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曲终人散,风清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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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爱情是个传说(3)

我要跟你走,能活九十九

活够九十九,你是我阿舅

若活七十九,你是我大舅

若活五十九,算不算长寿

若活三十九,死活我不受

若活一十九,打破你的头

……

我冲尕平笑了,笑是从遥远的记忆里伴随着童年的歌声传递而来的,对一个刚被死亡释放出来的生命来讲,笑与不笑不是一时的高兴就能流露出来。我的笑是生命深处最真实的灿烂和欢快绽放出来的。尕平没有笑,眼睛里泪花闪闪,泪花淹没了他眼中的恐惧和后怕。

“红彬,我是秉银,张秉银,你要认出我就点个头。”这个面目和善的男人说完后将他的面孔伸到我面前。

“能醒过来就是这孩子的造化了,再哪有气力点头。你们先别打扰他,留下两人陪着他,其他人先回去,等他完全醒过来以后再说。”

“就是说这娃现在脱离危险期了对吗周大夫?”

“很难说,有可能会留下后遗症,因为他的头部遭受的不是一般的碰撞。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能醒过来!”

我像一个刚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婴儿目睹着眼前的男人们。我的记忆也从遥远的深邃的岁月里一点一滴注入我的大脑,他们的对话也一同进入了我的脑海里。

那个尖嘴猴腮、面色如土的男人什么话再没有说,他一头卷曲的头发上落满了尘土,又大又扁的鼻子抽动了一下,紧闭的大嘴角向腮的两边顶了一下,黑中带黄的脸上还留有恐惧时惊吓过的狞狰。他默默地转身走了,张秉银和那个面如老太太的男人也跟着他走了。

这是我从死亡的黑暗深渊里走出时唯一的记忆,我知道这并不是当初细致入微的记忆,可是这些声音在我的脑海里真真切切地存在过,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光里让我不要忘记过去,不要忘记生命获得新生时的欢愉。尽管他们的音容相貌在往后的岁月里逐渐模糊在我的脑海里时,我依然记得那张铺着白色被褥和白色床单的病床,而它还带有能调整病人仰躺时的升降功能,我就是在享用了它的这一功能时才对它铭记在心,就是这样一个毫无引人入胜的细节,让我在往后的岁月里总是无法忘记。即使那些曾在我面前摇晃过的面孔在脑海里消失的只剩下一个个轮廓时——那张带有升降功能的白色病床却难以在我的记忆里抹去。这就像我们生活中经常碰到的某些细节;如一个甜蜜的微笑,一句幽默的调侃,一次美妙的邂逅,一次热泪盈眶的感动,都会令我们终生难忘。

我真正意义上醒过来时已是躺在那张白色病床上的第七日了。

清晨,淡淡的光线从玻璃窗洒进来,在那昏暗的被命名为太平间的小屋里照出一片明亮的空间,当一丝丝清凉抚摸着我的脸颊时,我听到了淅淅沥沥的细雨声,透过缀满水帘的玻璃窗,一片片落叶在细雨中纷纷坠落,它们来不及摇曳。

屋里一片寂静,我微微地眨动了一下眼睛,从眼前一片起起伏伏的白色景致里望去,那一座座如同雪山的沟壑丘岭,在我当时的视野里是那么的浩瀚,那么的波澜壮阔,而在我真实的幻觉里,那一座座起伏连绵的雪山,更像是一朵朵千姿百态的白云围绕在我身边,让我在虚无缥缈的梦境里感到无比的轻盈。

当我再一次睁开眼睛认识眼前的世界时,一切都是焕然一新的感觉。二东和尕平一左一右坐在病床边,他们用温暖的双手握着我的左右手。二东憨厚朴实的脸上挂着无比的惊喜和激动,他那自小就有的抬头纹也在那一刻消失殆尽,焦黄的脸上没有一丝红润。他眨了眨干涩红肿的眼睛说:

“红彬,认得我不?我是你二东哥。”

我没有说话,可是我清晰地听见他在呼叫我的名字。

“你认不认得,要是认得你就点点头,眨一下眼睛也成。”二东眼睛里噙满了泪花,说完将厚厚的嘴唇紧紧地眯成了一条缝。

我的眼睛轻轻地动了一下,并没有眨眼睛。我脑袋沉重,头颅上像是顶了一盘石磨,头皮像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不停地揪扯着……

“你认得我是谁吗?我叫啥名字?”尕平瞪大眼睛,露出我们儿时一起玩耍时扮出惹人笑的的怪相。

我露出了微弱的笑容,在心里回答,我当然认得你,你是尕平呀!

不知过了多久,在我的床边又围上了三个男人。那个尖嘴猴腮,燕麦眼睛,塌鼻子,大嘴巴,还有一头乱糟糟的卷发的男人是被人叫做老驴的人。他真名叫卢发海,三十多岁,又黑又长的一张脸总是让人们把他称为驴脸。在他身后站着张秉银和那个老太太模样的男人,他满脸的黄褐色斑点,笑起来就像是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太太,满脸的皱纹横七竖八,这时我才想起来他叫张秉信。

老驴凑到我的身边,轻声地问:

“我是谁红彬?”

我打量着他,看着他那双快要眯成一条缝的眼睛,然后用微弱的刚能听得见语气说:“你是老驴。”

那是我第一次将老卢叫成老驴,叫他老驴时我的记忆里都是别人在呼喊着老驴的情景,我是在那种情景的感染下才把老卢叫成了老驴。

“我要尿尿。”我有气无力的说,就像一个三岁的孩子告诉了妈妈自己要尿尿的感觉一样。

“尿吧,尿管早给你插上了。”老驴说。

我已经能分辨出别人话中的意思了,我就开始尿了,我第一次感到我的下身有一种隐隐灼痛的感觉,疼痛的感觉一时间传遍了全身的每一个神经,紧接着便是身心的欢畅,我试图用双手去抚慰那闯入心灵的疼痛,可是我始终没有抬起沉甸甸的双臂。

那是我醒来的第几个夜晚我已经记不清了,也就是那个晚上,我第一次对承载着我躯体的病床有了深刻的记忆。灰头土脸的二东和尕平来陪我,他们白天在工地做工,晚上又匆匆忙忙赶来陪我,和我简单地说说话,陪我一会就走了。可是那晚上,他们来到我住的太平间后,伺候我的老驴就回去了。

我那时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我只是感觉到我的生命正在从虚无走向充实。而我真正对自己的生命有了认知是来自那张满是白色的病床。在那张温和的病床上,我感到生命的无助,我是那么的虚无飘渺,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被一阵风吹走。我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看着那从输液管里流进我身体的点点滴滴——是我生命的甘霖。

二东和尕平坐在我的病床前,他们的脸上还是愁苦不堪,在看着我的时候,两人的眼神深处总是透着深深哀怨。

迷恋你这样美好的女子

1.

她嫁到我们小城来的时候,名声很不好。年龄那么小,就知道引诱男人,还怀了人家的孩子。但我还是喜欢她,远远地叫她“新娘子”,她每每都回头,冲我温柔地笑笑,微微隆起的腹部,在阳光底下,泛着一种柔和圣洁的光芒。

我那时候也就十岁吧,并不知道在小城人的眼中,安分守己才是一个女人的美。而像她一样,喜欢上一个赫赫有名的小地痞,还很执拗地要嫁给他,无疑是丢了女人的脸面的。她出嫁的那天,那个对她很明显有些漫不经心的男人,醉得一塌糊涂。她年轻的婆婆,一脸对她的嫌恶,似乎这样一场奉子成婚的喜宴,本不该由她来做主角。

尽管如此,她还是在这个小城里一年年呆下来了。我喜欢叫她琳姐姐,而不是嫂子。她也爱这样的称呼,总会在我的一声声呼唤里,咯咯笑起来,而后给我一个甜丝丝的吻。那时候的她,脸上洋溢着的,全是属于少女的恬静和纯真,被婆婆咒骂的苦痛,还有游手好闲的丈夫对她的冷淡,似乎一瞬间就没了踪迹,她还是那个自由享受着爱情的女孩子。这样小小的喜悦,只是夏日里的穿堂风,极细,才轻轻撩起她的衣角,就跑远了。可她还是快乐,在做完家务的空闲里,养花种草,剪漂亮的窗花,贴在卧室明净的玻璃上,远远地看过去,五彩斑斓的像是一场百花的盛宴。

那些曾经不屑与她闲聊的女人们,就这样慢慢地被她只是娱乐自己的小玩意儿,吸引了来。起初是神情淡漠的,在她的轻言细语里,只定定看她手里翻飞的剪纸。后来她们似乎就忘了她曾有过的瑕疵和污痕,开始与她谈起琐碎的家务,淘气的孩子,与丈夫的种种快与不快。她一如往昔地笑看着她们,并不像其他女子一样给些挑拨离间的建议。她只是听,且在这样的闲谈里,享受一种平淡生活带来的恬静与幸福。

2.

只不过是一年,她就让小城里许多的女子都喜欢上了她,这其中,包括她尖酸刻薄的婆婆。她是用什么神奇的宝贝,将她们的心吸了过去呢?谁都说不清楚,只知道能在她干净的小院里坐上半日,和她喝上几杯茶水,看她给孩子的衣襟上绣一只翩翩欲飞的蝴蝶,就已是足够。她其实并不是爱说话的人,可是她沉静如水的微笑,足以征服每一个世俗女子的心。

她的丈夫,却并不怎么地喜欢她,当初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恋,只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可是等虚荣的花儿开过,他还是那个对什么都不在意的街头地痞。年少的时候,是他的母亲付他欠下的人情和债务。而今成人了,便换了她来清扫他所到之处的狼藉。他做生意,每一次都是赔本,然后便东躲西藏,将破烂的摊子推给她。她什么都不说,默默为他承担着一切。谁都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只是他那么地不争气,随意践踏着她的柔情和宽爱;那样的冷漠和放纵,甚至让挤破了家门的债主们,都为她觉得心疼。

可是爱情会让一个女子忘记一切的疼痛的吧?就像当初婆婆对她的鄙夷,外人给她的不屑,她都微微笑着给忽略掉了。她这样一心一意地爱了他4年,但他还是变了心。其实他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和另一个女人来往,谁都说不清。那时候我14岁,开始懂男女之间的爱情。记得是夏天的夜晚,他带我去见另一个女人。在车上,他给我塞了很多的糖,说,见面之后记得叫“嫂子”噢。我在夏日的风里嚼着硬硬的糖块,没吱声,却是觉得糖那么甜,怎么流到心里去却是苦的呢?我最终辜负了他讨好我的糖块。我在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面前,很轻却很坚定地说了一句:我只有一个嫂子,她在家给我做好吃的呢。他们哈哈地大笑,说我可爱,又说等着他们结婚的时候,一定会给我更多的糖吃。

3.

他终于什么都不顾,将那个女人带回了家。小城里又一次掀起波澜,谁都以为她会大哭大闹,忍受了这么多年,换来的却是他无情的背叛,任是怎样有涵养的女子,都不会轻易就饶恕这个男人的罪过的吧。可她却是什么都没有说,连眼泪都没有。这样的平静,让这个负心的男人,都有略略的失望。他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给你,她笑,说,可是,我想要的,你已经给不了。

她真的是什么都没有要,而且,她超出所有人的想象,竟是留了下来。她借钱在小城里开了一家制衣店,就在前夫结婚的那一天,她的小店,也开始热热闹闹地营业。那一年,她25岁,青春,才刚刚开始。

小城里的女人们,都以为她会需要同情。但当她们看见她那么娴静地坐在自己的小店里,专心做着色彩绚丽的衣裙,她的手边,一小坛的水仙,开得正美,这才知道,这样一个真正是为自己活着的女子,同情于她,其实是没有丝毫的意义的。失去与得到,只是她剪裁着的衣服,不过是为了那最后穿着时的妩媚与妖娆。女人们又开始向她聚拢了来,拿着她们喜欢的衣料,来找她剪裁。有时候她们也会嬉笑着说要给她介绍帅气的男人,她低头笑看着手里的云锦,并不作答,但眉眼里比往昔并不少一分的淡然和美好,却给出了她心里的答案:我渴盼爱情,可是我希望它是自然地来去。

不大的小城,很容易便会碰到前夫。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很快地便将对她的愧疚淡忘。他牵着新婚妻子的手,极张扬地从她的小店门前走过,带着点炫耀和骄傲。她为他生的孩子,那么小,就经不住水果糖的诱惑,对着那个鲜亮的女人,一声声地叫妈妈。她远远地听着,会突然地别过脸去,无声地哭。这样故意的伤害,一次次地来了又去,可她既然选择了留下来,她就有勇气面对,直到他们自己也觉得无聊,看见她,低头走开去。

4.

她的生意,慢慢地做大。城外的许多女人,都知道她有一双巧手,能剪出任何她们想要的式样。再怎么忙,她都坚持不请人帮忙。她说每一件衣服,惟有自己一刀一剪地做出来,才能放心。而且,她享受制作每一件衣服的过程,像是人生,从散乱到完美,需要精剪细裁,才能得以实现。

常会有一个男人来替妻子拿做好的衣服,他有时候会坐下来,慢慢喝一杯碧螺春,也不与她说话,只是凝神地看。她在这样含情的注视里,并不慌乱。手起剪落,照例是衣料上精致的弧线。

她是只把他当作最普通的顾客的,可是他却不。他起初是迷恋她优雅独特的气质,而后是无意中发现,自己已经不可自拔地,喜欢上这个少言少语却是心底透明的女子。小城里的流言蜚语,像她微隆着腹部嫁过来一样,开始漫天地飞舞。她曾经经历过被人抛弃的苦痛,而今,她竟也做了被人唾弃的女人。尽管,这场爱情,是像她所希望的那样,那么自然地来到。

没有人看好她的这次爱情,包括我这样的小孩子,都开始在遇到她的时候,皱一下眉,扭头走开去。她的小店,生意一下子冷清下来。那个男人,为她离了婚,而后求她跟他去另一个城市里去。她却是拒绝了。她说,如果你真的爱我,就请你为我留下来,真的爱情,总会有人懂的。我有勇气,让这个小城,再一次将我接纳。

他真的为这个执着的女子留了下来。他们举办了很盛大的婚礼,他用敞篷的车载着她,绕着小城,转了5圈。小城里每一个女人,看见她脸上触手可及的幸福,都会突然地觉得愧疚。再然后便是轻微的嫉妒,为这样一个将她们所有不敢去追寻的梦想,一一实现了的女子。

那时候我开始读大学,而我亲爱的琳姐姐,才刚刚28岁,却成为小城里人人羡慕着的女子。她的小店,在短暂的寂寞之后,又被爱美的女人们挤满。夏日的傍晚,我会看到她和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在小城的马路上,手拉着手逛街。碰到了前夫,还有那些曾经一次次用言语中伤过她的人们,她会温柔地问一声好,而后在凉爽的夏夜里,闲闲说着话,继续走下去。

偶尔一次问她,为什么这么喜欢这个小城,它给了你那么多的尴尬和苦涩。她低头绣着一朵绚烂的玫瑰,许久才说,如果一个人真正地是要为自己活着,那么她生活的这个小城,都会因此有她喜欢的味道的吧。

真的是这样的,最素朴的小城,就是因了这样一些美好的女子,才有了无限迷人的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