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是我国藏族文化历史的发源地。考古学材料证明,早在几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西藏高原有了人类活动,从而揭开了西藏地方历史的序幕。
乃东、拉萨、式芝、墨脱等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特别是1978年发现的昌都卡若新石器时代村落遗址,说明四五千年以前,西藏地区已出现了堪称发达的远古文化。
新石器时代晚期,西藏各地形成了许多部落。活动于雅鲁藏布江中游的雅隆部落,由于自然条件优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私有制已经破土而出,原始社会开始瓦解。
吐蕃王朝
公元7世纪初,朗日伦赞的公子松赞干布继任赞普,迁都逻些(拉萨),降服苏毗,征服羊同,逐步统一了西藏高原,建立了统一的奴隶制的吐蕃王朝。松赞干布两次派遣使臣前往中国内地,向中国皇帝请婚,迎娶了李世民的女儿文成公主。藏汉民族双方通过王室间的联姻、会盟,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最终统一国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至今在拉萨的布达拉宫还供奉着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9世纪的藏汉双方的“会盟碑”。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权的关系不断加强
公元13世纪,西藏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在这以后的几百年中,中国的中央政权和西藏地方政权虽历经更迭,但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权的关系不断加强,西藏作为中国一个行政区域的地位从未动摇。明清时期,中央政权都直接掌握着任命西藏地方官员的权力,还派大臣驻藏,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
西藏和平解放
1951年5月23日,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丁“十七条协议”。达赖喇嘛和班禅分别致电中央或发表声明,表示要“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