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传世藏书-晏子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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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景公饮酒酣愿诸大夫无为礼晏子谏①

【原文】

景公饮酒酣,曰:“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饮,请无为礼。”晏子蹴然改容曰②:“君之言过矣!群臣固欲君之无礼也。力多足以胜其长③,勇多足以弑君,而礼不使也④。禽兽以力为政⑤,彊者犯弱,故日易主⑥,今君去礼,则是禽兽也。群臣以力为政,彊者犯弱,而日易主⑦,君将安立矣!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也;故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⑧。’礼不可无也。”公湎而不听⑨。少间,公出,晏子不起,公入,不起;交举则先饮。公怒,色变,抑手疾视曰⑩:“向者夫子之教寡人无礼之不可也,寡人出入不起,交举则先饮,礼也?”晏子避席再拜稽首而请曰:“婴敢与君言而忘之乎?臣以致无礼之实也。君若欲无礼,此是已!”公曰:“若是,孤之罪也。夫子就席,寡人闻命矣。”觞三行,遂罢酒。盖是后也,饬法修礼以治国政,而百姓肃也。

【参注】

①则虞案:此篇与景公饮酒命晏子去礼晏子谏章相合,记者略异其辞耳。其事又见韩诗外传九,盖外传袭晏子以说相鼠之诗。侍君小燕、三觞罢酒之礼,不见于礼经;玉藻及左氏传有之,亦不详其节文,独赖此书之传。其礼盖尝行乎春秋之际,秦汉后久废,此文自非后世人所能伪讬。全章大旨,亦以勇力与礼义相较,以明礼之用。然结之饬法修礼,与儒者以礼为终始者有间。

②则虞案:庄子田子方:“诸大夫蹴然曰,”释文:“本或作‘愀’。”“蹴然改容”,即上林赋之“愀然改容”,彼注云:“变色貌。”

③孙星衍云:“读‘令长’之‘长’。”◎则虞案:以下文例之,“其”字衍。

④则虞案:此有二说:于鬯云:“‘而’当读为‘如’,诗都人士篇郑康成笺云:‘而,亦如也。’庄子人间世篇陆德明经典释文云:‘而,崔本作“如”,’‘而礼不使也’者,如礼不使也,如礼不使,则是禽兽矣,文义自明。若以‘而’作转语,则不可解。”此一说也。刘师培补释云:“案‘使’字当作‘便’,‘礼不便’一语,与上‘固欲君无礼’相应,‘便’‘使’二字因字形相近而讹。”此又一说也。

⑤孙本“以”作“矣”,黄以周云:“‘矣’字误,当依元刻作‘以’。下云‘群臣以力为政’,文与此同。”苏舆本改从元刻作“以”。◎则虞案:黄苏二君皆未见元刻,故所云有误,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吴怀保本俱作“矣”。黄之采本、杨本、凌本、吴刻本俱作“以”,今从之。

⑥则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吴勉学本、吴怀保本、凌本俱作“曰”,杨本、吴本、指海本俱作“日”,作“曰”非。易主者,卢文弨曰:“国策‘宁为鸡口’,一云当为‘鸡尸’。‘尸’即主也,禽兽以彊者为主,更有彊者则易主矣,鸡尤人之所常见者也。”卢说是。

⑦则虞案:此“日”字各本无作“曰”者,益证上文作“曰”者形讹。

⑧则虞案:此引邶风相鼠之诗。毛序:“刺无礼也。”韩诗外传卷一、卷三、卷九,屡引此诗,皆言礼之重大。白虎通谏诤篇以为妻谏夫之诗,与毛说违。晏子引诗,多与毛合,而与齐鲁之说不同,余当文别见。

⑨孙星衍云:“说文:‘沈于酒也。’周书曰:‘罔敢湎于酒。’玉篇:‘亡兖切。’”◎俞樾诸子平议(下简出姓名)云:“按此但言公之不听耳,非必言其沈湎也。‘湎’疑‘偭’字之误,离骚‘偭规矩而改错’,王注:‘偭,背也,’公闻晏子言而不乐,故背之而不听耳。‘偭’‘湎’同声,又因本篇言饮酒事,遂误为‘湎’矣。”

⑩孙星衍云:“说文:‘按也。’俗作‘抑’。”

孙星衍云:“当为‘向’。说文:‘不久也。’玉篇:‘许两切,’‘向’乃‘曰’之误在下耳。”

俞樾云:“‘也’当作‘邪’,乃诘问之词,古‘也’‘邪’通用,故陆德明经典释文曰:‘“邪”“也”弗殊。’颜氏家训音辞篇曰:‘“邪”者,未定之词,北人即呼为“也”。’并其证矣。荀子正名篇‘其求物也,养生也,粥寿也。’杨倞注:‘“也”皆当为“邪”,问之词。’正与此同。”

则虞案:尔雅释诂:“请,告也。”

则虞案:黄之采本“已”作“也”。

王念孙云:“案‘若’当为‘善’,‘公曰善者’,善晏子之言也。‘是孤之罪也’,别为一句,不与上连读。外篇上记景公命去礼,晏子谏之,事略与此同,彼文亦作‘公曰善也’,今本‘善’作‘若’,则既失其句,而又失其义矣。‘善’‘若’字相似,又涉上文‘若欲无礼’而误。(谏下篇‘善其衣服节俭’,杂下篇‘以善为师’,今本‘善’字并误作‘若’。)”◎则虞案:指海本据王说改。

则虞案:礼记玉藻:“君若赐之爵,则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郑注:“礼,饮过三爵则敬数,可以退矣。”孔疏引熊氏云:“此经据朝夕侍君而得赐爵,故再拜而后受,必知此经非飨燕大饮者,以此下云受一爵以至三爵而退,明非大飨之饮也。若燕礼,非惟三爵而已。”孔疏又云:“言侍君小燕之礼,唯已止三爵,颜色和说而油然说敬,故春秋左氏传云:‘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疏引左氏传者,宣公二年文。赵盾“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疏亦云:“是小饮酒耳,非正燕也。”

则虞案:此‘盖’字语助词,不作疑辞解。

孙星衍云:“‘礼’,一本作‘理’,非。”◎则虞案“饬”黄本作“饰”,吴勉学本作“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