是挺乐意住这边的,擦完头发,我想起了23号的事情,便向老人家打听,老太太姓夏,身材还很硬朗。我问完后,夏老太想了想,说:“23号……噢。”她露出恍然大悟的模样,旋即问我们:“你们找23号啊,是来找人的吧?这都是十多年前的叫法了,怎么不白天来?”
我心说还不是那个变态女人约在晚上,不过看样子,夏老太是知道这么个地方的,于是我问道:“怎么我们没看到房子?”
夏老太说:“看到那个土丘了吧?以前是没有土丘的,是个平地,那些堆成山丘的土都是搞开发挖出来的,全都堆积在这里,所以挡住了。你们翻过这个土丘就是,不过大晚上的去是不是不太好?你们要是急,可以在我这儿先住一晚上,明天一早再去也成。”
我看着夏老太慈祥的脸,心下感动,这年头的人,防备心都很重,陌生人哪里会让人在家里借宿的。反倒是这些没什么文化的老年人,心眼儿倒是不多,于是我说:“不打扰你了,我们弄完就走。”
由于要翻山丘,于是我们找夏老太借了两支手电筒,二人开始翻阅那个山丘。
人真的是一种脆弱又伟大的生命,一个没有武装的人,毒蛇可以毒死他、狼可以咬死他、牛羊可以踩死他,一但回到自然环境中,人就显得特别无力。但同时,人所拥有的智慧,赋予了他们移山填海的能力。
深圳这地方地处沿海,原本就是个群山环绕的地方,最初深圳的原住居民所住的,也就是很小的一块土地,改革开放以后,见山推山,见海填海,才将它改造成现在的模样,一马平川。
我们眼前这个所谓的山丘,如果不是夏老太提前告诉我们,我几乎无法想想,这是由人堆积出来的,因为它面积确实很大。
我和谭刃摸着黑翻越山丘,这黑灯瞎火,荒山野岭,我有种要被谋财害命的感觉,于是道:“你说,她把我们约在这么偏僻的一个地方,不会是想……”
谭刃道:“她想杀你,千里之外亦可。”
我被他这句话给噎住了,确实,那女人似乎可以操纵我肚子里的虫子,隔着电话就能让我痛的死去回来,要想杀我还用得着这么麻烦?但问题是,她要下手的对象根本就不是我,我纯粹就是倒霉而已,她真正想谋杀的,是谭刃还差不多。
这么一想,我便直接说了出来:“……你身上带武器了没?老板,你除了会占卜看风水以外,还会不会别的?电影里那些人,不都有绝活很能打吗?”
谭刃抹了抹额头的汗,让我闭嘴,再屁话就扣我工资。
好吧,扣什么都好,别扣工资,我摸了摸鼻子,打算不再多问。谁知,就在这时,黑暗的林子中,忽然传来了一声凄厉的叫声。
“噫……!!!”
这声音不像是人,也不像是猫狗,而像是某种不知名的动物的叫声。
这一带靠近自然保护区,深圳这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做的很好,时不时确实能发现一些罕见的野生动物。
不过,这声音也太奇怪了,听着怎么这么瘆人?就像是什么动物在遇到危险时,发出的嘶叫一般,让人耳根子都酸了。
第十三节 求救
这会儿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周围全是高低错落的灌木,手电筒的光芒有限,我和谭刃正仔细观察着周围的环境,猛然听到这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一时间都停下了脚步。
我的听力其实是很不错的,现代人喜欢重音乐,长时间生活在嘈杂的环境中,又或者长时间戴耳机一类的东西,其实听力多少有些下降。我在福利院生活环境比较简单,或许是因为如此,所以我的听力比大多数人敏锐,这声音响起两三秒的时间,我便锁定了它的位置。
来自于我们右手边的地方。
会是什么东西?
为什么叫的这么惨?
当然,大半夜的,我和谭刃自然不会跑过去查看,比较发出惨叫的是动物,不是人,如果是人,我们就要去救援了,而如果是动物,八成是被什么天敌给狩猎了。
狩猎这个词儿,往往是伴随着血腥的,我心下虽然好奇那是什么动物,但也没有打算往前凑。谭刃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只看了看声音传来的方向,便没有再多做理会,而是给我打了个手势,示意继续往前走。
那阵古怪的惨叫声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五六秒左右便戛然而止,伴随着周围的安静,刚才瞬间绷紧的神经也跟着放松了。我刚刚松了口气,正打算和谭刃离开,忽然间,从之前惨叫传来的方向,猛然又传来一些动静。
这次,似乎是个人声。
“救、救命……”
我停下脚步,支起耳朵细听,片刻后,终于确认这不是自己的幻听。虽然那声音很小,但我还是能听出来,似乎是个极其虚弱的人在求救,声音不大,如果不是我耳力比较好,还真容易错过。
这声音谭刃似乎并没有听到,我于是拽了他一把,示意他跟我走。
谭刃皱眉道:“你干什么。”
我道:“有人在求救。”
我拽着谭刃,朝那地方走了没几步,鼻尖便猛然闻到一阵浓烈的血腥味,就着手电筒一看,我这才发现,在我前方的地面上,赫然有一滩血迹,血迹来源一只已经死去的动物。
那玩意儿像猫,但体型有普通家猫的三倍大小,棕色的毛,带着黑斑,皮毛很硬。我认出来,这东西叫豹猫,分布地很广,以前在中国的山野间常见,不算什么稀罕物种,但后来经济发展,开始做皮毛出口,再加上领地侵袭,豹猫的数量到现在为止已经集聚减少,并被列为保护物种。由于深圳山林管理做的不错,因此近几年来,时不时便有关于野生豹猫的报道。
我眼前的这只,应该是一只成年豹猫,但此刻,它的整个儿被开膛破肚了,血腥混合着内脏的味道,在夜风中朝我鼻子里直灌,熏得人几乎想吐。
看样子,刚才发出那种奇怪惨叫的,应该就是这只豹猫,但是,它是被什么东西杀死的?
如果是狩猎,为什么它死了,尸体却没有被狩猎者拖走?
而且,动物捕猎,习惯于一击致命,多以咬脖子或者咬腹部为主,但这只豹猫……
说实话,仔细看一眼,我就觉得头皮发麻,因为它从脖子到腹部,被整齐的一分为二剖开,里面的内脏流了一地,我想不出有什么动物捕猎是用这种方法的。
顺着豹猫的尸体往前看,前方是一片凌乱的灌木,遮挡的严实,也看不清后面的情景,而刚才那若有若无的求救声,这会儿也没了动静。
“有人吗?”
杀死豹猫的,应该是个极为厉害的猛兽,那人会不会也遭殃?
我打算往前走一阵,这时,肩膀上猛然搭上了一个东西,吓了我一跳。
我转头一看,发现是谭刃,他微微摇头,道:“附近有猛兽,别靠近。”
我当然也知道这一点,但有人求救,难不成我们见死不救?我道:“那个人应该就在附近。”
谭刃皱了皱眉,神色带着怀疑:“我没有听到声音。”他的语气很笃定,对于他的反应,我一点儿也不奇怪,笑了笑,道:“我听力比大多数人好,相信我。”平时在生活中,有个什么小动静,我往往是第一个发现的,所以在听力方面,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肯定有人,不会错。
我饶过豹猫的尸体,开始谨慎的在周围搜素,当然,我也不会赤手空拳,而是先在周围找了根手臂粗的木棍子,要真有什么危险的东西,也能抵挡一二。
绕过豹猫,往前的灌木丛走了没几步,那消失的人声又出现了:“救命,救救我……”这一次我可以很肯定,他就在我前面!当下,我也顾不得其它,立刻拨开灌木窜上前,然而,灌木接开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要崩溃了。
因为在灌木的前方,是一片低洼地,大约前几天下了雨,所以低洼地积了一滩的烂泥,而那个人就陷在烂泥中向我求救……但、但这个人,他、他只有一个头!
只有一颗人头!
惨白惨白的人头,没有头发,就陷在烂泥里,朝我喊救命,声音如同漏风的口袋,一直喊着救命。
我双腿发软,几乎站不住,强烈的恐惧下,几乎发不了声,喉咙如同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掐住了一般。我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所以狠狠的眨了一下眼。
这一眨眼,再睁开,那颗人头还真不见了,烂泥坑里哪有什么人头。
我猛地松了口气,只觉得浑身的压力骤然一松,大惊大喜最是伤身,这一放松,便觉得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了,我想自己是不是身体出了什么毛病,刚才听到的声音,莫非也不存在?或许也是我的幻听?
这么一想,我有些害怕,便不打算再找那个人了,决定返回,然而,一转头,我却猛然发现,身后的灌木丛消失了。
身后跟着的谭刃也消失了。
哪里有什么灌木,哪里有什么山丘,在手电筒昏黄暗淡的光线中,只见周围的林木赫然一空,变成了一个空空荡荡的地方,周围浮动着灰色的雾气,视线变得极其狭隘。
我生活的环境一向简单,见识也有限,所以在这一瞬间,我真的想不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初的怔愣过后,我脑海里冒出个想法:难道是撞鬼了?
我想起了刚才那颗人头,浑身有些不自在起来。
“老板?”我试着往回走,并且在黑暗中寻找谭刃的身影。夜色中浮动着一层灰霾般的雾气,手电筒的光芒无法将其穿透,一时间,我只能看到自己眼前一两米左右的距离。
“谭刃、谭刃!有没有人……该死的!”
我忍不住爆了句粗口,随即又狠狠骂了一连串脏话,以此来抵消心中的恐惧。这种方法确实有那么一些作用,至少让我不至于在这种诡异的环境中崩溃。
我确信自己肯定是撞邪了,但凡是中国人,肯定都听过一些神鬼之类的东西,比如什么鬼打墙、鬼吹灯一类的东西。我自然也不例外,我想,自己是不是遇见鬼打墙了?
难道是刚才那颗人头在搞鬼?
这个想法刚刚冒出头,那个叫救命的声音又冒了出来,这次,我清晰的听到,声音是从我头顶响起的。
我脖子僵硬了一下,身上的肌肉忍不住绷紧,旋即缓缓的抬起头,然后,我看到那颗惨白的人头,就悬在离我头顶无米高左右的位置,慢慢的漂浮着,那对惨白的眼珠子,就那么居高临下的看着我……
原来……它一直都在我头顶上。
第十四节 鬼打墙?
这一瞬间,那种恐惧的感觉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浑身的寒毛都竖立了起来,只觉得浑身凉飕飕的,如同有寒气在不停的往骨头缝里钻。
下一刻,我的反应是拔腿就跑。
这大概是每个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我不知道该朝着哪个方向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摆脱这颗跟踪我的人头!一边跑,我一边抬头往上看,那颗人头就如同在我手中牵了线的气球一样,飘飘荡荡的在我头顶,不管我朝那个方向跑,它都失踪如影随形。
而那对惨白的眼珠子,就仿佛黏在我身上一样,时时刻刻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几乎要被逼的发狂了。由于没怎么看路,因此跑着跑着,脚下便绊了一个东西,整个人就不受控制的跌倒在地。
绊倒我的是个石头块儿,脚下的泥土路面,夹杂着很多碎裂的山石,跌倒下去,膈的人生疼,一时间,我又是害怕,心中又是恼火,脾气也上来了,心说既然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你,那老子就跟你拼了,当下随手抓起块石头,猛地朝着上面那颗人头砸过去。
这一砸,它猛地往旁边一躲,躲入了黑暗中浮动的灰霾里,霎时间没了踪影。
此刻,我的手电筒也因为摔倒而咕噜噜的滚落到了一边,周围的光线更显得压抑,天地一片昏黑,冷风嗖嗖,阴气入骨,令人头皮发麻。不过,这一跤到是让我刚才激动的神经冷静下来。
我捡回了手电筒,拿在手里,向着四下里照了照,入目之间衰草黄土,浓云惨雾,和我来时的山丘完全不一样,很显然,我陷入了一个怪圈,或许就是民间所说的鬼打墙。
鬼打墙的说法大伙儿肯定不觉得陌生,老年间有种现象,有些人晚上走夜里,会忽然开始找不到方向,不论怎么走,最后都会绕回原地,或者始终在一个地方打转,当然,天亮以后,这种现象又会消失,民间将其称之为鬼打墙,也就是在路上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被鬼迷了眼,所以走不出去。
现代科学则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多时候,是因为天黑路暗,参照物不明所以引起的迷路,当然,真相如何,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我狠狠在自己腿上掐了一把,迫使自己因运动和恐惧而剧烈跳动的心脏平稳下来,紧接着,便开始思考对策。
我现在遇见的情况,显然很邪门儿,不管是不是鬼怪,遇上了就是遇上了,总不能一直被困在这里。我没有手表,现在手机也被夏老太一盆水给泼坏了,一时间也无法看时间,只是估算了一下,大约应该在凌晨十二点左右。
如果就这么等天亮,还得等六个多小时。
况且,还有那么个人头藏在附近,天知道它会不会伤害我?
不行,我得想个对策。
听说,遇到这些不干净的东西,骂脏话或者撒泡尿很有用,我不如试试?我好几个小时没有放水了,这么一想,到真有尿意,当即站起身,解开裤子,一边儿放水,嘴里一边破口大骂,黑暗中,除了风声便是我的叫骂声,骂着骂着,忽然,后脖子上吹来一阵凉风,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我身后。
我想起了那颗人头,顿时一个激灵,猛地一缩脖子,抄着手电筒转身就往后砸,便听砰的一声,手电筒砸中了一样东西。
“唔。”那玩意儿哼了一声,捂着被砸的额头。我一看愣了,谭刃?他、他怎么突然冒出来了?
最初的症愣过后,我心下一喜,有种见到组织找到红军的感觉,赶紧过去扶他:“老板,你总算来了。”刚一扶他的手,谭刃浑身猛然抖了一下,抽回手,平日里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十分古怪的表情。
这种表情怎么形容呢,就像是一个人忽然发现自己手上沾了屎一样,扭曲、厌恶、还夹杂着一种急切想要清理的劲头。我顿时想起了,忍不住一拍脑袋:妈的,这丫有人体接触性障碍,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
所谓的人体接触性障碍,是洁癖的一种,洁癖大伙儿都知道吧?但洁癖是分类别的,谭刃这人平时生活在和正常人无异,唯独有一个毛病,就是不让人碰,你隔着衣服碰一下可以,但如果挨上皮肤,他就会立刻狂化。
比如现在……
我好心去扶他,也就不小心碰了一下,这丫就像是看到皇军的花姑娘一样,脸色扭曲。
此刻,谭刃正将那只手使劲儿的在泥土上蹭,似乎我碰了他一下,就沾上了什么不得了的细菌。我在想,这小子以后还怎么过性生活?他是不是不用娶老婆了?这辈子是打算和仿真充气娃娃过日子?
直到活脱脱蹭掉了一层皮,这小子才舒了口气,也没理我,径自从背包底下里摸出了一双手套戴上,似乎才安心了,指着我:“你、你很大胆……扣工资。”
卧槽,自己有毛病凭什么扣我工资?
老板摔倒了,员工去扶一把,这不挺正常的事儿吗?不涨工资就算了还倒扣?
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情况太过诡异,我真的很想和他深刻讨论一下:怎么当一名合格的老板。
当然,这个念头被我暂且抑制下了,我不和人格有障碍的人计较,于是说道:“老板,这周围的环境怎么突然变了,还有,你刚才怎么不见了?咱们、咱们是不是撞邪了?”
谭刃在刚才歇斯底里的狂化过后,现在已经恢复了正常,又变会了不苟言笑的模样,闻言皱了皱眉,道:“还不都是因为你。”紧接着,他说起了刚才的经过,然而,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却和我的经历差了十万八千里。
据谭刃说,我执意要去救人,所以他一直跟在我后面,在灌木丛里钻,谁知钻着钻着,我就跟发了疯一样,嘴里大喊大叫,忽然加快速度。由于周围的环境太过复杂,我这一跑,谭刃没反应过来,很快就将我给跟丢了。
他心下有些着急,想着我刚才的状态不对劲,便打着手电筒四下寻找,却始终一无所获,就在谭刃有些着急,寻摸着要不要现场起一卦时,忽然间便听到前方传来一阵人声。
“老板。谭刃……你在哪儿。”
谭刃一听是我的声音,立刻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过来,越往前,树木越见稀疏,直到遇见了我。
刚才我背对着谭刃在撒尿,他也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只觉得我一个人在站原地破口大骂的情景十分诡异,他担心是有什么状况,便没有惊扰我,而是小心翼翼朝我靠近,却没有想到我感觉这么灵敏,翻身就用手电筒砸了过去,在他额头上砸出了一块乌青。
说到此处,他才皱眉问我:“发什么疯。”
我听完,只觉得目瞪口呆,为什么谭刃所说的情况,和我所遇到的情况差了十万八千里?我分明是一晃神就已经到了这个地方了,怎么说我是自己跑进来的?
谭刃察觉我神色不对劲,便问道:“你刚才到底遇见什么事了?突然之间乱跑什么?”
我理了理脑海里的思绪,才将自己刚才的经历说与谭刃听,这事儿在我听来,是相当不可思议和难以理解的,但奇怪的是,谭刃听完之后,却并不惊讶,只淡淡的说道:“原来如此。”
听他这语气,看样子是肯定知道些什么,我忙问道:“老板,你知道那人头是怎么回事?”
谭刃瞟了我一眼,却不答话,微微低头想了想,忽然从刀里掏出钥匙。那钥匙挂上有一把多功能瑞士军刀,谭刃弹出其中一个刀片,在自己中指上一划拉,连带着割破了手套,顿时指头冒血,将手套给染红了一截。
第十五节 见面
我大吃一惊,道:“老板,你怎么自残了。”话音刚落,谭刃伸出那只带血的手指,忽然在我左右眼皮上各抹了一下,这个动作,让我下意识的闭了下眼睛,然而,再睁开眼时,我却发现,周围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还是这片布满衰草的空地,但黑暗中,那种浮动着的阴暗雾气,却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是怎么回事?
不等我发问,谭刃便解释了其中的缘由。他虽然只会些易占起卜,堪舆风水之类的东西,但好歹也是道门出身,比起我这个普通人,对于撞邪这类事儿,知道知道的多一些。
谭刃说,我这种情况,不是什么鬼打墙,而是‘遮眼’,是被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给盯上了,它们让我看到了一些假象,然后利用这个假象,将我引到了这么一个地方。
这个所谓的不干净的东西,自然就是指鬼物了。
我心下有些发悚,听说传言是一回事,真真切切见识到这些东西又是一回事。以前对于鬼神之说,我都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但现在真实经历摆在我面前,还真让我找不出反驳的理由。
这时,谭刃又道:“所谓的鬼物,你可以见它看成是一种能量,人的精神,其实也是一种能量,两种能量互相排斥,如果撞在一起,就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也就是撞邪。”
他这么一说,到是变得容易理解一些,让鬼神也显得不那么可怕了,于是我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道:“你的意思是说,那颗人头故意引我到这儿来的?那我刚才看到的那些雾气又是怎么回事?”
“阴气。”谭刃道:“很浓厚的阴气,这地方应该有很多死人,奇怪……”说着。他看向我,道:“你一个普通人,怎么会看到阴气?”顿了顿,他反问我:“你有阴阳眼?”
阴阳眼,民间俗称的鬼眼,据说能看到鬼物阴煞一类的东西,但我活了二十多年,我可以确信自己没有阴阳眼这类玩意儿,在进入谭玄事务所工作之前,我的生活十分平静,甚至是平淡而乏味的,做着时间长工资低的工作,去不起酒吧KTV,唯一的娱乐是看看电视,或者用手机上上网。
而自从进了谭玄事务所,这些怪事儿就接连而至,那些被火活活烧死却在原地绕圈子的人,那可以让我生不如死的阴尸虫,还有现在这古怪的情况。
我发现,自己似乎已经走入了另一个世界一样。所接触的一切都显得诡异离奇,让人费解。
见我摇头,谭刃死死的盯着我的眼睛看,片刻后,他也跟着摇了摇头,没有再询问我阴阳眼之类的事。事实上,我自己也觉得很奇怪,如果说要有阴阳眼这类东西才能看到鬼物阴气,那么我刚才为什么会看到阴气?
为什么谭刃拿血在我眼皮上一抹,我就又看不到了?
察觉到我的目光盯着他带血的手指,谭刃将血迹擦了擦,顺口解释了一句:“中指连接着心脏,直通心血,心血为人一身的至阳之血,破百邪。”我恍然大悟,怪不得电影里的道士,最后关头总喜欢割手指放血,原来还有这么个讲究。
这么说来,我和谭刃现在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
那么,那个人头,将我们引到这儿来,是想干嘛?
正疑惑间,我忽然发现,在我们左前方的黑暗中,不知何时,竟然出现了一点昏黄的光晕,像是有什么人开着手电筒一样。我眯着眼看了看,也看不真切。
这大半夜的,除了我和谭刃,这地方莫非还有其它的活人?
我想到了约我们见面的那个女人,心说莫非是她?
这时,谭刃也发现了,他没有多做迟疑,立刻朝着光源处而去,手里的瑞士军刀,弹出了最大的刀片,如同一把小型匕首。那光源离的并不远,没多久,我们便到了它的跟前。
矗立在我们跟前的,是一层两层楼的水泥建筑,灯光是从二楼的窗户里透出来的。
老旧的建筑外层,爬满了藤蔓类植物,在夜风中沙沙作响。
这地方……居然还有人居住?
我立刻想到了23号,当即移动着手电筒,往上一打,可视范围中,立刻出现了一个门牌:23号。
果然就是这里。
妈的,怎么约在这么一个阴森森的地方。我看了谭刃一眼,心说还好我们是两个人,这要是单独一个人来,吓也要吓死了。
谭刃手里的瑞士军刀转了个圈儿,插回了腰间,用外套遮住了。紧接着,他走在前方开道,直接伸手去推门。
门是那种老旧的铁门,没有内锁,一推就开了,伴随着吱呀的声音,猛地抖落一层灰烬。
我立刻觉得不对。
怎么会有灰?
难道这扇大门很久没有打开过?
那么楼上的灯光是怎么来的?
莫非居住在这里的人很久没有出门了?
这一连串问题在我脑海里闪过,就在我们推开铁门的这一瞬间,我视线中忽然出现了一张巨大的人脸,惨白惨白的,如果被压扁了的人脸标本,就在门后直勾勾的看着我们。
“我操。”我吓的后退一步,连谭刃都跟着后退,显然也被骇到了。
但很快,我们便反应过来,那并非是什么鬼怪,而是一幅壁画。
我摸索着打开灯,房间里的灯似乎大部分都坏了,我按下了大约五六个按钮,但真正打开的灯只有一盏,是靠墙角的一盏绿色的装饰灯,阴惨惨的绿色光芒,将整个房间照射的模糊不清。
就这惨绿的灯光,我发现门后面很空,几乎没有什么家具,仅有的一架沙发,都已经破烂不堪,积满了灰尘。正对着的壁画上,画着类似毕加索风格的壁画,线条简单,扭曲,透着一股灰蒙蒙的色调,墙上那个大脸的躶体人形,显得很诡异。
谭刃的目光巡视了一圈,开始往楼上走,蹬蹬蹬的脚步声在空荡的房间里回响着,我忽然觉得有些冷,不是寒冷,毕竟这会儿是夏天,深圳的夏天很热,和冷是沾不上边的。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感觉到了一阵阴冷,直往四肢百骸窜。
我观察谭刃,发现他似乎并没有感觉。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感觉到了?
我的身体,似乎是发生了什么变化,这个变化是什么引起的?那只阴尸虫吗?
很快,我们到了那个亮灯光的房间,房门是打开的,靠窗户的桌案处,已经早早的坐了一个人。我以为是那个约我们见面的女人,谁知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个男人。
那男的侧对着我们,头发半百,有些长,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的衬衫。察觉到我们的到来,那人侧过头,霎时间我吓了一大跳,因为这人太瘦了,瘦的皮包骨,几乎脱了形,大半夜的猛然一见,就跟见鬼了似的。
那人看了看墙上的钟表,道:“我们约在十点钟见面,现在已经12点四十五分,你们迟到了。”
谭刃径自朝着房内走去,我只好跟上。
“就是你要见我?”
谭刃说着,坐到了那个人的对面,我也跟着坐在了谭刃旁边。
那人点了点头,道:“之前邀请过您一次,但您不肯相见,所以只能出此下策,还望谭先生不要介意。不知道我送的礼物,谭先生满不满意。”
谭刃挑眉,冷笑道:“那只虫子?”
那人消瘦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道:“当然不是,是那把火。”
我心头砰的一跳,失声道:“那六个人着火跟你有关。”
那人看了我一眼,道:“小兄弟,老板们说话,你就不要插嘴了。”
我噎了一下,心中觉得阵阵发寒,我也不是傻子,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人和谭刃究竟有什么纠葛,但就冲他刚才这几句话,我已经可以断定他的目的。
这人应该是和谭刃有什么恩怨的,而他之所以会提到那六个人,很显然是一种威胁,明明白白的告诉谭刃:你在做什么,我都知道,甚至还可以随时插一手。我能让那六个人不明不白的死,也能让你不明不白的死。
这个人真是太可怕了,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看向一旁的谭刃,果然,他的脸色黑了下来,嘴角的肌肉微微抽动,显示出他的内心也正处于愤怒的边缘。像谭刃这样的人,一定无法忍受自己的行踪动作被人掌控。
他愿意是让那两个小混混和那六个人干一架,狗咬狗给顾欣出口气,谁知那六人会活活葬身火海。
没想到,居然是眼前这个人在插手脚。
第十六节 争斗
我大为吃惊,打量着这个消瘦到有些脱形的人,想不出他有什么能力可以办到这一点。
看他的样子,身体似乎不好,也不像是个有本事的,莫非是他身边有帮手?我立刻想到了那个给我下阴尸虫的女人,不由得提高了警惕。
这时,谭刃铁青着脸,目光森然的盯着对方,片刻后,道:“这份礼物,我很满意。那么,你约我来,又是想干什么呢?”谭刃之前跟我说过,那些古老相传的秘术,有很多奇特的力量,这些力量,是普通人难以抗衡的,一但用来为恶,后果将不堪设想。
假如人人都仗着身怀秘术而为非作歹,又该如何?
常言道,举头三尺有神明,用些秘术为非作歹的,迟早都要遭到报应,拿最常见的来说,那些算命算的准,频频泄露天机的,往往都身带残疾,或瞎或聋,据说就是因为泄露天机太多而遭到的报应。
那六人若说起所犯的罪行,便是死了也不冤枉,而谭刃之所以没有下死手,正是因为有这层忌讳。所以,他愿意是准备制造一场斗殴,引来警察的注意,谁知眼前这人推波助澜了一把,反倒一下子剥夺了六个人的生命。
这笔人命债,虽然不是算在谭刃头上的,但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影响。
越是懂行的人就越信这个,所以谭刃的脸色很难看。
那瘦子喉咙里发出一声古怪的笑声,道:“之前我请过您一次,想必谭先生肯定还记得,我这次请您来,目的和上次一样。”
谭刃摸出烟点燃,吸了一口,眯着眼道:“找你儿子。”
那瘦子脸色的薄薄的肉皮抖了一下,声音跟着低哑起来:“对,找到他,我知道,他就在这个坟地里,我每天晚上做梦都能梦见他,我儿子在受苦啊,我不能看着他这么受苦。”
我听到这儿,立刻明白过来,难怪谭刃说这地方阴气重死过很多人,合着这里是一片坟地?可我之前怎么没看到墓碑一类的东西?
这老瘦子所说的儿子又是什么?
从他的话来看,他儿子显然已经死了,尸体应该也在这片坟地里,既然如此,他让谭刃找他的儿子,又是指什么?
这时,便听谭刃道:“我早就说过,你这个活儿我接不了,而且,你也找错人了,真正能帮到你的,不是我。”说着,谭刃指了指我,道:“让那个女人把阴尸虫弄出来,这件事情,我就当没发生过。”
那老头子的双手,紧紧扣着座椅两侧的扶手,一字一顿道:“我没有找错人,听闻你的易占之术精妙,而且我还听说,谭先生面冷心热,宅心仁厚,四年前在川地……”
“住口!”谭刃忽然出声打断了他,我听这老头说起谭刃的往事,正来了几分兴趣打算听下去,却没想到谭刃的反应如此大,我不由得诧异的看了谭刃一眼。
谭刃闭上了眼,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三下,道:“你怎么会知道那件事。”
老头子笑了笑,道:“自然是沈小姐告诉我的。”
谭刃冷笑了一声,道:“你和那个女人搅合在一起,迟早玩命。”
那老头摊开了双手,艰难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怪笑道:“玩命?我是在玩命,你看看我还剩下什么,我什么都没有了,老婆、儿子、连我自己都快没有了……对,我还有钱,很多钱,有钱能使鬼推磨不是?只要你帮我,钱不是问题。你们三子观不是讲究入世行善积德吗?你帮我做事,我给你很多很多钱,你再用这些钱去积德,你会有大福报的。”他的身材干瘦,似乎随时会油尽灯枯,两只眼珠子不知何时有些充血。
谭刃皮笑肉不笑的勾了勾嘴角,道:“为虎作伥,能有什么福报。既然你不愿意合作,那我们也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谭刃示意我起身走人,其实听到现在,我已经听出了端倪。无非是这老头想借用谭刃的能力去找他的儿子,但谭刃应该是有自己的顾虑,所以不愿意接这个活儿。
他一起身,我也立刻跟着起身,走到门口时,那老头阴郁的说:“谭先生,你不管你身边这位小兄弟的死活了吗?”
谭刃转过头,看着老头子:“他死了,我会让你给他陪葬。”
老头子似乎被噎了一下,没吭声。
谭刃于是笑了笑,道:“这个世界上,能威胁我的人还没有生出来。”
说完,示意我走,然而,我才刚走了两步,忽然就觉得腹内绞痛。
该死,又来了。
几乎是一瞬间,我整个人就再也站不住,双腿一抽,砰的跪在了地上,与此同时,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出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谭老板,这才刚来,别急着走啊。”那声音娇柔入骨,比在电话里听起来更让人觉得悦耳。可惜,这女人却是蛇蝎心肠。
我痛的几乎连眼睛都睁不开,谭刃蹲下来扶了我一把,让我不至于在敌人面前满地打滚。这会儿,就是痛死也不能在对方面前惨叫,我咬紧牙,感觉嘴里都有血腥味儿了,勉强睁开眼睛去看,却见楼道口走来一个红色的身影。
那女人穿着红色的长裙,一头微卷的长发,脸庞精致,美艳不可方物,此刻眼角眉梢尽是笑意,只让人觉得风情万种,即便明知道对方是敌人,初见这么漂亮的脸,我也忍不住愣了一下。
她察觉到我的目光,冲我眨了眨眼,直接走到我面前,修长细白的手指在我鼻子上点了一下,笑道:“小帅哥,怎么躺在地上了,要是着凉了姐姐可是会心疼的。”妈的,如果不是身体剧烈的疼痛在提醒我,我没准儿还真得被这女人给蛊惑了。
不等我反应,谭刃猛地伸出手,将那女人的手给挡开,冷冷道;“小姐请自重,我的员工没什么钱,你这种高级货,他嫖不起。”我如果不是疼的冷汗淋漓,几乎要为谭刃喝彩了,别看这丫平日里跟面瘫一样,这毒舌的本事可是丝毫不落,一句话,直接把对方羞辱成下海的小姐了。
那女人果然脸色变了一下,漂亮的嘴唇一抿,眉毛微蹙,抱着雪白的双臂冷笑:“哼,我倒是看你们还能得意多久。”说话间,她忽然动了动手腕,这时我才发现,她手腕上带了个铃铛一样的东西。
随着她手的这一抖,那种痛感更强了,我几乎忍不住要惨叫出声,完蛋了,难道我今天就要这样被活活痛死?谭刃眉头紧皱,压低声音问我:“忍不忍的住?”我原本想争口硬气,说自己忍得住,但一张嘴,发出的却是咕噜咕噜的声音,是那种因为剧烈疼痛而变调的声音。
谭刃脸色严肃起来,架起我就打算离开,这时,那女人冷笑道:“姐姐我可是很喜欢这个小帅哥的,谭刃,你就这么带走,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说话间,那阵铃铛的声音响的更厉害,而且是一种有规律的响声,这一瞬间,我忽然感觉肚子里有个什么东西在窜动,那种感觉很清晰,似乎正在一路往上爬。
我有种可怕的直觉,这玩意儿会不会钻进我的心脏里?
那种剧烈的疼痛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东西爬过的地方,立刻变得阴冷无比,这一瞬间,我浑身几乎都被冻僵,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就在这时,那女人忽然说道;“杀了他。”我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的手,已经不受控制的猛地掐住了谭刃的脖子。谭刃显然也没有料到,立刻劈手过来想要挡开我的双手,他下手有些重,在将我双手挡开的瞬间,我忍不住道:“老板,手要断了,工伤啊。”
这话一出,身后那女人忽然惊呼一声:“你还有意识?怎么会这样……”她话音刚落,我忽然觉得从小腹的位置猛地生出了一股热流,这股热流霎时间涌便全身,我那僵硬的不受自己控制的身体,也瞬间夺回了主动权,与此同时,我胃里升起了一股强烈的恶心感,忍不住张口一吐,胃液连带着一个黑糊糊的东西被吐了出来。
第十七节 毒犬
那玩意儿挺大个的,像一个泡涨了的海参,所以刚吐出来的时候,我都没反应过来那是什么玩意儿。直到这东西在地上蠕动起来,我才意识到,这就是我之前吞下去的那个黑色的虫子,这玩意儿竟然在我肚子里长的这么大。
一时间,我心里别提多恶心了,一旁的谭刃却是反应极快,腰间那把瑞士军刀忽然被他查出来,随机狠狠往地上一盯,那只蠕动着的大黑虫,霎时间被戳了个对穿。
那那人惊呼一声,显然没有料到我会将虫子给吐出来:“怎么会这样!”
谭刃却是冷笑一声,道:“看样子你这阴尸虫养的不到家啊。”说着话,猛然拔出了瑞士军刀,一脚朝着那黑虫子肥胖的身体踩了下去,我耳里清晰的听到了吧唧一声,与此同时,谭刃的鞋底流出了一滩黑色的液体。
那女人气的抓狂,精致漂亮的脸扭曲了一下,咬牙切齿道:“别得意。”而这时,我的身体也恢复了正常,说实话,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什么变化,忽然之间能看到阴气了,而且刚才小腹处还升起了一股热流,难道我就像那些小说中的主角一样,根骨清奇,体质特殊,潜能爆发了?
当然,这会儿的情势,让我没有太多心思去思考这个,和谭刃并肩而立,谭刃手里拿着军刀,压低声音对我说道:“你先走。”我知道,我们虽然是两个大男人,但眼前这个女人不是普通人,并非打架动粗就能解决的,在这方面,我是个门外汉,因此也只能先撤退,否则无异于给谭刃拖后腿。
然而,那女人却是冷笑一声,道:“休想,姐姐辛辛苦苦养的阴尸虫就这么被你给弄死了,不这么容易就让你走,当我沈兰是好欺负的!”说完,沈兰本人忽然后退一步,紧接着手腕一抖,手里已经多了一样奇怪的东西,约莫只有筷子粗细,手指长短,她将那玩儿放在嘴里一吹,立刻便发出了一种极为尖利的声音。
伴随着这种声音。房间里忽然传来了一种极其难闻的味道,是一种腥味,骚腥味儿,像是什么动物的体味。
我眼尖,猛然瞧见,沈兰身后的楼梯出不知何时,俯趴了一个黑影儿,看那身形,像一只大狗的模样。谭刃立刻推了我一把,说:“跑。”身转身想下楼,却在这时,黑暗中忽然传来一声犬吠,紧接着,沈兰身后那只大犬猛地跳了出来。
那大狗乍一看,就是十分普通的土狗,毛有些枯燥,脖子上还有一个脖套,不知道的,肯定以为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狗。然而,这只狗的速度,却十分快,一张开嘴,嘴里连舌头带口腔壁,都是乌黑乌黑的颜色,显示十分恶心,猛地便朝谭刃扑将过来。
它速度太快,谭刃一时也只来得及用军刀挥砍,这一砍,那大狗却一摆狗头躲了过去,身体落地的瞬间,张口往前一咬。我看的头皮发麻,心说这狗也太不按常理出牌了,怎么照着谭刃的老二咬啊。
谭刃显然也被吓了一跳,但是由于离得太近,却反应不及。我一直注意着这边的情况,见此猛地一拽谭刃的肩膀,将人往后一扯,与此同时一脚就朝着那狗脖子踢了过去。
脖子几乎是所有动物的要害,我这一踢,那狗就被踹飞到一边,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趁着这玩意儿倒下,我和谭刃立刻拔腿就跑,三步并作两步下了楼梯,而那姓沈的女人,却还在吹动那支竹哨子,等我俩跑到门口时,那只恶犬又追了上来。
这一次,它却是警惕了很多,不在只盯着谭刃了,而是连我也算计在内,赤红色的狗眼睛,在我和谭刃身上移动,它的身体也慢慢接近,保持着随时发难的姿势。
此刻,我们唯一的武器就是谭刃手里的瑞士军刀,而那恶犬赤红的眼睛还有乌黑的嘴巴都清楚的显示着:这玩意儿有毒。它不是普通的狗,肯定是用什么特殊方法养出来的,被它咬一口,只怕就要玩儿完。
这时,那老头子站在二楼居高临下看着我们,面无表情,只是目光显得极为阴郁:“你们觉得能跑出去吗?”
没错,人是跑不过狗的,更何况还是这么一条速度比一般狗更快的毒犬。
我看了眼谭刃,一咬牙,压低声音道:“老板,一会儿你先跑,我来拖住它。”
谭刃微微动了动嘴唇,说:“你拿什么困住它。”
我道:“我身上带了火腿肠。”
“……”
事实上,我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谭刃这个老板对我不错,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虽说他毒舌了一点,面瘫了一点,但我苏天顾不是傻子,什么人对我好,什么人对我不好,我还是分的清楚的。
如果这会儿我们两个一起跑,肯定是跑不了的,与其如此,不如让谭刃跑,他能力强一些,认识的人也多,即便我真出了什么意外,他也有办法救我。相反,如果谭刃落在这女人手里,我自认以我的能力,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我说完,谭刃没吭声,我以为他不信,便摸出火腿肠狠狠一撕,朝着那恶犬扔过去。
火腿肠在地面滚了一圈,沾了些灰,那恶犬目光果然移向了火腿肠,并且舔了舔嘴,但它显然是训练有素的,即便如此,身形却根本动也没有动一下。
我心说美食计失败,看来只有硬拼了,于是不动声色的移到谭刃身前,放在背后的手朝他做手势,示意他先跑。
谭刃却并没有动,我给他递了个眼神,他便皱眉道:“我的员工,不是什么人都能拿捏的。”我心里顿时觉得特别感动,谁知谭刃又接着加了一句:“只有我可以。”老板,如果你不加这句话,我会更感动的。
这么说来,谭刃还有另一个优点,护短。
看他的神情,我知道这小子是不可能自己跑的,叹了口气,抬头对沈兰说:“姐姐,你这么漂亮,为什么要干这种事呢?”
沈兰冰冷的脸上,闻言微微解冻,这才笑了笑,道:“小帅哥,想通了?想通了就劝劝你们谭老板,识时务者为俊杰,阴尸虫的事,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
我转头问谭刃:“老板,你怎么想的?”
谭刃冷冷道:“做梦。”说着,他掏出了手机,按了一下,对沈兰道:“你是打算杀人?”
沈兰笑了笑,道:“杀了你又奈我何?人家只会认为你是被什么猛兽咬死的而已。”说完,盯着谭刃的手机道:“你还打算报警?不好意思,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谭刃道:“不,我只是一直在录音而已。”我一看,这才发现,谭刃不知何时开了录音,而根据上面的时间显示,俨然已经录了十多分钟。而此刻,录音已经结束,旁边有一个发送的选项,我心中一喜,立刻知道了谭刃的意思。
果然,谭刃接着道:“我已经将录音发送到备用机里,那么我们出了事,你们两个的身份立刻就会暴露,确定还要继续下去?”
沈兰一愣,眯了眯眼盯着谭刃的手机,这个距离很远,沈兰当然看不清手机上面的信息,谭刃也不多说,将手机往前一抛,那只恶犬立刻跳起来叼着。
深兰吹了声哨子,毒犬便将手机给她叼了过去,沈兰一看手机里面的内容,顿时狠狠的一跺脚,猛地将手机摔了个四分五裂。
谭刃却是笑了笑,说道:“沈小姐,你们‘万兽门’说起来走的也是炼尸的路子,追根溯源,拜的还是同一个祖师爷。我看你是在万兽门养狗养傻了吧?时代不同了,闭门修行是没用的,还是得多了解一下高科技,你说对吗?”
万兽门?我听谭刃说这些话,心说一会儿三子观,一会儿万兽门,这是要拍武侠片么?
第十八节 高人
“你……!”沈兰气的直喘气,胸口起伏,看的我有些发呆,目光留在她浑圆坚挺的胸口一时没能移开,这时,谭刃这个毒舌又补了一刀,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说:“走吧,别看那胸了,里面塞的是硅胶。”
说完,便真的大摇大摆走出去,沈兰气的浑身发抖,脸都青了,却并没有再教唆那只毒狗发难。我想了想,安慰道:“胸不胸的我不在意,不过兰姐姐,女人生气太多容易老,你眼角的皱纹都出来了,要好好保重啊。”沈兰一听,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脸,我立刻跟着谭刃身后,出了门,二人拔腿就跑。
其实沈兰真的美艳不可方物,脸上哪有什么皱纹,我只是忍不住想气气她而已,看她以后还会不会这么嚣张。
一口气跑下山头,谭刃打开车,我俩上了车就往回赶,离了那阴气森森的地方,这才觉得舒坦些。
一安全下来,我就想起了之前的那些事儿,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又摸了摸犹然带血的眼皮儿,忍不住道:“老板,你说,为什么我突然能看到鬼了?为什么那阴尸虫会从我肚子里吐出来?”
谭刃开着车,回答说:“我怎么知道。”
我有些急了,说:“这方面你们是行家啊,我以前很正常,但现在觉得自己特别不正常,难道我真的有阴阳眼?”
谭刃闻言,透过后视镜看了我一眼,不冷不淡的开口:“阴阳眼是天眼,这世界上,真正有天眼的人很少,只有修道之人,能凭借术数秘法借天眼,你以为天眼是那么容易就有的?”
我觉得他这话说的有些不对,因为我听说很多小孩子或者老年人都有阴阳眼,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或者死亡才会消失,这么一想,便问了出来。
谭刃闻言显得有些不耐烦,说:“什么叫阴阳眼?活物为阳,死物为阴,人只见阳,鬼只见阴。人生而有阴阳二气,年岁越长,阳气越重,所以就只能见阳,到老年,年老体衰,阳气渐退,阴气渐盛,所以见阴。小儿和老人都是阳气弱而阴气旺的人,偶尔能见阴,不算阴阳眼。真正的天眼,生来就有,没听说过半途才有的,它不止见阴阳,还能洞悉未来,这样的人凤毛麟角,你就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他难得说这么长一串话,最后却又是以毒舌结尾,不过我也习惯了,没有在意,只是听谭刃这么一说,我确实不像是阴阳眼,那么,为什么我今天忽然就能够见阴了?
车子一路行驶回了事务所,我和谭刃折腾这大半夜,也都累了,匆匆洗漱过后,已经是凌晨的三点多,便也没有再多说,倒在床上便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也不过睡了四个小时,我就被闹钟给闹醒了。
八点是事务所开业的时间,我只睡了四个小时,这会儿还头晕脑胀,根本就没有睡醒,说实话,我挺想继续睡的,但一想到谭刃逮住机会就扣工资的毛病,我只能强打起精神,洗漱过后,去包子西施那儿买包子。
她那儿生意特别好,还得排队,等了十来分钟,终于轮到我了,照例四笼屉包子,包子西施笑着给我装好,一双如点漆的眼睛显得明亮而温柔,小时候我幻想过,如果我有个妈妈,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当然,包子西施年纪并不大,现在我也不是小孩子,所以大概也只能叫姐。
装包子的时候,我们照例闲聊几句,她问我:“上次的东西好吃吗?”
其实不太好吃,那东西应该是属于药膳的一种,我不爱喜欢吃药膳,不过出于礼貌,还是称好吃。包子西施扑哧一笑,道:“你啊,就是老实。我知道那东西不好吃,不过比较补,吃了多身体有好处。”
我被她拆穿,到也不觉得尴尬,看样子她自己也知道,那东西的味道不适合大部分人的口味。提着包子回事务所时,我看了看时间,已经九点整了,于是我去叫谭刃起床,照例被扔了一个枕头后,撒了一通起床气后,谭刃懒洋洋的开始吃包子。
吃到一半时,他半眯着打瞌睡的眼睛忽然睁开,猛然说道:“我明白了。”
一大早就神神叨叨的,我看了谭刃一眼,随口问道:“明白什么了?”
谭刃道:“我明白你的阴阳眼是怎么来的了,早该想到这一层。”他这么一说,我顿时来了劲儿,忙放下包子支起耳朵听。之间谭刃夹起了一个包子,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这家的包子吗?”
怎么又转到包子的话题上了?他到底是有多喜欢吃包子啊?
郁闷归郁闷,我想了想,如实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你暗恋包子铺的老板娘?”
谭刃夹包子的手抖了一下,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道:“说老板八卦,扣……”我赶紧搞了个包子把他那张臭嘴给塞了,道:“当我没问,老板,你吃包子。”
“哼。”谭刃重重的哼了一声,嚼了两口咽下去,这才道:“我略通医术,这老板娘家的包子滋味独特,是因为配方多变,应时节而改,有千金方,我虽然吃不出具体配方,当绝对有益无害。我怀疑,她也是同道中人,上次她莫名其妙给你送东西吃,怕是那东西中有什么古怪。”
我大为吃惊,回忆着包子西施的模样,心说她一个卖包子的老板娘,被谭刃这么一说,倒成了一个世外高人了?不等我开口问话,谭刃三两口吃了包子,道:“走,跟我去拜访拜访那位老板娘。”
我连忙拦了他一把,道:“这会儿正是包子铺生意最好的时候,人哪有空见咱们啊。”
谭刃嗤笑一声,说:“是没空见你,但见我肯定是有空的。”
“为什么?”我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谭刃冷冷的瞥了我一眼,道:“因为我高、富、帅。”
这个理由……确实足够了。
我讪讪的摸了摸鼻子,跟着去了包子铺。果然,包子西施见了谭刃,立刻让两个员工打下手,请我和谭刃到了店铺后面的隔间里,给我们倒了茶水,笑道:“谭老板,今天怎么有空亲自来?”
谭刃平日里一副面瘫脸,这会儿见了美女就换了副模样,也跟着微笑道:“来向你道谢,谢谢林老板对我员工的关照。”包子西施姓林,具体名讳我到没有打听过。
她闻言,看了我一眼,眉宇间温柔似水,一笑之下,便让人如沐春风。
“我和小苏很是投缘,谭老板不必客气。”
她这么一说,我心里突的一跳,难道真是包子西施动了手脚?假如不是她动的手脚,那么谭刃忽然上门道谢,感谢她对我的照顾,正常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纳闷儿,比较她没有照顾过我,而单纯只为了一份碗口大小的吃食上门道谢,又不免夸张些。
因此,包子西施大方了接受了谭刃的道谢,很显然是承认了自己在这件事情中有插手。我不由得吃惊,问道:“老板娘,你上次给我吃的是、是什么东西?”
包子西施温和的笑了笑,道:“我祖上一直是行医的,前些日子你过来,我看见你眉宇间黑气不散,体内积有阴尸之毒,便拿了一些解毒的吃食给你,举手之劳,你们也不必挂在心上。”
谭刃目光闪动了一下,出声道:“林老板原来是一位高人,是我失敬了。只是,你是怎么看出他体内有阴尸虫的?”
“阴尸虫?”包子西施反倒露出惊讶的神色,像是并不知道这回事一样,摇头道:“我到没有看出他体内有阴尸虫。不过你该知道,阴尸虫这并非正途上的东西,听说是万兽门的独门绝活儿,须放在死尸中滋养才能长成,自然而然,若它进入人体,便会使人带上阴尸之气。我当时还以为小苏是跟你学些什么‘功课’,见他心性醇厚,不忍他被阴尸毒气缠身,这才送了些吃食。”
通过这二人的对话,我已经确定,这个包子铺的林老板娘,绝对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她说自己会医术,恐怕也不是普通医术,普通的医生,哪里能看一眼,就知道我身体里有阴尸毒气?
这么一想,我想起自己昨晚能‘见阴’的事儿,立刻问道:“老板娘,我昨天好像遇到些不干净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跟你给我吃的东西有关?”
第十九节 不速之客
这话当着别人问,人肯定以为我是神经病,但很显然,老板娘也是个中高人,并不觉得奇怪,微微摇头,道:“阴尸虫,能吞噬人体的阳精之气,阳气一退,自然就容易‘见阴’,若能看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也是正常的,我看你现在的起色,阴尸毒已经退了大半,接下来的日子,多多修养,多见些阳光,自然就看不见了。”
顿了顿,她又和熏的笑了笑,说:“不过这些日子,你晚间还是不要出门的好,如今阳气未足,确实容易招惹些不干净的东西。”
她这话一说,我顿时就明白过来,难怪昨晚那颗人头不去纠缠谭刃,却来纠缠我,合着是因为我体内阳气衰败的缘故。谭刃在我眼皮上抹的血是至阳的心血,难怪一抹之后就看不见了。
我大为感激,连忙向包子西施道谢,她温和的笑了笑,微微点头,便不再提起此事,身上那股风流婉约,温和柔美的气质,足以让人忘记年龄和身份的差距。这一刹那间,我有种心头砰然一跳的感觉,心说苏天顾啊苏天顾,你难不成还想来个姐弟恋么?不成不成,人家林老板是多么妙的人物,哪是你这个爹不疼娘不爱,要什么没什么的癞蛤蟆能肖想的。
一时间,我心里有些发闷。
离开福利院后,我其实处过一个对象,是个很平凡的姑娘。认识她后,第一次有人给织我围巾,第一次有人给我买衣服,当时,我觉得自己很快就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但可惜,这段关系并没有处太久,当我告诉她自己的家世后,这段恋情就结束了。
哪个姑娘愿意跟一个孤儿在一起呢?
孤儿意味着什么?
一无所有。
我身后没有父母的依靠,自身又没什么文化和财力,光是孤儿这两个字,已经足以吓走一批人了。毕竟,大部分人都有这种想法,那就是找对象要找家庭健全的,家庭不健全的孩子,心理性格往往有问题。
所以,这种孤儿歧视和单亲歧视,确确实实是存在的。
说实话,我这人还是挺自卑的,当然,这话我没对任何人说过,我一无所有,除了强撑着的自尊,也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如果连自尊都没有了,就太可悲了。
话说到这儿,我没有多少兴致了,接下来便是谭刃和包子西施二人在聊。这两人坐在一起,年龄相仿,郎才女貌,看的我心里更是酸溜溜的,忍不住狠狠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暗骂自己不争气。
正掐着,包子西施温和的目光忽然看向我,神情中露出一丝担忧,关切的问道:“小苏,怎么了,不舒服?”说着话,她伸手探了探我的额头,冰冷细腻的触感覆在额头上,让我霎时间僵硬了一下。
一边儿的谭刃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什么,面色冷冷的,只是嘴角却勾起了一个古怪的微笑,虽然微不可查,却还是被我给捕捉到了。
包子西施收回手,道:“没事啊。”
我有些心虚,忙道:“我没事,刚才就是有些痒,我在挠痒呢。”看了看天色,我实在不想再插入其中,便起身对谭刃道:“老板,你们聊,我回去看店。”谭刃点了点头,没搭理我,示意我自己滚蛋。
回程的途中,我心情比较低落,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有些是成双成对的情侣,有些是夫妻,有些是父母带着儿女,有些孤身一人却满脸笑容的接着电话,这一刻,那种孤独感又一次袭了上来。
我的家又在哪里?
我的未来又在哪里?
我这样的人,正常姑娘都只肯跟我做朋友,不肯跟我共度一生,是不是要一直这么孤独下去?
如果我可以向谭刃他们一样,有那样的能力,有那样的财力,是不是我也可以离幸福近一点?
心烦意乱之下,我回到事务所打开了大门。这家事务所,据说才开了半年,生意十分冷清,我来了一个多月,正经的活儿就接了一宗,我挺怀疑这么下去,事务所会不会倒闭?
根据包子西施的说法,那天她给我吃的,就是压制阴尸虫的药物,吃完药效也就消失了,等阴尸毒彻底根除后,我也就不会再被那些不干净的东西纠缠了。
我暗自松了口气,心说只要不是阴阳眼就好。我就是一个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要是让我天天见鬼,隔三差五就被一些阿飘纠缠,我肯定得疯掉。
正想着,突然有生意上门了,一个多月,好不容易来第二桩生意,我立刻打起精神接待她。
这次来的也是一位女士,大波浪卷的头发,紧身短裙,体态丰满过度,腰间的肉堆叠在一起,走路一颤一颤的。她冲进来就拽着我的手,大喊:“我听人介绍,寻找失物很厉害。”
我想了想,纠正道:“确切的说,不是寻找失物……”话没说我,她打断我:“不管你们寻找什么,只要能帮我找到小海,小海……呜呜,小海他才两岁,就这么丢了。万一被坏人拐卖了怎么办,万一有人杀了他怎么办?天呐,你一定要帮我!”
我听得一个头两个大,心说又是一起小孩儿失踪的,我估摸着谭刃应该也快回来了,就没有登记,让她坐在这儿等着。这大姐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讲她家小海:“我们小海可乖了,从来不打架,对人可有礼貌了。他喜欢吃蛋黄,我每次都是做蛋黄给他吃,已经失踪一周了,你说,他会不会挨饿。”
我只能尽量安慰这位母亲,说道:“别把一切想的太坏,我们会尽量帮助你的。对了,你有小海的照片吗?”
她连忙点头,说有有,随后从包里拿出一个平板电脑,打开相册给我翻,随后指着上面那只卷毛的泰迪犬,说:“这就是小海,两岁了。”
我觉得自己脸上的肌肉不受控制的抽搐了一下,问道:“小海……是只狗?”
她纠正道:“学名应该是犬,泰迪犬,有血统证书的。”
我只觉得哭笑不得,说:“大姐,我们只找人,活人死人都行,但我们不找狗。”谭刃找人是靠四柱八字,易占相卜的,难不成要去问一只狗的生辰八字?
再说,这玩意儿用生辰八字有用吗?
我话一说话,对方就给我扣了一顶帽子下来:“为什么?你们歧视狗?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你连一个小动物都不能包容,你们的心眼儿太狭隘了!”
我被她这通话砸晕了,我这才说了一句话,就被扣上了歧视和狭隘的帽子,这要是再交流下去,我恐怕就得被说的一文不值了。但顾客就是上帝,深圳这边的服务行业非常注重这个,所以我只能耐着心给她讲我们的难处。
好不容易将这位找狗的大姐打发了,我觉得就跟打了场仗似的,今天有人来找狗,明天不会有人来找猫吧?
猫?
我想到这个,目光不由得看向了东南角的大门,小黑应该就在那门后面,它天天待在那么一个地方,难道不觉得无聊吗?
我好奇心起,便推开门走进去。房间里依旧黑乎乎的,打开灯后,我发现小黑就卧在神案的边缘,我一进门,它就睁开了眼睛,黄色的猫眼中间有一条竖线,冰冷的看着我。
“小黑?谭刃有没有给你喂吃的?你要吃什么?”我就是无聊,所以自言自语,心里琢磨着要不给它弄盘牛奶,谁知话音刚落,这黑猫忽然扑将起来,猛地伸着爪子朝我的脸抓过来。
霎时间,我想起了谭刃之前所说的话,灵宠能抓伤人的灵魂。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有灵魂这玩意儿,但还是吓的赶紧往后退,无奈猫这玩意儿,别看身材小,灵活度却是非常高,后退这两步却根本无法避开。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被它抓伤时,身后忽然想起了啪的一声轻响,紧接着,这灵宠猛地收回了爪子,轻巧的落在地上。
我转身一看,发现是谭刃回来了。不过,这次谭刃身边,还跟了一个不速之客。
沈兰。
她居然找上门了。
第二十节 万兽门
我诧异的看着两人,心说她怎么来了?再看谭刃的脸色,阴沉沉的,神色冷漠,显然也不欢迎这女的。
谭刃吹了声口哨,攻击我的小黑喵的叫了一声,又退回了黑暗处。我估摸着是自己体内残留的阴尸毒引起了小黑的异常反应,看样子谭刃并没有吹牛,这黑猫真的很有灵性,可以看见和嘶哑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沈兰进到事务所内,直接在招待客人的沙发上坐下,翘着一双修长的美腿,懒洋洋的打量着事务所的布局,片刻后,目光微微看向我,眨了眨,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小帅哥,想我吗?”她的眼角微微上挑,风情妩媚,十分勾人。
人都是爱美的,我盯着她漂亮的脸,欣赏片刻,没回答她的呼,而是问谭刃:“老板,她怎么来了。”虽然是个美人儿,但这美人儿的蛇蝎心肠我已经领教过了,还是只可远观,不可近前。
谭刃点了根烟,没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对我说:“给沈小姐泡茶。”
差点儿被这女人折腾死,还泡茶?我摸了摸鼻子,拿出事务所最次的茶叶,草草冲泡了一杯,连带着茶沫子一道送上去。沈兰挑了挑眉,笑了笑道:“使坏。”说完,端起茶轻抿了一口,这次道:“我来是带我老板跟二位谈生意的。”
谭刃道:“昨晚已经说得够清楚了。”
沈兰嘴角的笑容缓缓收敛,眼睛里仿佛闪着某种华光,淡淡道:“可是,我觉得有些地方还很糊涂。我很好奇,谭刃,你不是一个怕事的人,为什么对于这桩生意,这么反感呢?”
谭刃反问道:“我也很好奇,万兽门的弟子,说出去也是一号人物,怎么会在那样的人手底下做事呢?你为虎作伥,你师门知道吗?”
沈兰耸了耸肩,道:“我做什么恶了?”
谭刃道:“那六个人难道不是你烧的?”
沈兰笑了笑,道:“是我动的手脚,不过那帮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可惜后台太硬,官方一时间动不了他们,我只好替天行道了,何罪之有?”
好一个替天行道,不过,若人人都像这样替天行道,那么法律还有什么用?以暴制暴,只会让整个社会崩盘。那六人虽然确实死的不冤,但这些话从这么一个大美女嘴里轻描淡写的说出来,实在让人有些不舒服。
因为拥有常人难以理解的力量,就可以肆意妄为吗?我从来没有看到谭刃滥用过自己的能力,他曾经说过:举头三尺有神明,本来就是和神鬼打交道的人,又怎么敢为非作歹?
所以,在谭刃所处的这个圈子里,越是有能力的人,越懂得约束自己。相反,那些无法约束自己的,以此为非作歹,欺财骗色的,在大部分人眼里是所谓的大师,而在正统的圈子中,这类人是非常被瞧不起的。
越是又能之士,越是知道天道循环,鬼神报应,他们大多不会轻易出手,大隐隐于市,过着和普通人差不多的生活,比如包子西施,大约就是这类人。
而眼前的沈兰,显然已经脱离了这个圈子的底线,如果说这个圈子的人都是隐藏在黑暗中,那么沈兰就是光明正大的走在了阳光底下。她这样的选择,无法说对或者不对,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路。
但,她错就错在太过于滥用自己的能力了。
沈兰说完,谭刃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道:“好一个替天行道。那么,你和那个人合作,也是替天行道?”
沈兰耸了耸肩,道:“不,只是为了赚钱而已。”说着,她笑着冲我眨了眨眼,对我说:“我们就是打工的,那人钱财,与人办事,小帅哥,你说是不是?”
我没搭理她,心说别搞的我好像和你是一路人似的。
谭刃冷冷道:“不要随便勾搭我的员工。”
沈兰笑了笑,道:“谁让你请的员工这么可爱,好了,言归正常。谭刃,这件事情于你而言,就是举手之劳,你不妨考虑考虑,又能赚钱又能做好事,何乐而不为?我们老板的性格你可能不清楚,他是不会轻易放弃,而且这人背后的财力庞大,我现在虽然没办法对付你,但他还可以找别人,到时候,你可就没有安生日子过儿。”
谭刃闻言皱了皱眉,道:“真想是苍蝇。”
“对。”沈兰根本不生气,红唇微钩,道:“就是苍蝇,苍蝇这东西从远古时期生存到现在,要想摆脱它们,可不容易。”说完,她起身抛给我一个飞吻,便转身离开了事务所,红裙随着脚步微微浮动,身姿迷人,直到她消失在目光中,我才收回了视线,忍不住问谭刃:“那个万兽门是什么东西?”
谭刃缓缓摩擦着自己手指上的一枚黑色戒指,缓缓跟我讲起了所谓的万兽门的来历,更确切的来说,是他们这个圈子的概况。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非常耀眼和奇特的,便是自古以来流传的鬼神之说和易法秘术。几乎每一个古老的文明,都会有自己的本土宗教。
比如印度的佛教,他们信奉佛陀,认为佛法无边,能普度世人,又认为西方有极乐世界,人要经历因果轮回。再比如,欧洲的基督教,信奉上帝,认为神爱世人,有天堂和地狱之分,得神光耀的善良之人,死后可以上天堂,反之就会下地狱。
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文明大国,也有自己的本土宗教,也就是道教。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原身来自于古老的天人崇拜和巫蛊文明,至于东汉末年,张道陵正式创立道教,它吸收了民间的巫蛊术数,继承了天人合一的理念,又以老庄学说为指导,形成了一个集中华文化为大成的宗教。
在漫长的历史中,各种古老相传的民间巫蛊秘术逐渐消失,只有少部分以家族传承的方式流传下来,绝大部分被道教吸纳,作为正统传承,在道家内部流传,后世所分的山、医、命、相、卜、法、术,便是将这些东西整理后所分出来的。
现代科学研究中国的这些古老神鬼文明,将之称为‘中国神秘学’,也就是至今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一些东西。
文革时期,兴起了一场轰轰隆隆的打到牛鬼蛇神的运动,很多的道士都被迫还俗,被迫结婚生子,等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再想回去当道士已经不行了,老婆孩子都有了,自己一出家,他们怎么办?
由于这个原因,使得道家很多内部流传的秘术重新流落回了民间,反而道家内部,还出现了一种‘饥荒’状态。因此,现代的神秘学,已经成为了一种以民间力量为主,正统的道家力量反而衰弱的格局。
也正因为如此,又有很多人冒充有能之士诈骗钱财,我们称之为‘神棍’。
谭刃所在的三子观,便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破落小观,但观住却是个有真本事的人。他文革时期也曾还俗,但一心向道,并不想结婚。可在那个时代,你如果还俗了不结婚,就会有人认为你‘贼心不死’,这顶帽子扣下了,是要死人的。
因此,观主在纠结之际,凑巧遇到了他的一位师兄。
这个师兄,是个女的。道家没有男女之分,只有乾坤两道的区别,我们经常所说的道姑这个称呼,其实在道教内部是并不存在的。比起佛教和古老的基督教,道教是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个不分男女的宗教,道教中也有非常多的女性神仙,相反,基督教和佛教,基本上就是剃了光头的。
在道教,没有师姐师妹的称呼,都是以师兄弟相称。
这位师兄和他一样,也是一心向道不想结婚的,可迫于时代压力,不结婚又不行,于是两人做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非常超前的举动:形婚。
咱们结婚领证一起过日子,但这只是做给外人看的,私下里,两人任然是师兄弟,你睡你的,我睡我的。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观主就还俗了,然后收了谭刃的师父,开始传下道统。
也因为如此,所以三子观一门,是有真才实学的,现在很多的道观,其精髓都已经被文化大革命给打磨尽了,那些玄门秘术,道士们也只能在传说和书中追忆了。
而散落民间的,那些当年还俗的道士,或者当时在批斗中侥幸逃过的民间术士高人,他们的后代,往往继承了衣钵,散落民间,各自生活。
万兽门便是这样一个存在。
中国历来就有驭兽法门,比如大部分人都听过的收蛇,能通过秘法,指挥整座山头的蛇,这其实就是驭兽的一种。只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又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冲刷,驭兽一脉变得人才凋零,几乎绝迹,剩下的几个人凑在一起,组成了这么个‘万兽门’,属于半门派半家族管理,在圈子里颇有盛名。
第二十一节 噩梦起始
我听完谭刃这一番话,顿时觉得自己以前不止见识少,而且无知,因为在认识谭刃之前,我将那些算命的、驱鬼的、跳大神的都统称为神棍,全以为是骗人的东西,现在看来,这帮神棍中,固然有欺世盗名之徒,却也不乏有真正的高人隐匿其中。
想到高人,我便想到了包子西施,谭刃上午和包子西施聊了那么久,二人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想起包子西施温和的笑容,我觉得心里有些暖洋洋的,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觉得弥足珍贵。我其实不喜欢沈兰那样妖媚而心机深沉的女人,对我来说,一个温柔的老婆就是全部的梦想了。
我从小不知温柔是什么东西,记忆中是福利院员工常年不变的公式化脸庞,进入社会后,是老板严苛的脸和公司同事张扬灿烂的笑容,他们显得快乐而耀眼,相比之下,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老鼠。
想起早上的事儿,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原本是不打算再打听她的事情,一不留神,却已经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包子铺的老板娘来历也很厉害吗?”
谭刃闻言,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然勾起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凑近我,说:“怎么,对老板娘有兴趣?”
我没想到自己心里这点儿隐晦的想法,居然一下子就被他给看出来了,顿时觉得尴尬。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娘年纪比我大,具体大多少我不知道,但估计有也就在二十六七左右,身材窈窕,面容姣好,脾气性格又是一等一的好,这样的女人,想必有很多追求者,再不济也是谭刃这样的,哪里有我的资格。
想到此处,我压下心中那阵不舒服的感觉,道:“老板别瞎说了,我就把她当成姐姐。”
谭刃挑了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这年头,干哥哥干妹妹,干弟弟干姐姐是最容易产生奸情的。”我正喝着茶,闻言忍不住一口茶就喷了出来,喷了谭刃一脸。霎时间,他脸就黑了,抽出几张卫生纸擦脸,然后张嘴欲言。
我心知他要说什么,沮丧道:“我知道,扣工资。”
谭刃脸色缓和一下,道:“算你识相。”我现在严重怀疑,之前他开出来的四千块钱的月薪,是不是虚高的,照这么扣下去,我这个月工资能到两千吗?
我奔向小康的人生目标还能实现吗?
纠结中,谭刃抹干脸上的水,说:“林回雪的出生她到没有提过,不过她说自己家族行医,但从她治疗你的手段来看,不是普通的中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很可能是巫医。”
回雪?我在心里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立刻联想到了曹植的洛神赋,仿佛兮若轻云之避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个名字和她倒是很相配。
不过,巫医这个词儿对我来说不新鲜,历史课也学过,人类最初的医学就是巫医,是一种结合了鬼神文化和草药文化的医学,也是全世界最原始的医术,相比中医,巫医的某些手段,更显得离奇和难以理解,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这一类人也被称为牛鬼蛇神,损伤惨重。
把林回雪和巫这个字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违和感。
这时,谭刃瞟了我一眼,道:“还说对人家没兴趣?不过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虽然我确实没有想过去吃天鹅肉,但听谭刃这么一说,还是下意识的反驳道:“凭什么?”
说完,我就知道自己暴露了。谭刃难得笑了笑,而且是哈哈大笑的那种,笑了两声,便朝我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道:“刚才我本来和林小姐相谈甚欢,但由于她临时来了客人,我就提前回来了。”
“客人?”
谭刃点了点头,说:“捧着玫瑰花,开着兰博基尼,最重要的是,人家长得还帅,我偷拍了一张。”说着,他打开手机给我看,照片里一个男的,捧了很大一束相当于我半个月工资的玫瑰花,风度翩翩的递给林回雪,再看那男人的相貌,身材挺拔,模样还挺帅,我顿时觉得一盆凉水泼下来,心都凉了。
前几天拿手机上网的时候,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世间最厉害的情敌莫过于对方比你高、比你帅、最后还比你有钱。
谭刃安慰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自言自语的说:“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说完,抛给我一个同情的目光。我可以发誓,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藏在深处的幸灾乐祸的神情。
“为了体现我是一个好老板,走吧,请你吃失恋豪华晚餐。”他声音不疾不徐,不冷不热,说出来的话完全就是一把刀,一个喜欢拿员工伤口取乐的老板伤不起。
晚饭谭刃请客,去旁边的一家饭店吃鱼头火锅,我们平日里都吃外卖,嘴里早淡的没味儿了,鱼头火锅的滋味儿,将我心里那种失落感给冲刷掉了不少。
吃饭间,我俩随意闲聊着,抛开谭刃偶尔冒出的比如往员工伤口上撒盐这类的恶趣味以外,他人还是不错的,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模式更像是朋友,没有那种员工和老板之间的距离感。
我给他倒了杯酒:“老板,我敬你,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关照,我记在心里。”谭刃二话没说,拿起杯子和我碰了一下,忽然道:“英雄不问出处。”
我愣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谭刃依旧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周玄业不会随便抓一个人来当员工的,他能看上你,说明你身上有值得欣赏的地方,而且,我会看相。”
他一说这话,我来了精神,道:“老板,那你看看我,算一算,我以后的前程怎么样?”
谭刃盯着我的脸看了半晌,忽然笑了一下,道:“神算不算命,一切由天定。”
“老板,你很适合去当神棍。”
“谢谢。”谭刃跟我碰了碰杯,一口喝了杯子里的酒。
吃饱喝足后,一些正事儿就冒了出来,我想起沈兰今天来的用意,再看谭刃这副完全不放在心里的模样,有些替他着急,说:“老板,万一那老头子再找些奇奇怪怪的人对付你怎么办?他儿子的事儿,到底是怎么个来头?”
谭刃没吭声,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半晌,忽然反问我:“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你会救他吗?”
我心说这算什么问题?但谭刃一般不说没有意义的话,所以我回答道:“当然救,就算一只狗掉进水里我也会救,举手之劳就能能救一条生命,为什么不救?”
谭刃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道:“可是,如果那水里有水鬼呢?”
这下把我给难住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但我立刻意识到,他这个问题,八成和那个老头子的儿子有关,于是我道:“这和他儿子是不是有关系?”
谭刃点了点头,紧接着,便跟我说起了这件事的起因。
老头子其实在半年前就找到过谭刃,确切的说,他最开始寻找的是周玄业,因为那件事周玄业出手更方便,但周玄业当时拒绝了,后来出现了一些变故,才导致他将目光转移到了谭刃身上。
那老头子财力庞大,做的也不是什么正当生意,确切的来说,他曾经是一个毒枭,只不过,他比大多数的毒枭聪明,见好就收。所以没等警察收拾他,他已经把自己漂白了,利用手底下资金做起了正经买卖,主要是酒店相关的行业。
2010年的时候,他们拍下了一块地皮,新建了一家酒店,在酒店开业前夕,噩梦开始了。
第二十二节 古槐
那片酒店的原身是一片荒地,满地里都是老树,据说在抗日战争时期,曾经有过人烟,散住着几户村民,随着时代更迭,原驻居民搬离后,这个小村子曾经有过的秘密,也被掩盖其中。
而他们修建的这家酒店,无意间,便出动了这个秘密。
老头子姓黄,业内斗称呼为黄总,黑道上的人称之为黄爷。他漂白的时候,儿子才出生,所以说,他这个儿子,属于很少接触黑道那一类。再加上黄爷一心漂白,所以他儿子接受的还是比较高端的教育,从MBA商学院毕业,海归归来,打算子承父业,大展拳脚。
黄爷是个粗人,做黑道起家的,养出这么个高端儿子,将老黄家的低俗出身一下子就刷新了。名利名利,人一但利益足够了,就想着图个好名声了,毕竟书香门第怎么也比暴发户好听吧?
对这个儿子,黄爷是寄予厚望,所以,当儿子回国后,想着大展拳脚再开一家酒店时,黄爷二话没说就答应了。竞拍、买地、出资、建酒店,让儿子先进入酒店管理,慢慢上手家族里的事业。
修建酒店的时候出了一件意外的事,在清理植被的时候,施工队发现了一棵深藏其中的古树,是一棵古槐树,原本也不打紧,但这槐树上,竟然还有神像。
确切的说,是一棵大树瘤,长成了神像的模样,细看仔细,像是一个钟馗的造型。
与此同时,在槐树底下的泥土里,还挖出了一个祭祀用的四足石鼎。
难道说,这里以前有人祭祀这可槐树?
这槐树上的瘤子怎么会长成这种稀奇古怪的模样?
中国人骨子里毕竟还是很敬畏这些东西的,便将这事儿报了上去,问该怎么办。
黄爷的儿子叫黄耀祖,挺通俗也挺清楚的一个名字,代表着黄爷对他的期望。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端教育的海归,怎么会信这些牛鬼蛇神的东西?他开着宝马到工地上转了一圈,给古槐树上的奇特瘤子照了个照片,然后在微博里晒了一下,便大手一挥,道:“砍了。”
古槐树被挖了出来,酒店开始修建起来。
刚开的酒店,生意自然还不是太好,门庭冷落。黄耀祖并非是一个二世祖,除了祖上的出身不好以外,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高富帅,而且是个很上进的高富帅,不嗜赌,不吸毒,心中全是雄才大略,想着让家族事业在自己手上再创新高。
所以刚开业的那段时间,他都是住在酒店里的。
黄爷很疼这个儿子,但男儿子在四方,黄爷疼爱儿子,自然不像女人那样希望时时刻刻都陪在身边,他鼓励黄耀祖好好干,一切有老爹给你当后台。
就这样,父子两一个多月没见过面,黄爷也有些想念了,给黄耀祖打电话,说再忙也抽空回来一趟,都在深圳市内,还没出国呢,哪有一家人一个多月都不见面的。
于是第二天晚上,黄耀祖回来陪黄爷吃饭,这一回来,黄爷就看出黄耀祖不对劲了。
自己的儿子,从小吃的好穿的好,营养也跟的上,所以黄爷本身虽然个头矮小,基因不那么好,但黄耀祖却是长得身材挺拔,面白肤嫩,怎么自己健壮高大的儿子,一个月不见就瘦了这么多,脸色也蜡黄下去了?
黄爷有些担心了,但想着男人创业不吃苦怎么行,便也没有多加关怀,只说了句别太累,也就没管了。
接下来,每过几天,黄耀祖都会回家看看家里人,神色一天比一天憔悴,回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多,黄爷终于意识到,自己儿子现在的状态有些不正常。
他拉了儿子进书房长谈,书房的书架上摆放着各种名著和时下的畅销书,当然就是用来装裱门面的。黄爷问儿子是出了什么事,从实招来。
黄耀祖终于忍不住,大哭出声,黄爷一下子惊了,自己这儿子从小样样出挑,心高气傲,自打上了初中就没见他哭过,怎么这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今天居然哇哇大哭起来了?
这得受了多大的委屈!
黄爷一颗慈父心顿时伤透了,一边安慰儿子,一边询问怎么回事,黄耀祖面露惊恐,说:“爸,我受不了了,这酒店我不开了。”接着,他将自己在酒店这两个多月的经历说给了黄爷听。
自打他住进酒店后,几乎就每晚做噩梦,噩梦的内容不一而足,有时候是梦到鬼怪,有时候又是一些非常香艳的春梦,一做就是一整夜,第二天早上起来整个裤裆都湿了。
黄耀祖这小子挺实诚的,想着自己八成是最近天天忙工作,没有找女伴所以憋的每晚做春梦,也没在意。他一高富帅,想爬上他床的女人很多,因此当下就找了个女友作伴。
当天晚上,黄耀祖正和女伴颠鸾倒凤之际,忽然觉得周围的空气骤然一冷,紧接着,他耳边听到了粗重的喘息声。像是女伴的喘息声,但那喘息声很不对头,就像是她的喉咙被堵住了一样。
黄耀祖正趴在她身上努力耕耘,一听这声音,便抬起头一看,刹那间,他整个人都软了,老二也跟着一阵萎靡,你猜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的,不是自己女伴的脸,而是自己每晚在噩梦中见到的那张鬼脸!
猛地,黄耀祖抽身而起,惊骇之下一脚朝着身下的人踹过去。
便听一声惨叫,眨眼间,哪里还有什么女鬼,只剩下赤身裸体的女伴抱着腹部哀嚎。
一个大男人,在惊恐之下狠狠踢出的一脚,而且是从上至下踩到对方最柔软的腹部,这一踢,就踢出事儿了,他将女伴赶紧送医,折腾到第二天,安置完毕,这才疲惫的回到酒店。
他是个不信邪的人,虽然脑海里也冒起过诸如撞邪之类的念头,但这个念头很快便被他压下去了。接下来的几天里,他还是每晚做噩梦,有时候是噩梦,有时候是春梦,半个多月整个人就消瘦了一圈。
梦由心起,黄耀祖虽然不信邪,但却相信心理学,现代心理学表面,梦是人心里情况的象征,于是他去看了心理医生,心理医生给的答复是,减压。
噩梦是典型的一种减压方式,之所以会频繁做噩梦,很可能是现实生活中压力太大。
黄耀祖信了。别以为富二代的生活很轻松,老祖宗有句话,守业更比创业难,黄耀祖从早到晚的日程都是安排的满满当当的,确实压力很大,于是回去之后,他让秘书将一些不必要的应酬都推了。
可即便如此,晚上该做的噩梦还是照样做,最后一次噩梦,他梦到了更加惊悚的场景。
他梦见自己走到了那棵自己曾经拍摄过的古槐树下面,古槐树流着血,上面的钟馗树瘤被一把无形的刀给割破了。就在树瘤被割破的当口,他忽然觉得自己脚腕一紧。
低头一看,却是一只青白的手从泥土里伸了出来,抓住了他的腿,紧接着,一个女人的头也从泥土里冒出来。这就是那个每晚在春梦中和自己纠缠的女人。
她慢慢从土里往外爬,脸上的肉一寸寸撕裂,最后变成了一张极度恐怖的脸。然后她将黄耀祖压在了地上,开始亲吻他,没亲吻一次,就会有一块肉被吸下来。
梦里,黄耀祖甚至感到了一阵清晰的疼痛,整个晚上,他就这样被一块块咬着肉。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时,黄耀祖大汗淋漓,他到浴室照镜子时,发现自己的脸色很难看,最恐怖的是,他看到自己身上,有一块块青色的痕迹,密密麻麻的,仿佛快要腐烂的尸体。
这些痕迹是怎么来的?
黄耀祖打了个寒颤,终于开始去联想一些他从前根本不相信的事情。
思来想去,他经过熟人的推荐,找了一位所谓的大师。
谭刃说过,在这个圈子里,越是有本事的人,越是懂得韬光养晦,很少会有人将自己暴露在大众之中,他找了个所谓的大师,确实有那么两把刷子,但道行毕竟低了。
那大师在他的酒店转了一圈之后,很快找到了问题的结症点。原来,他们之前砍的那棵槐树是有讲究的,而槐树的底下,更是大有乾坤。
第二十三节 挖尸
槐,左边是木,右边是鬼,意为鬼在树下住。
槐树是一种阴气很重的树,最忌讳种植在家或者坟头。种在家院会影响气运,甚至招来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而种在坟头,会集聚阴煞之气,使得坟冢中的尸体,很容易产生尸变,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诈尸或者僵尸。
当然,圈内的人更喜欢叫它们‘咸鱼’或者‘毛尸’。
而那古槐树上有个酷似钟馗的树瘤,其实这并非是天然形成的,应该是过去有人在这古槐上施展过术法,在古树上刻了个钟馗像,天长日久,古树自我修复,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树瘤。树瘤子,就好比人动手术后形成的蜈蚣疤一样。
钟馗,民间供奉它为镇宅之神,因为它能吃鬼镇鬼,而在古槐上刻钟馗像,树前还有石鼎祭祀,这一切的线索,都指向一个可能,那就是古槐之下,很可能镇压着什么邪祟之物。
古时候,肯定是有高人指导村民将之埋在古槐下,刻上钟馗像祭祀,镇压妖物。
而现在,黄耀祖将古槐给砍了,这古槐下埋着的东西,就出来作祟了。
那个大师如此一番说道,将黄耀祖吓的不轻,但到底是受过现代教育的,最初的惊恐过后,他立刻求大师指点迷津。那大师虽然有两把刷子,但其实功夫也不深,也就是个半桶水,不知深浅,以为自己能降服那地下埋着的东西,当即便让黄耀祖找人来挖。
本来修建酒店就是要打地基的,再这么挖,足足挖了有十多米深,还真挖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具黑漆漆的棺材,埋在土里也不知多少年月,挖出来时,竟然噌亮如新。
这棺材,只有普通棺材的一半长,像是小孩儿的棺木,但若是是小孩儿的又似乎要显得宽大很多。
莫非,这里面装的是个半大小的胖子?
难道就是这胖子在作祟?
挖出这么个棺材,黄耀祖吓的不轻,对鬼神之说也开始相信起来。他撤退了来挖土的人,又多给了些钱让他们严守口风,不要在外乱说,毕竟从酒店里挖出棺材,是件很晦气的事,传出去,以后谁还来住?
须臾,这院子里就剩下他和那大师了。
黄耀祖问:“接下来该怎么办?”
那大师绕着棺材走了一圈,说:“看样子作祟的应该是只毛尸,去拿汽油来,在棺材顶上凿洞,将汽油灌下去,然后点火从内开始烧。”黄耀祖连忙亲自去弄汽油。由于挖棺材的事儿,所以黄耀祖今天修业,整个酒店里,除了他就是那位大师。他去弄汽油,变剩下那大师一个人守在棺材边上。
谁知,等他将汽油弄回来时一看,却发现大师没影儿了。
这时,黄耀祖才发现,天上不知何时,集聚起了厚重的阴云,仿佛要下雨似的,将太阳光给严严实实的挡住了。酒店占地面积大,又没有工作人员,外界的车水马龙,似乎都被隔绝在酒店之外,霎时间,黄耀祖有种自己被孤立起来的感觉,似乎天地间就剩下自己和眼前的这具棺材。
他有些头皮发麻,壮着胆子喊那大师的名字。
他以为大师是去上厕所去了,喊了几声没人回答,便站在一边安心等。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那大师还是不见踪影,天气却显得更加阴暗,黑云低垂,透着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
黄耀祖心慌意乱,眼神游弋,他察觉到肯定是出了什么事,但一时又不能确定。
就在这时,他忽然发现,那黑漆漆的棺材边上,有一丝鲜红色的东西。
之前他曾经仔细的观察着这具棺材,当时并没有看到过这个痕迹,那么,这是哪儿来的?疑惑之下,黄耀祖靠近棺材,凑的近了,他才猛然意识到,那红色的印记,竟然是血!
新鲜的血!
由于时间的原因,血液已经凝固,血迹从棺材边缘,一直延伸到了棺材内部。
黄耀祖只觉得双腿发软,他下意识的想跑,想离这个棺材远一点,但却忽然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动不了了。仿佛有什么无形的力量在压制着自己。黄耀祖艰难的挣扎着,挣扎中,那黑漆漆的棺材内部,忽然响起了有节奏的敲击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就要从里面出来一样。
“砰、砰、砰。”
伴随着这阵声音,黄耀祖的心脏也跟着跳动起来,浑身的血液加速流动着,然后,他眼睁睁的看着棺材板慢慢的被顶动起来,然后一只青白的、皮包着骨头的手,从棺材边缘伸了出来。
那只手上,长着一层红色的绒毛,指甲青黑发紫,足足有十多厘米长。
手指挣扎着,刮着棺材板,然后那只手,猛地揪住了黄耀祖的衣领,紧接着,整个棺材板就打开了。打开的一刹那,他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毛尸,而是首先看到了自己请来的那个大师。
大师仰面躺在棺材里,七孔都是血,眼睛瞪的大大的,而他的肚子……完全被豁开了。那只手,就是从大师的身下探出来的,也就是说,那只红毛尸就在下面。
下一秒,黄耀祖也被拉进了棺材里,然后棺材板猛地被盖上了。
之前说过,那棺材比较小,成人是躺不进去的,而黄耀祖在那一刻,身体就仿佛被什么东西给控制住了,不由自主的便配合着,身体卷曲了起来。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棺材短而宽。
躺在棺材里的,或许不是个胖子,而是个蜷曲起来的成年人。
倒入棺材的刹那,黄耀祖和大师来了个亲密接触。
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刚好和大师挨在了一起,对方鼻孔和嘴里冒出来的血,全部涂抹在了自己的嘴上。他试着动,但一个棺材里,塞入了三个人,已经非常挤了,他的后背就紧挨着棺材板,而他的肚子,则和大师剖开的肚子紧贴在一起。
那是个夏天,他身上只穿着一件衬衫,他可以清晰的闻道棺材里浓烈的血腥味儿,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大师肚子里柔软的肠道和内脏,甚至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肚子里那些液体,透过衬衫濡湿着自己的皮肤。
黄耀祖想吐,张嘴欲呕,但他一张嘴,一条湿滑湿滑的东西,就进入了他的嘴里。
那是一条舌头。
当然不会是大师的舌头。
黄耀祖那一瞬间,恶心的浑身都在发抖,他吐出来的东西,全部被对方的舌头给钩了过去,这让他想起了每天晚上做的梦,梦里的那个看不清脸的女人最后总是变成一个恶鬼。
是她,就是她。
虽然没有看见这个毛尸的真正面目,但黄耀祖可以肯定,每晚入梦来和自己纠缠的,就是棺材里这个东西。
他挣扎着,试图将那条舌头吐出去,但那根舌头却伸进了食道,咽喉,胃里。
你做过胃镜吗?
没错,就是那种感觉,有什么东西,被强制性的探入了你的内脏里。
当然,那条舌头很软,比起做胃镜来,它的进入似乎没那么难受。
但那种湿软黏糊,散发着腐败恶臭的味道和触感,却让人足以崩溃。
它要干什么?
这时,黄耀祖仿佛听见耳边有一个声音在跟自己说话,确切的说,那个声音是从他脑海深处响起的:“谢谢你放我出来。”
“可是你为什么要害我呢?”
“我们每晚在一起,难道你不喜欢我吗?”
黄耀祖瞪大眼,黑暗中,明明没有光,但他发现自己的眼睛忽然可以看到东西了,他看到一张长毛红毛的脸和自己的脸贴在一起,对方的舌头不停的往肚子里钻,一双青色的眼珠子中间有白色的瞳仁,那对眼睛,就那么近距离的盯着自己。
最后是怎么样的,黄耀祖不清楚,因为他最后已经晕过去了。
醒来时,他发现,被挖的土已经被回填了,棺材也不见了,自己的身上全都是泥,而时间,已经从昨天中午,到了第二天早晨。也就是说,自己整整晕过去了一晚上。
最奇特的是,自己手里还拿着铲子。
难道是那个东西,操控自己将土给回填了?
黄耀祖摸了摸自己的脸,转过头哇哇大吐,他吐出来了很多带着红毛的粘液。
回到房间后,他洗了个热水澡,匆匆离开酒店,那个鬼地方,他再也不想待了。
第二十四节 起因
在外面躲了一天,终究还是不能一直游荡,恰好黄爷又打了电话催促回家,黄耀祖便回了一趟家,也就是那一次,让黄爷发现了不对劲,但当时还没有那么严重。
第二天,黄耀祖还是回了酒店,那么多人等着开业,难不成要将那酒店就此落锁?这显然不可能,对付酒店里的东西,始终得拿出一个对策来。可是,连那个大师都已经遭了横祸,自己还能怎么办?
况且,这酒店现在显然已经闹起了‘毛尸’,万一这毛尸又对酒店里的客人下手怎么办?
莫非,这酒店只能关门大吉?
这才开业没有一个多月,而且酒店此次的投入也是很大的,事先还做了很多宣传,假如直接关门大吉,不管是从经济上还是门面上,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以后老黄家要不要在深圳这地方混了?只怕说出去,都要让同行笑掉大牙。
黄耀祖休息的一晚,内心的恐惧稍稍退去,便琢磨着得想个办法将那毛尸给除了。他开始四下里打听有在这方面的有能之士,当时谭刃还没有开这家事务所,确切的说,还没来深圳这个地方。
不过那会儿,周玄业已经在深圳闯荡了,黄耀祖打听到了周玄业这儿。
周玄业擅长炼尸走尸之术,毛尸也是尸,只要是尸,他就有办法收拾。
不过尸也是分等级的,尸变过后的尸体,身上长毛,指甲发硬,死而不僵,从颜色区分,有白毛、黑毛、绿毛、紫毛、红毛、旱魃、魁拔的说法。
这尸变中,最低等的是白毛,白毛是尸变的初期形成的毛尸,再往后,长成黑毛,浑身就坚硬如铁,寻常刀剑难以损伤。而绿毛尸,则是一种浑身带毒的毛尸,紫毛则被称为紫金刚,一双手削铁如泥,身体坚硬度,连现代的子弹都难以穿透。
再往后就是红毛,也就是毛尸中最高级的。
其实从绿毛毒尸开始,就已经比较少见了,寻常尸变大多以白毛和黑毛为主。红毛更是稀少,具体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尸变,这其中又大又讲究,旱魃和魁拔更是传说中的东西,谭刃没有跟我细说。
不过,这红毛尸是非常厉害的,周玄业能力有限,如果放手一搏,胜负到也未可知。他收到黄耀祖的求助,身为一个修道之人,对于为祸人间的毛尸,自然是当仁不让。
于是周玄业跟着黄耀祖去除妖。
这次,黄耀祖担心又发生上一次的事情,所以他不敢在酒店内围观,而是在酒店顶部,拿着望远镜观察周玄业。
周玄业不疾不徐,慢吞吞的将那具棺材给挖了出来,然而,一个细节,让周玄业停止了动作,随即二话不说,将土回填了,并对黄耀祖说:“这里面的东西动不得,你还是趁早关门大吉吧。”
黄耀祖闻言怒从心头起,将周玄业一通臭骂,以为自己是找来了一个骗子。
周玄业也不多加分辩,留了几句忠告,便没有再管这事儿。
那么,周玄业当时究竟发现了什么?
原来,他在挖掘出棺材时,发现那棺材的底下,其实还有一块大石板。
那其实赫然是一块石碑,碑上记录了那棺材中的主人生平,这一看周玄业才知道,这红毛尸竟然是一具炼化尸。它在四百多年前作祟,被当时以为有大神通的能士收服作为‘炼尸’,埋在此处,经受香火洗礼,炼化其尸气和怨气。
没错,这红毛尸生前有很大的怨气,含冤而死,修道之人,越是德行高深之辈,越忌讳滥杀。那位高人并没有直接弄死这红毛尸,据说尸变的尸体,本身离魂而形魄,一但尸身受损,魄散而去,一屡残魂,也无法进入传说中的六道轮回。
出于慈悲之心,那位高人收其为炼尸,希望化解它的冤气和尸气,等到这二气化尽,红毛尸自然毛发脱落,变成普通尸体,最后和普通尸体一样腐烂,化为枯骨,才算超度了。
这红毛尸原本已经化去大部分戾气,谁知黄耀祖除了槐树,推翻了石鼎,这才将红毛给放了出来。
这红毛被压制几百年,没能完全炼化,如今被放出来,戾气更是凶悍,若非那位高人弄了个‘伏尸棺’,只怕那红毛就要直接跳出来为祸人间了。
我听得好奇,忍不住问道:“什么叫伏尸棺?”
谭刃手指敲了敲桌面,道:“那棺材短小而宽,尸体放置其中时,以伏身下葬,面朝下,背朝上,双脚分开如蛙,这样的葬法,除非那红毛修炼成旱魃,否则是无法出棺作祟的。”
我立刻明白过来,道:“难怪那红毛喜欢将人拉进棺材里,原来它自己出不来。不过……这么看来,那红毛也不是很厉害,周玄业干嘛不直接降服了它?”
谭刃用一种看外行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道:“它只是不能出来,并不是不厉害,周玄业对上它,那是找死。”
我摸了摸鼻子,想了想当时的情况,照谭刃这么一说,周玄业当时的唯一的办法也就是撒手不管而已。只要不靠近那具棺材,那红毛自己也出不来,大家相安无事。
他临走时,对黄耀祖的谩骂熟若无睹,毫不放在心上,只是将这一番话说与了黄耀祖,让他不要再招惹那具棺材,但离那邪物太近,难免会受影响,比如他每晚的噩梦便是如此。居住在此处的人,必然会阴煞缠身,百害而无一利,关门大吉是唯一的办法。
黄耀祖是自己找死,MBA海归来的,一回国就雷厉风行的开酒店,整个同行圈子里,多少人的眼睛都盯着,如果就这么关门,无异于打脸,以后难免抬不起头。
他并不十分信任周玄业,见周玄业置之不理,于是又去寻找其余的‘高人’。这位高人也有几分本事,确切的说是骗钱的本事,他心知自己也对付不了红毛,但为了骗黄耀祖一笔钱,便装神弄鬼,表面上看起来,那红毛似乎被降服了,但等到他拿着钱远走高飞后,黄耀祖就大祸临头了。
如果说之前只是做噩梦的话,那么现在,基本上是噩梦变成现实了。
那伏尸棺被那骗子给破坏,红毛被放出来了。
这红毛倒也没有为害一方,只是纠缠着黄耀祖,那是具红毛女尸,根据周玄业在石碑上所见,这女尸生前是个可怜之人。出身贫寒,嫁入豪门当小妾,过去的女人是很廉价的,父母得了豪门彩礼,眉开眼笑的就将女儿往火坑里送了。
过去的人十分注重贞操,也算这女子倒霉,天生的‘无膜’,也就是没有处女膜。处女膜这东西,形状各异,有些覆盖面比较广的,肉眼就可以看见,而有些处女膜覆盖面很小,几乎看不见。这在现代医学上其实很常见,有一部分女性第一次性生活时几乎没有痛感,她们就属于那种覆盖面小的。
这女子也属于后者,但古时候的人不懂这个,那年近五十的老头子往里一插,咦?没流血?而且畅通无阻?
妈的,竟然给老子戴了绿帽子!
那时候哪有人权这么一说,名声比命还重要,这一顶帽子扣下了,这女子顿时千人戳万人骂,名声没了不说,又被活活打死在了祠堂里,血肉模糊,惨叫了整整一天一夜,含恨而终。
她由此怨气不散,竟然变成了红毛为祸一方,由于生前执念太重,因而死后专挑健壮男子纠缠,将人弄死在床上。
这红毛出世后,不危害别人,先就挑黄耀祖下手,白天,红毛毫无踪迹,而晚上,不管黄耀祖躲在什么地方,它都会跟过来。
想想吧,每晚和一具浑身尸臭,长满尸毛,舌头乌黑能伸进人肚子里的女尸上床是什么感觉?
黄耀祖要崩溃了,抱着自己老爹哭,求老爹一定要救命。
第二十五节 细节
黄爷一听,大骇,没想到自己的宝贝儿子,竟然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遭受了这么大的伤害,这要是自己再晚一些知道,自己儿子岂不是就要完蛋了?
姜还是老的辣,黄爷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一生的经历丰富,什么邪门儿的东西没见过?他听黄耀祖说完请三位‘大师’的经历,立刻叹了一声,道:“信周的那个才是有真本事的人,你找错人,反而铸成了大错。”
黄耀祖立刻道:“再去找,再去找那个周、周……对,周玄业。”
看着自己已经被吓掉了魂儿的儿子,黄爷是又心痛又愤怒,说这事儿交给老爹处理,然后他亲自出马去找周玄业。原本那玩意儿在棺材里,周玄业就已经没有胜算了,更何况那玩意儿现在还出来了?
因此,周玄业当即就拒绝了,用周玄业的话来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仁义所在,但对于自找死路的人,他还没有高尚到主动牺牲的地步。
黄爷说:“你们是修道之人,难道就任由那些邪物为祸人间吗?”
周玄业道:“您别误会,我不是什么修道之人,我就是个炼尸走尸的,这些小法门早八百年前就和道门分家了,你这个帽子可别乱扣。”黄爷心下恼怒,但为了儿子的安慰,便一再软言相求,又许下了偌大的好处。
周玄业这人,我和他接触的并不多,说起来也只相处了一天左右,给我的印象有两个神秘,然后就是脾气温和,说起话来通情达理,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这样的人,一般挺受欢迎,同时心肠也会比较软。
但很显然,我之前对他的印象是错误的,周玄业并不是那种会被三言两语打动的人,相反,他心里很有主意,想事情也很周全,能接的活绝不推脱,不能接的活,你再怎么磨也没用。
黄爷跟周玄业装孙子装了一天也没能打动周玄业,最后暴怒了,放下狠话:“你最好再好好想一想,我黄山司不是那么好惹的。”周玄业自然也机灵,知道黄山司势力很大,如果真要对自己下手,恐怕防不胜防,所以黄爷前脚走,后脚他就卷铺盖走人了。
而黄爷回到家后,派了层层的保镖,将自己儿子保护起来,甚至他自己也和儿子同床而眠,手边就放着枪。
到入夜时,房间里灯光打量,二人原本不敢睡觉,睁着眼睛,但后来不知怎么的,竟然都睡着了。
那晚,黄山司做了个噩梦,梦见自己的儿子站在一个山岗上冲自己挥手,像是在道别,但挥着挥着,脖子上的脑袋,就忽然掉下来了。
黄山司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醒过来时是中午的十二点。
黄山司没料到自己竟然会睡这么久,他往身边一看,发现儿子不在,立刻披衣起身,打开门问门口的保镖黄耀祖的去向。只听保镖说,黄耀祖在凌晨五点的时候突然出门了,并且嘱咐周围的人不要声张,至今也没有回来。
黄爷想起自己二人昨晚离奇睡着,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开始拨打黄耀祖的电话,但从那一天开始,他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儿子。
与此同时,几乎每隔几晚,他就会做同样一个梦,梦见黄耀祖跟自己道别,然后人头咕噜咕噜滚落在地。
后来的梦境又开始出现变化,人头凑在他面前求救哀嚎,几乎让他夜夜难以入眠,身体也迅速衰败下去。
后来,他开始寻找梦中的那个山岗,然后,他找到了淮南路23号。
那外面,原来是一个老坟地,后来修建时,聚土成山,将坟地都压在了地下,山下面,实际上躺满了死人。黄爷看着这个地方,他很确定,梦中的那个山岗就是在这里!
可是……自己的儿子在哪里?
其实,对于黄耀祖,他已经不抱生还的希望了,但儿子每晚在自己的梦境中受苦,很显然,他死的并不安生。
黄爷买了了已经人去楼空的23号,召集人手,试图在这个山丘里寻找自己的儿子。
如果他已经死了,那么至少有尸体吧?
他的尸体,会不会就埋在这个山丘的某个地方?
山丘面积很大,找起一具尸体来很困难,再加上人多嘴杂,又靠近公路,工作其实很难展开,一直以来,都一无所闻。
那个梦境依旧纠缠着他。
于是黄爷开始接触一些能人异士,一则希望他们有办法找到自己儿子,二则也是希望遇到有大能的人,收了那红毛给自己的儿子报仇。
谭刃说到这儿,道:“沈兰,应该就是被他招募的。”
我听完这段因由,不由得唏嘘,黄爷贩毒卖毒起家,一人富,却不知还得多少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实在算不得一个好人,挨枪子儿都便宜了他。可作为一个父亲,他对于自己儿子的培养和爱护,又实在让人唏嘘。
再说那黄耀祖,这年头富二代都没什么好名声,但也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黄耀祖就是个挺不错的人,没有仗着势力做为富不仁的事,自己也是积极进取,孝顺父母,算是很不错的一个人,可是却落得这么个下场。
谭刃像是看出我的想法,道:“因果报应,前人积恶,祸及后人。”
我想了想,如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道:“现在那黄山司只是想让你帮忙找到他儿子的尸体,没有说让你去对付红毛。其实、其实我觉得还是可以帮一把,毕竟黄耀祖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人死如灯灭,如果死后魂魄都不得安宁,未免太惨了点儿。”
谭刃喝了杯酒,神情不冷不热,瞟了我一眼,说:“是有点惨,但这世界上惨的人太多了。看看你自己吧,啧。”
我被噎了一下,随即苦笑一声,道:“我吧,其实真不算惨。至少我有手有脚,眼睛能看,耳朵能听,我的大脑思想健全,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就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你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绝望,福利院里有很多人,他们是没有未来的……他们即便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有未来。我还有未来,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惨。”
人比人气死人,所以有时候,做人要知足。比起躺在床榻上没有未来、受人白眼的人来说,我能走能跳,能站在阳光下,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已经足够了。
谭刃闻言笑了笑,道:“你有手有脚我能看的出来,不过有没有脑子就不一定了。”紧接着,他的手指敲了敲桌子,道:“人死了的几天后,魂就会消失,魂没有消失而在人间游荡的,那就是鬼了。你以为,鬼这个东西,是一抓一大把的吗?他这两年能不断给黄爷托梦,肯定是有原因的,而且还有一个细节……”
“细节?”我道:“什么细节?”
谭刃忽然又摇了摇头,道:“说了你也不懂。这件事情并不像表面上的那么简单,把你泛滥的同情心收一收。”说完招了招手,叫来服务员买单。
看谭刃的样子,他是真不打算插手这件事。我虽然心中觉得黄耀祖未免有些可怜,但毕竟是老板的事,我这个当员工的确实没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他做什么,于是也只能起身跟着回事务所,二人没有再聊起黄耀祖的事情,只是我心里觉得不安,那黄爷以前是混黑道的,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万一他谭刃或者对我们下黑手怎么办?
谭刃在我看来,其实是个面冷心热的人,为什么对这次的举手之劳却如此排斥?
他说的那个细节,那个让他决定不插手的细节,又是什么?
第二十六节 砸场子
回事务所的路上,我喝的有些高,刚才就顾着听谭刃讲故事,拿故事下酒了,不觉就喝多了。谭刃嘴里所讲出来的东西,就像是一扇崭新的大门,让人不自觉沉迷其中。
我走路双腿有些发软,看东西也不那么清楚,两人吹着风回到事务所时,忽然发现事务所里竟然亮着灯。
我酒顿时醒了大半,走的时候明白关灯锁门了,现在灯怎么开了?
难道是唐琳琳回来了?
谭刃显然也觉得意外,立刻打开大门,我俩进去一看,发现回来的不是唐琳琳,而是周玄业。他应该是刚回来不久,洗了个澡,穿着睡袍,正恭恭敬敬的给祖师爷烧香,黑猫蜷缩在一头,看见谭刃后窜过来撒娇,对我和周玄业都视而不见。
我心里挺高兴,见周玄业烧完香,便道:“周老板,你这一趟出门可挺久的。”
周玄业笑了笑,道:“在这里工作的还习惯吧?”我心里顿时觉得舒坦,瞧瞧周玄业多会说话,听着就叫人有好感。谭刃却是冷哼一声,不冷不热道:“下次招人,招个有眼力劲的。”
啥意思?说我没眼力劲?好在我已经知道谭刃的毒舌功夫,没搭理他,和周玄业两人坐到沙发边聊了起来。周玄业倒是没提他这一个多月的事儿,只是问我习不习惯,工作怎么样之类的,我在心里默默给他颁发了深圳好老板奖。
谭刃也没跟周玄业多说,径自洗澡去了,一时间,客厅里就剩下我们两个。趁着谭刃不在,我立刻将黄爷发难的事情跟他说了,随后道:“谭老板好像并不放在心上,我就担心,万一那老头背地里来阴的怎么办?”
周玄业闻言,面露思索的模样,道:“这件事不要管。”
我没想到他和谭刃会是一样的口吻,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周玄业倒是比谭刃有耐心,开口解释道:“那黄耀祖被红毛所害,早已经化为厉鬼。黄爷夜夜梦见他,其实就是被它给缠住了,若再去将它的尸骨挖出来,无异于自己找死。”
“所以你们才决定不插手这件事?可是,万一黄耀祖和那红毛尸再出去害人呢?”
周玄业反问道:“那他们有害人吗?”
这话问的我一愣,没错,以红毛尸的力量,如果出去害人,估计早就满城风雨了。可现在,整个深圳市却很平静,根本没有相关的报道,也就是说,红毛尸只是害了黄耀祖一人,并没有去害其他人。
周玄业见我想通了,又道:“黄耀祖已死,牺牲他一个人,保全所有人。如果我们贸然去招惹,黄爷自己要遭受其害不说,惹怒了红毛尸,可就铸成大错了。”
我这才明白二人的顾虑,周玄业这么一番解释,我顿时觉得豁然开朗。
想了想,便道:“那咱们把这其中的原因告诉黄山司行不行?他知道原因后,应该就不会在背后下阴手了。”
周玄业摇头,拍了拍我的肩膀,道:“你以为他会信吗?父母之于子女,有无限的包容力。除非他真的死在黄耀祖手上,否则是不会放弃的。”
我闻言没吭声,有无限的包容力?
那为什么我的父母不能包容我呢?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被抛弃的孩子呢?这一刻,我忽然有些羡慕黄耀祖,不管他变成什么样,不管黄爷是多么大奸大恶的人,但黄山司之于他的感情,却是最真实的。
我心里有些发堵,摇了摇头,将这些念头甩出脑海。算了,人各有命,就当我自己没那个命好了。
周玄业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别小看你老板,黄山司想下黑手,并不是那么容易。”
见他没有一点忧虑的神色,我也放下心来,两人各自回房睡觉,一夜无话。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都非常的平静,平静到我以为黄山司是不是完全把我们给忘了,但后来的事情表明,他并没有忘,只是暂时没空收拾我们而已。
半个月后的一天晚上,门外传来了砰砰砰的巨响声,将还在睡梦中的我给拉回了现实。
似乎是有人在砸东西。
我顾不得穿衣服,掀起被子,打开门就冲了出去。
果然,外面有几个穿着黑衣服,留着爆炸头的小混混,手里抄着钢棍儿,几乎将整个办公室都毁了。那些夹了锁的保密文件,被扔的到处都是,地面上是被砸碎的花瓶,听谭刃说这玩意儿好像是古董。
而我一出来,几个小混混就瞄准了我,抄着钢棍就冲上来。说实话,这一刻我的心中充斥着一股熊熊的怒火,短短的两个月里,让我下意识的将这个事务所当成了自己的领地。
在这里,我没有感受到自己是一个外人,保险柜的钥匙我有,事务所账户的密码我知道,我不知道正常人有家是种什么感觉,但至少在这里,我有一种回到自己家里的感觉。
而此刻,这个家被这群人砸了个稀巴烂。
愤怒之下,我也顺手抄起了旁边的一根木雕,这是块根雕,造型精美,用来做装饰用的,但木料很考究,沉甸甸的和铁差不多。抄起根雕,我就朝着离我最近的一个人头上砸去。
俗话说,恶的怕狠的,狠的怕疯的,疯的怕不要命的。我也挨了几闷棍,但对方比我还惨一点。只听其中一人骂道:“这小子不要命了,先撤,有人来了。”几人很快就消失了个没影。
我坐在地上喘息,周边有住户被吵醒了来围观,还有人报了警。
我坐在地上,额头冒血,呼哧呼哧的喘粗气。
我几乎可以猜到这几个混混是谁找来的。今天谭刃和周玄业都不在,接了个活出门了,他们前脚一走,后脚就来了这么一出,很显然对方一直在关注我们的动静。
黄山司。
我捂着额头,骂了句娘,跟赶来的警察做完笔录便去了医院,第二天一早才回去。
索性那伙儿人见我昨晚发疯,自己有些畏手畏脚,因此我身上的伤都是外伤,没有伤经动骨,算是比较幸运的。
花了一整天收拾完东西,几乎就在我刚刚打扫好的时候,沈兰来了,装模作样的问:“喲,小帅哥,这是怎么了?”
我冷冷的看了她一眼,道:“你满意了?”
沈兰笑了笑,道:“不是问我满不满意,是问我老板满不满意。小帅哥,看不出来,你战斗力还挺强的,要不要和姐姐战一场?”最初我还没明白她什么意思,等这人将手在我屁股上一捏时,我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战一场是什么意思。
霎时间,我只觉得血往脑门上涌,忍不住道:“我操,你到底是不是女人?哪有你这样的!”这年头,女人是不是都这么开放了?
沈兰又跟着笑,精致漂亮的脸上露出一种嗔怪的表情,压低声音说:“那你觉得女人应该是什么样的?我是不是女人,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我后退一步,决心离她远一些,鬼知道她勾搭过多少男人,我可不想成为她情人中的一个。沈兰见此,娇笑不已,捂着肚子说:“哎哟不行了,笑死我了,小帅哥,姐姐不喜欢姐弟恋,逗你玩儿的。你们老板今天不在?”
我道:“我们老板也不喜欢姐弟恋。”沈兰愣了一下,随后咬牙切齿道:“我比你们老板年轻。”
我道:“没看出来。”我最近毒舌的功力大有长进,那话怎么说来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沈兰气的一跺脚,一双微微上翘的凤眼狠狠瞪了我一下,自顾自的往沙发上一座,开门见山道:“这次只是一个警告,谭刃要是再磨磨唧唧的,我不保证下一次还会发生什么?”
我道:“这种威胁的话,你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沈兰怒道:“苏天顾,我发现你这小东西,说话怎么这么不中听,信不信老娘废了你。”
“你终于知道自己老了?妖里妖气的老女人,我要打扫卫生,没事儿你就赶紧走吧。”
第二十七节 计划变动
话音刚落,门口便传来一阵大笑,周玄业背了个单肩包从门外走进来,道:“天顾,对客人要有礼貌,就算是实话,你也不要说出来嘛。”
这次两人到回来的挺快,谭刃跟在周玄业身后,身上看起来脏兮兮的,也不知干嘛去了,进门后打量了一下被砸的一干二净的工作室,冷冷的看了沈兰一眼,却没吭声。
周玄业放下背包,拿出计算器按了半天,随后将上面的数字推到沈兰面前:“这是赔偿金额。”
沈兰今天被我们气的不轻,说实话,她生气起来,两腮微鼓,那种娇媚的风采被压了一半,看起来竟然还挺可爱的。她盯着计算器上的数字,无所谓的笑了笑,说:“小意思,但我可没钱,找我们老板要去。周玄业,你要还想在深圳这个地方混下去,最好不要惹到黄爷,咱们也算半个同行,明人不说暗话,我知道你有些本事,可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你还是好好考虑考虑。”
周玄业笑了笑,道:“回去转告黄爷,这活儿我接了。”
沈兰眼眸微微瞪大,反倒有些意外,像是没料到周玄业会这么快答应,说实话,不止是她,连我也觉得错愕,之前不是信誓旦旦说不理会黄山司吗?怎么现在改口这么快?
莫非周玄业真被黄山司给吓唬住了?
这二人,不像这么不禁吓的人啊。
我心头虽然疑惑,却没有开口。沈兰也是机灵,立刻道:“好,爽快,既然如此,我就回去回话了。”顿了顿,她目光直勾勾盯着周玄业,周玄业微微一笑,示意她可以走了。
沈兰神色有些狐疑,想问什么,终究没有问出口。不过,即便她不说,我也能猜到,她大概也是惊疑周玄业的忽然改口,甚至周玄业答应的太爽快,连条件都没有提,这未免太奇怪了。
等沈兰走后,我憋不住了,刚想问二人是怎么回事,周玄业看了看你我额头的伤口,道:“被打了?”
这不废话吗,不是被打的难道是我自己撞的?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周玄业于是查看了一下我的伤口,颇为担忧的说:“好在没什么大碍,以后遇到这种事,不要强出头。不过这次也多亏你守着店里,店里有很多顾客的资料,出了问题就不好了。这个月加工资。”
我心里顿时感动极了,说实话,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关心这一说,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是公式化的,出来闯荡社会后认识的同事们也是公式化的,谁会关心一个陌生人呢?
当然,让我感动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终于是加工资,而不是扣工资了。我默默的看了谭刃一眼,同样是人,为什么他和周玄业做人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谭刃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眯了眯眼,意味深长的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呐,别被某些人的外表骗了。”
周玄业笑了笑,说:“师兄,你说的某些人是指我吗?”
谭刃不置可否,点了根烟,默默的吞云吐雾。我想起刚才的事儿,立刻问道:“周老板,你怎么又改变主意了?”
他道:“别老板老板的叫,进了事务所,就是一家人,我比你大,不介意就叫我一声哥吧。”我愣住了,脑海里全是一家人这三个字在转,我想大部分人是无法理解我们这类人的感受的,这种感觉,难以用语言描述,因此一时之间,我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周玄业见我没出声,有些疑惑,道:“怎么?不愿意,哈哈,没关系,随你吧。”
我赶紧道:“不是老板……周哥,我只是没想到。”
周玄业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肩膀,仿佛是知道我在想什么,声音温和的说道:“人生都会有遗憾,不要因为某一些遗憾而错过身边的人事,未来还长的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被过去所纠缠的人,未来才能活的轻松。”
这一刻,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来自周玄业的善意,心头霎时间涌起一阵热流,点了点头,没再多说,我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这份儿好情好义,只能记在心里,这一刻,我真真切切的将周玄业当成了朋友,而不仅仅是一位老板。
见我点头,周玄业于是笑了笑,将话题回到了正点上,他脸上的笑容褪去了一下,神色变得有些严峻起来,眉头微皱,道:“原本是不打算出手的,毕竟这事风险很大,我没有把握,但是现在,不出手也不行了。”
我道:“是出了什么变故?”
周玄业点头,继续道:“那红毛尸只害了黄耀祖一人,也没有害过其他人,只要它不害人,我就没必要动它。但是现在,它闹出了不小的动静。”
“什么动静?”我问道。
这时,一旁的谭刃缓缓道:“夏老太死了。”
我一愣,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夏老太,就是那个泼洗脚水下楼的老太太,我们只有一面之缘,已经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不过,在我印象中,那夏老太的身体很硬朗,怎么突然就死了?
谭刃这会儿提起她,难道夏老太的死,和红毛尸有关?
我立刻联想到了夏老太所居住的地址,正好就在黄耀祖鬼魂所在的那片山岗外围,很显然,这二者之间,肯定有着什么关系。
我立刻问道:“怎么死的?和它有关?”
谭刃面无表情,手指微微敲击着桌面,沉声道:“说是猝死,但我们去哪里查过,房间里有很浓重的戾气,她是被厉鬼害死的。”
厉鬼?黄耀祖?
她是被黄耀祖害死的?
我吃惊不已,脑海里冒出了夏老太的模样,那个慈祥的,曾经邀我们留宿的老人,就这样去世了?我脑海里迅速闪过这几个念头,最后都汇聚在一点上:黄耀祖被红毛尸所害,化为厉鬼,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这两年里,他都安安分分,为什么突然开始作恶,对夏老太出手?
这么一想,我便问了出来。
周玄业神色沉重,解释道:“黄耀祖的尸身,应该就在那片山岗中,那红毛尸想必也躲在里面。但红毛尸藏起黄耀祖的尸身却很奇怪,我怀疑……”他说到这儿,却没有继续往下说,目光中透露着担忧。
这时,谭刃道:“你也认为是它的问题?”这二人目光交汇,打着我不知道的哑谜。我心里别提有多焦急了,一想到夏老太很可能是被黄耀祖害死的,心中便觉得难受,忍不住道:“你们究竟怀疑什么?说清楚好不好?”
周玄业摇了摇头,道:“这种事,涉及很多门道,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楚,得去那个地方看一看才明白。既然它们已经开始害其他人了,我也就不能坐视不管了。师兄……”说着,他转头看向谭刃,道:“今晚就动身,先把他们的尸身找出来。”
谭刃点了点头,没说话。
我道:“我也去。”
谭刃看了我一眼,不冷不热道:“你去能干什么?”
我道:“你忘了,上次要不是我拽你一把,你就被那毒犬给咬了。”
谭刃挑了挑眉,不置可否,说道:“你胆子太小,去练练胆也可以。”
周玄业不赞同的摇头,说:“天顾不是我辈中人,别让他扯进这些事情里。”这话确实是为我好,我心中感动,却又为了自己不能帮忙而感到挫败。
就在这时,谭刃却突然说道:“你错了,这次他可以帮我们。”这话一出,我不禁愣了,旁边的周玄业也露出惊讶的表情,道:“帮我们?”
谭玄指了指我,道:“他身上的阴尸毒还没有完全消除,阴气重,阳气衰,现在鬼怪见了他就喜欢往上扑。还记不记得在山岗上的那颗人头?”我点了点头,猛然反应过来,失声道:“它不会就是黄耀祖吧!”
谭玄躺在沙发上,不冷不淡的说道:“黄山司说过,在他梦中,黄耀祖的头颅总会掉下来,那是黄耀祖传达给他的影像,所以,你看见的那颗人头,很可能就是黄耀祖。所以这次,就由你负责引他出来。”
第二十八节 引鬼
终于能帮上忙,我当然不会拒绝,当即便点头同意。
由于昨晚在医院折腾半宿,也没好好睡觉,周玄业说今天给我放假,让我好好休息,晚上再行动。我吃了些东西,服了药,便上床睡觉,一觉睡到了晚上的六点钟。
起床洗漱后,三谭刃和周玄业已经各自准备了一个包,两人都换了便装,腰间各有一个黑色的腰包,胀鼓鼓的,也不知装着什么东西。我们三人吃过饭,便驾车往淮南路而去,七点钟左右,便到了地。
夏老太家的大门已经紧锁,窗户里再也没有光透出来,我看了一眼,叹了口气,三人没多说话,开始翻阅这个山岗。
如果黄耀祖只是个普通的死者,谭刃其实很容易就能找到他,可惜,那小子现在已经化为厉鬼,利用生辰八字招魂的术法,在厉鬼身上是起不了作用的,所以才让我出马。
爬上山岗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这一片没有路灯,照明只能靠我们手里的手电筒。站在山岗边缘往外看,远处是一片闪烁的霓虹,光污染在这种一线城市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们歇了片刻,开始按照之前的路线寻找23号,当时那颗人头出现的地方,其实就在23号附近。
二十多分钟左右,我忽然觉得身上有些发冷。
这会儿是夏季,而且没有风,这阵冷意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只瞬间,我身上就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如果是以前,我大概会忽略这种感觉,但自从在事务所这两个月里,见识了一些古古怪怪的东西之后,我的身体变得敏感起来。
这阵凉意丝毫没有退去,仿佛有一个阴冷的东西,正站在我身后。
然而,我知道,我身后跟着的是周玄业,我前方是谭刃。
下意识的,我回头看了一下,恰好和周玄业的目光对上,他没出声,只是用眼神询问我有什么事。我想了想,道:“它好像来了。”
周玄业道:“确定?”
说实话,这一点我不能确定,于是我说道:“有一股冷气,很阴冷,就在我们之间。”
周玄业闻言,二话不说,从腰包里拿出一样东西。那是个黑色的瓶子,一指长,两指宽,周玄业对着瓶口按了一下,便有喷雾喷出来。那喷雾没什么味道,沾了很多到人的身上,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这一刹那,我感觉到周围更冷了。
几乎就在喷剂喷出的瞬间,我忽然发现,周围不知何时,又起了浓雾,就是我之前见过的那种灰黑色的雾气。这些雾气,之前我是看不见的,现在却在一眨眼的功夫又看见了,很显然,和周玄业刚才喷出的东西有关。
“这是什么东西?”我问道。
“牛眼泪。”周玄业一边回答,一边道:“林回雪给你吃的东西,化解了你体内大部分的阴尸毒,所以现在你用肉眼已经看不见那些脏东西了,得借助这个。”
牛眼泪可以见鬼,这个说法我到是经常听说,没想到竟然真的有效。
“牛属水,是动物里极阴的存在,牛一般只在死前流泪,生前一生劳作艰辛,死时痛苦难挡,所以眼泪中含着极重的晦气,能遮盖人的阳气。”顿了顿,他又道:“屠牛的人,经常见这种晦气的眼泪,以后多半走霉运。相反,能用其它方法让牛快速而没有痛苦的死,不流那滴‘回阴水’是可以积德的。”
说话间,谭刃催促我们往前走,此刻,我们三人借助这‘回阴水’,都能目视阴煞,所以能很清楚的‘看到’,越往前,那雾气就越重,与此同时,那种阴冷的感觉也越清晰。
手电筒的光芒有限,三道昏黄的光柱在山林间移动,目光所及,全是大大小小的树林和灌木,时不时还有很多凸起的土块,也不知下面埋着什么,让山路变得格外难走。
就在这时,谭刃说道:“到了。”
穿过这一小片树林,前方豁然开朗,树木变得稀疏起来,一眼望去,四下是半人高的杂草,偶尔裸露的泥土,呈现出一种乌黑的颜色。
我记得,之前那人头就是将我引到这片空地的,而远处,应该就是23号,只是这一次,23号没有亮灯,因此在黑暗中,我们也看不见它,更不知道它具体所在的方位。
一进入这片空地,我的眼睛几乎就被‘蒙住了’,那些阴煞之气浓郁的不可思议,比起上一次来显得更多,原本七八米开外的手电光,顿时被压的只有一两米,灯光无法穿透这些浓雾,我们一下子就成了睁眼瞎,只能看见身前的方寸之地。
谭刃和周玄业默默的从腰包里掏出了一截红色的绳索,那绳索内里有铜丝,与其说是绳子,不如说是一条细细的鞭子,二人将鞭子挽在手上,不动声色的往前走,于此同时,给我使了个眼色。
我们之前早已经计划好了,所以接到这个信息后,我深深吸了口气,开始脱离队伍。
周玄业吃的是炼尸这碗饭,一身煞气,一般不干净的东西,见了他都是绕道走,有他在,只怕黄耀祖不会轻易现身,所以才事先约定分道扬镳。他在我脖子上挂了个三角形的符,能掌握我的动向,按照原计划,一但黄耀祖出现,我就装出崩溃的样子。
鬼物害人,不会离自己的本体太远,所以黄耀祖最终要对我下手的时候,肯定是将我引到离他尸身最近的地方,直到这时,我再亮出周玄业事先准备好的一面据说是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古怀八卦镜。
古镜镇鬼,更何况这玩意儿是开过光的?只要黄耀祖一照这镜子,它就不靠靠近我了,到时候周玄业二人再一拥而上结果了他。说到底,要除黄耀祖不难,难的是黄耀祖背后的红毛尸。
我按照原计划,不动声色的远离二人,片刻后,周围就剩下我一个人,冷风嗖嗖,阴气袭人,半人高的杂草在夜风中发出簌簌的声响,阴森森的气氛,让我觉得手心有些发汗,浑身的肌肉都忍不住绷紧了。
该死的,它怎么还不出来?
在这种环境中,时间越久,心理压力就越大,我转悠了一圈,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也不见有动静。就在我想着,要不要联系联系周玄业问问怎么回事的时候,浓云惨雾中,一张浮肿惨白的脸忽然一晃而过,霎时间将我吓的一个激灵。
来了!
我很配合的,事实上也是发自内心的惊叫了一声,转身拔腿就跑。
然而一转身,那颗人头居然已经飘到了我身后,恰好和我面对面,一双白眼珠子直勾勾看着我,浮肿的脸上,皮肤仿佛随时会破一样,大张着的嘴里,如同漏风的风箱一样,嘶嘶发出声音,也不知在说什么。
我倒抽一口凉气,后退一步,立刻又一个转身往回跑,这次它到没有窜到我后面,在杂草中狂奔一阵,那玩意儿也没有露面,估摸着是我还没有进入它的底盘,这东西在等。
一口气跑出百来米之后,我后脖子忽然一凉,紧接着,一个冷冰冰的东西靠在了我的肩颈处。
我几乎可以猜到那是什么东西,忍不住浑身的肌肉一僵,硬着脖子缓缓转头,赫然,那颗人头就挨在我的肩膀上,不知道的人一看,估计以为我长了两颗脑袋。
这时,它忽然冲我咧嘴一笑,这一笑,原本正常的嘴,霎时间裂到了耳朵边上,露出里面发绿的牙齿,猛地朝我咬了过来。
第二十九节 收尸
周玄业跟我说过,鬼物害人,其实分为两种。
第一种不太厉害的鬼物,其实是不能直接伤人的。人身有先天阳气,又有三把阳火在身,克制阴煞之气,鬼物其实是非常畏惧的,甚至根本不可能接近活人。那么,它们如果有什么怨仇想要害人,所采取的往往是‘鬼遮眼’的方法。
鬼遮眼比起鬼打墙可恐怖多了,鬼打墙更确切的来说是一种恶作剧,将你困在一个地方走不出去,但第二天天一亮,鬼打墙也就自动破解了,只要你没有惹到对方,其实它们也不会瞎害人。
而鬼遮眼,则是它们利用自己的能量制造出来的幻觉,让人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比如,一个人站在悬崖边上,一但被鬼遮眼,他就看不见前方的悬崖,或许他看到的是一片平整的土地。这时候,那个人只需要往前一走,就会跌入万丈深渊。
其实仔细想一想,很多被它们害死的人中,死法大部分都是第二种,让人看起来就像是自杀或者自残一样。
除了这两种外,第三种也就是厉鬼,这就是属于道行比较高深的了,可以直接灭了人的阳火,直接伤害人体,它咬你一口,就是真真切切的咬你一口,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黄耀祖就是一只厉鬼,我要是被这么大的一张嘴咬一口,焉有命在?好在我时刻准备着,那八卦镜事实上早已经在手,只是用一块黄布裹着,遮住了镜光而已。
此刻,我反应很快,在它张嘴的瞬间,猛的亮出了那面古怀八卦镜。
在手电筒的光芒下,八卦镜一亮出来,便闪过一道澄黄的光芒,霎时间,我眼前的人头猛地后退,一下子隐藏进了浓雾中,与此同时,周围的雾气疯狂抖动起来,伴随着雾气的抖动,还有一种嘶吼声,显得极其的愤怒和扭曲。
我必须得等周玄业两人寻踪而来,因此不能跑,只能在原地坐下,当下便捧着那面八卦镜,镜面直直对着自己的脸。我之前看电影里,那些用八卦镜的道士,都是用这玩意儿去照鬼的,因此当周玄业吩咐我,用镜面照自己时,我还觉得奇怪。
后来,听他一解释我才明白过来,电影里面很多东西,其实是有误导性的。用镜子直接照鬼,是一种攻击手法,而那黄耀祖隐藏在阴煞雾气之中,我的眼和手都跟不上,根本攻击不到它。
如果它悄悄走到我身后,给我来一下子,我也就玩完了。
而用古镜照自己,则是一种防御手段,配合着古镜的威力,罩住人的命门,使得阳火护身,鬼物莫敢靠近。
我就这样抱着古怀八卦镜而坐,须臾,那人头慢慢的从浓雾中露出半张脸,原本惨白的眼珠子,已经变成了血红色,十分怨毒的盯着我,夜风中,还有一种咯咯作响的声音,似乎是它在磨牙。
我一开始还挺怕的,但黄耀祖几次试图近我的身,最后却仿佛是被什么无形的东西给灼伤一般退回去后,我胆子就大了起来,见它一直怨毒的盯着我,忍不住道:“原本你也是一个可怜人,为什么要去害别人?”
黄耀祖不知听不听的懂,听谭刃说,这些东西,在世间游荡的越久,戾气越重,作为人的记忆也会逐渐丧失,有些甚至会直接沦为没有意识的杀人机器。
而很多高人大能,虽然不出现在公众眼中,但却游走在世间,收拾类似的杀人机器,若没有他们,还不知得乱成什么样。
周玄业当时讲到此处时,不无忧心的说:“这行业,要想赚钱,就要出名;若要替天行道,这些事情是不能摆上台面的,难免为贫困所累。有很多高人大能的子女并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所以很多法门都已经逐渐失传了,再这样下去……哎。”
当时谭刃瞟了他一眼,道:“江山代有人才出,你瞎操心什么。”
周玄业闻言,笑了笑,似乎想开了,道:“师兄说的对,是我太杞人忧天了。”我当时听到这儿,其实挺好奇他们二人的出身的,愿意将儿子送到道观里的父母可不多,为什么他们两人都会在道观里长大呢?
这些鬼神秘术,看起来虽然动人心魄,但现实就是这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么做一个欺世盗名之辈,要么就替天行道,而这些东西又不能呈现在大众跟前,光替天行道,自然经济拮据,一生难免贫困度日。
那话怎么说来着,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样宝贵的生命,又多少人愿意隐与幕后,做一个无名英雄贫困度日呢?当别人的子女上着最好的幼儿园,穿的漂漂亮亮在游乐园快乐玩耍时,自己却因为当这个‘无名英雄’而贫困度日,自己的子女也跟着受穷,得不到好的教育,得不到好的家庭氛围,有多少人愿意做这样的牺牲?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现代这个社会,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后代,向古代术士那样,怀着扶危济困,斩妖除魔,浪迹天涯这种思想的大能已经不多了。
在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大能甘于平淡,也甘于让自己的子女脱离这个怪圈,这种后继无人的现象,已经很普遍了。
所以,像周玄业和谭刃这种,在我看来,其实挺罕见的,当然,这是老板的私事,他们很少提及自己的私事,所以我也没问。
我问完,黄耀祖当然没有回答我,只游走在四周,时不时的冒出来,从各个刁钻的角度偷袭,每次都以失败告终。我安心下来,将古怀八卦镜端的稳稳的,透过黄澄澄的镜面,可以看到我自己的脸,不甚清晰,眉眼都感觉模糊。
我看了片刻,忽然间,从镜子里又出现了一张脸。那张脸也和模糊,起初我以为是黄耀祖躲到了我身后想偷袭,但很快我反应过来……不对,黄耀祖是没办法和古镜面对面的。
那么,我身后出现的这张脸,不可能是黄耀祖!
霎时间,我只觉得冷汗直冒,虽然镜子里的脸看不清楚模样,但也轮廓和肤色,也能很清楚的看出,那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的脸,或者说那绝对不是一个活人该有的脸。
是谁?
我脑海里几乎迅速就想到了另一个东西:红毛尸。
是她吗?
我一时间,几乎不敢回头,仔细去看那镜子中的脸,微微发红,似乎真的是有毛的。
周玄业告诉我,这古镜可以克制黄耀祖这种厉鬼,但红毛尸是尸变的一种,不属于鬼物,那么,这古镜对它有没有用?
就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那红毛尸的脸离我越来越近,仿佛要从镜子里窜出来一样,我立刻就地一个打滚,一瞬间,一道腥风从我耳边刮过,而这时,我原本坐着的位置,已经站了一具浑身长毛红毛的人形尸!
靠,这玩意儿不怕古镜!我立刻爬起身来拔腿就跑,与此同时,黑暗中出现了一道昏黄的光芒,赫然是谭刃与周玄业二人。谭刃一见这情景,顿时低骂一声:“它也出来了。”
周玄业道:“先对付红毛,天顾,黄耀祖就交给你了。”
交给我?我、我、我……我不会抓鬼啊!
他说完,几乎不给我反应的机会,二人朝着那红毛冲了过去。这二人不愧是同门师兄弟,显然是经常配合的,红毛几乎瞬间就朝着最近的谭刃扑去,在这瞬间,另一侧的周玄业猛地抛出了一个套锁。
那套锁呈现黑色,每隔一段距离,就嵌着一枚铜钱,周玄业身手可真是够利索,套锁一扔出去,就准确无误的套中了红毛的脖子,随后狠狠一拽,扑向谭刃的红毛就被拽的后退一步。
第三十节 善恶之报
红毛被拉的后退两步,嘴里忽然发出啊啊啊啊的嘶吼声,两双手猛地搭在了绳索上,试图将绳索个扯断,按理说,这红毛的力道是很大的,但不知这绳索是什么材质的,红毛一时间竟然没能崩断。
反倒是谭刃得了机会,猛地从腰包里掏出了两样东西,一样是把绿色的匕首,造型古朴,不像是现代工艺。另一样,则是颗黑色的珠子,也不知他要做什么,拿着这两样东西就朝红毛冲了上去。
就在此时,那黄耀祖却像是在保护红毛一样,猛地冲上去给谭刃使绊子,谭刃猝不及防,连忙躲避黄耀祖的攻击,整个人身体一扭,打了个半翻,虽然险险躲了过去,脸上却划出了一道血痕。
他猛地吵我喊道:“愣着干什么,用你古怀拖住它!”
无奈,我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猛地翻过八卦镜朝着黄耀祖照去。这一照,它立刻又躲进了浓雾中,不等我反应过来,这小子已经窜到了我身后,霎时间我便觉得后脖子上一阵剧痛,仿佛被什么东西咬了似的。
我心知是被它给偷袭了,连忙又将古怀一翻,镜罩天顶,霎时间,黄耀祖又从我背后消失了。可我一防守,它就立刻去给谭刃二人使绊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弃防守和它硬拼,这此间过程真是苦不堪言,没多久,我几乎到处都是伤。
要知道,昨晚受的伤都还没有复原呢,我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英勇就义了。
这当口,我也无暇再去关注谭刃二人的动静,偶尔看一眼,发现那两人也不轻松,一个个在地上打滚儿,哪有平日里的精英模样。那红毛好生厉害,虽不见它有什么大动作,但它一出现,周围便是一片鬼哭狼嚎,阴风阵阵,尘土飞扬,刮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
这红毛可比黄耀祖厉害多了,我心里虽然担忧谭刃二人的安危,但力量有限,这会儿自顾不暇,又哪里能帮到他们,只能尽力拖住黄耀祖,给二人争取时间。
此刻,我几乎有些虚脱了,说实话,到不是有多累,因为来来去去,我们都在这个地方打转。关键是心里压力太大,一不留神,就很有可能被黄耀祖给咬断脖子,再加上昨晚受了伤,如今身上又添了数道血口子,流血不止,体力更加匮乏。
我不知道自己能撑多久,但此刻除了咬牙撑下去,已经别无选择了。
就在这时,我瞥到黄耀祖要从左后方偷袭,大概是一直处于紧张和生死边缘,这一刻,我的感觉变得比平时更为灵敏,如果是之前,我想自己是肯定无法发现它的偷袭的。
而现在,我提前发现了,因此在这一瞬间,我脑海里就有了一个念头,于是不动声色假装不知道它的踪迹。另一边,却时刻关注着它的动静,就在黄耀祖猛地窜过来,想咬我脖子的档口,我整个人手扣古怀八卦镜,反身就朝着黄耀祖当头罩下。
我心里是这么想的,这古镜如此厉害,光是照一下,黄耀祖就要避退,那么如果我将古镜直接压下去呢?
这个想法成功了,黄耀祖被我摆了一道,甚至我可以清楚的看到,古镜罩在它脸上时,黄耀祖那张已经失去人形的脸上,露出了极度惊惧和扭曲的表情。
“砰!”古镜扣着黄耀祖,猛地和地面紧贴住。我半跪着在地,一手死死按住古镜,整个人吭哧吭哧的喘着粗气。
就在这一瞬间,一声凄厉的声音忽然响彻夜空,我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猛然对上了红毛的脸。
它的脸上全是绒毛,根本看不清模样,只能看到一对血红的眼珠子,那对眼珠子看着我,其中透露出来的怨毒,竟然让我一瞬间,有种被浇了盆冰水的感觉。
与此同时,那红毛的身后,忽然喷出一大股红色烟雾,便见围攻它的谭刃和周玄业赶紧后退,与此同时谭刃喝道:“不好,它发狂了,怎么回事!”在这方面,谭刃不及周玄业。
周玄业急促道:“好像是因为黄耀祖,该死的,天顾把黄耀祖给打没了,快跑!”最后两个字,周玄业却是对着我吼的,一边吼,他又抛出了那根绳索,试图去套住那红毛,然而这时,一直在地面的红毛,竟然离地半尺由于,双手成爪,猛地朝我飞了过来!
那种速度是非常快的,快到我根本没有躲避的机会,下意识的,我整个人微微后缩,伸手挡在脸前面。那古怀八卦镜背面哟个抓手被我扣住手上,这么一挡,古镜的镜面就直直朝着红毛尸。
这古镜对红毛尸是没用的,但这会儿,那红毛尸钢铁般的指甲,却在离我几乎不到半米的地方,猛然停住了,与此同时,我手里的古怀八卦镜猛地被它给夺了过去。
这一下子我才发现,那古镜的镜面上,竟然有一道黑气在其中游走,黑气时隐时现,时而又变化为一张鬼脸,扭曲而狰狞,仿佛十分痛苦。
我立刻意识到,镜子里的是黄耀祖,他似乎被古镜给吸进去了,而且逃不出来。
红毛抱着八卦镜,忽然狠狠一吸,随着它的动作,一屡黑气被它吸入了嘴里,与此同时,整个铜镜发出一种呲啦呲啦的声音,竟然就这么被它捏成了一团废铜!
我几乎惊呆了,忍不住往后缩,而这时,红毛却像是要为黄耀祖报仇一样,一步步朝我逼近。我后退一步,它就逼近一步,眼神怨毒而扭曲,最后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一串怪异的音调,像是在说话,但具体说什么,我却听不清楚。
这时,谭刃给我打了个手势,示意我不要动。
紧接着,他忽然出声:“张姌。”红毛女尸猛地停下了脚步,转身看着谭刃,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片刻后,声音竟然慢慢清晰起来,组成了一句话:“杀我夫君,该死。”
看样子,张姌是她的名字,应该是周玄业在那石碑上看的。
夫君?
难道她把黄耀祖当成她老公了?
等等……它是一具尸体,一具产生尸变的尸体,它怎么会说话?谭刃不是跟我说过,尸变出来的东西,只有本能,没有意识吗?
谭刃却是反应过来,神色吃惊,旋即沉声道:“杀他的不是我们,是你,你让他成为了一只恶鬼!”
红毛尸喉咙里继续咯咯作响,虽然她发音非常怪异,但却并不影响我理解她的意思:“杀了,永远在一起。”
难道它的意思是,黄耀祖只有变成厉鬼,它们才能永远在一起?
这女尸也太奇怪了,生前是被男人给害死的,死后反倒稀罕起男人来了。不过,被她稀罕的男人还真是惨,直接成了断头尸不说,还化为了厉鬼。
周玄业告诉过我,厉鬼很难被超度,大部分厉鬼最后都是被收服镇压,或者直接打散。
不过上天有好生之德,魂归六道,凡人如果随意出手干预,是非常有伤天和的事,很损自身德行。所以大部分高人大能,多是收服镇压,然后做法事超度,难以超度的厉鬼,还要供奉起来,经年祭祀做法,以期达到度化的目的。
这么一来,香火还有法事的费用,都要自己承担,所以说,要想当一个无名英雄,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开始有些理解谭刃他们为什么要开事务所了,如果英雄连饭都吃不饱,谁还肯当英雄?谁还肯扶危济困,替天行道?
红毛尸说完,谭刃道:“你真的是想跟他在一起吗?你是想找你的仇人,但可惜,当你有能力报仇的时候,却已经是一百年后,而那个害你的人,一生富贵,寿终正寝,你不甘心对不对?所以……你要找男人,把他当成你的仇人来报仇?”
红毛尸闻言,浑身的毛发忽然怂立,喉咙发出嘶哑的声音:“天道不公!为什么那些禽兽恶事做绝,却可以一生富贵,寿终正寝!为什么!”
我不由得沉默,想起了一句话: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是啊,我们总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这世间,有多少人行善却没有善报?有多少人作恶,却一生富贵,儿孙满堂,安然离世,毫无报应。
难道所谓的天理昭彰,真的只是用来欺骗我们在这些愚民的?
一时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红毛尸的这句话。那个害她的人,那个打的她血肉模糊,活活惨叫一天一夜才断气的人,没有得到报应,那个人一生富贵,寿终正寝。
这个可怜的女子,连报仇的对象都没有。
第三十一节 恶斗
现在看来,真相便如谭刃所说,这红毛尸也并非是喜欢黄耀祖,不过是报仇无妄,找了他做替身而已。只是我实在没想到,一具尸体,不仅可以开口说话,竟然还会有意识。
此刻,红毛尸被谭刃的话刺激的发狂,周围阴风阵阵,尘土飞扬,谭刃这毒舌却根本不退缩,继续火上浇油:“你修行四百年成红尸,而且得高人供养,退去尸性,渐回人性,只消在过百年,就能僵尸便枯骨,重入阴司轮回,何必现在大开杀戒?你若是愿意,我二人愿以香火供你,为你超度埋骨,如何?”
合着这小子见硬的不行,是打算来软的,想说服这红毛尸?
就在我疑惑关头,周玄业冲我使了个眼色,但我们毕竟相处时间不长,没那么多的默契,因此我一时也看不懂他这眼神是啥意思。不过这会儿红毛的注意力全部被谭刃给吸去了,没有关注我,正是我开溜的好时机。
我当即开始缓缓往后退,也不敢有大的动作,谭刃说完,红毛嘶吼道:“什么阴司轮回,骗人骗鬼的东西,我要报仇!”
谭刃反问道:“你怎么报仇?你的仇人已经死了几百年了。”
红毛静默片刻,嘶哑的喉咙里缓缓吐出一句话:“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杀!”糟糕,沟通以失败告终,在红毛说出这句话的瞬间,它忽然双手一握,临空虚抓,我原本已经退后了十多米,但它这虚虚一握,竟然有一股极其强大的吸力传来。这股吸力,仿佛连我身边的空气都抽干了似的,霎时间,我整个人的呼吸就变得困难起来。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不止我一个,谭刃和周玄业也开始同时大口大口呼吸起来,妈的,这红毛尸的攻击技能也太变态了,竟然可以将周围的空气给抽干。
我试图后退,退到有空气的地方,但那股吸力太强,让我根本无法后退半步,反而是一个不稳,就会被吸到前方去。
而就在这时,谭刃和周玄业同时放弃了抵抗,两人的身体就跟弹力球似的,猛地被吸了过去,红毛尸举手便要去抓二人的脖颈,我大骇,心神一松,脚下不稳,也被吸了过去。
不过我是位于红毛尸背后的,所以这一吸,我整个人直接就贴到了它的背上,那红色的毛发扎着人的皮肤,腥臭腐败的味道直往鼻腔里冲,就别提有多恶心了。
眼瞅着谭刃二人要被红毛尸的爪子给抓住,我也顾不得那么多,手腕猛的圈住红毛尸的脖子,将它脑袋往后掰,但人在缺氧的情况下,根本使不出什么大力气。
而谭刃两人已经被红毛尸一左一右的扣住了肩膀,那黑铁般的指甲扣入皮肉里,鲜血直流,将二人的肩头的染红了。一时间,我的大脑嗡嗡作响,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难道我们三人今日就要命丧这红尸之手?死也就罢了,万一我们也像黄耀祖一样,被红尸控制,化为恶鬼,死后的不得超生怎么办?
就在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的功夫,异变突起。周玄业左手一抬,忽然捏了个法诀,紧接着一口血雾朝着红毛的面门喷下。一瞬间,我觉得周围的压力顿时一松,空气重新回来了,身体反射性的就深深吸了一口。
红毛被这么一喷,整个儿后退一步,我赶紧往后蹦,离它远远的,而周玄业的绳索又一次套住了红毛的脖子。但这一次与之前不同的是,在绳索套上它的脖子后,我竟然隐约看到那绳索上似乎闪过一道金红色的光,而一旁的谭刃,则猛地抖出一个杏黄色的布袋子,朝着红毛尸当头罩去。
那红毛被周玄业一套,正努力的挣脱那绳索,十指如钢针般朝周玄业戳了过去,哪知谭刃这人竟然在这关键时刻飞身而起。
他罩下去的那布袋子也不知是什么玩意儿,一罩下去,便听到布袋子里哔啵作响,而红毛也忽然发出一声嘶吼,听来让人毛骨悚然。周玄业立刻在红毛周围游走,他速度奇快,握着绳索的手时左时右,两三圈之后,便将整个红毛尸捆的严严实实。
与此同时,只听周玄业手捏一个法诀,叱道:“咄!”霎时间,绳索上的铜钱竟然像有生命似的轻颤起来,每颤动一次,布袋子里的哔啵声就更为密集,红毛的嘶吼声也渐渐低弱下去。
难道已经制服了?
我抹了抹额头,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而就在这时,周玄业身形猛然一晃,砰的栽倒在地,嘴里直冒血,我大惊,赶紧过去扶他:“周哥?周哥你怎么样?”
周玄业闷咳两下,气若游丝:“先、先别管我,按计划,把它送到……”话未说完,整个人已经晕了过去。
送哪儿?
谭刃捂着肩头流血的伤口,身形也跟着摇晃了一下,但勉强撑住了。他示意我背起周玄业,紧接着,自己则咬牙扛起那红毛,我们二人嘴里叼着手电筒,匆匆下了山岗离开。
那红毛被我放到了车子里,谭刃喘着粗气道:“开车。”
我道:“老板,我不会开车……”
谭刃低骂了一声,道:“开车都不会,你是不是男人。”
我觉得挺憋屈的,心说你知道现在学个车有多贵吗?再说了,就我之前那点工资,十年也不够买车的,我学车干嘛去啊。谭刃不耐烦,一把将我推开,自己发动了车子。
一边开车,他一边道:“扣工资!”
我没搭理他,我记得车里有个急救箱,便赶紧扒拉出来,准备将周玄业肩头的伤口处理一下,然而,衣服一解开我才发现,那被红毛弄出来的伤口,竟然是黑色的,而流出来的血,颜色也逐渐发黑了。
猛地,我想起了电影里的情节:红毛说白了就是僵尸,而且还是个高级僵尸,按照电影里的情节,被僵尸抓伤或者咬伤的人,如果不及时处理,也会跟着尸变。
我吓了一跳,去看谭刃,发现他肩头的伤也差不多,虽然没流血了,但发黑的血液包裹着伤口处,显得触目惊心。
我忍不住道:“完了,你们万一也变成毛尸怎么办。”
谭刃脸色黑的跟锅底一样,道:“电影里那是骗人的,这确实有尸毒,但我们有办法处理。先得把红毛送过去。”他这么一说,我放下心来,只要不变僵尸就好,于是接着问道:“送什么地方?”
谭刃没有回到了,十多分钟后,车子停在了一栋华美的建筑物前。
和周围灯火辉煌的商铺大厦相比,这栋建筑物显得黑糊糊的,谭刃直接将车子驶向地下停车场。停车场门口有一个保安,但没有穿保安服,一见我们,立刻放行了。
谭刃对他说:“通知你们老板,可以开始了。”
开始什么?
看样子,这收尸计划并没有完成,谭刃二人应该还有后招,但没有告诉我。
地下停车场里几乎是空的,连我们的车在内,也只有五辆,这在停车位紧缺的深圳来说,还真是很难见到的场景。
紧接着,我们扛着红毛尸以及昏迷的周玄业坐电梯,从负一层坐到了一层。
电梯门一打开,外面竟然已经有人等着了,而且是熟人,黄山司。
我微微有些吃惊,但没有表露出来,这时,便听谭刃对黄山司道:“先安排他们两个休息,剩下的我来。”
黄山司一见周玄业晕倒了,脸色一沉,质疑的看向谭刃:“你一个人能行?”
谭刃冷冷的看着他:“你没有资格怀疑我。”黄山司噎了一下,没有再开口,而是打了个手势。随着这个动作,他身后几个类似于保镖的人立刻朝我走来,帮我扶着周玄业,甚至还有人来搀扶我,示意我们先去休息。
第三十二节 拔毒
我这会儿哪有心思休息,但无奈身上的伤太多,被打的,还有被黄耀祖咬的,比起谭刃两人,我的外伤看起来还要狼狈些。这会儿到了安全的地方,实在也撑不住了,只觉得双腿发软,头晕目眩,便也没办法硬撑,冲谭刃点了点头,便跟着去休息。
洗漱过后,一挺漂亮的美女医生给我和周玄业处理了伤口,我的伤到无碍,只是周玄业肩头的尸毒这美女医生却是束手无策,于是只清洗了伤口,简单包扎,打了支消炎针便离开了。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眼皮儿沉重无比,大脑也因为疲惫而迟钝起来,根本想不了太多东西,就这么沉沉的睡了过去。
我做了个梦。
梦见自己在爬山。
然后失足掉了下去。
山下有一个温泉,我掉进了温泉里,温泉的水温有些高,我试图爬出去,但却有什么东西抓住了我的脚,在这种挣扎着,我精疲力竭,最后甚至喘不过气来。
在这种几乎窒息的感觉中,我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眼前的情况,让我有些发愣,甚至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
我是在浴室里,并且自己正泡在浴缸里。
浴缸的水直漫过胸口,水是褐色的水,散发着一种像是药材又像是矿物质的味道。
我不是在睡觉吗?
现在是怎么回事?
紧接着,我发现,这间浴室,是我们事务所的浴室。
事务所的洗浴间一共两个,谭刃那个‘人体接触性洁癖患者’专用一个,剩下的我们其余人公用。
这会儿,我就在平时公用的那个浴室里。说实话,这个浴缸我还没用过,因为泡澡虽然舒服,但是一件比较浪费时间的事。我这个人时间观念还是比较强的,一来是福利院制度,吃饭准点,去晚了就没有;二是进入社会后,为了赚钱养活自己,曾经找了多份兼职,时间过的很紧凑,一来二去,就造成了我比较珍惜时间的毛病。
除非是在极度放松和休闲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选择泡澡的。
所以现在,我觉得很纳闷。
自己明明是在黄山司那儿,现在怎么一醒来,就在浴室里?
正想着,浴室的门忽然被打开,紧接着,一个清脆的声音颇为高兴的说道:“你醒啦!”
我转头一看,吓的大叫一声,赶紧夹住双腿,护住自己的老二,她、她、她怎么进来了?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唐琳琳。
她瞅见我的动作,哈哈大笑,挥了挥手说:“别捂了,水这么黑,我又看不到。再说了,你的衣服、内裤都是我帮你脱的,现在才捂,是不是太迟了?”
我听完,几乎有种想哭的冲动,忍不住道:“我、我怎么会在这儿?到底怎么回事儿?”
唐琳琳道:“谭刃和周玄业都中了尸毒,你身上的伤是被厉鬼咬出来的,浑身都是阴气。你们三个到好,办完事儿一个个都晕了,本姑娘还是黄花大闺女,搞的要伺候你们三个大男人泡药浴,拔尸毒,你说,要怎么补偿我!”
她这么一说,我慢慢明白过来,合着我当时不是睡着了,而是晕过去了?现在这是药浴?我闻了闻,反问道:“老板他们呢?”
唐琳琳道:“在隔壁泡。”
我想了想,道:“那是谭刃的专用浴室,你该不会……”把他和周玄业扔在一个浴缸里吧?
唐琳琳猛地倒抽一口凉气,捂着脸尖叫:“啊啊啊啊,惨了惨了,我一着急把这茬儿给忘了。谭刃那个龟毛变态要是知道了,会杀了我的!小天,天天……你千万不要说出去,我不找你要补偿了。”
我目光看向门口那个围着条浴巾,浑身散发出抓狂和暴躁气息的人,对唐琳琳说:“我不会说出去的,不过你最好还是转身看一看。”唐琳琳愣了一下,一转头,看见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谭刃,哀鸣一声,道:“老、老板……”
谭刃脸上的肌肉扭曲着,浑身冒起了肉眼可见的鸡皮疙瘩,很显然,作为一个洁癖患者,他目前正处于抓狂状态。不过,好在他还记得不能对女人出手,因此半晌,谭刃憋出了一句话:“扣工资,一个月的工资,把浴缸,给我换新的。”
唐琳琳崩溃了,大叫:“老板,老板开恩啊。”谭刃将浴室门一关,我和唐琳琳相顾无言,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片刻后,唐琳琳抹了抹眼角不存在的泪水,眼巴巴看着我,说:“继续刚才的话题。”
刚才的话题?什么话题?
我看着她,表示不解。
唐琳琳道:“你看,我一个小姑娘,把你们三个大男人看光了,我的清白和贞操都毁了,是不是该补偿一点儿?”
我道:“是你看我,又不是我看你。再说了,你也不光看我一个人,怎么就找我要补偿。”
唐琳琳瞪眼,小嘴翘的老高,道:“他们是老板,你是老板吗?”
我噎了,道:“不是。那你要怎么补偿?”
唐琳琳闻言,顿时笑着眯了眯眼,道:“买个肾S吧。”那会儿4S刚好出来,正销的火热,价格相当于我一个月工资。我觉得肉痛,立刻摇头拒绝。
唐琳琳瞪了我半天,紧接着就捂着脸哀嚎:“呜呜呜呜,我的贞操,你死的好冤啊~~~~~~”最后一个字还带着颤音儿,听得我浑身鸡皮疙瘩直冒,最后实在受不了,只能点头答应,说发了工资再买。估计再过一个月,应该能降价了,哎,穷人的生活,就是这么精打细算。
唐琳琳满意了,笑眯眯的道:“这才对嘛,好啦,这个药浴得泡六个小时,要一直加药,统统交给我吧!”她像只蜜蜂似的,来来回回,不停的往浴缸里加各种东西,古灵精怪的,其实挺可爱的。
不过泡到一半时,我就没空和她扯皮了,因为药效开始上来,我浑身就跟有蚂蚁在爬一样,又麻又痒,刚开始,这种麻痒是在人体表面的,可以通过抓挠缓解,但到最后,那种麻痒就渗透到骨肉里,那种从骨头开始痒的感觉太难受了,最后我都忍不住用头去撞浴缸。
唐琳琳按住我,说:“你的头本来就受伤了,不能再撞了。”
我难受的几乎说不出话。
唐琳琳有些担忧,最后忽然眼中一亮,道:“听说转移注意力可以缓解疼痛,我跳脱衣舞给你看吧,不过看完你要给我买件新旗袍,要吉祥斋的!”
我几乎要哭了,有气无力憋出一句话:“乖,你闭嘴行不行,让我一个人待着。”
唐琳琳耸了耸肩膀,道:“你们男人真难伺候。”说完,蹦蹦跳跳的将浴室门给我关上了,片刻后,门外传来喜羊羊和灰太狼的声音,这丫头,实在是活波过头了,换个词儿,大概是脑子缺根筋。
在这种奇特的麻痒中渡过了三个多小时,整个药浴终于泡完了,在唐琳琳的指导下,我冲了个澡,重新包扎了伤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跟去了半天命一样。
不过必须谭刃和周玄业,我算是幸运的,他俩的尸毒更难拔除,所需的时间更久,而且还有两味珍贵的特殊药材,用唐琳琳的话来说,可以买十部肾S了。
我休息了会儿,决定去探望一下老板,一进去,我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谭刃躺在浴缸里挺悠闲的,拿了份报纸在看,但周玄业实在有些惨,被排挤出浴缸,泡在一个很小的木桶里,只露出一个头在外面。周玄业颇为无辜的眨了眨眼,做着唇形,说:“不和有洁癖的人计较。”
周哥,为你这种谦逊忍让的君子风度点赞。
第三十三节 出活儿
拔除尸毒之后,我才有空询问谭刃后来的情况,经他一说,才知道了缘由。
原来,那红毛尸以周玄业的能力,根本不足以灭杀,而且他们这类人,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真的痛下杀手,因为那将背上很重的业障。按照道家的说法,人之所以有病痛灾祸,皆是业障所致,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会遭报应。
不过在经历过红毛的事件后,我其实有些怀疑,报应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存在,当然,这话我没有问。
由于知道不能斩杀红毛尸,所以二人的原计划,就是重新将红毛尸给镇压,并学习前辈高人,用祭祀之法超度。我们那晚所去的,其实就是黄耀祖所开的那家酒店,他们将红毛重新敛入棺木中,用一根雕龙的石柱镇压,石柱前放置会有阴司的石鼎,每日焚香祭祀,只要时间到位,便能渐渐除去红毛的戾气,使之骨肉腐败,重入轮回。
有时候,死亡和腐败,往往是新生命的开始。
我听到此处觉得有些奇怪,那黄山司一心想给黄耀祖报仇,他会甘心乖乖的祭祀红毛尸?这么一想,我便直接问了出来。
周玄业道:“黄耀祖被它所害,又经它引导化为厉鬼,合二为一,超度它,就是在超度黄耀祖。”我想起了当时红毛对着镜面吸气,将那黑雾给吸入嘴里的情形,有些明白过来,便没有再多问。
这事儿过后,日子到是恢复了平静,我们三人安心养伤,有什么大事小事,都由唐琳琳处理。我们这事务所冷清,活儿也不多,唐琳琳空闲时间很充足,因此她一干完活,往往就跑的没影儿。
我有些好奇,便向谭刃打听:“她每天大半的时间都不见人影,干嘛去了?”
谭刃正拿着份报纸看,闻言不冷不热的说道:“员工的私事我不管。”
私事?
我心中一动,道:“老板,你的绝活是易占相卜,周哥是炼尸,那唐琳琳是干什么的?”她之前出活儿,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想来是个比较棘手的差事,如此说来,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应该也是个有本事的,我心里不禁好奇起来。
谭刃闻言放下报纸,看了我一眼,皮笑肉不笑的说:“你看她像是干什么的?”
这话问的我有些好笑,唐琳琳长相甜美娇俏,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十分灵动,平时喜欢穿着短装旗袍,很是清新,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灵气,在现代都市里是很少见的。
如果真要形容的话,唐琳琳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从一个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走出来的精灵,当然,前提是她不开口说话,这丫头鬼心思多,一开口说话,有时候真能把人气的去了半条命。
我老老实实的摇头,说猜不出来。谭刃便道:“猜不出来就不要瞎猜,做好你自己的事。”
我觉得挺无聊的,身上的伤大部分已经好了,事务所里这会儿加上我一共四个人,确切的说,是四个闲人。其中一个闲人不知道上哪儿溜达去了,我们剩下的三个,谭刃在看报纸,周玄业关在房间里上网,我路过他房门口的时候看了一下,发现他大概是在炒股。看不出来,这小子还喜欢弄股票。
安静的事务所里,似乎就只有我一个人无所事事,说实话,在几个月前,我想不到自己会找到这么‘轻松’的一份工作,轻松到我甚至感觉有些无聊。
空闲下来,我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该学些什么技能,这家事务所,谁知道会开多久呢?以我的观察,事务所的活儿实在太少了,给我的感觉一直是入不敷出,万一哪天倒闭了我咋办?
趁着现在有空,不如学个一技傍身,以后也好找工作。
正打主意呢,事务所的电话忽然响了,我走过去接了起来。
“您好,谭玄事务所。”
“你好,请问谭老板在吗。”是个男人的声音,听音色,年纪应该挺大。我看了谭刃一眼,道:“在的,您有什么事吗?”
那人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有些紧张,道:“那能不能麻烦您让谭老板接个电话?我想找人,听说你们这儿很在行,想咨询一下。”
谭刃之前嘱咐过我,类似的咨询电话他是不接的,因为很多事情,在电话里说不清楚,遇上这类的,直接约在事务所见面。当然,如果对方不愿意,那也无所谓,爱来不来。
于是我道:“先生很抱歉,我们老板正在开会,您如果要找人的话,最好还是来我们事务所面谈。”
对方迟疑了一阵,诺诺应道:“这样啊,那、那好吧,我下午来有空吗?”
我道:“有的,请您带上失踪者的资料。”
“好,好。”对方挂了电话。我挺欣慰的,心说总算有生意上门了,好在这一次确定是寻人,不是寻狗。
下午三点多左右,一个人敲开了事务所的门。
那是个年约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大肚子,秃头,身材微胖,从门外进来,一脸的油汗。他拿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连忙和谭刃握手。谭刃看了看那只手,缓缓从抽屉里摸出一只白手套戴上,随后才和对方交握。
秃头男人脸上的肌肉明显扭曲了一下,我捂住眼睛,不忍心看这个画面。任谁握手时看见对方戴手套,也绝对笑不起来,这完全就是在狠狠打脸。我以为自己的情商已经够低的了,现在怎么觉得,谭刃的情商比我还低?他这么为人处世,真的没问题么?
洁癖症患者,果然是一个常人无法理解的存在。
我没吭声,默默扮演者一个小员工的角色,给顾客倒茶。
谭刃仿佛没有看到对方扭曲的神情,将手套脱了下来,随手放在桌案上,这才道;“先生贵姓。”
秃头估计是有求于人,咽了下这股气,片刻后,道:“我姓王,谭先生,久仰大名。”
谭刃道:“不知我的大名你是在哪里久仰的?”
秃头噎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怎么回答,然而这时,谭刃却转移了话题,道:“知道我大名的确实很多,不差你一个,说吧,找什么?”
那秃头脸上的神色从扭曲变为尴尬,最后叹了一声,道:“我想找的,是一个死人。”说这话时,他的眼睛盯着谭刃,显然是在看他的反应。
正常人听到别人这么说,肯定会露出惊讶之类的神情,但谭刃很镇定,他道;“死了多久。”
谭刃的镇定似乎给了秃头很大的信心,他立刻开始交待起了经过。
秃头叫王泽海,是个生意人,今年四十三岁,生意做的还算大,主要从事玉器方面的经营,平日里经常往来于新疆等地,因为那地方产玉。
之所以会走上玉器这个行当,是因为王泽海的父亲曾经就在新疆工作,后来他父亲失踪后,王家人经常往新疆跑,打听消息,一来二去,接触到了新疆的玉业,就慢慢以此为生了。
王泽海的父亲,是在他12岁那年失踪的,是一位地质工作研究者,失踪那次,是跟随着一支考察队,进入新疆第二大沙漠,也是中国第二大沙漠:古尔班通古特。王泽海的父亲作为一名地质考察人员,经常和考察队穿梭于深山峡谷,或者荒漠腹地,几个月没有消息也是常有的事。
但最后这一次考察,却是真真切切的失踪了。王泽海和他的家人,再也没有收到来自父亲的信,后来经过多方打听,他们找到了当时王泽海父亲,也就是王爱国同事的家人。
一打听才知道,那批和王爱国一起参加最后一次考察的人,同样没有回来。
也就是说,整支队伍都失踪了。
王家领到了来自国家的补偿,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不过,就这两年,王泽海的母亲日渐病重,缠绵病榻,眼看着也没两年好活的,浑浑噩噩之中,经常念叨王爱国的名字。母亲嫁给王爱国12年后就丧夫,一个人拉扯孩子,一生没有改嫁,吃尽了苦头,可谓夫妻情深。
如今母亲离死不远了,经常念叨说自己的丈夫死在他乡,或许正暴尸荒野,每每想起来就流泪。王泽海希望能实现母亲的愿望,毕竟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若能找回王爱国的尸身,让母亲安心。
现在的王泽海不缺钱,所以他也很痛快,道:“我事先打听过你们的价格,只要能找回我父亲的尸身,事成后,三百万。”
三、三百万?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第三十四节 出发
谭刃眯了眯眼,道:“先交十分之一的订金。”
王泽海一愣,大约没想到谭刃这么爽快,就和顾欣的妈一样,带着怀疑的神色问道:“你们真能找到?”
谭刃道:“只要他的尸体还在。当然,如果他的尸骨被啃了,我们就无能为力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只收订金,这个服务很人性化吧?”
王泽海被说的发愣,跟着点了点头。
我这会儿满脑子还是三百万在打转,别嫌我没出息,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在不中大奖的情况下,三百万对于我们这种能力普通的人来说,诱惑力是非常大的。
之前我还在担心事务所会入不敷出,但现在看来,似乎是我多想了?
周玄业和唐琳琳二人接活,一去就是十几二十多天,每笔活儿多少钱,我还真没了解过。来这里差不多三个月了,唯一接过的正经单子就是顾欣母亲的单子,也不过赚来一万来块钱,所以下意识的,我就将接活的价格压低了。
但现在一听王泽海的报价,我忽然发现,自己之前的估算完全是错误的。
我可没忘记王泽海之前说过,他的这个报价,是事先打听过的。也就是说,这个价格即便高,也是经过市场参考的。
我看了看谭刃,此刻,他在我眼里,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叠堆成人形的人民币。
足足一个多小时,二人商定妥了出发时间和人手,王泽海才告辞而去。出发时间是四天后,坐飞机去新疆,当然,一切费用是王泽海包的。然后在当地置办入沙漠的行头,剩下的路线该怎么走,尸体在什么方位,就是我们的活儿了。
谭刃直言不讳,说这事儿一个人搞不定,自己这边出三个人。
这三个人是周玄业、谭刃,我以为第三个名额会是唐琳琳,但我没想到第三个名额居然是我。我挺吃惊的,毕竟在这方面,我是个门外汉。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会做这个决定了,因为唐琳琳听说之后,直接表示道:“沙漠风沙太大,对皮肤不好,死也不接沙漠和高原地带的活儿。”
看样子,是谭刃等人对唐琳琳的个性很了解,早就知道她不会接这活儿,所以才拉上我凑数。
话又说回来,拉上我能做什么?
这么一想,我便直接问了出来,谭刃露出一副看白痴的神情,冷冷道:“你知道现在沙漠自费旅游多贵吗?免费的还不去?可以把今年的员工旅游费省下来。”
“……”我发现,自己真是太天真了。所以说,这次之所以让我去,并不是让我去帮忙的,而是组织员工旅游的?老板,你接一个活三百万,至于省这点钱吗?我又发现了他新特征,不仅龟毛洁癖,而且还抠门。
不过他这么一说,我其实挺心动的,我活动的圈子很小,十八岁之前都在福利院,吃喝都是按量分配的,更别说旅游了。十八岁以后自己养活自己非常艰难,终日里忙忙碌碌的,也没有机会出去转转,这会儿还真有些期待。
四天后,我们各自收拾了个小包在深圳机场汇合。这次行动一共六个人,除了我们这边的三个人以外,王泽海自己也出马了,估计是怕我们忽悠他,随便找具尸骨凑数,所以这次他要全程监督。
我看着他肥肥胖胖的身材,很怀疑他这样子去沙漠能不能挺住。虽说我自己也没去过吧,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电视里,书本上都介绍过,沙漠的环境,体力不好的人是吃不消的,更别说王泽海这种胖乎乎缺少运动的生意人。
除了王泽海以外,队伍里还有两个人。
一男一女,男的矮矮瘦瘦的,叫韩绪,很年轻,像刚出校门的学生似的,穿着件白体恤,显得十分腼腆。他旁边的女的身材高挑,扎着马尾,神色颇为倨傲,韩绪一直称呼她为姐,看起来不怎么好招惹。
我们两拨人在机场会面,互相认识了之后,我才知道,这女的果然很有来头,她叫韩梓桐,是一位地质方面的专家,她的父辈和王泽海的父辈是有交情的,所以这一次算是来帮忙的,队伍里能有个地质方面的专家,对我们会很有帮助。
说实话,地质考察是个非常辛苦的活儿,经常得穿梭在一些人烟稀少的地方,所以这个专业的,大部分都是男性,女性的地质专家,着实少见,难怪这女人看起来这么倨傲了。
不过很快,我发现自己错了。
在互相介绍的时候,她和我们一一握手,虽然面无表情,非常冷淡的模样,但说出来的话,却十分得体:“幸会,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她的声音和外表完全相反,听起来很是温和有礼,如果闭上眼睛光听声音语调,你肯定会觉得眼前站着的是一个温婉动人的女子。
而现在,冷漠和温柔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特性,却汇集在了一个人身上,因此有种很强烈的违和感。我有些吃惊,但不好对着人姑娘多打量,于是也没有多说。
那个叫韩绪的显然是第一次出门,显得极度亢奋,其实我也很亢奋,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坐飞机呢,不过我好歹在社会上混了几年,所以表现的没有韩绪那么怂。
这小子兴奋了没多久就发现自己晕机,有些虚弱的扯了扯韩梓桐的袖口:“姐姐,想吐,能不能把窗户打开……”
我正在喝水,闻言差点儿没将嘴里的水喷出去,开飞机的窗户?
见过白痴的,没见过这么白痴的。
韩梓桐依旧面无表情,我觉得她很古怪,一个人就算不喜欢笑,但还是会有其他表情的,可从上飞机到现在,她几乎都是木然着一张脸,像一个人偶似的。
但韩梓桐对这个弟弟却是十分有耐心的,对于韩绪这种毫不靠谱的要求,她居然非常耐心的跟他解释飞机不能开窗户的原因,从气压一直解释到平衡和噪音,让我们刮目相看,连周玄业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六个多小时后,我们站在了新疆这片辽阔的土地上。
准确的说,我们现在是在乌鲁木齐,这是我们的第一个中转站,要想进入古尔班通古特,还得乘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我们下了飞机,没等我看清楚乌鲁木齐长啥样,便又坐上了汽车,一路出了市区,上了国道,气温很是闷热。
这里和我想象的沙漠不一样,极目望去,草地、湖泊、果园还有成片的胡杨林,显得绿意蓬勃。
韩绪惊叹道:“哇,我还以为沙漠全是沙呢。”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韩绪似乎有问题,也不知该说他童心重还是说他智力方面有毛病,总之给我的感觉特别像一个小孩子。
韩梓桐确实很照顾这个弟弟,闻言解释道:“这里还不算沙漠,只是处于沙漠化边缘,目前还属于人类的聚集地,水草丰茂,不过沙漠化如果一直持续下去,或许几十年,或许几百年后,这里就会变成纯沙漠了。”
韩绪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哦了一声,旋即打了个哈欠,头一歪倒在韩梓桐肩膀上开始睡觉。韩梓桐为了让他睡的舒服些,微微侧了侧身,她这一侧身,领口开了一下,我猛然发现,她包裹在衣领下的脖颈,竟然有一片十分狰狞的伤痕。
仿佛是感觉到我的目光,韩梓桐忽然看了我一眼,紧接着将自己的领子给收紧了,继续用那种木偶般的表情看向前方,片刻后,又闭上了眼养神。一旁的王泽海忽然拽了拽我的衣袖,冲了使了个眼色,示意我不要盯着人家看。
经他一提醒,我才发觉自己有些失礼,顿时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赶紧收回了目光。
这时,王泽海悄悄对我说:“她弟弟这儿有问题。”他指了指脑袋,看来我的猜测果然没错。不过,我们既然是去沙漠寻尸,带着这么个脑袋有问题的人干嘛?
王泽海显然知道我在想什么,继续低声说:“她对弟弟很好,去哪儿都带着。还有,她之前受过伤,面部神经瘫痪了,没办法做出表情,但其实人很不错。”
我顿时恍然大悟,猛地想起了她脖颈处露出的那大片伤,原来并不是对方高傲,而是得了面瘫?面部神经瘫痪这种病现在不算少见,但大部分都是某一片肌肉瘫痪,导致嘴歪一类的症状。
韩梓桐虽然没有眼歪嘴斜,但也够可怜的。难怪之前我会觉得她身上有一股违和感,原来是因为这样。
我开始有些同情她,这么年轻漂亮的地质专家,究竟是出了什么事呢?竟然会受了这么大的伤。
第三十五节 鱼骨回折线
汽车飞驰在国道上,到达最后一个中转站时,天已经晚了。这里人口稀少,最近的地方驻扎着一个兵团,周围全是沙漠开荒下种植的绿树和果园。
绿色的风景线被人为规划的十分整齐,所以绿色的植物群和昏黄的戈壁荒漠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
由于旅游业的兴旺,这里开了很多小旅馆,街道上店铺什么的都很齐全。开车的老乡是新疆人,但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他告诉我们,这地方白天的时候更热闹,只是我们来的太晚,所以现在看起来比较冷静。
奔波了一整天,众人都疲惫不堪,随意找了家小旅馆住下,用馍囊就着羊肉和烩面吃了个饱,一行人便各自洗漱。旅馆条件简陋,再加上住房比较少,所以是两人一间的。
由于时间尚早,我们都没什么睡意,便凑在一起商量明天的行程。经过一天的相处,众人也混的熟了,王泽海这人还是挺接地气的,虽然财大气粗,但却没有那种身为大老板的感觉,很是随和幽默,一路上时不时蹦出几个荤段子,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他讲的荤段子,韩绪听不懂,而韩梓桐没办法笑,谭刃这人笑点太高,所以最终只有我和周玄业捧场。
这会儿,我们开着电视围坐在一起,王泽海摸出一根眼,问一旁的韩梓桐;“韩小姐,介意我抽根烟吗?”
韩梓桐微微点头,道:“请便。”
王泽海于是点了根烟,吞云吐雾,询问谭刃两人接下来的计划,毕竟这次的带队人是谭刃,王泽海自己除了知道个大概方向,别的就一无所知。
谭刃敲了敲桌面,看着窗外黑茫茫的夜色,道:“进了沙漠再说,现在不急,装备弄好了吗?”
王泽海点了点头,道:“这边儿有朋友接应,明天一早去找他,提了装备咱们就上路。”消磨了一个多小时,睡意差不多上来了,我们才各自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吃了个早餐,便收拾东西去见王泽海的那个朋友。到地儿时,只见一个戴着新疆帽,穿着衬衫西裤的中年胖子正蹲在地上抽烟,二人一见面,先来了个拥抱。
“阿尔克,好久不见。”
叫阿尔克的新疆同胞笑道:“老王,上次的货怎么样。”
王泽海道:“托福托福,挺不错的。等这边的事儿完了,咱们在好好商量合作的事。”看样子,这二人应该是生意上的伙伴。我听两人在那儿寒暄,都是些客套的话,听了会儿便觉得没劲,于是转移目光。
只见旁边的树上,还栓了三匹骆驼,其中一头骆驼上挂满了行囊,另外两头骆驼身上是空的。这三匹骆驼毛发浓密,身体健壮,驼峰胀鼓鼓的,显然是已经喂饱了水粮。
骆驼向来被誉为沙漠之舟,可以将水分和营养储存在自己的驼峰里,没有水和食物的时候,便会从驼峰中转化水份和营养,坚持八到十天不吃不喝,在一些沙漠化地区,骆驼被誉为真主胡大的宠儿。
韩绪兴奋的围着骆驼打转,试图爬上去,半晌没有成功,忽然招手叫我:“猪天顾,推一下。”
是苏天顾,不是猪天顾好吗……
我一时觉得好笑,自然不会跟一个脑袋有问题的残疾人计较,于是推了他一把,把他弄到了骆驼上。就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和熏的声音:“谢谢。”我转头一看,发现是韩梓桐,她脸上依旧是无法改变的木然神情,声音却很是温和动听,我不由得暗暗为她惋惜。
这姐弟俩,一个变成了面瘫,一个智力低下,也不知是经历了什么事情才会变成这样。韩梓桐是后天受伤才会如此,那么这个韩绪呢?他是天生的智力低下还是也遭遇了什么伤害?
这些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虽然十分好奇,但由于太过失礼,我却不方便问。谁知韩梓桐却忽然开口,道:“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也是因为受了伤。”顿了顿,她又道:“小绪不懂事,接下来的路途上,还望你能多照应一下。”我看了看韩绪傻兮兮的笑容,点了点头,道:“放心,这方面我很有经验。”
“经验?”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语音却透着疑惑。
我尴尬的笑了笑,打了个哈哈没有回答。其实福利院的小孩儿很多都是有毛病的,光智障儿就有十来个,我们这些年纪大些的孩子会负责带他们,所以跟智力有问题的人相处,我还是挺有经验的。
韩梓桐见此,到也没有追问,看了韩绪一眼,便倚靠这一棵胡杨树默默出神,似乎在想些什么东西。时不时的,她的目光会落到韩绪身上,那种眼神,给我一种说不出来的古怪感。
我总觉得,那不是一个姐姐看弟弟时该有的眼神。
很快,我被自己这个想法给吓到了,在心中暗暗唾弃自己;苏天顾,你的想法太邪恶了!
半个多小时后,二人总算叙旧完毕,我们领了装备出发。
骆驼是阿尔克给我们准备的,主要用来驮装备。我们携带的大部分是宿营装备以及食物和水,剩下一部分是一些绳索匕首药品一类的东西,毕竟沙漠环境复杂,谁也不知道王爱国那支考察队是怎么失踪的。
除此之外,便是谭刃和周玄业的私人装备,东西不多,但严严实实的,没露过面。
这会儿正是清晨,天气还不是很热,荒漠上的凉风一阵阵的吹过来。这里还不是沙漠深处,周边有水源,所以地上生长了很多草梭梭、芨芨草、沙棘、兔丝儿一类的植物,当然,这些植物我是不认识的,一路上是韩绪问东问西,韩梓桐回答,所以我才听来的。
大概走的地方多,所以大部分的动植物她都认识。
骆驼只有三头,两头驮了装备,一头空着的由韩绪骑了。他就跟个小孩子一样,走累了就不肯走,我们总不能跟个智障人士计较,所以这头骆驼成了韩绪的专用。
沿途,我发现韩梓桐时不时会看着韩绪走神,那种目光……那种目光让我觉得浑身鸡皮疙瘩直冒。
说实话,我自己就是从福利院出来的,所以很能体会残障人士的痛苦。韩绪这小子虽然一路上挺闹腾的,但我没觉得不耐烦,毕竟变成这个样子就已经很不幸了,我们这些正常人,如果还去厌烦或者歧视,岂不是太过残忍?
只是此刻,韩梓桐的那种目光,却让我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可怕的联想……难道她喜欢自己的弟弟?我的天呐,光是这么想想,我都觉得有些受不了。
无奈,我只能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会儿我们走的还不深,所以也感觉不到疲惫,众人的精神头都很好,只有王泽海因为太胖的原因已经开始有些喘气。
按照王泽海当年得到的资料,王爱国的那支考察队,一行有七人,三女四男,王爱国就是那支考察队的领头人。在那个年代,对于古尔班通古特等地方的考察尚未展开,那会儿更加注重工业和生产,很多考察项目的展开非常艰难。
相比开采石油,寻找金矿等有意义的考察目标,对于沙漠这种地方的考察,意义显得很小,所以,王爱国他们的任务并不重,所做的考察,也只是很简单的地形测量。
说白了,也就是进去看看古尔班通古特的全貌是个啥样,毕竟那年代装备什么的都差,很少人进入过沙漠深处,更不知道沙漠的全貌是什么。既然走入新时代了,那么我们就一定要了解祖国的每一寸土地。
所以,这个中国第二大沙漠成为了考察目标。
您说为什么不考察第一大沙漠塔克拉玛干?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沙漠太大了,人手不足,资金也不够,除非那里面有石油或者金矿,否则上面是不会拨款给你做这种‘不太紧急的考察’。
那个年代还欠着国债,全国人民都跟着还国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沙漠考察在现代看来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它关乎着地球环境生态,但在当时,它的意义并不重大。
出于资金等各方面的原因,所以才选择了古尔班通古特。
王爱国等人的行进路线,是‘鱼骨回折路线’,也就是横穿沙漠,但在穿越的过程中,会对周边进行放射状回折式考察。所以,我们的大致路线,也就是沿着这条‘鱼骨回折线行进’。
这条路线是非常漫长的,如果全程走完,恐怕得两个月。所幸我们不是来考察的,而是来寻找尸骨的,肯定不可能在沙漠里待两个月,但具体要花多长时间,就得看谭刃等人的了。
第三十六节 推演
临近中午时,天气开始炙热起来,目光所及处,植被也变得稀少,脚下原本略显坚硬的荒漠开始变得柔软起来,地面的黄沙增多了,每走一步,双脚都会微微下陷,行走了一上午,众人都感到有些疲惫。
初入沙漠的新奇感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确切的来讲,是由于时间太仓促,所以留给我的记忆就只有走路、走路和走路,双脚跟灌了铅一样。
韩梓桐看了看大漠的天空,道:“找个地歇脚,避过日头最毒的时候再动身。”在这方面她是专家,再加上众人也确实累了,所以都没有反对,当即扎了帐篷。这是沙漠行进时专用的隔热帐篷,类似的帐篷比较多,但价位不同,效果的差异很大。
王泽海财大气粗,自然买的最好的,缩进去后,火辣辣的阳光顿时就消失了,虽然比不上空调房,但和外间的灼热比起来,却是好太多了。
韩梓桐又看了看时间,说:“现在是12点,我们休息到两点后再出发,有没有问题?”
众人都没什么意见,毕竟我们不赶时间,没必要和自己的身体作对。吃完东西,我缩在帐篷里睡午觉,迷迷糊糊间,听见有人在说话,勉强睁眼一看,发现是谭刃和王泽海。
王泽海面上的神情有些焦急:“已经进沙漠了,有没有算出来?”
谭刃是一惯的油盐不进,不冷不淡:“我都不急,你急什么?”这倒是实话,我们三个是来赚钱的,要想赚到这三百万,自然得卖力的寻找王爱国的尸骨。
王泽海一大老板,估计很少被人这么对待,有些憋屈的说:“我不急,但你得让我心里有个底才行。咱们这一去要多少天?距离目标地有多远?这次行动毕竟是我组织的,我得对队伍里的人负责。”约摸是碍于谭刃强大的气场,王泽海有些犯怂,摸了摸鼻子,说:“这话也不是我一个人问的,刚才韩小姐也在问我,你说我怎么回答她?”
谭刃翘着二郎腿,道:“这是你的事,这点儿事都做不好,你这个老板怎么当的?”我原本在睡觉,闻言睡意也没了,一时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好歹我们是赚人家的钱,能不能对金主客气点儿?
很显然,谭刃的字典里,没有谦虚客气这四个字,王泽海吃了个闷憋。或许是大部分寻常人,对于这些身怀秘术的人都有所忌讳,所以王泽海显得十分能忍,被谭刃摆了一道后,灰溜溜的走了。
我见帐篷里没其他人了,立刻翻身而起,凑过去问道:“老板,你到底算出那尸体在什么地方没有?”
谭刃瞟了我一眼,好歹是自己人,他到没有像打发王泽海那样打发我,而是说道:“如果算命真有那么灵验的话,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去算命了。”
我闻言一愣,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的易占相卜之术这次不灵了?
这么一想,我直接问道:“老板,你之前算命的事儿,难道是骗我的?莫非你其实是个神棍?”话音一落,谭刃顺手就朝我后脑勺来了一下,我这才想起来,这小子是很讨厌别人把他和神棍相提并论的。
“易占起卜所得的结果,只是一个大概的整体,俗话说,成事在天,谋事在人,人不谋事,天都不帮。”这话在理,就算老天爷要让你中彩票,那你也得先买彩票不是?哪怕是捡张彩票,不也得出门吗?
我道:“你的意思是说,只能算出大致的位置,具体还得我们自己去找?”
谭刃嗯了一声,眼皮儿也没抬一下:“传说中有高人大能,易占起卜精确无比,但那毕竟只是传说。你要知道,在现代来说,这方面,你老板敢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说到此处,颇为惋惜的说了一句可惜。
大约是在可惜在那十年浩劫中所断掉的传承?或许曾经的易占之术,真的能如传说中那般的穷通古今,可这一切谁知道呢?毕竟现在所能流传下来的东西,已经很少了。
谭刃不是个喜欢吹牛的人,他说自己牛,那想必就确实很牛。
既然没有精确位置,那么大概位置总有一个吧?我继续追问。
谭刃道:“东南。”
我道:“东南方?”
他点了点头。
我觉得无语,道:“可是,东南方的范围也太大了一点吧?没有更精确的?”
谭刃拿出了一张纸,纸上是一个生辰八字,下方是一个手绘的命盘排演图,以前我是看不懂这方面的东西的,但好歹也跟着谭刃他们混了几个月,很多以前叫不出名字的,现在也都能说上些门道了。
这命盘排演图就是一种比较精确的演算法,一个人的生辰八字里,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大。一般人去演算批命,也就批一些比较浅显的东西,诸如开运、灾祸、婚姻等等,通常有些本事的人,基本上不用在纸上写,闭着眼睛在心里算,断五行,合局补缺,没几下也就出来了,民间所说的掐指一算,多是指这些人。
而如果要批的更全面更准确,则需要一层一层往下推演,这就是一个极度考验记忆力和验算能力的活儿。批的越精准,需要考虑的因素就越多,往往凭借人自身的记忆力是做不到的,所以最终返璞归真,老老实实的在纸上画命盘图挨个儿往下推。
我虽然看不懂上面具体推出了个什么结果,但我也知道,命盘图的层数越多,代表着越细致,我数了数,谭刃一共推了十五层,上面密密麻麻排列着天干地支,星宿属相,五行八方,生惊九宫等等,而十六层的位置上,却什么也没有填。
这让我暗暗吃惊。
老话说,字如其人,一个人的字写的怎么样,往往表现出这个人的行事风格或者当时的心境。
谭刃的字我是见过的,端正有力,而且几乎不会有涂改的痕迹。他为人沉稳,做事向来不骄不躁,所以写的字也格外利落。相反,有些人做事毛毛躁躁,写字就经常容易出错而导致涂改。
而此刻我眼前的这个命盘,从十三层开始,就已经出现了涂改的痕迹,到十五层,涂改的地方已经非常多了,而十六层更直接什么也没写,只有几个被涂掉的痕迹。
难道这个命盘很棘手?
我大为诧异,看了半天,问谭刃:“推不下去了?”
谭刃点了点头,道:“命格里显示,三十二岁犯惊伤,但是……”
“但是?”我道:“但是什么?三十二岁……嘶,王泽海昨天跟我说过,他老爹失踪的时候就是三十二岁!我的天呐,老板,你太牛逼了!”谭刃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道:“你拍马屁的功夫实在不怎么样,不会给你涨工资的。”
其实,我压根没指望他能给我涨工资,不扣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涨工资这事儿,还是得从周玄业那儿下手。
谭刃接着说道:“但是犯惊伤不等于死,也就是说,按照命盘来看,王爱国应该还活着。”他一边说,手中的笔敲了敲纸面,喃喃道:“可是……一个还活着的人,怎么会……”他说话说一半,听得我着急不已,连忙追问,谭刃却冷冷看了我一眼,道:“说了你也不懂,闭嘴。”紧接着,这丫就蒙头睡觉了。
看样子,谭刃之所以没有对王泽海明说,是因为现在这件事情,还有一些连他也不确定的因素。
毕竟,王爱国已经失踪四十一年了,而命盘显示,他又确实在沙漠里,一个失踪了四十多年的人,一直生活在沙漠深处?这可能吗?这话即便说了,王泽海恐怕也不会相信,而我如果不是因为见识过谭刃的本事,恐怕我也同样不会相信。
霎时间,我意识到,这次的活儿,恐怕不会那么简单。
第三十七节 回光返照
由于中途被打断,我一时间没有了睡意,便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离出发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外面日头正大,即使缩在帐篷里,也可以听见荒漠上沉闷的风声。
伴随着风声,还有一阵若有似无的笑声,我拉开帐篷的拉链往外看,发现笑声是韩绪那小子发出来的。他不消停,这会儿正在外面玩骆驼,用一根绳索将骆驼的嘴缠起来,说道:“骆驼骆驼,我们来玩不说话的游戏。”
我觉得有些好笑,骆驼在沙漠里的时候为了保持水分不流失,是很少张开嘴的,自然也很少会发出叫声。人家本来就不说话了,你还多此一举把人家的嘴给缠上?
我看了看外面的日头,太热了,也怪我们运气不好,接这个活儿的时候偏偏是夏季。那韩绪浑身都是汗,但傻乎乎的,不知道避太阳,估计再这么晒下去,非得中暑不可。
我觉得奇怪,韩梓桐不是看他看的很紧吗?怎么放任他一个人这么乱来?
韩绪脑子有问题,我们自然得多照应着一些,眼瞅着韩梓桐也不知道干嘛去了,我于是走出帐篷,过去把可怜的骆驼嘴上的绳索给解了,骆驼打了个响鼻,八成是在感激我。
韩绪很不乐意,神情委屈的看着我,说:“猪天顾,你做什么。”
“苏。”我纠正他。
韩绪看了看骆驼,又看了看我,最后转身往帐篷里跑,看那模样,似乎是要找他姐告状?
然而,他爬进帐篷片刻,又跑了出来,满脸疑惑的对我说:“猪天顾,姐姐不见了。”好吧,智障人群一般伴随着发音不准的问题,猪天顾就猪天顾吧,懒得纠正他了。
我心说,八成是上厕所或者干嘛去了吧,毕竟在沙漠里,都是避开人挖个坑上厕所的,难怪她会把韩绪一个人扔下。
韩绪吵着要去找姐姐,我把他拽进了帐篷里,哄智障儿是我的老本行,于是我道:“我给你变魔术,你看,这儿有一枚硬币,我把它放在左手上,然后捏住,猜一猜,硬币在哪里。”
韩绪很容易就被转移了注意力,立刻高兴的猜道:“左边。”说着便来掰我的左手指头,这种弱智的‘魔术’一般只能欺骗五岁以下的小孩儿,很显然,韩绪的智力也就那样了,事实上,硬币只是被夹在指缝里,这小子看不见而已。
摊开左手后,他发现没有硬币,顿时露出震惊和不可置信的神情,紧接着,看我的眼神霎时间就变了,变得充满了崇拜,问我:“你是超人吗?”
超人?就是美国片里,把红内裤穿在外面的那个?
我道:“是,我是超人。”
韩绪道:“那你能飞吗?”
我道:“我要充完电才能飞,现在沙漠里没有电。”
“哦,”他点了点头,像是想起了什么,忽然说道:“超人,你能治好我姐姐的病吗?”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道:“面瘫?你希望治好你姐姐的病?”
韩绪立刻点头,看来这小子并非真的傻,谁对他好,他还是清楚的。
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我还是不要骗他的好,正想着要怎么把话题给哄过去,忽然外间传来一阵大喊:“有情况,快出来。”是韩梓桐的声音!
她上厕所回来了?
有什么情况?
由于只有我和韩绪没有午睡,所以我俩也是反应最快的,立刻从帐篷里窜了出去。
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但却是气喘吁吁,一见了我,立刻道:“那边、那边有个人受重伤昏迷了,太重,我抗不动。”
昏迷?
难道是受了伤的游人?
救人如救火,我顾不得细问,立刻让韩梓桐在前方带路,也没有等谭刃几人,三人走了不过几十米开外,便在一个沙丘下方,看到了躺在地上的人。
这会儿我们还没有进入沙漠深处,所以周围的地形是黄沙夹着碎石的戈壁地貌,那个人就倒在乱石和黄沙中,身上可以看到很多血迹,还有飞舞的蚊蝇。
苍蝇这种神奇的生命,无论多么恶劣的环境都能生存下来。
我看着那个人,有些怀疑他是不是还活着。
韩梓桐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直接道:“还有呼吸。”
一边说,我们一边朝着那人靠近,韩绪抢在最前头,蹲在那人旁边喊:“喂、喂,醒一醒。”
我走过去一看,这人面上全是污迹,看不出面貌和年纪,身材挺魁梧的,只是这会儿身上全是血,大腿处还有腐烂的伤口。仔细一看,伤口俨然已经化脓了,看起来非常的恶心,也不知他在沙漠里究竟遭遇了什么,竟然会变成这副模样。
我探了探他的鼻息,果然还有气,便也顾不得多看,将人给背了起来,返回没几步,便遇到了跟过来的谭刃等人。
众人将人弄回了营地,立刻开始给他处理伤口。
谭刃懂一些医术,因此这事儿就交给他去办了。由于这人的衣服太脏,为了清理伤口,我们将衣服给他脱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他的衣兜里,竟然什么都没有。
正常人的话,兜里总会有一些东西,特别是男人,一般会有烟或者打火机,可他的身上,真的是一无所有。
由于伤口太多,处理起来相当的费时间,因此也无法按照原计划行动了,等一切处理完毕,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
这个看起来随时快要死的人,在谭刃的处理下,顿时换了个模样。
不过,我们所携带的大部分外伤用品,几乎都用在这个人身上了,纱布层层包裹着他,像个木乃伊似的。
谭刃动完手术,摘下了手套,开始咕嘟咕嘟的喝水。
你问我手套哪儿来的?笑话,谭刃的身上,可以没有任何东西,但绝对随时都有一双手套,‘人体接触性洁癖’患者的世界,普通人是不懂的。
在动手术期间,我们详细询问了韩梓桐发现这个人的经过,一切和我想象的差不多,韩梓桐找了个僻静处上厕所,上完之后准备返程时,隐隐约约听到周围似乎有人的呻吟声。
她觉得奇怪,便顺着那若有似无的声音寻摸过去,拐个弯儿,便见地上趴着一个人。当然,这个人当时并没有完全昏迷,他在地上爬,非常艰难的爬,整个人的意识似乎已经陷入了混乱,只剩下机械性的爬动。
韩梓桐惊呼一声,立刻走过去:“你怎么了,天呐,好多血……”
“救、救命,救救我……”那人虚弱的张嘴,只吐出了这么几个模糊的字,便彻底晕了过去。
韩梓桐当然不可能见死不救,她于是架着那人走,但那人身高足足有一米九左右,韩梓桐扶着他走了会儿,就被脚下的石子儿绊倒,无奈之下,才先回头来找我们。
我翻动着这个人的衣服,里面别说吃食,连基本的证件都没有,没有钱包,没有银行卡,没有钥匙。
那么,他是干什么的?
在谭刃手术的过程中,我试着去观察他的伤口,发现那些伤口,似乎是被什么动物咬出来的,但有些,又像是被什么尖利的东西割出来的。
看‘医生’动手术是一件考验人心理素质的事,那翻卷的伤口,那伤口上的虫卵,那浑浊恶臭的脓液被挤出来,又用双氧水消毒,冒着黄色的气泡。
整个过程血淋淋伴随着恶臭,韩绪吓的躲在韩梓桐身后。王泽海则直接不敢看,周玄业看样子见怪不怪,坐在一旁到是没吭声,时不时的给谭刃递些工具。
做完一切,我问谭刃这人有没有生命危险,谭刃慢慢抿水喝,片刻后才点了点头,神色颇为沉重,道:“严重脱水,伤口感染,而且这里的环境太恶劣,死亡率非常高,得把他送出沙漠去正规医院,或许还有救。”
送出沙漠?
那岂不是意味着我们得走回头路?
这实在不算什么好消息,但众人都不是见死不救的人,总不能让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死在眼前吧?回头就回头,反正我们进的还不是很深,也就五六个钟头的路程。
做了回程的决定,我们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返回,谁知就在装备收好的档口,那人居然醒了,而且看起来精神不错。
我顿时觉得挺高兴的,有精神就好,不枉我们救他。
谁知我身边的周玄业却轻叹了一声,压低声音道:“回光返照。”
我吃了一惊,看向他,周玄业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没有瞎说。
回光返照,迷信的说法,是阎王爷留给活人最后一口气,用来跟亲人道别的。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此殊荣,据说那些一辈子少做亏心事的人死前就会有回光返照,相反,亏心事做的多的人,死前容易大惊大恐。
用现代科学的话来讲,回光返照就是生命体细胞死前的最后一次爆发,这次爆发过后,细胞就彻底走向衰亡了。
这个人是回光返照?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他几乎就没有救活的希望了。我知道周玄业见多识广,肯定不会看错,原本高兴的心情,瞬间沉了下去。毕竟是一条生命,谁也不希望看着他死在我们面前。
第三十八节 救人
那人脸上的血污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因此可以看清他的容貌,年纪大约在三十多岁左右,脸型看起来有些凶悍。此刻,他从隔热垫上撑起身,看到我们一群陌生人,神色也并不慌张,直接开口道:“是你们救了我。谢谢。”他用的是陈述句,显然很确定自己的判断。
王泽海抹了把头上的汗,道;“兄弟,怎么回事,身上的伤哪儿来的?”王泽海看起来挺高兴的,他显然没有联想到回光返照这么个情况,以为这人有好转,还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那人感激的笑了笑,喃喃道:“我时间不多了。”说这话,猛地咳嗽了一声,这一咳,竟然还出血了。我虽然不懂医术,但也知道,这往往是内脏受伤的症状。
王泽海大惊,赶紧收回自己的手,八成以为对方的血是被自己给拍出来的。
那人这一口血咳出,神色顿时萎靡下去,周玄业微微摇头,道:“回光返照的时间过去了。”
“啊?”我忍不住压低声音问道:“就这么短的时间?”
周玄业微微点头,道:“每个人都时间都不一样,大部分其实都很短。”果然,随着他话音落地,那人像是支撑不住身形似的,猛地躺回了隔热垫上,胸口起伏,大口大口的喘息。
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看起来高傲无力,实则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一见这情况,连忙扶住对方,声音焦急的对谭刃说:“谭先生,您快看看是怎么回事?”
谭刃也是个中行家,只号了号对方的脉,便没有理会韩梓桐,而是冲倒下的人问道:“你可有什么后事要交待?”此话一出,所有人都陷入一片死寂。
王泽海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最后看着地上面色惨白,嘴角流血的汉子,最终只是抹了抹额头的油汗,什么也没说。
韩梓桐吃惊的张了张嘴,最后道:“谭先生,你的意思是,他……我们现在立刻赶回去,来得及吗?”她显然是想说,赶紧会乌鲁木齐,没准儿还能抢救一下。
谭刃即便面对韩梓桐这么个大美女,也是油盐不进的,不冷不热的看了韩梓桐一眼,道:“来不及了。”仿佛是为了验证谭刃和周玄业的话,那人似乎也知道自己要不行了,张了张嘴想交待后事,一张嘴,冒出来的却是血沫子,便是想说话也说不了了。
我觉得可怜,试图去拍他的背,让他顺气儿,却被谭刃一手挡了过去,紧接着,便见他用双臂在那人肋下一勒,那人哇的喷出一大口血,吓了众人一跳。
不过,这一口血喷出,他那仿佛被堵住的嗓子眼儿却是能说话了:“我……咳咳,我还有同伴,他们被、被困在……咳咳井里,救、救他们。”
同伴?
众人闻言面面相觑,吃惊不已。听他这话,他的同伴似乎被困在了某个地方。
井里?
哪儿来的井?
这地方是沙漠,怎么会有井?
我连忙追问道:“你说的井在哪儿?”
然而,对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神智似乎有些不太清醒了,嘴里开始说起了胡话,根据他的这些话,我们连猜带蒙,推导出了一个大致的情况。
他的同伴,应该有三个人左右,被困在一个井里,但这个井具体在哪儿,我们却不知道。那地方应该是有什么危险,一行人根本出不来,而我们眼前的人,在同伴的帮助下,先行逃离出来,试图来搬救兵。
但他受了太重的伤,回程的途中,身上的血腥味儿引来了沙狼,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才摆脱那头老狼,自己也体力不支,倒在地上,在沙漠了爬行了整整一个天一夜,如果不是遇到韩梓桐,那么可能已经无声无息的死了。
我立刻问谭刃:“有没有让他意识清楚一些的办法?我们必须得救人,可是,我们得知道那口井在哪儿!”
谭刃摇了摇头,只说了四个字:回天乏术。
接下来的十多分钟,这人一直在说胡话,似乎是出现了幻视或者幻听一类的,仿佛在跟什么人对话一样。幻视和幻听也是人死前很容易出现的状况,而所看到的情形和所听到的东西,往往也因人而异。这人究竟看到了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只能看到,在他死前的最后一秒,神情是扭曲而痛苦的。
一滴眼泪滑过眼角,这人停止了动静。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在眼前,这和你直接看到尸体是不一样的,尸体摆在你眼前时,它已经没有了生命。而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却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挣扎到死亡的过程。
这一刻,我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怪异的念头:每个人死的时候都是这样吗?我以后死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痛苦?死亡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众人围着尸体,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片刻后,周玄业道:“先埋了吧。”
韩梓桐道:“就埋在这里?”
“否则呢?背着他上路?”谭刃不冷不热的说了句。
韩梓桐沉默了,紧接着没再开口,毕竟这个人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我们即便现在把他的尸体送出了沙漠,又能怎么样?给他料理后事?除了就地掩埋,似乎没有别的办法,可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在这里,他的亲人不知道他的去向和生死,或许会一直寻找他。我见过电视上很多寻亲的人,总有那么一些人永不放弃,会一直一直的找下去。
我想了想,对谭刃说:“老板,要不我们回程的时候,把他的尸体带回去吧。咱们可以交给警察。”我知道谭刃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赶紧加了后一句话。
谭刃没回话,周玄业倒是点了点头,随即拍了拍我的肩膀,道:“你心地倒是淳厚,先埋起来吧。”说着,他从自己的私人背包里摸出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枚三角形的符纸,胀鼓鼓的,里面似乎还包了什么别的东西,周玄业一手扣住了那人的下巴,双手一捏,便捏开了他的嘴,随后将那枚叠起来的符纸,压在了对方的舌根下面。
我不由得好奇,问道:“周哥,这是干什么的?”
比起谭刃什么都懒得解释的态度,周玄业倒是个十分有耐心的人,道:“镇尸符。七日之内,可保尸身不腐。”小小一枚符咒,用纸做的,真的有这功效?
我虽然知道周玄业等人的手段,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过,对于一些太过离奇的说法,还真的难以相信。周玄业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咱们往回运尸体,总不能运一具腐尸吧?”
我们挖了个深坑,将尸体埋了下去。相救一场,却连这人叫什么都忘了问。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下午的六点,用韩梓桐的话来说,沙漠的晚上不太平,不适合赶路,但救人如救火,根据这个人死前的情况,我们已经可以想象出,他的那几个同伴,必然也陷在危险中,晚去一分,就多一份危险。
我们决定连夜出发。
但是,那个井在哪里?
这时,韩梓桐掏出了一份古尔班通古特的地图,道:“他说的井,只有两种可能。古尔班通古特,地处西域,古时候还没有沙漠化时,也是文明兴盛的地方,后来环境变迁,这些文明消失后,就只剩下一些被黄沙掩埋的古遗迹。所以,他说的井,很有可能是某些古遗迹的古井。”顿了顿,她又道:“但是一般人,不可能去古遗迹,所以,他们的身份很可能是探险队或者……”
第三十九节 鬼市
她话说了一半,我不明白,王泽海却是见多识广,立刻接话道:“或者是一些盗宝的。”
韩梓桐点了点头。
所谓的盗宝团伙,其实就和盗墓贼差不多。不过盗墓贼一般挖墓偷取墓中的陪葬品,而盗宝的,则喜欢寻找一些古遗迹,盗取里面的古董。
这个人,会是盗宝的吗?
紧接着,韩梓桐又道:“当然,还有第二种情况。”她说着,拿出笔在地图上点了一个小点,道:“这是我们现在大概所处的位置。”她指着那个点,紧接着,手指向左前方一动,停留在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圈上,道:“这是一片绿洲,离我们最近的绿洲,按照他之前的说法,他受伤后又在沙漠里爬行了一天一夜,根据距离来算,他古井也可能是在绿洲里。”
王泽海点头说:“嗯,不错,我听说这绿洲以前是有人的。”
“对,不过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那绿洲的位置毕竟太过偏远,经济发达之后,新疆的同胞们又是卖水果又是卖玉的,条件好起来,就没人愿意再绿洲里待了。他们纷纷迁出了沙漠,到了条件相对好的半沙漠地区生活,所以,这个绿洲早就没人了。
虽然没有人,但之前的房屋什么的还在,所以,那里也肯定有井。
古遗迹并不好找,所以,我们决定先去绿洲所在的位置。
王泽海这人很仗义,这次他才是老板,但并没有阻止我们想救人的念头,反而是大力支持,自己浑身是肉,体力最差,却咬牙坚持。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我在之前那家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个富二代,大约是家里想让他来锻炼锻炼,所以把他搞到我们那个小公司待着。每天上下班开着宝马,我们吃八块钱的盒饭,他一顿饭将将就就也得一百来块。
当时公司里的同事,背地里使劲儿骂他,看不惯人家开宝马,也看不惯人家吃的好,有一回正骂着,被我给撞见了,于是拉着我一起骂。
我这人比较死心眼,当时不肯随大流,因为那富二代人其实挺不错的,经常看到同事有什么困难,都会搭把手,还帮我搬过东西。人家自己有钱,花自己的钱,咱们嫉妒个什么劲儿?
就因为这事儿,同事连带着也排挤我,问我是不是想拍人家马屁。
其实有时候,盲目仇富,只会让自己显得更加的面目可憎,你仇恨别人,其实只是自己想有却又得不到的东西。
大部分人,真正该仇的,应该是那些为富不仁的人,而不是盲目的憎恨所有比自己过得好的人。
我们吃了些东西,开始赶夜路。这会儿是晚上七点左右,大漠里日头落的晚,这要在深圳,只怕早已经黑麻麻一片了。此刻,天边一轮红日落下一半,瑰丽的晚霞璀璨绵延,如同锦绣铺撒在天际,真应了那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好吧,这里没有烟,也没有长河,但至少有大漠和落日,我书读的少,也只能想出这么一句。
索性白日里休息了几个钟头,所以这夜路赶起来也不是太累,按照计划,明天早上六点多左右,我们应该就能到达那片绿洲。
当然,这只是计划,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到天完全黑下来时,沙漠的温度骤降,如果说白天里是晒的人脱皮,那么晚上就冷的恨不得能多穿件袄子。我们没有赶夜路的计划,所以根本没有携带厚衣物,只有睡袋,但也总不能把睡袋套在身上赶路吧?所以到了晚上,众人都冷的不行。韩绪原本是坐在骆驼上的,最后禁不住冷风吹,从骆驼上跳下来自己步行了,好歹可以暖和暖和身体。
就在韩绪下来没多久,变故发生了。
他就跟出来玩儿似的,蹦蹦跳跳走在最前头,韩梓桐时不时的会叫他等一等,这小子也根本不听。不过好在大漠开阔,我们又打开了一盏强力探照灯,所以虽然韩绪蹦跶的有些远,但也依旧在我们的视线范围内,除了韩梓桐有些紧张外,众人到没有多关注。
谁知下一刻,韩绪的身影猛的一停,紧接着,忽然啊的大叫起来。
听那叫声,就像是见到了什么极为兴奋的东西一样。
“啊……姐姐、姐姐快来看!”他一边兴奋的大叫,一边蹦蹦跳跳的朝我们招手。我们走的疲惫,都有些精神不振,见他这模样,我不由心里奇怪:这小子是看见什么了,居然这么兴奋?
这么一想,众人不由得都加快了脚步。走到韩绪身边后,眼前展现出来的景象,顿时让所有的人瞠目结舌。
我忍不住道:“老板,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按理说,现在是黑夜,即便我们手里有探照灯,可视范围也是有限的。但此刻,我们的视野却变得极为开阔,因为在我们前方的沙丘之下,竟然有一片绵延而去的古西域风格的建筑群!
没错,是一大片建筑群,亮着昏黄的烛光,一眼望不到头,其中最大的圆盖尖顶形建筑,很显然是王宫一类的地方。
整个古城静默在夜色中,显得古老而神秘,点缀其中的亮光,将古城的夜色给点亮了。
不、这不正常!
就算我这个人没什么见识,我也知道这绝对不正常。
这是沙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就算是有古遗迹,也不可能出现这么大面积完整保存的,并且还有火光的古遗迹!
我说完,谭刃回道:“不是幻觉。”
王泽海咽了咽口水,推测道:“难道是海市蜃楼?”说完,他自己立马否决了:“海市蜃楼跟阳光有关,晚上怎么会有海市蜃楼?妈的,不会撞鬼了吧?”说着话,他立刻将目光转向周玄业和谭刃,毕竟在这些古怪的事情方面,他们俩才是专家。
相对于我们的震惊,韩绪这小子却兴奋非常,大喊:“哇,有城堡,姐姐,里面会不会有恶龙,我们去杀恶龙把公主救出来好不好。”
对于他的天真无邪,怎一个囧字了得。要知道,现在我脑海里只有两个字:鬼城。
大半夜,在沙漠里冒出这么个东西,不是撞鬼了是什么?
王泽海问完,谭刃摸了摸下巴,他和周玄业对视一眼,两人像是有了眉目。这二人一起在学艺,又是师兄弟关系,应该相处很多年了,默契十足。
便听周玄业道:“可能是鬼市,大家不要去前面,绕过去。”
古典鬼怪小说《聊斋》里就多次描写过鬼市。鬼市,又叫山市。荒山野岭间,忽然出现道路屋宇,商贩人流,宛如城郭闹事,灯火惶惶,到了一定时间后,又忽然消失,恢复原状。这种现象,就称为鬼市,据说是地底的阴魂回到阳世,回味阳间的生活,阴魂所在的地方,周围的风物,也会变化为曾经的面貌。
活人要是无意间撞着了鬼市,无需惧怕,因为它们不会害人,但唯一要注意的就是活人不可进入鬼市,因为你进去了,不一定能出来。
然而,周玄业这个提醒,却提醒的晚了,因为兴奋的韩绪,已经朝着‘城堡’冲了下去,准备去救他的公主。
童话故事真是害死个人!
我大惊,由于离韩绪比较近,下意识的就赶紧去拽他。但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个沙丘,我这一拽,韩绪没拽到,自己倒是摔了一跤,顺着沙丘就咕噜噜往下滚。
“天顾!”周玄业叫了一声。紧接着,我听到谭刃有些气急败坏的声音:“该死的,快把他们拉上来。”老板,原来你还是挺关心我的。谭刃紧接着又加了一句:“要死在这里,我可不算工伤事故。”
好吧,刚才那句话我收回。
好在这沙丘并不是太陡,滚到一半,我险险的停了下来,往下一看,这要是再下去个二十米,就滚进鬼市里了。此刻由于离的进了,我可以看到那黑乎乎的城楼街道,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死寂一片,阴森森的。
我打了个寒碜,感觉往上爬,而这时,韩绪跑来拽我:“猪天顾,你摔的痛不痛。”
我心说要不是你小子乱跑,我能摔吗?但对着韩绪,我发不出脾气,见他挺紧张的,便安慰道:“不痛,快,咱们回去。”韩绪点了点头,虽然恋恋不舍的看了看‘城堡’,但还是转身往回走了。
第四十节 意外
我刚打算爬起来往回走,一抬头,猛然看见了王泽海等人仿佛见了鬼的表情。他们看着我身后,眼睛瞪大,周玄业甚至倒抽了一口凉气,大叫:“天顾,别回头,快上来!”
我身后……有什么?
这一瞬间,一股凉森森的感觉从我背后升起来,那种感觉,和当时被黄耀祖缠上时的感觉很像。我忽然想起来林回雪说过的话,阴尸毒会降低人身上的阳气,最易招惹到不干净的东西,难不成……
该死的,过了这么久,莫非我身上的阴尸毒还没有去除干净?
此刻,我能感觉到自己身后肯定是有什么东西的,但是周玄业让我别回头,所以我只能僵着脖子继续往前爬。便在这时,我感觉到自己肩膀上,猛然搭上了一个冰冷冰冷的东西。
似乎是一支人手。
我不敢转头,只用眼角的余光去瞥,但肩膀上却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周玄业的神情凝重起来,迅速去翻自己的装备包,看样子是想找些法器出来帮我一把。其实,周玄业的专业是炼尸走尸,在抓鬼这方面还真不在行。之前被红毛捏碎的那面古怀八卦镜,已经是周玄业最厉害的法器了。
虽然我知道不能回头,但黄绪却不知道,他试图来拉我,结果一回头,立刻露出惊恐的神色,猛地发出一声大叫,脚下一个不稳,便直接朝着我倒了下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正是说的这种情况,我被韩绪一扑,两人当即滚做一团,咕噜噜的往沙丘下滚。黄沙在滚动间直往口鼻里窜,搞得我们连张嘴睁眼都不行。
我心里只觉得一凉,心说这下铁定完了。
下一刻,滚落的势头猛然一顿,我感觉自己滚到了一个稍微平整下的地方。由于眼睛里进了沙子,因此睁开眼时,眼中涩痛难挡,眼泪蒙蒙,一时也看不清周围的环境。
我听人说,如果被沙尘迷了眼,那么立时吐一口口水便能好。这会儿眼睛实在难受,我便试了一试,吐完便听韩绪大叫一声;“下雨了。”
囧……
我知道自己八成吐他身上去了,当即没吭声。
别说,这土办法还真有用,吐完后我便觉得眼睛没那么难受了,视线也跟着清晰起来。
目光所及之处,到处都是黑压压的,只有远处才偶尔有一点微光,周围的一切,都处于一种黑暗之中。我抬头往上看,去看我之前滚下来的沙丘,但这会儿,哪里还看得见沙丘,连谭刃等人的身影都看不见了。
按理说,即便我这里没有光,看不见周围的环境,但上方的谭刃等人,他们手里是拿着强力探照灯的,我肯定可以看见他们。然而现在,我和韩绪,就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样,完全和其余人失联了。
我坐在原地,摸出打火机点燃。
打火机是塑料的那种,几秒钟就会发烫,不能点太久。
就着这打火机的微光,我发现我和韩绪此刻所处的地方,是一条狭窄的‘街道’,果然,我们跌入了鬼市里。
现在该怎么办?
不等我理清思路,韩绪已经开始害怕了,苦着脸一副快哭的样子,嘴里喊着要找姐姐。我心中苦笑,心想要不是你,我们能跌入这鬼城里吗?但我自然不好去责怪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便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带你去找姐姐,不许哭,你要是不听话,就再也见不到她了知道吗?”
韩绪闻言,憋住眼泪狠狠点头,站起身准备跟我去找姐姐。
就在这时,打火机有些发烫了,我不得不松开手让它‘休息’,一瞬间,周围又陷入了一片黑暗。
黑暗中,韩绪很害怕,攥住了我的衣袖,道:“猪天顾,好黑啊,打火机。”
我道:“打火机要休息。”
他道:“我的打火机不用休息。”说话间,便听呲的一声响,火光重新亮了起来。我一愣,看向韩绪手里的东西。那是一款户外防风打火机,而且德国进口的那一种。据我所知,这打火机大概得一千来块,和塑料打火机不同,这种打火机全是纯铜的,可以一直燃烧到没汽油为之。
看了看我手里一块钱买的塑料打火机,我忽然觉得心情有点忧伤。
我道:“你姐给你买的?”
韩绪点了点头。
我道:“我也想要这么个姐。”
韩绪顿时紧张起来,警惕的盯着我:“姐姐是我一个人的,你不准抢。你和我抢姐姐,我再也不跟你做朋友了。”说完,远离我两步,生怕我要抢他的打火机。
我又是好笑又是好气,一时间到没那么害怕了,说道:“谁要跟你做朋友,我要做你姐夫。”当然,这话我是随口一说逗他的,大概是人都有这么一种恶趣味,‘欺负’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人,会有种奇特的快感。
韩绪闻言,几乎要哭了,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连忙道:“跟你闹着玩的,还当真了,不准哭,再哭不带你找姐姐了。”韩绪憋着两泡眼泪吸了吸鼻子。
紧接着,我们俩开始寻找出路。
关于鬼市这个东西,我唯一的了解就是在《聊斋》的小说里,据说,它在接近天明时,就会自己消失,而误入鬼市的人,如果天明之前,不能从里面出来,就永远也出不来了。
从这个说法可以看出,即便是无意间走入了鬼市,也是有机会出去的,只是我们得抓紧时间。我摸出手机,打算看一看上面的时间,但手机已经没电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看手表?
不好意思,一来买不起,一块稍微好些的表少说也得一千块,在进事务所工作前,我每个月两千来块的工资,一直是属于月光族,当然,小朋友戴的那种二十块钱的米老鼠除外;二来我一直觉得用手机看时间挺方便的,不过现在我有些后悔了。
“该死的,到底几点了现在。”正拿着手机自言自语,忽然间,一只手伸到了我眼前,手上戴着一款明晃晃的帝舵,上面的指针,正指向凌晨两点。
手表的主人韩绪正‘天真无邪’的看着我,我深深吸了口气,告诉自己不要仇富,不要仇富,但最终还是忍不住,反正他姐不在,欺负一下也没关系吧?于是我在他后脑勺来了一下,道:“多管闲事。”
韩绪缩回手,嘀咕道:“是你问我几点的嘛。”
我道:“那你直接告诉我时间就行了,把袖子挽着这么高做什么,非要秀一秀你的手表吗。”如果我没记错,这款手表应该在两万块左右,深深伤害了我这个贫困人士的心脏。
韩绪无辜的说道:“可是我不认识。”
“……”看不懂还戴手表?有姐姐真幸福……
我决定不跟他扯了,再扯下去只会打击自己。不过说实话,这小子虽然麻烦,但我其实挺喜欢他的,他虽然智力有问题,但有什么念头都写在脸上,心里没有那么多小九九,更不会有什么龌龊心思。相反,那些所谓的正常人,你永远看不透他们在想什么,表面上是笑着的,心里谁知道呢?
我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差点儿被领养的经历,但对方觉得我年纪稍微大了,至今我还记得他们夫妻二人商议的话:“六岁了,应该记事了,养不熟。以后老了能指望他养老吗?”
其实,福利院的孩子和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不同,那些被拐卖小孩子不是自愿离开父母的,长大后知道自己的身世,很多都会去寻亲。而我们不一样,我们大多数是没有亲人的,更大多数是主动被亲人抛弃的。
我们又怎么会想着去寻找抛弃自己的所谓亲人?
所以福利院的孩子大多知道一个道理:生母不如养母重,可惜,那些来领养的人,永远想不到这一点。
前一刻还笑着摸我头夸我可爱的人,转过一个走廊,就只剩下两个背影了。
最后他们抱走了一个婴儿。
我甩开这些念头,拍了拍韩绪的肩膀,接过他手里的打火机,道:“牵住我的衣服,跟紧别丢了。”紧接着,我开始带着韩绪寻找出路。
第四十一节 打开的门
按理说,我们是从沙丘上栽倒下来的,那么我们的前方,应该就是沙丘。
然而现在,我俩的前后,却都是延伸出去的笔直道理,哪里还看得见沙丘。
难道又是鬼遮眼?
我不禁想起了之前搭在我肩膀上的东西,连忙问韩绪:“对了,你之前在我背后看到什么了,吓成那样?”
韩绪被我这么一提醒,顿时想起了当时的经历,神色变得更加紧张起来,缩着身体道:“有一只手,很长很长……吓死人了。”很长的手?我估计这大概就是谭刃之前说的,靠遮眼来迷惑人的东西。
如果只有这种水平,靠着鬼遮眼的把戏来吓人,那么想必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东西。
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苏天顾,你现在好歹也算见过点世面的了,如今还有个韩绪要你照顾,可不能犯怂了。做了一番心里建设,我胆气壮了起来,不由在心中琢磨:如果是鬼遮眼,那么我现在看见的这条路,很有可能是不存在的,就这么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天知道会走到什么地方?
不行!
我立刻意识到不能在那鬼东西的安排下盲目往前走,这种被遮眼的情况下,待在原地才是最保险的。
谭刃等人,肯定会下来救我们,如果我俩这么乱走,岂不是反而添麻烦?
索性我们并没有走出多远,当下脚步一顿,对韩绪道:“咱们就在这儿等你姐姐,她们会来救我们的。”
韩绪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虽然他智力有问题,但也知道我们现在遇到危险了,就跟小鸡似的,一步也不肯离开我身边,如果一条尾巴。我俩当即在原地坐下,为了驱除黑暗带来的恐惧,也为了给谭刃等人指路,我脱下了外套用火点燃。
熊熊的火光下,周围的一切变得清晰起来,在我们左手边,便能看见一栋拱顶形的建筑,像是宫殿的结构。
我瞟了一眼,忽然觉得不对劲。
之前我虽然没有仔细观察过,但和记得,这里的门都是关闭的。而现在,这座宫殿的大门,怎么打开了?
那大门只开了一半,显得黑乎乎的,如同一张怪兽的嘴,刚好对着我俩。
那门里会有什么?
我再怎么胆大,在这种环境中,也觉得浑身的汗毛倒竖,如果不是还有一个需要我照顾的韩绪在,我可能已经忍不住大叫了。恐惧这种情绪是会传染的,如果我都不镇定,那么韩绪就更加不会镇定,到时候一害怕起来,天知道这小子又会惹出什么麻烦。
我深深吸了口气,心想:这只是幻视,只是鬼遮眼的幻视,不要当真,看到什么都不要当真。
然而,没等我将行李建设做完,耳边便忽然响起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是那种大门被打开时发出的摩擦声,而这时,我视线中的那扇宫门,原本只开了一半,现在却全部打开了。
我咽了咽口水,浑身的肌肉紧绷起来。此刻,我身上唯一的武器,是一把插在腰间的匕首,沙漠里毕竟有很多蛇蝎,所以每人都配备了一把匕首。
我不知道这玩意儿对付阿飘有没有用,但这会儿只能将它给拔出来,权当壮胆用了。
伴随着宫门被打开,韩绪躲到了我背后,害怕的说道:“猪天顾,里面是不是有恶龙。”
我心说,如果是恶龙就好了,龙好歹是活着的东西,大不了拼命就是了。可阿飘却是死的,拼命也没用。
韩绪凑的有些近,整个人几乎趴在我的背上,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学小孩子缩着身体找依靠,实在让我吃不消。但这会儿,我也没空跟他计较这些,只拿着匕首紧紧的注视着那宫殿的大门。
敌不动,我不动。
谁知就在此时,我忽然感觉到了一丝异常。
韩绪躲在我后面,悄悄冒出头去看那宫门口,所以脑袋和我靠的很近,下巴搁在我右肩的位置,说话的时候,嘴里的热气直往脸上喷。但现在,我却感觉,从我的左边,还有一股凉飕飕的气息喷过来。
韩绪总不至于长了两个头吧?
我忍住恐惧,将头转向左边……
什么也没有。
我看了半晌,猛地松了口气。
虚惊一场。
韩绪紧张道:“猪天顾,你看什么呢?”
我心里紧张的很,人一紧张起来,就没那么有耐心了,因此说话就有些恶声恶气起:“别废话了,靠我这么近干什么,离远点儿。”
韩绪缩了缩脖子,小声道:“害怕。”
我看他那副傻样,觉得自己刚才是凶了点儿,不由叹了口气,道:“行了,随你吧。”话音刚落,我的左脸边,猛地又吹过来一阵凉气。
这次的感觉,比刚才更加清晰,那凉风甚至直往我耳朵里灌,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对着我耳边吹风一样。
我猛地又转过头去,依旧什么也看不到。
但我可以肯定,它就在我们身边。
谭刃说过,只有阳气低的人才能看到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我估计自己的阳气已经回升的差不多了,所以现在才什么也看不到,或许这会儿,正有一个阿飘在我旁边。
想到这一点,我打了个寒颤,心中暗暗叫苦,心说老板啊老板,你们怎么还不来啊,难不成是害怕鬼市,不打算救我了?就算不救我,不还有韩绪吗?他姐姐难道也不管他呢?
这个念头才刚升起,我猛然听到了一阵脚步声。
“啪嗒啪嗒。”脚步声很紧凑和密集。
紧接着,从那宫殿后的大门中,出现了一个光团。
那光团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亮,我和韩绪惊的连连后退。
什么东西?
鬼市鬼市,肯定有很多鬼,听这脚步声,难不成有很多阿飘过来了?
不对,鬼走路还有声音吗?
就在这时,韩绪忽然欢呼一声:“姐姐!”只见那宫门后面,赫然出现了几个人影,不是谭刃等人是谁?
韩梓桐依旧面无表情,声音却是说不出的急切:“总算找到你们了,谢天谢地,快过来,天快要亮了。”
韩绪立刻准备奔过去,但我一下子拽住了他的领子。
我不算什么聪明人,但也没有蠢到这个程度。
如果真的是谭刃他们,那么他们又怎么会从宫殿内部出来?他们是怎么进入宫殿的?
难道说是我的幻视?宫殿其实是不存在的?
可如果宫殿是幻视,那谁又能保证,眼前这几个人,不是我们的幻视呢?
韩绪挣扎着,气呼呼的给了我一拳:“猪天顾,你抓我干什么,我就知道你想跟我抢姐姐,打死你!”打完一拳不够,还踹了我一脚。这人智力虽然只有五岁小孩的水平,但块头却是实打实的成年人,我被他一脚踹中了大腿,差点儿没跪地上。
被他这一踹,我也火了,手腕圈住他的脖子,直接将人往后拖,紧接着膝盖往前用力一撞,道:“闭嘴。”
韩绪痛的大叫:“啊,屁股好痛,被你撞的想拉屎,我要拉屎,你放开我。”
“……”这种坑爹的心情是难以形容的,和智障交流,是一件考验人心理承受能力的事。
对面的韩梓桐看见这情况,面上虽然没有表情,声音却明显愤怒起来:“苏天顾,你干什么,你和小绪计较什么!”你以为我想和智障计较吗?
我没搭理她,而是抓住了她之前话语中的一个漏洞。
她对我们说,天快亮了。可我和韩绪掉下来,不过二十分钟左右,而二十分钟前我们看手表的时候,时间也才凌晨两点。离天亮其实还有一段时间。
她这么说,倒像是可以在引导我们进去那扇大门里。
我没搭理她,立刻抓住韩绪的手腕去看上面的时间。
然而一看之下,我就愣了,因为指针,竟然已经指向了凌晨的四点五十六分。
我狠狠眨了眨眼,想确认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但再一次睁开眼时,依旧是四点五十六分。
怎么会这样?
是时间变快了?
还是这两万多的手表坏了?
第四十二节 幻视
就在我因为时间而愣神的当口,那边的谭刃皱起了眉头,神情显得很不耐烦:“你到底在做什么,快过来,时间来不及了。”他们催促我过去,而韩绪见到了韩梓桐,也跟着不消停,他挣脱不开我的手,竟然直接一口咬了下来。
都是成年人,谁想到他会来这一招,疼痛之下,我猛地大叫一声松开了手,与此同时,韩绪朝着他们跑了过去。
就在这一瞬间,我看到对面的几个人,脸上同时露出了一种古怪的笑容,那种笑容,给人一种浑身发毛的感觉。我顿时明白,自己刚才的担忧是正确的,可惜已经来不及阻止了,韩绪已经朝着大门冲了过去。
这一瞬间,我知道自己喊他是没有用的,而放任这样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冲进去,他还能出来吗?这一瞬间,我的身体已经先大脑一步做出反应,紧跟着韩绪追了上去。
由于离那宫门并不远,因此追过去也就五六步的功夫,几乎就在我拽住韩绪的一瞬间,整个世界便猛地陷入黑暗之中,只听的身后猛地传来了砰的一声响。
门被关上了。
突然起来的黑暗,让韩绪惊了一下,脚下一歪,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我手里的防风打火机,也在这一瞬间熄灭了。
周围什么动静都没有,我可以肯定,刚才的那几个‘人’已经不存在了。
我试着去点防风打火机,打火石发出呲呲的声音。火星四溅,但火就是打不起来。
该死的,我道:“是不是没油了。”
韩绪从地上爬起来,焦急道:“姐姐,姐姐……”
我有些怒了,狠狠拽着他的衣领,低吼道:“除了找你姐你还会干什么?尽知道添乱,给我闭嘴。”说完,我放弃了这个防风打火机,摸出自己的塑料打火机。
这一块钱的塑料打火机,还真的一点就着了。
就着微弱的火光,可以看到我们身后厚重而紧闭的大门,黑色的大门上,绘着极富有古西域特色的花纹。
除此之外,周围显得空空荡荡,脚下的地面,是整片整片大地砖,周围除了我们,一个人影也没有。很显然,之前我们看见的几个人影,就是我们被遮眼后出现的幻视。
想到此处,我反而放下心来,因为谭刃跟我讲过鬼物的分类,只能通过幻视来害人的,显然并不是什么厉害的玩意儿,因为它无法直接伤害到人体,充其量会制造一些恐怖的假象来摧毁人的心理。
但我既然已经知道这一切是假象,自然就没那么容易被它给摧毁了。
韩绪被我一骂,很是害怕,眼珠子四处乱转,显然还在找他姐姐。我跟他解释也解释不通,原本不想搭理他,但这小子两次都出幺蛾子,万一他在乱跑怎么办?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盯着他一点儿,道:“你在这儿别动,我看看能不能把这门打开。”虽然知道这是幻视,但之前那些东西非要将我们给引到这座宫殿来,肯定是有什么用意的。
我虽然不算聪明,但也知道不能让它们如意,为今之计,还是先回到之前掉下来的地方再说。
谁知,就在我的手刚碰上大门时,手里的塑料打火机,忽然噗的一声灭了。
不是因为没气,也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火苗往左飘,很显然,是右边有风在吹。
但是此刻,我们是在关着门的宫殿里,风又是从哪儿来的?
我咽了咽口水,想将打火机重新点燃,手指刚一挨上去,摸到的却不是发烫的打火机,而是一个冰凉冰凉的东西。周围是黑乎乎的,按理说我应该什么都看不清,但奇怪的是,现在我却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只按在了我的打火机上。
那只手浮肿不堪,仿佛随时会烂掉一样。
大多数正常人,如果看到这么个景象,不知得吓成什么样。但我好歹见识过一些了,而且也知道这些玩意儿是幻视,被三番五次的这么戏耍,心头除了恐惧外,更是觉得愤怒。
愤怒之下,我想到了一件事儿。谭刃说过,这些东西很怕脏的东西,比如屎尿一类的污秽之物。这个念头一起,我立刻冒出个主意,将拿着打火机的手往下移,打火机上那只浮肿的手果然也跟着下移。
与此同时,我快速拉开了拉链,掏出老二对着那只手撒尿。
一瞬间,那只手就消失了个无影无踪,与此同时,周围猛的一亮,再一看,哪里还有什么宫殿,我们分明还在来时的那条路上。
而周围的光亮,则来自于远近不一的烛光。
韩绪以为是在变魔术,到不见得害怕,而是盯着我的老二,道:“姐姐说了,不能随地大小便,你真没有素质。”
我气的要疯了,将拉链拉起来,踹了他一脚,骂道:“站着说话不腰疼,见过傻的,没见过傻成这样的。”话音刚落,平地里忽然卷起一阵狂风,风中夹杂着沙尘吹过古城,发出阵阵鬼哭狼嚎般的声音。
与此同时,我们的视线中,出现了大量的黑色的影子,正从远处,朝着我们慢慢走过来。
“好多人啊。”韩绪呆呆的说道。
人?我苦笑,恐怕不是人吧。
此刻,我真的无法判断那些黑影究竟是不是幻视,难道是我刚才撒尿,惹毛了它们,所以准备群殴了?
现在该怎么办?
情急之下,我只能带着韩绪后退,那些黑影密密麻麻,离得越来越近,渐渐的已经可以看清轮廓,只见它们面目模糊,一个个高额深目,脸上如同罩了一层浓雾般,朝着我们走了过来。
韩绪就算再傻也知道害怕了,嘴一扁就要哭,我连忙捂住他的嘴,压低声音道:“嘘,你一哭,它们就先吃你。”韩绪最后点了点头,表示不出声,我正打算松手之时,后背忽然抵住了一个东西。
我记得这条路后面明明是空的。
那么现在站在我背后的是什么?
几乎没有多想,我抄着匕首的手,猛地朝后反刺了过去。
而我的手却被挡住了,紧接着,便听一个声音道:“是我。”
周玄业?
我大惊,转过头一看,却见周玄业正面带忧色的盯着那些前进的黑影。除了他以外,周围没有其它人。
这个周玄业是不是真正的周玄业,这可不好确认。
这时,他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看了我一眼,却没有解释。而是从腰间的腰包里,摸出了一个小瓶子。有点儿类似上次给我喷牛眼泪时的瓶子,但这个瓶子的表面却是黑色的。
一边摇晃瓶身,周玄业一边道:“总算找到你们了。这是鬼市,只要活人有阳气在身,就会一直被遮眼,这东西能掩盖身上的阳气,喷上之后就不要再呼吸,咱们一口气冲出去。”
不给我反应的机会,周玄业一按瓶子口,一阵带着刺鼻味道的气体顿时喷了出来。这液体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就跟在冰箱里冻过似的,喷到身上,但凡接触到的皮肤,顿时就跟被泼了冰水一样。与此同时,他伸出双手,掐了个法诀,迅速在我和韩绪的双肩一拍。
这一拍,我只觉得浑身如同触电一样,紧接着,胸口便有一股闷闷的感觉,浑身的血液流动速度似乎都变慢了。
这种感觉十分奇特,难以形容,但却让人无法忽视。
而也就在这个拍肩的动作完成以后,我眼前的景象顿时为之一变。
虽然还在古城中,但遥遥望去,却已经能看到远处的沙丘的。
而且,周玄业在拍我肩膀时,我察觉到,他的手是热的。
这一刻,我终于确定了他的身份,但来不及给我们过多兴奋的机会,周玄业示意我们吸气,然后拔腿就跑。
在我们绕出古城的过程中,那些黑影其实已经追上我们了,但奇怪的是,它们仿佛没有看到我们似的,脚步根本就不停留,直直的往另一个方向而去。
很快,我们一口气跑出了鬼市,当脚踩在黄沙中时,我才猛地舒了口气。
周玄业脚下不停,道:“不要停,继续跑。”
无奈,我扶着韩绪,两人吭哧吭哧的继续往上爬,一口气上了沙丘,等待着上方的王泽海等人立刻围了上来。韩梓桐一下子抱住了韩绪,紧张道:“谢天谢地,小绪,有没有哪里受伤了,姐姐看看。”
韩绪指着我道:“他欺负我,掐我的脖子,踹我的屁股,还骂我傻。”
我正累的跟狗似的喘气,闻言,差点儿没被气的吐血。我他妈两次救你的事儿你怎么不说?我自认为脾气是很好的,跟智障人士交流也有一定的经验,但韩绪真的是在挑战我的脑神经。
第四十三节 绿洲
索性韩梓桐大概也知道她弟弟的德性,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冲我微微点头,道:“都是小绪连累了你,还好都平安无事,这次多亏了周老板。”周玄业正拿着水壶喝水,他孤身闯入鬼市救我们,看样子是累的不轻,因此也没有回应韩梓桐的话,只仰着脖子喝水。
我看了看时间,果然天已经快要亮了,而我们前方的古城,在越来越亮的沙漠中,慢慢变得模糊起来,最后便如同轻烟一样,在黎明时分,缓缓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此刻,哪里还有什么鬼市,眼前所见,不过是一片黄沙而已。
我回想这一夜的经历,只觉得诡异离奇,如同是做了一场梦。这茫茫沙漠之中,怎么会出现如此的奇景呢?
这时,韩绪问他姐姐:“姐姐,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韩梓桐沉默了片刻,虽然面无表情,声音却是格外柔和:“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科学尚不能探知的事物,或许有,或许没有。”
韩绪又道:“那我们刚才看见的那些是什么?城堡为什么没有了?”
韩梓桐一时答不上话来,她不想给韩绪宣扬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但一时却找不出借口。便在这时,周玄业一边拧水壶,一边道:“不是什么鬼。大概是因为这一带的磁场比较特殊,某些磁场力比较强,可以像磁带一样,记录下某一时期的历史影像,在特定的时间里,磁力被激发,这个影像就可能被释放出来。如果是鬼市的话,我们没办法这么轻易逃脱出来。”
看他的模样,倒是说的煞有介事,如果不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我八成都要信了。很显然,这不过是周玄业说出来的安慰人心的话,有些普通人不能接受的东西,做太多解释也是徒劳,不如用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搪塞过去。
折腾了这一夜,众人都疲惫不堪,按理说,我感觉只鬼城里待的时间其实也并不长,但正如那句老话说的,洞中才数月,世上已千年一般,竟然就已经天亮了。
按照原计划,我们这会儿应该已经达到绿洲了,可现在极目望去,还是茫茫的黄沙,又累又困,就别提多惨了。
王泽海是首先受不了的,他体型较胖,平日里又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如何吃的消,这会儿屁股坐在地上就起不来了,本来就小的眼睛,因为困顿,更是完全睁不开。
我也差不多,昨天白天走了一天,晚上又没合眼,这会儿黎明时分,天色将明未明,天气不冷不热,正是昏昏欲睡的时候,哪里还走的动。
可这救人如救火,难道我们一行人就在这儿睡觉?
我原本想说咬咬牙,继续赶路,结果一张口,直接就是个打打的哈欠,困得眼泪都出来了,大脑更是又昏又胀。我一个大老爷们儿都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谭梓桐她们了。
这下该怎么办?
我脑海里闪过那个人死前所说的话,他的同伴想来情况已经很危急,不行,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还是赶紧救人吧,一天一夜不睡觉死不了。我正要开口,让众人再加把劲,谭刃却将三匹骆驼在的其中一匹解开了,并且调换了一下上面的装备,说道:“我和老周先赶去绿洲,你们稍作歇息。”他说这话时目光看向韩梓桐,毕竟女人在体力上是有先天弱势的,我们都这么颇被,更不用说她了。
我想了想,狠狠甩了甩头,道:“老板,我跟你们一起去。”
周玄业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道:“也好,多个人有照应。”就这样,我们兵分两路,三个大老爷们儿先行在前面开路。
在沙漠中行进了三个多小时,早上八点钟左前,前方果然出现了绿洲。
绿洲的面积并不大,比韩梓桐给我们形容的要小一些,看样子她这个地质学专家的信息也不是那么准确。
站在高处的沙丘上,我用望远镜看了看,很快便在绿洲左侧的一片区域,看见了建筑物的痕迹。
由于长期没有人迹,所以绿洲的植被很是茂密,从望远镜里,便能看见茂密高大的芭蕉等植物,左侧的区域,植物覆盖在建筑物上,走势便的方正而规矩起来,因此很容易就被我们发现了。
我道:“那一带应该就是居民区,有井的话也该是在那边,走,去看看。”或许是累过了一定的程度,乍见绿洲的这一瞬间,那种疲惫反而减轻了许多,站在沙丘高处,被沙漠的风一吹,立刻精神了不少。
周玄业一路上牵着骆驼,没怎么说话。他这人彬彬有礼,性情随和,有我这个员工在,一路上却没有支使过我,有什么事基本上都自己动手。我乍一见他牵着骆驼,才反应过来自己这个员工当的太不称职,忙过去搭手:“周哥,你歇会了,我来牵。”
周玄业笑了笑,道:“骆驼亲人温驯,牵着不费事。我和师兄从小是炼过的,体力比你好,自己歇着吧。”这我到是听谭刃提过,道家注重养生炼体,在武学上也可谓源远流长,但凡这方面出身的,多少有些武功底子。
谭刃在一旁听了,挑了挑眉,道:“周玄业,当着自己人的面儿,你累不累。”他这话说的有些蹊跷,我一时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当然,后来我明白了,不过那时候已经晚了。
当时听了谭刃这话,我并没有多想,三人开始朝着绿洲而去。
成片成片的芭蕉遮挡了炙热的阳光,大面积的植被巩固了泥沙,从使得地面坚硬而平整,从一片荒芜的黄沙进入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色环境中,让人顿时觉得松了口气。
据进化论的说法,人的祖先是猿猴,来自于大自然,所以人的眼睛和大脑天生就亲近绿色,看样子这个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那片居民区看着近,走起来却要小半个时辰,等到终于走入其中时,周围的环境便没有那么让人舒心了。地面由于有很多人工打磨过的石料,所以路面高低错落,很多地方都有积水形成的小水洼,水洼是蚊虫滋生的天堂,行走其中蚊虫飞舞,一个不留神,就飞到人的嘴里,实在是恶心、最后不得已,我们只能将防沙巾罩在口鼻出做遮挡,三人看起来显得很奇怪。
由于这里的地形高低错落,不适合骆驼前进,因此在进入居民区入口时,我们便将骆驼拴在了一颗芭蕉下,三人进入居民区后,由于这一带面积较大,我们决定兵分三路寻找,一但有所发现,就吹消息哨互做通知。
这种消息哨是户外常用的东西,声音尖利,穿透力强,声音不仅可以传的很远,在遇到一些小型动物时,也可以做震慑惊吓之用。
“你去那边,我去北面,天顾,你去东边。”周玄业划分了一下任务,三人便各自分开。之前三个人在一起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一但分开,一个人穿梭在这遮天蔽日,蚊蝇乱飞,渺无人迹的地方,还真有些渗人。
周边的房屋,都是那种过去新疆地区常年的平方,结构简单,但空间大,由于时间久远,大部分房屋的木制大门都已经腐朽了,露出黑乎乎的门框。阳光从芭蕉树上投下来,斜斜的照进门框里,可以看见其中堆积的沙土,也没有留下什么家具,大约是在搬家时都带走了。
我要找的是井,自然对这些破旧的房屋没什么兴趣,但很快,一个发现让我心里咯噔一下,心脏扑通扑通跳了起来。
其中一间房屋的门口里,有脚印。
由于长时间没人,所以这些敞开门的屋子里,都集聚了风带来的大量沙土,所以脚印儿显得特别明显。
那很显然是几双人的脚印。
我立刻想到,难道是那人的同伴的?
他们是不是进过这间屋子?
第四十四节 古井
我盯着门口的脚印儿,心下一喜,立刻跟进去查看,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进入房屋之中,首先映入眼中的,便是地面一堆黑乎乎的篝火堆,灰烬周围,还能看到一些塑料包装袋,除此之外,内部的脚印非常杂乱,看样子,那批人曾经在这间屋子里驻扎过,大约是过夜。
之前我们推测,那伙人要么是游客,要么就是考察队或者盗宝团伙,现如今在这绿洲里发现他们的踪迹,那么后者的可能性就可以排除了。
这年头,很多有时间的人喜欢探险来寻找生命的意义,韩梓桐说过,这样的人她遇见过很多,靠谱的也就算了,很多不靠谱的,往往出现危险或者被困在深山老林里才开始后悔,然后报警,调动大量的警力去营救。用她的话来说,没有两把刷子,就别学外国人组建探险队。
我估摸着这批人应该就是探险队无疑了,在房间里逛了一圈,除了些垃圾外,再没有他们留下的信息。
我拨弄了几下灰烬,有些失望,便在这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这声音立刻将我的思绪给拉了过去,此刻,我是背对着大门口的,门外就是密密麻麻的植被,这窸窸窣窣的声音,倒像是什么动物惊动植被时的响声。我立刻回身往后看,果然看见地面上的植物簌簌抖动。
这里的地面植物,多是蔓藤类和籽儿草类,还有很多各种各样的仙人掌,由于地表被植物覆盖,因此出现了很多空洞,在其中行走,一个不留神,绊倒踩空不用说,还就很容易被仙人掌一类的植物给扎到。
此刻,那蔓藤和籽儿草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爬动,使得表面的植物叶片抖动,摩擦间簌簌作响。
这动静算是很大的了,我暗想,是什么动物?能在植被下方爬行的,莫非是蛇?还真让我猜对了,观察了片刻我就发现,植被下面果然是蛇。我也不是什么生物学家,除了认识比较常见和比较出名的几种蛇以为,其余的我可不认识。
眼下这蛇在草丛里时隐时现,只露出黑色的带着菱形花纹的后背,究竟是什么品种我不得而知,只是虽然没有露出全貌,但至少也有婴儿手臂粗,算是大蛇了。
这绿洲无人居住,动植物繁茂是很正常的,因此我也没有太过惊讶,为了不惊扰到那菱花蛇,便蹲在原地没有动弹,打算等它走远了再说。
但很快,我觉得不对劲。
这蛇怎么这么长?
由于植被丰茂,所以我只能透过植被间露出的缝隙看到那蛇背,它一直在向前游走,按理说一条蛇估摸也就一米长左右,可我蹲在原地半天,那黑色的蛇背虽然一直在游走,却根本没有消失。
我有些紧张了,心说这什么怪蛇?
为了看的清楚一点儿,我轻手轻脚的站了起来,站的高了,视线的覆盖面自然就广了,这一看,我差点儿没吓出声来,只见那植被群里,赫然全是黑影儿,俨然不是一条蛇,而是一大批蛇在成群结队的往前游走。由于它们身体颜色较黑,数量又太多,一条连着一条,挨挨挤挤,所以之前我甚至没有觉察出来,还以为是一条蛇。
蛇类是非常敏感的动物,我相信它们肯定发现我了,但索性,却没有攻击我的动向。蛇类一般不主动攻击人,相反,它们其实是怕人的,所以才有打草惊蛇这么个词。古时候的人走山路,杂草多的地方,就拿根棍子在前面打,蛇察觉到动静,不等人靠近,自己就溜了。
当然,大部分蛇咬人的事件,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有些人见到蛇就害怕,害怕之余,自然想要除去,蛇在反抗之余,会增加咬伤事件。二是蛇虽然喜欢迁徙,但领地性同样很强,人蛇正面相遇时,要么原地不动,要么跑,当然,前提是你得有信心跑的过它。如果贸然进入它的领地,激起了它的领地保卫意识,蛇就会主动攻击人。
我现在的情况比较规矩,没有处于蛇群中央,规规矩矩的站在屋子里,既不出声,也没有打的动作,大概因为这些原因,所以它们对我没兴趣。
感谢动物世界,否则我还真得被吓软了。
见它们没有伤害我的意思,我镇定下来,打算静观其变,等它们都走了再作打算。与此同时,我心下也觉得奇怪,这么多的蛇怎么会聚集到一处?蛇可不是群居动物啊。
它们如今成群结队的往东而行,难道东边有什么吸引它们的东西?
我的搜索范围,就是在东面,如今和这帮蛇同路,岂不是得改变计划了?这些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也只是一瞬间,大约五分钟左右,蛇群终于离开了,我松了口气,走出房门,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往东走。
此刻,站在我所处的位置,一眼望去,还有很多被植物覆盖的房屋,由此可见,东边的居民区范围是很广的,再加上在这间屋子里发现了人类的踪迹,那么那帮人往东而去的可能性非常大。
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跟上去查看,只要不离蛇群太近,应该就没问题吧?
这么一想,我在地上找了根木棍子攥在手里,一边探路一边往前走,由于担心遇到你蛇群,所以我走的不紧不慢,这样一来,搜索起来到也更加细致,果不其然,大约走出百来米开外,还真让我发现了一口井。
那口井的表面,同样被植被覆盖,藤蔓类植物爬在上面,乍一看,是根本无法发现这口井的。如果不是我走的慢,所以看得格外仔细,没准儿还真漏过了。
看到这口古井,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那个人的同伴会在井里,莫非是踩漏脚,跌进古井里的?
按照这古井的伪装程度,这种可能性还真挺大的。
这么一想,我蹲下身,观察了一下井口,发现井口的植物裹的密密麻麻,如果真的有人从这里掉进去过,或者从井里爬出来过,那么这些植物肯定不会这么完整和紧密。
看样子不是这口井。
我起身打算离开,便在这时,我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从古井里传来上来,像是某种回声,听不太真切。
谷穴不来风,空谷不回音,如果井里没有东西,又怎么会又回声?
这会儿没有风,所以也不可能是风的回声。
我听到这儿,已经打算走的脚步顿了一下,万一人在这井里呢?还是多确认一下比较稳妥。
当即,我扒开了井口表层的植物,探头往下看,井里头黑乎乎的,似乎已经没有水了,井壁很是干燥,只是井很深,阳光透不下去,所以里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叫了声:“有人吗?”霎时间,这声音在古井中回荡开来。
没等回音消散,黑暗中,一个黑影忽然从古井中探了上来,那玩意儿速度太快,我甚至来来不及惊讶和害怕,整个人已经猛地被它给卷住,直接朝井里拖了去。
下一秒,我就往井里倒栽下去,栽进黑暗而狭窄的井口里,这种感觉是很恐怖的。井这个东西,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深,其次是窄,掉进这样的地方,便意味着不见天日。
当然,井里如果有水那就更惨了,脚朝下掉下去的,会游泳还可以坚持会儿,甚至能顺着井轱辘爬上去。可要是头朝下掉入井里的,就算会游泳,你在井里也翻不了身,只能活活淹死。
所以这一瞬间,我甚至没有去想抓住我的是什么东西,只是本能的对掉入井里感到一阵极大的恐惧。
第四十五节 秋凰兮
“啊!”下坠的瞬间,我只能下意识的大叫,双手乱抓,以期可以抓到什么东西稳定住身形,但古井幽深而下窄,几抓之下,丢只摸到了干燥的井壁,最终,我只觉得后背一痛,大脑嗡鸣一声,整个人就此失去了知觉。
说实话,这么摔下来,没有直接摔死,实在是我的运气,因为我是倒栽着掉入井里的,如果头先着地,那就必死无疑了,而且死像一定会很难看。但所幸在挣扎的过程中调整了一下姿势,最终才是后背先落地。
这一晕,便不知时间几何,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正蜗居在一个黑狭窄的地方,非常黑,往四下里一摸,可以摸到干燥的沙土块儿。
此刻,我的后脑勺还阵阵胀痛,刚醒过来的那片刻,甚至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状况。足足十多秒后,大脑似乎才恢复了思考能力。我这才想起,自己是掉进了井里。
紧接着,我觉得不对劲,我晕过去多久了?
那个把我拖下井的是什么东西?
我觉得很可能是某种动物,比如蛇一类的东西,但为什么它没有伤害我?
这些疑问在我脑海里打了个转,我立刻去摸打火机,但无奈,这会儿我呈现出卷曲的姿势,处在一个非常狭窄的地方,甚至连手都张不开,无奈之下,我准备挪动一下身体,但就在这时,一双冰凉的手,忽然从我背后探过来,并且按住了我的手。
瞬间,我就打了个寒颤,因为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身后竟然有人!
而且这冰冷冷的触感,再加上最近经历的一些离奇古怪的事情,我甚至有些怀疑这双手是不是属于‘人’的。随着我浑身一抖的动作,那人出声了:“小兄弟,别动,这里很危险。”说话的人离我极其近,脑袋就在我脖子后面,她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虚弱,竟然是个女的!
我大惊,立刻问道:“你是谁?”确认对方不是鬼以后,我心下稍安,心情一放松,立刻便察觉到了一些之前被我忽略的东西。
比如气味儿。
气味儿是从我身后的这个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是那种长期没有洗澡的人散发出来的味道,酸臭味儿,很难闻。除此之外,似乎还有些排泄物的味道。
我开始琢磨,这个女人的来历。
古井,以及古井下的女人,让我立刻联想到了死去的那个人。
莫非这个女人,是他的同伴?
黑暗中,我看不见她的长相。也无法得知她的年龄,只能听见她的声音,十分的虚弱和嘶哑:“我是一支探险队的队员,这个井底很危险,被困在这里好久了……你、你呢?”
我立刻意识到,这很可能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于是道:“你们是不是派了个同伴出去求救?”
这女人和我贴的很近,因此我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她的身体猛然抖了一下,紧接着她道:“是、是,你怎么知道?你遇到他了?莫非你是警察?”
我道:“我不是什么警察,我们也是一支考察队,半途遇到了你的同伴,他受了很重的伤,不治身亡了。临死前,向我们求救,所以我和我的同伴就来了。”顿了顿,我想起件事儿,道:“这里就你一个人?”
对方点了点头,额头刚好贴着我的脖子蹭了一下,凉凉的,我觉得有些尴尬,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和姑娘靠的这么近,而且脖子又是人比较敏感的部位,所以蹭的我僵硬了一下。
不过她似乎没有什么感觉,闻言顿时陷入了一片沉默,片刻后,我听到了一阵抽泣声,声音很压抑,似乎不敢大声哭。我顿时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儿,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我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心里虽然着急,但嘴上去不知该怎么安慰。
她抽泣了一会儿,深深吸了口气,安静下来,道:“我们一共五个人,但是现在,只剩下我了。”
我心里顿时明白,其余的人,八成已经遇难了。想到此处,我不由得想起了之前把我拽下井的东西,难道他们所说的危险,就是那玩意儿?我不由问道:“你们究竟出了什么事?是你救了我?”
她点了点头,片刻后,道:“算不上救你,是我们连累你们了,这片居住区,很危险。”紧接着,她开始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她姓秋,叫秋凰兮,秋姓是个比较少见的姓,最早出于姬姓,据说是皇帝后裔少昊的后代。而凰这个字,其实特别有意思,中国人喜欢说龙凤呈祥,夫妻结合,也称为龙凤之喜,其实凤和凰,凤是雄鸟,凰才是雌鸟,龙凤呈祥这个说法,细致考究起来,其实颇有歧义,两个都是公的,怎么呈祥?
而中国人给女儿取名,也喜欢用凤,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嘛,不过一般考究些的,是不会用凤这个字的。所以我听到她叫秋凰兮时,不由问道:“你爸是不是特别有学问?”普通人取,肯定会取秋凤,不会取秋凰,一字之差,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文化底蕴。
我猜的倒是没错,秋凰兮的家境一般,但往上数三辈,家里都是读书人,所以算是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是大学中文系的教授,她自己也是一名老师,凰兮这个名字,来自于《凤求凰》中的: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这次是放暑假,几个朋友组织穿越沙漠徒步体验生活,她就跟着来了。
这个绿洲是在他们的体验范围之内的,但没想到,这绿洲地下,会寄居着一种奇怪的东西。
进入绿洲时,是晚上,他们在一间民房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他们在绿洲中游玩、拍照,中午时分,玩的热了,队伍里的男性便想找个古井冲冲凉水消暑。
谁知道到了井边,就发生了变故,和我差不多,也是被那奇怪的东西给拉下去的。
当然,她们掉下来的井,和我掉下来的井是不一样的。而现在之所以我们俩会在一起,是因为这地下有很多地下通道,井和井之间是相连的。
我听到这儿时是非常惊讶的,井和井是想通的?这些地下通道是哪儿来的?要知道,井水就是地下水,一但凿成功,水就会上溢,是不可能互相打通的。
当然,利用现代的技术,多增加些成本也可以打通,但在几十年前的沙漠,谁会干这种事儿?就算想干,也根本没这个技术。
秋凰兮虚弱道:“这些通道不是人打出来的,是它们。”她口中所说的它们,便是将我们给拽下来的东西。
那究竟是什么?说实话,我没有看清,但秋凰兮她们确是接触过的。她们掉下来的时候,并没有携带太多装备,因为当时她们在休整,大部分装备都脱了下来堆放在一边,所以几人被拖下去时,身上的东西并不多。
他们掉下去的那口井并没有那么深,所以掉下去时也没有晕,不过几人没有我这么幸运,用秋凰兮的话来说,我是被她给救了的,而他们当时还不太了解那种生物,所以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付它,因此一掉下去,就遭殃了。
那是一种像是某种植物根须一样的东西,缠绕在泥沙中,并不起眼,但那东西,却可以从土里长出来,如同有生命一样,将人给缠绕住。那玩意儿会分泌一种麻醉物质,被它缠绕后,就类似于被蜘蛛给麻醉。
蜘蛛是怎么吃东西的?
猎物被困在蛛网上,蜘蛛会分泌一种激素,这种激素,会让猎物从内部液化,然后蜘蛛去吸取液化的汁液。
当时,他们就被那些根须一样的东西给缠住并且麻醉了。
这东西似乎一次无法进食太多,所以它先挑了队伍里块头最大的人下手。那个人叫刘开亦,众人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根须慢慢刺入刘开亦的皮肤,然后刘开亦的神智开始涣散,最后开始挣扎起来,不停的惨叫。
整整一个白天,刘开亦体内的肉,仿佛化成了水,慢慢被那些东西给吸收,最后只剩下了一张皮。
秋凰兮讲述这些的时候,身体一直在发抖。
用一天的时间,见证一个伴同痛苦的死亡,那种感觉,绝对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简直让人要发疯。
第四十六节 毁容
在第一个同伴惨死后,所有人都疯狂了,挣扎着想要逃出去。这些东西的麻醉效果并不是很强,越是挣扎,它们就缠的越紧,好在队伍里有一个叫袁正海的,身材瘦的跟竹竿一样,手指挺长的,挣扎间够到了腰间的多功能军刀,立刻使用军刀将身上的那些玩意儿给割断了。
在割断自己身上的根须后,他开始救其它人,被割断的根须处,冒出一种乳白色的浆液,一溅到人身上,便是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袁正海一边割那些根须,一边喊道:“快,往井口跑。”
其中一个人跑到了井口,大喊:“没有绳子,上不去怎么办。”
所幸这井并不深,几人立刻想到了搭人梯的方法。
送上去的第一个人,必须是个体力比较强的人,这样他上去之后,才能放绳索将其他人拉上来。于是队伍里一个叫包永专的大块头被送了出去。这个大块头,也就是后来被我们所救的那个人,至于他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秋凰兮就不太清楚了。包永专被送出去的时候,身上也确实有伤,那种根须的粘液沾染到人的身上,就会起一种水泡子一样的东西,很疼。
包永专出去时,身上只有一些水泡以及擦伤,我们后来看到的咬伤,大概是出去之后,他又经历过什么危险,但人死已矣,当时发生过什么,就没人能知道了。
最初,包永专被送出去,是指望他用绳索救人的,但谁知道,那些根须就跟有生命似的,不等众人再搭一次人梯,根须延伸开来,已经将上方的井口,堵了个严严实实,越来越粗壮的根须,从泥土中延伸了出来。
无可奈何之下,几人被根须逼的在地洞里逃命,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发现这些古井竟然是相通的,而这些大小不一的地洞是怎样形成的,就无从得知了。
在这个过程中,几人逐渐掌握了一些这些根须的习性,它们全都深藏在地洞的泥土中,越靠近外面的越细,攻击力也越小,只需要点燃一小团火把,就可以驱除它们。而埋的越深的就越粗,同样也不怕火,甚至喜欢光,一点火,就会吸引它们从深处探出来。
一但遇上那些大家伙,几乎就是死路一条。
在这个摸索的过程中,余下的两名同伴,先后遭遇不测,而秋凰兮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完全得益于她娇小灵活的体形。在这个过程中,她无意间发现了现在所处的这个小洞窟,由于洞窟四周都是石头,所以那些根须无法探进来,这才勉强支撑到现在。
在我掉下来时,秋凰兮是听到动静的,一开始她不敢出来查看,后来抵不住内心的渴望,点燃了打火机。对一个被困在地下好几天,没有再见到其它活人的人来说,再一次听到人类的动静,这种诱惑力是很大的。
所以,秋凰兮最终战胜了恐惧,点着打火机找到了我。
当时我是昏迷的,她看到我时,我已经被那些细细的根须给缠住了。秋凰兮不敢点太久的火,担心把那些大玩意儿给引出来,于是迅速砍断了我身上的根须,将我给拽到了这个洞里。
这个过程她没有多说,但我想象了一下也知道,必然是艰难无比。一边要让自己不被那些东西给缠住,一边还要来救我这个完全昏迷的大男人,肯定是非常艰难的。
我没有见过她嘴里所描述的那种东西,心里只觉得很不可思议,那到底是植物还是动物?世界上还真有那么古怪的东西?我想起之前把我拽下井的东西,也不得不相信。这么一来,我反而有些担心起谭刃他们,好歹我现在是被秋凰兮给救了,知道这地方的情况,谭刃他们一无所知,万一也着了道怎么办?
于是我问道:“我昏迷了多长时间?”
秋凰兮想了想,道:“大概有三个多小时了吧。”
三个多小时……
谭刃等人应该已经发现我失踪了。
不行,我得想办法出去,我一失踪,他们肯定会四处寻找,万一也被拽进井里就糟了。
可我刚才掉下来的井很深,在没有绳索的情况下,就算达到了井口,又怎么出去?
我问秋凰兮:“这个洞窟,离我刚才掉下来的井口有多远?”
秋凰兮声音嘶哑道:“不远,二十米左右吧。你、你打算从那儿出去?不行,太高了。”
确实,那么高的距离,我们根本没办法出去,只能等外面的人来救我们。可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这下面的状况,他们过来,没准儿反受其害。不行,我得想个办法通知他们。
我问秋凰兮:“你手机还有电吗?”
问完我觉得自己太白痴,如果手机可以通讯,她们也不可能困死于此了。果然,秋凰兮说道:“在地下,信号很低,电话打不出去,现在已经没电了。”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黑暗中,我俩蜷缩成一团,一时间陷入沉默,然后,我听到了咕噜咕噜的声音,是肚子在叫。当然,声音不是我发出来的,应该是秋凰兮那儿发出来的,我这才想到,她应该好久没吃东西了。
我于是小心的侧着身体,从兜里摸出了一根火腿肠递给她,我感觉到秋凰兮先是一愣,紧接着就如同饿虎扑食一样,猛地从我手里将火腿肠抢了过去,接着是包装被撕开的声音,然后是狼吞虎咽。
看样子她救了我之后,并没有搜过我的身,否则早该发现了。
片刻后,她吃完了东西,声音似乎都有力气一些,问我:“你身上怎么会带这些东西?”我明白她的意思,一般户外探险的,除了装备包里的东西以为,身上的小袋子里也会携带一些吃的,多是一些高能量的压缩食物,防止出现意外的时候使用。
正常人,就算带难吃的能量棒,也不会带火腿肠。
我没回答她的问题,之所以会养成这个习惯,是因为小时候的一次经历,不过那个经历实在算不上好,我也懒得多说了。秋凰兮见我没开口,她于是也没有多问。
在黑暗中待了片刻,我觉得自己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下去,于是对秋凰兮道:“这样下去不行,我出去打探打探,看能不能有其它办法。”毕竟我刚才听到的一切,都是秋凰兮口述的东西,很多事情,还是要自己亲身经历了才知道。
我摸出打火机,打算出去,然后就在这时,秋凰兮又一次抓住了我的手。
她就这么抓着,但却没有开口。
我一时间不清楚她是什么意思,紧接着,秋凰兮道:“打开吧。”她示意我点燃打火机。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将打火机给打燃了。这打火机是韩绪那一块防风打火机,当时出了鬼市后,情况太过紧张,因此一时也忘了还给他,现在可算是派上用场了。
我突然意识到,一支好的打火机其实挺重要的。
然而,就在火光亮起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一幕让我失声大叫的情景。
是一张脸,一张坑坑洼洼,表面还有液体流出的脸。
是秋凰兮……
天呐。
在大叫的一瞬间,我用另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那张脸几乎已经看不出模样了,在黑暗中乍一看见,简直比鬼还恐怖。
深深吸了口气,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这时,秋凰兮丑陋无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紧接着,她的头颅低垂下去,道:“你还打算出去么?我的身体就是这样被毁的。”说着,她抬起了手,手上有很多大小不一的燎泡,就像是被水烫出来的一样。
这些燎泡是新鲜的,而她脸上的伤,应该是燎泡破了之后形成的,大约是几天前的旧伤。
一时间,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片刻后,我盯着她手上的新伤,艰难的开口:“是为了救我弄上去的?”
秋凰兮扯了扯嘴角,丑陋如鬼怪:“身上的伤够多了,不在乎添一点。”紧接着,她放松身体,两眼无神的看着我手里打火机的火苗,忽然道:“我有办法让你出去。”
话题变得太快,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第四十七节 温度
我下意识的问道:“什么办法?”她如果有办法出去,为什么自己还会被困这么久?
我问完,秋凰兮平静的说道:“你掉下来的那个井口,我看过一眼,很窄。”我点了点头。她于是打量了一下我的身体,接着道:“你现在还有力气,而且长手长脚,其实是可以自己爬出去的。”我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虽然没有绳索,但其实要爬出那种窄井口,并不是不可能,两脚蹬着井壁,利用四肢移动,完全是可行的,只是这种方式,非常的消耗体力。
最主要的是,地洞里有那些吃人的玩意儿,我们一出去,它们就会围上来,哪里会给我们时间,让我们慢慢的爬?如果这个方法可行的话,秋凰兮和她的同伴,早就该利用这个方法逃出去了。
看见我眼中的怀疑,秋凰兮又笑了笑,说真的,我不知道她原本的模样,但她现在的模样,真的是让人看一眼都觉得恐惧,再加上伤口里时不时有水样的液体流出来,散发着恶臭,更显得恶心不已。
我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但当一个人恐怖到一定程度,真的很让人难以直视。
她笑完,平静道:“被困的这几天,我想了很多。我这一辈子,算是完了。”她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脸,紧接着说道:“你自己跑,我在后面帮你挡住它们。”我终于理解了秋凰兮的意思,她其实已经没有求生欲了,现在是想牺牲自己,让我逃出去。
我几乎不假思索的说道:“不行!”
“为什么?”她反问了一句,又慢吞吞的说道:“我这样活着,以后还有意思吗?”
我不太会劝人,心里别提多着急了,脑子里一片混乱,也顾不得自己说出来的话靠不靠谱:“别这样想,你只是毁容了而已,或许、或许不会有什么好姻缘,但人活着一辈子,还有很多追求对不对?你还没缺胳膊断腿,还可以做很多事情的,你看那个……那个什么,我忘了她叫啥了,人家也长得丑,可人家不活的好好的么,而且致力于医学研究,为人类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多受人尊敬啊,你、你冷静点。”
大概是我劝人的功夫太水,秋凰兮愣了愣,随即笑了一下,道:“人家那是科学家,我就是一个小老师。”
我道:“老师好!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多伟大的职业啊。”
秋凰兮歪了歪头,道:“可我出去之后,还有学校愿意用我吗?我还能教学生吗?”
这话问的我哑口无言,是啊,这个社会总说不能以貌取人,不能有相貌歧视,可人人都知道,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就秋凰兮现在这个模样,学生见了,估计得整宿整宿的做噩梦。
没错,她不仅毁容了,而且事业也基本上毁了,爱情也可以判死刑了。我自己就是男人,我很清楚,就她现在这模样,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对她有感觉了。
我挠了挠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半晌只憋出一句:“不行,我不能让你死,妈的,要死一起死。”
秋凰兮又笑了笑,道:“咱们什么关系啊,你就要跟我一起死?”
我道:“我嘴笨,说不过你,但是你刚才说的办法无效,我不会让你这么做的。”秋凰兮闻言,撇了撇嘴,没开口。
打火机重新被盖了起来,火光消失了,我们不敢让火光燃烧太久,担心惹来更厉害的东西。
黑暗中,空气中的恶臭显得更清晰,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
我心里觉得挺难受,忽然想到,人的一生,到底该追求什么呢?我在福利院见过太多没有未来的人,智障、失明、小儿麻痹,他们不仅身体残缺,而且也得不到后天的教育,他们的人生,注定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
而秋凰兮呢?
按照她现在的状态,她的未来又在哪里?
深思熟虑后,我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道:“不做老师,还可以做别的。你还有父母,他们会帮你的。你可以做点其他的,不用抛头露面的,现在不都流行开网店吗?不如你去开个网店吧,我听说挺赚钱的。”
“其实,身上的伤是可以用衣服遮起来的,至于脸上的,现在虽然看起来挺严重,但回去后治疗一下,应该会好一些,平时出门戴个墨镜或者口罩啥的,别人也就不知道了。电视里那些大明星外出的时候,都是裹得严严实实的。”
“还有,你这次会到沙漠来探险,肯定是个特别喜欢溜达的人吧?你还这么年轻,肯定有很多地方没去过,你以后多赚点钱,就可以到处去溜达了,对不对?有时候换个角度想一想,生活其实挺美好的。还有好多残疾人根本站不起也看不见呢。”
我说完,洞里沉默了一阵,紧接着,想起了秋凰兮的笑声,她头微微往我这边靠了靠,道;“你这个人真是有意思,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毁容并不是一件特别惨的事情。”
我看她心情确实好了一些,便道:“老话说,人生事,十之八九不如意,人就这么一辈子,得让自己尽量活的好一些对不对?”
秋凰兮点了点头,道:“你刚才给我规划的未来挺好的,可我还是想要一个爱人,还想要个孩子,我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过一辈子。我这么丑,肯定没人要我了,要不你凑合着跟我过吧?”
“啊……”我大惊,脑海里闪过秋凰兮比鬼还恐怖的脸。真的,我就是个普通人,虽然不以貌取人,但我光是看到她的脸,也没办法升起喜欢或者爱的感觉,让我怎么凑合啊!
秋凰兮听我那一声忘记掩饰的哀嚎声,咯咯笑了起来,道:“逗你的。”紧接着,她似乎松口气一样的叹息了一声,道:“心情突然好多了,对,我要活下去,不就是毁容吗,没什么好怕的。人生可以有很多种活法。”
我赶紧点头,趁热打铁,道:“是啊,书上不是说吗,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
秋凰兮又道:“谢谢你,我们现在算是朋友吗?”
我道:“当然算。”只要不是男女朋友就好……我是个普通人,一个俗人,没办法做到因为同情一个人而去‘爱她’。
秋凰兮又道:“说了这么久,都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道:“我姓苏,叫苏天顾,在深圳打工。”
秋凰兮反问道:“你们家是干什么的?”
我道:“我是福利院出来的。”其实我不太喜欢回答这个问题。
秋凰兮立刻道:“抱歉。”顿了顿,她忽然凑近,说:“福利院啊,那就是孤儿,没有亲人是不是?我是北京本地的,独生女,有一套价值四百多万的房子和一辆五十多万的宝马,存款到是没多少,但你不说以后开网店可以赚很多钱吗,真的不考虑一下?带着全部嫁妆嫁给你哦,会做饭,会暖床,其实关了灯,不看脸都一样。”
我顿时觉得有些哭笑不得,这才发现这个秋凰兮其实很不靠谱,于是道:“不要。”
秋凰兮哦了一声,拖了个长长的尾音,道:“没关系,第一次见面就谈婚论嫁,确实着急了一点,咱们以后可以慢慢来。”
“……”我真的不想跟你有以后。
为了不打击她,我决定不出声,转而开始思考逃出去的对策。
很快,我想到了一个办法,问她:“你们没有想到用火攻吗?”
“火攻?”她慢吞吞的吐出这两个字,道:“不行,这里没有可燃物,它们会缩进泥土里,而且火焰会引出躲在深层的大家伙。”
我道:“不需要伤到它们,只要把它们逼近泥土里就行了。”
秋凰兮明白了我的意思,道:“可是,那些大家伙怎么办?”
我道:“我得弄清楚,它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是依靠什么来捕猎的,才能想到对策。”自然界确实有一些食肉植物,比如捕蝇草、猪笼草、瓶子草等。在巴拿马原始森林里,还有一种叫‘捕人藤’的植物,表面生有倒刺,一但有人触摸到它,捕人藤就会将人给紧紧缠住,直至死亡,最后在慢慢将人消化,以此来提供养分。
这些食肉类的植物,都是有捕食特征的。比如捕人藤,需要人先碰到它,才会激起反应,而猪笼草一类的植物,也是通过气味儿吸引昆虫,是昆虫自动落入陷阱。
那么捆住我们的那些根须又是什么?它们是根据什么来攻击我们的?植物不可能有眼睛,它们总不可能是看见我们,所以才攻击的吧?
难道是气味儿?
植物还会闻味道?
我这么一提,秋凰兮像是想到了什么,啊了一声,道:“我知道了,是温度!”
没错,那些植物,是感应到了人体的温度,所以才能准确的捕猎,而那些埋藏在深处的东西,感应到火光的温度,就会窜出来攻击,俨然是形成了一个保卫系统。
那么,我们如果降低自身的温度,是不是就能躲过去?
第四十八节 寻找生路
有了这一层推讨,我和秋凰兮顿时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怎么降低人体的体温,却是个麻烦的事,即便能降低,又该降低到多少度合适?降的太多,岂不就成了自杀了?
再往深一想,我不禁有些气馁,在这个地方,我们根本没有办法降低自己的温度,想了也是白搭。
黑暗中,秋凰兮却道:“我倒是有个办法,可是……”
听她这话,似乎有什么办法,我立刻道:“都这种地步了,就别可是了,有什么办法说出来商量商量。”
这会儿熄灭了火,也看不清她的模样,只能听见秋凰兮的声音,显得有些迟疑:“我们如果能在地下水里泡一段时间,是可以短时间降低体温的,之前路过一地洞时,那地方有地下水,只是当时太过匆忙,我忘记了那地方的具体位置,如果就这么盲目的回去找,只怕要走很多弯路,万一在这期间发生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她这么一说,我确实有些迟疑,如果说我之前还有勇气硬闯的话,那么在见识过秋凰兮身上的伤以后,这点儿勇气就化为灰烬了。谁说男人不注重外表的?即便没有女人那么注重,但也没人有勇气把自己弄成一个丑八怪。
一时间,周围陷入了一片沉默。
我试图去找别的办法,但在黑暗中待了大半个小时,也没有其它的收获,最终我不得不咬牙,心想:在这么耽误下去,万一谭刃等人也着了道怎么办?我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外面的人着想,算了,拼了。
“我们去找地下水。”我直接对秋凰兮这么说。
她的反应倒是很快,立刻道:“无所谓,我已经丑的不能再丑了。”
顿了顿,她道:“你最好用外套把脸包起来,我之前摸到,你的外套料子挺厚的,应该可以抵挡一阵子。”
我二话不说,将外套脱了,在脸上打成了一个头罩,只露出了双眼,紧接着,我点燃了防风打火机,周围的一切,再一次出现眼前。
秋凰兮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匕首的两侧,可以看到干涸其上的白色物质。她道:“这里我比你熟,你跟在我后面。”她虽然已经毁容了,但为了脸上不受到二次伤害,也做了个头罩罩在头上。
我俩爬出这个狭窄的石洞,我才发现,秋凰兮原来只穿了一件户外衫,这会儿脱了户外衫穿在头上,上半身就只剩下黑色的内衣,下半身则是一条户外运动裤和黑色的防沙靴,如果不去看身上那些伤,身材是非常好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转移了视线,便听秋凰兮说:“没关系的,天天大胆看,反正我迟早是你的人。”
天天……天天是在叫我吗?这个叫法倒是跟唐琳琳不谋而合,我没跟女人打过太多交道,不知道她们是不是都喜欢这么叫人。
我囧了一下,道:“别调戏我好吗。”说着,我打算将身上的背心脱下来给她穿,结果刚撂了个边,秋凰兮赶紧道:“别、别,我不穿你的,全是汗,臭死了。”
我呛了一下,就差没对着她吼:我们俩到底谁比较臭!她在这地洞下面待了大约三天多,这些天就靠着身上的救急食物,人躲在那石洞里,身上的汗液血迹混合在一起,臭不可闻,估摸着这些天的排泄也是在那石窟里解决的,论起来,现在她比我臭多了。
我忽然发现,女人就是一种自己可以邋遢,但不允许别人邋遢的生物。
虽然她这么说,但我还是不能看着一个姑娘穿着内衣在我眼前晃,最重要的是,她身上的伤已经够多了,虽然一件背心的效果有限,但总比没有好吧?
我于是自顾自的脱下来递给她,道:“穿上。”
秋凰兮蒙在头罩里的表情看不清楚,但明显是愣了一下,紧接着道:“真不用,我已经受伤了不要紧,我不希望你受伤。”
我这才明白,她刚才的话是说笑的,并非真嫌我臭,而是不想让我受伤,一时间,我心里反而挺感动的,道:“是不是我身上添了疤你就嫌弃了?”
“当然不是。”秋凰兮立刻反驳。
我道:“既然如此就别婆婆妈妈的,赶紧穿上,看,那些东西在动了。”这会儿,我们站在那个石窟的洞口处,刚出来时,它们很安静,就这说话的十多秒功夫,那些东西已经开始蠕动起来。
就着微弱的火光,只见周围的土洞其实很松软,泥土呈现出很多的孔洞,随手一抠,都能抠下很多泥土,至今这些洞都还没有塌陷,估计也和那些根须一样的东西有关。它们长在泥土里,根系将泥土包裹住,反而形成了固定泥土的能力。
现在很多地方,因为水土流失而形成的泥石流,其实就是土层植物根系太少,无法将土层固定抓牢,才导致大雨一冲就滑坡。
那些根系安静的待在泥土里,其实很不起眼,不过一但蠕动起来,就如同是一条条白色的蠕虫一样,看起来十分恶心。
秋凰兮见此,也不在多说,立刻将背心往身上一套。紧接着。我们两人拿出了匕首,不敢再耽误,由秋凰兮在前方开路,立刻朝着前方狂奔。
这些东西来势果然很快,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就开始攻击我们了,秘密麻麻从土层里探出来往人的身上缠,凡是被触碰的地方,都会轻微的麻一下。
一根触须的麻痹效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当你被无数的根系捆起来时,那种麻痹效果就比较大了。我和秋凰兮一路往前冲,一边砍着缠上来的根系,它们较为有韧性,砍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所幸我手里这把匕首挺锋利的,一路往前冲,只是身上受了些伤,起了零零散散的水泡,到不是很痛,只是看起来有些渗人。
我们速度很快,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担心火光的温度会引出藏在深处的东西,如果把那玩意儿引出来,我们就惨了。
就在这时,前方的秋凰兮忽然停了一下,却是前方出现了一条岔道。
我问道:“走哪边。”
秋凰兮道:“谁还记得当时走的是哪条啊,算了,随便选一条,走左边。”说着,身形往左一闪,钻了进去。我早就做好了走冤枉路的准备,也不多说,跟在了秋凰兮身后。
约摸二十来步开外,秋凰兮忽然啊的大叫了一声,我以为出了事,惊道:“怎么了?”难道是那些大家伙出来了?
秋凰兮的脚步只是顿了一下,紧接着,她道:“掩护我。”说完便蹲下身,似乎在扒拉什么东西。
我立刻凑过去一看,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只见在秋凰兮蹲下的地方,赫然有一团黑漆漆的东西。是人的衣裤,秋凰兮正在收集这些衣裤,将它们一抖,刹那间,一张黄色的东西从衣服中抖落下来。
那是一张人皮。
完完整整的人皮。
人皮内部的东西,都已经被消化了,只剩下外面的皮肤以及头顶部位的头发。
在秋凰兮停下来的瞬间,周围的根须立刻就缠了上去,我甚至连恐惧都来不及,就赶紧去掩护她。说真的,正常人看见这么一幕,肯定得吓的不轻,但我八成已经被吓的麻木了,再加上情况紧急,所以也来不及害怕。
秋凰兮拿了衣服递给我,道:“穿上。”
让我穿这张人皮的衣服,心里还真是挺有压力的。但当我看见秋凰兮头套下露出的那双水汪汪几乎要哭的眼睛,顿时什么想法也没了,立刻将衣服套在了身上。
这是她的同伴。
而此刻,她还将死去同伴的衣服给扒了。我相信,她的心里,现在肯定是很不好受的,否则也不会哭了。
我迅速套上衣服,和秋凰兮继续往前,其实我们能这么顺利,很大的功劳在秋凰兮身上。别看她是个女人,但现在已经是破罐子破摔豁出去了,再加上掌握这些东西的习性,之前也和它们打过交道,所以在地洞中穿梭,真是有一股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气势。
我被她这么一带动,顿时觉得我一大老爷们,哪能躲在姑娘后面,所以也是豁出去,两人一路往前冲,除了身上多了些水泡子外,一时间倒也没受什么大伤。
第四十九节 拼命
我俩一鼓作气往前冲,但哪有事事随人愿的,电影里的主角走到哪儿,哪儿就有武林秘籍,跳个崖都不会死,运气好到爆棚。但那毕竟只是电影,我们是现实中的人,所以当秋凰兮忽然停下脚步,当我俩的视线中,忽然出现一条死路时,我和秋凰兮都愣了。
要不怎么说现实永远是残酷的,现实不是电影,也不是小说,随意我们随意选的这条路,并不是通往地下水的那条路,而是条死路。
好在我们事先有心理准备,所以在看到死路的瞬间,失望的情绪只是一闪而过,立刻便又振作起来。我掉转头,道:“走。”原本我是在后面的,现在一转头,就变成我打头阵了。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古人这话说的太经典了,我一转头,看到的不是那些缠上来的白色根须,而是一条黑色的,看起来滑溜溜的,如同章鱼触手一样的东西。
“嘶。”我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怎么把这大家伙给引出来了?
妈的,还能不能更倒霉一点!
秋凰兮忍不住大叫一声,道:“完了。”昏暗的光线中,我们一前一后,虽然无法看到彼此的表情,但完全可以想象对方的恐惧。
现在该怎么办?
这玩意儿看起来似乎很不好惹。
这东西堵在我们前方,将我们的退路完全堵死了,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它一出来,那些小根须倒是缩了起来。我将匕首横在胸前,心里琢磨着把它砍断的可能性有多大。
可惜,那玩意儿足有手臂粗,而且目前看来,似乎还不止一条,只是光线的可视范围有限,更黑暗些的地方,我们看不到而已。
那东西立刻朝着我们探了过来,我和秋凰兮不断后退,挥舞着匕首试图抵挡。一刀过去,这玩意儿表面就被我划了一道口子,顺着伤口,顿时流出一阵白色的汁液。
秋凰兮大叫:“躲开,别让它沾上。”我之前听她说过,这大家伙流出的汁液更毒,如果那些小根须流出的汁液,只是起个水泡的话,那么这大东西流出的汁液,就如同硫磺一样,所到之处,整块皮肉都会被腐蚀。
第一个同伴的惨死换来了这个消息,所以在后来,秋凰兮几个人遇到大家伙,根本就不敢动刀子了,只能逃命。
另外两个同伴是男的,大约是由于男性在运动时产生的热能比较大,所以成了主要的攻击对象,也因为这个原因,秋凰兮才饶幸找到了那个洞窟活了下来。
我见那大家伙伸过来,一时情急,动了刀子,那白色的汁液虽然没有溅出来,却顺着往下流,也就在这时,那玩意儿缠住了我的腰,伤口处恰好对着我的腰侧。
霎时间,那液体流到了我的腰上,一阵让人头晕目眩的剧痛从腰侧的位置传来,我忍不住惨叫出声。
就在这时,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双耳有些发烫。
不,是非常烫。
民间有个说法,就是当一个人耳朵无故发热发红时,就是有亲人在念叨你,当一个人无故打喷嚏时,就是有人在骂你。
这个说法准不准我不清楚,但这一瞬间,我的双耳确实火辣辣的热了起来,仿佛处于火焰的边缘似的。
与此同时,我竟然出现了幻听。
我听到有人在叫我:“天顾,天顾,你在哪里。”
是周玄业的声音。
广东人有一个特性,他们很遵守传统文化,待人也相当有礼貌。很多传统的广东人,在认识新朋友时,都不会连名带姓的叫,第一次见面,互通姓名之后,基本上就只叫名,不叫姓了,这样会显得比较亲近,很能拉近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周玄业八成是经常和广东的本地佬打交道,所以也有这个习惯,其实他第一次这么叫我的时候,我还觉得挺别扭的,后来习惯了,反倒觉得这样挺亲近的。
这会儿,我明知道周玄业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地方,却忍不住在心里回答: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为什么会出现幻听呢?
难道说潜意识里,我将周玄业当成了救星?
这阵剧痛过后,我的意识清醒了一些。立刻挣扎起来,虽然手中有刀,却不敢对这玩意儿下手,挣扎间,腰部受伤的地方贴着这东西摩擦,痛的人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秋凰兮立刻上来救我,她同样不敢用匕首,只是试图将捆住我的大家伙给掰开。一边掰,一边忍不住哭:“不要死,不要再死人了……”我知道,她的伙伴当初惨死在她眼前,肯定是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我心里难受,勉强说道:“不会死,它想要我的命还没这个资格。”当然,这只是逞强的话,事实上,这东西想要我的命太简单了。我挣扎不开,只感觉这大家伙的头部,慢慢的往我身上钻,从它头部的地方,似乎探出了一根针一样的东西,猛地扎入了我的肉里。
刹那间,我脑海里闪过了那张人皮的模样,一种巨大的恐惧侵袭而来。
我想象中自己身体内部的肉被腐蚀成液体的模样,强烈的恐惧,让我猛烈的挣扎起来。与此同时,我的耳朵也越来越热,幻听依旧没有消失,我依然听到周玄业在喊我:你在哪里,在哪里,在哪里……
我忍不住大叫:“在这里,救命、救命……”
风度?风度是什么?人在强烈的恐惧下,是没有什么风度的。我想,任何一个人经历我这种情况,都不可能镇定的下来,我挣扎着,秋凰兮哭喊着,小小的地洞,似乎就要变成人间地狱。
紧接着,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有些僵硬了,逐渐开始失去知觉。
看来,那针头一样的东西,注射进来的麻醉物质?
这一瞬间,我甚至闪过这样的念头:还好是麻醉之后在腐蚀,要是活活的腐蚀掉,我不如就这么自杀。
自杀?
对!
我怎么忘了这个。
老子都要死了,还管它腐蚀不腐蚀,拼了。
我喝道:“你往后退。”这话当然是对秋凰兮说的。
紧接着,便将匕首一横,猛地朝捆住我的根须砍了下去。
这一下子,无论是力道还是准头,都非常精准,霎时间,整个儿根须断为两截。
同样的,那液体四处飞溅,我脸上即便是包着衣服,也还是感觉到了一阵灼痛、只不过有衣服挡着,灼痛感没有刚才那么强烈而已。剩下的液体,更多的顺着我的大腿流了下去。
痛。
非常痛。
可痛觉反而能激发人的凶性,与其就这样被它弄死,不如临死前多砍几根,也不算死的太冤枉。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发起狠来,大叫一声,抄着匕首就冲了上去。
老子这次不躲了,老子跟你拼命。
但我高估了自己。
确切的说,是高估了自己现在的身体。
麻药开始起作用了,我虽然可以动作,但动作根本不利索,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显得越来越僵硬。因此,当我爬起来朝着那那根断掉了却还在扑腾的根须冲过去时,直接就因为身体麻木而摔倒在了地上,别提多狼狈了。
而就在我摔倒的瞬间,整个黑暗的洞穴,忽然间变得骤亮,就仿佛有人打开了一盏强力探照灯的感觉。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光是怎么来的,而当我抬起头一看才发现,居然真的有一盏强力探照灯。
这盏灯,正握在周玄业的手里。
“周哥!”我下意识的叫出来,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视。
幻视和幻听都出现了,莫非我这是要回光返照了?
然而,当秋凰兮对着周玄业大叫你是谁时,我就知道,这不是幻视,而是真的。
周玄业左手打着强力探照灯,右手却……拿着一把剑?
没错,是一把剑。
现代的探照灯和装束,与古代的宝剑结合在一起,竟然没有丝毫违和感。
等等,周玄业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他居然还敢开灯?要知道,探照灯也是有热量的。
第五十节 汇合
在这样的情况下,周玄业会突然出现,无异于一个救星。当然,这个救星出场的方式有些古怪,这一瞬间,我忍不住想,他手里那把黑漆漆的剑是哪儿来的?这一路上怎么没看见过?
之前我听到的声音,莫非不是幻听?
除了手里的剑和探照灯以外,周玄业也和我们一样,将身上的皮肤都包裹住了。不过,他显然是有备而来,所以包裹的比我们都严实,手上还戴着一双白手套。那手套的款式我认识,是谭刃的。
除了一双眼睛外,几乎没有露出多余的皮肤。
可刚才的一瞬间,我却一下子认出了周玄业的身份,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气质,有些人的气质,是很难被掩盖的。
周玄业离我们很近,眼光和我一对上后,忽然还剑入鞘,紧接着握着剑鞘开始和那些粗大的根须纠缠,于此同时,他道:“右转第一个井口,他们在外面接应,快走。”
以前谭刃跟我说过,他俩在三子观时,观主,也就是他们的师父会逼着他们练武,我之前还没有什么印象,但这会儿周玄业一动起真格来,我算是见识到了中华武术的博大精深了。
虽然没有武侠电视里那么夸张,但也绝对让人震撼。只见他身形灵活,如同游鱼似的,那些根须每当想缠上去,他就跟没有骨头一样,身体柔软的不可思议,以各种刁钻的角度躲过去。
他显然也知道不能动刀子,所以实在躲不过去的时候,便以刀鞘击打,往往一剑拍过去,就能拍飞一根。我见此精神大振,知道周玄业是能应付的,便立刻对秋凰兮道:“快,我们走。”
秋凰兮只是愣了一下,立刻点头,扶着我拔腿就跑。和周玄业侧身而过的刹那,我道:“周哥,平安回来。”
黑暗中,周玄业包裹的跟着粽子一样,我也看不见他的神情,只听他边打边说道:“小事一桩。”这些大家伙有周玄业抵挡,没能攻击我和秋凰兮,但出了这个范围,外面那些细小的根须就又纠缠了上来。
我之前被麻痹了一下,身体不利索,就全靠秋凰兮挥舞着匕首拼搏,我虽然想帮忙,却是有心而无力。这时,后面的周玄业也边战边退,见我和秋凰兮不敌,周玄业重新拔出那把剑,将强力探照灯直接扔给我,道:“拿着。”我虽然身体不灵活,但捧个探照灯还是没问题的。
在将探照灯扔给我的这一刻,周玄业的左手顿时腾了出来,于是便左手拿鞘,右手拿剑。
只见他右手速度极快的挽了个剑花,一大片细细的根须,就那么断为两截。就在他右手挽剑花的时候,左手的剑鞘却同时拍出去,将左侧袭过来的一根大家伙给拍了回去。
我几乎看的眼珠子要瞪出来了,心说左右开弓,周玄业这是开了外挂的吧?
总以为相处这几个月,他们有什么本事我也摸透了,但现在才知道,都还藏着一手呢。我心里一边震惊,同时也不敢耽误,示意秋凰兮赶紧跑,时间紧迫,也不知周玄业能坚持多久。虽然他现在的动作看起来很帅,但想一想都是极耗体力的。
有了周玄业的加入,我们的境况好了很多,须臾便到了他所说的那个井口。
井口很高,如果没有接应,我们是根本出不去的。
但现在,这里已经有了一根绳索。
秋凰兮道:“谢天谢地,谢天谢地,终于可以出去了。”
我道:“快,你先上去。”她却没有动作,而是将绳索往我腰上一绑,道:“你动不了,你先。这次多亏了你,否则我就真要死在这个地方了。”井口处探出了韩绪的头,大叫:“猪天顾、猪天顾,拉绳子。”
我听到他略微口齿不清的叫喊声,感觉到有些亲切,重见天日的感觉真好,这个总是气的我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韩绪看在眼里都顺眼了不多。
很快,我被拉了上去,周围的王泽海等人立刻围了上来,询问我的情况。
我道:“先别管我,把他们拉上来。”一边说,一边扯了脑袋上的头罩,跟着趴在井口去看下方的情况。
绳索已经被再一次放了下去,周玄业也已经退到了井口下,头上的衣服罩子混乱中散落了,不知踪影,强力探照灯打下去,可以看到一团团黑色的东西涌了过来。由于要从井口处逃生,周玄业避无可避,立刻就被堵死了,形成了一个完全的死角。
无可奈何之下,谭刃沉声道:“抓住绳子。”随即对我们道:“把他们一起拉上来。”虽然我没办法出力,但毕竟人多,几下就将两人拽出了井口。下方的东西跟着要探出来,但似乎有些畏惧阳光,到了井口处,就踌躇不前了。
在出了井口的瞬间,秋凰兮身体摇晃了一下,猛地晕倒在了旁边。
我知道,她太累了,三天三夜紧绷的神经,受伤的身体,无一不是一种折磨。她能撑到现在还没有晕过去,或者说没有因为感染而死,实在是一个奇迹。
我想起了那个我们全力施救,却还是死了的人,心中一冷,对谭刃道:“老板,一定要救她。”
谭刃皱了皱眉头,道:“我先看看你的伤。”谭刃这人面冷心热,通过之前和沈兰那次交锋我就看出来,他这人其实是很护短的。所以这会儿他说出这么一句话,我并不意外。
我拒绝了,道:“她是女人,先救她。”
谭刃拗不过,没说什么,立刻去查看秋凰兮的伤势。在她的头套解开的瞬间,王泽海等人齐齐发出惊呼,这在我的意料之中,阳光下,那张可怖的脸显得更加清楚,有些地方已经化脓了,显得极为恶习。
谭刃不愧是懂艺术的,心理素质过硬,看见这么恶心的伤势,也只是皱了皱眉头,并没有像王泽海那么大呼小叫。他道:“得先处理伤口。去那条水源边上,烧水。”
水源?
看样子,在我掉入井里的这段时间,他们应该有其它发现。
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眼中却尽是同情之色,立刻收拾装备。周玄业则扶着我,一行人也来不及询问彼此的经历,马不停蹄的向着水源边而去。
到了地儿,只见这是地下水渗出形成的一条小溪,在泥沙的过滤下,溪水虽然浅,但十分清澈,清澈的让人赞叹,在阳光下,反射着粼粼波光。
我们有携带便携式锅具,立刻升起了篝火,开始烧水。我们携带的医药有限,之前已经用了大半,而秋凰兮身上的伤面积很大,完全靠消毒水不够,只能使用烧过的冷水清理伤口。
在这个过程中,韩梓桐是最积极的,待水凉却后,谭刃将清洗伤口的事交给了她,我们几个男人暂时回避。
回避过后,谭刃立刻示意我脱衣服,紧接着便开始给我处理伤口。那麻药到不打紧,时间过了,会自行消失。身上的小水泡也不要紧,由于不想秋凰兮疮面那么大,所以这些小伤,都会自己愈合。
真正恼火的是腰侧以及大腿内侧的那一片伤,之前看不到还好,这会儿脱了衣裤一看,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只见伤口处发黑,腐蚀的皮肉纠结成一片。
都说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神经会来不及感应痛觉,看来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因为在逃命的过程中,我虽然感到痛,但还能忍住。这会儿放松下来,又真真切切看见自己的伤口,那种疼痛似乎就复苏过来,逐渐增强,让人不堪忍受。
我忍不住哀嚎一声,这时,谭刃却看了我一眼,沉声道:“现在叫为时过早,一会儿有的是机会给你叫。”
什么意思?
我愣了一下。
第五十一节 疗伤
谭刃神情老神在在的,平静道:“伤口的烂肉要割下来,但麻醉剂只剩下一个人的量,是你用还是给她用?”这个她,显然是只秋凰兮。我咽了咽口水,道:“确定只有一个人的量?”我看向王泽海,道:“王老板,你是大老板,这次的装备都是你置办的,别告诉我就只有一支麻药。”当时我们捡到包永专时,给他处理伤口的过程中也用了麻药,但加起来也才两个人的量。
难道王泽海只带了这么点儿东西?
王泽海额头见汗,一垂手道:“我、我这谁能想到这事儿,哪知道这地方这么危险,我还以为那两支麻药都用不上呢。”
我想哭了,关键时刻这么掉链子,王泽海啊王泽海,你也太不给力了。
这时,谭刃又道:“选一个。”
选什么选?难道让秋凰兮一个女人去受那种苦?
我一咬牙,道:“麻药给她上。”
谭刃嘴角钩了一下,露出一个一闪而逝的笑容,声音怎么听都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在其中:“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了,”他给周玄业使了个眼色,道:“按住。”
周玄业于是将我按倒在地,王泽海按住我的双脚,韩绪在旁边好奇的看,说:“你们要杀猪?”
杀你妹的猪!
我深深吸了口气,眼睁睁看着谭刃手里拿着的银光噌亮的小刀,率先靠近我大腿部位的伤口。
我是男人、是爷们儿,忍住,忍住。关二爷刮骨疗伤尚且能谈笑风生,我这还没有刮骨,只是割一些烂肉而已。
忍!
我闭上眼,不打算看。
但等了很久,也没感觉到痛苦,我忍不住催:“来个痛快的,赶紧。”
没人回答我的话,片刻后,我听到周玄业叹了口气,道:“已经开始了。”
我没明白他的意思,见没动静,便睁开眼去瞧,这一看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事实上,谭刃其实已经动手在割肉了,只是我竟然没有感觉。
确切的来说,不是没有感觉,因为我的伤口本来就一直伴随着剧痛,不知道是不是两种痛混合的缘故,总之我现在确实是没有感觉的。
周玄业解释道:“你体内的麻痹素还没有完全消退,腐肉是没有感觉的,现在的痛,是新生肉受创产生的痛感。”所以说,麻痹素加上腐肉,等于痛感消失?
我顿时明白,自己被谭刃给摆了一道。同样是当老板的,为什么谭刃和周玄业当老板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算了,老板就是钱,我不跟钱生气,跟钱生气的人是傻逼。
谭刃虽然嘴上说自己只是略通医术,但在我看来,他的医术应该是不错的,至少割肉的时候很利索,整个过程并不长,几乎没流多少血。等疮面清理完毕,包扎起来后,也不过四十多分钟的时间,而秋凰兮那边也清洗完毕,谭刃又过去给秋凰兮处理伤口。
放松下来,我问周玄业:“周哥,你是怎么知道下面的情况的?”
不等周玄业开口,王泽海抹了抹额头的汗,肥胖的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道:“哎呀,苏兄弟啊,你是不知道啊,太牛叉了。”一边说,他一屁股坐到我旁边,也不摆老板架子,一手搭着我的肩膀,嘴里跟抹了油一样,兴奋的说着后来的状况:“当时我们差点儿也着了道儿,可周老板真是了不起,反应那叫一个快,立刻就带着我们远离进口边了。然后我们就发现你不见了,哎哟喂,周老板给急的啊,二话不说,就开始大展神通了。”
“大展神通?”我道:“什么神通?”
王泽海一拍大腿,道:“问路啊!”
当时,周玄业等人见我失踪,立刻猜到我八成着了道。二人大惊,谭刃当时手一掐,就打算掐我的八字,看看我死了没有。不过他一抬手才想起来,我是个孤儿。
我自然是有生日的,但我的生日,是我进入孤儿院的那一天,并非是我真正的生辰,而我真正的生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更别说他了。
谭刃一皱眉,对周玄业道;“问路。”
王泽海等人自然听不懂他们二人的专业术语,谭刃这么一说,周玄业立刻点了点头,从私人包里拿出了一些东西。一个巴掌大的小炉,一根线香,一张空白的黄表纸。
谭刃将水袋打开,在小香炉里灌满水,紧接着点燃了线香,将线香的另一头直接插在水里。
就在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周玄业则拿出了朱笔,在那黄表纸上画符。
画的是什么,王泽海自然说不出来,再加上符纸的纹路古古怪怪,所以他也形容不出来。只听见周玄业一边儿画符,嘴里一边儿念念有词,说些什么:上达天庭,下达幽冥之类的话,当时王泽海还觉得有些神神叨叨的,同时也在心里想:难不成这样就能找到那姓苏的小伙子?不知道他们寻找我老爹的尸骨,是不是也是用这些办法。
最后关头,周玄业将画好的符纸迅速的叠成了一个三角形,将那符扔进了那香炉的水中。他和谭刃的动作几乎同时完成,紧接着,周玄业便开始盯着香炉,叫起了我的名字。
“天顾、天顾,你在哪里?”王泽海学着周玄业的话,不过他大脸小眼睛香肠嘴,声音嘶哑,学起来很搞笑。我忍不住笑了一下,王泽海咳嗽一声,道:“笑什么笑,我这不是为了让你更好的知道当时的情况吗?”
我赶紧道:“哈哈,对不住对不住,你继续。”其实他这么说,我便想起了自己在地洞中时听到的声音,看样子那不是我的幻听,八成就和周玄业当时的举动有关。
王泽海接着往下说。
周玄业喊了数声,初时没有任何反应,大约六七声过后,那水中插着的香,竟然如同时钟的指针一样,慢慢滑动着位置,最后指向了一个方位。
线香怎么会自己动?
王泽海看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一边儿的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但微微瞪大的眼眸,明显泄露了她的情绪。
随着线香的移动,周玄业和谭刃二话不说,立刻朝着线香所指的位置而去。
一边走,他一边喊我的名字,而那线仙也时不时的自己缓缓调整方位,如果一个无形的向导。
最后,他们走到了一个井口。
那个井口并非是我当时掉下去的井口,而是离我和秋凰兮当时位置最近的一个井口。
井口深而窄,下方的情况不明,周玄业于是先顺着绳索下到井口。他是带着光源下去的,所以几乎一下子就遭到了围殴,自然而然的,周玄业拔出匕首反抗,在受伤之后,立刻摸清楚了下面这些东西的特性和状况,于是顺着绳索逃生出去。
紧接着,他换了装备,拿出了他那把古剑。
那剑是干嘛的王泽海不知道,当然,我也不知道,不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周玄业用剑应该挺厉害的,他之前在地洞里的双手开弓让我映像深刻。
在王泽海讲述的过程中,周玄业一直没说话,他手臂上也有伤,是第一次下洞时不明情况受的,不过伤势不严重,这会儿正在擦他那把剑。那是把黑色的剑,不像后世的剑那么长,相反,剑身略宽,较短,色泽漆黑还带着规整的灵纹。
我虽然对古剑没什么了解,但却也意识到,这古剑的规格,应该是战国时的风格,只是具体是哪个朝代就不得而知了。
我有些好奇,道:“周哥,这剑以前怎么没见你拿出来过?”
周玄业将脱下来的白手套翻了个面,用来擦剑,动作很细致,显得极为小心,说道:“这是我观的镇观之宝。”
“镇观之宝?”我暗想:莫非像电影里放的一样,这剑能斩妖除魔?仿佛看穿了我在想什么,周玄业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道:“你想多了。其实这是把古剑,价值不菲,我们三子观位置偏僻,游客稀少,香油费不足,也不知哪天就揭不开锅了。师父原意是,哪天观中生计维持不下去了,就把这古剑卖了,所以才是镇观之宝。”
我呛了一下,一时间目瞪口呆,忍不住道:“不是吧,你们观穷成这样?不对啊,我看你和老板干这行挺赚钱的。”
周玄业别有深意的笑了笑,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这时,秋凰兮那边的伤势也处理完毕了,韩梓桐将自己的衣服给她换上,我们不用再回避,众人便凑到了一起,商议接下来的对策。
第五十二节 危机夜色
这会儿秋凰兮还在昏迷中,沙漠的天气闷热多变,并不适合伤势的恢复,按照秋凰兮现在的情况,必须得3尽快会到城里去治疗。
谭刃二话不说,大手一挥,指着那匹韩绪的专用骆驼,对我说道:“你的伤也需要治疗,这匹骆驼给你们,你带着她回去。”
说真的,好不容易跟老板出来干一次活,我有心想长长见识,就这么回去,自然是遗憾的,但人命毕竟重要,我也只能忍下这遗憾,点了点头,决定带着秋凰兮回程。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的三点多了,我们昨天本就没有休息好,又折腾了这么一场,体力全无,便决定就此休息一晚。韩梓桐等人是在中午时分和谭刃二人汇合的,毕竟比我们要休息的多一些,因此韩梓桐示意我们几人先休息,她和王泽海轮流守着。这绿洲里植被茂密,难免有虫蛇,自然还是得守着才安全一些。
这一放松下来,我便睡了个昏天黑地,一时间竟然忘了跟谭刃等人说那黑蛇的事情。
那些黑蛇数量众多,而且成群结队的朝着一个方向而去,其实这种情况是很古怪的。最初遇到那些蛇的时候,我还在想要记得跟谭刃两人提一下,小心一些。结果这半天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我疲惫不堪,便就这么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留下了人生中一个巨大的遗憾。
我睡的很沉,然后是被一声很大的动静给吵醒的。这动静中,包含了韩梓桐的大叫声以及谭刃的呼喝声,最后是噌的一声响,我听了出来,是宝剑出鞘的声音。
这些声音让我一下子从睡梦中惊喜过来。
由于那个聚集地太过诡异,因此未免出现什么意外,我们并没有在那里的房间过夜,而是就近水边找了个干燥处扎了帐篷休息。这会儿一睁开眼,便看到了黑乎乎的帐篷顶。
天已经黑了。
外面有营灯的灯光透进来。
出了什么事?
我立刻从睡袋里钻出来,帐篷的帘子没有拉拢,因为是双人帐篷,我旁边睡着的是韩绪。韩梓桐是个弟控,睡觉时都忍不住要进来看一看她弟弟,这让我很无语。
这拉来的拉链,应该是韩梓桐忘记拉上的。
这动静将韩绪也吵醒了,他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旋即揉着眼睛问:“怎么了?”
我道:“不清楚。”一边说,一边迅速钻出帐篷,准备看看是怎么回事。
然而,出了帐篷后,我只看了王泽海。
王泽海手里,正高提着营灯,伸长了脖子背对着我,显然是在看什么东西,除此之外,到没有看见别的人。我目光扫过另外两顶帐篷,发现拉链都是拉开的,而且透过开口往里看,里面根本没人。
周玄业和谭刃去哪儿了?
不对,韩梓桐也不见了!
这时。韩绪也爬了出来,张口就找姐姐。他一开口,王泽海便转过身,神色也是十分疑惑,问我们:“你们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心说,我才刚出来,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于是摇了摇头,一边摇头一边问他:“其余人呢?”王泽海指了指前方营灯照不到的黑暗处,道:“不知道,我就听到韩小姐叫了一声,然后谭老板就起来了。追出来一看,就只看见个人影,都往这边跑了。”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地面的植物果然有被践踏的痕迹。
此刻,四下里黑漆漆一片,夜风下,提在手里的营灯跟着摇晃,昏黄的灯影摇曳,周围灯影斑驳,人影树影交织在一起,组合成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影像。
此刻,营地里就剩下我们三个人,并且跟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想起韩梓桐那一声大叫还有周玄业宝剑出鞘的声音,我意识到肯定是除了b出了变故,而且这个变故,必然不是什么好事。
我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可我赤手空拳,身上带伤,走路都不利索,万一真有什么危险,我去了不是帮忙,没准儿还会拖后腿。
再看一眼旁边的王泽海,身形肥胖,常年灯红酒绿的,身手比我还不如,也属于拖后腿形。至于韩绪……呵呵,完全可以将之遗忘。想到此处,我猛然想起了昏迷过去的秋凰兮。都这么晚了,秋凰兮不知道有没有醒过。
她睡的是韩梓桐那个帐篷,此刻帐篷的拉链也是拉开的,我的目光往那帐篷中一看,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里面没有人。
事实上,我刚才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发现那两个帐篷是没人的。只是人刚睡醒的时候,脑子的反应都没那么快,我一时只想着韩梓桐那声大叫,因而忘了秋凰兮这么个人。
此刻我才意识到,原来,连她也消失了。
王泽海见我一直盯着那个帐篷,便也跟着看了一眼,这一看,他忽然咦了一声,说:“这个帐篷怎么有点儿歪?”我只顾着往帐篷里看,没大在意外观,经他这么一提醒,顿时也发现,这帐篷果然是歪的。
不过它靠地面的部分歪的并不明显,明显的是左侧的顶部,下陷了一大块,看样子是支架弯曲了,俨然像是有什么重物砸过一样。
我和王泽海不约而同的凑到了帐篷边上,想看看这帐篷的‘伤’是怎么来的,这一看顿时不得了,只见帐篷周围,赫然有一片很大的印记。那印记很奇怪,长长的一条,很粗,像是有什么大型的蛇类爬过一样。
我当时立刻就想到了白天看见的那群黑蛇。
难不成,我们遭遇了蛇群的攻击?
不,那些蛇都很小,没有个头这个大的。
再说了,蛇这东西,又怎么会主动攻击人呢?
我一边想,一边不自觉的说出了口。王泽海一听,搓了搓手,道:“这小蛇当然不会,但你看这痕迹,如果是蛇的话,肯定是条大蟒蛇。这蟒蛇饿了,没准儿就寻摸着来咱这儿找吃的。”
我忍不住看了王泽海一眼,道:“有理。”
王泽海颇为紧张,道:“咱们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我看了看傻子韩绪,便道:“我去看看,你在这儿看着他。”虽然行动不便,但我还是放心不下,想去看个究竟。
然而,没等我们有所动作,前方的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团昏黄的光晕,光晕中,有三个人影正朝我们靠近。
虽然看不清模样,但从身量来看,显然就是谭刃他们三人。
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看他们的步子并不快,看样子没什么危险,忍不住快步迎了上去。然而,一靠近这三人,我就感觉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氛。
沉重。
非常的沉重。
他们的表情是如出一辙的凝重。谭刃大部分时间是不冷不热的神情,这会儿眉头却打了个结,丝毫没有放松的迹象。周玄业平时挺温和的,比较爱笑,但现在,长长翘起的嘴角此刻下吊着,凝重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
韩梓桐到还好,依旧是木然着一张脸,由于面部神经除了问题,她即使想有其它表情也做不出来。此刻,虽然面上没有变化,但我却看到,她垂着的右手在发抖,手指一曲一张的,似乎想抓什么东西。
除了他们三人外,我没有看到秋凰兮。
出于直觉,我意识到秋凰兮可能出事了,心里头不由得沉了一下,忙道:“秋凰兮呢?出了什么事?”韩梓桐目光直勾勾盯着我,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是抿了抿唇,低下头,一言不发的绕过我往营地走去。
谭刃也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沉声道:“回营地再说。”
周玄业手里提着那柄三子观的镇观之宝,这次也没有多说,两人朝着营地而去,我只能在后面跟上。
韩绪照例开始缠着韩梓桐,不过这次,韩梓桐没那么有耐心了,不耐烦的说:“小绪,再吵我就不理你了。”大约韩梓桐很少说这种话,所以韩绪扁了扁嘴,露出要哭的模样。
连这个队伍里最不知忧愁的人,现在也一副苦瓜脸,没有了他的聒噪和吵闹,整个营地安静的吓人。
王泽海看了看谭刃等人,又看了看我,给我使了个眼色,显然是询问我怎么回事,我摇了摇头。王泽海便露出深思的模样,率先打破沉默:“谭老板,别皱着眉头了,有什么事还是要解决的,你们这到底是……”他指了指那个有些歪的帐篷。
毕竟是老板,谭刃还是很给他面子的,说道:“收拾东西,我们连夜撤出绿洲,边走边说。”
我看了看焊锡的手表,上面显示是晚上的十一点。
看样子我这一口气就睡了将近七个小时,而韩梓桐听到谭刃的话,二话没说就开始收拾东西,王泽海倒是没有多说,摸了摸鼻子就跟着招照办了。
我却不行,我拦了谭刃一把,心里有些火气。这股火气确切的说不是真正的怒火,而是心中那个不祥的猜测,让我没底儿。我拽了谭刃一把,道:“你说清楚!什么连夜走?秋凰兮呢?她到底怎么样了!我们就这样走了,不管她了吗!”
第五十三节 争吵
我一口气问出来,谭刃的神情不变,依旧显得很凝重,其余人也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一眼看去,韩梓桐和周玄业都保持着沉默,韩绪则傻愣愣的看着我。王泽海则是个心思灵活的,他估计是想到了什么,因而并没有提起秋凰兮,而是打着圆场对我说:“这个……谭老板和周老板都说走,那肯定是有原因的,咱们先离开再说。”
我道:“离开之后呢?”我和秋凰兮认识的时间也不过一天,要说有什么男女之情那肯定是扯淡,但我始终记得,她当时打算牺牲自己掩护我逃生的事。至少此刻,在我心里,她已经不是一个陌生人,而是我的朋友。
一个生死相交的朋友。
如果就这么什么也不清楚的弃她而去,那我还是人吗?我苏天顾虽然没什么文化,但知恩图报这个道理还是懂的,秋凰兮没有对不起我,甚至在我摔下井昏迷之时冒险救了我一命。
救命之恩,怎么能说忘就忘?
我一向是个知进退的,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如非必要,是不会跟老板抬杠的,但这次,我没有顾忌王泽海的面子,直接道:“王老板,这事对我来说很重要,不能打个马虎眼就过。”说这话时,我盯着谭刃。
谭刃双手环胸,眉宇间的凝重之色退去,眼中只剩下一片平静,冷冷的盯着我,用一种比较缓的语速,道:“苏天顾,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所以你不记得自己是什么身份了?”
我噎了一下,心里头一半是怒火,一半则跟悬了块铅一样。
没错,撇去黄耀祖那些破事儿,事务所的日子确实太逍遥了一些,时间长了,我都忘了谭刃是我的老板了。他这话将我拉回了现实,我深深吸了口气,道:“谢谢你的提醒,我已经记起来了。我辞职!”
谭刃眉头一皱,面上闪过一抹怒色,王泽海一见,连忙打圆场,拍着我肩膀说:“苏兄弟,别说气话。你失踪的时候,谭老板两个人可是急的不得了,别为了一个外人伤了和气。”
王泽海是一番好意,我忍不住道:“王老板,我知道,对于你们来说,秋小姐只是个外人,可、可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不能不管她。”说完,我对谭刃道:“告诉我她在哪儿,我自己去找人,不耽误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谭刃闻言冷笑,道:“不耽误我?你他妈要是伤了残了,我还得算工伤呢!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一点儿本事没有,想救人?我看你……”
“够了!”周玄业猛地出声打断了谭刃的话,并且瞪了谭刃一眼。谭刃于是住了嘴,只是哼了一声。
我心里苦笑,虽然谭刃说的是实话,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损我,面子还真挂不住。
周玄业将收拾东西的包往地上一放,走到我旁边道:“他这人,一生起气来嘴巴一向很毒,这你是知道的,别往心里去。”我点了点头。周玄业又道:“既然她对你有救命之恩,那咱们就不能扔下她一个人。进了我们事务所,就是我们的人,有恩有债,一并担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这时,韩梓桐也将手里的东西一放,道:“不行,我也忍不住,要真的不管她,我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
王泽海一见这情况,一垂手,说:“看样子你们是打算变卦了,既然如此,说说吧,怎么回事?”
周玄业道:“既然要救人,那就事不宜迟,边走边说吧。”整个情况就在一瞬间改变了,众人开始收拾装备掉头。我一时间有些缓不过神来,韩梓桐凑到我身边,悄声道:“你冤枉谭老板了,这次的事情真的很棘手,他是在为你的安全着想。”
我心里有些发虚,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话间,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周玄业开了强力探照灯,走在最前方,众人开始往他们之前追出的方向而去。
韩梓桐就在我身侧,开始说起了当时的状况。
她和秋凰兮是一个帐篷的,但那时候她在守夜,所以帐篷里只有秋凰兮一人,而王泽海则还周玄业一个帐篷。谭刃有人体接触性洁癖,没有睡在帐篷里,单独靠在一棵最近的蕉树下睡觉。
韩梓桐在守夜,她拿出了一个图书阅读器看资料。这种阅读器待机时间长,使用起来也不耗电,可以储存图书资料,在这时候拿出来用是最适合不过的。
她一时看入了迷,没能留意周围的状况。事实上,我们的营地挂了一盏高功率营灯,方圆十米左右的位置都照的透亮,有什么危险,一眼就看见了,所以给人的安全感很强。
或许正是因为疏忽大意,所以等她听到身后有一阵沙沙沙的古怪声音时已经晚了,她回过头,只看见一个黑漆漆的庞然大物蜷缩在自己的帐篷前,那细密的散发这幽光的鳞片,那扭动的身躯,无一不在显示着,那是一条蟒!
一条黑色的巨蟒!
而此刻,那蟒蛇的蛇头,赫然是伸入帐篷中的。
“啊!”她大叫一声,却不知该如何是好,一个赤手空拳的女人,看到这么个庞然大物,肯定不可能有勇气冲上去救人。
怎么救?
拿拳头揍它?
这一声大叫的同时,谭刃猛地醒了过来。他看见眼前的大蛇,倒抽一口凉气,二话不说,翻身而去,大喝一声,顺手抄起手边的一块大石头,朝着那大蛇砸了过去。
他是在转移大蛇的注意力。
巨蟒果然转过了头,而它的嘴里,赫然叼着一个东西。
是秋凰兮,她的下半身在蛇嘴里,上半身在外面,微微挣扎着,显得虚弱而无力,甚至连声音都发不出来。这动静,让周玄业立刻从帐篷里窜了出来。周玄业的警觉性是非常高的,而且走南闯北,见过不少大阵仗,反应力非常快。
在听到韩梓桐的大叫以及谭刃的呼喝声时,他就知道出了事,因此从帐篷里翻身而去的瞬间,已经抄起了手边的古剑,锵的一声宝剑出鞘,冲了出去。
那巨蟒也不知活了多久,似乎有灵性似的,见了三人,竟然也不力敌,叼了秋凰兮就向着黑暗处窜去。
蛇类可以吞下比自己身体大很多倍的动物,不过吞下去后,会造成行动缓慢,所以那巨蟒很聪明,在逃跑的过程中,并没有立刻吞下秋凰兮,而是一直叼着,因而它的速度很快。
谭刃三人根本顾不得通知我们,便急急忙忙的追了出去。
他们追的并不远,那大蛇跑了没多久,便钻进了一个大洞里。
周玄业等人追上的时候,只看到了巨蟒的尾巴在洞口一闪而过。谭刃立刻蹲在洞口,拿着手电往里看,那洞很深,隐隐约约,洞下传来水流的声音,或许下面还是个水洞子。
“怎么办?”韩梓桐气喘吁吁,焦急道。
谭刃侧耳听了听,下面没什么动静,道:“我下去看看。”他说着,拔出了匕首。
但就在他打算下去时,脚腕的位置,忽然痒了一下。谭刃低头一看,发现竟然是一根白色的根须缠上了自己的脚腕。而就在这一瞬间,周围的植被,都跟着簌簌抖动起来,无数的根须从这些植物下窜出来。
原来,这些根须一直隐藏在下面,只是以这些植物为遮挡物,因此三人之前根本没有发现。这一霎那,所有的根须都感觉到了人类的温度,顿时朝着三人扑上来。
在这些植物群中,赫然还有很多小黑蛇,而蛇是冷血动物,自然无法勾起那些根须的捕食欲,反而成了这些蛇类的保护伞,使得这片绿洲上的蛇类,多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
根须夹杂着黑色,哪里是三人能够抵挡的。谭刃三人都是聪明人,一见这情况,二话不说就跑。索性周玄业当时手里拿了古剑,一套剑法舞的滴水不漏,三人这才逃脱。
这一路跑回来,秋凰兮估计早已经在那巨蟒的肚子里了。
三人很是内疚,因此回来的路上,一个个阴沉着脸,根本不愿意多提,只嘱咐我们赶紧离开。而现在之所以说要回去救人,完全是因为我的原因。
就如同周玄业说的那句,既然是事务所的人,就有恩有债一并担了。这话显然是在表达,把我当成自己人,估计是担心我会因为谭刃的那番话而伤了玻璃心。
我听到此处,不由停下脚步,道:“已经被吃了……等等。”我示意众人停下脚步,深深吸了口气,道:“我们回去。”
谭刃冷冷道:“不救人了?”
我苦笑一声道:“为了救一个死人,让活人去送死吗?”
谭刃道:“不是你说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吗?”他语言犀利,我却并不想多计较。谭刃这个人,向来毒舌,但细细想来,不管是我当时掉进井里,还是秋凰兮被巨蟒拖进洞里,他都是第一时间找人救人,并没有袖手旁观,典型的外冷内热,刀子嘴豆腐心,因此他冷冷的讽刺完以后,我道:“算我的错,我们回去。”
秋凰兮,对不起,我没办法带回你的尸体了。我眼前的这些都是活人,让他们,冒生命危险去抢你的尸体,我承担不起。
人既然已经被吞了,要想把尸体弄出来,只能把那巨蟒给剖了。
我们有那能力吗?
自然没有。
所以,死人与活人,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如果一开始,他们就跟我说清楚,我根本不会提出‘救人’这个要求。而这几人之所以没有提,八成也是内心不安。
说白了,都不是什么见死不救的恶人,同伴在眼皮子底下被巨蟒吞了,他们并非没有受到打击。恐怕这其中,打击最大的是韩梓桐。
第五十四节 蛇摩
我说完,谭刃没有再讽刺我,而是皱了皱眉,道:“你的意思是放弃了?”
我道:“放弃。”
谭刃冷笑,道:“你忘了咱们事务所是干什么的了?”
我愣了一下,道:“找人啊。”
谭刃指了指王泽海,道:“不只找人,还找尸。”紧接着又道:“如果这件事都解决不了,我这个老板以后还有什么威信可言,今晚就让你见识见识。”一旁的周玄业也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接受我回程的建议。
谭刃这话虽然说的很牛逼,但我知道,如果真有那么容易,一开始他和周玄业就不会直接走人了。我正打算劝谭刃不必逞一时之气,周玄业却将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压低声音道:“这不仅是为了你的良心,也是为了我们自己的良心。”
我俩四目相对,看着他坚定的眼神,我知道这事儿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于是没再说话,而是看了看蹦蹦跳跳的韩绪,道:“我们去可以,但总不能让他们冒险。”这个他们,自然是指韩绪三人。
王泽海身体肥胖,动作迟缓,韩梓桐是个女人,体力上到底有些弱,而韩绪则跟个五六岁的小孩儿差不多,带上他们一起去那地儿寻尸,岂不是找死?
周玄业闻言,笑了笑,道:“山人自有妙计。你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吗?”他说的显然是那些根须,我摇了摇头,心下一动,反问:“莫非你知道?我以为是什么新的食肉植物。”
周玄业却是摇头,道:“确实是食肉植物,但不一定是新品种。我师门里有一本《古今杂记卷》,在其中的神物篇中记载过类似的植物,叫‘蛇摩’。”
“蛇摩?”这名字太耳生了。
“嗯。‘蛇摩’性喜阴,多生与地底或潜伏于植被的阴暗处,遇阳光则退,遇月光则出,遇火而动,识温而行。”
我忍不住感叹道:“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植物。”
周玄业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蛇摩’只记载于传说中,据说是蛇妖的伴生物,有蛇摩的地方,必然有蛇妖。”
王泽海也在一旁听话头,闻言吃惊道:“蛇妖?世界上真有妖怪吗?”
周玄业耸了耸肩,道:“书上记载过,但我没见过,谁知道呢。”
韩梓桐有些紧张,说:“咱们遇到的那条黑蟒,不会就是蛇妖吧?”
谭刃不冷不热道:“如果它是蛇妖,咱们三个还能活到现在?”
周玄业接过话头,晃了晃手里的探照灯,道:“这只是古书上的记载,古人所知有限,有些记载难免夸大其词,也不可尽信。不过,知己知彼百战战胜,只要知道这蛇摩的弱点,一切就好办多了。”之前周玄业三人之所以为狼狈逃窜,只是因为措手不及,而现在,他静下心来,摸清楚了蛇摩的来路,心中便有了对策。
他对我们说:“蛇摩怕阳光,却不怕火光。阳,为天地之精;火,为地藏之灵;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韩绪是属龙的吧?”韩梓桐一愣,点了点头,道:“是。”
周玄业道:“龙气秉天地之正,不出所料,蛇摩对他应该不会有兴趣。一会儿到了地方咱们试一试,倘若猜中了,便让韩绪代我们走一趟。”一边说,他一边从腰包里掏出来一样东西。
那东西被装在一个黑色的小布袋里,是一枚叠成三角形的符纸,这符和我之前见到的黄色符纸都不一样,它通体呈朱红色,符文呈黄色,看起来很是显眼。
周玄业捏着符纸道:“只需将这枚符纸扔进那个地洞里就行,接下来的一切交给我。”
韩梓桐眼里充满了怀疑,道:“就这么简单?”其实不知是她怀疑,我心中也怀疑,虽说见识过周玄业二人的本事,但要从那蛇肚子里弄出来一具尸体,真的用这张符纸就能搞定?
谭刃闻言,冷冷道:“这是‘降神符’,攒了七年都没舍得用,今天用在这儿,她也算死的不冤枉了。”这名字我听着有些耳熟,仔细一想,唐琳琳似乎提过这个东西。
当时我和她闲扯,问她谭刃两人是怎么寻找死人的,是不是就像电视里的赶尸道长那样,拿个铃铛在前面走,尸体就在后面蹦。
唐琳琳当时摸了摸小下巴,说:“差不多吧,不过尸体不会蹦,用蹦的尸体,那是道行低的‘炼尸者’才干的事,道行高深的‘炼尸者’,走尸之时,尸体如同活人一样,除了不会说话,不能呼吸,其余的行走坐卧无一不可。”
我当时听得十分惊奇,问她:“那周哥在炼尸者中,是属于厉害的还是属于不厉害的?”
唐琳琳摊了摊手,道:“这我哪知道,炼尸一门几乎都快失传了,没有比较对象啊。不过我知道周玄业那儿有一道‘降神符’,听说可牛了,神符一动,祖师送灵,千里走尸都不成问题。这样说起来,大约算是厉害的吧。”所谓的千里走尸,是指通过降神符,将尸体瞬间运送到很远的位置。
这话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事实上,炼尸术,其实就是古代方士根据尸变的原理总结出来的一门技术,炼尸走尸,利用的就是尸变原理,只不过是让尸体进行暂时性的尸变。
尸变的尸体称之为毛尸,而毛尸之上,又有旱魃、魁拔,这些属于传说中的高级尸变,尸体能飞天遁地,日行千里。
而那降神符的作用,便是请炼尸一脉的祖师爷降临,使得尸体出现短暂性的‘顶级尸变’,拥有旱魃魁拔的能力。当时唐琳琳也就是顺口一提,她自己也不太清楚,所以我只有这么个大概印象,但却也知道,降神符是很厉害的玩意儿。
一时间,我不由得紧紧盯着周玄业手指的符纸。
如谭刃所说,这玩意儿放在周玄业身上七年了都没舍得动用,想来是十分珍贵和罕见的。
韩梓桐还是有些怀疑,或者说,她虽然心有愧疚,却并不想让韩绪去冒险,所以她道:“有没有别的办法,我担心小绪……”她话没有说完,但意思却很明显。
周玄业微微沉默,片刻后,低声道:“你是他的监护人,你做决定吧。不过时间不多了,要想遗体保存完好,咱们最好还是尽快。”听说被蟒蛇吃进肚子里的食物,骨头都会因挤压而断裂,我想到那个情形,心里就沉甸甸的。
韩梓桐没吭声,处在一个犹豫边缘,而就在这时,韩绪却蹦蹦跳跳的说道:“小绪要帮忙,小绪要扔符符……”一个大块头卖萌的景象实在让人想自戳双目。
周玄业闻言趁热打铁,道:“先让韩绪去试一下,如果蛇摩有攻击迹象,那我们只能放弃了。”
韩梓桐闻言,也只能点了点头,不放心的说道:“就算蛇摩不攻击小绪,可那些蛇怎么办?”
王泽海立刻道:“咱们有驱蛇药啊,只是之前不知道有蛇,这才没拿出来。”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颗颗龙眼大小的黄色丸子,这玩意儿主要原料是硫磺,味道很刺激,放在兜里可以很有效的规避虫蛇。
一边说,王泽海一边撕开塑料袋,将药丸往韩绪各个兜里放,嘴里念叨:“多放点儿,熏死它们。”
做完这一切,众人再无顾忌,很快就走到了那片危险区域。
我们停下了脚步,周玄业将探照灯交给韩绪,细细的嘱咐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说的十分清楚。其实也不难,就是将符纸丢进那个蛇洞里而已。
第五十五节 降神
那蛇洞很大,也很显眼,在蛇摩不攻击韩绪的情况下,也不过二十来步左右的距离,一扔就完事儿,十分简单。
最后,周玄业嘱咐道:“如果蛇摩来抓你,你就不用扔符符了,转身就跑知道吗?”
韩绪大力点头,一脸兴奋,显然将这当成了一场好玩的游戏。
一边的韩梓桐虽然面无表情,眼光却透露着十足的担忧,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那担忧之中,似乎还有些别的什么情绪。
我忍不住安慰她:“相信韩绪,他其实很聪明,距离并不远,就算有意外也来得及,别太担心了。你这个当姐姐的,操心太多了,其实偶尔让他多锻炼一下,是有好处的。”
不要以为智障儿完全没有自理能力,他们只是反应和接受能力差,但多经历一些事情,加强映像,是有助于成长的,在这方面我可是很有经验的,要知道,在福利院里,我可是负责照顾着十多个有智力问题的小弟弟小妹妹。
谁知,我说完后,韩梓桐却是苦笑一声,低声道:“他不是我弟弟……”
“啊?”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她叫韩梓桐,他叫韩绪,一样的姓,听名字就是一家人,怎么又不是弟弟了?我脑海里转过几个念头,联想到韩梓桐对韩绪的态度,忍不住揣测:“莫非是组合家庭?”那种组合家庭里,哥哥爱上妹妹,姐姐爱上弟弟的事虽然少,但并不是没有。
韩梓桐一愣,立刻摇头,道:“你想哪儿去了,不是那样,这事一言难尽,总之……我对不起小绪,他以前、他以前是个正常人,现在变成这样,都是我害的。”说实话,这个信息量还真是很大,我一直以为韩绪是天生的智障,现在看来,竟然是后期变成这样的。
难道是脑部受了什么伤?
韩梓桐为什么说是她害的?
这二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又发生过什么?
我虽然好奇,但这毕竟是二人间的私事,我不好多问,便没开口,而这时,韩绪已经拿着‘降神符’,朝着黑暗中那个蛇洞走去。
我没再跟韩梓桐说话,众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韩绪,确切的说,是盯着韩绪的周围。
探照灯的光芒很强,因此前方的一切,我们都看的清清楚楚。
那些蛇摩都躲在植物的下方,因此表面上是看不出什么的,我们只能留意着,有没有蛇摩出来。
韩绪走了十来步开外,便已经是危险区了,我们站在蛇摩寄生地外的安全区张望,瞧见这情况,都不由得松了口气。
周玄业笑道:“太好了。”
谭刃接话道:“看样子可以准备降神术了。”
周玄业点了点头,开始准备东西。
他准备的东西并不多,一支香,以及一张画好的符纸。这符纸和之前的降神符是装在一个小袋子里的。
而这时,韩绪已经走到了那个蛇洞边,由于我们所处的位置较远,因而是看不见那个洞口的,但韩绪明显已经找到了,他站在原地,弯着腰半晌没动,头颅歪来歪去,显然是在好奇的往里面张望。
王泽海忍不住提醒道:“抓紧时间,扔进去,别瞎看了。”韩绪还是很听话的,闻言也不瞎看了,将手里的降神符给扔进了洞里。与此同时,周玄业点燃了那支香,随意往地上一插,手中的符纸在香头上一扫,立刻燃起了一簇火苗。
“上达天庭,下传幽冥;子弟有请,祖师降灵!”夹在指尖的符纸,似乎在这瞬间闪过了一丝蓝色的火焰,下一秒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周玄业柔软的身体以奇怪的角度转了一圈,脚尖顺着地上的香,虚空划了个古怪的图案,脚尖落地的刹那,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他手里才燃了一半的符纸,忽然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在瞬间爆发出火光,将剩下的半张符纸烧成了灰烬,这一刻,那火仿佛是从他手掌中冒出来的一样,显得十分惊艳。
火焰的出现只是一瞬间,周玄业凝视着空中的飞灰,随机低下头去看地上插着的香。
这时,韩绪也跑了回来,挺着胸膛向我们表功:“放进去了,厉害吧,要奖励。”
除了韩梓桐连忙夸奖他以外,我们其余人都没那个心思,目光完全被周玄业吸引过去了,此刻,眼神也随着他的视线去看那地上的香,一看之下,我不禁愣了。
断香。
虽然我不知道这个降神具体是个什么步骤,但谭刃跟我说过,修行之人,沟通天地鬼神,多以香烛为媒介,香忽然熄灭,就是断香。不管在哪种情况下,断香都不是什么好兆头。
王泽海等人不懂这其中的门道,见香灭了,嘴里嘶了一声,说:“怎么灭了,是不是回潮了?”
周玄业盯着香,眉头逐渐皱了起来,紧接着,他抬起头注视谭刃,道:“师兄,你看是怎么回事?”
谭刃双手环胸,神情依旧是不冷不热,但目光却是炯炯有神:“降神失败。”
周玄业神色显得十分不解:“怎么会这样。”
我也好奇,要知道,周玄业之前拿出降神符时,可是十拿九稳,显得很有信心的,怎么这就歇菜了?莫非是那降神符留的太久,过保质期了?
谭刃微微侧头,显然也是在思索,紧接着,我发现,他垂着的一只手,手指动了起来,幅度不大,但明显是在掐算什么东西,于是我没吭声。片刻后,谭刃像是想到了什么,摸出匕首,顺手在地上画了个‘井’字图案。
这个图案画完后,他顺手将匕首往天空一人,匕首在空中翻转着,随即呲的一声扎入了地上。那匕首刚好扎在井字图案的其中一个格子里,笔直笔直的。
“伤。”谭刃和周玄业盯着匕首掉落的位置,同时说出了这个字,两人旋即诧异的对视,皆是一脸的震惊之色。
我看不懂他们在干什么,但估计是占卜一类的。之前谭刃给王爱国推演命盘的时候,得出的结果也是伤。
我在事务所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方面的知识,多多少少知道一些,也不像之前那样完全摸不着头脑了。奇门遁甲术中,门有分为排门法与飞宫法,排门有八门,而飞宫有九门。
刚才周玄业在地上划的井字,实际上应当是飞宫法的一种,飞宫九门为休、死、伤、杜、中、开、惊、生、景,伤门的意思很明显,周玄业随手一排,排出个伤门,让我不由得联想到了王爱国,心想:莫非秋凰兮还没有死?
如果她死了,那就不该在伤门,而该在死门了。
可她不是已经被巨蟒给吞了吗?难道她还能从巨蟒口中逃生?
到底是有奇迹出现,还是说周玄业和谭刃失手了?排门占卜这事儿,本身就很玄妙,两个原本该死的人,结果都推出伤门,让我不得不怀疑谭刃和周玄业的技术。
王泽海几人却是完全听不明白,他嘶了一声,道:“这……到底咋说的,给个准话儿。”
周玄业这才转移了目光,抿了抿唇,沉声道:“她还活着。”
王泽海一愣,瞪大了眼,道:“开玩笑吧?”
周玄业道:“降神入尸,没有死人死尸,降神自然失败,而且排门的结果也显示人没死,看来……我们得到那蛇洞里走一趟。”
王泽海一听这话,目瞪口呆,额头上汗都出来了,半晌说道:“这个周老板,我说句话你们别嫌不中听。不是我不相信你们的技术,但是、但是我觉得,这个秋小姐活下来的可能性,真的非常小。还有啊,那蛇洞你们怎么进去?那蛇洞里有什么,你们知道吗?这些蛇摩不攻击小韩,可不代表不攻击咱们。我不是一个见死不救的人……但我觉得,进蛇洞的事儿,太不靠谱了,三思啊。”
王泽海为人挺不错的,这话说的也中肯,进入蛇洞实在是太危险,而为了一个‘占卜’的结果,就冒着生命危险进蛇洞,正常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这就好像你走在路上,一个算命的拦住你,说你最近有血光之灾,要想免灾就得破财,把财产捐给福利院。
正常情况下,你会捐吗?
肯定不会。
王泽海请我们找王爱国的尸体,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事实上对于周玄业等人的本事,他心里估计也是拿不准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算命的,让他去干冒生命危险的事,他怎么可能同意?
他要是这么容易就被人支使,别人让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他就不是王泽海,是王傻子。
第五十六节 挖墙脚
王泽海说完,周玄业只是淡淡一笑,道:“既然人还没死,我辈之人,岂能见死不救。其次,我那枚降神符还在洞里,这东西是我师父传下来的宝贝,不能白白浪费了。”说着,他打了个手势,示意我们不要耽误时间,转而对我道:“我和谭刃进去,你们在外面守着。”
这回我们有准备,拿出了辟蛇虫的药丸带在身上,周围那些小黑蛇到是不用怕,唯一要对付的,也就是这些蛇摩了。周玄业此刻拿出了那把古剑,顺手挽了个剑花,显得十分的潇洒,我忍不住道:“周哥,别就顾着耍帅了,你有把握吗?”
他反问道:“如果没把握,就不做?”这话把我给问住了。没错,难道没把握,我们就不救人了吗?顿时,我心中升起一股豪气,道:“我能帮什么忙!尽管吩咐。”我不是啥牛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本事,这会儿,也只能尽自己能尽的力。
周玄业笑了笑,用眼神示意韩梓桐、韩绪以及王泽海三人,挤了挤眼,道:“保护好其他人。”顿了顿,他又道:“如果听到什么异动,你就带着他们先走。”
我心里沉了一下,很显然,周玄业现在也是冒险一试,没有太大的把握。其实,如果只是单独拿降神符,以周玄业二人的本事,并不会太困难,但如果还要从蛇口救人,那就……
我忍不住道:“那降神符应该掉落的不是很深,你和老板在外面帮我挡着蛇摩,我下洞去拿符救人。”要弄出那枚符,只要周玄业二人挡住那些蛇摩,那就挺容易的,至于救秋凰兮的事儿,还是我自己来的好,即便出了事,也不会连累其他人。
周玄业闻言愣了一下,旋即摇头,神色严肃起来:“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我说过了,救她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我们自己的良心。”不给我再开口的机会,他和谭刃两人收拾了东西,便朝着蛇洞而去。
这一路过去,隐藏的蛇摩果然闻风而动,纷纷探出来。谭刃两人早已经事先做好了防护,将携带的衣服全部穿在身上,手上也带了手套,脸部的位置照旧做了个头套。一路杀过去,蛇摩虽多,却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害。
到达蛇洞口,谭刃一马当下钻了进去打探情况,周玄业则暂时抵挡着蛇摩为谭刃护航。而站在我们所处的位置,只能看见前方那片聚集地,所有的蛇摩似乎都活了过来,铺天盖地,如同群魔乱舞,看得人胆战心惊。我急的跺脚,只恨自己没有能力去帮忙。
王泽海一边看,一边频频叹气,说:“哎,怎么摊上这事儿,我说,小苏,这都怪你。”
“怪我?”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觉得不解。
王泽海脸上的肥肉一抖,道:“你要是不掉进井里,咱们没遇上秋凰兮,那不也就没这事儿了么。”我闻言,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道:“我们来绿洲本来就是为了救人的,按照你这个逻辑,最大的罪人岂不是韩小姐?要不是韩小姐发现包永专,我们又怎么会莫名其妙跑到这绿洲来救人?再往前追溯,要不是你要找你父亲,我们一大帮人,至于大夏天的跑到沙漠来吗?”
“你、你……”王泽海被我给噎住了,指着我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心里正担忧谭刃两人的安危,也不知秋凰兮的生死,哪有心情和王泽海多说,一时间口气便冲了一些。
我道:“我什么我,难道我说的不对。”
王泽海憋着一口气,最后反而嘿嘿嘿嘿的笑开了,身上的肥肉跟着一抖一抖的,笑的我莫名其妙。
紧接着,他说:“你这小子,平时看起来温吞吞好欺负的模样,没成想还是个有脾气的,这嘴可够利索的。行了,我也不是真的怪你,就是心里没底随口说两句。哎,我问你个事儿。”他一边注视着蛇洞口的动静,一边儿朝我靠近,显得一脸神秘。
我不由警惕起来,道:“你要干嘛?”我发现王泽海这人的脾气特别怪异,有点儿喜怒无常的感觉,和你混在一起的时候,跟哥们儿似的,但端起老板架子的时候也是收放自如,我有些吃不消了。
他盯着我笑眯眯的说:“我观察了一下,发现你在事务所其实就是个打杂的吧?”
……
这种事实被人一语道破,还真是不爽。
我道:“对,就是个打杂的,你怎么看出来的?”虽说我是个员工吧,但员工也是分等级的,比如唐琳琳,她就不属于打杂的一类,同样是管人家叫老板,怎么我就一眼被人瞧出是打杂的?
莫非我身上有打杂的气质?
王泽海哈哈一笑,道:“我估计你在事务所待遇也好不到哪儿去,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干?”
我想了想,道:“你是想挖墙角?”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被挖墙角的情况,着实意外,甚至以为他是在逗我。
挖墙角,不都是挖人才吗?挖我这个打杂的干什么?
像是看出了我的疑惑,王泽海顿时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神情,道:“小兄弟啊,你别看王哥我一身肉,但这身肉在社会上可是摸爬滚打几十年了,没有一两是白长的。再看我这一双眼睛虽然小,看人那可是一看一个准。”说着,他清了清嗓子,道:“就拿你们谭老板来说,外冷内热,而且很有魄力,原本是个做大事的人,但你知道他失败在什么地方吗?”
我摇了摇头,一时搞不清楚话题怎么变得这么快,忍不住转头去看那蛇洞口的动静。
可惜,那些蛇摩太多,周玄业也已经跟着进入了蛇洞里,此刻我所能看见的,就是那些在地上穿梭的蛇摩。失去了目标,它们开始缩回土里。蛇洞口在黑暗的灯光中,只露出一个隐约的轮廓,哪里还能看到人。
王泽海见我分神,便说:“别看了,人都钻地下去了,咱们又救不了,看也白看,只能等他们自己出来了。咱们接着说。”
我被他聒噪的没办法,只能无奈道:“说什么?说我老板失败的地方?大概是有些毒舌吧。”就谭刃那不说话则以,一说话就含枪带棍夹冰渣的个性,气量狭窄些的人,还真容易得罪。
王泽海闻言,道:“差不多吧,不过你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你想想,你们老板为什么毒舌?”
我道:“我想这个干什么?我就是一打酱油的,又不研究人类心理学。”
王泽海顿时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道:“想赚钱吗?想升职吗?不把领导伺候好了,怎么赚钱怎么升职?要想把领导伺候好,就得摸清楚领导的脾气。”
我道:“我不想升职,我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王泽海道:“没出息,男人,胸怀要大,眼界要宽,你难道就甘心一辈子做个打杂的吗?”
“男人要那么大的胸干什么,王老板,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当然不希望一辈子当个打杂的。事实上,所有像我一样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的人生是个打杂的,可是大部分人,最后还是只能打杂。我是个知足的人,你就别挑拨我了。”胸怀大志固然好,可这世界上大部分人,不都在过着普通的生活吗?人生需要努力,尽力,但不需要不自量力。前不久我还看一个新闻,小两口为了在上海买房,双方的父母都将房子给卖了给儿女凑首付,这就是典型的不自量力,儿女固然可恨,当父母的也是自作自受。
我很清楚自己的分量,没家底,没学历,目前来说,打杂才是最适合我的。
王泽海听完,泄了口气,道:“好吧,你是个比较特殊的年轻人。我有一个分店,正好缺个掌店的,我说了,我看人十拿九稳,小兄弟,你这个人,其实我是佩服的你知道吗?”
我依旧盯着蛇洞口,没看他,随口道:“王老板你逗我,你都说了,我就是个胸无大志的打杂的,有什么能让您佩服的?”
王泽海叹了口气,道:“等你混到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了,你小子这一路上的所作所为,王哥我都看在眼里,你知道自己身上最讨人喜欢的两点是什么吗?”
王泽海竖起了两根手指,不等我答话,便道:“一,讲良心;二,有骨气。”
我搞不清楚他跟我说这些是什么用意,随口道:“我拍我家老板马屁的时候你是没看见吧?什么骨气,太抬举我了。”这个社会,捧高踩低,我虽然不是踩低的人,但捧高拍马为五斗米折腰这种事儿还是经常做的,否则也不会每天颠儿颠儿的跑二十分钟去给老板买包子,说我有骨气,我自己都不好意思。
王泽海却是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道:“什么叫有骨气?始终端着一副架子不肯低头就叫有骨气吗?错了,那叫傻逼,那叫冥顽不宁。木坚易折,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是混不出个好来的。真正有骨气的人,对下能低头,对上能弯腰,不管是低头还是弯腰,心中自有一股正气。我问你,你缺钱吗?”
我道:“缺。”
王泽海又道:“好,出沙漠后,我单独给你一百万,你跟着我干,我的铺子里,缺一个有良心有正气的人,干不干。”
几乎是没有停顿的,我脱口而出:“不干。”
王泽海一笑,像是早有所料,反问道:“为什么?”
我一愣,因为他这话还真把我给问住了。
是啊,我为什么不干?换老板这种事很正常,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嘛。
我为什么要拒绝王泽海的提议?
一百万,对于谭刃二人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我这样一个普通人来说,足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了。
这一瞬间,我发现自己找不到答案。
王泽海跟着追问道:“我并不是跟你开玩笑,一百万对我来说,还真不算钱。跟着我比跟着他们有前途,我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掌店才放心,要拒绝,也得有个合理的理由吧?”
我开始用心去思考他的话,很快,我梳理出了自己刚才之所以会产生那种反应的原因,旋即对王泽海道:“老话讲: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两位老板对我,有雪中送炭之恩,一直以来又对我照顾有佳,有兄弟之义,我不能忘恩负义。”
王泽海掏了掏耳朵,道:“书没读几本,说起话来到是文绉绉的。这要是一般人,哪有不心动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只怕早就把什么恩义和骨气忘到一边了,所以我才欣赏和佩服你。不过佩服归佩服,作为过来人,王哥我还是得提醒你:混社会,就别太讲良心和恩义,有句老话说得好: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太讲良心了,吃亏的只会是自己,好好掂量掂量吧。”
他最后几个字拖了个高音儿,拍了拍我的肩膀,就没再多说。
一边的韩梓桐靠在一棵蕉树边,目光虽然看着蛇洞口的位置,但眼神却是放空的,似乎在想什么别的事,而她旁边的韩绪则蹲在地上玩沙土,掏出了一只虫子在手里玩,弄的挺恶心的。
第五十七节 蛇洞
我们四人站在安全区外,只亮着一只探照灯,形成了黑暗中唯一的一点光明,在那些蛇摩逐渐安静下去后,黑夜就显得格外寂静,大漠的绿洲里,连动物都变得谨小慎微,不发出一点儿声音,一时间,我似乎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此刻,大腿和腰侧的伤口从白天的疼痛变得有些麻痒,这是受损细胞在修复的好兆头,我忍住想挠的欲望在心里计算着时间。由于手机没电了,所以我隔一会儿,就去韩绪那里看一看他腕上的手表,四十多分钟后,周围依旧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那个蛇洞安安静静的,将洞内和洞外,隔成了两个世界。
韩梓桐终于有些稳不住了,声音中带着一丝焦急,打破了沉默的气氛:“怎么还不出来,会不会出什么事了?”
王泽海坐在一棵蕉树下,双下巴紧绷着,道:“这要是出了事儿,我还得赔钱,嘶……这趟生意亏大了。”我忍不住道:“别乱说,老板他们会平安出来的。”这卖玉的,都这会儿了,怎么尽泼凉水。
王泽海闻言,举着双手,啧了一声,道:“得、得,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这员工当的也太敬业了,回头我跟你们老板提意见,让他给你涨工资啊。”说着,便没皮没脸的笑了一下。
韩梓桐侧头问我:“临走时,谭老板他们是怎么跟你说的?”
我想了想,道:“说是有什么意外,让咱们先撤退。”
韩梓桐面无表情,声音却透着凝重:“可现在什么反应都没有,难道我们就这么一直等下去?”
我心里也觉得没底,却又没有其它办法,只能道:“先等着吧,有情况再说。”我们四人只能接着等,等到后来,王泽海这卖玉的都睡着了,韩绪手里也捏着个虫子睡的口水直流,只有我和韩梓桐沉默不语的守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等王泽海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黎明时分了,天色灰蒙蒙的,霞光未破,手表的指针,指向了凌晨的五点二十多分。韩绪还在睡,我们三人面面相觑,没一个人开口。
最后王泽海率先道:“坏了,肯定出事了,我就说不该下去。”
韩梓桐道:“可现在计较这些还有什么用?”
王泽海看向我,道:“小苏,你怎么说?”
我看了看天空,快要亮了,于是道:“太阳一出来,我就进蛇洞找人。”蛇摩怕日光,我没有周玄业那么厉害的身手,要想躲开这些蛇摩,只有等太阳出来。
说实话,这会儿我的心脏就跟掉了一块铅似的沉重,脑海里冒出了各种不详的猜测,可我面对着眼前的三人,一个五十好几,走几步就喘的胖子,一个智障儿童,一个柔弱的女人,这种时候,我只能保持自己的镇定,否则我一乱,估计他们更乱。
王泽海听我这么一说,大惊道:“你小子不要命了!你两个老板下去都没能上来,你下去不是送死吗!”
我道:“否则呢?我们就这样等着?整整七个小时了……我不能再等了。”
韩梓桐沉默了一下,抬头看着我,柔声道:“天顾,抱歉,我不能跟你去,我不能出事,否则小绪没有人照顾,我不能冒这个险。”她虽然面上做不出什么表情,但眼神却明显很是愧疚。
我打心里根本没希望她能帮忙,一来她是受王泽海之邀来给王泽海办事的,自然不需要为了谭刃二人冒生命危险;其次,她毕竟是个女人,体力方面先天弱势,这种危险的事情,又怎么能靠她?于是我摇了摇头,看了看一边儿睡的流口水的韩绪,道:“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但是……我知道韩绪需要你,有你这么个姐姐,是他的福气。”
韩梓桐目光中的愧疚之色更浓,道:“你真的要去?”
“义之所在,当仁不让,我必须去!他们是我的老板,我不能不管他们。”更确切的说,我其实是将这二人当成朋友。或许别人不清楚,我自己却是清楚的,谭刃虽然看起来毒舌了一点,似乎是个刻薄的老板,但事实上,对我这个员工,已经是仁至义尽了,除了早餐喜欢抢我那份包子以外,就其它方面来说,绝对可以发个模范老板的牌子。
平日里泡咖啡时,都会给我送一份,而且是端到桌子前面。
你有见过这样的老板吗?
至少我以前没遇到过。
我不知道谭刃二人有没有把我当朋友,但我知道,自己无法将他们当成那种随时可以跳槽或者可以换掉的老板。
韩梓桐闻言,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等你平安出来,如果有兴趣,我就跟你说说小绪的事,有兴趣听吗?”
我笑了笑,道:“那就说好了,等我回来。”
王泽海见我下定了决心,叹了口气,满脸为难的说:“你王哥我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可你看见了,我太胖了,那蛇洞我也钻不进去。这么照吧……”一边说,他一边将身上大部分辟虫蛇的药丸掏出来往我衣兜里塞,随即还给我拉上了拉链,做完这一切,他道:“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
我一时觉得好笑,道:“行了,王老板,他们就交给你了。”他找的这个借口,还真没骗我,以他的体型,确实钻不进蛇洞里,估计钻到胸口的位置就得卡住。
接着,我开始装备自己,戴手套,穿衣服,尽可能的多带了一些装备,收拾好一切的时候,天光已经亮了。
此刻,太阳光虽然不强,但我试着走入了危险区,发现那些蛇摩并没有动静,于是我冲王泽海三人挥了挥手,韩绪咧嘴傻笑,道:“猪天顾你去哪里,我要跟你玩。”他想冲过来,被韩梓桐一把抓住了。
我们约定好,等一天。如果今天晚上,我没有从蛇洞里出来,就说明那蛇洞里确实是有很棘手的情况,如果是那样,韩梓桐三人也不用想办法救我们了,直接回程便是。
安安稳稳的走到那蛇洞前,我打着灯光往里看。
蛇洞并非是直上直下的,而是呈现出一个倾斜的弧度,灯光打进去,并不能看的太远。入口处有些浮土,此时,还能清晰的看到谭刃二人爬入蛇洞时留下的痕迹。
我深深吸了口气,在心里默念了句祖师爷保佑,便一低头开始往蛇洞里钻。
虽说我不是炼尸人,也不会走尸的本事,但好歹也给祖师爷上过几柱香了,看在大家都混熟了的面子上,祖师爷应该会照顾一下我吧?
我的体形属于比较标准的,不胖不瘦,钻进蛇洞里差不多刚好,不过整个人在地上爬的感觉并不好受,洞里一大股蛇类的腥味儿徘徊不去,闻的人作呕。
一边儿往前爬,我脑子里一边儿思考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谭刃他们为什么没出来?被蛇给吞了?
这蛇洞狭窄,只能容人爬行,在这洞里人的身手难以施展开,但蛇类却不会有这个限制。我脑海里不由得出现了谭刃和周玄业被那巨蟒一口一个吞掉的情形,顿时心里发紧。
很快,我将这个念头甩出了脑海,心说那巨蟒虽大,但还不至于连吃下三个人,它哪来那么大的肚子?所以,谭刃二人一直没有动静,肯定是因为出了别的情况。
这么想着,我开始继续往前爬。
这蛇洞比我想象中的要长很多,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蛇洞的走势很奇怪,它的入口处是向下倾斜的,但爬了十多米时,蛇洞的走势便平缓起来,并且变得弯弯曲曲的,而且越往前越宽。
二十多分钟后,竟然还没有看到蛇洞的尽头,我开始觉得惊讶了。
这蛇洞到底有多长?
这么长的蛇洞,怎么看也不可能是那巨蟒打出来的,这洞里肯定另有玄机。
第五十八节 打水口
到后来,我已经不知道自己爬到什么地方了,因为蛇洞的走势太过于古怪,深处已经,已经让人连方向都模糊了,唯一的好处是,我此刻所处的蛇洞已经变得比较宽,人在其中不用再全身贴地的爬行,可以屈膝爬行,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直接掉头。
爬的久了,四肢的关节屈太久,都跟僵了似的,就在我有些支持不住,想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忽然间,我听到了一阵很细微的动静。
我说过,自己的耳朵很灵,那动静很小,如果是王泽海等人处在这个环境中,肯定是听不见的,可却没能逃过我的耳朵。
细细听了一会儿,我惊诧的发现,那居然是水的声音!
这蛇洞里,怎么会有水声?
我惊了一下,一时间也别忘记了疲惫,立刻顺着洞口继续往前爬,越往前蛇洞越宽,最后,整个蛇洞忽然扩展到了足足有一人高,与此同时,我感到脚下的泥土,变得十分坚硬,由于是爬着的,所以这种坚硬的感觉很明显,膝盖跪趴在上面很疼。
我用手扒拉了一下地面,一层薄土被扒开,露出了下面的岩石。
我愣了一下,我知道,沙漠的黄沙只是岩石风化后的表层,一般来说,沙漠下面是少量的土层,然后是岩石圈,深一些的地方,据说还有‘古地下水道’,但我没想到,自己居然已经爬到了岩石圈上?
而这时,我也发现了水声的来源。
蛇洞的尽头处终于到了,尽头处是一个圆形的洞穴,直径约有三米左右,全是岩石的结构,最主要的是,这个洞穴,已经可以看到很明显的人工痕迹,因为上面有很多刻出来的壁画。
洞穴中央的地面,还有一个洞口,直上直下,灯光打下去看不到底,而我之前听到的水声,就是从这个直上直下的竖洞里传出来的。
除了眼前的竖洞,周围再没有别的洞口,连那条巨蟒也不见了踪影。
我一时愣住了,心想:难道那巨蟒还在这竖洞下面?这竖洞莫非连接着地下水?谭刃他们呢?难道也在这下面?这个‘蛇洞’是什么人弄出来的?
我满脑子雾水,只觉得这事儿古怪至极,目光扫过那岩石上刻的图案,便忍不住细细观摩起来。或许从这些图案上,能够看出什么蛛丝马迹。
这岩石上的图案看上去极其古老,因为线条和画法很简单原始,感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由于这个原因,上面刻画的很多东西,我都认不出来,连猜带蒙,才大致蒙出了其上的内容。
这应该是记录性质的岩画,具体的时间没有显示,但根据上面的内容透露出,这片绿洲,包括绿洲周围的很大一片面积,曾经是某个文明古国的领土,由于一次非常严重的灾害,所以在当时开展过一次‘打水’运动。说白了,就是挖掘地下水。
古尔班通古特,属于半固定半流动型的沙漠,它不像塔克拉玛干沙漠一样全是寸草不生的沙海,相反,地面还是有很多诸如梭梭一类的植物,含沙量的深度远远不及塔克拉玛干,也就是说,它的实际形成时间,其实并不长,因此沙漠地下的各种资源还很丰富。
韩梓桐是搞地质研究的,一路上我听她说过这个沙漠的状况,其实对于古尔班的考察,在1949之前就开始了,但不知为什么,突然中断了一段时期,而王泽海的父亲王爱国当时所做的考察,就是沙漠考察复苏的初期。
现在的古尔班通特,拥有一大片石油田,防沙护林也在积极展开,效果很显著。但在众多的考察结果中,关于古地下水的资料是很少的。韩梓桐当时并没有提起过这方面的事,想不到在古时候,竟然已经有人开始打古地下水的主意了。
我不由揣测,莫非那些地洞,其实都是古人‘打水’的产物?
可这岩画看上去已经年代久远,如果地洞是古人的产物,为什么至今还没有坍塌?要知道,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其实并不深,因此表面沙土结构松软,即便打了地洞,再不加固的情况下,地洞也不可能维持太长的时间。
难道,我所看到的这些地洞,并非是古人挖掘的?如果是今人挖掘的,那么又是谁搞出了这么大的工程?
此刻我所处的洞穴,和我来时所爬的‘蛇洞’,显然是两种风格,这让我更加确定了这个猜测:蛇洞和现在这个洞穴,并非是同一拨人挖掘出来的。我现在所处的洞穴,应该是古人挖掘出的一个‘打水’洞穴,而来时的蛇洞,则很可能是近些年由其他人挖掘出来的。
这样一来,这条‘蛇洞’古怪的结构也就能解释了,运用现代技术,挖掘这样一条地洞并不是太难,甚至也不需要用太长的时间。
现在眼前的情况,已经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
究竟是什么人,会挖掘这样一条地洞?而这条地洞,又恰好连着着古人所挖的‘打水口’,这显然不是一种巧合。
难道挖这地洞的人,真正的目标是这个‘打水口’?
我不敢再耽误时间,将视线从岩画上移开,爬到了竖洞处,将灯光往下打。
依旧是黑洞洞的,看不见东西,只能听见水流声,从声音判断,这竖洞下面连接着的地下水,水量应该很是充沛。这地方没有别的出入口,巨蟒和谭刃两人都不见了踪影,显而易见,他们肯定都下到了这竖洞下方。
下面是个什么情况?
我不知道,但既然来了,不可能就这么回去,人还没看到影儿呢。
索性进来的时候装备带的充足,我解下来腰间的绳索,在绳索的末端,绑上了照明用的便携探灯,然后将绳索放入了竖洞里。
这绳索的长度约在十二米左右,而使用的小探照灯,是聚光型,虽然因为体型的原因打了折扣,但照明距离,比起普通的手电那也是高了好几个等级,灯光打出去,一小簇笔直的光线,可以照到三十米开外。
但刚才,我用这小探照灯往下打,都没能看到头,所以现在只能再加十米的绳索,探一探下方的情况。
很快,绳索放到了底,探照灯已经接近地下四十米。
这个深度是非常惊人的。
越靠近地壳内部的岩层越是坚硬,同样,越深的地下水,质量也越高,而目前为止,这么深的地下水,即便是现代,也还没有进行过资源开采。但古时候的人,竟然挖出了一个这么深的洞去开采地下水对抗旱灾。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竖洞的直径,约莫有一米左右,直上直下,人如果下去,必须要借助绳索或吊篮一类的东西。我觉得很奇怪,如果是为了打水,那么这竖洞的结构,根本不方便取水,古人既然有能力开凿出这个打水口,为什么不干脆弄出石阶或者水轱辘一类的东西?
四十多米的深度,从我所处的位置看下去,细节一类的东西都已经看不清了,可依旧没有到底。
我的心凉了一下。
这么深的打水口,谭刃他们如果掉下去,肯定是掉进地下水里了。
地下水如果是流动的,那么他们就很可能被冲向更深的地层。
天呐。
我忽然觉得,他们生还的可能性太低了。
这个极大的可能性,如同一盆凉水泼下来,让我从头冷到了脚。
现在该怎么办?
下去看一看?
可这打水口到底有多深?
我现在的绳索明显是不够用的。
如果要下去一探,就必须得出去取绳索,这个念头刚一动,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儿,那就是,即便我们所有的绳索加起来,恐怕都不够用。因为我们是进沙漠,不是登山探险什么的,所以携带的绳索,并不是那种很长的专业登山索,而是那种绑东西扎扣子的绳索。即便我现在出去一趟,把剩下的一起扣起来也凑不齐四十米。
更何况,这竖洞显然不止四十米。
我焦躁起来,忍不住抓头发,感到一阵无力和狂躁。
该怎么救人?
这五个字在我脑海里打转。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去思考一个对策,而就在这个空档里,却忽然响起了一阵刺耳的声音。
这声音突兀的响起,让我一个激灵。
声音同样是从竖洞里传来的,但这不同于水声,这是哨子声,也就是我们每个人脖子上都挂着的那个信号哨!
第五十九节 谭刃死了?
哨子声一共响了三下,一短,一长,紧接着是急促的两次连响。这是我们队伍中约定的危险和求救信号!我立刻意识到,周玄业他们还活着,估计是看到了竖洞里透出的光,所以才吹响了求救信号!
这一瞬间,我的大脑先是被喜悦的充满,紧接着就迅速冷静下来。
现在不是激动的时候,人在激动的时候,往往容易做出很多蠢事,而现在,我必须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哨子声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这说明竖洞下面的人还活着,并且在向我求救!
他们很可能是掉入了竖洞中,现在上不来了。
冷静、冷静。
我得想个办法把人给弄上来。
对了!
这一瞬间,我想到了植物。这片绿洲长久没有人迹,动植物十分繁茂,地面上有很多葛蔓类的植物,茎杆柔韧,完全可以充当绳索。想到此处,我将脑袋伸入动作,用哨子吹出了一个接收的信号,紧接着大喊:“等我,我想会拉你们上来的!”哨子声富有穿透力,他们应该能接收到信息,至于我喊出去的话,对方能不能听到,那就不一定了。
做完这一切,我不敢耽误,立刻准备返回,往蛇洞外面爬,然而,就在我刚把脑袋从竖洞里探出来的时候,忽然之间,探照灯的光圈中,蓦地出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
那影子位于光明和黑暗的交界处,模糊一团。看不真切,但我可以确定,就在上一秒之前,它是不存在的。
也就是说,那玩意儿是个活动,而且是刚刚冒出来的!
这什么玩意儿?我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扯动了一下手里的绳索。这一扯,绳索下方连接着的探照灯便跟着摇晃起来,霎时间,竖洞里光影交错,而与此同时,那东西的轮廓也渐渐清晰起来。
是个人形的轮廓!
他正在往上爬!
这地方,除了谭刃等人,还会有谁?我心中大喜,叫道:“老板!”
对方并没有回答我,而是保持着那个姿势,继续朝上方爬来,这一瞬间,我猛地发现不对劲。
竖洞是直上直下的,而且四周光滑,也没有什么可以攀爬的地方,他是怎么将自己的身体固定在上面的?这么一想,再去看他的姿势,顿时就显得更加古怪了。只见下方的人影,双手向前,双脚打开,如同一只壁虎似的,怎么看也不像是人类。
可这轮廓,又分明是个人形。
我疑惑了,忍不住怀疑下面那个人的身份:“老板?是你吗?”对方依旧没有回答我,它继续往上爬,所以,面目也逐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虽然距离隔的很远,但我还是看清了它的模样。
我不能确定它是不是一个人,那是个血淋淋的人形,浑身的皮似乎被剥了一样四肢如同壁虎一样扒拉着打水口的石壁,正一步一步往上爬,虽然隔的很远,但我仿佛已经闻到了它身上那浓重的血腥味儿。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只觉得头皮一麻,嗓子眼儿发紧,一时间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为什么会有这么个东西从下面爬上来?
谭刃呢?周玄业呢?他们怎么样了?
“啪嗒、啪嗒……”人形爬动的速度并不慢,等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能听到它爬动时发出的动静了,像青蛙的脚掌击打在荷叶上的声音。
这时,它已经爬到了与探照灯齐平的位置,离我也不过十多米左右,身体的一切,纤毫毕现。
这时,我忽然发现,它的脖子上,竟然挂了个东西。
是一枚哨子。
一枚信号哨子。
为脑海里嗡鸣一声,整个人都懵了。
难道、难道这个恐怖片鬼怪一样的东西,是、是谭刃或者周玄业?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觉得自己的常识和理智一次又一次的被刷新,这种感觉几乎让人发狂。
我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个‘人’,它正在朝我靠近。说实话,面对着这样一个怪物,不怕是不可能的。但看到它脖子上的哨子,想到它有可能的身份,我就无法一走了之。
我必须要弄清楚它的身份。
一个人如果变成了这样,他还能活吗?他还是人吗?竖洞中的那东西,显然不可能是活人了,可他为什么能动?一瞬间,我想起了和周玄业初次见面时的场景,想起了那个洋娃娃,以及从倒塌的墙下自己爬出来的尸体。
难道是周玄业在操控它?
如果周玄业还活着,那么眼下这个人……是谭刃?
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自己此刻的心情,只觉得眼眶一热,忍不住想哭:“老板……”
“啪嗒!”它终于完全爬了出来,浓烈的血腥味儿直往我鼻腔里冲,一颗血淋淋的,带着不知名粘液的头颅,就这么和我直勾勾对视着。它的眼眶里没有眼睛,只有两个黑色的眼窝。
这一刻,恐惧和痛苦齐齐涌上心头,一方面是正常人看到这种‘东西’时都会有的害怕情绪袭击了大脑,另一方面,一些点点滴滴的画面,却不停的往我脑子里涌。
我想起了事务所,想起了事务所里永远收拾的整整齐齐的加锁文件,想起了谭刃一边讽刺中伤我,一边儿却将咖啡放到位桌面上,露出那种大爷虽然很瞧不起你,但有吃的还是不会忘了你的神情。
我觉得自己眼眶灼热的厉害,喉咙如果哽了一块铅,胸口发涨,对方爬出来后,便不再有其它的动作,这让我更加确定了,它是被周玄业所操控着的。周玄业自己没办法上来,却用了走尸之术,将谭刃的尸体运送了上来。
近距离的观察,我已经看出来,这尸体并非被剥了皮,而是被胃液一类的东西腐蚀过。
恶臭在洞穴中弥漫着,足足十来分钟,我才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压下那种想流泪的冲动,深深吸了口气,没再看眼前血淋淋的尸体。我担心自己再看下去会崩溃。
我无法想象,在那个竖洞下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现在周玄业需要我救命。谭刃已经出事了,我不能再让他出事!
我立刻开始往外爬,绳索,必须得有足够的绳索。
我爬出洞外时,韩梓桐三人惊喜的站了起来,韩绪冲我招手:“猪天顾你回来啦,洞洞里面好玩不?”我深深吸了口气,走出蛇摩所在的区域,对三人道:“收集藤蔓做绳索,至少需要五十米长,立刻。”说完,我率先拔出匕首开始收拾起了地面上的蔓藤类植物。
韩梓桐和王泽海面面相觑,都愣住了。
王泽海忍不住蹲下身,问我:“发生什么事了?”
我道:“蛇洞通向一股地下水,他们掉入了地下水岩层里,得用绳索将他们拉上来。”
“哦。”王泽海应了一声,目光却直勾勾的盯着我,道:“没有别的事了?”
我道:“你还希望发生什么?”口气有些冲了起来,真的,我已经尽量让自己平静了。
王泽海噎了一下,道:“你现在的样子,怎么也不像嘴里说的这么简单,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现在的样子?
我现在是什么样子?
周围没有镜子,我也看不清楚,不过在那土洞里钻了那么久,想来必定是狼狈不堪。
这时,一只雪白的手,拿着一面小小的化妆镜,直直摆在了我的眼前,镜子中,恰好映出了我的一双眼睛。
通红、充血,血丝爬满了眼球,看起来分外骇人。
递镜子的是韩梓桐,但凡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少了镜子。她到没有多问,只是递出镜子,然后沉默的望着我。
我觉得浑身的力气顿时被抽空了,道:“老板死了。”
王泽海和韩梓桐似乎已经猜到了什么,神情凝重却并没有太过惊讶,王泽海顿了顿问道:“哪个老板?”
“谭刃。”一般情况下,我说的老板都是指谭刃。周玄业这个人很客气,不太喜欢我这么叫他,一般都是兄弟相称。
韩梓桐动了动嘴皮,最后叹了口气,道:“那么周先生还好吗?”一边说,她和万泽海也开始收集地面上的藤蔓。
我道:“不清楚,但至少还活着。”
由于三个人一起动手吗,因此采集藤蔓的时间并不长,我们用死结将它们串联起来,做成了一根很长的绳索,应该足够搞定那个竖洞了。紧接着,我携带着这些绳索开始二进宫。
再次回到洞穴时,谭刃的尸体还是保持着之前的动作,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将绳索挂靠在一边儿凸起的岩石上,又将匕首打进去,加了一层保险,随即将这条长长的绳索扔下了洞。当然,这一次,在绳索的末端,同样绑了探照灯。
我看到了水流。
幽深的、崩腾与地下的水流,在灯光下,它呈现出一种琥珀色。竖洞直径有限,因此我能看到的地下水环境也有限,不过探照灯显示,地下水的水面和竖洞口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也就是说,目前地下水应该处于一个水量比较少的时期,所以中间有一层空洞。
如果没有这一层空洞,周玄业等人估计早已经淹死在下面了。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周玄业很可能是在空洞层一类的地方躲避着,此刻我将绳索放下去,他应该就会绳索绳索爬上来。做完这一切后,骂我吹响了哨子,示意他行动。
第六十节 水下危机
哨子声在洞穴里尖锐的响起,下方的探照灯静静的悬挂着,照射出奔腾的水面。吹完后,我开始耐心的等待,洞穴里除了我就是谭刃的尸身,王泽海太胖进不来,而韩绪又太粘韩梓桐,到哪儿都跟着,这洞穴大小也有限,所以依旧是我一个人回来了。
我不敢去细看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我担心会在它的‘脸上’看到什么我所熟悉的东西。人大概就是这样,对于一些不愿意面对的事情,总会下意识的逃避。
所以,我一直将目光盯着竖洞口,等待着周玄业的出现。
然而,我等了大概五分钟左右,视线里依旧没有半个人影。
怎么回事?
这个情况让我有些不安起来,难道在我刚才出去这段时间里,周玄业出事了?不会这么倒霉吧?情急之下,我掏出哨子催促他,索性,下面很快就有了回应。
哨子声穿过竖洞传来上来,这说明周玄业没有大碍,但这哨子的声音,却依旧是求救的哨音。
绳索明明已经放下去了,为什么还在继续求救?我立刻意识到,情况大概没我所想的那么简单,看样子,这绳索光是放下去是没有用的。微微一思考i,我在心里做了下决定,看了谭刃的尸身一眼,道:“老板,保佑我顺利把周哥救上来。”现在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我下去一趟了,只有知道了下面的情况,才能知道具体该怎么办。
直径两米的竖洞,四十多米深,只靠着徒手抓绳索,没有安全扣一类的措施,其实还是危险的,稍微一个失力或者手滑,就会跌下去。下方是奔腾的地下水,这一掉下去,估计就直接被水流冲走了。
不知道周玄业他们之前又是怎么掉下去的。
我顺着绳索往下,整个人身体悬空,双臂的肌肉鼓起。这种悬空的感觉很不妙,身处其中,低头往下一看,就觉得头晕目眩。接近五十米的距离,相当于十六层楼那么高,我现在就是靠着一根绳索悬挂着十六层楼的高度上,活了二十多年,这算是我人生中最危险的刺激了。
没有安全扣的情况下,这是个耗体力的活儿,下到三十多米时,双臂就已经出乏力的现象,肌肉跟着打颤了。为了防止脱力,我不得不用动用腿部,将绳索在腿上饶了几圈加个保险。但很快,我惊喜的发现,自己竟然琢磨出了一个新技能。
由于缠绕在腿上的绳索没有大结,所以人依然会往下掉,但绳索会减缓速度,因而就变成了我整个人挂着绳索上慢慢往下滑的情形,即保险又省力,由于隔着衣裤和手套,还不会受伤。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理论来源于实践。
有了这个安全又省力的方法,很快我就降到了绳索终端的位置,一下去,霎时间眼前便豁然开朗。
只见这下发,是个宽约二十多米的巨大地下河,地下水崩腾,水质幽深,没有地表的污染,水质透彻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地步。我发誓,自己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干净的水,干净到有一种震撼人心的感觉。
紧接着给我的第二个映像就是非常冷,这里的温度很低,让人有种一下子从夏季跨入冬季的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阴冷的气息。
整个空间是地下水冲刷形成的河流形空洞,由于水量下降,空洞上方的十多米的位置是裸露的黑色岩石,岩石被地下水冲刷的十分光滑,让人根本没有落脚和抓手之处。
我悬在绳索上,迅速的观察着可视环境。现在所用的探照灯是聚光型,射程远,但光圈不大,而这地下水道空间很大,因此此时,我的可视范围反而不大。
匆匆看了一圈,我没有看到周玄业的踪影,这让我心里打了个突。
我正打算喊他,便听到左前方的位置传来一个声音:“天顾,我在这里。”我立刻将灯光打向那个位置,入眼是一片黑乎乎湿润的石壁。
人呢?
那石壁很平滑,根本不可能藏人,我死死盯着那个地方,探照灯上下来回扫,依旧没有看到任何人影,我甚至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听错了。
就在这时,周玄业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往下打,靠近地下水的地方。”
我立刻将灯光打过去,发现靠近地下水的边缘处,有一块凸起的大石头,石头呈圆形,像一颗篮球,滑不溜秋,上面根本不可能站人,也就是说,声音应该是从石头后面传来的。
难道人在后面?
那他为什么不出来?
我看了一下现场的情况,大致知道了周玄业为什么没有自己来抓绳索的原因。
他离我所在的位置,大约隔了有十多米远,旁边的石壁平滑潮湿,没有供人落脚和攀爬的地方。他如果想过来,除非像壁虎一样爬过来,否则,就只能下水。
而这地下水,水势浩荡激涌,下水无异于找死。
我忍不住好奇,他掉下打水口后,不是应该位于正下方吗?怎么反而跑到上游去了?难道是那巨蟒的原因?
想到巨蟒,我立刻喊道:“周哥,你还好吗?那大蛇去哪儿了?”谭刃的尸身被腐蚀成那样都还能弄出来,不出所料,那大蛇估计是被周玄业给收拾了。
果然,周玄业回道:“死了。快把绳索扔过来。”
这次的绳索很长,下到底还剩下十来米左右,我估算了一下距离,估计能扔过去,但是这绳索毕竟是蔓藤做的,不可能同时承受两个人的重量,思考了一下,我道:“周哥,这绳索是用藤蔓做的,承受不起两个人的重量。我把绳索扔给你,但你先别上来,等我爬上去后给你信号你再上。”
我说完,周玄业却没有吭声。
我愣了一下,以为他生气了,便道:“要不……我先荡过来,你先上去?”
由于水声太大,我们对话都是用喊的,喊完后,周玄业沉默了一下,跟着回话:“你先过来。”
我心里觉得不对劲,周玄业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我刚才说的办法是最好的,现在让我荡过去,换他先上去,其实有些多此一举。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我没在意,想着大概是周玄业在下面待久了,想早点儿出去,于是身体一荡,跟人猿泰山似的,朝着周玄业所处的位置荡了过去。
这一过去,一双手猛地抓住了我的腿,阻止我往回荡,我低头一看,抓住我腿的是周玄业,然而,他的状况,却吓了我一大跳。
周玄业的脸非常白,青白青白的,仿佛浑身的血都没了一样,抓住我腿的手也呈现出一种青白的颜色,漆黑的双眼直勾勾盯着我,喘着粗气,显得很诡异。
最主要的是,除了他的脑袋和双手,他身体的其余部位,全都在水里!一眼看去,就仿佛水面上飘了颗人头似的。
这一瞬间,我意识到不对劲,下意识的挣扎了一下。
“别动。”周玄业开口,另一只手抓住了剩余的藤蔓,将我的退路完全给堵住了。
他的手特别凉。
我心脏跳如打鼓,看着水面上周玄业的人头,有种想骂天的感觉:“周、周哥,你现在是……是人还是鬼?”
他依旧听着我,几秒钟后,达道:“我还活着,先、先救他。”
他?
他是谁?
我愣了一下,紧接着,周玄业的身体慢慢的从水里站了起来,与此同时,他放开了抓住我腿,将手伸入了身后。随着他的动作,我惊愕的发现,在他身后,竟然有一个凹陷的小洞窟,而这时,周玄业将一个人从洞窟里扒拉了出来。
我一看那人的面貌,忍不住惊呼:“老板!”
他浑身湿透,从那个洞窟里,被周玄业拽了出来,与此同时,周围的地下水瞬间没入了其中,我立刻意识到,周玄业之所以保持刚才那样的动作,是在防止水没入洞窟里。
难怪他脸色青白的跟鬼一样,这地下水阴冷无比,在水里支持这么久,没死才是奇迹。
而此刻,被拖出来的谭刃是昏迷着的,表面看不到什么明显的伤口。
一时间,无数的疑问在我的脑海里打转。
谭刃没死,那之前那具尸体是谁?
难道是秋凰兮?
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别的解释了。
我深深吸了口气,将秋凰兮从我脑海里甩出去,不去回忆这两天的经历,不去想在地洞里和她的点点滴滴,我知道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
“老板他怎么了?你们怎么会跑到上游来?”
周玄业声音比较虚弱,道:“说来话长,先不提这个,他走魂了。”
“走魂?”我更加不解,原谅我见识有限。
周玄业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而是道:“把人弄上去要紧。”我看了看昏迷的谭刃,思考着该怎么办,谭刃昏迷了,自己没办法使力,除非有人帮忙,得有人带着他往上爬,可这绳索很难同时承受两个人的力量。
这地方全是水,如果我和周玄业先上去,那么谭刃一个昏迷的人该怎么办?那岂不是直接被水淹死了?
顿时,我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或者周玄业先上去,然后再将谭刃给拉上去?可这样一来,我一个人困在上游,绳索即便放下来,也隔我十多米远,那我怎么办?
思来想去,我冒出了另一个想法,于是对周玄业说道:“周哥,你先出去,让王老板他们再做一条绳索,我和老板在下面等着。”
这是唯一的办法了,虽然麻烦了一点,但也没别的路可走了。
周玄业并没有拒绝,二话不说的点了点头,于是我俩换了个位置。
他所站脚的位置,是水下凸起的一小块石头,我和周玄业贴身交错,他慢慢的让出立身之地,我则慢慢将脚给探出去。
一入水,冰冷的地下水冻的我打了个寒颤,紧接着,当我的脚真正的踩上那块石头时,我忍不住道:“周哥,你是神人。”周玄业咧嘴一笑,冻的青白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道:“我相信你也可以成为神人。”
之所以会说这句话,是因为我踩上去后,发现了一个很坑爹的事,那就是石块的面积实在太小,仅成人的巴掌大,很难站住脚。踩在上面,几乎要用金鸡独立的姿势,如果不是边上还有个可以依靠的圆形凸起可以依靠,人是绝对站不住的。
最主要的是,这里的水流很强,水力奔腾的冲下来,膝关节都跟着打弯,差点儿没把我给冲走了。
周玄业在水里至少站了大半夜,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道:“周哥,你可得快点儿,我感觉自己撑不了多久。”
周玄业将绳索末端塞到我手里,道:“撑一个小时,我来救你们。”他说话很简短,像是体力不支的感觉,我忽然有些担心,这四十多米的高度,他到底还有没有力气爬上去。
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周玄业又笑了笑,道:“练过武的。”说着,他开始往上爬。
绳索的末端在我手里,索性长度非常宽裕,因此不会影响后面的活动。周玄业爬的很慢,我能看到他浑身的肌肉都是紧绷的,甚至时不时颤动着,让人觉得心惊胆战。
但此刻,我没有太多的精力去关注他了,这该死的水流和巴掌大的落脚之地,还有昏迷的的谭刃,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体能。
谭刃被塞回了那个洞窟了,那是非常小的一个洞窟,呈斜上的状态,就跟我当初和秋凰兮待的地洞差不多。为了他不被水给淹死,我得用屁股到腰这段位置堵住洞口,当然不是为了堵水,而是为了不让他从洞窟里滑出来。
紧接着,我必须要对抗那股强大的水流冲击力,并且只有一只脚是真正意义上的脚踏实地,剩下的一只脚,只能抵在旁边凸起的石壁上。可惜它是个圆形,如果是个其它的方正一点的形状或者尖锐一些的形状,我就可以借助它抵抗大部分冲击力。
可现实总是残酷的,世界上没有那么巧合的事,它偏偏既不是尖锐的,也不是方正的,而是光滑的一个半圆。地下水千万年的冲刷,磨去了所有岩石的棱角,因此,我现在的处境,看起来只是平静的站在水里,实际上,稍不注意,就会让我和谭刃万劫不复。
我肌肉绷紧着,神经绷紧着,在冰冷的地下水中,不敢有一丝松懈。唯一可借力的地方,就是旁边这个该死的,孕妇的肚子似的岩石。
周玄业的身影消失了,爬入了竖井里,竖井和我所在的位置,绷着一条绳索,也是我们唯一的救命稻草。
我甚至连瞎想的功夫都没有,全身的力气和精力,都用来抵抗水流的冲击力。
天呐,一个小时,我可没有练过武啊!
祖师爷,你一定要保佑我,如果这次能平安脱险,以后我每天也学谭刃这龟毛,天天给你上香供水果!
第六十一节 恶鱼
等待中时间总是显得格外漫长,简直是度秒如年。在这种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每坚持一秒都是一种挑战。我不知道时间,也无暇去计数,只能用尽全部的精力和体力去稳住自己。
冰冷的地下水冲刷的久了,凉气从皮肤渗透到肌肉,从肌肉侵入骨骼,将我整个人都冻僵了。这地下水的流速很奇怪,也不知是受什么影响,时高时低,偶尔水势会忽然走高,打过来一个高的浪头,将我脑袋跟着浇一下,那种在冬天里被冰水泼大脑的感觉,别提有多难受了。
谭刃依旧没有醒,黑暗的地下河道里,只有地下水奔涌的声音。
我调节着自己的呼吸,等待着周玄业的营救。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我浑身的肌肉都开始麻木的时候,我忽然发现,那地下河水中,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由于大脑一直处于一种神经紧绷的状态,因此那东西虽然很快就在视线里消失,但我可以很肯定,那绝对不是我看花了眼。视线里一闪而过的,是个黑漆漆的,带着鳞片的东西。
这一瞬间,我想到了那条巨蟒。
可是,周玄业说,那条巨蟒已经死了。
难道是什么大鱼?
我虽然没读过几本书,但一些基本的知识还是清楚的。地下水由于地底压力等各方面的原因,目前普遍认为,地下水中是不可能存在水生物的,比如鱼虾一类的东西,当然,微生物除外。
可我刚才看见的那个大家伙是怎么回事?
探照灯悬挂在绳索末端,垂在我的手臂处,水流的冲击,使得我整个人时不时的摇晃一下,因此悬挂着手臂上的探照灯,也跟着摇晃起来。笔直的光束,晃动着照向我前方的水面,干净透彻的地下水,以一种极致的纯净让人心生震撼,光线透水很深,目光所及之处没有看见任何生物。
或许,它是潜入深水里了?
看样子,所谓的地下水中没有生物的说法,也并不切实际。
不过,刚才它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但从那一闪而过的鳞脊来看,就算是鱼类,八成也是什么大鱼,这地下水中虽然有生物,但想来也不会太多,会不会食物紧缺什么的?
不论如何,希望那玩意儿不要对我有兴趣,我现在只想安安静静的在这里等待救援。
然而,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操蛋,越是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就在灯光摇晃间,我忽然发现,透彻的地下水深处,一个巨大的黑影,慢慢的朝着水面升了上来。
“咕嘟。”我听见自己咽口水的声音,心脏跟着砰砰跳起来,心里念叨:不管你是什么鱼,咱们人不犯鱼,鱼最好也不犯人,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紧接着,让人欲哭无泪的一幕出现了,我眼睁睁看着,那个黑影并非是直直往上升的,而是一边上升一边往我这里游,形成一个上扬的路线,这不显然是奔着我来的嘛?
那玩意儿速度很快,我几乎连骂娘的时间都没有,那东西便噗的一声钻出了水面。一颗硕大的黑色的鱼头出现在我的眼前,它离我不过五米左右的距离,巨大的鱼嘴微张着,露出里面锋利的牙齿,一看就是吃人的!
霎时间,我惊的连呼吸都停顿了,恐惧和不知所措,让这一刻仿佛定格了似的,使得我的眼前,只剩下了这颗鱼头。
它没有眼睛,确切的说,是有眼睛的,但眼睛小的几乎看不见,很显然,生存在没有光的古地下水道里,它的眼睛根本就没有进化出来,或者说曾经有过,但已经退化了,硕大的脑袋两侧,只有花生米大的两个黑点儿。
我立刻意识到,或许是我手里的光源吸引了它?视力退化,并不意味着全瞎,突如其来的光芒,反而容易刺激这些在黑暗中生活扥生物。可惜,现在知道这一点似乎有些晚了,因为这条不知叫什么名堂的古怪大鱼,鱼嘴大张,布满锋利獠牙的嘴,猛地朝我咬了过来。
这一刻,人类的本能让我只能躲。
不躲,难道等它一口咬掉我的头?
然而,躲的后果,就是下一秒,我的身体便失去了重心,在水流的冲刷中,整个人从大鱼嘴下被冲了出去!
整个过程,都只发生在短短的几秒钟,在这样的几秒钟之下,估计除了超人,正常的人估计也和我是一个德性了。上一秒避过鱼头,下一秒就被地下水冲的在水里直翻跟头。
地下水的流速非常快,不到几秒钟的时间,便将我冲出了十多米,索性我手里一直紧紧拽着绳索,因此才没有真的被冲走。
而此刻,我手里的绳索绷成了一条直线,成为了我唯一对抗水流冲刷的工具。
冰冷的地下水崩腾着,打在身上,溅起了大片的水花。我的身体在地下水的冲刷中沉沉浮浮,绳索在我的重量下也蹦的紧紧的,和打水口的边缘剧烈的摩擦着。
这一刻,我感到有些绝望。
这样下去,这原本就不是很坚韧的绳索,被磨断只是迟早的事情。
而现在最让我发狂的是,我虽然没有被水流冲走,但谭刃却不见了!
我那一躲,后方昏迷的谭刃,自然而然的就顺势滑到了地下水里!探照灯垂入了水中,这玩意儿是防水的,即便在水下,光线也很正,算是对的上它昂贵的价格了。
此刻,我双手死死拽着绳索以防被水冲走,但身体还是不可避免的在水流的冲击中左右摇摆,就着这和我一起摇摆不定的灯光,我看见那条硕大的黑鱼,脑袋一转,又朝着我游了过来。
与此同时,我发现原本放置着谭刃的那个洞窟里,果然已经没了人影了。
谭刃,沉到水下去了?
周玄业让我守着他,可是……我把人给弄丢了……
弄丢这个词儿要好听一些,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弄死了。一个昏迷的人,一个无法醒来的人,被扔进深不见底的地下河道里会有什么结果?除了死,别无它路。
黑鱼显然是对光源很敏感,它没有潜入水下去吃现成的谭刃,而是又一次朝我又了过来。这玩意儿力道很大,尾部一摆,整个儿窜出好几米,三秒不到的时间,硕大的身体就又一次逼近了。
这一次我没有躲。
还能怎么躲?
躲无可躲,无需再躲!这一刻的自责和愤怒,让我整个人都豁出去了,也顾不得去想什么淹死不淹死,逃命不逃命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谭刃沉到水里去了,谭刃死定了,他不能白死。
其实,我如果早一步顺着绳索往上爬,还是有机会逃命的,但同伴被自己害死的刺激,让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层面上,满脑子都只剩下报仇。
哪怕是死,也要拉上这个怪物给谭刃陪葬。
因此,它咬过来的瞬间,我猛地抽出了绑在大腿上的匕首,从水里伸出,由下至上,朝着这怪物下颚骨的地方刺了上去。
这玩意儿的鱼头很大,表面坚硬,如果攻击其它部位,估计是不奏效的。但我知道,鱼头的下方,是两半腮骨交汇的地方,也是鱼头最柔软的地方,就和人的咽喉一样,是没有骨头保护的,从这个位置刺上去,绝对见血。
这鱼太大。所以几乎都不用瞄准,我这一刺,便猛地插了进去。这一切都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大鱼受到这刺激,张大的嘴咔嚓咬合在一起,上下两道牙锋,在离我鼻尖不到三厘米的距离合上了。
好险!
死里逃生,我整个人几乎虚脱,唯有拽着绳索的手,出于人的本能,依旧死死的挽着,绳索勒紧了皮肉,手上的肉在在冷水和血液受阻的双重刺激下,几乎发青,与此同时,还伴随着一阵麻痹感。
我很怀疑,自己这条手会不会废了。
不过,人都要死了,手废不废也就无所谓了。
这大鱼吃痛阖上嘴,虽然没有咬到我,但身体却猛地挣扎起来,一颗硕大的鱼头摆动间,猛地击中我的胸口,力道大的让人几乎吐血,我拽着绳索的手瞬间就脱力了,整个人顺着水流就被撞了出去,手里攥着的匕首,也就着这股力道拔了出来。
最后的一眼,我只看到那鱼下巴流出了一阵鲜红的血液,接下来,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因为我被卷进了水流里,整个人打着跟头,只有靠着不停地挥动四肢,才勉强没有掉进深水里。
在这种挣扎中,我时不时的能将鼻子露出水面吸口气,但往往吸不了太多,就又被浪头给压下水。
没有了绳索,我的身体只能随波逐流。没有了探照灯,我的眼前很快变得一片黑暗。
第六十二节 搁浅
水,全是水。
呼吸变得极为困难起来,我在黑暗中,被水流冲刷着往前,不知道要被冲到哪里,更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还能活多久。除了本能的挣扎以外,我清楚的意识到,自己这条命算是活到头了。
这种情况下,别说周玄业几人,就算是专业的救援队来了,恐怕也是束手无策。
我此刻无法思考太多,身体的难受和思想的恐惧击碎了一切,在这翻滚的水流中,时不时的,身体会撞上周边的石壁。每一次撞上去,除了痛苦外,就是一种希望。
人的求生本能是很强大,我总是试图去抓住一些什么来稳住自己的身形,然而每次手伸出去,都是能摸到光滑的、毫无棱角的石壁。在这种冲刷中,我的身体渐渐僵硬了,肌肉渐渐无力了。
或许下一刻,当我无法挣扎,无法再冒出水面换息的时,就是死神来临之时。
意识的最后一刻,我被激烈的水流狠狠的推搡出去,撞上了一片冰冷坚硬的东西,大脑也狠狠的磕了上去。虽然看不见,但我估计,自己应该撞上的是石头。这一次撞击,是力道最大的一次撞击,因为石头有些凸出来,直接就将我撞晕了。
我走上了和谭刃一样的路,昏迷了过去。
一个在河水中昏迷的人会有什么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处于一种‘死亡’一样的状态,没有意识,没有感觉,整个天地间都消失了,因此再一次睁开眼时,我觉得过了很久,大脑胀痛难挡,很长时间,我都想不起来任何东西?
周围黑漆漆的,我感觉自己身下是坚硬的潮湿的石板。
周围没有一点光。
只有巨大的水流声。
我是谁?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在黑暗中想了很久,记忆才慢慢的回归了胀痛难挡的大脑,我想,自己肯定是脑震荡了。但接下来,我的心情是激动而紧张的,激动于自己没有死,紧张的却是不清楚周围的环境,也不知道该怎么逃生。
我想,自己应该是在昏迷后,被地下水带到了这个地方,这大约是个搁浅带,万幸有这么个落脚的地方。
这块落脚地其实也有水,只是水很浅,我坐在地上,双腿盘着,水势刚好没过大腿。
我试着站起来,但冻僵的身体和耗力过度的肌肉一阵酸软,站起了一半,整个人又跌了下去,一屁股坐在水里。
“该死的。”我忍不住低骂一声,紧接着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我会被水流带到这个搁浅带,那么谭刃会不会也被带了过来?这个几率其实很小,但在小的希望也是希望对不对?这个念头一升起,我的心脏就砰的跳了下。
我必须的确认一下周围的环境,或许谭刃就在我附近?
此刻,四下里黑的伸手不见五指,我需要光源。
对了,打火机!
没错,我身上有打火机。
那款一千多的防风打火机还在我兜里,这玩意儿外表是金属密封的,绝对防水,应该还能用。我赶紧去摸自己的口袋,索性口袋是拉链式的,里面装着的各种小东西,并没有在水流的冲击中遗失。
我摸到了那支救命打火机。
这打火机已经帮了我很多次了,一次是在鬼市里,一次是现在。当一个人处在文明社会时,是永远无法体会到,小小一簇火苗所带来的意义。此刻,这火苗就是救命之火。
我决定了,只要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要买一支好的打火机,不能再用塑料的了。有些东西能省,有些东西绝对不能省!再穷也要买。
随着打火石呲啦一声响,笔直的火苗亮了起来。微弱的火光,驱散了无尽的黑暗,营造出了一小部分微温暖的空间。我下意识的舒了口气,发现嘴边散发出了白雾,看样子,这地方的温度果然很低。
视线所见的地方,就和我猜想的差不多,这是河道边的一块凸出的平台,宽约有四五米左右,边缘也被水打磨的很平滑,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尖锐的石头,只怕我早就死翘翘了。
平台外低内高,靠近边缘的部位探入了水中,而我此刻,就很险要的搁浅在边缘部位。如果在昏迷的过程中,我翻个身或者乱动一下,就很容易再一次回到河道里。
好险。
我暗暗捏了把冷汗,顾不得其它,当先就往里缩。不管怎么样,先到达安全地带要紧。
靠里之后,腿脚总算不用泡在水里了,我开始举高打火机,寻找谭刃的身影。
打火机的照明范围并不大,而这个平台虽然不宽,但却很长,沿着石壁一路往下延伸,地下水也变得非常的湍急,水花四溅,周围的一切都是阴冷而潮湿的。
我浑身的肌肉很僵,动作起来很困难,为了缓解这种僵硬,我将打火机放在身旁,快速的搓揉着自己的肌肉,顺便脱了衣服将多余的水分拧干,虽然没什么太大的作用,但湿衣服和低着水的湿衣服,还是有区别的。
我不敢耽误太多时间,所以这一切都是在哆哆嗦嗦中以最快的速度进行的。做完这一切,为立刻拿着打火机,靠着最内侧的位置开始顺着平台往下走。
此刻,我唯一寻找的,只是一个奇迹。
希望谭刃能跟我一样好运。
然而,刚往下走七八步开外,视线中果然出现了一样东西。
但那不是人,而是一条巨蟒的半截尸身。
我虽然没有见过,但估计它就是之前掠走秋凰兮的那条黑蟒。此刻,黑蟒的下半身消失无踪,断裂处皮肉苍白浮肿,半搭啦在水中。剩下的半截,则搁浅到了平台上,乌黑的身体上,可以看到很多锋利的伤口,像是刀剑一类的东西砍出来的。
很显然,那些伤应该是周玄业的杰作。我见到这巨蟒的尸身,不由得精神大振,既然它和我能同时搁浅到此处,那么谭刃又为什么不能?
经过这短暂的观察,我发现这个平台的造型是一个典型的搁浅带,它探出石壁四五米宽,一边高一边低,最重要的是,地下河道走到这里时,恰好是一个拐弯,如此一来,从上游冲下来的大型物体,就会被水流直接给带到平台上。
只要谭刃没有被那些怪鱼一类的东西给啃吃了,那么他就很可能也被水流搁浅在这个地方。
想到此处,我精神大振,没多看那黑蟒,举着打火机一路往下,一边走,一边叫谭刃的名字。
这平台越往前,宽度越大,但地下水道里,想来很少出现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因此平台上并没有什么搁浅物。这种地形如果是在地面,这一带绝对会搁浅很多的垃圾。
一路下去,平台上干干净净,查看的越久越仔细,我的心就越是沉入谷底。
很快,我走到了平台的拐弯口,到达这里时,平台的宽度已经达到了十多米,而原本位于我左手边的地下河道,在这里转弯之后,路线就到了我前面,因此我站在原地,就能看见地下河朝前奔涌而去。
大量的水和窄小的过水口,使得这片水域形成了一种极大的落差,地下水流到此处,便如同炸开的沸水,雪浪滚滚,水珠迸裂,潮湿的水汽氤氲的人视野一片模糊。
我走到了平台尽头,最终也没有发现谭刃。
一时间,我的大脑彻底的空了下来,紧接着,我找了个干燥的位置坐下,盯着打火机,完全想不出该怎么办。谭刃的运气没有我好,既然没有搁浅到此处,那么他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淹死,二是被那怪鱼给啃了。
他死了。
我却还活着。
我苦笑一声,最终忍不住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苏天顾,你真他妈没用,周玄业能护着谭刃在水里呆大半夜,你他娘的居然连一个小时都顶不住!
啪的一声巴掌声刚落,我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你打自己干什么?”这声音……是谭刃!我吓了一跳,猛地转头一看,发现在靠近石壁的阴暗处,赫然有一个黑色的人影。
虽然看不清模样,但听声音,不是谭刃那王八蛋又是谁!没死你不知道早点儿蹦跶出来吗?
我深深吸了口气,压下心头的狂喜和那阵想问候谭刃祖宗的冲动,尽量平静的开口:“老板,你别这么神出鬼没行不行,我还以为你死了!”妈的,怎么突然窜到我背后了,刚才我走过那个地方,也没见有人影儿啊?
第六十三节 暗示
谭刃的突然出现,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将我瞬间从自责和痛苦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因此这一瞬间,我甚至忽略了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比如,他和我之间的距离只隔着不到十五米,我不近视,视力甚至是很不错的,我手里的打火机光线虽然微弱,但也不至于连十多米开外的东西都看不清。
即便是光线模糊,好歹也能看到个大致的穿着和轮廓吧?
而事实上,我看到的只是一个黑色的影子,完完全全的一个影子,看不见衣服,看不见面部轮廓,但由于太过于激动,所以最初的一瞬间,我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个异常,而是立刻转身朝这个谭刃奔了过去。
几乎就在我快要靠近他的时候,黑影便如同我的幻视一眼,让我眼前一花,紧接着,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我一时间愣住了,停下脚步,呆呆的看着眼前的石壁。此刻我已经靠近石壁内侧,与那个‘谭刃’之前所站的位置,不过三四米开外的距离。而此刻,这里却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人呢?
怎么突然消失了?
最初一瞬间的震惊过后,我立刻想起了之前被自己疏忽的东西,刹那间,我意识到,自己刚才看到的那个黑影,根本不是人。
我打了个寒蝉。
不是人,难道是鬼?
谭刃的鬼魂?
虽说我不是第一次见鬼,但一想到这个可能性,还是有些害怕,如果真的是谭刃的鬼魂,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难不成是来找我报仇的?想到此处,我觉得头皮发麻,忍不住压低声音道:“老板?是你吗?”
几乎就在我话音落地的瞬间,我眼角猛然瞟到,那个刚才消失的黑影,又在我左侧离奇的出现了……
真的……真的是他?
我闭了一下眼,旋即睁开,一咬牙,硬着头皮道:“老板,我对不起你。”周玄业跟我说过,人死后魂魄是没有记忆的,会在尸身的周围游荡,然后逐渐消失,按照更老一些的说法,就是去阴司报道。而那些没有去阴司的,或者生前有什么心愿未了的魂就会变成鬼。
鬼是没有太多记忆的,它们只会记得自己生前记忆最深刻的事,大部分横死的人,都会记得自己的死因或者害死自己的人。而现在,我算是害死谭刃的人了,那么,他现在是魂还是鬼?
他是不是来找我报仇的?
我硬着头皮转过身看他,确切的说,是看着那个黑影。
在我转过身的这瞬间,一股无名阴风从我的前方吹了过来,那种冷,不是地下水的寒冷,而是一种阴森森的冷意。我又是害怕、又是内疚、又是绝望,太多太多的情绪,此刻一股脑的交织在一起,让我说不出一句话来。
面对鬼时你该怎么办?
面对一个被你害死的鬼时又该怎么办?
当这个鬼生前对你照顾有加时,你在面对他时,究竟是应该恐惧还是应该淡定?
如果这是个假设问题,我可能会做出很多种假想,但现在这却是个事实,所以一切的假想都不成立,我此刻的反应是想后退,如果不是我控制着自己脚,恐怕身体早已经反射性的逃命了。
人包括所有的生物,在危险的时候,逃生是一种本能。
我不知道眼前这个‘谭刃’会怎么对我,但面对不熟悉事物的危机感,却是与生俱来的。
在这种沉默的对视着,谭刃的声音又响起来了:“救我……”
电影里,鬼如果上一句说救我,下一句基本就是还我命来了。
我脚底嗖嗖的冒凉气,道:“老板……我、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我不是故意的。”在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黑影猛地举起了手,仿佛是要朝我扑过来。我心脏猛的一跳,心想:看在我给你打工一场的份儿上,求让我死的痛快点儿。
但紧接着,我发现它并没有扑过来,而是一直保持着伸手的姿势,与其说是攻击,倒不如说,像是在指什么东西给我看。
可是,它指着的是我背后。
难道……我背后有什么东西?
我举着打火机,猛地转过身,一手是打火机,另一手却已经将匕首握的紧紧的。
但我身后,依旧是空空荡荡,平台上湿淋淋的,除了水,就没有别的东西。
它到底让我看什么?
我转过头,想问谭刃,却发现那黑影又不见了。
这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又突然的戏码,看电影不觉得怎样,真出现在自己身边,绝对是一件刺激人心跳的事。再我再次回头的时候,果然,黑影又出现在了我的前方,也就是它之前所指的位置。
看着那个谭刃,我忽然心中一动,如果他真要找我偿命,早就动手了,看他现在的做法,莫非是要告诉我什么东西?
“老板?你是不是要带我找什么东西?”死者为大,死人最在乎的,当然是自己的尸身了!我又道:“难道是您的遗躯?”您这个称呼,自从和谭刃混熟后,我就没再这么正经的用过了。
谭刃只回答了我两个字,依旧是:救我……
这一瞬间,我整个人都镇定下来。或许是因为意识到,谭刃还是之前那个谭刃,没有变成黄耀祖那种东西,所以那种压抑在我头顶和心理的阴影,消散了许多,我立刻开始顺着谭刃指引我的地方而去。
一路往回走,我开始留意着周围的一切,他既然如此指导我,就肯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然而,接下来一路往回走,我即便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也依旧一无所获。
谭刃,你究竟要告诉我什么?
这时,我又看到了那条巨蟒的半截身体,也就是说,我回到了最初搁浅的地方。
“老板?”我喊了几声,黑影没有再出现过,但我知道,他肯定是想告诉我什么,或许,线索就在附近,我开始仔细的搜索起来,靠着一支打火机微弱的光,几乎找遍了这一片的每一寸角落。
别说,还真有所发现。
我一直以为,这些地下水只是在地下流动,但通过我的观察,我发现这是石壁上,其实有很多孔洞。我不懂地质学这方面的东西,但这些小小的孔洞虽然不起眼,但胜在数量颇多,很想那种冻豆腐上的小气孔。
其实我之前就觉得奇怪,在这地下四五十米的深度,竟然没有缺氧,难道是因为那条蛇洞?这显然不可能,一条洞能通氧吗?看着这些气孔,我立刻意识到,这条深藏地底的古地下河,或许并非是密封的,它很可能有什么地面出水口!
那么,眼前这条地下河的尽头,会不会不是死路,而是出口?
莫非,谭刃是想指引我看到这个?
我的目光不由得看向了身边奔涌的地下河,它的水势太过湍急,尽头处有没有出口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跳下去,就肯定会被撞的头破血流,毕竟,谁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个格浅口?这种赌运气的几率,实在太小了,即便真有出口,我也不可能跳下去。
我觉得,谭刃应该不是想告诉我这个。
那么,他究竟有什么用意?我忍不住道:“老板,既然你能说话,你就直接告诉我行不行?”说完,我开始观察着四周,以防谭刃突然出现,但看了半晌,周围都是空荡荡一片,唯一的东西,便是我脚下不远处的那具巨蟒尸。
我的目光看向尸体时,脑海里忽然冒出个想法,难道谭刃想让我看的,是这条巨蟒?仿佛是为了印证我的猜想,这一看,我立即发现,这巨蟒腹部的地方,竟然有一个很大的伤口。由于巨蟒是侧躺着的,我之前没有仔细看,所以忽略了。现在细细一瞅,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因为那伤口,不是武器割出来的,伤口内翻着,像是有什么东西,从内部扒开了蟒蛇的肚子一样。
我立刻想到了秋凰兮。
第六十四节 魂
我脑海里出现了一幅画面,秋凰兮被巨蟒整个人吞进肚子里,然后又从内部,扒开巨蟒的肚子钻出来。
这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因为巨蟒虽然吞的是整物,但巨大的压力,会使得吞下去的动物骨头被挤压的粉碎,也就是说,不管你被吞之前是死是活,被吞下去之后,肯定是活不了的。
秋凰兮假设骨头都断了,又怎么可能扒开那巨蟒的肚子?再说了,她又不是僵尸,一个正常人,即便在蟒蛇的肚子里侥幸不死,又怎么可能凭借徒手将蛇肚子给撕开?
莫非是周玄业动了什么手脚?他可以操纵秋凰兮从竖洞中爬出来,那么操纵她从蛇肚子里爬出来,似乎也不是难事?如今谭刃带我到这个地方来,难道是为了这条巨蟒?
这巨蟒身上,莫非有什么线索?
想到此处,我忍住恶心,蹲下身开始翻查巨蟒的尸身,这蛇尸被地下水冲刷,体内已经没有血了,只剩下翻白的肉,蛇身散发出一阵浓重的腥臭味儿。我翻找了半晌,竟然真的让我找到了一样东西。
在那巨蟒靠近七寸的位置,我找出了一个很古怪的东西。是个黑色的,龙眼大小,酷似丹丸的东西。我使劲儿捏了一下,这东西很硬。
这是什么?
结石?
动物体内有结石是一件特别正常的事情,比如牛黄这东西,就是牛的胆结石处理后的药材,在一些大型动物的体内,挖出一些大的结石并不稀奇,只是我眼前这颗黑色的结石,却是溜光圆滑,表面隐隐像是有一层暗光,很是奇特。
我将它拿在手里翻看片刻,也不知道这结石为什么长成了圆乎乎的模样,脑子里却忽然想起了之前蛇成精的说法,心说,莫非这真是条有道行的蛇,这玩意儿不会是它的内丹吧?
对于山精妖怪这类的东西,我的认知只限于电视剧里,当然,这个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现实毕竟不是电视剧,更不是小说,蛇精这些传说中的东西哪儿是这么容易遇到的?
如果真是蛇精,又哪儿这么容易,就被谭刃和周玄业给弄死了?
这么想着,我继续去翻找蛇的尸身,到最后,整个蛇几乎被我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也没有再发现任何奇特之处。我不由得有些焦躁了,对着空气道:“老板,你究竟想告诉我什么,能不提个醒?”
回应我的,只有地下水轰隆隆的声音,以及不知从何处吹来的暗风。
风夹杂着水汽,冷的彻骨,我眯着眼,朝着风吹来的位置看去。
有风,就肯定有出口,可风吹来的位置,是在下游。
我该怎么办?
是坐地等死,还是放手一搏?
你可能会说,待在原地,迟早会死,既然会死,何不拼一把试试运气?大道理,其实谁都懂,我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但当一条湍急汹涌的地下河真的摆在你面前时,当你知道那河中有巨大的食人鱼时,当你已经尝试了一次,像石头一样被撞击的痛苦和窒息时,你真的还有勇气去搏这个希望嘛?
我迟疑了很久,脑子里冒出来的是之前掉进水里的感受,身体不受控制,呛水、窒息、一次次被摔向石壁上,至今还没有死,完全是运气。
这样的事情,还有勇气再经历一次吗?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除了冷以外,我渐渐感觉到了饥饿,这种饥饿初时并不强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到达了一种让人无法忍耐的地步。我的目光不由得看向了身边的巨蟒。
蛇肉其实是很干净的东西,血少,肉白而细腻,看起来并不恶心。我试着削了薄薄的一片,用门牙和舌尖咬了一点儿,突然发现,这肉竟然没有我想象中的腥味儿,反而有种微微的甜意,我忍不住将一整片蛇肉都放进嘴里嚼,细腻也很有劲儿,味道出其不意的好,如果再来点儿酱油和芥末,简直完美了!
吃一片哪里顶用,反而勾引的肚子更饿了,饿的人抓心挠肝,火烧火燎的,我顾不得其它,开始削蛇肉,削下来之后,在透彻无比的地下水中过一下,算是清洗,勉强找个心理安慰,然后往嘴里塞。
等到吃饱时,蛇背的位置,已经露出了一圈拳头大小的空陷。不知怎么的,看着着尸体上被我吃掉的部位,我心里忽然升起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但绝对不是什么好的念头。
我移开目光,试图让自己转移注意力。人在吃饱后,血液大部分运转的肠胃,帮助消化和吸收,因此往往也是大脑反应最慢和身体最疲惫的时候,许多人吃完后都有往沙发上躺的冲动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现在也差不多,摸着胀鼓鼓的肚皮,脑子里的思绪有些慢了下来,或许正是因为慢,所以有些事情,便想的给外清晰。比如我现在的情况,此刻,我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有人来救自己的。
周玄业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我相信他不会轻易放弃我,但是……他没有这个能力。即便他能操控尸体,会炼尸之术,也无法和大自然对抗。这里的地势和结构,注定了他不可能下到我现在所处的位置。
那么,要想活命,要想争得一线生机,就只能靠自己。
我深深吸了口气,站到了地下水边,道:“老板,你真的不准备出现了吗?我要跳下去了,你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事吩咐我?”周围依旧没有任何动静,但我胸口的位置,忽然热了一下。
在这种寒冷冰凉的环境中,这一丝热意非常的清晰,我惊了一下,忍不住低头看向自己胸口发热的位置。那是一个小口袋,口袋里装着我的塑料打火机和我的钥匙以及刚才从巨蟒尸身里挖出的那颗结石。
我将口袋的拉链拉开,塑料打火机估计已经废了,钥匙躺在口袋的地步,上面就是那颗黑色的珠子,就在我看向它的这瞬间,我忽然发现,这珠子的内部,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联想到刚才的热度,我猛地意识到,这珠子恐怕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或许它不是结石?我忍不住将它拿起来,对着打火机的光芒仔细去瞅,霎时间,我看到那珠子浑噩的、不甚清晰的内部,赫然有一张人脸。
那是一张不辨五官,仅仅只有个轮廓的人脸,仿佛隔着珠子的表面在与我对视一样。
我吓了一跳,这时,我的耳边又听到了谭刃的声音:救我……
确切的说,声音不是从我耳边响起来的,而是从我大脑深处响起来的,这一瞬间我明白了,谭刃就在这个珠子里!
他之前出现,就是为了引导我找到这颗珠子!
我深深吸了口气,猛地将它捏紧,深怕自己的手一个哆嗦或者打滑,就把它给丢进地下水里。我忍不住道:“该怎么救你?”人都死了,尸体都不知道去哪儿了,还能怎么救?
还有,谭刃的魂,怎么会跑到这颗珠子里?
谭刃没有回答我,珠子的热度消失了,里面的人脸也更加模糊起来,最终,珠子又变回了一个普普通通,0平凡无奇,像药丸一样的东西。所谓术业有专攻,在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面前,我真的是一窍不通,要真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想要‘救’谭刃,恐怕还得找周玄业。
不行!
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
现在我不是一个人,还有谭刃的魂在我的手里,我不能窝囊的在这里等死!
同伴带来的勇气是巨大的,这一刻,我做好了决定,对手中那颗‘谭刃’说:“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如果能活着出去,周玄业一定有办法救你。如果死了……咱两就在这古地下水道里,做两只水鬼吧,好歹做个伴。”
紧接着,我将珠子收了起来,拉上拉链,沿着平台走到拐角口的末端,深深吸了口气,朝着涛涛的地下河水中跳了下去。
第六十五节 出口
再一次回到冰冷的地下水里,那种感觉就别多提了,打火机再厉害,也不可能在水里燃烧,所以入水后,我的视线又恢复了一片黑暗。混乱的水流会将人带向何处,我无法知道,只能挣扎着往水面浮,尽可能的去感受地下河道中夹杂的暗风。
黑暗,使得人的感觉变得十分敏锐,风吹打在脸上的感觉,风速和大小的细微差别,头一次变得这么清晰起来,在这种感觉中,我能感受到自己离风口逐渐近了。
在身体又一次被撞下石壁时,我抓到了一块凸出的石头,这让我取得了短暂的喘息之机。就着这个机会,我点燃了打火机,开始观察周围的情况,这一段儿水道水面扩宽了许多,因此水流反而没有之前那么激烈,而我手里的防风打火机,火苗不再像之前一样笔直细长,而是被风吹得噗嗤作响。
这种打火机,据说可以对抗每小时36英里的自然风,看样子广告没有虚假。
我顺着上风口看去,由于照明范围不强,因此远一些的地方,只能看到黑乎乎一片,侧耳倾听,除了水声以外,还能听到呼呼的风声。
没错,那个上风口应该离我不远了,我得想个办法朝它靠过去。如果继续水波逐流,下一次要再想停下来,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我的目光不由得看向了自己抓手的地方,这地下河道的石壁,受千万年的地下水冲击,表面都非常光滑,所以这次能抓到这个东西,实在很意外。我仔细观察,立刻惊喜的发现这地下河的后半段,竟然是个孔窍结构,石壁内部千疮百孔,一眼望去,如同缩小版的溶洞。而这些孔洞外围,自然就形成了很多大小不一可以供人抓手的东西。
这真是祖师爷保佑,撞上大运了。
我在心里给祖师爷上了柱香,旋即将打火机咬在了嘴里。
由于打火机斜放,因此火苗顺着金属打造的风口透了出来,火光弱了很多,但索性可以让我腾出手了,不必像塑料打火机一样,一松手火就熄了。
就这样,我开始双手交替,顺着这些可以抓手的小石柱前行,这个过程比较耗费力气,但索性较为稳当。我的视线一直是注视着上风口的位置,很快,我隐约感觉到那地方似乎有一个黑色的洞,由于光线原因,所以看的不是很清楚,但这足以鼓舞人心了。
然而,正当我打算一口气走到上风口的位置时,眼角的余光却忽然瞥到了一样东西。
那东西卡在我面前的一个小型孔窍里,像是从上游被冲下来的,在水里漂漂荡荡,黑漆漆的。一开始我没意识到是什么,等我仔细一看,才猛地发现,那在水里飘飘荡荡的,竟然是人的头发!
那应该是女人的长发,很大的一团,被孔窍中手指长的小石柱子给挂住了,在水流冲刷中沉浮着,让人觉得头皮发麻。
这地方怎么会有头发?而且还是女人的头发?
这头发给我的感觉,像是有人将剪掉的长头发扔进水里一样,只是孤零零的一团。如果它出现在一颗人头上,我或许还能接受,但就这么单独的出现在这里,就显得很奇怪的。
难道,这地方还曾经有过女人?
这会不会是秋凰兮的头发?
我回忆着之前被周玄业操纵的那具尸体,头上确实是一点儿毛发也无的,就像整个头皮被扒了下来一样。如果那具尸体当时有头发,我也不可能将她错认成谭刃了。
想到秋凰兮,我心下有些黯然,没想到这一下水,她和谭刃都没能保住,早知道王泽海那三百万这么难赚,真不应该接这个单。不过,已经发生的事情,现在再多想又有什么用,我甩开这些念头继续往前,没两步,又发现了一些东西。
之所以是一些,而不是一件,是因为东西比较多。
都是一些小东西被卡在此处,一眼望去,赫然是一些烂布衣衫,更甚者,我还发现了一块老式的手表。这支手表的出现,让我立刻意识到,这条古地下河道,至今为止,恐怕不止是吞没了秋凰兮和谭刃的命,只怕还有其它人也遇害了!
我立刻想起了挖掘蛇洞的人,那批人挖掘地下洞穴,连通了古老的打水口,很有可能也曾经下这地下河道里打探过,这些东西,会不会就是那一批人留下的?
那批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做这些事又是为了什么?
根据卡在这里的一些物件来看,那帮人只怕也是有丧命折损的。
一眼看去,都是些破烂东西,看不出其它信息,我便没有多逗留,继续朝着风口而去。很快,那个黑色的洞口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看到它的瞬间,我几乎有种想哭的感觉。
河道的前方收窄,石壁上,露出了一个约莫三米多高的天然石洞,石洞的四分之一处有水流没过,但更多的地方是没有水的。大部分的水,都顺着地势往更深的地层奔涌而去,我爬进了石洞里后,忍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
坐在地上,水没到腰间,虽然冷,但这种冷习惯之后,到也没有多难挨。我将嘴里叼着的打火机摆正,火苗竖立起来,光线亮了些……
就着这光芒观察着石洞的内部,周边光滑无比,是地下水冲刷的结果。很显然,这里的地下水应该也是有潮汛的,水势有大有小,我们这次掉下来,遇到的刚好是水势较小的时期,所以这个洞口才露了出来。
坐在石洞的边缘,时不时,会有暗风吹过来。
风虽然不大,但却带着清新的气息。
它的尽头处,肯定有出口!
我一门心思只想着赶紧出去找周玄业等人汇合,也顾不得多歇息,立刻举着打火机开始往里走。
人一站起来,水位就到了小腿处,干净澄澈的地下水里没有任何生物,行走间,伴随着一阵哗啦啦的水声。洞穴里潮湿阴冷,暗风徐徐,地势开始逐渐走高。
我虽然读书不多,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地下水冲刷出来的石洞,走势怎么是往上走的?之前我就顾着逃命,没有想到这个层面,现在随着逐渐走高的地势,顿时发现了不对劲。
很快,我这个感觉就应验了。我之前所处的位置,大约在地下四五十米左右,而这地洞的地势是徐徐往上的,所以我一口气走了二十多分钟,也没有走到头。
但这时,石洞内部因为地势升高,早已经没有水了。
石洞里很干燥,越往上,越来越多的人工痕迹显露出来。
之前在地下深处是,石洞是开在石壁上,完全是一个整体,而现在地势升高,它的结构也就不再完全是石头,而是夹杂了很多土石,那规整的结构,一看就是人为的!
难道又是那批人干的好事?
这显然不可能,因为从工艺来看,地洞所用的技术是很原始的,填充的石头,是交错垒起来的,这种结构,是一种比较老的加固结构,虽然抗压能力强,但由于耗费时间和材料,因此后现代以后,早就废除这种技术了。
很显然,这是古人的杰作。
我想到了打水口石壁上的岩画,心说:莫非也是那个古国人民的产物?不对,既然已经弄出打水口了,还修建这么一条大工程的地洞做什么?要知道,古时候人力和设备都跟不上,打造一条深入地下四十多米,总体长度不少于千米的地洞,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至少,我走到现在都还没走出头。
就在我满怀疑惑之际,我眼前忽然出现了岔道,一条往左,一天向右,和我现在所处的岔道,形成了一个T字形。
与此同时,我前方的石壁上,还有三个字。
走右边。
字是繁体字。
如果这条洞窟是古代的西域文明留下的,那么地洞里,又怎么会出现汉字繁体字?
这字是谁留下的?
第六十六节 黄巢
走右边……
这是谁留下的信息?右边有什么?
现在眼前两条路,无非就是二选一,我心中惊疑,便举着打火机往右看,这一看不得了,原来左右两条地道的差别其实非常大。左边的通道呈圆形,黑乎乎的,不知通向何方,而右边的通道,则呈现出规矩的四边形,见棱见线,火光照射处,还能看见整齐的石砖,造型粗犷,带着浓厚的西域风格。
这右边,是通向什么地方的?比起左边那条看上去粗糙的地洞,右边这种明显的人工风格的地道,让人感觉心情都放松了一些。我看了墙上的繁体字一眼,决定按照它的指示朝右走,看看右边会有什么东西。
顺着方正的地道一路往前,不过三十来步开外,我眼前的地道便到了尽头,尽头处,左右两侧,各有一根三米多高的方形石柱,上面缠着两只像蜥蜴一样的动物,吐着尖尖的信子。
石柱后面,则是一扇土黄色的石制大门,门上如同我之前所见的岩画一般,用简单的线条,刻了很多人形、花木、动物一类的东西。
我不由得吃惊,这地底,怎么会有一扇石门?这石门后面又是什么?
我举着打火机凑近了看,石门开了一半儿,露出了一道可供人进出的宽度,石门上的人穿着西域服饰,大部分光着膀子,只穿着裤子扎着腰带,脸上的神情极为虔诚,目光都看向同一个地方。
顺着这些人的视线看去,只见视线的汇集处,却是一个圆形,像是太阳,但圆形中央,却又有一张人形的大嘴,再细细的分辨,那嘴里,赫然还有很多小人儿。
这个东西在吃人!
我愣了一下,觉得这副古代的石画所表达的东西,让我完全摸不着头脑。这个圆形代表什么?为什么它会吃人?而对于它吃人的举动,周围的人不仅没有表现出惊恐,怎么反而像是很敬畏和虔诚的模样?
当然,这些问题没人能回答我,因为在石门上刻画的人,早已经死了不知道几百上千年了。我将目光从这古怪的石画上收回,举着打火机开始往石门内部走。
石门的后面的情景让我很意外,因为一走进去,我就看到了石阶。是那种很大很高,一层磊着一层,酷似金字塔一样的石阶,我数了数,石阶一共八层,八层之上,则被干涸的土石包裹着。
我立刻意识到,这个金字塔一样的石阶,很可能在最初的时候,是通向地面的,但现在,它已经被泥土给掩埋了。
我举着打火机顺着走了一圈,除了入口处的石阶和一片空地,其余的地方全都是塌方的土石,这扇石门背后的真正面目,却是难以看到了。除此之外,这里没有通向地面的路口。
我决定往回走,走左边那条路,既然这里是封死的,那么出口就肯定是在左边了。
谁知我转身打算往回走的时候,却猛然发现,在那打开的石门后的角落里,赫然趴着一个东西!
之前进来的时候,我只顾查看眼前的环境,没有注意到石门的后面,这会儿一转身,却是看的清清楚楚,吓的我头皮一炸,猛地后退一步。由于距离比较近,因而就着打火机微弱的光线观察,也能很清晰的分辨出,那其实是一个人。
确切的说,是一具干尸。
它趴在地上,皮包着骨头,浑身黑乎乎的,在火光下,表面分泌的尸油泛着一层油光,跟打了蜜蜡似的。它身上穿着的衣服,和尸油搅合在一起,也看不清造型了。
脱了水的干尸趴在那儿,只有一条土狗般大小,我大约是在水里冻的久了,有一些感冒,鼻子闻不见什么味儿,所以也没觉得这干尸有什么异味儿,否则也不会到现在才发现它。
说真的,我挺害怕的,最近这段时间,也不是没见过死人,但干尸还是第一次见,特别说这具干尸还在我背后待了这么久。正常人哪有机会看这个,我心里一面是害怕,一面却忍不住去猜测这具尸体的身份。
它是谁?
它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带着这种疑惑,我朝他靠近了,忍不住近距离的去打量它。尸体是侧卧趴在地上的,一只手放在胸前,像是捂着什么东西,另一只手五指微微弯曲呈爪,像是死前经历过什么痛苦的挣扎,又像是死的时候,在用力推拒着什么。
除此之外,尸体的背上,还背了一个包。
那是个被扁的包,似乎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但从这包的造型来看,还是可以看出,这具干尸是个现代人,而不是古代人。
莫非是那一批人?
我心中一动,拔出匕首,用匕首去割它的包,打算看看它包里有什么东西,或许可以借此确定一下它的身份。
“有怪莫怪,我只是想弄清楚您的身份,生有名,死有名,您肯定也不希望无声无息的死在这么个地方。只要我能活着出去,就帮你通知你的家人,保佑保佑。”一边说,我一边儿割开了尸体的背包,从背包里,顿时漏下来一下东西。
这些东西,大多被尸油沁了,显得油汪汪的,只见里面有指南针、有一个空空的水袋、有一支黑色的粗钢笔、一小瓶墨水,一捆用橡皮筋扎起来的纸,然后是一本儿黑皮的笔记本。
我将那捆纸的橡皮筋割开,摊平纸张,纸张完全被尸油沁透了,上面曾经应该画过什么东西,只能看到些模模糊糊,时断时续的线条,除此之外,便什么也看不清楚。
没什么线索。
我将纸张扒拉开,转而去看那本笔记本。那是一种老式的黑皮笔记本,过去的一些机关干部或者学者喜欢用,我将笔记本翻开,同样的,笔记本也沁了尸油,是顺着边缘沁入的,因而前后都黏在一起,上面写的东西也完全看不见,只有中间部分沁的比较少,还能看见字儿……
字是繁体字,字体端正而硬朗,显示出这本笔记本的主人,有着良好的教育。
繁体字虽然不常用,但大部分人都能看懂,只有少许的生僻字得连蒙带猜。我从中间开始读,发现这是一本考察笔记。笔记的主人,也就是这具干尸的主人,竟然还是一位干考古的。
我肃然起敬,同时也更加觉得这事儿扑朔迷离。一位考古学者,为什么会死在这儿?他的死因是什么?我顺着笔记本往下看,越看越觉得心惊不已。
由于是从中间看的,再加上中间的部分也有很多尸油,因此掐头去尾的看,其实有很多地方我都没看懂,但光是那些我看懂的部位,就足以让人震惊了。
笔记本的主人,姓名不详,死时的年龄应该在四十至四十五岁左右,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二十至二十五年前。
进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是为了一次考察,寻找一个叫‘黄巢古国’的地方。
黄巢,是一个音译,是一个西域小国,西域的历史向来少有记载,因而黄巢古国的历史,就更显得扑朔迷离。关于黄巢古国,有一个非常惊悚的传说。
相传黄巢古国的地底,住着一位神灵,在这位神灵的保佑下,黄巢古国曾经一度繁荣昌盛,然而,黄巢国君残暴荒淫,周围的小国为了不被黄巢吞并,不让自己的子民受这位残暴国君的统治,便有人出谋划策,要毁了黄巢的保护神。
这个保护神,在一场精密的策划中,被人从地底给挖了出来,而就在它被挖出来的那一刻,忽然间便狂风大作,土地迸裂,整个黄巢的都城和王宫,瞬间陷入了地底。
周边的小国趁机,将黄巢吞并的一干二净,这个传奇的国度,便就这样昙花一现,消失在了历史中。
而根据记载,黄巢的大部分领土,都被一个叫‘滋流’的好战国给吞并了,而我们现在所处的这片绿洲地底,就曾经是‘滋流’国的领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黄巢古国的领土。
这一行人寻摸到此处,足足在这绿洲驻扎了一个多月,索性绿洲生态环境完善,吃喝都可以就地补给,那条直通打水口的蛇洞,便是他们挖出来的。
之所以那蛇洞弯弯曲曲,是为了进行地下定位,这个地下定位比较专业,我不是学考古的,所以也弄不懂。
第六十七节 死因
按理说,这帮人的考察进展,进行的还是很不错的,但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最后竟会落得如此下场。
这笔记本里记载的内容虽然多,但我能看到的信息却太少了,因而这支考察队,后来究竟经历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但关于黄巢古国的那个故事,却让我觉得印象深刻。
埋在古国底下的神灵?
神灵会住在古国底下吗?埋在地底的,那是尸体吧?
不过,这故事中并没有详细描述那个所谓的神灵是什么来头,神灵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存在,我以前是怀疑的,但现在却已经开始相信那句古话,也是谭刃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但神灵之说,就算确有其事,也不可尽信。古人所知所见有限,因而将很多自身无法理解的东西,都附上鬼神之说,因而在漫长的历史中,有许多神灵被人为的‘创造’了出来,这些臆想出来的神灵,究竟有没有神力呢?
这黄巢古国的神灵,究竟有没有那样另大地崩塌的神通,就无人可知了。
我合上笔记本,对眼前这人的遭遇感到同情,看着他侧卧卷曲的身体,我不由得开始思考他的死因。他是受了伤?为什么他的手,会呈现这样一种古怪的姿势?左边的出口离这里并不远,为什么他没能逃出去,而是死在了这里?
难道这地方有什么危险?
我警惕起来,四下里看了看,被黑暗侵袭的空间里,一切都显得隐隐绰绰的,未知的黑暗,让人觉得仿佛随时会有什么怪物跳出来。为了弄明白他的死因,也为了了解这地方有可能存在的危险,我朝着干尸凑近了一些。
即便感冒导致鼻子有些堵塞,但凑的近了,还是能闻到一阵隐约的尸臭味儿,真是令人作呕。我用匕首扒拉着,耐下心去查找尸体身上的伤口。干尸的手臂到腿部极背部等地方,都没有明显的大型伤口。
当然,如果有小些的伤口,现在肯定是看不出来的,毕竟肌肉和皮肤都已经萎缩了,皱巴巴还浮着一层黑油,除了一些致命的大伤,其余的自然难以留下痕迹。不得已,我将目光转向了干尸的身前。
或许伤口是在正面?
其实正面是致命伤最多的地方,只不过这干尸将一只手紧紧的攥在胸前,我要想查看正面,就不能用匕首了,得用手将它给掰开。我又没有手套一类的东西,实在不愿意用手去摸那滑腻腻的干尸,所以才没有第一时间检查正面。
这会儿也是别无选择了,我忍着恶心慢慢的将干尸的手给掰开,滑腻和恶臭伴随着僵硬,这种奇特的触觉,真是让人毕生难忘。自从加入了谈玄事务所,我的人生真是一次次的被刷新着名为恶心的下限。
想到这儿,我又想起了死去的谭刃,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这么一分神,我手上的力道没掌控好,黑暗中,便听咔嚓一声响,那条手臂,直接被我给掰断了。
没错,是断了。
我瞪着手里的手臂,又看了看眼前干黑油腻的头颅,此刻,那对黑洞洞的眼窝,恰好直勾勾的盯着我,盯得人一阵发毛。
“不小心,别怪罪,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我正打算将手臂给它放回怀里,眼珠子一转,猛然瞧见他怀里,赫然抱着个皮夹子。皮夹子和烂衣服尸油裹在一起,不仔细瞧,还真容易看漏了。
这人是二十多年前死的。
二十多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中国是个飞速发展的国家,二十多年前是什么样?简单来说,那时候能用得起皮夹钱包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般的小老百姓,女的用的是那种布钱包,再次一点儿的农村人或者刚出农村的民工,钱都是塞在袜子里的,去小卖部买东西,不掏裤兜,先弯下腰掏袜子,钱拿出来,一股脚臭味儿。
看来这位干考古的老先生,混的还是不错的,文化人,总比没文化的好混饭。不过临到死了,都死死抱着皮夹子,莫不是里面有很多钱?或者是装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这么想着,我用匕首将那皮夹子挑了出来,打开一看,里面还真有钱,是过去那种老版的钞票。钱并不多,加起来也才十来块,搁二十年前,十来块也不算什么钱,就这么点儿钱,临时了都抱着不放,这考古的老先生,也太守财了一点儿吧?
我觉得不对劲,人家觉悟这么高,看工作笔记里的内容,干活儿那是兢兢业业,不像是个守财奴的样子,难道是为了其它东西?我的目光,一瞬间聚集到了皮夹子上的一张照片上。
那是一张黑白照,照片本身过了一层胶,再加上有塑料层卡着,所以没有被尸油给弄脏。我将那照片取出来,只见照片上是个扎着单辫子的女人,挺漂亮的,怀里抱了个小婴儿。
很显然,这应该是他老婆孩子的照片,这一瞬间,我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或许,他临死前护着的,其实是这张照片?这个画面一冒出来,我就觉得鼻子发酸,我是个比较感性的人,电视里报道个什么白血病、遗弃老人、虐猫虐狗啥的看了都难受。
这人不明不白死在此处,临死前该面临了怎样的恐惧?该有多么思念自己的妻儿?
如果说一开始,我只是想知道他的死因,想借此去规避一些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那么我现在,则是想着找出他的死因,甚至如果有可能,再将他的尸身带出去。或许他的妻儿一直在等他。
在这种感情的刺激下,我到不觉得这干尸有多恶心了,于是观察的也更加仔细起来。皮夹子里有身份证,但过胶不太好,所以里面的内容花了,字迹很模糊,无法确定他的身份。不过,将这原件带回去,公安局那边没准儿能搞定。再者,即便没有身份证,只要凭借那本笔记,在打听一些二十多年前在考古任务中失踪的人员,应该也很容易核实出身份。
我开始去观察他的正面,让我意外的是,他的正面,竟然也没有打的伤口。
这实在太奇怪了。
什么伤都没有,那他是怎么死的?
他伸长的手,明显是一个推拒着的动作,很显然,临死前,这里肯定不止他一个人,肯定还有别的什么危险的东西,正在靠近他。
不、肯定是我遗漏了什么。
我开始重新检查这具干尸,为了更加细致,我没有再保持干尸的原貌,而是对尸体进行了翻动,这一刻,我忽然觉得尸体其实也并不是这么可怕,它静静的躺在那里,等待着我的帮助,最初造成的恶心和不适,消失的无影无踪。
做同样的一件事,用不同的心态去做,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有道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现在心中正义感爆棚,还真的无所畏惧了。这么一来,效率大大的提高,没多久,真让我找到了线索。
伤口找到了。
非常意外的,他的伤势,竟然是在脖子上。
靠近下巴的脖颈处,即便皮肤已经变干变皱,却依然能看出上面曾经有过的狰狞伤口。那是两个洞,很深很大的洞,像是被蛇一类的动物咬出来的。
这地方确实有蛇,可如果如果是蛇,那他推拒的手,应该是靠近脖子朝内的,可这尸体的手,却是远离脖子向外的。
在着,蛇类的毒牙,也不可能有这么大吧?
我以为找到了伤口,就能解开这个谜团,却没想到反而引出了更让人不解的谜团。
杀死他的究竟是什么?
我想了好几分钟,却难以有头绪,无奈之下,我决定先不去管这个问题,一切还是等出去再说。我将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将干尸以打包的方式,包进了外套里,油腻腻额干尸,像婴儿一样卷曲在一起,这一刻,我感觉它特别安详。
紧接着,我将它打包好,背在背后,拿着打火机,离开了这个已经塌方的空间,直直超前走去。
第六十八节 身后的脚步声
很快,我就走到了之前的T字路口旁,我正打算笔直往前,也就是左侧走时,心里突然冒起一种古怪的感觉。我总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等到我走入左侧的通道十来步后,才忽然想起来,那种古怪的来源是因为什么。
这一想起来,我额头霎时间就冒了一层白毛汗,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我立刻往回走,又走到了那个T字路口。
我看向T字路口的墙上。
墙上原本有三个字,我正是受了那三个字的指引,之前才会往右走。而现在,那墙上却是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
我之前出来的时候,之所以觉得古怪,正是因为我眼角的余光曾经看到过墙面,当时只顾着往前走,根本没有留意,但潜意识里,却记住了这种不对劲。
盯着眼前什么都没有的墙壁,我咽了咽口水,心里的那个猜测越发清晰起来:刚看到这字的时候,还在好奇是什么人写下的,为什么要往右走。现在看来,写下这行字的,应该不是人……或许,就是我身上背着的这个‘人’写下来的。它让我往右走,正是为了让我发现它。
我抹了下额头的冷汗,如果真是它干的,那么它想让我做什么?我做的这一切,又是否符合它的心愿?这会儿,周围也没有什么异动,想来,我之前的那些做法,算是达成他所愿了吧?
我脑海里闪过皮夹子里的那张照片,顿时松了口气。这人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妻儿,我带着他的尸身出去,将尸身交给他的妻儿,也算仁至义尽了,它如果再挑我毛病,那可真不算什么好鬼,大不了让周玄业收拾它!
想到这儿,我安下心来,道:“老爷子放心,一定安安稳稳的把你送回故乡,你也保佑保佑我,但愿咱们顺利出去。”紧接着,我继续往前走。
左边这条地洞比较简陋,挺粗糙的,墙壁间夹杂着土石,一些泥土顺着细缝散落下来,因此地面有很多浮土。我举着打火机一路往前走,地势依旧缓缓拔高,时不时的有暗风吹过来,这种感觉爽呆了,我甚至开始跑起来,满心只想从这该死的地方出去。
很快,出口到了。
出口挺大的,约有一米多高,阳光从外面透进来,隐约还能看到一些植被的影子。
再一次见到阳光,让人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出口处离我大约十来米远,近在咫尺,我不敢耽误,打算赶紧出去,然而,就在我抬脚的瞬间,我身后忽然传来了‘啪嗒’一声。
脚步声。
非常清晰的脚步声。
我身后有人!
妈的,我一个人掉进水里,一路走到这里,除了鬼影儿外,哪里看到过半个人影,这会儿又怎么会突然冒出人来!说实话,我不确定身后的脚步声,究竟是不是人的。
我感觉自己太阳穴上的青筋狠狠跳了一下,迈出去的脚收了回来。
身后的脚步声也没有再想起,刚才那一声,仿佛是我的幻觉一样。但我知道,那不是幻觉,我苏天顾别的本事没有,但对于自己的听力是绝对自信的。这一瞬间,我浑身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特别是耳朵,更加用心的倾听身后的动静。
没有声音。
我举着打火机,开始慢慢回头看。
打火机照亮的范围内空空荡荡的,人影儿鬼影儿都没有。
难道是虚惊一场?
我的目光往下移,立刻注意到,来时的地面上,赫然多出了一双脚印。
那双脚印,一直紧跟在我后面,此刻距离我,只有不到五六米的距离。我脑海里嗡的一声炸开了:我操,什么玩意儿?
能留下脚印的,八成就不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应该是活物,仔细看那脚印,俨然有五根指头,很显然,对方还是个没穿鞋的。
脚印还在,可人却不见了,难道对方在这一瞬间人间蒸发了?
我心头怦怦直跳,脑海里迅速的转过几个念头,最后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立刻转头往出口跑去。反正出口就在眼前,管他有什么鬼东西。我身高还不错,腿长,几步就跑到了出口处,立刻开始往外爬,探出头时,我发现外面植被很茂密,一眼看去郁郁葱葱,芭蕉林立,不远处还有很多野葡萄藤。茂密的植物挡住了炙热的阳光,暖洋洋的气流,让探出洞口的我顿时浑身舒畅。
迅速爬出洞口后,我转身朝来时的地洞里看,没有人的踪影,对方似乎并不打算追上来。我在心里头不停的琢磨,那地洞里的人会是谁?没有穿鞋,难不成是野人?我只知道神农架有野人,可没有听说过沙漠里有野人啊。
又观察了一会儿,确实没什么东西追出来的迹象,我决定不去管它。这个世界上未知的东西,让人好奇的事物太多了,怎么可能什么都弄明白。就好像再几个月前,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一样。
接着,我开始定位,首先,我必须得确认自己所在的方向,然后想办法跟周玄业等人汇合。
我下了打水口,又被那地下河道带着,不知冲出去多远,紧接着又顺着那地洞走了接近半个小时,离之前那个蛇洞,肯定已经很远了。我可以很确定,周玄业等人现在肯定还在蛇洞周围,以周玄业的性格,不可能放弃我和谭刃,他肯定在想办法救人。
我得快点儿找到他们才行。
事实上,这并不难,那蛇洞离我们之前扎营的水边不远,我只要找一个高地,确定一下水流的位置,就知道该怎么走了。
四下里转了一圈,我瞄准了一棵高大的蕉树,于是将那干尸放在树下,自己则顺着蕉树往上爬。站得高看得远,上了蕉树眺望,我很快就看到了之前所见的那条水流,离的有些远,走过去估计得一个钟头。
我此刻实在是疲惫不堪,昨夜睡到一半就遇到那巨蟒偷袭,接着就是进入蛇洞,一直到现在,除了在平台上短暂的昏迷外,几乎没有休息过,此刻肌肉酸软,大脑困顿,满脑子只想着休息。
一个人的感觉并不好受,特别是在地下水道那种封闭的环境中待了这么久,此刻我极度渴望同伴,所以在确定好方位后,我根本没有逗留,立刻准备下树。然而,就在这时,我却突然发现,远处的草丛扑簌簌的抖动起来,像是有什么动物躲在里面。
那堆半人高的杂草,恰好是长在那地洞的出口处,将洞口的光线遮住了大半,此刻忽然抖动起来,而且动静还很大,我不由得停下了动作,目光直勾勾的看了过去。
难道是那个跟踪我的人出来了?
这个念头一冒起来,我顿时屏住了呼吸,不再动作,死死的盯着那个位置。
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在装神弄鬼。
不负我所望,那个人终于出现了,他在地上爬,先露出来的是一双手,一双乌黑的、肌肉虬结扥的手,紧接着露出来的是头,长满了浓密的头发和胡须,整张脸都被毛发遮蔽了,完全看不出样子。
我操,还真是野人?
霎时间,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听说野人的攻击力是非常强的,光是看它手臂上的肌肉,就已经让人心生敬畏了。看着腱子肉,直接把我掰骨折都没问题啊!
我小心翼翼的看着,不敢发出动静,生怕把这野人给吸引过来。
然而接下来,让我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那野人大半个身体探出草丛,左右张望了一下,身形慢慢站立了起来,这时我才发现,他身上是有衣服的,虽然已经烂的只剩下破布条,但确实是衣服无疑。
难道……他并非野人?
这一瞬间,我脑海里竟然闪过了一本书的名字《鲁滨逊漂流记》。
莫非这个人,就和鲁滨逊一样,是因为出了什么意外,被困在这个绿洲的?
第六十九节 抢尸
如果它真是一个和鲁滨逊一样的野人,那他原本的身份又是什么?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在没有确定这人的身份前,我还不敢轻举妄动。这时,只见那站立起来的野人开始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紧接着,它忽然抬起了头,惊的我下意识的压低了脑袋,深怕被它瞅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再去招惹上一个野人。
然而,它抬起头后,却只是抽动了一下鼻子,似乎在闻什么气味儿,片刻后,这东西的脑袋忽然一偏,竟然直直朝着我所在的芭蕉树走了过来。
我顿时觉得心惊肉跳,右手猛地按住了腰间的匕首,心道:难道它发现了我?这野人的鼻子也太灵了吧?我也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虽说不爱惹是生非,但如果它主动来招惹我,我苏天顾也不是让它随便欺负的。
野人的速度十分快,它腿很长,跨步间动作迅猛,几下便到了我所在的芭蕉树下,我几乎已经可以确定它发现我了,正要拔出匕首,忽然间,这东西竟然提起我放在树下的尸体,转身拔腿就跑!
它是往洞里跑!
我先是一呆,紧接着二话不说大叫道:“住手!”有道是鬼神不可欺,那干尸为我引路,指引我带着他的尸体离开,我既然已经答应了,又怎么能让这野人再将尸体抢回去?
失信于人,人远之,但失信于鬼神,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还记得进入事务所时接的第一单,也就是顾欣那一单,当时我问谭刃:“就收这么点儿定金,万一人找到了,你不怕她赖账吗?”虽说有签合同,但那合同里面神神鬼鬼的,我很怀疑这种合同能不能作数。
当时,谭刃只回答了我一句:“鬼神不可欺,她不敢。”
鬼神这东西,大多数人都不信,如果谭刃真的以鬼神之术寻找到失踪的顾欣,那么顾欣的妈妈,即便最初不相信这些玄门秘术,事后也不敢不信的。普通人对于鬼神都有一种敬畏心里,所以只要能找到人,就不担心顾欣的母亲会赖账。
其次,用谭刃的说法就是:即便她真的赖账也没事,人在做,天在看,欺人不要紧,但欺了鬼神,报应可是来的很快的,而且这个报应,绝对是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
鬼神不可欺,这话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我这一声大叫,果然引起了那野人的注意,它会洞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转头看了一下我,被浓密毛发遮挡住的脸啥也看不到,只能看到鼻子,因为这人的鼻子比较高。
喊完的同时,我立刻下树,芭蕉树好爬不好下,因为蕉树的边缘很锋利,一不留神就会割伤。这野人竟然只是看了我一眼,就仿佛对我毫不敢兴趣,掉头就跑。
我气的几乎要骂娘,一下地,赶紧朝野人失踪的方向追去,但这玩意儿速度太快,俨然已经进了洞里,扒开洞口的杂草往下一看,除了脚印,哪里还能看到野人的影子。
我只觉得热血直往脑门上涌,心想:到底要不要追上去?
靠,已经答应了别人的事,特别是答应了死人的事,如果不办到,自己以后还想不想睡安生觉了?我在心里骂了一声,不得已,只得跳进了洞里。
地面上的浮土,留下了非常明显的脚印,我举着防风打火机一路往前追,却根本没看到野人的影子。
很快,我又追到了那个T字形的地方。
第三次路过此处,我的心情极为复杂,这地方由于没了浮土,因而脚印已经没有了,往前走,就是发现尸体的石门,往右走,则是直通来时的地下水道。
那野人难道住在这地洞里?可我来的时候,三条路都探过,根本没有别的岔路,更没有多余的洞窟,那这野人是住在什么地方的?总不至于是住在水里吧?
心念几转之下,我决定往右追,因为那石门后面的环境太过一目了然,我之前查看的一清二楚,绝对没有可以住人的地方。而来时的这条地洞,我先前急急忙忙想出来,所以一路上跑的很快,没有仔细观察过,或许是我遗漏了什么洞窟一类的地方?
这么一想,我立刻打算往右转,谁知脚下刚一动,忽然间绊倒了一块儿凸起的石头,将我狠狠的摔了个狗吃屎,手里拿着的打火机也跟着摔了出去。
一千多的德制防风打火机坚挺的燃烧着,并没有因此而熄灭。
这人倒霉了,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我下巴磕在地上,疼的鼻子发酸,就差眼泪没出来了。但这会儿也不敢耽误,顾不得疼痛,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起身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绊倒我的东西。这是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你被一样东西绊倒了,爬起来的时候,不得看看是被什么绊倒的?可当我视线移向那地方时,却发现,地面平整光滑,哪有什么石头?
可我刚才分明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脚腕啊!
霎时间,我联想到一个词儿:鬼绊脚。
难不成是有不干净的东西在绊我?这地方,唯一不干净的东西,似乎就是那具干尸了。好端端的,这干尸兄弟绊我做什么?
莫非,它不想让我往右走?
想到这一点,我立刻看向了地面的打火机。它被我一摔抛了出去,恰恰是抛向前方的,位置不偏不倚,赫然对着之前发现干尸的那条路。
难道它是让我往前走?
这干尸已经不是第一次给我指路了,当即我也不犹豫,抓起了地上的打火机,另一只手抄着匕首,快步往前跑,没几步便又回到了那扇石门中。这次我没有贸贸然的进去,因为那野人很可能就躲在后面,万一它偷袭我怎么办?
我借着打火机的光芒,慢慢的观察内部的环境,目光所及处,没见着藏什么东西。很快,我整个人都进入了石门内。为了避免野人偷袭我,进去之后,我将自己的背快速的挨近了身后高大的石阶,面朝石门的方向观查周围。
这地方进门便是我身后金字塔似的石阶,因而,石阶与大门的距离,仅有四五米左右,而这里的长度却很是可观,足足有二十多米。确切的来说,是我能看见的地方,有二十多米,其余的由于土石塌方,都被掩盖住了。
这二十多平方米的面积,整体呈长方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到两分钟的地方,就被我彻底搜查了一遍,依旧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根本没有其它的线索。
不,我肯定遗漏了什么。那干尸总不会耍着我玩,没事儿故意来绊我一脚。
我深深吸了口气,让自己冷静一些,开始以一种更加缓慢和仔细的方式,搜查我肉眼可见的每一个地方。
这一次,我很快就有了发现,当我靠近那金字塔一样的石阶时,我忽然发现,石阶上的浮土,有几个很特别的印子。不是脚印,而是五个排成弧度的圆,就像是有人在上面行走,但却只是脚尖着地一样。
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让自己只是脚尖朝地呢?我在脑海里模拟了一下,立刻想到了青蛙跳。当一个人以青蛙式的姿势,快速而连动跳跃时,就可能形成这种情况,而那个野人刚从洞口出来时,就是以一种青蛙式的姿势趴在草丛里。
我心头一跳,目光猛地看向石阶的上方。
难道……那野人其实一直躲在上面?
那么,我当时查看干尸,甚至将干尸打包时,它是不是就在上面偷窥我?这个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眼前这些酷似金字塔石阶一样的石头呈长方体,每一块的高度都有一米左右,长则约有三米,或许在滋流国所处的时间里,古尔班通古特的石料应该很多,否则也不可能修建这样一个庞大的建筑。
虽然这座建筑被掩埋在地底,已经难以看清全貌,更无法知道它的用途,但这种古朴浑厚的气息,却让人难以忽视。
我咽了咽口水,将匕首插回腰间,打火机照旧咬在嘴里,接着开始往上爬。
能看到的石阶只有八层,其余的都土石掩埋,所以,如果这野人真的在石阶顶部的话,那么我们的实际距离是很近的,我必须得小心。
事到如今,已经是骑虎难下,鬼神不能欺,我就算想一走了之,那干尸只怕也不会同意。这次它只是绊了一下我的脚,如果我敢弃它而去,天知道它下一次会用什么方法老报复我。
很快,我爬到了顶,我站在第七层台阶上,往第八层看去,霎时间被噎的大气儿都喘不上来。只见在第八层的土石和石阶连接处,赫然有一个直径半米左右的大洞,很显然,那野人一直是藏在洞里的。
这野人也不知还有没有人性,不会将那干尸当成腊肉给吃了吧?干尸和腊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是差不多的东西,都是风干的,都是油腻腻的……
第七十节 石像
一边想着,我一边借着打火机的光芒往里瞧,往下这一看,只能隐隐约约瞧见地砖,原来这下方,竟然是个很大的空间,看样子,这个梯形的建筑,不止外部结构酷似金字塔,连内部也如同金字塔一样,是个单独的空间。
此刻,我为了往里看,已经爬上了第八快台阶,由于打火机的光芒有限,因此并不能看清里面的环境,仅看到地砖,已经是极限了。
很显然,那野人就住在这里面,他掳走干尸,也不知是个什么名堂。如果说他是将干尸当成了腊肉,那也不对劲,因为这野人显然在这地方住了很久,肯定早就发现那干尸了。
早不吃,晚不吃,偏偏在我把干尸带出洞口后才来抢,明显透着股猫腻。
我暗指琢磨该怎么下去,这高度足足有八米高,若是直接跳下去,那还不得摔死?
思考再三,我手头也没有什么绳索,干脆便脱了衣裤,结成了一条约莫四米左右的绳索,剩下的四米虽然高,但只要掌握技巧,跳下去还是不碍事的。从高处往下跳,切忌直跳,那是最容易伤筋骨的,相反,你借着绳索微微晃荡一下,给身体一个缓冲期,就不容易出事。
做好这条‘绳索’,我身上就剩下一条裤衩了,所幸这地方没女人,也就没所谓了。第八层和土石间的地洞,其实是在第九层石阶上打出来的一个洞,看洞口周围的痕迹,应该是用凿子一类的东西凿出来的,我怀疑,这很有可能是那个野人自己的杰作。
他身上破烂的衣服显示,他曾经也是一个现代人,当然,现在看起来,他似乎已经丧失人性了。
我将衣服卡在第九层和第十层的细缝间,又从周围的土层里,扒拉出一些碎石片儿,利用匕首给嵌进去,形成上卡下,类似拉链的结构,这种方法是我在电视上看的,在没有挂扣一类的地方,可以最大限度的将绳索固定。
弄完这一切后,我扯着绳索试了试,果然被卡的很紧,当即也不敢耽误,立刻顺着绳索一路攀到底,加上自身的身高,我离地面的实际高度其实只有两米左右,轻而易举的便跳了下去。
由于我是从洞口直直跳下来的,所以落地的位置,和野人差不了多少,这一着地,便瞅见地面上赫然有一一些褐色的东西,像是滴的油脂。之前在外面晒了晒太阳,我堵塞的鼻子也就恢复嗅觉了,凑上去闻了一下,是尸油无疑。
留下的痕迹并不多,但也足以为我指路了。其实我心中是有些好奇的,那野人再怎么说也是人,它是怎么从接近八米高的地方直接跳下来的?一开始我并不清楚这个问题,但当我顺着痕迹往前走了不过四五米开外时,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
它真的很大,甚至我根本看不清它的全貌,微弱的火光,只显露出了一个模模糊糊的轮廓。
那是个女人,确切的说,是一尊硕大的女性石雕。
从我所在的位置平视过去,我甚至只能看到一个基座,石雕所有的石料和这个建筑的整体石料显然不是同一种,她的石料微微发白,我对石头不太了解,也说不上具体是什么料子,只是看得出,这种石料非常的细腻光滑,有种玉样的感觉。
这个女性石雕是赤裸的,顺着笔直的小腿往上看,依次是圆润的大腿,造型逼真,透着一股离奇的美感,而大腿以上的部位,由于光线的原因,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微微凸起的肚子,挺拔的双乳,似乎低垂着的头颅,隐藏在昏暗的光线中,让人捉摸不定。
然而,最引入注目的,其实并非是这尊硕大的石像本尊,而是她奇特的造型。
只见从石像的基座处,也就是这女性的脚底之下,有很多弯弯曲曲的石笋冒了出来,如同藤蔓一样围绕着这种石雕。我离的近,自然一眼看出,这些‘石笋’一样的东西,其实是由一根根手臂粗的长石条拼凑起来的。
拼凑艺也很原始,凹凸相接,连接处可以看见一条一条的细缝,我试着用手不去扳动了一下,这玩意儿牢固的很。从雕塑脚下冒出的石笋很多,每一条造型都不一样,互相交错着将这个石雕包裹,而有些石笋则探出去,显得十分钟招摇。
其中一条石笋,赫然离我下来的那个洞口仅仅五六米的宽度。
五六米是个什么概念呢。普通人如果跳远,是绝对达不到那个水平的,而那个野人的弹跳力和速度,我之前却是见识过的,非常厉害。它下到洞口的方法,应该不是像我先前猜测的那样直接跳下来,而是借住了石笋做缓冲。
难怪我一路背着那干尸,都没见有尸油滴出来,这野人一背,尸油就撒了一地,原来是他的动作太大了。
这女性的塑像,雕刻的如此之高大,莫非是滋流国的某个神灵?
这些石笋一样的东西,又是什么呢?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蛇摩的影响,我总觉得这石笋张牙舞爪的造型,很像那些蛇摩捕食时的模样。
很快,我的这个猜测就成真了,因为我绕过这座雕像打算继续寻找野人时才发现,这雕像的背后,竟然另有乾坤。
这个乾坤来源于雕像的屁股处。
好吧,我承认,作为一个只谈过一次恋爱,只拉过对方小手,只在岛国动作片里见过女性躶体的人来说,这么一具造型逼真的雕塑在身边,难免会下意识的去看一些不该看的东西。
这种心理就像是走进商场后,忽然发现了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性塑料模特,估计大部分人,都会下意识的瞄一下塑料模特的下体,想看看是什么样。
我现在的心理也是差不多的,绕到石雕后面时,我下意识的举高了打火机,想看看这石雕的屁股,是不是也同样的惟妙惟肖,然而这一看我才发现,这女塑像,竟然没有屁股!
她的屁股处。赫然是一条粗而长的尾巴,跟蛇尾巴一样,前粗后细,与周围的蛇尾巴搅合在一起,在光线如此暗淡的情况下,让人特别容易忽略。
我盯着那条蛇尾巴,一时间吃惊不已。
人身蛇尾的女性塑像?
这一瞬间,我首先想到的是女娲娘娘。传说中造人补天的女娲,不就是人身蛇尾吗?
不过也不对啊,女娲有蛇尾时无腿,右腿时无尾,怎么这尊女性塑像,却是腿和尾都有呢?
再者,女娲大神,是汉民族神话传说中的神祗,古西域的小国,又怎么会突然崇拜起女娲,并且给她塑这么大一尊像呢?
不对,肯定不是女娲。
这地方空间很大,周围死一般的安静,侧耳倾听,也只能听到我自己的脚步声与呼吸声,那野人也不知是躲在何处。
我手里的打火机光芒有些暗淡了,火苗不再像之前那么直挺,这是油快要用尽的表现。自从掉进地下水道里,这打火机几乎一直在出力,如果不是它,我没准儿早已经困死在那个地下水平台上了。
这会儿,微弱的火光提醒我,不要再耽误时间,先找到野人要紧。
因而,纵使心中千般疑惑,我也只得先将这古怪的石雕放在一边,紧接着,开始寻找野人的踪影。
但很奇怪,那滴出来的尸油,只到了这雕像附近,便没了踪影,我支着打火机往前看,周围的地面上却是干干净净的。
很快,这地方被我摸了一遍。
它的面积真的非常庞大,除此之外,还有三条笔直的通道,也不知通向何方。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在周围的石壁上,发现了壁灯,壁灯里凝固着黑乎乎的固体灯油,我试着点了一下,竟然点燃了。
为了节省打火机的燃油,我将周围的壁灯都点了一遍,可惜,能点燃的只有少部分,大多数还是无法燃烧的。
随即我熄灭了打火机,在数盏壁灯的光线下,这个黑暗的空间,顿时变得明亮了一些。
我将每条入口处都查看了一遍,没有任何人为行动过的迹象,之前的尸油也丁点儿不见,这种感觉,就好像那个野人只走到了那尊石像边一样。
这个猜测让我忍不住眉头一跳,下意识的又去看那尊雕塑。虽然光线强了一些,但由于雕塑是靠左侧的,所以光线并不能完全达到那个位置,因此这会儿看过去,石像还是一如既往的朦朦胧胧。
然而,就在我看过去的瞬间,我忽然发现,那女性雕塑的肩膀上,还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趴着。
我可以很确定,这东西,在我之前近距离观察石雕时是并不存在的。
霎时间,我知道了那玩意儿的身份,肯定是野人!没想到,这东西竟然躲在那石像上。那石像硕大,再加上视角原因,还真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我立刻冲过去,与此同时大叫:“不许动!把人还给我!”
第七十一节 控制
我大叫着跑过去,担心那玩意儿速度太快,别又一下给我来个失踪。
不过这次估摸是它所处的位置太高,不方便行动,因而我虽然看到那黑影在这瞬间动了一下,但却并没从视线中消失。石雕离我所在的位置并不算太远,跑过去也就十来步的功夫。
冲到石雕脚下后,那野人仗着身在高处,根本不为所动。我看在眼里,心下虽然着急,却并没有轻举妄动。一来,这石雕虽然大,但她肩膀上的位置也并没有太多。二来,我的活动能力远不如野人,如果是在平地上,我有武器,还能跟他搏斗一番,但如果爬到石雕上面,位置狭小,又身处高空,只怕动作稍微大些,都有跌落的危险,更别提从野人手里夺尸了。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决定转换一下策略,至今为止,其实我还没有和这个野人正面接触通过,或许,可以先试探试探。
想到此处,我清了清嗓子,对着上方石雕肩头的黑影道:“你是谁?”
对方没有回答,只是身形微微动了动,他依旧保持着那种通过蛙形的姿态,仿佛随时会逃跑。
根据他的表现来看,我感觉这个野人,可能并没有那么大的攻击性,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我没有恶意,下来咱们谈一谈好吗?”
对方依旧没答话,只是喉咙里发出了一种呼呼声,似乎已经不会说话了。有时候,原始的语言是一种很奇特的东西,即使你不懂它的意思,但却可以从它的音色里,很轻易的听出对方的情绪。
比如现在,我可以感觉到,这个野人非常警惕,并且隐隐有些暴躁。
我一边儿跟它说话,一边儿想着,该怎么才能把它引诱下来。想这些的时候,我下意识的围绕着石像行走,不由得走到了石像的正面,为了更加清楚的了解野人在上面的行动,我又将打火机给点燃了。
由于有周围壁灯的加持,因此这一次我看的更加清楚,也就在打火机点燃的这瞬间,我忽然看到了一双眼睛。
一双血红色的眼睛镶嵌在石像的脸上,就着幽幽的光线,可以看到石像低垂着头,有一种俯瞰众生的感觉,而我此刻所处的位置,恰好就在她的正下方,那双血红色的眼珠子,就这么直勾勾的注视着我。
最初的惊吓过后我才意识到,那对眼珠子,应该是某种红色的宝石一类的,而且还有反光的效果,此刻看起来格外醒目。
这种被注视的感觉非常不妙,我下意识的觉得脊背发毛,于是从她的正面绕开,走到了左侧的位置。
这个位置是观测野人最方便的地点。
不过,由于他是以蛙形趴着的,因此反而看的不太清楚,相反,他那蓬起的毛发更显惹眼。
很显然,这个野人也一直观察我,时不时的,他的脑袋会朝前探一下,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最初观察这个野人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心里总有着紧张感,甚至身上的肌肉丢不由得紧绷了。
潜意识的,我有种危机感,或许就是人所谓的第六感,它此刻发出无比强烈的信号,让我有种快要大难临头的感觉。而事实上,我的周围,却并没有任何危险。
在这种古怪的感觉中,我忍不住四下里张望起来,想找到这种不安的来源敢,这时,我眼角的余光却瞥到了一副之前被我所忽略的画面。
是那个石像的基座。
基座并不高,大约只有不到一米的样子,上面有很多刻出来的石画,由于这尊女性的雕像太过于惹眼,因而这个基座真的很难引起人的注意,上面的石画也一直被我所忽略。
但此刻一看,我却立刻被吸引了,原因无他,石画上赫然是一个很奇特的场景。
基座有四面,所以石画也有四面。
前面三幅,都是征战的场景。
而第四幅则出现了一个人身蛇尾的女人,这个女人双目充血,张嘴笑着,嘴里吐出一根长长的蛇信子。而女人的身后,则是无数张牙舞爪的蛇摩!
而这个女人,正在从一个地洞里爬出来,周围的大地,附近的城池纷纷倒塌甭离。
蛇摩女神!
不知为什么,我心里竟然猛地闪过这四个字。
周玄业说过,相传,只有除了蛇妖的地方,才会有蛇摩滋生,而这人首蛇身的女人,不正是蛇妖的化身吗?最主要的是,石画上城池倾塌,土地迸裂的场景,和笔记中记载的黄巢古国覆灭的情形,竟然十分相似。
我不由得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推测:难道黄巢古国传说中生活在地下的神灵,其实就是这个蛇摩女神?
看着造型,狗屁的女神,女妖还差不多。
不过,那个传说,只说蛇摩女神从地里被挖出来,导致黄巢灭亡,但却没有交代蛇魔女神后来的下落,世界上究竟有没有蛇妖这种东西?如果蛇摩女神真的存在,那她是否还生活在这片土地中?
看着石画上蛇魔女神那诡异的笑容和伸出来的蛇信子,我突然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鸡皮疙瘩层层往外冒。
来了!
那种危险的感觉又来了!
这次我可以很清晰的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看,不是野人,而是一种更危险的东西。那种目光如有实质,让人根本无法忽略,我猛地顺着视线传来的位置看去,霎时间,我有看到了那对儿血红色的眼睛。
此刻,我是站在石像的侧面的,按理说是看不到那对眼睛的,但此刻,石像的眼珠子却动了,侧到一边,斜斜的盯着我看,那邪恶的、诡异的目光,瞬间如同一把重锤,狠狠地击打在了我的脑袋上。
在这一瞬间,我什么都看不到了,光线、温度、野人,通通从我的脑海和视线里消失。那对血红的眼珠子,如同有某种邪恶的力量,将我的心神完全的控制住了。
我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古怪的念头:这对宝石很值钱。
正常的情况下,在这么诡异的境地中,只要不是傻子,就绝对不会想到这方面去,但此刻,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就如同被蛊惑一样,无数在平时绝对不可能升起的念头,这会儿竟然一股脑的冒了出来。
这对宝石很值钱。
挖出来。
可以卖很多钱。
有了钱可以干嘛?能干的事情太多了。这一瞬间,无数诱惑的念头在我脑海里打转,我试图去压抑它,但没用,那对血红色的眼珠子一直盯着我,胶着了我的视线,甚至我想移开眼睛等不行。
最后,那种疯狂的、强烈的、邪恶的念头占据了上风,我脑子里只剩下那两颗血红色的宝石了。我开始往上爬,并且将匕首叼在嘴里,打算用匕首将她的眼珠子给抠出来。
由于周围有很多纠缠的石笋,因此往上爬并不困难,速度也很快,没多久,便和那张巨大的脸相遇了。
石雕没有将她的嘴巴雕的很大,只是雕的很丰满,两边露出两支尖牙,看起来竟然有种古怪的美感。
我已经完全被那种疯狂的念头给引诱了,心脏扑通扑通直跳,拔出匕首就要去撬那对血红色的眼珠子。
然而,就在我的匕首刚要靠近它的瞬间,一股巨大的力道忽然从旁边扑了过来,我现在双脚是站在一根石笋上的,被这力道一扑i,整个人重心不稳,脚下顿时打滑,身体往后一仰,就朝下跌了下去。
也就在打滑的这瞬间,我的眼睛终于摆脱了那对血红色眼球的视线胶着,几乎就在这瞬间,我的意识和大脑恢复了清明,再想起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几乎忍不住要抽自己一个耳光。
奶奶的,真是鬼迷了心窍了!
第七十二节 砸晕了
跌下去的这一瞬间,我从那种怪异的力量在清醒过来,十分清楚的看到,那股推倒我的力量,赫然就是那个野人。它估计以为我是要袭击它,所以先下手为强,把我给撞开了。
这一撞,虽然让我清醒过来,但却陷入了性命攸关的境地里。这石像足有十多米高,地砖又极为坚硬,这么掉下去,不摔个脑袋开花,也得摔个半残废啊!
伴随着下坠的恐慌,我的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而也就在这时,我的后背狠狠的磕上了一个东西,不是别的,而是横亘的石笋。我这一撞,虽然痛的内脏都发抽,但却也让我意识到,周围的石笋很多,我只要随便抓住一根儿,就算是得救了。
整个过程,几乎就在顷刻间,我磕在石笋上,身体紧跟着一翻,改成了面朝下,也就在这瞬间,我猛地伸出双手,抓住了离我最近的一根石笋,止住了下坠的趋势。
这一抓虽然救了我的命,双臂所承受的冲击却着实不小,我只觉得手臂上的筋腱仿佛都绷到了极限,痛的肌肉发抖,别提多难受了。
不过比起摔成残废,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好太多了,我喘着粗气,暗道这石像太他妈邪门,居然能摄人心魄,差点儿就着了道了。我虽然不知道自己的匕首倘若真的挖下去会发生什么事,但用脚丫子想也知道,准不会是好事就对了。
看样子,那野人歪打正着,反而救了我一次。
想到此处,我抬头往上一看,发现那野人将我扑倒后,身体也跟着抓住了一根石笋,当相比我吊在半空中的狼狈,它则轻松许多,如同猿猴攀树一样,稳稳当当的。
这时,那野人趴在石笋上观察我,喉咙里咕噜作响,听这音色,也知道他现在很恼怒。果不其然,就在我和他对视的这片刻,野人身形猛地移动起来,灵活的在石笋间移动,一路向下,俨然是朝我的位置而来。
现在我可是处于半空中,又不是在平地上,哪有可能是他的对手?再说了,刚才那一幢,我的匕首也掉地上去了,赤手空拳的,这不是等死吗?
我顿时大惊,不敢耽误,立刻瞄准了最近的一根石笋,脚踩上去,也跟着往下。其实这个动作是比较危险的,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肯定得多次校准距离才敢迈腿伸手。
但这会儿,我哪有时间去校准啊,只能豁出去了。
不知是不是人的应激反应起了作用,一路下去,竟然没有失手的时候。最后几步时,我索性跳了下去,就地打了个滚儿。到了地面,二话不说就开始找自己的匕首,索性那玩意儿离的不远,就倒在地上,我赶紧将匕首拿起来,几乎在同一时刻,一只有力的大手,狠狠抓住了我的肩膀,将我往后拽。
我心知是那野人,当下一矮身、一缩肩,侧身而过,转头就握着匕首刺了过去。
我当然不可能杀人,就算是野人,那也照样是人啊,我只想着吓唬吓唬他,给他见点儿血,让他知道害怕。
谁知我这一匕首送过去,那野人竟像是知道厉害,身体猛地往后退,紧接着居然拔腿就跑!
又想逃!
我发现这野人其实挺怂的,看起来块头大,身手灵活,速度也彪悍,但实际上凶性其实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强,这不?已经开始退缩了。人都是欺软怕硬的,我一见着情况,精神大振,心说这么怂的野人,看样子从它手里抢回干尸不是难事。
当下便拔腿追了上去。
这野人像是对这里的地形很熟,转头就朝着其中一条通道冲了进去。那野人速度虽然快,但我现在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倒也没落下多少,唯一不足的地方便是手中的打火机,跑步的情况下,火苗忽闪忽闪的,仿佛随时会熄灭一样。
这样的光线下,那野人的身影显得模模糊糊,最后我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影儿就没了。
该死的!
我忍不住狠狠一跺脚,提了提因为跑动有些往下掉的裤衩,其实我裤衩是很合身的,这会儿往下掉,完全是因为之前下了水跟本没有干,有些坠,再加上最近几天在这沙漠里吃了太多苦头,估计我人已经廋了几斤,所以现在穿着,还真显得微大。
眼瞅着这打火机坚持不了多久了,我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追,心想,自己必须得在打火机燃油耗尽之前出去,届时如果抢不到干尸,就只能先出去再做图谋了,但愿它不会被野人给啃了。
想起那野人刚才躲避匕首的模样,我又觉得不对劲。按他刚才的表现来看,他应该是还残有人性的,既然有人性,那么对着自己的同类,应该下不去嘴吧?
那野人抢走干尸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
很快,我就知道了这个原因,因为通道一下子到了尽头。
尽头处是一间挺大的石室,靠墙的一边,竟然还有东北老炕一样的石床。看样子,这间石室,以前是用来住人的。
我的目光被那石床吸引了,原因无他,因为那石床上,赫然躺着很多人。
应该说躺着很多尸体,而那具干尸,就放在最靠外的边上。
但我的目光并没有注视干尸,而是注视着干尸后方的另一具尸体。那具尸体湿淋淋的,身上穿着户外服,此刻侧卧着,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光是这身形和打扮,不用想都知道是谁了。
谭刃!
我激动的浑身发抖,一时间什么也顾不得,猛地跳上了床,下意识的喊道:“老板!”当然,谭刃不会回答了,这一瞬间,我对上了他苍白的脸。
谭刃的神情很安详,看的我眼眶发热。
我狠狠掐了掐自己的大腿,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但清晰的疼痛显示,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的尸体,怎么会在这里?
这真是意外之喜,我以为谭刃已经被大鱼给啃了。
而谭刃的后面,还有四具尸体,三具同样是干尸,还有一具……应该说半具是骷髅。
五具尸体,依次被放在石床上。
难道,那野人有收集尸体的癖好?除了这个原因,我想不出别的解释。由于眼前的突发情况,所以我甚至没来得及过多的打量石室的环境。
那野人不在,不知是不是躲起来了,又或者是躲在某个地方伺机而动。
我燃料不够,不打算多耽误,再加上此刻见到谭刃的尸身,我就更加急着想出去了。当即,我将谭刃扶着坐起来,猛地发现,这小子身体并没有死人的那种僵硬感。
倒像是……晕过去了?
不会吧!
这个念头让我心脏狠狠一跳,我咽了咽口水,激动的手都在发抖,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去探他的鼻息。
一阵微热的呼吸扫过手指,虽然微弱,但却让人难以忽视。
我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如果不这样做,但估计得激动的大叫。
“老板,我就知道,祸害遗千年,你肯定不会这么容易死!”一边激动的瞎说两句,我一边儿去摸他的肚腹,想看看有没有呛过水。
谭刃的肚腹有些微微鼓胀,呼吸也较为微弱,我如果再来晚一步,八成就真得死了。当下,我立刻给他做起了人工呼吸。当然不是嘴对着的那种,是双手交叠要胸口。做这种人工呼吸的时候,双手往下压的时候,切忌双臂要打直,肘关节不能弯曲使力,否则那不是救人,是杀人。
我开始有规律的给他做胸腹按压式人工呼吸,足足做了十多分钟,谭刃开始慢慢的吐水,但人还是没有苏醒过来,做完这些,我再去探他的呼吸,不知是不是我的心理因素,我感觉他的呼吸有力了一些,不由得松了口气。
紧接着,我打算裂开将人给带走,然而,就在转身打算背人的时候,一个东西,猛地朝着我额头砸了过来。
我只觉得脑袋一痛,紧接着,便有热热的液体从头上流下来,然后流进眼睛里,视野变得鲜红而模糊。
那野人不知何时站在了我身后,抄起了一个古老的陶土罐子,对着我当头砸下。
我心里咯噔一下,大脑却晕的厉害,身形根本站不稳,浑身的力道一抽,跌倒在了石床上,和那堆尸体混在了一处。
第七十三节 回魂
倒下去的瞬间,一大股尸臭直往我鼻子里冲,将我被砸晕的脑袋,熏的更晕了。我下意识的捂住脑袋,说真的,被砸懵了,感觉不到有多痛,只觉得嗡嗡直跳,啥也看不清。
血红色的视线中,我只能看到野人模模糊糊的生身影,他手里似乎还举着什么东西,一步步朝我走过来。
这要是再被他砸一下,我不得死翘翘了?我想爬起来反抗,但命门被砸中,浑身也跟着失力,别说反抗了,这瞬间,我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连忙往后缩。
如果非要形容一下现在的场景,有点儿类似于被皇军逼到床脚的花姑娘。
我脑袋阵阵胀痛,脑袋不停流血,我用手捂着,使劲儿往后退,但效果甚微。
我有些绝望,难道今天就要这么死在此处?后退之中,我的手忽然摸到了一个滑溜溜的东西,赫然就是另一具干尸,恶心死了。然而,下一刻,我忽然想到了个主意。
这个念头一升起,我顿时觉得找到了生存的希望,二话不说,顺手抄起身边的干尸,朝着野人扔了过去。这干尸脱了水的,并不重,我这一扔,虽然没有完全扔出去,但那干尸却朝着床边倒去,刚好倒在了床前的野人身上。
整个过程就在片刻间而已,下一秒,我立刻将倒在旁边的打火机捡起来,往那干尸身上点。那干尸看起来滑腻腻、湿乎乎的,但事实上那全是油,我这一点,火焰顿时呼的一下就烧起来了。
野人没料到这一幕,估计也是很久没见过火,被这大火给吓的呜哇乱叫起来,连忙往后退,而那具燃烧着的干尸,则砰得栽倒在床前,燃烧出大面积的火苗。
野人受此惊吓,一时到不敢朝我靠,尸体燃烧的气味儿,顿时充斥在石室里。
熊熊的烈焰,将这间石室照的分外清楚。
但现在我却没有功夫去观察周围的环境,一边伸手擦脸上的血,我一边将另一具干尸抓在了手里,心里已经有了计较。烧尸这种事儿,我还真是第一次干,不过是在危急情况下干出来的,没有什么心里准备,刚才没觉得不妥,这会儿却有些后怕了。
但愿这位被我烧了的兄弟不要往心里去,就当是我帮你火化了。
紧接着,我去扒谭刃的衣服。没办法,头上的伤口我也看不见有多大,但砸的我浑身乏力,想来伤的很厉害,得快点儿包扎起来。而我现在浑身上下就一条裤衩,总不能脱了裤衩包扎吧?
当然,我脚上还有鞋袜,但那双袜子已经四天没换过了……
趁着野人不敢靠近,我扒拉谭刃的衣服,用匕首割开,匆匆将头给包上,虽然那胀痛和晕眩感依然存在,但好在流血是止住了。
我将之前那具干尸打包挂在谭刃身上,缓缓的从石床上坐起来,试着挪动谭刃离开这地方。但一使力,脑袋就跟要炸开似的,浑身的血液也都往头上涌。
我心一寒,心说完蛋了,难道我要抛下谭刃一个人跑?我忍不住去拍谭刃的脸,用了很大的力气,希望他赶紧醒过来跑里,两巴掌下去,啪啪作响,也不见人有动静。
另一头,那野人在最初的惊吓过后镇定了下来,尸体是在石床的正前方燃烧的,那野人这会儿开始往侧面饶,我这会儿根本使不得大力,自己跑路或许还行,但谭刃难道不管了?
情急之下,我看了眼手里抓着的干尸,心里拜道:大哥,你别见怪,我这就帮你火化,虽然不知道你是哪个民族的人,但现在各个民族都流行火化了,天下同胞是一家嘛!紧接着,我一咬牙,用匕首割下来这干尸的一条手臂,用火给点燃了。
在那野人绕过来打算跳上床的瞬间,我挥舞着手里的‘火把’挡过去。
他吓的退了回去,有些气急败坏。
我安下心来,心想自己这儿还有三具尸体,够燃烧很久了,届时我应该也恢复的差不多了。这么一想,我决定跟他打持久战。
然而很快,我的愿望就落空了,那野人见靠近不得我,立刻转身就跑,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这石室左右两边还各有乾坤。东边是我来时的那条通道,南边也就是我所在的石床,北面的位置,墙上还挂着壁灯,是个马头的造型,壁灯旁边赫然还有一个出入口,只不过里面黑乎乎的,也不知后面是个什么情况。
此刻,那野人转身就想着那个出入口跑去。
他想干什么?
没等我多做反应,他有快速的从出入口后钻了出来,整个过程不到十秒钟,而这一次,他手里赫然举着个硕大的陶土罐子,跟个大米缸似的。他这高举大缸的模样,分明是要砸我。
这大纲和刚才那个可不一样,这要砸下来,别说我,连谭刃一起砸也绰绰有余了!我吓了一大跳,眼瞅着那野人手臂一弯,大缸已经砸了下来,我情急之下,猛地抓住谭刃往石床下跳。
大约是人的爆发力起了作用,我这一拽,两人立刻滚出了三五米远,那大缸砰的一声砸在了石床上。大缸太过坚硬,这一咋竟然还没碎,顺着石床滚下来,砸到那具已经快要烧完的干尸上,顿时将最后一点儿火苗也给砸灭了。
此刻,我腰间拴着谭刃撕了一半的外套,打火机放在外套口袋里,唯一的光源,便是我之前扔出去的那条手臂,还在地上顽强的燃烧着。这野人一击不中,顿时狂性大发,竟然直接就朝着我扑了过来。
我这会儿受了伤,还带着谭刃这么个人,哪里躲得过,只觉得眼前一花,那野人便骑到了我身上,下一秒,一双大手便猛地掐住了我的脖子。那种感觉就别提了,我立刻挣扎起来,双手推拒着,可惜此刻缺氧又受伤,力气更是大打折扣,纵然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又哪里挣扎的过。
窒息的感觉太痛苦了,我真是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用诸如上吊一类的方法寻死,我即便要自杀,也肯定选个舒服一点儿的,窒息和被火烧,绝对是最痛苦的两种死法。
强烈的痛苦下,我的意识开始模糊起来,眼前阵阵发黑,挣扎的力道也小了下去。
或许,我根本就没有挣扎?
不知道了,在这种痛苦的生死边缘,人的思想和感觉,似乎也变得似是而非,我感觉自己是在挣扎的,但身体却根本没有动。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濒死体验,玄之又玄,确实难以用语言形容。
接下来短暂的时间里,我失去的意识,等到再一次能呼吸的时候,我耳朵里先是听到了砰的一声响。睁开眼时,眼前却是一片黑暗的。如果不是自己大口大口的在喘息着,我真的会以为自己是不是已经到了阴曹地府了。
周围虽然一片漆黑,但我知道自己并没有死,我的身下就是冰冷的地砖,黑暗中,还有不断传来的砰砰砰的声音以及那野人喉咙里咕噜咕噜的声音。
那种砰砰声,就像是有人在搏斗一样。
这声音是怎么来的?
难道这野人在和什么东西搏斗?我立刻想到,会不会是有人来救我了?
为了弄清情况,我连忙摸出了打火机点燃。就着微弱的火光,我看到了一个只穿着黑衬衫的背影。会在户外服内穿衬衫的,搞出这种奇特装扮的,除了谭刃那个龟毛还能有谁!
一时间,我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下意识喊道:“老板!”谢天谢地,这尊大神总算醒了。
但很快,我意识到不对劲,谭刃的鬼魂,不是在那颗珠子里吗?周玄业曾经说过,谭刃是走魂了,我估摸着,应该就是民间常说的丢魂儿,而谭刃走丢的魂儿,不知为什么,钻进了那颗珠子里。我原以为,要找到周玄业,才能把魂儿给他装回去,现在他怎么自己好了?
第七十四节 怪物
谭刃背对着我,而他的前方,就是那个体型高大的野人,那野人半边的头发烧焦了一部分,八成是被谭刃给偷袭了。我立刻放下了心,觉得安全感暴涨,谭刃在身形上虽然不如野人魁梧,但到底是练过武的,肯定比我强。
不过,我联想到他也是刚刚才苏醒,想必体力上也是不敌的,便立刻从地上爬起来,走到谭刃身旁,两人并肩而立,我道:“老板,一起!”说这话时,我看向谭刃,只见他面无表情,听到我的声音,连眼皮儿都没有动一下。
这人,八成根本就看不上我。
也对,我现在头破血流的,确实帮不上什么忙,充其量凑个人数。想到此处,我摸了摸鼻子,道:“老板,别这样,你昏迷的时候一直是我在保护你。”反正我把谭刃弄丢的事情谁也不知道,我决定保守住这个秘密,否则太丢人了。
不过,谭刃回魂了,不知道他的魂魄,还记不记得中途发生的事情?
那野人使劲儿的甩着头,用手狠狠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又欲故技重施,朝着出入口跑去。我大惊,立刻道:“拦住他!”说话间,自己也没闲着,身形就要堵过去。
但谭刃比我更快,一下子堵在了那出入口前,挡住了野人的动作,看起来,这野人有点儿被我们逼的走投无路的感觉。我立刻道:“老板,把他弄晕就行了。”虽说这野人几次三番招惹我,但毕竟是一条生命,只要他不再挡我们的路,也就没有下狠手的必要。我担心谭刃出手太重,会把人给农残了。
话音刚落,谭刃就朝着野人扑了过去,而他手里,赫然还拿着一把匕首。匕首所刺过去的方向,竟然是自朝着野人脖颈的。我大吃一惊,脑袋顿时就当机了。
我想过以谭刃的性格,肯定会下狠手报复,但我没想过,他竟然会下杀手!
他居然想杀人?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我根本连阻止的时间都没有,幸好那野人躲的极快,谭刃这一刺,却是刺空了。我不由得松了口气,但这时,那躲过去的野人,却猛地一矮身,朝着谭刃的下盘撞过去。
这一下,谭刃猝不及防,却是没有躲开,猛地被撞到了地上。
那野人立刻故技重施去掐谭刃,我哪里会让他得逞,正要上前将他撞开,忽然间,却见那野人猛地转过了头盯着东边儿看,似乎发现了什么。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他注视的,是我们来时的那个通道口。
通道口有什么东西?
我举高打火机,张大眼睛看,只见那通道黑乎乎的,哪里有什么东西。我一时疑惑,回转目光去看那野人,却见这大块头骑在谭刃身上,竟然瑟瑟发抖起来,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般。
怎么回事?
这野人莫非是发羊癫疯了?怎么突然抖起来了?
他还是在看东边的通道口,这一瞬间,我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而地上的谭刃,瞅准了这个机会,猛地一脚就将那野人给踹开了。那野人没有防备,更没有躲开,被谭刃一踹,当下摔倒在地。但接下来的一瞬间,他做出了一个让我目瞪口呆的举动,他并没有爬起来反击,而是爬起来就跑!
在谭刃还没来得及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他已经转头就朝着之前搬缸的出入口而去。那里面黑乎乎的,他的身形一闪进去,立刻就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中。
这野人……到底搞什么鬼?
谭刃欲要去追,我喊道:“等等!”
他停了下来。
我道:“跑就跑了,只要他不招惹咱们就行了,老板,咱们赶紧出去吧,我总觉得不对劲,再在这地方待下去,肯定得出事儿。”我说完,谭刃依旧不理我,脸上的肌肉跟僵了似的,连个多余的表情都不给我。
我有些火了,将人一拽,道:“你又没面瘫,别学韩梓桐行不行!人家韩梓桐是大美女,面瘫了也漂亮。这儿就咱们俩大老爷们儿,你装逼给谁看啊!”这一急,就把真心话给说出来了。这类型的话,我平时都只是在心里嘀咕的。
原以为谭刃要发火,谁知他还是一动不动,双手垂着,握着匕首,黑漆漆的目光直视着那个漆黑的出入口,如同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似的。我看了他片刻,忽然发现他一直都没眨眼。
一个人,就算是面部没有什么表情,但肯定是会眨眼的。
谭刃这个异常的情况,让我内心打了个凸,我于是走到了他的正面,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老板?”他没动静。我一咬牙,伸出手又在他脸上打了一巴掌,当然,这一巴掌并不重,但如果谭刃没问题的话,正常情况下,他绝对会反击的。
“啪。”巴掌虽然没用大力,但在死一般寂静的地底,还是显得格外清新。
谭刃依旧没有动。
我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脑子里发僵:这他妈的是怎么一回事?谭刃这模样,怎么跟个傀儡似的?
傀儡!
这个词让我立刻联想到了周玄业。
难道又是周玄业动了什么手脚?
思来想去,我一时也弄不明白,于是一咬牙,觉得先不去想这么多,先出去再说。
那包裹干尸的衣服还在地上,我将它重新打包了一下,挂在谭刃的背上,紧接着,我打算背起谭刃离开。
然而,就在我弯腰打算背人时,黑暗中,忽然响起了一串诡异的脚步声。
脚步声是从东边的通道口传来的,也就是那个野人之前一直看着的方向。
之所以会说那脚步声诡异,是因为那声音轻飘飘的,你说像人吧,声音也太小了,你说像动物吧,那种啪嗒啪嗒的声音,又实在很难有动物对上号。
之前为了方便打包,也为了节约灯油,我将墙壁上的壁灯给点燃了,不过能点燃的只有一盏,所以光线并不强。此刻,我超人的听力,可以清晰的听到,那个发出脚步声的不知名生物,正朝我越来越近。
几乎几秒钟的时间,那东西就从黑暗中冒了出来。
那是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东西。
它是个人形,但身上,却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犹如蛇一样的鳞片,这一瞬间,我甚至怀疑它是不是蛇妖变成的人。而此刻,这个浑身长满了蛇鳞的怪物,双手伸着,如同僵尸一样,直直的朝着我和谭刃走来。
它的脸上没有鼻子,只有眼睛和嘴巴,嘴很小,两颗尖而粗的獠牙露在外面,与它的小嘴完全不成比例。这要是被咬一口,那还不血流如注?
猛地,我想起了干尸脖子上的那两个洞口,忽然意识到,这人生前,八成就是被这怪物给咬死的!
在见到这怪物的一瞬间,我的鸡皮疙瘩就已经冒起来了,更别说等他靠近了。情急之下,我故技重施,顺手抓起石床边那具被我看了手烧的尸体,直接砸了过去。
人的潜力果然是无限的,在这危机和恐惧的刺激下,我原本已经体力耗尽的身体,竟然又有了力气。
但是……这一具尸体扔过去后,那可怖的生物,搭着的双手猛地抓住了那具干尸,最后只听撕拉一声,整具干尸,顿时一分为二。
一些尸油溅了出来,有些溅到了我的脸上。
它的眼睛青幽幽的,直勾勾注视着我们,嘴角处赫然有口水一样的东西流出来。这一刻,我不争气的腿软了,也终于明白那野人为什么会忽然发抖并且逃命。
我们的战斗力,和眼前这个怪物,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我意识到,如果被它抓到,我和谭刃,很可能就会步那具干尸的后尘!
跑!
立刻跑!
第七十五节 藏宝室
此刻,那玩意儿就堵在东边的通道口,所以我们唯一能跑的地方,就只有之前那个野人离开的出入口。
那双青幽幽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中,显得特别的邪门儿,伸出的双手上,手指甲又尖又长,如果十支钢针一样。我猛地拽着谭刃想跑,但他根本不为所动,而我本身就没什么力气,如果背上他,根本不可能跑的掉。
这一瞬间,我头皮发麻,浑身如同被泼了一层冷水似的,从头凉到了脚。
随着对方的接近,一种难以忽略的,酷似蛇类的腥味儿扑鼻而来,我忍不住后退了两步。然而这时我发现,那怪物似乎对谭刃比较感兴趣,在我退后的时候,它的眼珠子依旧一动不动,直勾勾的盯着原先的方位。
那个位置上只有谭刃。
我心里头咯噔一下。此时的谭刃,还是那副模样,一动不动,如果一个没有生命的傀儡,丝毫感觉不到害怕和恐惧。已经很近了,再这样下去,他会被这怪物给咬死的!我脑海里闪现出那具干尸脖子上的伤口。
不行……我不能让谭刃死在这个怪物手里!
我必须得把它引开!
但刚才那具干尸被撕碎的模样让我知道,绝对不能靠这个怪物太近,我的眼角瞥到了离我脚边不远处,有一堆碎陶片,小的只有指甲大,大的则有巴掌大。
那是之前那个野人用来砸我的陶罐子。
我不敢耽误,以最快的速度抓了一把在手里,直接朝着那怪物扔过去。
碎裂的陶器,体积比较小,但边缘却很锋利,我这么射飞刀似的扔过去,直接就削到了对付的额头。
这玩意儿的鳞片虽然密集,但看起来却并不厚实,没什么太大的防御左作用,我这么一扔出去,那玩意儿吃痛了,那对青幽幽的眼睛,顿时就转移到了我的身上。
一见它的注意力被我吸引过来,我当即拔腿就跑。那玩意儿果然跟着追了上来。
我跑入了那个通道口里,手里的打火机防风盖朝前,跑动间虽然可以护住火苗不灭,但光线实在太小了,除了能看清脚下的路以外,其余的真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这后面是一间相连的石室,目光所及处,有很多陶罐,而且不是那种装饰性的,而是实用性的,有大的水缸,还有斗形的米缸,看样子,这一片八成还是个储藏粮食的地方。
石室很大,但空间全都被一个高的大缸给隔开了,闯进去后,就如同闯入了一个大缸形成的迷宫。我没有回头看,或者说根本没有时间回头看,在这种体力不支的情况下,我将自己的一切精力都用在跑路上了。
虽然没有回头,但我敏锐的听力可以清楚的听到,那玩意儿追了上来,而且它的速度很快!非常快!
马上要靠近我了!
千钧一发之际,我猛地拐了个弯朝左跑,紧接着,我听到了砰的一声响,原来是那东西准备来抓我,但我这突入起来的一转弯,让它失了准头,原本插向我的十根手指,全都查插到了其中一个大缸里。
那大缸霎时间碎了一半,一些黑乎乎的块状物从里面滚了出来,散发出一种刺鼻的恶臭。
这都不知道几百上千年了,里面储藏的食物,全都腐烂成了炭块状的东西。
这大缸一碎,却是启发到了我。这玩意儿速度虽快,但我却可以仗着地形的优势为自己争取时间。接下来,我一边跑,一边无规则的转弯或前进,跑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已经迷失了方向。
那玩意儿就如同我料想的一样,它虽然追的紧,但无法预料到我下一步会怎么走,所以没有了先机,总是频频碰壁。只可惜,虽说如此,但它速度上的优势是很明显的,我还是无法摆脱它。
就在这时,我视线的前方忽然出现了一条通道,与此同时,整个‘缸阵’也被我闯到了尽头。
这一番折腾,我其实已经体力不支了,也不知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如今一下子跑到头,更没有了和那怪物周旋的筹码,整个儿心都凉了大半截。
完了!
接下来我还跑的掉吗?
这个问题,只是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眼下的情况太过危急,所以我连多余的思考时间都没有,只得顺势一头扎进了通道里。
这条笔直的通道,两壁上还有很多装饰性的雕刻,都是一副五谷丰登,杀羊屠牛的场景,这些石画,我也只是在跑路的过程中一扫而过,更多的场景也不得而知了。
果然,一抛入这条通道,没了之前的地形优势,那玩意儿很快就追了上来,那越来越近的声音,啪嗒啪嗒,如同就在耳边响起的脚步声,简直是一种折磨。
这种折磨,让我在最后关头忍不住回头一看,这一看,便看见一双钢针般的手,直朝着我脑袋插过来,巨大的惊吓之中,我脚下一个踉跄,身形往旁边的石墙上倒去。
这一倒,却不知是触到了什么机关,那石墙竟然跟电视剧里的情节似的,猛的翻转过来。我的身体顿时被转了个面儿,推到了石墙后的一个空间里。
由于重心不稳,整个人跌倒在地,摔了个狗吃屎,打火机也不知摔倒了何处,光线灭了。
四下里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什么也看不见,我慢慢爬起来,在地上摸索着我的打火机。
最后在约莫三五米开外的地方,我摸到了它,随后将之点燃。
然而,打火机一亮起来,我就忍不住要骂娘,原因无他,因为那只怪物,赫然也被带到了这石门后面!
那玩意儿显然也有些犯迷糊,估计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忽然换了个地方,而在我亮起打火机的瞬间,它那双青幽幽的眼睛,就又一次锁定在了我身上。
我咽了咽口水,猛地后退,然而这一退我才发现,原来这石门后面,竟然是个藏宝室一类的地方。确切的说,我更加怀疑,它会不会是国库,只见目光所及处,珠玉遍地,更多的则是黄金器皿和银器,一人的银制镶蓝宝石的水瓶,黄金打造的盆盏,简直耀人眼目。
难怪这地方会有机关,合着是个国库啊,国库里搞点儿机关,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由于光线太过于微弱,因而我看不见这间国库的全貌,也不知道其余的地方有没有出口。
但此时,那东西咧了咧嘴,身形一动,就要扑上来。我哪里敢和它近身接触,情急之下,顺手抄起身边的一样的就砸了过去、砸完我心痛的眼睛都红了,那玩意儿是个薄如蝉翼的乳白色宝玉瓶。
上天啊,你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
这些东西不仅材料值钱,而且还是西域古国的宝贝啊!
可我现在为了活命,却不得不拿它们当破瓶子砸。
这就相当于一个人被困在一个寒冷的地方,只能用身上的人民币烤火取暖一样让人揪心。
砸了第一次,就不怕第二次了,怀着一种豁出去的心情,我抓到什么就砸什么,一边砸一边后退,阻止着那怪物的靠近。我怀疑,如果那个考古学家的尸体在这里,看到我这么使用文物,肯定能气的再活过来。
就跟那种投圈儿似的,我无意间抓起过一些翡翠项链砸,结果好几条项链都挂在了那怪物的脖子上,看起来别提多可笑了。
这国库再大,终归也是有尽头的,更何况,这个库房其实并不是很大,所以很快,我被逼到了墙角。
手头边再也没有可以供我打砸的东西了。
那怪物身上好几处被我砸伤了,裂开的鳞片下,露出的竟然是有些发黑的肉,甚至根本没有流血。
这一刻,我很怀疑它到底有没有生命?如果是生物,怎么会没有血呢?
此刻我被它逼到墙角,退无可退,心里顿时绝望了。
第七十六节 绝境
手里的打火机仿佛也承受不住这股压力,火苗更小了,孤零零的如同一颗豆子。随着对方的接近,它身上打砸出来的伤口,也越发清晰的呈现在我的眼前。
越看我越加觉得,这玩意儿不像是活物。
它露出的肌肉发黑,没有血,反而像是干尸。
而且它的眼睛是青碧色的,根本看不见瞳孔。有什么生物会是这样的?这让我想起了那具红魃女尸,莫非眼前这个怪物,也是尸变后的产物?可周玄业跟我说过,尸变的尸体,身上都会长毛,所以也叫毛尸,可眼前的东西,身上可一根毛都没有!
该怎么办?
我不想等死,但眼下却别无他法,那双钢针般的手指,仿佛下一刻就会插入我的大脑中。人在绝望关头,总是会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事,就比如我现在,被逼到了绝境,脑子里反而想起了一些电影里的情节。
电影里,如果遇到毛尸一类的东西,据说只要屏住呼吸装死就行了。因为毛尸是循着人的呼吸判断方位的。我病急乱投医,脑子里一生起这个念头,便长吸一口气,迅速憋住。
那怪物的动作果然顿了一下,我心头大喜,心道: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没想到这法儿真的有用。然而下一秒,我的喜悦就落空了,原来这毛尸顿的那一下,并非是被我给唬住了,而是被脚下一串珠子给绊了一下。
它歪了歪头,直接踩着那串翠绿色的挂珠,离的太近,我甚至可以闻到它的呼吸。没错,这玩意儿是有呼吸的,它根本不是什么毛尸一类的东西!我头皮一炸,浑身僵硬,甚至有种想跟它拼了的冲动。
但现在怎么拼?就我这身板,只要一靠近,就能直接被它撕成两半。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耳边忽然听到了一个人说话的声音。那声音不大不小,音色模糊却又透着一股庄严。
“降神!”这声音仿佛就在我耳边响起,但我明白,我身边此刻没有任何人。
随着这两个字钻入我的脑海里,一股忽如其来的热气,猛地朝我当头罩下来,瞬间从头罩到脚,将我身上僵硬的、冰冷的肌肉给融化的暖洋洋的。只这一瞬间,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凭空生了一股力气。
整个过程,只是在眨眼间,伴随着这股暖意,我的意识忽然变得模糊起来,就这一瞬间,竟然十分舒爽的睡了过去!
我知道自己不该睡,但那种疲惫过后极致的放松与舒爽,实在是常人难以抵挡的,因而到后来,我的意思就完全消退了。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我甚至有些发懵。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为什么我会倒在地上?
那个怪物呢?
黑暗中,我侧耳倾听,周围什么动静也没有,但我却闻到了一股特别重的腥臭味儿,比之前强烈多了。
我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因此也不敢乱动,只在脑海里回忆着之前的经历。当时我确实听到有人在我耳边说了两个字:降神。
我想到了周玄业的降神符,可那符八成早就在水里泡烂了。
再说了,之前周玄业想要对秋凰兮使用降神符,还得将符咒送到离秋凰兮最近的地方,现在,我离周玄业不知道又多远,他又怎么对我使用降神术?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个怪物又去哪里了?这空气中浓烈的腥臭味儿,让我意识到,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为了弄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我下意识的去摸打火机,一摸之下摸了个空,我这才想起,睡着之前,确切的说是晕过去之前,打火机一直是被我拿在手里的。
这一晕,八成是掉在附近了,我爬在地上开始朝周围摸索。摸着摸着,我摸到了一些冰冷的器物,也摸到了挂珠一类的东西,但就是没用摸到我的打火机。
我有些急了,只有当一个人完全陷入黑暗时,才会明白光与火的重要。我整个人趴在地上,计算着距离,绕着我刚才醒过来的地方慢慢的摸索。足足摸了十多分钟,谢天谢地,终于被我给摸到了。
我立刻准备点燃打火机,然而打了好几下,除了有火星以外,火苗却根本没有亮起来。
我坚持不下的打了十来下,大拇指都发疼了,还是没打起来。
我靠,这种关键的时刻,居然没油了!
我不死心,忍着大拇指火辣辣的痛继续打,但除了打火石冒出的火星外,啥都没有。最后我不得不放弃了,颓然的坐在原地。
这下该怎么办?
黑暗让人显得特别脆弱,我沮丧了半晌,最后安慰自己:还活着就好,刚才我折腾了半天,也没见那怪物的动静,那怪物八成已经走了,如此一来,我的生命暂时是没有危险了。
想到此处,我精神好了许多,决定墨黑跑出去!
虽然现在看不见周围的环境,但来时的路毕竟是走过的,在我脑海里还有很深的印象,只要周围没有危险,我就可以慢慢的摸回那间石室里去!那地方的墙灯之前可是被我点燃的。
想到这儿,我心里头忽然咯噔一下。
我晕过去后,也不知中途发生了什么事。那怪物为什么没有伤害我,它离开了此地,又去了哪里?如果那怪物也原路返回了,会不会对石室里的谭刃下手?
想到这种可能性,我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哪里还敢耽误,当即开始摸黑。
这会儿不辨方向,我决定先摸到一堵墙再说,在地上爬直线,很快我就摸到了墙壁。紧接着,我开始找准一个方向往前,以期摸到那个自己之前进来的地方。
人的视力一但消失,其余的感官就会变得很敏感,我顺着石壁摸索着往前走,转过了四个墙角,摸了一圈,又回到了第一个墙角,但却并没有摸到出入口。
我记得,那个机关,是个翻转的石门,在我们进来之后,那扇石门就关闭了。
或许,我得找到那个触发的机关才能打开?
该死的,我一不懂机关,二来,这里又黑灯瞎火的,让我怎么找!
等等……
我忍不住嘶了一声,暗想:那怪物又是怎么出去的?莫非它会寻找机关?那怪物能在黑暗的环境中行走,很显然是能夜视的,条件可比我好太多了。
我不信,自己一个接受过文明洗礼的人,还比不上一个怪物!它都能找到机关出去,我肯定也行!
只是,这需要时间……
我已经被困太久了。也就无所谓再浪费一点时间了,因此,我开始重新摸索起来,沿着墙壁走,从上到下的细细摸索。这是个需要耐心而又漫长的过程,没有钟表,没有参照,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摸索了多久,但再一次回到第一个墙角时,我还是一无所获。
我有些慌张了。
因为上一次的摸索,我确实是用尽了极大的精力,那么认真、那么专注、那么仔细都一无所获,难道我真的找不到出路了?
光、我需要光。我摸出打火机又打了一下,迎接我的只有火星。
刚才在摸索的过程中,我有摸到过这个库房的壁灯,也试着用打火机去点燃。虽然没有火,但好歹还有火星,原始人钻木取火,靠的不就是那一点火星么?
但那壁灯里的油脂,有些保护的好,有些却已经结成硬块,所以大部分都不能点燃。这个库房里的壁灯,我一盏都没有点起来。
黑暗,如同一张大网,将人给紧紧的包裹住。我的身体靠着墙壁滑下去,一屁股坐在地上,头一次感到了一种恐惧。
我会不会就这样被困死在这个地方?
谭刃是不是已经被那个怪物给啃了?
我想到了那些干尸,那些无声无息,不明不白死在这地方的干尸。
我是不是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它们死了,或许还有人牵挂,还有人记得,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它只是失踪了。
如果我死了呢?
我死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谁会知道,世界上曾经有我这么一个人?有谁会试图寻找我?
这一刻,我脑子里闪过的进入是周玄业的影子。
其实,我们三人认识,也不过是这几个月的时间而已,或许是与这段时间的经历有关,我竟然这么快的信任了一个人。我想,如果我真的死了,周玄业应该还是会记得有我这么一个人存在过的。
或许会……
时间再久一点,还是会被忘却在记忆里的。
这真是个可悲的认知。
我不想死,蝼蚁尚且偷生呢。所以在休息了片刻后,我站起来,不死心的继续找,一遍一遍,直到精疲力竭瘫软在地。受伤的身体特别容易疲劳,最终抵不过疲惫,又一次睡了过去。
第七十七节 离开
睡过去前,我多么希望这一切只是一场梦,自己一觉醒来,还在事务所的沙发上。
我也确实梦到了一些和事务所有关的梦境,这个梦境说起来很可笑,我居然梦见谭刃帮我找到了自己的父母,而我的父母,却是两个人身兽头的形象,嘎嘎怪笑着朝我扑了过来。
在他们扑过来的瞬间,形象猛地变成了那个长满鳞片的怪物,朝着我张口咬了下来。霎时间,我感到一阵剧痛,这股剧痛从梦中传到现实中,一下子将我给痛醒了。
我睁眼一看,霎时看见了一张在我眼前放大的脸。这脸凑的近了,还真分辨不出是谁,愣了一下我才反应过来,这人居然是王泽海!
他、他怎么在这里?
此刻,他正掐着我的人中,怪不得做梦都痛,合着是被他给掐醒的。
周围有光,是手电的灯光,比较亮。我目光转了一圈,发现自己还是在之前的库房里,唯一不同的是,库房的那扇翻转石门是打开的,而在库房里,还有另外一个窈窕的身影,赫然是韩梓桐。
她似乎在寻找些什么,这会儿见我醒过来,也就走到我旁边,问道:“感觉怎么样?”
我摸了摸头,头上包裹的还是我自己之前包扎的布条子,脑袋有些浑浑噩噩的:“有些头晕,但没什么大碍,你们……”
话未说完,王泽海便打断我,脸上的肥肉一抖,说:“可算找到你们了,这把人给折腾的。”眼前的情况一目了然,很显然,在我睡过去的这段时间里,王泽海等人找到了我,能一下子找到这个地方来,想来也是周玄业用了什么特殊的法门。
我看了看,却没有发现周玄业,于是问道:“周哥他人呢?”
王泽海道:“我们来的时候遇到一个野人,一直捣乱,周老板逮他去了。”
以周玄业的身手和能力,对上那野人,应该不成问题。我翻身坐了起来,想到了谭刃,立刻道:“谭刃呢?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韩梓桐依旧是那张万年不变的脸,声音却很是柔和:“他很好,我们之前找了很久都没找到你,就先把他给弄出去了,小绪在外面守着他。”
她这么一说,我惊了一下,道:“也就是说,这地方现在就咱们三个?”
王泽海闻言,古怪的看了我一眼,道:“没错,就咱们三个活人,小苏兄弟啊,你这是什么表情,怎么跟见了鬼一样?”我当然没见鬼,但我知道,这地方有一个跟鬼差不多恐惧的东西。
王泽海两人现在好端端的,很显然还没有遇到过那个怪物。
我没回答他的问题,立刻挣扎着站起来,道:“那咱们赶紧离开这个地方,这鬼地方还有个妖怪一样的东西,身上长满鳞片,遇到它就是个死。快、咱么快走。”
我这一说完,王泽海和韩梓桐,却是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我,我被他们看得有些不明所以,忍不住道:“看我干什么,我脸上又没长花。”韩梓桐嘴角动了动,也跟着起身,拔出腰间的一支狼牙手电打开,紧接着,她拿着手电的手,将灯光打向了我右手边的位置,道:“你说的妖怪,是不是那个东西?”
我不由得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这一看,顿时惊得倒抽一口凉气:“嘶……我操,你们是怎么做到的?”只见在距离我大约十米开外的位置,也就是一堆金银铜器中间,赫然倒着一具浑身长满鳞片的尸体。
那尸体身上全是一道道伤口,脖子更像是被什么东西削过一样,只剩下一半还挂着,脑袋拉耸着,成了一百八十多,看起来别提多惊悚了。
我说完,韩梓桐却摇了摇头,道:“这不是我们干的,我们找到这间库房,进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一边儿的王泽海也接话道:“是啊,我们还以为这事儿是你干的呢。”
我顿时觉得头皮发麻,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怪物已经离开了,没想到,它竟然一直和我同出一室。
它是怎么死的?
它身上的那些伤是怎么回事?
我忍不住摇头,道:“不是我干的,我没那本事。”
韩梓桐顿了顿,从腰间抽出一支匕首递给我:“可是,这支匕首,是在它的尸身上发现的。”我的视线落在她递过来的匕首上,有些移不开。原因无他,因为那支匕首,是我的。
难道……这个怪物,竟然是被我杀死的?
可我自己为什么一点儿映像都没有?在那个怪物快要弄死我的时候,我明明是晕过去了的。
猛地,我想起了当时的异状。当时我耳边有个声音,说什么降神。难道是因为那个原因?莫非我晕过去的那段时间,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昏迷,而是有另一股力量掌控了我的身躯?
思来想去。这事儿铁定和周玄业有关,这会儿瞎猜也没用,于是我道:“死了就好,这东西活着的时候太牛叉了。算了,咱们先出去再说,我在这个鬼地方,真是待够了。”
说话间,韩梓桐好意扶了我一把,我们两人打算往外走。王泽海却忽然道:“哎、哎、哎,我说你们俩也太实诚了,就这么走啊?”一边说,他一边指了指满地的金银珠玉。
经由他这么一提醒,我们才反应过来,有无主的宝贝就放在眼前,当然得捡啦!不过这儿的东西太多,我们也不可能拿完,金银器皿一类的玩意儿不好拿,所以我们三人选择了一些翡翠挂珠、金串宝涵一类方便携带的小件儿,紧接着便离开了这间库房。回程时,王泽海还不停念叨着,宝贝不能浪费,有机会得把这里给搬空。
我和韩梓桐闻言,都颇为无奈。我们这次顺手拿一些,就我们三个人知道,也不打紧,若下一次特意来取这些宝贝,那就是盗宝贼了。盗宝的和盗墓的,都不是什么光彩的行当,而且抓到了,是要坐牢的。
我这人不算贪心,虽然我不了解古玩的市场,但我知道,自己这次拿的挂珠,肯定是值钱货,那颜色翠的都能滴出油了,光是这,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
我们三人一路往外走,走会正殿时,我又看到了那尊蛇摩女神像,折尊像,总给我一种邪恶和不好的预感,有了之前的经验,我不敢再多看她,立刻顺着绳索爬了出去。
绳索是韩梓桐等人重新排好的,而我自己制作的那条绳索,则被他们收了起来。衣服已经干了,我将绳索解开,重新套在身上,一行人开始往外走。
出了地洞回到外面时,外面的天已经是夕阳西下了。
洞口不远的地方就有一顶帐篷,韩绪在外面守着,一看见我们出来,兴高采烈的扑了过来:“猪天顾,你去哪里玩了。”我赶紧躲开,现在浑身都痛的厉害,被他这么一个熊抱过来,还不得吐半斤血。
韩绪扑了个空,愣了一下,打算掉个头再来,被韩梓桐给阻止了:“小绪,别闹了,谭老板醒了没有?”
韩绪摇了摇头,道:“韩老板一直在睡觉。”
我看了看天色,问韩梓桐:“我失踪了多久?”
韩梓桐道:“你凌晨进入蛇洞,然后周老板从蛇洞里出来,我们一直在想办法营救你们,后来发生了很多事,一直到现在。”我闻言有些感慨,这一路回想起来,真是九死一生,仿佛是过了很久,而实际上,也不过才十多个小时而已。
说着,韩梓桐又道:“你头上的伤得重新处理下,先进帐篷吧。”
我没急着处理伤势,而是先去看了看谭刃的情况,他直挺挺的躺在帐篷里,脸色苍白,情况显得很不妙。也不知在我离开的那段时间里,那个野人有没有折腾过他。
接着,韩梓桐开始给我处理伤口。所幸没有伤到骨头,痛自然是免不了的,但没有什么大碍。
我吃了些东西,喝了些水,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紧张的时候,时间过的特别慢,而放松的时候,时间又过的特别快。处理完伤口,弄完吃喝,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周玄业还没见回来。
我身体的疲惫,并没有因为之前短暂的睡眠而得到缓解,坚持了这么会儿,便有些支撑不住。王泽海大手一挥,对我说伤号先休息,剩下的交给他和韩梓桐。
我确实有些受不了,便缩进帐篷里休息了。
第七十八节 因果循环
这一觉,就直接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我睁开眼的时候,看着透入帐篷的天光,一时间还没能反应过来。
怎么就一觉睡到大天亮了?
等等……周玄业回来了没有?
我一屁股翻坐起来,便听到帐篷外,传来了韩绪没心没肺的笑声,一边笑一边数数:“……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这小子,大清早的,数什么呢?
我搓了搓眼睛,立刻拉开帐篷的链子钻出去。这一出去才发现,嚯,外面可真热闹。
正中的地方升着一堆篝火,火上还架着肉在烤,具体是烤的什么肉我也没认出来。另一边坐着的则是周玄业,真靠着一棵蕉树闭目养神。而在离周玄业不远的地方,赫然还绑着一个人。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一直捣乱的野人。
此刻,他被五花大绑捆在一棵树上,韩绪那不靠谱的,将野人浓密的头发和胡子,编成了一条条小辫子,这会儿正在数辫子呢!
我一时间只觉得哭笑不得,王泽海正烤着肉,见我出来便招呼道:“蜥蜴肉,洗剥干净了味道还不错,就快烤好啦。”之前在地下水道里,我感觉到的是冷,现在回到里面,又一次被沙漠灼热的气温笼罩,只觉得热的厉害。
王泽海在火边烤热,把他自己也烤的大汗淋漓,我觉得挺过意不去,便道:“我来烤,王老板你歇着。”
王泽海哈哈大笑,身上的肉乱颤:“伤号就好好待着,别什么王老板王老板的,叫哥。”
韩梓桐面瘫着一张脸,声音却带着挪揄:“王老板,您都这一把年纪了,让天顾叫你哥,是不是太占人便宜了?”
王泽海一瞪眼,道:“我年纪大吗?我这是人老心不老。”紧接着对我说:“你王哥我是人老心不老!永远二十八的花季爷们儿!快叫,不然这肉没你的份儿。”
说真的,我对蜥蜴肉还真不感兴趣,不过还是顺势叫了声王哥,王泽海人胖,所以皮肤皱纹不明显,胖的人一般不显老,再加上他生活额的滋润,头上连一根白头发都没有,不知道的人,还真的猜不出来他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王泽海具体五十几我不知道,但已经足足大我一轮了,还跟个老顽童一样,性格倒是挺可亲的。当然,我心里清楚,这只是表象,王泽海做生意能做到今天这个份儿上,心眼肯定是不少的,前不久不还挖周玄业墙角来着?
他不让我帮忙,我也就没去凑热闹,一边儿的周玄业睁开眼看向我,我忽然觉得,仅仅一天不见,周玄业的神情变得憔悴了许多,像是一下子老了好几岁一样。
他冲我招了招手,道:“过来。”
我走到他旁边蹲下,道:“周哥,你身体不要紧吧?”原本我有一肚子的话想问他,但现在看到周玄业这个模样,多余的话却是问不出了,只担心他的身体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周玄业闻言,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颇为唏嘘,道:“这次动了禁术,损耗的元气是补不回来了。我是不是特别老了?”
我仔细的看了看,道:“大概像是老了三四岁,不过还是很帅。”
周玄业松了口气,说:“还好,看样子还能娶上媳妇儿。”我一时间哭笑不得,道:“周哥,都这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你刚才说的禁术是怎么回事?”周玄业说自己损耗了元气,元气这个说法,我是听说过的,那次拔尸毒泡药浴的时候,唐琳琳就跟我聊起过这事儿。
道家还有中医都认为,人一出生,体内就有先天元气,先天之气决定了一个人的体质强弱、寿命长短,是从娘胎里带来的。而后天元气则是人从食物中摄取的,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营养。
后天元气可以通过后天补养起来,先天的却不行,所以在道家,先天元气乃是人身的瑰宝。
我上一次中的尸毒,其实就会损伤先天元气,但那种损伤是非常微小的,用药物就可以去除。而周玄业这一天的时间,面容上一看就憔悴了这么多,显然是先天元气受到了极大的损耗。
他究竟发动了什么禁术?
我潜意识觉得,这事儿和我有关。
此话问出来,周玄业也不隐瞒,直言不讳,道:“那降神符只有一道,之前为了对付那黑蛇,用在了秋凰兮身上,但是那黑蛇……不是一般的蛇。”他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道:“那蛇是有些道行的,害的谭刃都走魂了。”
我想起了自己兜里的那颗珠子,立刻道:“走魂是不是就是丢魂儿?我知道老板的混在哪里,在我这儿。”一边说,我一边去摸自己的口袋,却猛地发现,口袋里的珠子没了。
我吓了一大跳,以为自己放错了地方,赶紧去摸其它的口袋。周玄业伸手挡了我一下,道:“在我这儿,我拿了。”
我松了口气,道:“你能让老板醒过来吗?”
周玄业点了点头,道:“能,但得等时机,现在时候未到。”他说着,看了看自己腕上的手表。我见周玄业胸有成竹的模样,便松了口气。周玄业继续道:“后来我下去找你们,却发现人没了。说起找人,其实是谭刃的专长,我在这方面是比不上的。还记不记得你和秋凰兮在地洞里,我是怎么找到你们的?”
我道:“问路?”这事儿王泽海跟我提过。
周玄业点了点头,道:“被问路的人,在三天之内,和施术者是有感应的。我当时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说着,他指了指我,道:“你的生辰八字是假的,关于你的真实命格,谁也不清楚。当时那种死亡的感觉非常强烈……”
我咽了咽口水,道:“周哥,你什么意思?”
周玄业抿了抿唇,叹道:“其实,当时应该就是你命中的死期。”
我被噎住了,脑袋里嗡嗡作响,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难道说,我苏天顾,命中注定,其实是个短命鬼?
周玄业接着道:“所以,情急之下,我以自身元气,请了三坛降神术。元气大损,是我逆天改命的代价,但是,你活了下来,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什么代价?”我下意识的问道。
周玄业抬头看了看天,道:“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你命格短,运到自然好不到哪里去,至于风水,又有山川风水和阴阳大小风水之分,在你身上,也很难体现出来,唯一能做的,就是多积阴德了,否则日后,随时都会有死报上身。”
积阴德?
我道:“就是多做好事对吗?”
周玄业摇了摇头,道:“有些事,你认为是好事,你却做了,但其实,它可能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这话说的有些饶,我听不太明白,周玄业于是道:“你觉得,谭刃当初帮忙找到顾欣,这是做好事吗?”
这还用说吗?解救被拐卖的儿童,这当然是好事了!
周玄业却道:“天理循环,阴司轮回,生死报应。有些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偿还前生的罪孽,天道因果注定她一生合该有此苦难。而我辈中人,以诸般秘术偷窥天机,违背天意,看似做了好事,实际上却是大损阴德。所以,积阴德和做好事,是两个概念。”
做好事,是从个人主观角度出发,而积阴德,则考虑的是天道循环的大角度。
“真正的大能,愿意为人解厄的极少,即便有,也是专为达官贵胄服务,索取巨额酬劳,用于积德行善。剩下的,不过隐于世俗,偶有不忍之事,方才出手。我和师兄也是今年来才开始做这家事务所,所得钱财,大都用在扶危济困,行善积德上了,这些年来,身上也别无长物。”
顿了顿,他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所以天顾,你的工资,真的不能再加了。”
……
……
说了半天,我怎么觉得他真正想说的是最后一句话?
第七十九节 元气
周玄业语重心长,正儿八经的说完这句话,我只觉得哭笑不得,道:“周哥,你这些话,不会是为了拒绝涨工资说出来忽悠我的吧?”
他闻言正色道:“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吗?”
我道:“不像,但你说的话我不明白。”
周玄业坐直了身体,道:“我觉得自己说的很清楚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按照你的说法,如果这世界上所有受苦的人,都是罪有应得,那么还要警察干什么?警察解救被拐卖的孩子,难道反而是在干缺德事?”我将自己的疑惑直接问了出来。
周玄业摇了摇头,却是微微一笑,道:“你没明白我的意思。举个例子。我们将天道因果比喻为一座监狱,关在监狱里的犯人,各自有各自的服刑期。服刑期满,被警察放出来的人,是正当行为;而服刑期未满,被警察放出来的,那就叫渎职,如果警察是因为收了钱才在中间做手脚的,那就是渎职加受贿。明白了吗?”
他这么一说,顿时如同醍醐灌顶,我在心中细细一琢磨,便明白了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假如顾欣命中有此一劫,就算被人所救,也不该是我们救,也不该提前被救出来。而我们,则相当于收了对方的钱,让顾欣提前出狱的警察。
这就是因果。
理解了这一点,我顿时沉默了。按照周玄业的说法,如果我命里合该是个短命鬼,那么现在活下来了,这个因果又该怎么算?周玄业三十出头的年纪,平日里潇洒倜傥的,这会儿憔悴不已,年纪似乎瞬间就大了三四岁。如果这是上天对于他的惩罚,那么我呢?
我这条因为三坛降神术捡回来的命,老天爷还会不会收回去?
这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很不公平。什么因果,我苏天顾这辈子还没干过一件坏事儿,为什么我就有这样的因果?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起了那具红毛女尸,想起她当时大声嘶吼的模样:天道不公。
深深吸了口气,我问道:“你损失的元气,还能补回来吗?”
周玄业摇了摇头,道:“先天的东西,没了就是没了。不过,用几年的寿命,抢回你这条命,倒也划算。只是你今后要切记。”他的神色突然严肃起来:“不管未来你是荣华富贵还是贫贱卑微,切记积德行善,莫要为非作歹,否则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你。”
这个世界上有鬼,那么有没有神?至少我没有见过真正的神,但这一刻,周玄业郑重的神情感染了我,我于是回道:“周哥,我记住了。我苏天顾答应的事,一定做到。”
周玄业闻言松了口气,似乎十分疲惫,后背又重新靠在了蕉树上,一边儿闭目养神,他一边儿说道:“这次的活儿亏大了,真不该接啊。”我摸了摸鼻子,心知他说的是大实话,不仅用了唯一的一张降神符,还损耗的先天元气,害的谭刃也跟着走魂儿。一帮人里,除了韩梓桐三人外,我们事务所的三人,真的算损伤惨重。
一想起降神符,我便想到了秋凰兮,忙问道:“秋凰兮的尸身呢?”
周玄业道:“埋了。我身上的符咒不够用,也护不住她的尸身,更遑论‘走尸’了,现在看来,她的尸身,也只能留在此处了。”说着,他手指了个方位,将秋凰兮埋葬的地方只给我看。
这地方的土质太过松软,其实并不适合埋人,估计要不了多久,尸体就会重新被一些野兽给挖出来。
我心里挺难受的,没再多说,而是朝着秋凰兮的埋尸地而去。
转身时,只听周玄业轻叹了一句:“所以,我不喜欢找活人,还是找死人划算一点。”如果以前他对我说这句话,我肯定不理解他的意思,但现在却是明白了。找活人,稍不留意,就会扯上因果,损己损德,而找死人则没什么关系了,一具尸体而已。
埋尸地并不远,可以没有堆土,毕竟众人没有趁手的工具,从表面上看,只能看到沙土被翻新的痕迹。
连一块墓碑都没有。
“福利院啊,那就是孤儿,没有亲人是不是?我是北京本地的,独生女,有一套价值四百多万的房子和一辆五十多万的宝马,存款到是没多少,但你不说以后开网店可以赚很多钱吗,真的不考虑一下?带着全部嫁妆嫁给你哦,会做饭,会暖床,其实关了灯,不看脸都一样。”
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这句话,想起了她当时笑着的模样,那会儿觉得很恐怖,现在却只觉得心酸。
“凰兮,对不起……我以为可以救你,但是,很抱歉。”我跪在这个简单的墓前,紧接着,便在周围找了些石头和干燥的蕉叶压坟,一来防止尸身被野兽挖出来,二来,压坟石的葬俗,很多地方都有。
最后,我捧了三把土撒上去,和这个短暂相交的朋友道别。
走回营地时,心情难免低落,正好王泽海已经烤好了蜥蜴肉,正用匕首割分,一边儿摆放着新鲜的蕉叶,当做乘肉的工具。如果不去想我们这一路的经历,还真有种户外活动的感觉。
我虽然对蜥蜴肉没什么兴趣,但抵不住肚子饿,再加上好多天没见油荤了,因此看见这烤的黄澄澄、油滋滋的兽肉,还真难以抗拒。反正生蛇肉都吃了,也不在乎再吃两个蜥蜴了。
我一闭眼,咬了一口,味道没我想象中的那么糟,只是肉比较粗,但吃起来还是不错的,韩梓桐搞地质的,经常在外面跑,认识很多天然得到佐料。她在绿洲里找了些调味的植物,捣碎了涂在肉上,味道竟然非常不错。
众人这几天都吃的很差,动不动就是压缩饼干,这会儿哪里忍得住,一个个狼吞虎咽的。
我们正吃着,那个野人醒了。由于蓬松的头发和胡子,被韩绪扎成了一条条小辫子,因而之前被挡着的脸反而露了出来。那是一张饱经风霜,布满深壑皱纹的脸,很明显,这个人年纪已经很大了,真的无法想象,他居然还拥有如此强健的体魄。
大约是肉香吸引了他,又大概是被我们绑起来所以感到惊恐,野人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挣扎着。越挣扎,那些打了活动扣的绳索扎的越紧,一道道勒进肉里。
说实话,对着这样一张苍老的,饱经风霜的脸,你是很难硬下心肠的,于是我将自己手里的肉用匕首分出一半,割成一条条,用蕉叶包着,走到那野人身边,开始给他喂食。
吃东西的时候他到是很配合,也没有挣扎,吃的狼吞虎咽的。吃完后还舔了舔嘴唇,显得温驯许多。韩梓桐还是比较心软的,虽然面色看起来很棒冷酷,但声音中却透露着一股不忍,道:“绑的也太紧了,要不给他松一松?”
王泽海道:“你们女人就是心软,忘记周老板是费了多大的劲儿才逮住他的?昨晚半夜才回来呢。”我昨天睡过去了,因此周玄业到底是什么时候带回野人的我也不清楚,但听王泽海这么一说,肯定是不轻松的。
毕竟他用了三坛降神术后元气大伤,又跟着去追这野人,肯定是吃了不少苦头。
我原本也觉得把这老野人捆得太紧,听王泽海这么一说,便也不打算松了,万一他跑了怎么办?可是,这个野人接下来该怎么安顿他?很明显,这人应该是个现代人,也不知神智受了什么刺激,几乎已经丧失了人性。
如果不管他,他恐怕就要在这绿洲里老死,可如果管他,又该怎么管?
让他跟着我们回去?
谁来照顾这个充满野性的老人?
周玄业慢慢吃着肉,开口道:“这个人有用处。”
第八十节 海象牙
这话一出,我们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身上。
王泽海嘶了一声,看了看那野人,道:“这老头子能有什么用?”
周玄业道:“还记不记得那尊神像?”
我道:“那个蛇摩女神?”
周玄业点了点头,接着道:“那尊神像很是邪门儿,摄人心魄,我下去接应你的时候,也差点儿着了道。”韩梓桐立刻道:“没错,多亏了周先生你提早发现。”
周玄业继续吃肉,又道:“我发现,那尊神像似乎能摄人心魄,而这野人,想来是长居那个地方,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韩梓桐立刻道:“您的意思是,这个野人会神智异常,和那尊蛇魔女神像有关?”这一路周玄业二人的表现,看来是已经让韩梓桐等人深深折服了,现在连敬语都用出来了。
周玄业道:“很有可能,只要他不是医学范围上的神智失常,那么我就有很大的几率,让他恢复神智,为我所用。”
王泽海砸了砸嘴,道:“我听出来了,不过,这老头子对你能有什么帮助?”
周玄业漆黑的目光忽然看向王泽海,道:“不是对我,而是对你有用。”
“我?”王泽海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他是个聪明人,很快就反应过来,顿时面露吃惊之色,道:“你的意思是,这野人可能跟我父亲有关?”周玄业点了点头。
王泽海显然不相信,眼睛微微瞠大,满面狐疑的打量那野人,旋即又看向周玄业:“你确定?”
周玄业没有答话,而是从裤兜里摸出一样东西,扔给了王泽海。
我顺着看去,发现那个是挂坠,像一颗狼牙似的,但比狼牙粗,而且色泽乳白,表面还有很多花纹。只是那东西有些脏了,显得油乎乎的,很多细节都瞧不清楚。
王泽海一看见这个挂坠,大惊,道:“这是我父亲的。”
我忍不住插话道:“这东西怎么来的?你怎么确定是你父亲的?”
王泽海深深吸了口气,道:“你知道这是什么牙吗?”不等我回话,他自问自答道:“据说这是‘海象牙’,是一对儿的,另一枚在我母亲身上。”
海象牙,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那种可以在海洋动物园里看到的海象,而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一种身受,相传出双入对,十分恩爱,不过海象的脾气很暴戾,一但动怒,就搅得大海不得安宁,能生风起浪。而海象牙,则被誉为海上行船的保护符。
据说佩戴这种牙齿,海象就不敢靠近作乱了。
王泽海的父亲是个考古学者,为人不坏,但也不是那种特别正派的。考古这东西,只要稍微有些心眼,很轻易的就能私吞下一些古物。这对儿海象牙,就是王泽海的父亲再一次古墓的挖掘活动中私吞的,后来当定情信物,和他母亲一人一枚。
人们总是痛恨贪污的,不过这世界上,真正完全没有贪心的实在太少了。王泽海的父亲,还算是很严谨的一个人,这对儿海象牙,据说是他父亲唯一的一次贪污经历。
没办法,因为王泽海的母亲,早年前出身是很好的,大家闺秀,温婉漂亮。王泽海的父亲,则是农村出来的,又黑又瘦的小伙子,天天跟黄泥巴、古董还有死尸打交道。要追到这么一位千金小姐,真是不容易。
别看王爱国黑瘦黑瘦,沉默寡言,平日里十棍子打不出一个屁,但却是个情痴,为了窈窕淑女,经常辗转反侧,发现这对儿海象牙后,听说这牙是一对的,能让人深情相许,便昧了下来。
不知是不是这对儿海象牙真有神效,后来这大小姐,还真就委身下嫁了。
王爱国是个严谨的人,不善言辞,貌不其扬,但他的妻子对他却是死心塌地。用王泽海的话来说,他父亲一辈子,没对母亲吼过一嗓子,两人日子虽然不算阔绰,却是温馨美满。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眼瞅着生活越来越好了,王爱国却就这么消失了。
王泽海的母亲没有再嫁,如今已经垂垂老矣,住在医院的病房,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两腿一蹬,嘴里念叨着的,始终是自己失踪的那口子。
这海象牙哪里来的?
周玄业指了指那个野人。
王泽海傻眼了,嘴唇颤抖,声音都有些哆嗦:“难道、难道他是我爹?”
说着,他像是被这个认知给刺激到,猛的窜起来,窜到了那野人跟前,两只眼睛瞪大,面贴面的打量对方。
王爱国是1971年失踪的,失踪的时候32岁,那时候,王泽海才两岁。王爱国因为工作所以常年在外面跑,算是那时候早婚晚育的代表,在那个年代,还是不多见的。
如果眼前的野人真的是王爱国,那至少也是七十多岁的人了。
当初,谭刃推演命盘的时候,就说过,王爱国还活着,只是当时,我们都弄不明白,一个人,是怎么在沙漠里生存四十多年的。现在想来,莫非是王爱国被那蛇摩女神摄去了神智,野人似的在这片绿洲生活了四十多年?
这个可能性,让我觉得匪夷所思,而此刻,那野人看着突然凑近的王泽海,似乎受到了惊吓,顿时大力的挣扎起来,挣扎间小辫子一甩一甩的,抽到了王泽海脸上。
这一抽,把王泽海给抽醒了,他摸了摸脸,吸了口气,对周玄业说:“你得跟我说清楚,我老爹都死了四十多年了,你你现在搞出个野人来,说这是我爹?我说周老板,你这么办事儿我可不给钱啊。”
我觉得纳闷,道:“找到一个活人,总比找到死人强,不加钱就算了,怎么还倒扣啊。”
王泽海噎了一下,瞪了我一眼,道:“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
我觉得在工资的事情上,自己必须要争取一下,于是道:“刚才不还跟我称兄道弟吗,怎么一下子就改口了。我说王老板,你别急着不给钱,先听听解释啊。”说着,我看向周玄业,示意他赶紧开口。这次古尔班通古特之行,我们事务所的三人,也算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要是搞到最后,连钱也没有,那可太不划算了。
虽说我这次摸了好几串珠子,看那成色和工艺,即便我不懂古玩,也知道那几样东西,价值只怕不低于八位数。现在这么一比,三百万还真不算什么了。不过有句话怎么说的?苍蝇……它也是肉嘛。
周玄业接触到我的眼神,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道:“我不知道。这东西是从他身上掉出来的,不管他是不是王爱国,但他肯定跟王爱国有关。老王,你急什么?”
王泽海闻言,这才松了口气,又看了看那野人,嘀咕道:“这肯定不是我爹,肯定不是。”
我心想,据说王爱国又黑又瘦,身材矮小,而我们眼前这个野人,虽然一把年纪了,身上的肌肉却不是盖的,仔细一看,六块腹肌呢!王爱国能有这能耐?
我实在有些无法理解王泽海这种心理,如果这野人真的是王爱国,莫非他还不打算认这个老爹了?
说话间我们吃完了东西,一时也无事可做,我问周玄业接下来干什么,他道:“等,等时间一到,招魂。”他一说招魂,我想起了之前谭刃突然醒来的事,便问周玄业是什么情况。
周玄业闻言,侧头想了想,便跟我讲起了其中的门道。
原来,这走魂和民间所说的丢魂,却不是一个意思。
第八十一节 走魂
民间口语经常喜欢说吓丢了魂儿,意思是人在受到了某种惊吓,会变得神志不清,仿佛少了魂魄一样。过去的农村夜路多,俗语说,久走夜路必撞鬼,早年间撞鬼撞邪的说法实在太多了,有些人走一趟夜路回来,就开始卧病在床,或神志不清,或胡言乱语,或呆呆傻傻,而有些小孩子,更是啼哭不止,或者昏迷不醒。
据说这就是因为撞了邪,被吓出了魂儿。
那么吓丢的魂儿在什么地方呢?往往都是在撞邪的地方。这时候,老一辈的人就会请来一些民间术士招魂。民间术士,是圈子内的叫法,圈子外的叫法,就是神婆神棍。
神棍儿叫魂的方法很多,常见的的一种,就是在让家里人,在丢魂之人常走的十字路口,用碗摆上一碗清水,然后站在路口叫名字。那清水中放上一片儿柳叶。
水属阴,可以供魂魄藏匿,一但魂儿叫回来了,水里的柳叶就会无风自动在水碗里打转。这时,家里人再将那碗水端回去,由术士念咒做法,将魂儿给人还回去。
这就是丢魂。
那么走魂也是怎么回事呢?
走魂和丢魂不一样,寻常人是丢魂,是一种不自愿的行为,往往是受到什么刺激或者撞邪才会如此。而走魂,则是阴阳术士们修行的一种秘术。
说的邪乎一点儿,能让魂离体,与天地鬼神精怪沟通。
人有三魂七魄,魂魄如果完全离体,那就跟死人差不多了。但走魂术,是走魂而留魄,因此施术者并不会死亡。举个例子,医院里的植物人,情况就和走魂比较类似。
当然了,植物人据说是有思想活动的,而走魂的人,却是没有思想活动的。
周玄业这时,才将话题引到了那巨蟒身上。之前说过,蛇摩是一种传说中的植物,据说有蛇摩生长的地方,就有蛇妖。那巨蟒虽然不是蛇妖,但却有些道行,很是邪门。
当时周玄业二人进了蛇洞,被那邪门的巨蟒给阴了,掉进了地下水里。
那地下水的水势何等厉害,千钧一发之际,谭刃催动了走魂之术,在很短的时间里,控制了那条巨蟒。由巨蟒,将二人带到了落脚处。走魂之术损耗极大,可以说是谭刃的压箱底。
这一走魂,竟然就没能回来。当时的情况太过诡异,周玄业也弄不明白这其中的变故是什么。而谭刃走魂后,那巨蟒没多久就有恢复意识的迹象,周玄业担心这巨蟒醒过来,自己二人就要葬身水底,当下将那枚在半路上捡回来的降神符给用了。
这一翻动作,被巨蟒吞入腹中的秋凰兮就‘活了’,便听一阵撕拉的声响,蟒蛇的肚腹被剖开,秋凰兮从中钻了出来。遭此大劫,蟒蛇焉能活命?当下被地下水给冲走了。
周玄业看谭刃还没有回魂,意识到事情不对头,当下操纵秋凰兮追随着蛇尸而去。
然而,那地下河道中有恶鱼,巨蟒的尸身很快被啃的不知所踪,周玄业并不能操纵秋凰兮离开的太远,最终无功而返。
这一番折腾,周玄业有些气力衰竭,站在水中调整了许久才恢复气力,当时的环境恶劣,周玄业自己无法脱身,就只能等待救援了。我听到这儿,好奇道:“周哥,你就这么确信会有人来救你?你忘了,当时你和谭刃下蛇洞的时候可是嘱咐过,天亮时如果没有出来,就让我们自行离开的。你就不怕我们直接走人了?”
周玄业闻言,却是哈哈一笑,自信满满的看着我,道:“你不会。”
我噎了一下,周玄业又道:“我看人一向很准,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和你交朋友,我放心,把事务所交给你,我也放心。”
他说这话时,显得理直气壮,似乎根本没觉得不对劲。正常人,是不会这么相信一个认识不久的人吗?一时间,我说不清是无语还是感动,这一刻我忽然觉得,看起来很靠谱的周玄业,其实有时候也挺靠谱的。万一我是个坏人怎么办?第一天就把整个事务所扔给我,也不怕我把他的事务所给搬空了。
他说完,耸了耸肩,道:“十年修得同船渡,当日人数众多,你没有注意到别人,偏偏注意到我,这就是一种缘分。”我知道他说的是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我不由道:“你往那儿一站,鹤立鸡群一样,想不注意都难。按照你这个说法,那和你有缘的人也太多了。”
周玄业闻言老神在在的说道:“注意到我的人多,但注意到我施法的人就不多了。而且你当天就看到了事务所的招聘信息,不是缘分是什么?”
他这么一说,还真像那么回事,我不由得点了点头,道:“没错,很深的缘分。”我以前在一家电子公司上班的时候,每天上下班的路上都会遇到一个乞丐老头,我跟他也有缘分?
周玄业于是面露喜色,道:“所以,兄弟,就冲咱们之间的缘分,你的工资也不能在加了。”
我怎么觉得,周玄业这是被谭刃给附身呢?难不成谭刃走掉的魂是附在他身上的?
双目对视,我拍了拍周玄业的肩,道:“周哥,你就是我亲哥。但亲兄弟,明算账,小品里都说了,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
周玄业脸都黑了,仰头叹了一声:“我要裁员。”
我道:“谭刃的那只猫,光吃肉不干活,还总是挠我,早就该裁了,周哥英明。”
周玄业呛了一下,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道:“你小子……算了,说正经事。”他看了看手表,道:“中午12点,是阳气上涨最厉害的时候,而阳极反阴,阴及必阳,所以正午12点,反而是一天之中阴气最盛的时候。等到那时,我再给师兄回魂。”
周玄业虽然这会儿跟我开着玩笑,精神面貌看起来很是不错,但面容实在憔悴,我有些担忧,问道:“回魂是不是一件很累的事?你行吗?”
周玄业看了我一眼,道:“男人,绝对不能说自己不行。放心,我心里有数。”说完,他挥了挥手,表示要休息,我心里虽然还有些疑惑,但也不便打扰,于是走开了。
这会儿是早上的九点钟,离十二点还有三个小时。这片绿洲危险太多,众人也不敢到处溜达,便坐在原地,说些闲话打发时间。
韩绪这小子,可以说是我们这帮人中活的最轻松的,无尤无怨,这会儿不知从哪儿找了些细碎的花,全部插在那野人头上,演电视剧似的,对野人说:“亲爱的,你真美。”
韩梓桐叹了口气,有些无奈的揉了揉额头,显然是拿韩绪没办法。我有些好奇她们两人的关系,不由得多打量了几眼。韩梓桐察觉到我的目光,抿了抿唇,道:“很感兴趣?”
毕竟是别人的私事,被她抓包,我觉得听不好意思,道:“有些好奇,你对韩绪可真好,我要有你这么个姐姐就好了。”韩梓桐闻言,眼神柔和了很多,道:“上一次临走时我说过,如果你能平安回来,我就告诉你,愿意听吗?这是个比较狗血的故事。”
这会儿正无聊呢,一边的王泽海闻言,立刻一拍手,道:“我早就好奇了,我说梓桐啊,我跟你家也有些渊源,说真的,以前还真没听说你们家还有个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韩梓桐眯了眯眼,目光看向在一边自顾自和野人演电视剧的韩绪,开始回忆起了关于韩绪的一段往事。
第八十二节 地震救援
说起这个话题时,韩梓桐先是反问了王泽海一句:“我一向不信鬼神命理之说,但这次,你找了周老板两人,却又同时请我帮忙,知道我为什么会答应吗?”
王泽海摇了摇头。
一个从来不相信鬼神命理之说的人,你告诉他,要在一个神棍的指导下去寻找尸体,并且邀请她同去。正常的情况,这人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因为她不相信,所以也根本不认为会成功。
那么,韩梓桐却为什么答应呢?
她这一个问题,引的我也跟着好奇起来。这让我不禁想到了韩梓桐一路的表现,我们进入古尔班通古特后,遇到的古怪之事不少,周玄业和谭刃,也多次使用一些秘术法门。而韩梓桐当时的表现,细细回想起来,却有些太过于平静了。
如果一个从来不相信鬼神之说、玄门秘术的人,在亲眼看到这些东西后,世界观被颠覆,认知被刷新,怎么着反应也不该那么平静吧?这一点明显不正常,而我之前竟然没有留意到。
见我两摇头,韩梓桐便接着道:“那是因为,我经历过一些很古怪的事情,所以不得不信而已。”
紧接着,她开始讲起了一段离奇的往事。
故事真的特别狗血,但当故事不是故事,而成为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时,就一点儿都不会让人觉得狗血,只会让人扼腕叹息,不胜唏嘘。
四年前,也就是2008年,四川地震。
韩梓桐作为地质方面的专家,也到了灾区,为救援进行地质预测。
她所去的地方,是离震源中心汶川较远的一个村镇,那个地方,镇上都是砖房,灾情到不是很严重,而当地人则告诉救援队,在镇子对面的一座山后面,还有一个村子。
由于没有通公路,所以那个村子十分贫穷和落后,至今都还点着煤油灯,用的起蜡烛的人家都不多。那里的房屋,都是过去的泥巴木头房子,根本不抗震,估计损失惨重。
不过目前还没有救援队进入过那个村子,也不知情况怎么样,死没死人。
打听到这一情况,总队当即划分了一小队救援队,组成了一个小组,连同韩梓桐在类,一行七人进入山里。由于地震和前不久的暴雨,那座未经开发的原始大山非常难行。
众人白天出发,一直到了晚上,才真正的进入了那个村子里。
村子非常小,很破败,房屋也歪歪斜斜,但完全倒塌的却并不多。村子周围杂草丛生,似乎根本没有人居住的模样。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那老乡记错了?没准儿这村子的人,早就走出大山生活了,这地方,应该是一片老村落的遗址吧?
而就在众人疑惑之时,其中一间老房子里,却忽然亮起了光。
是那种不甚清晰的煤油灯的光,昏黄而微弱,但在被黑暗笼罩的老村落里,却显得难以忽略。众人面面相觑,立刻朝着那间房走去。还没靠近,门房就从内部打开了,一个年轻人,举着一个煤油灯,从里面走出来。
他走出来的一瞬间,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种短暂的惊愕中。
这个年轻人,穿的还是过去的那种老式的麻木长衫,布是蓝色的,老旧,但还挺干净的,带着一种古朴的感觉。年轻人约摸二十岁出头,短发,面皮长得挺周正,橘黄的火光印在脸上,让寒冷的山里,突然升出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韩梓桐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她是个很优秀的女人,由于热爱地质事业,经常到处跑,所以一直还没找到伴儿,这个突然其来的,带着浓浓古意的年轻人,竟然让她有种心头一跳的感觉。
年轻人认出了他们,确切的说,是认出了军服,他笑道:“是解放军同志啊,快进来。”他将众人让进房屋里。
屋子非常简陋,中间有个火塘,架着一支铜茶壶烧水,房间的四壁,被熏的发黑。
众人一进去,年轻人忙拾柴禾烧茶,韩梓桐回过神来,忙道:“不用忙了,我们是救援队的,来接你们下山避难,收拾收拾就走,不多留。”
年轻人呆了一下,用一种老气横秋的语气说:“远道而来的客人,一定要喝茶的,解放军不能怠慢。”最后这一句话,让披风带雨,一直在救灾线上的六名军人感到很窝心。
领队的军人叫杨云开,闻言道:“小兄弟不麻烦,这是我们该做的。对了,这村里有几口人?”村子破落,想来人口应该不多。
年轻人道:“村里就我和我奶奶,其余人很早之前就搬走了。”
韩梓桐道:“那你奶奶呢?”
年轻人答说在后屋睡觉,他说这话的时候,似乎迟疑了一下。
杨云开立刻道:“那赶紧叫老人家起来,收拾收拾东西好下山,你们住在这地方太危险了。”地震加暴雨,往往还伴随着泥石流和山体塌方,一个老人和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住在这地方,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谁知说完,那年轻人却推辞起来:“我们住在这里挺好的,也没有感觉到地震,不用麻烦了,奶奶躺在床上,不能动。”
韩梓桐一听,以为是老人家瘫痪了一类的,不由得对这个年轻人大加赞赏。以年轻人的年纪,不该窝在这山里的,而他一直留在这儿,恐怕就是为了照顾自己的奶奶,实在是孝顺。
于是一行人和韩梓桐,都开始劝导起来,但年轻人却很执拗,不肯下山,正劝到一半时,黑暗的大山里,忽然响起了一声惊雷,门外骤然一亮,一道刺目的闪电划过,将天地间瞬间照的透亮,又瞬间黑暗下去。
紧接着,豆大的雨从天空中砸了下来,雨势大的惊人,手电筒往外打去,密密麻麻的雨幕,将视线阻隔的模糊一片。
这样的天气还怎么下山?
众人顿时急了起来,那个年轻人却如释重负的笑了笑,这个小举动被韩梓桐察觉到了,韩梓桐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年轻人,说起话来老气横秋,跟个七老八十的老人家一样,没想到性格却还跟个小孩儿差不多。
年轻人一见走不了,顺势就说:“夜黑雨急,大家今晚就在我家住一晚上把,寒舍简陋,还请不要见怪。”
韩梓桐听到他文绉绉又老气的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年轻人顿时尴尬的挠了挠头。
那时候,韩梓桐还没有面瘫的毛病。
由于房屋不大,因此当晚,众人打的地铺。年轻人的奶奶睡里屋,没有露过面。他将自己的床让给了韩梓桐,自己则跟随行的军人一起睡地上。
被子有种潮乎乎的感觉,韩梓桐认床,有些睡不着,睡着了也睡不深,翻来覆去的。
半夜里,模模糊糊间,她听到似乎有人在说话,仿佛怕被人听到似的,声音压的很低,如同蚊蝇嗡嗡作响。韩梓桐本来就没有深睡,大半夜又听到人窃窃私语,顿时就醒了。
醒来时周围很黑,一盏灯都没有,外间屋里的解放军睡的很熟,那都是一批年轻的士兵,一直参与救灾工作,很久没有正经休息过了。如果不是今晚这场突如其来的山雨,他们根本就没有长时间休息的机会。
黑暗中,那窃窃私语的声音更清晰起来了,韩梓桐那会儿不信鬼神,所以没有多想,只是好奇,这么大半夜是谁在说话?莫非是那年轻人和他奶奶?
这么大的事,祖孙俩商议一下也是应该的,不如自己去游说一番?
这么一想,韩梓桐便朝着声音传来的里屋而去。
她家教良好,走路向来声音很小,所以走到门口时,里面的人也没发现。
里屋点着煤油灯,年轻人正对着床上的人说话,韩梓桐顺着去,床上微微隆起,应该就是年轻人的奶奶。
韩梓桐故意弄大了声音,提醒二人有人来了。
年轻人听到动静,猛地回过了头,神色显得十分慌张。
难道是自己突然出现,所以吓到他了?
韩梓桐于是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
第八十三节 下山遇险
“抱歉,我只是听到声音,所以起来看看,奶奶还好吗?”韩梓桐礼貌性的问候了一句。
年轻人脸上的慌张之色退去了一些,一边说没关系,一边往外走,看样子,是根本没有让韩梓桐进屋的打算。
韩梓桐不由微微伸长脖子去看床上的人,由于有年轻人挡着,她隐约只看到了一个老人的后脑勺。
第二天,众人起床时,外间的大雨已经止住了,难得好好休息一晚的几个年轻军人们,此刻都显得精神奕奕。然而,众人在房子里转了好几圈,却发现屋子里的人没了。
不仅是那个年轻人,连里屋躺在床上的老人也没了。
几人大惊,面面相觑,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杨云开琢磨说:“难不成是这祖孙二人不愿意下山,所以故意躲开我们了?”这举动,未免太任性了些。
韩梓桐却觉得有可能,她想起了昨晚看见的情景,很显然,那祖孙俩有过一场密谈,应该是商议出了什么计划。韩梓桐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两人,对下山这么抗拒呢?最近地质环境这么恶劣,他们难道不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想到此处,韩梓桐道:“这地方就这么大,他们能躲到哪里去,那小子带着一个老人家,万一出了事怎么办,走,咱们快出去看看。”几人追踪出门,原想着,门外道路泥泞,肯定会留下脚印一类的,谁知门外的泥土地上,却是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不,确切的说还是有其它痕迹的,是动物的爪印,看爪印,倒像是狼一类的东西。
韩梓桐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山里还有野狼,更没想到的是,这野狼还在门外徘徊过。
住这地方实在太危险了,不行,一定得找到那祖孙俩,把他们带下山。
可他们人到底去哪儿了?房前屋后,没有留下一丝人行走的痕迹,就仿佛这祖孙二人是突然从房间里消失的。
这也太奇怪了。
队伍里其中一个小伙子也是四川人,他像是想起了什么,说:“我们这边的老房子,一般都有地窖,冬天的时候存洋芋那些东西,他们会不会躲在地窖里?”
领队的杨云开立刻道:“快,找找地窖在什么地方。”
韩梓桐一时间觉得好笑,明明是来救人的解放军,现在却被人当蛇蝎一样夺着,未免也太奇怪了。
很快,那个地窖就被找到了,入口是一块活动的木板,木门的栓子并没有被拴上。
众人试着打开,木板却纹丝不动,很显然,是从下面锁上的。
如此一来,就更加确定人躲在下面了。
杨云开于是拍着木板道:“小兄弟,别躲了,我们知道你在下面。你到底有什么不愿意或者不满了,可以跟我们说,大家商量商量,我们是军人,是来保护你们的,不是强盗。”
下面隐隐传来一些动静,紧接着就听见一个闷闷的声音从下面传来:“解放军,谢谢你们的好意,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但我们不想下山,你们自己回去吧!”
韩梓桐回道:“不下山就不下山,现出来说话好不好?”她心想,这年轻人怎么这么倔,先把人哄出来再说,到时候了解下他不下山的原因。那年轻人还是不出来,两拨人僵持了半晌,最终还是里面的人熬不住。
他大概不常与人接触,架不住韩梓桐等人轮番上阵的劝导,终于打开了地窖的门栓,从里面爬了出来。
韩梓桐见了有些生气,道:“你这人,怎么不通情理,你知道山下还有多少人等着救援吗?现在人手很紧缺,我们没有时间跟你耗,你到底为什么不下山?”
年轻人闻言也有些怒气,道:“与你们无关,这里不欢迎你们,你们走吧。”
这下,饶是脾气再好的人也憋不住了,这一行人走了一天才进山,就为了救人,现在却被人反打一耙子,实在可恨。杨云开也来火了,冷着脸道:“我们不强人所难,军人为人民的意志服务,弟兄们,走。”
无奈,众人无功而返,踩着泥泞的山路下山。
临走时,韩梓桐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个年轻一直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神情看起来像是放松,又像是有些歉意。察觉到韩梓桐的目光时,年轻人还露出了一个歉意的笑容,嘴里说了一句话。
由于距离远,他声音也不大,因此韩梓桐听不见说的什么,但看唇形,是:一路平安。
韩梓桐不由低头想,这个年轻人,或许真的有什么苦衷。
回程的山路比来时的更难走,一夜的大雨,还引发了山体滑坡,一行人不得不绕道。陡峭湿滑的山路,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韩梓桐走在最后,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身后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注视着自己。
她忍不住频频回头,但只能看到山石树木,一夜的大雨,使得鸟类都夺了起来,山里哪能看到什么东西。
中途是,意外还是发生了,路过一片滑坡地带是,韩梓桐脚下不稳滑了下去,整个人顺着泥浆山石往下滚,昏天黑地,也不知滚到了什么地方,就此晕了过去。
听后来的人说,她当时滚下去后,又有一道小型泥石流冲了下去。这道泥石流,不仅冲走了她的身影,也冲散了队伍里的其他人。等队伍里的其余人汇合时,哪里还能判断她的位置,就这样,韩梓桐被下了死亡判决书。
紧接着又是大雨,杨云开等人不得不含泪离去。
韩梓桐死了吗?当然没有。
她以为自己是要死的,但奇迹般的,她却活了下来,并没有被塌方的山石给咂死,也没有被泥土活埋,但她的一条腿却断了。
韩梓桐醒过来的时候,脑袋里嗡嗡作响,那会儿还在下雨,一个女人,断了腿。爬在一个渺无人迹的山里,该是怎样的一幅画面。韩梓桐慢慢的爬,想找一个避雨的地方,旋即她想起自己身上还有手机,忙摸出手机打电话。
当地震时,很多地方的通讯信号都受到了影响,韩梓桐的电话当然打不出去,都被水和泥巴裹满了。
那一刻,寒冷、疼痛、绝望让她忍不住大叫起来。当然,韩梓桐常年行走在一些环境恶劣的地方,磨砺出了非常坚毅的性格,再最初的绝望过后,她镇定下来,咬牙在地上爬,开始寻找生机。
活下去。
大不了不要这条腿了,爬也得爬下山去。
这是个非常痛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她根本站不起来,最后想上厕所或者想干嘛,几乎都是原地解决。那绝对是韩梓桐这辈子最狼狈的时刻。然而就在这时,一个跌跌撞撞的身影忽然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是那个年轻人,他喘着粗气,跑到韩梓桐身边,惊喜道:“你没事吧?”
突然看到个活人,韩梓桐别提多惊喜了,在这种巨大的喜悦中,她紧绷的神经和疲惫的身体再也支持不住,直接晕了过去。
模模糊糊间,她感觉有人背着自己走,走了很久,风大雨大,颤颤巍巍,不知多久,雨终于停了,紧接着,她感觉自己身上冰冷的衣服被脱了下来,一块干布在身上擦来擦去。
潜意识里,她知道要反抗,但没什么力气。
再然后,她被放进了热水里,有人在帮她洗澡,再多的就不记得了,断腿加上淋雨的高热,使她陷入了很长时间的昏迷。
真正醒过来时,她发现自己浑身赤裸窝在床上,身上盖子的被子老旧但挺干净的。那条断腿,被人用绿呼呼的草药包裹着,还上了木头削成的夹板。
韩梓桐四下看了一眼,认出来这是那个年轻人的房间。由于之前是半夜打扰,因此连对方的名字都忘记问了。她细细回想着整件事情的细节,最后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脸哀嚎一声。
一个女人屎尿都在裤子里,最狼狈的状态,被另一个男人看光了,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绝对是巨大的打击。
韩梓桐脸红的充血,跟柿子饼一样,不停的打着自己的脑袋:“天呐,还不如去死了算了。”
第八十四节 奶奶是……
就在韩梓桐要崩溃的时候,那个年轻人端着一碗肉粥走了进来,见人醒了,惊喜道:“解放军,你醒了?”
韩梓桐没脸见他,低着头,捂着额头不去看对方,道:“我不是军人,我姓韩,谢谢你救了我。”
年轻人估计和人相处的不多,不太会说话,特别的没眼力劲,他道:“你的衣服,还有裤子里的脏东西我都洗掉了,这两天天气不好,衣服不容易干,你先穿我的吧。”说完,走到旁边的柜子里给韩梓桐找了一套衣服。
韩梓桐更加抬不起头来了,接过衣服钻在被子里往身上套,做完这一切,她激动的心安定了一些,便想起了一些事,不由问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年轻人道:“你们走的那天,山路的情况很不好,我有些担心,所以后来就跟着下山想看看情况,结果就发现山里有你们丢的东西。”他预料到可能有人遇难了,便四下搜寻,这才找到了韩梓桐。
韩梓桐看了看自己的断腿,叹了口气,道:“你有力气把我背上山,怎么不干脆把我送下山,我这腿断了,得去医院才行。”
年轻人立刻道:“没关系、没关系的,用我的药腿就能长好,这是奶奶的方子,我小时候调皮也摔断过手,奶奶就是这么治好的。”说着,他挽起长袖,露出自己的一只手递给韩梓桐看,说:“看,恢复的多好,根本看不出来对不对?”韩梓桐盯着他的手看了看,发现还真看不出什么毛病。
但她更相信现代医学,还是恳求道:“拜托你送我下山行不行?或者你下山去通知救援队也成。”
年轻人却是面露迟疑,摇头道:“对不起,我不能下山,你在这里安心养伤吧,我会照顾你的。”接下来,韩梓桐就留在了山上养伤。后来的发展情节很老套,孤男寡女,日久生情。
这个年轻人非常的单纯,心思很简单。年轻人才二十岁,韩梓桐那年二十六,韩梓桐是个美女,两人在外貌上还是很般配的。但有时候,韩梓桐会忍不住想,如果对方下山生活,认识了这个花花世界,对方还会像现在一样对自己吗?
韩梓桐的腿果然一天天好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有一个疑惑在她心里。那就是,她从来没有见过年轻人的奶奶。她知道对方住在里屋,但每次想去看,都会被年轻人给挡住,里屋那扇门,对她,永远是上锁的。
对方有一个秘密,不愿意让她知道。
这种感觉,让韩梓桐心里不痛快,但她不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了,她清楚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和空间,即便两个人再相爱,也应该有适当的距离。
于是这点疑惑和不痛快,被她压在了心里。
在养伤这段时间,年轻人会抱着她去山顶看日出,她坐在山顶,俯览落日烟云,对方则在后面的一小块地里耕作,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让爱情萌芽的更加浓烈。
年轻人姓孙,叫孙绪。
也就是现在的韩绪。
王泽海听到此处,砸吧着嘴,看了看韩梓桐,又看了看一边儿傻兮兮的韩绪,忍不住道:“那、那你最后咋变成他姐了?难道他是你失踪多年的弟弟?”
韩梓桐面无表情,道:“我是独生女,哪来的弟弟?”顿了顿,她嘴角扯了一下,接着往下讲。
在伤势好了之后,韩梓桐决定要下山了,那一个多月的相处中,韩梓桐已经了解了孙绪的家境,没什么亲戚朋友,就是孤寡的祖孙俩。韩梓桐心里有自己的一套打算,两人感情浓厚,孙绪虽然一贫如洗,但为人单纯善良,周围有没有亲朋,不如一道下山,两家合成一家,是水到渠成的事。
如果两人要在一起,孙绪是肯定要下山的,这山里的日子虽然清静,但韩梓桐总不可能扔下老父母,扔下自己的梦想事业,跟着孙绪在山里住一辈子吧?
她将自己的想法给孙绪说了,孙绪的情绪显得很低落,道:“奶奶不能下山,我得留在山里照顾他。梓桐,非得要下山吗?山下的生活真的有那么好吗?”
韩梓桐噎了一下,其实人这一辈子很短暂,怎么过都是过,只是舒心就好。之所以要下山,并不是因为山下和山上的生活哪个好,而是每个人都有自己要承担的责任。
韩梓桐劝道:“咱们一起照顾奶奶不好吗?”即便是个瘫痪的老人也无妨,韩梓桐的家境还是不错的,多奉养一位老人,毫无压力。
孙绪神情很纠结,似乎在挣扎着,他看着韩梓桐,眼神中是浓浓的不舍,最后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梓桐,你自己走吧,别管我了。”
韩梓桐气的眼睛都红了,她可以理解孙绪的孝心,但就因为如此,两人的感情就变得随时可以放弃,一文不值吗?
两人冷战了一下午,晚上时,韩梓桐冷静下来。
她到底年纪大些,所以更显得稳重,也很懂得为他人着想。韩梓桐想:孙绪从小和奶奶相依为命,感情自然深厚,若为了自己,不顾奶奶的意志,那也就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善良的孙绪了。解铃还须系铃人,看样子得从孙绪的奶奶身上下手。
当晚,趁着孙绪睡着后,韩梓桐悄悄爬了起来,由于两人已经住在了一起,所以孙绪的钥匙放在哪儿她很清楚。当晚,她偷了钥匙,打开了房门,走到床边,叫道:“奶奶。”
就着煤油灯昏黄的灯光,床上哪里有什么老人,分明盘着一只硕大的白毛老狼!
那老狼睁开眼睛,一双眼珠子在黑暗中青幽幽发亮。
一声惊叫划破夜空,韩梓桐大叫着转身就跑。而就在这时,一阵诡异的阴风从身后吹来,紧接着,那扇打开的门,砰得一下子被关上了。
“嗷呜……”一声狼嚎悠长的响起,黑暗的大山深处,无数的狼嚎争相应和。
韩梓桐搞地质的,经常山里跑,见过的猛兽挺多的,狼自然不是第一次见,但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它,并且被困在房间里,却还是第一次。她吓的腿都在发抖,而床上的白毛老狼则抖了抖毛发,跳下床来,死死盯着她,一步步朝着她走过来。
奶奶的房间里怎么会是一只老狼?
难道奶奶已经遇害了?
当时,深信唯物主义的韩梓桐,并没有往别的方面深想,只以为是房屋破败,让野狼给钻进来了。一面害怕,一面想着如果奶奶被这恶狼给害了,孙绪该有多伤心。
那老狼给韩梓桐的感觉非常不妙,感觉特别的邪恶。
它猛地扑了过来,房间狭小,韩梓桐连跑的地方都没有,猛地被扑倒在地。与此同时,那老狼嗷叫一声,张嘴便朝着韩梓桐的脖颈咬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门外忽然传来一声狼嚎,伴随着这一声狼嚎,老狼停止了动作,侧头往门外看去。就这时,孙绪竟然从门外冲了进来,猛地抱住老狼的脖子,叫道:“奶奶、奶奶你不要咬她。”
奶……奶奶?
他管这一只狼,叫奶奶?
韩梓桐瞪大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浑身发凉,仿佛第一天才认识孙绪一样。她发现,对于这个自己已经认定了一辈子的男人,自己竟然感到如此的陌生。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们已经完全被韩梓桐的故事给吸引过去了。
一个人,为什么会管一只狼叫奶奶?
韩绪……或者说孙绪一直不肯下山,竟然是为了一只狼?
第八十五节 人狼冲突
孙绪挡在韩梓桐面前,而她整个人都是懵的,脑子里全是孙绪刚才叫的那一声奶奶。
那老狼当时离的很近,韩梓桐可以看到它一身的白毛没有丝毫杂色,唯有额头中间,有一缕黑毛。韩梓桐猛地想起了自己以前听到的一些民间传说。她经常走南闯北,和各地老乡打交道,听见的奇闻异事和民间传说非常多,其中一个,便是关于白毛狼的。
据说狼如果活的久了,通了人性,一身的皮毛就会慢慢变淡,等到浑身都变白的时候,狼就可以化为人形。而她眼前的这条白狼,浑身毛白如雪,只有额头中间还留着一缕黑色,她都忍不住怀疑,眼前这硕大的老狼,是不是传说中的狼精。
那老狼似乎能听到孙绪的话,闻言喉咙里发出低低的一声嚎叫,孙绪听了,也跟着嚎了一声,那声音和真正的狼嚎一般无二,一人一狼,用这种狼语对话。
韩梓桐呆坐在原地,久久回不过神。
须臾,那白毛浪猛地窜出门去,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孙绪满脸愧疚的将韩梓桐从地上拉起来,担忧道:“吓到你了?”
韩梓桐揪着自己的头发,深深吸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问道:“怎么回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只狼……那只狼……你说的奶奶,就是它?”
孙绪点了点头,道:“梓桐,我知道这件事太匪夷所思,所以一直不敢让人知道,你别急,听我慢慢跟你说好吗?”韩梓桐到底是爱孙绪的,最初的慌乱和抓狂过后,她冷静下来,开始听孙绪讲起了事情的起因和经过。
这个存在,在二十多年前,其实是有人居住的,那会儿人还挺多。
山里人没有什么避孕的认知,怀了就生,每家每户孩子都特别多,遇上生下来有毛病的孩子,就只能扔了。孙绪生下来的时候,估摸是在娘胎里憋得久了,浑身发青,出气儿多,进气儿少,所以也被扔了。
一件脏兮兮的布包着,就被扔进了一个叫霞光洞的地方。那地方古老相传,住着山精,其实村里也有人去探过,就是一个空洞,后来扔孩子都喜欢往哪儿扔,久而久之,村里人就叫它‘孩儿洞’。
孙绪能活下来,自然是被救了,他有记忆开始,就是和奶奶一起住的。奶奶白天躲在山洞里,从来不出门,晚上才出来。它白天是狼,晚上就是人,当狼的时候,偶尔天气好,会驮着孙绪在山里玩,夜晚变成人的时候,会给孙绪讲故事,教他读书写字。
孙绪没有接触过其他的人类,自然不知道,一个可以变成狼又可以变成人的老奶奶,是一件让人多么惊悚的事。
其实那时候孙绪并不知道,那狼并没有真正的变成人,每晚他所以为的和人类奶奶相处的过程,其实都是在梦里完成的。狼始终是狼,只是到了夜晚,会以一个老奶奶的形象进入孙绪的梦里,交给他做人的一切。
这种精怪入梦的传说,在民间数不胜数,因为精怪不能直接变成人形,所以很擅长迷惑人,所谓的迷惑,就是通过幻觉或梦境一类的东西。
孙绪渐渐长大了,也越来越好动,玩的时候,也越跑越远,终于有一天,他闯入了这个村子,见到了除了奶奶以外的其它同类。孙绪这个陌生小孩的到来,自然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纷纷询问他的来历。
孙绪一一作答,说自己是奶奶在洞里捡的,和奶奶住在某地,村里人一听,顿时变了脸色,那个洞,就是村里人扔孩子的洞。莫非,这孩子是哪家侥幸不死的娃娃,被老人捡去养了。
当下就有人问孙绪多大,孙绪答十一岁。
十一年前村里扔过两个孩子,一个是生下来就死的死胎,还有就是老孙家的男婴,而这孩子又姓孙……
众人越想越离奇,如果是老人家捡来的孩子,又怎么恰好姓孙?莫非那老人家,其实是知道这孩子的真实身份的?再说老孙家的那对父母,见孙绪出落的身体硬朗,不禁又是喜又是愧。
有句俗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话并非是歧视穷人,而是一种贴切的生活现状。越是生存困难的人,越是看重生存的利益,许多卖儿卖女,或者为非作歹的,往往都是条件不好的,条件好的,谁干这个?
所以孙绪的父母也是对很现实的人,这山村里太穷了,十一二岁的男孩子,已经可以当劳动力了。不行,这玩儿得认回来,当即,就现场上演了相认的一幕。
孙绪被吓坏了,忙摆手,道:“不行、不行,我得回去陪奶奶,不然奶奶该生气了,奶奶生气可害怕了。”奶奶生气的时候,会叼着他的衣领将人甩来甩去,然后把他从山披上甩下去,摔的他鼻青脸肿的。
再说了,这个村里有这么多人,而洞里只有奶奶一个人,自己如果不回洞里去,奶奶该有多孤单啊。
韩绪坚持要回去,孙家的父母便商议着,不如去拜访拜访那位老奶奶,看看是什么来路。在这个过程中,孙绪一直没有提过奶奶是狼的事情,因为他认为,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正常到根本不需要特意说明的事情。
然而,就因为如此,当孙家的家人,跟着韩绪回了洞里,看见洞里卧着一只老狼时,惊吓的程度可想而知。老狼没料到孙绪会带外人来,愤怒之下扑起身来,直接狼爪锐利无比,将几人都给抓伤了,并且赶出了洞。
其实,老狼完全可以咬死他们,但它并没有这么做。
据说越是道行久的精怪,就越忌讳杀生,那白毛狼,早在孙绪有记忆开始,就一直吃素,经常啃草或者吃山里的野果,更遑论去咬人了。将人赶走后,老狼离开带着韩绪搬家了,到了山另一头的一个洞里。
然而,孙家人却并不打算善罢甘休,一来是受伤咽不下气,二来人心都是肉长的,再怎么无情,毕竟也是自己的孩子,难道真放任他跟一只狼在一起?三来,那会儿皮毛买卖还很流行,山里人动起了歪心思,想打狼皮。
这山里的野狼其实不少,但像白毛狼那么好的皮子,却是头一次见。起了黑心后,孙家人便开始在村里游说,游说的过程是怎样的就不清楚了,反正最后是组成了一只打狼小分队。
这些山里人,在山里待久了,很懂得搜寻动物的线索,两天后,他们堵在了孙绪的新窝。孙绪见此,老气横秋的大喊:“此洞是我的居所,你们速速离开。”
孙家父亲说:“你个不要命的娃儿,快点过来,我们这次带了猎枪,保证杀死那头老狼。”一听要杀死奶奶,孙绪吓了一跳,忙往洞里跑:“奶奶、奶奶,外面有坏人要杀你。”
卧在洞里的老狼起身,抖了抖一声白狼,森冷的狼眼盯着洞外,一步步朝外走去。孙绪要跟上去时,老狼扭头朝他吼了一声,示意他在洞里待着。
紧接着,老狼走了出去。
孙绪听着外面的动静很大,他到底是小孩子,架不住好奇心,便窜了出去。谁知那帮村民被老狼‘戏弄’,各个负伤,分分杀红了眼,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平日里在村里就横行霸道,一身蛮力,打起自己的孩子来,都是大巴掌一块血印子,更别说别人家的孩子了,还是个跟狼厮混的野孩子。
这人红了眼,见孙绪竟然在一旁给老狼助威,气的大喊一声,趁老狼对付其它人时,猛地绕过去,一脚朝着孙绪踹过去。
接近一米九高的成人,当胸一脚踹向了孙绪胸口,那结果可想而知。孙绪被踹出去三五米,脑袋猛地磕在了一块凸起的石头上,顿时血流如注。
老狼大惊,离了众人窜到孙绪身旁,伸出舌头去舔,谁知刚舔了一下,便听砰砰两声枪响,全都打在了老狼身上。
那开猎枪的是对儿父子,经常在山里打猎,准头极佳,两人不约而同,瞅准了老狼的命脉打,也就是狼头的位置。
第八十六节 陷阱
这要是一般的狼,两枪中头,肯定就一命呜呼了。但这老狼不同凡响,两枪下去,身体要黄了两下,血流如注,却并没有倒下。它仰头嚎叫一声,目露凶光,不仅自己受伤,养的孙子也受了伤,狼毕竟是狼,被逼到这个份儿,再忍那就是兔子了。
当下,老狼扑了下去,狼嘴大张,哪还管杀生不杀生,一帮行凶的村民,当下就被咬死了,有两个没死的,那也残了,跑回家后就要报警,说让警察解放军来打狼。军队的枪,再怎么也比猎枪高一个档次不是?不信还打不死那老狼。
却是老狼大开杀戒,叼着头破血流的孙绪,自己也受了伤,无法走太远,便临时打了个洞藏进去。精怪有自己的一套生存方法,也有自己疗伤的法门,它怎么给孙绪疗伤的,昏迷的孙绪也不清楚,总之做梦的时候,奶奶对他说:“那帮恶人,要将我狼子狼孙赶尽杀绝,等到军人上山,就晚了。”
从军之人,身上煞气很重,如果人数众多,便是一些精怪也要避让的。如果这帮村民真的举报了,地方派军队上山绞狼,那可如何是好?要知道十多年前,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可还没有这么高,管它什么动物,只要伤害到人,一律处死。
当晚,老狼出了洞,进了村里,将所有的鸡鸭牲畜都咬死了。村里人派人下山报警,中途就会被其它野狼给拦截,不咬死也咬伤。整个村子,就这样被困住了,山里的人根本出不去。
狼杀人,人杀狼,两方剑拔弩张,谁也不相让。老狼的意思倒也简单,不要报警,两方各自安分,互不相扰。但人是一种记恨心很强的动物,你都把我家亲人咬死了,不杀了你和那认狼做亲的小畜生,我们还是人吗?
这时,就有人出了一个损招,说先答应那老狼的要求,等它放松了戒心,想办法把那小畜生弄过来,设下陷阱,引诱那老狼。那次打狼行动,出动的都是村里的壮劳力,死了他们,可以说是血海深仇,不共戴天,谁还理会孙绪是个小孩子?
就这样相安无事半年多,孙绪和老狼到底不知人心多险恶,半年一过,孙绪就又开始满山溜达了。但他这次长了个心眼,不往村民的聚集地跑了,但村民却在有意的留心狼的动静,还是和孙绪‘偶遇’了。
孙绪很警惕。
对方却笑的很和蔼:“孩子,事情都过去了,别害怕。头上的伤好了吗?”说话的是个老太太,满脸的皱纹,拿着个篮子在采蘑菇,笑的很是慈祥。
孙绪摸了摸自己的头,道:“奶奶敷了草药,已经好了。”在孙绪的人生中,几乎没有谎言这个词儿,老狼不撒谎,也没有教会他撒谎,所以他也不太清楚,人其实最会撒谎。
老人家说:“对了,饿不饿,我这儿有包子,要不要吃点儿?”她掰开包子,香味儿顿时散发出去。孙绪没吃过这样的东西,闻着味道,不禁傻兮兮的咽了咽口水,伸出脏兮兮的手去拿包子,就在他低头咬包子的时候,便觉得头上一痛,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被拴在一根柱子上,周围的空地,被挖了一个很大的圆形沟渠,村民们都在忙回,用木棍子和浮土以及谷草铺满地,远远看起来,就像孙绪被捆在打谷场上一样。
孙绪嘴里被塞在布,说不了话,村里人动作很快,似乎在争取时间,做完这一切后,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到孙绪面前,取了他嘴里的布,恶狠狠的说道:“小畜生,一会儿叫大声点。”
没等韩绪明白过来,一条临时编出来的鞭子便猛力的抽打在身上。
“啊……”大部分的村人都进了屋,冷冷的看着。
他们的计划,是用孙绪的惨叫将老狼引过来,而一但过来,壕沟里的陷阱就会要了老狼的命。
但打了很久,孙绪叫的嘶声裂肺也没见老狼来救他。抽鞭子的人怒了,道:“打开水来!”当下,一盆滚水当胸浇了过去。这种巨大的痛苦让孙绪再次叫了出来,但这次出口的却是狼嚎。
泼开水的人一愣,旋即骂道:“果然是个畜生养的。”说着,直接用手去按那块被烫烂的肉。
“嗷呜……”
就在这时,周围传来了阵阵狼嚎,包括那老狼在内的三十多只野狼,纷纷朝着村子冲了过来。孙绪大喊:“不要过来!”但为时已晚,狼毕竟不是人,头脑里没那么多道道,还是中招了。
三十多只野狼全部掉进了壕沟里,被下面埋着的竹刺、大兽夹弄的肠穿肚烂。
那老狼却并没有死,血淋淋的从壕沟里爬了出来,接着,便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如果说老狼第一次咬人的时候,还留下了活口,那么这一次,就是屠灭。
事情过后,整个村子血气冲天,满地的尸体,大人、小孩、老人、还有野狼。
老狼摇摇晃晃的咬断捆住孙绪的绳索,盘在地上不动了。
被血腥和痛苦刺激的孙绪愣了很久,才摇着老狼的身体喊:“奶奶。”老狼没有动静。孙绪受了伤,根本没办法将老狼搬回洞里,便直接搬进了村子里,回忆着老狼给自己治伤采的草药,给老狼和自己疗伤。
没一天,整个村子都是蚊蝇飞舞,尸体正在开始腐败,孙绪思考过后,将尸体全部扔进了壕沟,用铲子铲平泥土表层的血土填入壕沟里。狼尸和人尸埋在了一起。
老狼醒过来后,就再也没有入梦了,它变得精神萎靡,很长时间,都缩在床上一动不动。这村子很少有外人进来,即使偶尔有来探亲的,孙绪便称村里的人搬走了。
毕竟是一大村子的人,没人会怀疑到他头上,更没人会想到,整个村都被灭村了。
老狼不知是元气大伤,还是大开杀戒,损了自己的修行,精神一天不如一天,孙绪觉得,老狼可能活不了多久了。
他道:“只要奶奶活着一天,我就不能离开它。”
韩梓桐听完,大口大口的灌着水,不停的喘着粗气,最后道:“你告诉我这些,不怕我告诉别人吗?”
孙绪目光深情的注视着她:“梓桐,你会告诉解放军吗?”
韩梓桐沉默着,半晌,闭了闭眼睛,道:“你刚才说的,我一个字都不信,一句话都不信,这些荒唐的话,不值得我对别人讲。”这已经是韩梓桐能做的最大让步了,她只能当自己听了一个故事,只有如此,她才能忽视这个村子下面,埋着的无数死人。
韩梓桐要准备下山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
孙绪是不可能离开老狼的。
而那老狼,也是十分仇视人类。
韩梓桐想过,老狼通人性,可以毫无障碍的伪装成一只狗,自己照顾它,也同样可以。但老狼愿意吗?其次,万一它再次凶性大发怎么办?
或者,自己退让一步,就这样和孙绪在山里过一辈子?
韩梓桐做噩梦了,梦到地底下伸出了无数腐烂的手,挣扎着要爬出来。
她对于孙绪的爱是深沉的,否则不可能在听说了这么恐怖和诡异的‘故事’后,还能和孙绪在一起。但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的内心再强大,也是有承受极限的。
这件事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所以韩梓桐就这么下山了。
然而,下山的那一刻,一件更像是噩梦般的事情再等着她。
山上没有镜子。
韩梓桐一直没有照过镜子。
等她下山后,注视着周围人频频回头的目光,不禁有些奇怪。她打了个电话,联系到了当地的警察局,在他们的安排下,住进了当地的一家宾馆,等人来接。
然而,当她照镜子的时候,看着镜子里那张脸时,却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那是一张已经扭曲的脸,脸上没有什么伤痕,但肌肉却仿佛有些移位似的,显得怪异而丑陋。
韩梓桐之前在山里也有感觉,觉得自己脸上有些紧绷,但她并没有在意。
但现在……
回到北京后,她去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是面部神经受损,应该是那次跌下山崖之后造成的。
韩梓桐一屁股跌坐在床上,脑海里回忆了很多,最后不顾一切,又回到了山里,猛地推开了孙绪家的门。
第八十七节 故事的结局
孙绪正呆坐在火塘边上烧水,老旧的房屋,橘黄的火光,身影孤独的让人想哭。
他看着门外的韩梓桐,惊喜的叫道:“梓桐,你终于回来看我了!”
韩梓桐扑到孙绪怀里,泪流满面,道:“我的脸一直都是这样是吗?”她想起了那一个多月恩爱的日子,他抱着自己看日出,给自己编花环、对着这样一张丑陋扭曲的脸,对方却温柔的像是在对待一位公主。
孙绪拍了拍她的后背,道:“梓桐,你在我心里是最漂亮的,你比她们都好,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最温柔的女人,别哭了,是不是山下的人欺负你了,我、我去给你报仇。”孙绪嘴里的她们,应该就是村子里原先的女人们。
韩梓桐一边哭,一边又忍不住笑了,道:“你、你才见过几个女人啊,等你以后见的多了,肯定就不这么想了。”
孙绪挠了挠头,道:“不会的,你最漂亮。”
韩梓桐道:“瞎说,我丑死了。”
孙绪道:“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说漂亮,我要是对别人说,你就咬死我好了。”
“……我又不是狼。”韩梓桐说了一句,突然想起了什么,道:“奶奶呢?”
孙绪刚才还高兴的情绪,顿时低落起来:“奶奶走了。”
“走了?”韩梓桐不太明白,这个走是什么意思。
孙绪道:“我们狼,在快要死的时候,都会离开狼群,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离世。奶奶杀了太多人,变不成人了,狼的寿命很短,它、它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韩梓桐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她想,如果自己这一刻没有回山里来,孙绪又该过着怎样的生活?就像刚才那样,一直孤独的活下去吗?
她深深吸了口气,道:“我陪你。”
孙绪看着她。
韩梓桐道:“你喜欢在山上,咱们就在山里,你保护我;你如果想看外面的世界,咱们就下山,我保护你。”
孙绪道:“你还有父母,他们对你,就像奶奶对我一样重要对吗?”
韩梓桐沉默了一下。
孙绪道:“奶奶已经走了,我陪你下山去。”
韩梓桐紧紧的抱住了孙绪,道:“奶奶下辈子,肯定可以变成人的。”
孙绪道:“变成人,真的好吗?”
这个问题,韩梓桐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回答。
又在山里待了几天,孙绪锁上了山里的大门,和韩梓桐下山了。临别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忽然回身仰头发出一声悠远的狼嚎。下一刻,群山之间,无数狼嚎应和。
或许,那声音中,就有老狼。
它的尊严,让它不愿意在最后的时候与孙绪在一起,但它一定感受到了孙绪的思念和道别。
下山后的日子应该是很快乐的,韩梓桐积极治疗,肌肉复原了,恢复了曾经的容貌,只是脸上,再也做不出多余的表情了。孙绪一天天的适应着外界的生活,唯一不变的是说话时之乎者也,老气横秋的腔调。这是老狼交给他的,属于一只老狼对于一个时代的记忆。或许,在老狼还没有老的时候,还是一只小狼精的时候,它曾经下山过。
那会儿是哪个朝代呢?明朝还是清朝?
如果故事就这么发展下去,应该是个挺好的故事,应该有个温馨的结尾。但人生往往就是在不经意中,失去一些最宝贵的东西。
有些东西,注定要败给现实,被现实磨砺的千疮百孔。
孙绪不具备什么现代知识,心思又太过单纯,说话也直接的让人啼笑皆非或气的跳脚。
韩梓桐的父母,到底还是不愿意女儿和一个来历不明的男人过日子,并且按照现代人的眼光,这个男人不会来事儿、没有学历、没有正经工作,可以说除了脸,一无是处。
吵的最厉害的时候,韩父说:“你是不是就看上这小白脸了,和我们老韩家门当户对的有的是,比他长得好看的有的是,你到底是让什么鬼迷了心窍了!”
最终,韩梓桐不得不搬了出去,家里也断了她的经济来往。
两个人在外生活,总是得要钱的,孙绪要出去找工作,韩梓桐鼓励他,希望他能融入这个社会,但每一次,都是灰头土脸的回来。对于现代社会,他的认知太贫乏了。
韩梓桐教会他用电脑自学,但这需要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韩梓桐得担起养家的任务。
她是搞地质的,钱到不缺,但长久得在外面跑,这种时候,孙绪就一个人在家里学东西。他没什么朋友,为了韩梓桐下山,离开了自己所熟悉的环境,每次看到韩梓桐匆匆回来一趟的疲惫模样,孙绪总会感觉压抑。
别人的家庭,都是男人在赚钱,邻居家的太太,每天都无忧无虑的,可自己真没用,要让梓桐这么辛苦的奔波,还害的她和家里人吵架。
咬咬牙,在韩梓桐又一次出门干活后,孙绪决定出去找工作,要文凭的工作找不到,出力气还是可以的。他瞒着韩梓桐,找到了一份建筑工地的活儿,然后没多久,就出事了。
那本来就是个高危的活儿。
从医院醒来后,孙绪就神智受损了,他看了看周围,问周围的医生极韩梓桐:“我是谁?你们是谁?”
韩梓桐忍着泪,道:“你在工地上摔下来了。”
孙绪道:“你是我的亲人?”
韩梓桐点了点头。
孙绪于是叫道:“姐姐。”
姐姐?
韩梓桐愣了一下。
“你叫我什么?”韩梓桐问。
孙绪有些紧张:“你不老,应该不是我妈妈,那就是我姐姐了,难道不是吗?”韩梓桐摸了摸自己的脸,才意识到,自己和孙绪的年龄差距已经到了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地步了。
盯着孙绪年轻而无辜的面孔,那一刻,她的脑海里想了很多,究竟想了多少,现在都已经说不出来了。
最后,她对孙绪说:“我是你姐姐。”
孙绪道:“那我叫什么名字?”
“韩绪。”
……
……
韩梓桐扯了扯嘴角,道:“是不是特别狗血。”
我和王泽海面面相觑,之前听故事的想法,已经完全没有了。王泽海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道:“你咋想的?为什么不告诉他真相呢?”
韩梓桐道:“告诉他又怎么样?让他再爱我一次吗?我对不起他,如果他从来就没有遇到我,或许……我说过带他下山会保护他的,可是我真没用。”
我只觉得不忍,道:“不,你做的,已经很好了,真的。”
韩梓桐道:“不好。这一切都是我害的。我想过了,韩绪还年轻,我不能再耽误他了。”
王泽海忍不住道:“那傻子还能有什么未来?”正常姑娘,根本已经看不上韩绪了好吧?
韩梓桐立刻道:“他不是傻子。”
王泽海意识到说错话,只打了一个嘴巴,道:“我嘴贱,说错了。”就在这时,韩绪编了个花环往韩梓桐头上一罩,道:“姐姐,你们在讲什么?王老板怎么打自己了?”
韩梓桐道:“我们在讲故事?”
韩绪顿时一副好奇的模样,规规矩矩坐在地上:“我也要听故事。”
韩梓桐道:“这是一个恐怖故事,不好听。”
“讲什么的?”
“狼外婆的故事。”
“就是吃小孩那个狼外婆?”
韩梓桐摇了摇头,说:“是狼外婆捡了一个小孩儿。”
见她们两人说话,我和王泽海对视一眼,默契的没有再插嘴,而是转移阵地,去了另一处。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精怪吗?那个狼奶奶,群狼应和的大山,那地底雕塑着的蛇摩女神像。
我忽然觉得,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还是太小了。
朝菌不知回溯,蟪蛄不知春秋,有时候,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并不一定不存在,只是以我们的能力和时间,无缘见识到而已。韩绪和韩梓桐的未来会怎么样,谁也说不清楚,但至少这一刻,他们应该是幸福的。
第八十八节 回魂
人活着,并不一定要拥有一份爱情,有些感情,经过沉淀,会转化为另一样东西,不一定是亲情,而是一种习惯。
习惯爱你,习惯保护你,习惯和你一起幸福的生活。
或许,这就是感情的最高境界,不管以什么身份,不管以怎样的状态,幸福的在一起。
我想,自己这一路上始终坚持着不让女士冒险是对的,因为我不知道,失去了韩梓桐的韩绪,会是一种怎么样的状态。王泽海这死胖子,竟然把这两人,都拉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了。
我捅了捅他的腰,道:“王老板,回头再有什么危险你打头阵,可千万别让人姑娘冲在前头。”
王泽海苦笑一声,道:“那韩小姐精着呢,这一路上,你看到她冒险了吗?”这么一说,我回忆了一下也是。韩梓桐给我的感觉,应该是个勇往直前的女人,但或许是有了牵绊,所以这一路上,她到是最谨慎的一个,一有危险,溜得还挺快。
想到此处,我不由笑了一下。
有句话还是说的不错的:人一但有了牵挂,就舍不得出事,舍不得死了。而那些没有牵挂的人,最自由,往往也最可怕。
我和王泽海随意瞎扯几句,时不时的看看表安排时间,十一点半的时候,一直闭目养神的周玄业睁开了眼,开始做准备工作。在他的指导下,我们将谭刃从帐篷里搬了出来,放到了附近最大的一棵蕉树下。
大树将阳光遮挡的严严实实,周围的温度逐渐变成了一种闷热。
周玄业摸出一炷香,插在正南边的位置点燃了,又将那一刻柱子,放到了谭刃的胸口处,随机开始看时间。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十一点四十分,周玄业不疾不徐的等了十来分钟,才对我们道:“男性回避。”
王泽海正等着看热闹,闻言颇为郁闷,道:“为啥?”
“男为阳,阳气太重会冲撞魂魄,你们退到东边去,背过身。”无奈,我和王泽海便拧着韩绪以及那个野人,退到了东边的位置,背过身,也不知道周玄业是怎么给谭刃回魂的。
回魂这事儿,听起来显得太过神秘,人多少都有一些好奇心,我们几个回避的男人,个个儿竖起了耳朵,聆听着身后的动静,心里跟有小猫在挠似的难受。
由于离得有些远,我们也听不见啥动静,韩绪根本是个闲不住的人,不停的动来动去想到后面去看热闹,反正这会儿韩梓桐也不在,于是我大方的踹了他一脚,道:“规矩点,再闹腾揍你。”
又足足等了二十来分钟,便听韩梓桐喊道:“可以了,你们过来吧。”
我和王泽海立刻跑回去,只见周玄业正在给谭刃喂水,我蹲下一看,发现谭刃还是昏迷着,不由问道:“周哥,人怎么还没醒?”
周玄业道:“离魂一天一夜了,恢复的慢一些,得让他休息一天,今晚上应该就差不多了。”
王泽海道:“那咱们今天还得留在这绿洲里?”
周玄业点了点头。
王泽海于是坐在帐篷前,目光缓缓看了我们一圈,最后停留在我身上,确切的说,是我头上。这会儿,我头上缠着纱布,身上也带着诸多伤,特别是大腿和腰处的伤,之前在那地下水里冻的麻木了,到还不觉得怎样,现在一安定下来,别提多痛了,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舒坦的。
如今,王泽海的父亲还没有找到,按照队伍现在的状态,我们的行动还能不能继续?
我知道王泽海是在担忧这个问题,我不想因为自己一个人的状况,耽误这次的行动,但现在有问题的不止我一个人,还有昏迷的谭刃,接下来到底要怎么做,还得等谭刃醒来才能做决定。
而现在,那个野人的情况也显得扑朔迷离,我们还得想办法弄清楚他的身份才行。
就在这时,韩梓桐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拍额头,道:“对了,你带回来的那具尸体要怎么处理?”我愣了一下才想起来,她说的是那具干尸。之前一出来,就直接累趴下睡过去了,醒来又是这一番折腾,还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
我之前许诺过那干尸,要将他的尸身带回给他的妻儿,鬼神不欺,答应了的事就得做到,于是我摸出了那个皮夹子,掏出那张照片,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番。
王泽海原本就是来寻尸的,到不介意多背一具尸体回去,说道:“那具干尸你们随便处理,先把这个野人的事情弄清楚。”说着,他问周玄业:“你之前说,这个野人会变成这样,和那蛇摩女神有关?”
周玄业微微点头,道:“那尊神像能摄人心魄,通俗点儿讲,就是让人神智紊乱,这是一种精神创伤,或许换一个环境,有一条能自行修复,但是,他的时间应该不多了。”这个野人,身体看起来很硬朗,但毕竟已经是一位老人了,他还能活多久?在他活着的时候,他的精神还能恢复正常吗?
谁也不能确定。
王泽海手里拿着那个海象牙的坠子,最后一咬牙,道:“活人要紧,这样吧,咱们先回去,我带他做个DNA,虽然时间久一些,但也只能这样了。”话虽如此的,但王泽海的眉头皱的很紧。我听他说过,他的母亲在医院住院,随时可能撒手人寰,要确定这个人的身份,得花很长的一段时间。
周玄业道:“也好,如果不是他,到时候我再来一趟。”
王泽海有些意外,毕竟这次行程危险程度,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他大约是没想到,周玄业竟然还有二进宫的打算。像是明白王泽海在想什么,周玄业微微一笑,道:“我接过的活,还没有半途而废的,更何况……”接下来的话,他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我忍不住追问道:“何况什么?”
周玄业挥了挥手,道:“现在一切都还不确定,以后再说吧。”说着,便结束了这个话题。
时间一晃便到了夜幕时分,为了防止在出现什么大蛇一类的东西,我们用一下午的时间,移动到了绿洲的边缘,只等晚上看看谭刃的情况,第二天就直接回程。
当天晚上八点多左右,谭刃果然悠悠转醒了,我们一行人围着他,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看起来有些迷茫,眼睛很长时间都没能对焦,半晌过后,谭刃突然浑身抖了一下,面上的肌肉都跟着扭曲起来。
我大惊,以为出了什么事,忙道:“老板?老板你怎么样了?周哥,是不是你的方法出问题了?”我这一问,才发现周玄业抱着双臂,退到了十多米远的位置,脸上露出一副看好戏的神情。
没等我反应过来,谭刃便一边抖,一边盯着我咬牙切齿道:“你打了我多少个巴掌?”
我傻眼了,卧槽,难不成谭刃昏过去的那段时间,是有记忆的?
对了,那颗装有他魂的珠子,一直在我胸口放着啊!
“老板,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听我解释,你听我解释啊……啊,你干什么,你拿匕首干什么,老板你要冷静啊。”接下来的事情我真不想多提了,谭刃拿着匕首,追了我足足十多分钟,嘴里喊着:“打我就算了,你他妈的打我之前还用那只手挖过鼻孔。苏天顾,老子今天不砍了你那双手,我这三十年就白活了!”
我头皮一炸,他奶奶的,连我挖过鼻孔的知道,这也太明察秋毫了!
要不是谭刃刚苏醒,身体素质不佳,半途倒在地上没爬起来,我估计真得被他给废了。
王泽海完全没有帮我忙的意思,只是感叹道:“珍爱生命,远离洁癖患者。”
韩绪嘴里则喊道:“老鹰捉小鸡,我也要玩。”
韩梓桐道:“他们脑子有问题,小绪乖,不跟他们玩。”
“……”原来韩梓桐颠倒黑白的本领也挺高超的。
第八十九节 夜话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不得不远离处于暴躁状态的谭刃。他刚醒,挺长时间没吃东西的,这会儿歇下来,就开始吃喝。谭刃这人平日里装成一副精英模样,但饿的狠了,吃起东西来也是狼吞虎咽的。
韩绪注意到了那颗我从巨蟒里挖出来的黑色珠子,那珠子一直放在谭刃的口袋里,这会儿谭刃脱了外套,珠子就咕噜噜滚出来了。韩绪拿在手里,好奇道:“这是什么?仙丹吗?”这话,一听就是神话电视剧看多了。
周玄业靠坐在树下,闻言若有所思道:“仙丹到不是,倒像是妖丹。”
“妖丹?”王泽海道:“这玩意儿不是苏兄弟从那大黑蛇肚子里挖出来的吗?难不成那大黑蛇,真是一条蛇精?”
周玄业道:“民间虽然有诸多精怪之说,但真正能见到的却寥寥无几,说实话,连我自己包括我的师父,都没有见过什么真正的精怪。那大黑色算不上精怪,充其量活的年头久,有一些人性罢了。”他这一说,我不由得想起了韩梓桐白天讲的那个‘故事’。
精怪不同于鬼怪,魂魄鬼怪,由人而化,往往也出现在人多的地方,而精怪则大都远离人世,难以见到,也是自然了。不过,一说到精怪这个话题,我脑海里便冒出了那个长满蛇鳞的人,它又算什么了?
他是人还是精怪?
如果是精怪,又怎么会是人形呢?这么一想,我忍不住便问了出来。当时谭刃也在,所以这事儿,他也是清楚的。我一问,谭刃估计是回忆起了我当时引开怪物,自我牺牲的那份情义,脸色总算是缓和下来,摇了摇头,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的。那东西倒更像是人,但那身上的蛇鳞,实在古怪。”
我立刻趁热打铁,修复关系,道:“老板,还好当时你突然醒来,大发神威,要不然我早就被野人给撕了。”
谭刃看了我一眼,不咸不淡的说道:“现在拍马屁还有用吗?打了四巴掌,一巴掌一千,你这个月的工资没了。”
我怒了,道:“说好的一个月四千块呢!除了第一个月以外,我就没拿全过工资!你不是说善恶终有报吗,你这样做,祖师爷知道吗!”
提起祖师爷,谭刃默然了,片刻后做出让步:“扣一半,不能再少了。”
什么精怪、什么野人、什么蛇摩女神,我就是一打工的,还是工资最实在。
被扣了一半的工资,就如同被抽了一半的血一样,我整个人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也没心情继续跟他们扯了。原本还想问谭刃,当时怎么会突然醒过来,但为了防止另外一半的工资也被扣掉,我决定保持沉默。
众人今天一天没什么大动静,所以也不累,谭刃昏迷了这么久,更是精神。一行人便聊起了接下来的计划,当然,我没有参与,为了剩下的工资着想,安静的扮演着透明角色。
谭刃醒了过来,身体有些虚弱,但没有什么大的外伤,精神状况也挺好,这一点出乎众人的预料。众人的原计划是明天一早就回程的,由王泽海带着野人回去做DNA鉴定,但如今谭刃状态太颇佳,王泽海便打起了另外的主意,问道:“谭老板,我之前请您,您可是说过,绝对万无一失的。现在怎么办?这个野人到底是什么身份,您弄不弄得清楚?”
周玄业皱了皱眉,像是想说什么,张了张嘴,最终却是没有出声。
谭刃也没吭声,看了王泽海一眼,从小腿上拔出了那支刚才用来追杀我的匕首,紧接着,就地划了个九宫格,这方法他之前用过,是一种最基本的奇门遁甲占卜术。
但是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周玄业跟我讲过,这种方法,是属于比较简单的,只能得出个大致结果,大部分是用来应急的。但凡有两把刷子的人,都会推命盘,精准度较高。
谭刃之前已经推过一次命盘了,这会儿,怎么还本末倒置了?
我心中虽然疑惑,却并没有问这话去拆谭刃的台,毕竟他才是我老板,我们三个才是同一条船上的,就算有问题,也还是等没外人的时候在问吧。
他闭着眼睛,嘴里念叨了一阵祝祷词,手里的匕首往空中一抛,匕首打着旋儿落下来,笔直的插在地上,入的是‘伤’门。
这和他之前排命盘的结果很相似,代表着人受了伤,但还没死。
王泽海的父亲已经失踪了四十多年,如果真的在这沙漠里活了下来,那么必然是在一个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沙漠中,这样的地方,除了绿洲,不做他想。
而现在,我们人就在绿洲里,又遇到了一个老头子,身上带着王泽海父亲的海象牙。
这一刻,那老头子的身份,几乎百分之九十九是错不了的了。
我跟着谭刃两人混了这么久,好歹还能看懂一些,王泽海却是完全不明白,问道:“这又是什么意思?”
谭刃慢悠悠的说道:“急什么,还没完呢。”紧接着,他以伤门为中心,拔出匕首,划了两个交错叠加的十字架,如此一来,十字架便分出了八个空档。
谭刃将匕首横着放回去,嘴里念着祝祷词,猛地将匕首一转,就跟抽奖似的,匕首最后停在了其中一个空档上。
这个我就有点儿看不懂了。
王泽海更是两眼摸瞎,说:“完了?”
谭刃道:“完了。”
王泽海道:“有没有结果?”
谭刃道:“人还活着,但不是他。”说着,他指了指被我们绑起来的野人。说真的,这句话一出,让我们所有人都感到惊讶,连周玄业也忍不住皱了皱眉,道:“师兄,没弄错吧?”
谭刃抬了抬眼皮,颇为倨傲的反问:“我几时弄错过?人在东南方。”说着,他指了指地上的匕首,我这才明白过来,这八个空格,原来是代表的八方。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起卜的神奇之处。当初谭刃推演出来的命盘,便是东南方位,而现在,随手将这匕首一转,停下来后,竟然也恰巧对准了东南方,由此可见,谭刃的易占起卜之术,还是非常灵验的。
如此说来,这个野人,真的不是王泽海的父亲?
那么他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
这条海象牙的挂饰,又怎么会在他身上?
莫非这个人神智失常之前,是见过王爱国的?
这些问题在我脑海里打转,却完全想不出头绪。如果这个野人,以前真的见过王爱国,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王爱国离这个绿洲,其实并不远?就算王爱国没有在这个绿洲,也必定离的很近!
其余人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王泽海搓了搓手,道:“我爹没死?我说谭老板,你别吓唬我。”
谭刃反问道:“你爹没死,难道对你来说,是件很吓人的事?”
王泽海嘿嘿的笑了一声,道:“我都快五十的人了,从小就没爹,这要真突然冒出个活的爹来,你说吓人不吓人?不过,如果我爹真活着,没准儿我妈一高兴,病就好了。”
我忍不住好奇,道:“阿姨得的是什么病?”
王泽海道:“癌症,晚期。”
“……”我觉得,她一高兴病就好这事儿,肯定是不可能实现的,不过之前我看电视,电视上说了,癌症病人如果心情和精神状态好起来的话,确实是可以增加寿命的。
没准儿王泽海的母亲,还真能多活两年。
想到此处,我说:“本来是找尸体的,现在发现是活人,算是意外之喜了。”
韩梓桐道:“人应该就在绿洲附近,咱们不如找一找,免得今后再跑一趟。”
王泽海等的正是这一句,立刻一捶手,道:“就这么定了,谭老板,周老板,你们二位没意见吧?”
周玄业却道:“有意见。”
第九十节 古遗迹
王泽海一愣,八成是没料到周玄业会这么说,便问道:“什么意见?说出来咱们商量商量。”
周玄业指了指我,道:“他身上的伤太多了,这地方天气恶劣,不能多留,所以我还是打算回程。”
我没想到周玄业竟然是为了我,一时间心中别提多感动了,说真的,在我记忆中,都是一帮福利院的孤儿互相取暖,由于我是正常孩子,又年纪大一些,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照顾别人,还真很少有人为我这么着想。
感动之下,我道:“周哥,我挺好的,反正距离不远,不如我在绿洲等你们。”
周玄业摇了摇头,道:“这绿洲有太多不安定的因素,不能留你一个人,先回去治伤,什么都没有你的安全重要。”我感动的眼睛都有些发热了,刚要开口,谭刃就接了一句:“没错,你要是出了安全事故,我们是要担责任的。嘶……不对,你是孤儿,死了也没人找我们赔钱,最多出丧葬费。”说着,谭刃面露思索之色,下一秒,便对王泽海说:“行,继续找人。”
“……”老板,你说这话,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一边的韩绪盯着我的脸,旋即对韩梓桐说:“姐姐,猪天顾的表情看起来好可怜,是不是有人抢他吃的了。”
周玄业闻言哈哈一笑,拍了拍谭刃的肩膀,道:“行了师兄,再这么下去,多少员工也得被你吓跑。”王泽海听出谭刃是在开玩笑,顿时露出一副苦瓜脸,说:“我生意忙的很,不像几位随时能抽身到处跑,下一次再来找,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再说我妈……哎。”说着他叹了口气:“我怕她老人家,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周玄业平时看着脾气挺好,但却是个说一不二的,即便王泽海一副可怜样,他也照样不为所动,只微微摇头,道:“我得为自己员工的生命负责,这样吧,你能说动他,我就答应。”得,这个皮球踢给我了。
王泽海顿时将目光转向我,脸上的可怜之色一扫而光。作为一个大老板,他很明白我‘这类人’的死穴和弱点,大手一挥,直接道:“苏兄弟,除了那三百万的劳务费,我个人单独给你二十万的红包。我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小伙,你帮王哥我一把,就这一次,以后你就是我亲兄弟,我就是你亲哥哥,天南海北我都着着你。”
他那副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模样,到让我有些哭笑不得。说实话,我还真挺心动的。我就是个普通人,没有周玄业两人的本事,那二人捞钱,就跟玩儿似的,但我却没那个能耐。
二十万块钱,对我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我思索了一番,点头答应了。
当然,最终让我答应这件事的,并非是为了这笔钱,真正让我应下来的还是两个原因。一来,便如王泽海所说,他的母亲,或许真的等不了多久了,假如真的突然撒手人寰,让一个思念了丈夫四十多年的老人带着遗憾离世,让人何其不忍。二来,周玄业两人既然已经接了这个活儿,断然不会半途而废的,也就是说,就算这次不找到,下次肯定也会再跑一趟,实在是耗时又耗力。
这两点原因加起来,即便王泽海不提钱的事儿,我也是打算应下来的,紧接着,我道:“加的钱到不用了,这次的劳务费已经很多了。”王泽海见我答应了,先是高兴,紧接着又觉得意外,说:“真不要?我说,别给我省钱,你王哥我不缺钱。”
其实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王泽海这人挺不错的,一路上也没什么架子,对我一直挺客气,白天烤肉的时候,都还给我多分了一些,说要照顾病号。我虽然缺钱,但也不能什么钱都拿,人何以待我,我何以待人,就算王泽海不差钱,我也不能再这个节骨眼上宰他。
于是我道:“真不用,希望找点找到你爸,完成你母亲的心愿。”
王泽海闻言,深深吸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好!别的不多说了,小苏兄弟,我刚才的话不是开玩笑的,不嫌弃,以后就拿我当哥。”说完看了谭刃一眼,又跟我耳语说:“你老板要是再扣你工资,你就跳槽来我这儿,保证给你个好职位。”
得,话题一转,又转到跳槽上了。
对于我的决定,周玄业二话没说,点头道:“既然天顾没什么意见,那咱们就继续找人。”
商议完毕,众人安排了守夜,便各自钻进帐篷里睡觉。我换了一遍药,虽然没有麻醉剂,但外伤药还是挺充足的,换完药我倒头就睡,一直到第二天清晨。
经过一天一夜的休整,我精神状态好了不少,众人去之前栓骆驼的地方牵回了骆驼,便按照既定的方位出发。由于我是伤号,所以这次韩绪的御座就让给我了。韩绪虽然看起来傻,但还是很听话的,一路上到也没闹腾。
只是那野人毕竟年老,绑的久了,血脉不通,我们也不敢太折腾他,便松了绑,只捆了手,走一架路,便让他也骑一阵骆驼。这野人最初很是抗拒,但相处一段时间,见我们给水给吃还给他骑骆驼,大约知道我们没有伤害他的意思,便安定了下来。
沙漠的早晨,气温凉爽,天边橘红的太阳才刚刚冒出头,一片五彩的朝霞挂在天际,一眼望不到头的沙漠显得广袤无比,人身处其中,仿佛是融进了尘沙里,也不知道何处才是尽头。
我们一行人,一路往前走,一边用望远镜观察周围,寻找其余的类似绿洲或者古遗迹一类的东西。人如果想要在沙漠里生存,肯定要有相应的环境,至少得有地方寻找吃食躲避烈日,所以绿洲和古遗迹,都有可能住人。
但是根据韩梓桐手里的沙漠地图来看,这一片的绿洲只有一个,也就是我们之前待的地方,而下一个绿洲,则离的很远,这和我们预测的距离差距很大。
因此谭刃等人有一种新的猜测,那就是王爱国很可能是躲在绿洲附近的某处古遗迹里。这一带,曾经都是黄巢古国的范围,后来又被流滋国所占领,这片被黄沙所覆盖的把土地下,曾经不知诞生过多少城池,所以存在古遗迹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这一走,便一直走到了下午的三点多钟,我一直骑着骆驼,倒是不累,只是临近中午,阳光过于炙热,未免流汗过多感染伤口,我拿了王泽海的大外套,跟阿拉伯人一样把自己罩起来,饶是如此,时间久了也有些支持不住。
我坐的高,望远镜便分给了我一个,四面八方到处都是黄沙,看的久了,都产生视觉疲劳了。就在我有些受不了时,望远镜的尽头中,忽然多出了一样东西。
是一面墙,确切的来说,是一面破损不堪的,半露在黄沙中的石墙。
难道是什么遗迹?
我精神大振,立刻道:“有发现,那边发现墙体。”
韩梓桐松了口气,道:“太好了,快,咱们去看看。”显然,她也是累的狠了,也想着快点儿完工,快点儿休息。我们一行人当即朝着那面半露的墙体而去。
待走到跟前,众人才发现,这墙并不止一面,而是有很多。就和我猜测的一样,这里果然是一片遗迹带。一片残埂断壁从黄沙中冒了出来,大风刮过,地面翻滚着一层黄沙,一眼望去,沙尘弥漫,遗迹所在的沙地,南高东低,越往东,露出来的遗迹群面积就越大,有些,还能看到完整的房屋结构。
韩梓桐对这方面比较了解,观测了一下地形,指着南边道:“那边的沙丘较高,如果刮大型的南风,就会将沙往东边吹,整片遗迹就会被黄沙给埋起来。不过出发时看过天气预报,这段时间都没有大的风沙,所以这片遗迹群,应该已经裸露很长时间了。”
第九十一节 背对着的女人
我们下了骆驼,一行人分散队形,观察着周围的环境,留意着有没有人的踪迹。越往里,由于遗迹建筑的增多,我们的视野被那些墙体挡住,就变得有些狭隘了。
王泽海道:“没准儿就是这儿,风沙来的时候,就去绿洲躲着,风沙没了,再回到这里,奇怪,你们有没有觉得,这地方比绿洲里还凉快?”
他这么一提醒,我也有这种感觉,还真是古怪。
韩梓桐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生活在绿洲里?何必要两地往返?难道这地方,还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王教授?”她所说的王教授,就是王爱国。
谭刃不冷不热的说道:“人还没找到,你们未免想的太远了。”
这话提醒了我们,众人收回发散的思绪,决定先搜索一下这片区域再说,一切,都等真正找到了人才能做定论,否则现在再多的猜测也是徒劳。这片古遗迹的面积很大,越往低处,废墟越多,将我们的视线牢牢控制住,如果按照现在的速度找,还不知要耽误多久。
最后周玄业道:“还是分头找。天顾,你受了伤,就留在原地照看骆驼和装备,其余人,我们分成四组找。”韩绪照旧是跟着韩梓桐,众人都没什么意见,便各自分散。
我怕牵着;骆驼,走到一处石墙下方,这会儿日头偏西,洒下一片阴影,正好可以躲避阳光。骆驼不是什么暴躁的动物,即便不栓,也很安静的卧在地上,祖祖辈辈生活在沙漠里的骆驼,最懂得怎么样节省体力,它们不嘶叫、不乱走动、是沙漠里最为沉默和可靠的伴侣。
等了约摸二十来分钟,没将人等回来,反而是周围的风沙似乎有些大了起来。我不得不戴上了防风眼睛,最后风沙大的有些异常,直往鼻子里钻,我又只好摸出了防沙口罩戴上。
与此同时,我觉得这风沙大的有些不对劲,进入沙漠这几天,小风沙是频发的,但达到这种程度的却很少,而且还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此刻刮的是东风,滚地风吹得飞沙走石,天地间被沙尘遮蔽,视野都变得模糊起来。我坐不住了,因为我发现,这次来的风,很可能是一次小心的风暴。
韩梓桐路上跟我们讲过沙漠的环境和地形,此刻,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沙尘被吹的很高,如同大片大片的沙云压在人的头顶。这是沙尘暴典型的特征。
沙尘暴根据等级的不同,破坏力也不相同,但如果在沙漠里,遇到稍微大一些的沙尘暴,一定的想办法找个地方避风,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此时,那些骆驼似乎也感受到了危险,原本是卧在地上的,此刻纷纷站了起来。挣扎着想要离开这片地方。
它们的绳索握在我手里,三只安静的骆驼,一齐挣扎起来,这股力道想当大,拽的我一个踉跄。
我赶紧用手给握紧了,要知道,我们的所有装备都驮骆驼的身上,它们如果受惊跑丢了,那我们可就完了!我使劲儿拽着绳索,嘴里嚯嚯的吆喝,盯着风沙四处张望,心里暗暗着急:谭刃他们怎么还不回来,被风沙给刮跑了?
不行,还是先找个地方躲一躲。
我举目四望,发现不远处就有一个背风口,是个坍了一半的建筑,只留下了三角形的半个房间。
我带着骆驼躲进里面,骆驼立刻安静了下来,伸长脖子四下张望,最后干脆卧在地上,将头埋进了颈子下面,似乎在伪装成鸵鸟。我见这三只家伙安静了,担心谭刃等人回来会找不到我,便裹好外套,顶着风回到之前的地方。
这风果真是越来越大,沙尘中偶尔还夹杂着一些小石子,刮到人脸上生疼,有些打在防风镜上,更是发出细小的啪啪声。随着风力的增大,到最后,天地间昏黄一片,别人人了,我就算把自己的手伸出来,也很难看清。
谭刃几个又不是傻子,我估计这种情况,他们肯定也找地方躲起来了,便不再多留,赶紧回了避风处。
这风一刮就不知刮了多久,热倒是不热了,反而是有些冷。我挤在骆驼堆里取暖,听着周围呼啸的狂风,琢磨着这风什么时候才会停,但等了很久,风势不仅没有减小,反而是越拉越大了。周围两侧堆积起了黄沙,开始顺着往我这里流,无奈,为了避免被活埋,我只能从骆驼堆里站起来,将黄沙往外清理。
如此这般,待到风势渐小,我才又缩回了骆驼群里。骆驼群里暖洋洋的,由于刚刚进行了体力劳动,有些累,我坐着坐着,竟然一觉睡过去了。索性这一觉睡的并不久,醒来的时候刚好是四点五十多分,而周围的风沙也已经停了。
这场风沙从开始到结束,大约有一小时四十多分钟的时间。
我伸了个懒腰,牵着骆驼走出这个避风口,打算去找谭刃等人汇合。
他们五人都是分散的,所以风沙来时,应该也是各自找地方躲着。我不可能挨个挨个的去找,因此便还是回到之前的位置等人。我等了足足二十多分钟,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看到。
这让我有些意外,心里隐隐泛起一阵担忧。
难道是出了什么意外?
不行,原地坐等不是个事儿,我得去找找。
当下,我骑上了骆驼,带着三只骆驼开始在这片古遗迹群里寻人。这一个多小时的风沙,刮的整片古遗迹地区的面貌都发生了变化。有些原本裸露出来的残埂断壁,又重新被埋入了黄沙中,而有些原本埋在地下的,却裸露了出来,整个儿地貌为之一变。
我不由得琢磨,心说谭刃几人,该不会被风沙给埋了吧?
当时谭刃去的是东南方,所以我先找的是东南方,原因无它,因为如果先找到谭刃,那么找到其余人的几率就会大很多。再者,相比其余人,谭刃之前走了一次魂,在体力上要逊色很多,一行人如果遇到什么危险,那么谭刃出事的可能性最大,综合这两点考量,我决定先找谭刃。
由于是骑在骆驼上,因此视野自然也宽广许多,再加上有望远镜在手,就更显得方便了。可惜这一片的面积毕竟太大,人处其中,就跟个小蚂蚁一样,再加上许许多多的古遗迹形成的视线盲区,找起人来还真不容易。
人虽然没看到,但往前走了百来米,望远镜的镜头里,却出现了一个十分古怪的东西。
在茫茫的黄沙中,那东西十分醒目,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圆,仿佛一个巨大的黑洞。
那是什么东西?
由于之前没有来过这一片,所以我无法判断,那东西是原本就存在的,还是风沙刮出来的。它镶嵌在黄沙里,就像一只黑色的眼睛。我立刻趋势骆驼朝着那只古怪的眼睛而去,一边沿途寻找谭刃的踪迹,一边儿打算过去看个究竟。
最终我也没找到谭刃,反倒停在了这只眼睛的跟前。
我要纠正一下自己的话,走近了看,它并不是一个黑洞,而是一个类似于古罗马斗兽场一样的地方,呈漏斗形,一路往下,硕大的石阶,形成了一圈一圈螺旋形的座位。
而它的底部则很深,它的面积没有古罗马斗兽场那么大,但深度却很可观,一眼看去,最底部的地方,是一片布满了黄沙的空地。那空地上,或许原本还有些什么东西,但此刻都已经被黄沙给覆盖,什么都看不清了。
这地方,很可能是用来举行某些大型活动或者表演的地方,看起来古朴浑厚,气相庄严,人站在外围,顿时生出一种渺小感。
我的目光缓缓扫过这个会场,然而就在这时,我眼角的余光却猛然发现,在会西南角的位置,竟然坐了一个人!
那人背对着我,面朝着会场,身形坐的很端庄,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开来,俨然是个女人!
我的第一反应是韩梓桐,但随即想到,韩梓桐根本没有这么长的头发。
她是谁!
这三个字,顿时在我脑海里打转。
而就在这时,那个女人忽然站起了身,头微微一侧,似乎发现了我,打算回头看我,这个动作,让我的心脏砰的跳了一下。但最终,她却并没有回头,而是一直往前走,饶迷宫似的,但无论怎么走,她留给我的,始终都只有一个背影。
这个女人个子很高,穿的服饰,也是现代姑娘常见的服饰,如果不是她的这一身打扮,如果不是这会儿太阳还没有下山,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女鬼了。
而就在这时,那个女人,走到快要接近底部的位置时,却忽然消失了。
我狠狠的眨了眨眼,再睁开,没错,那个女人确实消失了,快的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幻觉。
这一刻,我心里生出一种犹豫感,因为这个女人显得太过于古怪,我反而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下去查看。潜意识告诉我,事情不对头,如果我跟下去,没准儿会发生什么意外。
然而,我的内心,却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吸引和催促着我,让我赶紧跟上去。
犹豫中,那个女人又出现了,这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是她!
我脑海里嗡鸣一声,猛地抬脚追了下去。
第九十二节 神来之箭
我之所以这么惊讶,是有原因的。
在看到那个女人的脸那一刻,我整个人几乎都懵了。那是一张巴掌大精致的小脸,垂下来的长发,微微挡住了左侧的脸,露出来的面孔,显得精致而秀美。
是苏秋容。
她的年纪比我三岁,和我是同一批,至于会被抛弃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的左脸一侧,有一块生下来就带着的长长胎记,从太阳穴的位置蔓延到耳根。
这姑娘很粘我,但性格却很活泼,大约是福利院的孩子,大多都有毛病,在里面生活,大家都是平等的,因此她到没有形成自卑一类的性格,反而很是俏皮可爱。
最后一次看到苏秋容,是三年前,她年纪小,比我晚一些离开福利院。那个时候,她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大约是进入社会后,遭遇了什么,因此显得心事重重。
我大概能猜到她的经历,一个从来不自卑的人,进入社会后,深深的认识到自己和周围人的不同,那种差距和挫败感,想必是很痛苦。我也有过这么一段时期,看着和自己同龄的人过的那样幸福,心里就会有种翻腾的东西。
再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她主动断了和福利院的联系,打她的手机,也没有再接通过。我有时候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失踪了。
然而现在,她竟然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说实话,这种巧合,让我觉得很突兀,但我却并不想放过这唯一的线索,因此立刻便追了上去。我朝她跑下去时,她又矮下了身体,再一次消失在我的视线中。这种情况,倒像是那地方有什么矮小的通道一样。
很快,我就走到了苏秋荣之前所在的位置,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这石阶的下方,和上方的石阶是不同的。上面的石阶,是用来坐人的场所,而下方的两层,则是垒起来的足足有三四米高的大石头。
苏秋荣之前突然消失,只不过是往前走了两步,而我当时站在上方,她往前一走,就进入了我的视线盲区,所以才会造成那种突然消失的视觉感。
而此刻,我的眼前,却是一扇微微开启的石门。
石门的出入口堆积着黄沙,门前还有一串脚印,显然就是苏秋荣留下的。
她进入这扇石门里了。
石门微微开着,里面黑漆漆的,也不知是个什么所在。
说真的,前天在流滋地下宫殿的经历,让我对这种地下的黑暗空间十分抗拒,我刚才还发热的头脑,顿时冷静了下来,微微后退了一步。
这一冷静下来,让我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就显得太多了。
苏秋荣会这么巧合的出现在这个地方,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可能的事情。世界这么大,哪里又这么巧合的事?
第二,再细想一下她刚才的举动,很明显是想引我进入这扇石门后面。
她又为什么要这样做?这石门后面,有没有什么危险?
第三,也是很古怪的一点。
这地方沙尘很大,那我自己来说,几乎就是灰头土脸的,而刚才那个女人,身上也显得太过于干净了,根本不像是一个待在沙漠里的人。
种种的不对劲,让我的警惕心拔高到了极点,我决定静观其变,不打算再往里走。现在就我一个人,而且还受了伤,行动不便,万一里面有个什么危险状况,我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么一想,我于是于是退后了一段距离,在大约十米远的位置,观察着那扇石门,她既然想引我进去,就肯定还会再次现身。
唯一让我想不通的是,她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那张脸是绝对不可能作假的,如果是苏秋荣,她为什么要来沙漠里?她这几年,究竟在做什么?
说真的,我一直很照顾福利院的弟弟妹妹,外出这几年,每个月都会买东西回去看他们,苏秋荣和我一起相处十多年,我拿她当亲妹妹一样。当时突然断了联系,我心里还担忧了很长一段时间。
如今竟然在这种情况下再见到她,我心里别提是什么感觉了。
如果不是整件事情太过于古怪,我几乎就想往里面冲了。
足足等了十来分钟,也不见有其它动静,我心想,难道她不打算出来了?
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先离开这个地方,就算有问题,也先跟谭刃等人汇合了再说。当下,我转身开始往上爬。这些石阶和我之前在流滋地下看到的那个金字塔似的建筑有些相似,长形的石条,非常厚重,高接近一米,个子矮的人,得怕爬着才能上下。其实每个二十米远的地方,就有一条小形的上下道,只是我懒的过去,觉得爬起来比较快而已。
当我快要爬出头时,不知怎么回事,忽然觉得后背有种如芒在刺的感觉。大部分人可能都会有这样一种经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如有个人一直在背后盯着你看,时间长了,你即便不知情,也会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现代科学认为这是人的第六感在起作用,动物的第六感,可以让它们预知天灾和危机,而人在长久的安逸生活中,这种对于危机的第六感却逐渐退化了。
当然,这是科学的解释,用迷信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一种预测能力。
而我此刻就是这样的情况,无缘无故的,就有种整个后背毛森森不舒服的感觉,仿佛背后有个什么东西一样。这种感觉让我猛地回头,这一回头,便发现苏秋容又出现了。
还是在那个石门口的位置,面朝我站着,但是却低着头,看不见脸,长长的黑发垂下来,黑的有些诡异。
我忍不住喊道:“秋容!”她抬起了头看着我,秀气的面容上似乎带着一丝微笑,平静的看着我。
这熟悉的脸吗,让我心下顿时一柔,我道:“秋容,你这些年去哪儿了,你怎么会在这里?有什么事请,你上来,我们慢慢说,别这样行吗?”说真的,她这么不声不响,神神叨叨的,让我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苏秋容笑了笑,伸出手,朝我招了一下,下一刻,不知怎么的,我的眼睛里就只剩下她的那只手了。紧接着,整个人便不受控制的开始朝着她走过去。
我内心大骇:这是什么邪门的东西?为什么我的身体不受控制了?
不、不!
她肯定不是秋容!秋容只是个普通人!
我每朝她走一步,她的脸就如同做了微整形一样,开始慢慢的变化着,等到我靠近她的时候,那张脸已经完全变了,哪里还是秋容,分明是我曾经见过的那尊蛇摩女神像的模样!
难道……难道她就是蛇摩女神本尊?
她竟然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如果抛开她的邪门不谈,蛇魔女神的容貌,其实是给人一种很圣洁的感觉的。但就是这样一张美丽和圣洁的面孔,却偏偏显得非常的邪恶,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邪气。
我离她只有一截台阶了!
不。
我知道,一但靠近她,肯定得玩完,但我却根本无法挣脱出她的控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空气中突然想起了咻的一声响,紧接着,一道黑色的东西,贴着我的脸擦过,直直的射到了蛇魔女神的脸上。
下一刻,我只觉得眼前一花,浑身一松,身体的控制权立刻回到了自己的手中,而与此同时再去看时,哪里还有什么蛇摩女神,分明是一条硕大的巨蟒。
那巨蟒是青色的,全貌我没有看见,只看到一条粗壮的蛇尾溜进了那扇石门里。
难道……我刚才面对着的,一直都是一条大蛇?
我头皮一炸连忙远离石门的位置。与此同时,我发现在蛇魔女神原本所站着的位置,赫然插了一样东西,是一根黑色箭。
刚才射中蛇摩女神的,就是它!
箭看起来很原始,甚至连箭头都是原始的石制箭头。
箭是从我后方射过来的。
是谁救了我?
第九十三节 清醒
我立刻回头,发现在后面一个人也没有。
我张头四顾,同样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紧接着,我重新看向地上的箭,究竟是谁救了我?为什么不肯现身?这地方本来就没有其他人,刚才唯一看见的人,居然还是一条大蛇。这个救我的人,会不会就是王爱国?
都七十多岁的老头子了,什么时候还练会了射箭?
最主要的事,这个救了我的人,为什么要躲起来?
我决定不在原地多留,捡了地上的箭,立刻往上爬,须臾爬出了这个诡异的会场,而此时,天边已经是夕阳西下了。与此同时,空旷的沙漠中,我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哨声。
是队伍的信号哨,这是集合的声音。
我的信号哨早弄丢了,否则之前早就吹哨子了,而不是骑着骆驼出来找人。当下,我便骑上骆驼,朝着信号哨传来的位置奔去。
骆驼走的时候慢悠悠的,但跑起来速度还真不慢,只是有些颠簸,很快,我就赶到了集合的地方。所有人都在,我反而是最后一个到的,谭刃神色不愉,说:“让你原地等着,瞎跑什么……嗯?”他突然发现了我手里握着的东西,声调一转,诧异道:“这东西哪儿来的?”
我立刻翻身下了骆驼,将手里这支造型原始的箭递给众人,将之前的经历说了一番。一条大蛇变成人的模样,这事儿有些骇人听闻,韩梓桐道:“你的意思是,那个女人,那条蛇,就是蛇摩女神?”
王泽海道:“肯定是她,没想到都这么多年了,这个什么女神还留在这个地方。她盯上小苏兄弟了,会不会跟着害咱们?”这会儿天色已晚,天边一轮红日,如今只剩下一弯残影,四下里已经暗了下来,气温也开始降低。
韩梓桐柔声道:“咱们今晚得多注意一些,不过,这只箭的主人,既然肯救人,就说明咱们还有一位看不见的‘朋友’。”王泽海大手一挥,说那就先找个地方扎营,晚上分成三组轮流守夜。
当下,我们找了个避风口,扎起了帐篷休整。
根据安排,韩梓桐照例和韩绪一组,韩绪虽然不靠谱,但韩梓桐这个人却很是谨慎,有她在还是放心的。第二组是谭刃和王泽海,第三组是我和周玄业。
众人扎好了帐篷,拿出些吃喝进食,谭刃似乎对那支石箭很感兴趣,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的看。看着看着,他竟然低头开始嗅了起来。原则上,我是打算近期不和谭刃多接触的,说得越多,错的越多,一不小心工资就没了。
但这会儿见到他奇怪的动作,我还是没忍住心里的好奇,问道:“老板,这箭有问题吗?你闻什么啊?”
谭刃不冷不热的看了我一眼,将那支箭递到我鼻子下面,道:“闻闻,是什么味道。”我嗅了一下,发现这箭身上,果然还有股怪味儿,凑近了闻,味道还挺浓烈的。
在我努力分辨着这是什么气味的时候,谭刃道:“如果真的是蛇摩女神,这么一支普普通通的石箭,能把它逼走吗?”
说真的,这石箭,连箭头都不是很尖,别说射有鳞片的蛇类,就是直接射到人身上,估计也最多是一块乌青,要破皮都很难。谭刃这么一提,我还真觉得不对劲。
那蛇摩女神,怎么会被这样的一支箭给逼走呢?
难道这箭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
莫非和这古怪的气味有关?
韩梓桐闻言,将这支古怪的箭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又低下头闻了闻,立刻说道:“这不是普通的石头,是硫石。”
“硫石?”我有些不解。
一边的王泽海经常和石头打交道,立刻解释道:“就是含硫量很高的一种石头,天然的硫磺。”虽然我不清楚硫石的概念,但硫磺可是蛇类的克星。
难道这就是击退蛇摩女神的奥秘?
韩梓桐道:“不仅是硫石,它表面应该还涂抹过什么东西,不过我辨别不出来。”顿了顿,她又道:“不过这东西我们可以留着,万一那个蛇摩女神再过来,咱们也好对付它。”
当下,我们又将携带的硫弹放在火里烧,使得周围这一片,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硫磺味儿。
众人吃喝完毕,便按照之前的安排各自守夜休息。
出于照顾女士的原则,我们让韩梓桐守第一班,我和谭刃守第二班,王泽海和周玄业守最后一班。接下来,一切风平浪静,我安安稳稳睡了一觉,直到十二点多,韩子熙进来叫我和谭刃接班,我俩才爬出来帐篷。
外面升着一堆篝火,是捡了周围遗迹中的一些烂木头堆起来的,由于燃料不多,所以篝火只是小小一团,烧的并不旺。我拍了拍脸,让自己的瞌睡虫清醒一些,紧接着,便时不时的在周围走动一下,以防出现什么意外。
非常时期,非常对待,在蛇摩女神的地盘上,我们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走完一圈之后,我坐回火堆边上,那只硫石箭就插在火堆旁边,不远处那个老野人蜷缩在地上,离火堆有些远,显得十分可怜。我想了想,拿了个外套给他罩上,没想到那老野人却是十分机警,我才刚一靠近,他就醒了。
一双浑浊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并且张了张嘴,我以为他会像之前那样,发出咕噜咕噜的怪声,但下一秒,从他嘴里,冒出来的却是一段话:“蛇、蛇……有、快、快跑。”他的声音嘶哑、干涩、断断续续,如果不是就着盖衣服这个动作离的近,我几乎都无法听清他究竟在说什么。但那个蛇字,却是非常清晰的。
我心中一惊,忙道:“老板,快,他能说话了。”谭刃一下子就站了起来,我俩一左一右的蹲在这老野人身边。我发现他说话有些困难,像是嗓子很难受,立刻拿了水袋喂他喝水。
老野人立刻伸长了脖子,咕嘟咕嘟的喝,显得很饥渴的样子,足足喝了半袋子水,他才猛地叹了口气,显得很舒服很满足一样。
他那双浑浊的眼睛,似乎变得清明了一些,说话的声音,也没有那么嘶哑难听了,他道:“你们、你们是谁……”
看样子,这人竟然恢复神智了,我和谭刃对视一眼,都有些不明所以,不是说他的神智,被蛇摩女神破坏了吗?怎么现在突然好了?
我道:“老爷子,你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了吗?”老野人皱了皱眉,捂着头似乎在回忆些什么,大约两分钟后,他忽然倒抽一口凉气,道:“我想起来了。”紧接着,他猛地从地上窜起来,但由于身上捆绑着绳索,因而一个没站稳,立刻倒了下去。
既然人已经恢复神智,我们自然不会再将人这么绑着,当下我一边道歉,一边给他松了绑:“老爷子对不住,你之前神志不清,一直攻击我们,所以才出此下策。”
老野人被松完绑后,活动了一下手腕,道:“不用解释,我都记得,也不用道歉,其实,是我该感谢你们的。”
这话到让我有些不解,感谢我们什么?
仿佛是看出了我的疑惑,老野人说:“那尊神像,你们知道吧?我就是被它给控制了,离它越近,就越可怕,如果不是你们把我带离那个地方,我恐怕得一辈子浑浑噩噩了。”
我想起自己当时被那蛇魔女神像控制的一幕,不由得后怕,如果当时不是老野人正巧攻击我,将我给推开,恐怕我也要步他的后尘了。
如今老野人清醒过来,之前萦绕呢在我们心头的诸多疑惑,自然就有解决的途径了。谭刃立刻将所有的问题都摆了出来,老野人被这一堆问题狂轰乱炸,有些招架不住,他忙罢手,道:“别急,一件件来。你问我是谁?我不姓王,也不知道什么王爱国。这个海象牙是我捡来的。”接着,他开始说起了他的身份。
而这人的真实身份,还真是让我始料未及。
老野人叫柴宽,他和那具被我们打包在骆驼身上的干尸,其实是同一个队伍的,也就是同一支考古队。他们为了寻找黄巢古国,而进入了那片绿洲,最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收获,但直到他们发现了一条密道后,情况就改变了。
那条密道,就位于流滋国库的地底,我们这伙人不懂机关,所以之前并没有发现。而老野人一行人,却是专业的考古队,队伍中有一个人,对古代机关的研究很有造诣,在他的帮助下,他们发现了那条密道。
而那条密道所连接着的,正是黄巢古国的‘地下神宫’。
第九十四节 地下神宫
当时,一伙儿初发现这条密道时,并不知道它通往何处,但密道的规格很大,看样子是通向什么极其重要的地方,一行人是干考古的,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当下便顺着这条密道前进,紧接着,便进入了地下神宫。
之所以称它为地下神宫,原因无它,因为那地方是一片古黄巢国的遗址,也就是当初蛇摩女神所在的地底。至于黄巢古国的人,为什么会尊那大蛇为神,并且修神像祭祀,这就不得而知了。
当时众人虽然知道蛇魔女神的事,但同我们一样,也只以为是个传说,并没有想到,竟然会有本尊。
地下神宫是一个大面积坍塌的地下宫殿,在其间行走,就跟走迷宫似的,时不时便会断路。在其中绕了也不知多久,众人竟然发现了一些干尸。不是一具,而是一些,分布在不同的地方,最为古怪的是,这些干尸身上穿着的衣服,竟然是现代的。
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会儿他们所见的干尸,还是那种比较新鲜的干尸,身上没什么尸油,衣服什么的也干干净净的,可以完整的朝看他们所携带的所有物品。
很快,考古队惊愕的发现,这竟然是一支沙漠地质考察小组。
地质和考古,某些方面来说是共通的,相互的工作,有时候也经常需要对方的帮助,因此柴宽对于地质方面的动态还是知道一些的。他想起来,以前似乎听说过,曾经有一支地质考察组在古尔班通古特失踪了。
莫非就是他们?
他们竟然是死在这个地方?
而柴宽身上的海象牙,就是在其中一具尸体的身上找到的。
听到这儿时,我不由得打断了柴宽老人的话,忍不住道:“确定是从一具尸体身上找到的?”谭刃的两次推演结果,都指向一个方向,那就是人还活着。
难道他的推演结果弄错了?
即便是弄错了,也未免错的太巧合了?
柴宽点了点头,看起来神智清明,不像是记错了的样子。
这下别说我,连谭刃都皱了皱眉,露出不解之色,旋即,便见谭刃思索一阵,问柴宽:“你回忆一下,你捡到海象牙时,这东西是挂在对方脖子上的,还是放在其他地方?”
柴宽却根本没有回忆,一口道:“是捏在手上的,我记得很清楚,发现那具尸体的时候,他很奇怪,蜷缩着,像是在躲避什么东西。左手撑在地上,右手挡住胸口前面,手里就抓着这么个东西。”
他所形容的那个场景,不由自主的在我脑海里出现,我觉得有些熟悉,猛地想到,我发现的那那具干尸,死的时候,动作不也差不多吗?唯一不同的,大约是一个坐着一个躺着而已。
这么一想,我忍不住猜测:莫非那帮人的死,也是遇到了那种不满鳞片的怪物?这么一想,我便直接问了出来。柴宽微微低着头,大半张脸都被头发和胡子遮住了,他突然挠了挠头,说:“有没有刀片,我剃一下头,身上全是虱子。”
话题转的有些快,我看了看,虱子还真多,光是看一看我就觉得浑身发痒了,便摸了摸鼻子,去拿刮胡刀。大半夜的帮人刮头发、剃胡子,这种经历大概一辈子也就一次了,等给柴宽刮完后,我不由得刮目相看。
只见他肤色古铜,身材肌肉匀称,不看那张脸,还真的很难想象他是个老头子,即便是个老头子,也绝对是个很有魅力的老人家,街上的老太太看了都要脸红的那一种。
弄完之后,他大概觉得舒服多了,摸着自己的光头叹了口气,道:“我之前在路上听你们说,今年……是2012年了?一转眼,竟然二十年多年了……”事实上,我们都误会柴宽了。
柴宽并不老,他进入古尔班通古特时,还是随队的一名学生,他的老师,恰好也就是被我带出来的那具干尸。也就是说,柴宽实际上才四十来岁,比王泽海还稍微年轻几岁,只不过这二十年严酷的生存环境,让他的面容,显得太过衰老了。
他开始回答我之前所提出的那个问题,并且用一种非常严肃的态度,说:“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被那种绿色的怪物杀死的,但我知道那种长满鳞片的怪物是怎么来的。”
“是蛇人。”顿了顿,他继续说道:“那条大蛇弄出来的鬼东西。”他开始跟我们讲起了他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一幕。在打探整个地下神宫的时候,最初众人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根据队伍领队人乔教授的指示,他们按照已知的地下神宫结构,测绘出了一份儿完整的结构图,并且标出了整个神宫的核心部位。
经过一路的观察,他们隐隐察觉到,这里很可能就是黄巢古国的某处遗址,而最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流滋国在收复了黄巢古国后,竟然没有摧毁这个地下神宫,反而是修建了那样一条直达神宫的密道。
由此可见,这其中必然隐藏着某个秘密。
这个秘密,很可能就隐藏在地下神宫的核心部位。那次考古行动,原本就是奔着黄巢古国去的,如今有了这么重大的发现,对于考古队的吸引力,自然是极大的。
因此,一行人,立刻便朝着地下神宫的核心部位而去。
或许是整件事情留给柴宽的印象太深,所以他将每一处细节,都记得很清楚。中间的过程没什么值得留意的,真正的变故,是在众人到达核心部位以后的事。
那地方,有一个神奇的泉眼。
黄金铸就的泉眼池里,涌动着无数白浪。
当时柴宽的第一反应时,这下面难道连接着地下水?
那是一副很震撼人心也很奇特的场景。相像一下,在一个废墟似的地下神殿中,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黄金打造的泉眼,里面跳跃着清澈的水流。当时一行人都是浑身臭汗,疲惫不堪,乍一看,恨不得能跳下去痛痛快快的喝几口外加洗个澡。
然而,等到众人靠近这个黄金打造的泉眼时,才发现,那泉眼下方,竟然还盘庚着一样东西。
起初,那是一团黑影,看不见具体形象,但很快,那黑影舒展开来,并且开始往水面上游,瞬间,一颗硕大的青色蛇头,从水中冒了出来!那绝对是众人这一生中见到过的最大的蛇,人站在它的面前,都感觉到了渺小。
而那青蛇,赫然还有一对赤红色的眼睛,蛇头微微低着,赤红的双眼透露出一股邪性,直勾勾的盯着众人。
其余人当时是什么感觉,柴宽没有看到,反正他自己是吓的心脏都骤停了,浑身的血液仿佛僵住了一样,整个人从头凉到脚,双腿直打颤。
下一秒,那巨大的蛇便朝着离水边最近的那个人猛地咬了过去。
离水边最近的那个人,叫艾永军,这人也是学生,课业一向不错,只是为人有些不讨喜,什么事情都喜欢出风头,还经常吹说自己是爱新觉罗的后代,只是建国后改了姓而已,大部分改姓金,小部分改姓艾。
不过别说,他还真是个满族,但是不是真的皇子皇孙,可不清楚了。
这人想来有些瞧不起柴宽,柴宽是那种典型的鸡窝里飞出的凤凰,一家子人没一个认识字的,姐姐妹妹都没读过书,一家人就送他上学了,后来还做了国内著名考古教授亲自带的学生,那是大大的光宗耀祖了。
可艾永军瞧不上柴宽这种人,两人还吵过一次架,他教训柴宽说:“你这样的人,不滚回农村种地,出来干什么?什么样的命过什么样的日子,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可是打听的清清楚楚。你一家老小兄弟姐妹都勒着裤腰带,就供你这么个货出头,你惭不惭愧啊?好好种地不行吗,跟我争什么?你争得过我吗?”那时候,两人正暗暗较劲儿争一个考察名额。
当时柴宽被他气疯了,两人打了一架,打的头破血流的,但怕记过,都没有让老师知道。
说到这儿时,柴宽苦笑一声,道:“现在一转眼二十年了,我想一想,发现他说的真没什么错。我家五个孩子,两个哥哥很早出去打工赚钱养家,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从没读过书,为了不增加家里的负担,早早就嫁人了,嫁的都不好,我姐第二年就难产死了,妹妹嫁了个酒鬼,总是挨揍。他们都在为我牺牲,可我呢,我没有回报过他们一分一毫……我失踪了二十年,二十年!”他眼里冒出来眼泪,抱着头压抑的哭了起来,半晌都没抬起头来。
第九十五节 蛇人
说实话,我看着柴宽这样,心里挺难受的。我想了想,如果我是柴宽,恐怕也会一样的痛苦。有时候,某些人对你的付出,伴随着牺牲的同时,也携带着巨大的压力。
柴宽时时刻刻记得父母和兄弟姐妹为自己做出的牺牲,时时刻刻想着功成名就回报他们,可是最后呢?转眼二十多年了,他的兄弟姐们,父母亲人们,现在又是个什么状况?
这种痛苦,我虽然无法感同身受,但也觉得颇不是滋味儿,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安慰,便由着他了。片刻后,柴宽情绪平复了一些,才不好意思的抹了抹眼泪,继续说起了当时的情况。
那绿色的大蛇并没有将艾永军吞下去,而是咬了他一口,硕大的蛇牙,从头颅顶上穿下去,一些脑浆就这么被挤压了出来。那种看着同伴惨死的场景,让柴宽永生难忘。那一刻,他心中哪里还记得自己和艾永军的恩怨,只觉得兔死狐悲,甚至有种想哭的冲动。
巨大的恐惧之下,所有人都开始逃命,那样一条妖怪般的大蛇,不是他们能够对付的。
那蛇并没有追上来,逃跑途中,柴宽回头看了一眼,竟然发现,被那大蛇咬穿了头的艾永军,竟然没有倒下,而是面朝众人逃跑的位置,直勾勾的盯着他们。
柴宽头皮一炸,一个明明该死了的人,用这样的姿态盯着你,想必任何人都无法淡然处之。在这样惊悚的情况下,柴宽脚下一绊,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与此同时,他看到艾永军身体开始抽搐起来,一层绿色的东西,如同植物迅速生长似的,覆盖在了他的身上。
柴宽别提多害怕了,爬起来就跑,他知道艾永军不可能还活着,而他现在发生的异变,让柴宽想起了自己看过的一则鬼怪故事。民间流传的鬼怪故事数不胜数,便是说上几天几夜也说不完。
而蛇人,便是其中之一。
据说蛇性喜静,特别是一些成了精的蛇,更是懒的动弹,它们能将人,变成一种半人半蛇的生物,供它们差遣,给它们猎食,古时候就有蛇人抢夺牛羊的传说,古人见之,用硫磺水泼,就可以惊走。
柴宽一边逃命,一边想,那大蛇的个头,显然是成了精怪的,它难道将艾永军变成蛇人了?果然不出所料,那大蛇自己待在水底懒得动弹,不去追赶众人,却差遣艾永军动手。
很快,一个浑身覆盖着绿色鳞片的怪物就这么出现了,众人一路逃回了流滋国的地底,却最终难逃被杀的命运。柴宽由于年轻体健,活了下来,但其余的年龄稍微大一些的几个教授和助理,却纷纷丢了性命。
再后来,柴宽无意间躲入了那个有蛇摩女神像的地方,被蛇摩女神摄了心神,过着几乎浑浑噩噩的生活。或许是因为都是给蛇摩办事的,所以艾永军这二十年来,到没有再伤害柴宽。
至于这二十年间,具体是个怎么活法,柴宽的记忆也不甚清晰,至于他房间里收集的那些干尸,应该就是当时他的同伴。柴宽虽然被摄了心神,但潜意识还残存了一些记忆,下意识的保护同伴的尸身,当时之所以为追踪我,大概就是见我动了他老师的尸身才会如此。
也就是说,当时被我降神杀死的那玩意儿,其实就是蛇人艾永军?
一想到他曾经是个人,而我又杀了他,我就觉得很不舒服,有种罪恶感。谭刃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平静的开口道:“蛇人,是死后所变,已经是怪物了,算不得人。”他这话明显是说给我听的,当下便觉得感动,正要开口,谭刃已经转移话题,问柴宽:“你们返回的时候,有没有出现什么不正常的情况?”
柴宽皱眉回忆了一下,最后摇了摇头,道:“你们是来做什么的?这个海象牙的主人对你们来说很重要?”谭刃懒得回答,我便道:“我们是受那个胖老板的委托,帮忙寻找这个海象牙的主人,也就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就是那个地质考察小组的一员,四十一年前失踪了。”
柴宽面露惊愕,道:“原来如此,你们是想寻找那个人的尸身?”
“不,我们觉得,那个人还活着,我们想找到活人。”
“不可能。”柴宽紧接着就说了这三个字。
谭刃起身,不打算再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他道:“没什么是不可能的。你说的那个地下神宫应该就在这个地方,那条水里的大蛇,也活络起来了。”
“什么意思?”柴宽不明所以的问了一句。
谭刃指了指我:“那条大蛇变成女人,勾引我的员工。”
勾引这个词儿,似乎用的有些不是地方……我又不是公蛇,它勾引我干什么?控制我还差不多。难不成那条大蛇,是想将我也变成蛇人?想到这个可能性,我打了个寒颤,就算是死也不能落到它手里。
谭刃说完这句话,就没打算再继续这个话题,让柴宽自行休息,便回到了火堆边。柴宽刚刚醒来,脑子里不知转动着多少念头,哪里睡的着,靠坐在一边发呆,片刻后问我:“你们要找到那个人才肯离开?”
我点了点头,道:“总之尽力而为吧。”
柴宽道:“我能跟着你们走吗?我想回家。”
我道:“当然,我们不送你回去,难道让你在这里继续当原始人吗?”
柴宽面露感激,道:“谢谢……”他似乎还想说什么,但话未说完,忽然转头看向左侧的黑暗处,整个人也猛地站了起来,喝道:“谁!”我吓了一跳,连忙跟着看过去,只见一个黑影一闪而过,朝着黑暗中跑去。
一边的谭刃也瞧见了情况,他的反应速度极快,毕竟是练过武的,瞬间窜了起来,直接朝着那个黑影追了过去。我操,这小子手电筒都没带一个,黑漆漆的怎么追啊!
果然,没多久谭刃灰溜溜的回来了,寒着脸,直接说道:“追丢了。”
我摸了摸鼻子,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当然,一个好员工,一定不能主动去揭老板的短,所以我直接跳过这个话题,问道:“老板,看清他是什么人了吗?”
谭刃道:“黑灯瞎火,我怎么看清?”
我道:“黑灯瞎火,他怎么跑的这么快?”
谭刃道:“对方看样子对这里很熟悉,没准儿就是那个人。”他看了一下地上插着的石箭。
那个神秘人的身份会是什么?
这一切不得而知,但至少,我们可以确定,那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
接下来没再发生什么意外状况,三点钟的时候,我们叫醒了周玄业换班,并交接了一下这段时间的状况。周玄业颇为惊讶,看了看在一边放飞思绪的柴宽,道:“明天,去天顾说的那个会场看一下。”
谭刃道:“咱们的想法不谋而合。”
我大惊,道:“老板,周哥,那地方有蛇妖啊。你们是帮人寻尸的,不是收妖的!”我在事务所也混了一段时间了,对二人的本领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周玄业:会武术,但没有武侠电视剧里那么夸张,只是伸手必我们普通人好很多而已。会炼尸,之前的降神术、还有第一次见面让尸体动起来的术法,都属于炼尸的范围。
听唐琳琳说,炼尸之术,下等着,用来走尸,也就是过去所说的赶尸匠。中等者,用来炼尸,炼出的尸体,拥有诸般神通,而炼尸者则可以用炼出来的尸体,达到很多目的。善加利用则行善,恶以利用则为恶,因而这炼尸之术,属于半正半邪的路子,也是因为如此,后来才流落民间,道家正统,会的人反而很少。至于上等,那便是传说中的东西,活死人,回生术,听起来有些扯淡了,死人,哪有被炼活的道理?
周玄业有没有炼尸我不清楚,但他走尸我是见过的,除此之外,要说他能收妖,我还真不信。
谭刃就更逊了,他主攻易占起卜之术,说起话来神神叨叨,除了会些功夫,某些方面,还不如周玄业。这二人比起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自然是技高一筹,我是拍马也追不上,但若去对付那蛇妖,未免不够看。
第九十六节 引诱
我说完,周玄业哈哈笑了笑,道:“谁说我们要去收妖的,我还没活够呢,可不会去主动送死。我怀疑,那个神秘人,很可能就是王爱国,但是他这么遮遮掩掩不肯现身,咱们得想办法将他引出来。”
“怎么引?”
周玄业摆了摆手,道:“明天再说,先去休息吧。”无奈,我也只能先睡了。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就醒了,众人原地吃了早饭,便牵着骆驼,到了昨天我所去的那个会场。
早晨的阳光还不太强烈,光线也是斜的,深深的会场,一半露在光明里,一半隐在黑暗中。
王泽海惊叹道:“像罗马斗兽场一样,你们说这地方是用来干什么的?”
韩梓桐揣测道:“大概是表演用的。”
“不。”柴宽说:“这是个祭祀场所。”他这么一说,我们才想起来,柴宽好歹是搞考古这一块的,这方面的鉴定,肯定比我们有经验。周玄业笑道:“何以见得?”
柴宽指了指石阶侧面的一些花纹,那是一种弯弯曲曲如同蔓藤一样的纹路,组合起来,如同一个圆形的球体。柴宽指着它们解释道:“这是黄巢的象征,我们叫它‘盘枝纹’,像不像一堆枝条盘在一起?”
韩梓桐歪了歪头,说:“到更像是蛇摩。”
“是啊,蛇摩。”柴宽苦笑一声,道:“我们知道的太晚了,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蛇摩这个东西。”说着,他摇了摇头,站起身俯览着整个会场,道:“黄巢古国供奉蛇摩女神,这个会场,很可能就是蛇摩女神的祭祀场所。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停顿了一下,看着我,道:“你说的那扇石门,很可能就是通向那口黄金泉眼,蛇摩女神,就住在里面。”
一想到那妖怪一样的玩意儿,就在脚下这片沙海中伺机而动,就让人觉得浑身都不舒服。我只想早点儿解决这件事,找到王爱国,好赶紧回事务所。人只有在极度的疲惫之后,才能体会一个安稳的,可以遮风挡雨的环境是多么重要。哪怕那间事务所布局简单,位置偏僻,也让人升起一股深深的怀念。
于是我问旁边的周玄业:“周哥,你昨晚说的那个引诱计划是什么?”
他道:“一、蛇摩女神害你的时候,那个人就突然出现救了你;二、昨晚那个人影,很大的几率和救你的是同一个人。”我点了点头,周玄业于是继续道:“由此两点可以断定,我们这帮人的闯入,其实已经引起了那个神秘人的注意,包括现在,他都很可能就在附近观察着我们的行动。”他这么一说,我忍不住四下里张望了一下。
周玄业笑了笑,道:“别看了,他对这里的地形很熟悉,自然会找到一个最容易监视我们的角度。”
谭刃催促了一声:“行了,说这么多干什么,开始吧。”这二人合作的久,倒是很有默契,似乎已经了解彼此的想法,但我可以确定,从昨晚睡觉开始,谭刃还没有和周玄业单独相处过,这二人根本没有单独交流的时间。
就这样便知道对方的打算,未免有些太厉害了。
但很快,我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因为两人竟然就地开始升起了火,并且将我们的便携奶锅架起来,往里面注水,最后加入了硫蛋,顿时,一锅散发着浓浓硫磺味儿的沸水就开始翻腾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硫磺味儿。
我顿时想起了柴宽说的关于对付蛇人的传说,据说用流黄水泼那玩意儿是很有效的,难不成,他们烧这一锅水,是打算对付蛇摩女神?不是说不招惹它吗?
王泽海也是满脸疑惑,道:“我说,弄这个干吗?”
谭刃不紧不慢的说道:“那个神秘人如此熟悉这里的地形,说明在这个地方待了很久,他凭什么能在蛇摩女神的地盘上生活很久?凭这个。”谭刃拿起了那支硫石箭。
紧接着,他又道:“沙漠并不是产硫石的地方,对吧?”他这句话是问韩梓桐的。韩梓桐立刻点头,道:“会有,但很少,得看运气。”
我隐隐有些明白他们想干什么了。
果然,谭刃接着便道:“所以,硫磺对于那个神秘人来说,肯定是很紧缺的资源,他昨晚会守在我们的营地外面,很有可能就是为了这支箭。”一边的周玄业补充道:“也有可能是为了我们的硫蛋。”当时我们为了心安,确实在火里加了硫蛋,这东西味道浓烈,可以传的很远。
很显然,现在他们烧水,就是为了用这个引诱那个神秘人,而一但发生什么意外,比如那蛇摩女神钻出来之内的,我们也可能把这水泼出去,争取时间逃命,可谓是个比较稳妥的办法。
这个方法很管用,这锅水大约煮了十来分钟的时候,我猛地听到了一丝动静。和我一起听到这个动静的,还有柴宽,我俩应该是队伍里听觉最灵敏的人了。
声音来自于我的右后方,那一片有很多残埂断壁,刚才的声音,像是脚踩滑时,石块滚落的声音。
柴宽先我一步跑了出去,这次是白天,我们一伙人追上去,那人虽然跑的快,但地面上却留下了脚印,最终还是被我们给逮住了。这里面周玄业的教程最快,最后纵身一跳,将那人压在地上,面朝下,背朝上。
那人不停的挣扎,周玄业伸手按住了他的脖子,威胁道:“别动,否则失手了我可不管。”
那人顿时不动了。我们其余人这时才刚刚围拢上来,只见被压在地上的人,除了腰胯间围了块破布外,其余地方都是裸露的,身材干瘦,后背背了个不知用什么皮做成的原始箭袋,里面还放了四支箭,而他的手中,则握着一把非常漂亮的弓,仔细一瞧,弓上还嵌有宝石,和这个原始人一样的人搭配在一起,有一股很强的违和感。
我心中有些激动,这个神秘人的身份,终于要揭晓了。
他到底是不是王爱国呢?
我走到他前方,伸手将他的头抬了起来,我想象过,他如果是王爱国,那么很可能会是一张苍老的脸,但我没想到自己竟然会看到一张熟悉的,布满绿色鳞片的脸。
“啊!”这个结果让我们所有人都始料未及,惊吓之际,我猛地松了手。
这、这怎么会是个蛇人?
不对,为什么他只是脸上有鳞片,身上却没有?
“放开我!”这人挣扎着,冲我龇牙咧嘴。
在能看这张绿色的脸时,其余人和我的反应差不多,但紧接着,众人接下来的反应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拔出了匕首,将他围了起来。这样一个危险的‘人’,我们不能让他逃了。
周玄业面露惊讶,但却显得极有耐性,说道:“我看,你和其它的蛇人不太一样,你应该是有意识的对吗?我们没有恶意,只想和你谈一谈,并且确认一些事情。”
被压着的人不动了,他扭过头看用膝盖和双手压制住自己的周玄业,布满鳞片的脸上看不出是什么表情,只是听声音显得很惊讶:“你不怕我?”
周玄业笑了笑,道:“我为什么要怕你?”
那蛇人道:“我脸上的东西,你不怕吗?”
周玄业却是很牛逼的回答道:“相信我,比你更可怕的,我见的多了。”说实话,我听到这句话,心里有些发痒,究竟是他在吹牛,还是他真的见过更为可怕的东西?
在我没有进入事务所之前,周玄业又有过怎样的经历?
那蛇人瞪大眼盯着周玄业,片刻后,道:“那好,你放开我,要问什么。”
周玄业将人松开了,蛇人果然没有逃跑的打算,只是坐了起来,扭了扭脖子,道:“不管你们是因为什么原因来这个地方,我奉劝你们,要想活命,就快点离开这里,这不是人待的地方。”
我道:“我们是来找人的,那个人,叫王爱国。”说这话时,我盯着他的脸,想看到他听到这个名字会不会有其它反应。很快,我看到了,他浑身震了一下,道:“王爱国?你们找他干什么?”
谭刃不动声色的道:“你认识?”
那人显得有些警惕,道:“先告诉我原因。”
第九十七节 回程
一边的王泽海早就憋不住了,直言不讳道:“你叫什么名字?是不是叫王爱国?”蛇人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根本没有搭理王泽海,只是盯着我,问道:“找人?找王爱国?四十多年了,找他做什么?”
他这句话,让我心中一惊,很显然,这人即便不是王爱国,也必然和王爱国有某种关系。王泽海骂了句娘,道:“他是我老爹,你说我找他做什么?”
“爹?”这蛇人浑身一震,脸转向了王泽海,并且盯着他看了很久。王泽海被他看的有些不自然,抓了抓满是沙尘的头发,道:“他到底在哪儿,你给个痛快话行不行?”
蛇人脸上布满了鳞片,除了肢体反应外,我们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出些什么情绪,只见他嘴皮儿动了动,道:“你是他的儿子,王泽海?”
王泽海一愣,道:“是啊。你……你是我爸的?”
“队友。”蛇人说完这句,便道:“王爱国四十年前就已经死了,这地方太危险,你们回去吧?”
我下意识的问了一句:“那你呢?”
蛇人哈哈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说:“我、我当然是留在这里。我已经在这里待了四十多年了,再说,我这个样子出去,是想被人放到试验台上解剖吗?”
这话让我一时间不知该如何作答,是啊,蛇人这个模样,根本难以回到现代社会。我们这帮人,古怪的事都见的不少,面对着蛇人,看久了也就那样。但大多数普通人,如何能平静的接受蛇人?即便是他的家里人,恐怕也难以接受。
一边的王泽海却道:“叔,你是我爹的朋友,所以就是我叔叔。我叫您一声叔,您跟我说实话,人到底在哪儿?我不相信他死了,死了也该有尸体吧?”
蛇人道:“就在地下,这些年来,下面塌方不断,尸体早被埋了,埋的很深,你们挖不出来的。你们找到尸体又有什么用,或许,他并不想回去。”
王泽海皱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蛇人却并没有答话,从地上爬了起来,道:“我没有理由骗你们。这个地方太危险,你们赶紧离开。”顿了顿,他看向王泽海,说:“特别是你。你既然叫我一声叔叔,有些事情,我就必须得告诉你。”
王泽海没开口,一脸不爽的示意他往下说。
蛇人平静道:“你的父亲,一直很爱你,他肯定不希望你为了找他,来这个地方送死。回去吧。”这句话让王泽海始料未及,他脸上不愉的神色顿时一收,道:“我父亲,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蛇人沉默了一下,道:“普通人,又矮又瘦,但很爱你和你的母亲,看样子,你过的很好,他在九泉之下,应该也安心了。”王泽海肥胖的脸上,顿时露出一种要哭不哭,要笑不笑的神情。他平日里嘴里虽然将王爱国叫老头子,似乎也没多少尊重,但内心,想必还是想见见自己父亲的。如今蛇人告诉他王爱国的确切死讯,王泽海心里想必是极其难受的。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王哥,节哀。”
王泽海深深吸了口气,道:“死就死了,我他妈的才不在乎,不过就算是尸体也得给我带回去,我这次来,就是来找尸体的。”
蛇人闻言有些生气,声音听起来很恼怒:“一具尸体有什么可找的,尸体比你们一帮人的命重要吗?你们知不知道那泉眼里的妖蛇有多厉害!要想挖出他的尸体,得经过那道泉眼,你们觉得自己有那个本事!”
王泽海骂了句娘:“他妈的,要不是我老妈躺在病床上,要见那死老头子,我他妈会放着大把大把的钱不赚,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跟你在这儿磨叽吗!”
这二人竟然直接这么对吼起来了。
而就在这时,那蛇人突然道:“你妈病了?什么病?严重吗?”
王泽海说:“癌症,绝症!你说严重不严重,嘶……等等,我妈,你这么关心干什么?”王泽海的目光中,顿时透露出怀疑之色。这蛇人的表现一直很正常,我们都已经相信了他不是王爱国,但刚刚突然的失态,让我有种猜测,这人该不会是骗我们的吧?没准儿他就是王爱国本人?
显然,有这个想法的不止是我一个人,众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停在了蛇人的身上。
王泽海八成也是这么想的,步步紧逼,问道:“怎么不说话了?你这么关心我妈干什么?就算是老头子的同事,你是不是也管的太宽了?”蛇人的目光出现了一丝闪躲,王泽海顿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道:“你就是王爱国对不对?别否认。”说完,打算去拽谭刃,谭刃立刻将自己没戴手套的双手往身后一躲,道:“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
王泽海呛了一下,讪讪道:“这老头子不肯承认,你有没有办法确认他的身份?”
谭刃道:“我又不是搞亲子鉴定的,我怎么确认?”
王泽海急了,说:“你们不是能掐会算吗?”
谭刃嘲讽了一句:“我要什么都能掐算出来,还用辛辛苦苦跑这鬼地方赚你那三百万?”要真什么都能掐算出来,不早买彩票去了。王泽海一时气的跳脚,最后指着蛇人说:“你不承认没关系,我到时候压你去做个DNA鉴定就行了。我最好自己承认,承认了我就当你是我爹,一路上好吃好喝伺候,你要是不承认,那可就对不住了!”
那蛇人闻听此言,似乎想说什么,然后他却忽然眼孔睁大,指着前方失声喊道:“蛇妖!”
众人猝不及防,被吓了一跳,惊的纷纷转头。然而这一看,哪有什么蛇妖,却是这蛇人使的计,趁我们转头没注意的空档,立刻窜出了包围圈,拔腿就跑!
柴宽的反应却是极快,在蛇人逃出去后,便立即追了上去。那蛇人身材干瘦,体力上比不上柴宽,最终还是被制服了。王泽海这下子气的不轻,抬脚欲踹,我赶紧给他拦住了,道:“万一真是你爹咱办啊。”
王泽海怒道:“他不承认,我就当不知道。”
我发现王泽海也是个爆脾气,便说:“就算不是,人家也是个老人家了,你踹的下去吗?”好歹这人还救了我一命呢。王泽海闻言,这才消了火,郁闷的往沙地里一坐,摸出了一支烟,点火抽了起来。
气氛一时间变得很沉默。
须臾,王泽海道:“如果尸体真的在那泉眼后面,那我们不能让大伙儿拿命去冒险,就这么着吧,回程。”
韩梓桐看了看蛇人,说:“他怎么办?”
王泽海道:“爱咋咋地,关我屁事。”
那蛇人被压制着,显得很沉默。一边的柴宽和他到挺有共同语言的,拍了拍蛇人的肩膀,说:“你怎么变成这个模样的?”
蛇人看了他一眼,说:“二十多年前,我见过你。”
柴宽一愣,道:“然后呢?”
蛇人又不说话了,目光盯着面前的一片黄沙,似乎在回忆些什么,整个人走起神来。这个蛇人的身上有很多的秘密,比如他现在的模样、比如他是如何在这个地方活下来的,他手里有硫箭,很显然和蛇摩女神不是一伙儿的,甚至有可能一直在和蛇摩女神作对。
为什么蛇摩女神没有杀他?
二十年前,他见过柴宽,是不是目睹了艾永军当时的那场遭遇和屠杀?
他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沙漠的气温也越来越高,晒的人有些招架不住。王泽海抽完两根烟,发话说:“放了他,咱们回去。”
谭刃神情看起来不甚满意,很是阴沉,我忍不住问:“老板,怎么了?”
谭刃看了我一眼,说:“我手里的活儿,还没有这种半途而废的。”洁癖症往往伴随着完美主义,看样子谭刃对这没能完成的任务,心里头很是不爽。
在老板失落的时候,趁机捧一把,是好员工必备素质,于是我道:“咱们已经尽力了,那蛇摩女神太厉害,换做谁来也搞不定。这茫茫大漠,什么指示也没有,老板你能带着咱们找到这个地方,已经很了不起了,换做别人,估计一进沙漠就两眼摸瞎了。”
这个马屁怕的很成功,谭刃脸色缓和了一些,递给我一个:你今天表现很好很识相的眼神。
紧接着,众人开始准备回程,调整骆驼的负重,那蛇人我们则完全不管了,他自己在一边儿看着,也没有离开的打算,看样子是打算目送我们离开。
我照样骑上了其中一匹骆驼,由于一路走来,消耗了不少装备。骆驼负重减轻,所以还多出了一匹,由韩绪骑上了,趴在驼峰上昏昏欲睡。
走了十来步开外,我回头看了看,那个蛇人还站在原地目送我们。
就在这时,王泽海忽然回身喊了一句:“王爱国!我妈一辈子没再嫁,她等了你四十一年!临死前就想再看你一眼!她告诉我,王爱国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她看错你了!”
那个蛇人究竟是不是王爱国,它不承认,我们谁也不能确定,但我看到,在王泽海吼出这一嗓子后,那个蛇人拿手背抹了抹眼睛。
第九十八节 缘由
我有种强烈的预感,他就是王爱国。
但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不肯承认自己的身份。
难道是因为变成了蛇人,所以有了顾虑?可是王泽海之前的反应,王爱国应该也看到了,王泽海也算是见多识广,并不属于我之前所说的‘普通人’之列,即便真的变成了蛇人,也并不是不能相认。
他到底有什么顾虑?
在王泽海的描述中,王爱国和他的母亲是非常恩爱的,那年代很多家庭都还在包办婚姻,但他们却是自由恋爱,而且是高门小姐下嫁穷书生,就跟戏本里的桥段一样。
两人如此恩爱,王爱国如何忍心不去见自己爱人最后一面?
究竟这个蛇人真的不是王爱国,还是说他有什么难言之隐。
我看着蛇人抹眼泪的动作,心里一阵发酸,对周玄业说:“周哥,我觉得他肯定有什么苦衷,咱们就这样走了,他一个人在这地方老死吗?”
周玄业叹了口气,道:“就算有心要帮,也要找出问题的根源。”
这个问题的根源又在什么地方?
我想到了一个很反常的地方,那就是这个他为什么会变成半人半蛇,而没有像艾永军那样完全变成蛇人?或许,这就是问题的根源?可惜,他不愿意说,不愿意承认,我们想再多也是枉然。
我们三人,本来就是受雇与王泽海的,如今正主儿都已经发出撤退命令了,我们难不成还在这里待着?
到最后,我再回头时,已经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了。王泽海吭哧吭哧的喘着粗气,心情很不好。回程的路上,一切风平浪静,我们在机场分手。
确切的说,是与韩梓桐和韩绪分手,她俩是北京的,王泽海的总部在深圳,这次决定回深圳守他母亲。
柴宽,由王泽海派人护送回家,而那具干尸,我们原本还想着送去警局核对身份,但有柴宽在,便也省了这一步,干尸由他带走了。秋凰兮的同伴,也就是被我们埋起来的那个叫包永专的,被我们用骆驼带到了当地派出所,只说是在沙漠里遇见的遇难者,由于之前周玄业下了符咒,因此尸体看上去很新鲜,完全不像死了好几天的模样。
做完这一切,我们回了事务所,痛痛快快洗了个澡,而我则在当天下午直接进了医院治疗,当然,这算是工伤。
我原以为,王泽海的事情,至此也就结束了,人生中有些事情,不一定能全部圆满。就像谭刃说的,这是他接过的第一个半途而废的活,简直是砸了谭玄事务所的招牌。
但我没想到,住院后的第三天,王泽海便提着东西来看我了。除了鲜花和果篮,他手里还拿了个东西。是一本老旧的黑色笔记本。
王泽海的眼眶有些发红,问我:“兄弟,伤怎么样了?”
我说:“恢复的挺好的。王哥……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伯母还好吧?”他这模样明显是哭过,什么事情能让他一个快五十岁的老爷们儿哭?我想着,该不会是他母亲出什么事了吧?
王泽海道:“都好。看看这个,韩梓桐寄过来的,上午刚到。”说着,他将笔记本递给我。
我顺手翻开笔记本的第一页时,封页的地方有人名,用端正有力的钢笔写着王爱国三个字。
我大为吃惊,道:“韩梓桐寄给你的?”
韩梓桐手里,怎么有王爱国的笔记本?
王泽海点了点头,苦笑道:“她说,是在韩绪的背包里发现的,但问韩绪,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回事。所以这本笔记,很可能是‘他’悄悄放进韩绪背包里的。”王泽海所说的那个他,自然就是那个蛇人。
那个蛇人,竟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塞了这么个东西给韩绪?
不对啊。
那蛇人身上,当时并没有什么可以装东西的地方,那么他一开始,将笔记本藏在什么地方?
下一刻,我就想起了他的那个兽皮箭袋。
该死的,当时我们怎么没有搜一下!这笔记本,八成就是藏在那箭袋里的。
他将这笔记本交给韩绪,究竟有什么用意?
一大堆疑问在我脑海里盘旋,不过,看王泽海的神情,这笔记本里,想必记载的不是什么好事。我躺在病床上,开始顺着笔记往下看。
这是一本密密麻麻,蝇头小字的笔记本,从开头到结尾,几乎写满了,视力差一点的人,看起来估计还挺费力的。这笔记上的字,前期是钢笔和墨水写的,后期则变成淡红色的字迹,似乎是墨水用光了,用某种颜料写的,笔也不再是钢笔,倒像是用细小的木签子,蘸着红色的颜料写上去的。
笔记的内容非常多,但我在医院待着,也没什么事儿,便耐心的从头看到了尾。这是本日记,前三分之一处,主要记录工作和生活,中间的三分之二处,则大面积的诉说着一种孤独,在大漠里生存的孤独,其中有一句话让我感触很深:我想回家。
但中间这段内容,写的非常突兀,如果不知情的人看了,估计都不知道他为什么孤独。
剩下的三分之一,大约是王爱国平静下来后,适应了孤独后,开始整理性的写下的文字,这段文字,也让我了解了整件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起因我们都是知道的,地质考察。
在考察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些硫石,而且不是天然的硫石,更像是人为打磨过的硫石。就如同俗语说的书画不分家一样,地质工作和考古工作,就像是两兄弟一样,也是不分家的。
出现人为打磨过的硫石,说明这片沙漠,曾经有人居住过。当时的人是怎么生存的?当时的地质环境是怎么样的?后来的地质变化过程又是如何的?这些问题,使得考察队开始追踪硫石的来源。
他们进入了那座地下神宫,中间的经历,当真是惊心动魄,我从头看到尾,就跟看探险小说似的。但这些过程,和后来的事情没有太大的关联,就暂且不表了。
后来的经历,和柴宽等人的经历很像,他们在闯入了黄金泉眼时,受到了那条绿色大蟒的攻击,但这次被攻击的对象,被一口咬进脖子里的人,是王爱国。
在那一刻,他应该是死了,那段时间里,他是没有任何记忆的。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恢复记忆,等他开始恢复意识的时候,才逐渐想起了后来的事情。他想起了自己化身成蛇人,将逃命的队友们,一个一个……一个一个,活活的,咬死了。
血顺着他们的脖颈流遍全身,每个人临死前都奋力的挣扎,那一双双同伴恐惧的眼睛,永远的留在了王爱国的脑海里。
他抚摸着自己布满鳞片的脸,除了痛苦、绝望和恐惧外,他还要一个念头,报仇!
不管怎么样,他要消灭那个东西,不能让它再害其他人。
在这个过程中,王爱国逐渐发现,那大蛇更像是受过什么伤,只能躲在那口黄金泉眼里,能到达的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那个祭祀会场。这东西没办法出去害人,这是王爱国最欣慰的。
他想过,自己要不要把这个情况往上报。
那东西再厉害,估计也抵不过上面的一颗炸弹。
可是,自己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往上报?那时候的人,思想是相当鼻塞的,而且文化大革命的余韵一直没有消退,上面的人,对于鬼神妖怪这类说法,一直是严厉打击的。
自己顶着这副模样,告诉他们,有蛇妖在害人?
这种情况,别说四十多年前,就是放到现在,也很难处理。
所以,王爱国选择留在了那个地方,自己琢磨着弄死蛇妖的方法。这四十年里,他从一个搞地质的,化身为搞生物的,利用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知识,往来于绿洲与黄巢遗迹,顽强的生活了下来。
这四十年,足以让他找到那条蛇妖的弱点。
而支撑着他的,是所有队友临时死的模样,一张张脸,如同雕刻一样,刻入了他灵魂深处,难以磨灭。
他已经找到了对付蛇妖的办法,但那是一个同归于尽的伎俩。
我想,王爱国之所以不愿意与王泽海相认,或许他是希望,在自己儿子心目中的那个父亲,永远是失踪的地质教授,而不是一个咬死了所有人的怪物。
第九十九节 真相
四十年的研究和观察中,王爱国掌握了很多信息,其中包括这条大蛇的来历。在地下神宫的某处废墟里,王爱国根据残留的线索,推断出了一段久远的历史。
当然,这是推断,推断并不代表完全的真实度,所以真相究竟如何,不是王爱国能知道的,更不是我们能知道的。
根据那些残留的线索显示,黄巢古国,是一个虽然小,但却历史久远的西域古国,它在历史上,是没什么名气的,真正让它能在历史中留下一笔的原因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在某一天开始强大起来。
周边的西域国,都开始出现了缺水的现象,水流浑浊、甚至断绝,天降大旱,两个多月都不下一滴雨,人们赶着牛羊追逐着水流生存,而水流不够用的情况下,只能提前将牛羊杀死,风成肉干储存。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因为肉干总有吃完的时候,牛羊总有杀尽的时候,如果一直不下雨,水流继续枯竭下去,那么人们将无法在圈养牛羊,植物应和无法生存,干旱脱水,还滋生了各种奇怪的病症。
但很奇怪,黄巢古国,却并不在这次大旱的范围之内。黄巢古国的范围里,照常下雨,水草丰沛,那雨水,就像被某种神奇的力量控制着一样,乌云临空时,云朵真是一丝都不会超出黄巢的国界外。
古西域历来是神权国家,即便是现在,新疆和西藏也是中国宗教最盛行的两个地方。古人见此情况,都以为是黄巢古国的守护神显灵。就着这得天独厚的优势,黄巢古国开始频繁的发动战争,吞并周边的国家。若只是如此倒也罢了,但当时的黄巢国君,是个嗜杀残暴的人,据说他坑杀战俘,挖大坑,将他们扔到坑里去,摔的粉身碎骨。
在这样的残暴手段下,其余的国家,自然没人想受他统治,所以才有了后来流滋国策划的那一场潜入地下的行动。
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
那个地下的女神,或者说那条大青蛇,真的是神灵吗?
当然不是,事实上,那就是一条有了道行的精怪而已。精怪作恶,据说是有天谴的,电影里的狐狸精被雷劈的时候,经常会躲到一个老实善良的书生房里避劫。据说这是因为上天不枉杀,书生是好人,狐狸精和他缠在一起,如果劈狐狸,就会连同书生一起劈死。
精怪善于用这种方法躲避劫祸,那大青蛇所化的精怪也是如此,只不过它更牛,化身成黄巢的保护神,藏在黄巢古国的地底,由黄巢的国君下令为它修建的神宫。
而这精怪作为回报,也保佑黄巢风调雨顺。也是因此,才有了这一场人和精怪之间的合作。
王爱国推测,那被黄巢国王坑杀的人,很可能都成了蛇摩女神的腹中餐了。
一直以来,蛇摩女神不敢离开地下神宫,肯定是有顾忌的,那么它顾忌的是什么?
经过长久的观察,王爱国发现,蛇摩女神只要一出那个会场的范围,大漠里就会狂风大作,沙尘漫天,厉害一点的,天上甚至会出现乌云。那蛇摩女神偶尔出来,一见乌云聚拢,便又钻回了神宫里。
想来,我们当时会在那片古遗迹中突然遭遇风暴,想必就是那蛇摩女神恰巧从地下神宫里出来了。
王爱国总结出了一个方法,那玩意儿怕雷,老天爷要收拾它。但它一直躲在地下神宫里,想必是那地下神宫中,有什么东西在庇护它。王爱国开始寻找那样东西,他发现了黄金泉眼的秘密。
那口泉眼,其实是连接着地下河道的,而在更底层的位置,居然还有一个密封的空间。
那个空间里有什么?
王爱国进去一趟很不容易,他只是匆匆的去了一趟,根据一些蛛丝马迹,他推测,里面很可能是人,活人。确切的说,是被那精怪,用一些古怪的方法,圈养起来的活人。
当然,那些是不是真正的活人,就不得而知了。谁知道会不会又是类似蛇人的怪物?毕竟,真正的活人,是不可能在那种空间和条件下生存下来的。即便能生存一段时间,也不可能繁衍后代。
而蛇魔女神,在这地方生存了上千年了,那么,黄金泉眼下的人,也肯定有上千年的时光了。
他们还是人吗?
利用天道不枉杀的特点,蛇摩女神一直躲在黄金泉眼里,王泽海开始开凿一条秘密通道,工具都是现成改装的,他的那把镶嵌了宝石的弓,就是在黄巢的废墟里挖出来的。
根据笔记中的记载,黄巢的地下神宫,还是有很多宝贝的,大概都是黄巢的国君孝敬给蛇摩女神的。
这条密道,直通黄金泉眼的底部,蛇摩女神一直想拔出王爱国这颗眼中钉,但很遗憾,王爱国苏醒后,就有一种奇特的感应,他可以感应到蛇摩女神活动的范围,因此总能先一步撤退。这让蛇摩女神无可奈何,大发雷霆,搅的整个黄金泉眼白浪翻飞。
这条密道被打通后,王爱国看清了里面的东西,那赫然,是一个个和他一样的蛇人!
这些蛇人卷缩在一起,似乎处于某种沉睡之中。
王爱国在弄清楚这一切之后,开始制作火药,这难不倒一个搞地质的人,特别是在不远处的绿洲里,该有的材料,他都能弄到。经过几年的经营,黄金泉眼下,已经被他秘密的弄了很多炸药进去。
王爱国不指望这玩意儿能炸死蛇摩女神,他想的是,即便是炸不死它,也要炸烂这个它赖以生存的神宫和蛇人。只要神宫一毁,天道轮回,自然有老天爷收拾它。
炸药在黄金泉眼下,引爆它,是一件同归于尽的过程。
后半段,其实是我的猜测,这本笔记,只写到了王爱国决定弄炸药这里,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工程应该进行的差不多了。
王爱国要于蛇摩女神同归于尽。
我猛地合上笔记本,道:“你打算怎么做?”
王泽海在抽烟,他道:“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我脑子里乱哄哄的,说真的,这事儿还真不好解决。王爱国一直不肯相认,那是死意已决,而离我们离开古尔班通古特,已经有一周了,这一周的时间,会发生多少变故?
在者,王爱国既然把这笔记本偷偷塞给傻兮兮的韩绪,就是有意让我们知道事情的真相的,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他的动手时机已经成熟了呢?
想到这儿,我脑海中闪现出了王爱国站在那片古遗迹中,目送我们离开的背影,想起了他偷偷抹泪的动作,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王泽海道:“我找了谭老板一次。”
我道:“他怎么说?”
王泽海道:“他说人已经死了。我打算再进一次沙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谭刃说人死了,那人就肯定是死了。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说真的,我自己想想都难受,更别说王泽海本人了。只是,如果真是被炸药炸死的,只怕连尸体都不全了,再进一次沙漠又有什么意义?
我还是将自己想法跟王泽海说了,但他去意已决,我想了想,道:“王哥,我再跟你走一趟。”
王泽海摆了摆手,说计划既然已经实施了,那么蛇魔女神想必也不存在了,既然如此,也不用大动干戈。说着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道:“我就是来看看你,我说了,以后就拿我当你亲哥,这话我可不是口头上说的,当弟弟的住院了,我哪能不来看看你。”
我心里别提多感动了,道:“王哥,争取把咱爸带回来。”
王泽海眼睛一湿,点了点头,关了病房的门,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