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梯
阿拉善旗地处贺兰山以西,以山为界东与宁夏省接壤,北接外蒙古,西连额济纳旗,南靠甘肃省景泰、民勤、山丹等县,地域辽阔,面积19万平方公里。首府定远营(今巴彦浩特,距宁夏省城银川仅百余公里,有大路穿越贺兰山,通行畜力车及汽车)为阿拉善旗政府及阿拉善王府所在地,是全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清代阿拉善旗为亲王旗、尚公主,世袭网替,旗之上不设盟,直隶于清政府理藩院,为安定西北的军事重镇。民国而后,于1931年宁夏建省,阿拉善旗虽被划在宁夏省辖境以内,但行政上仍归中央政府直辖,不受省方管理。同时在1930年以前,国内军阀混战,内忧外患无有宁日,国民党中央及宁夏省方都无力对阿拉善旗进行有效的统治,致使阿拉善旗形成“三不管”的独立状态,依然保持清代的王公贵族封建统治制度,地方平静战乱不兴,轻税薄赋民生乐业。
阿拉善旗全境共分36个巴格,为基层行政组织,各巴格设“达木勒”,受旗政府领导管理本巴格行政和军事事务,兵精政简相安无事。尤其阿拉善旗草原广阔,矿藏丰富,贺兰山森林茂密,畜牧业兴盛发达,故蒙民生活富裕安定。
直至1930年后期,安谧平静的阿拉善旗开始发生急骤变化。1938年即抗日战争爆发后的第二年,农历正月二十五日夜,宁夏主席马鸿逵以阿拉善旗王爷达理札雅勾结德王企图叛国投敌的罪名,突然派军袭击定远营,掳走达理札雅,解送兰州软禁达7年之久。从此宁夏省开始在定远营长期驻军,并设立省政府驻定远营办事处,编组保甲,对阿拉善旗进行军事震摄和行政管理。虽然阿拉善旗政府依然保留,并由贵族副协理罗巴图孟柯代理旗政,但阿拉善旗已经处于宁夏省的严密统治之中了。
先是马鸿逵报请国民政府行政院,要在阿拉善旗定远营设置“紫湖设治局”(初具规模的县,或县的筹备机构,最后即成立县政府)下设数科。经行政院批复,改设省府驻定远营办事处,下设1个科,职员5人。该处主任由阿拉善旗协理罗恩凯巴图担任,第一副主任由阿拉善旗副协理罗巴图孟柯担任,第二副主任由省政府委任。省府办事处由阿拉善旗人担任正副主任,是以此表示尊重阿拉善旗,以防阿拉善旗猜疑不满起而反对设立办事处,实际阿拉善旗的两个正副主任是名誉职务,而由省府所派的副主任掌握实权,而且由阿拉善旗贵族两个协理担任正副主任,则办事处在定远营编组保甲、行使政权可以免去阻力顺利进行,有利而无害。果然到1945年阿拉善旗的两个正副主任都已辞职,该办事处改为主任一人负责制,而主任由省府直接委任,其次该办事处于1941年扩充编制,设立警察队,警员共13人,1948年又增设为民政、军事两个科,秘书1人。该办事处全年正常经费由中央政府拨款,省府财政厅转发,但自成立之日起,直至1945年期间,该处与国民党中央政府往来公文仍用“宁夏定远营紫湖设治局”的名称。抗战胜利前夕,达理札雅回旗主政,行政院明令撤销省府驻定远营办事处,并从此停发该处经费。该处所有职员报请考试院甄审铨叙也不予承认,然而该办事处依然存在,并照常征兵征马行使政权。按照宁夏省民政厅的说法是“接省府命令办”,而省府就是要这个办事处继续存在,借以统治阿拉善旗各族人民,而不理会中央明令撤销的通知。其实那时马鸿逵对国民党中央政府的命令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已是公开的秘密,中央也无可奈何。例如国民党中央政府核定宁夏保安大队的编制,只供给165人的粮饷被服,而实际宁夏省的保安处拥有9个团的兵力,一切军费都由本省负担。
宁夏省政府驻定远营办事处第一任省派主任为张朝栋(1938至1941年),第二任邢焕章(1941至1942年),第三任王孝坤(1942至1943年),第四任高中第(1943至1945年),第五任卢涤生(1945至1947年),第六任吕彦文,第七任朱效孔,第八任马历山,直至解放。科长从李鹏举、李事厚、王济民、武仰嵩、孙学礼、郭生皎、何世辉、白映昆而至解放。自省府办事处成立后,编组保甲进行户口管理,定远营就在省、旗双重管理之下,而凡事都由省方委派的办事处主任说了算,旗政府虽有不服也不敢顶抗。自从1944年达理札雅40寿辰回旗,马鸿逵派其长子马敦厚前来祝寿,以后马鸿逵也亲自前来一次与达王言欢,此后阿拉善旗代行政务的副协理罗巴图孟柯态度逐渐变为强硬,凡办事处处理重大事务都要过问,进行争议,有时并进行顶抗,办事处才逐渐稍有让步。旗政府威信有所恢复,遇有征兵、派款等事,办事处都事先通知旗政府,取得同意然后施行。但双方对抗仍时发生,保甲长、商务会和群众无所适从,受了办事处的压还得受旗政府的打,挨了办事处的打又要受旗政府的压,真是苦不堪言。
省府办事处于1938年春在商号祥泰隆召开定远营第一次群众大会,宣布调查登记户口,编组保甲,规划保甲管辖区域为:东至老陵滩,南至红石头,西至西大地,北至柳树沟为保甲组织,区域以外则仍是阿拉善旗原有的巴格组织,办事处不得管理。共编14个保,每保8至12个甲,8至10户为1甲。每保选派保长1人、副保长1人,实属义务职,另设专职户籍员1人。保以上设两个联保主任,1942年以后改为首席保长1人,总揽14个保的一切行政事务。各保经费按省府规定正常领薪的只有户籍员1人,保长只发给粮食等补助,而且只发过一次。总计定远营人口包括蒙、汉、回各族农、牧、工商共约9000余人,900余户,因商号户人口较多,故户均人口8至10人。汉族民勤籍占50%,宁夏籍占15%,本旗蒙族占20%,其他各省籍共占15%,此外有瑞士、瑞典外国侨民6人都系传教士。城内为第一保,西关为第二保,头二三道巷及药王庙划为三保和四保,头道桥至三道桥南正街东侧为第五保,西侧为第六保,第七保即今解放巷,第八保为东大田,第九保为二道桥河沟西,第十保为南梁街北至蒙校,第十一保和十二保均在南梁街南,第十三、十四保系南田和清真寺。每4个保组成一个联合办公处,由各保户籍员正常上班办理本保户口的迁入、徙出、出生和死亡登记事宜。保甲长人选多数是由办事处硬性指派商民或手工业者担任,并须长期住在定远营市区,不得久出在外。保甲长的任期12年中正常改选换班3次,另外也有随时更换的。编组保甲后的第一项工作是制订门牌和户口表,登记册、门牌以院门为单位编号,户口册每户为一表,登记册分全保户口册和14个保户口总册两种,由办事处掌握。户口表内列有各户全体人口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迁入年月、徙出年月、死亡年月、注销年月等项目。此外各保还要按月填报户口动态统计表,其中有各户男女人口数,按13岁以下,14至17岁,18至45岁及46岁以上各有人数详细填报,18至45岁的男性为合格壮丁。各保向办事处填报后,再由办事处汇总上报省政府民政厅。此外在1942年进行过一次户口总清查,并对保甲管区进行调整,门牌、户口表册也重新更换。
保甲编组完成后,接着颁发“国民身份证”,凡年满18岁的男性国民一律随身携带。该项身份证内详细注明居民姓名、职业、年龄、原籍、现住址、面貌特征、十指箕斗,封面上名称叫作“宁夏省国民居留身份证”,下注某字某号,上方有国民党青天白日党徽。此外凡居住本旗牧区的群众,必须随身携带旗政府颁发的蒙汉文合璧的身份证。凡被查获无户无证者,处以罚款,罚劳役后予以补发身份证,报户发证必须取得商号铺保,或由市民户主等连环保。但如遇有保内服兵役之壮丁逃跑,就以查获之无户无证者顶替。另如有毁坏、遗失身份证者,按损坏的程度和遗失的原因罚款银元5至10元,或罚劳役15天至3个月,然后补发新证。并在此过程中还得受保甲长的层层刁难和勒索。
从1941年12月开始,宁夏在全省范围内开始举办国民军训,共分四期,每期3个月。各县设国民兵训练团,县长任团长,驻军营长任副团长,县财政科长兼少校军需主任。但定远营因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阻力也很大,直至1943年才开始举办第一期,省府办事处主任高中第任团长,驻军营长崔清平兼副团长,我任军需主任,驻军军官担任教官。当时定远营共有18至45岁合格壮丁400余名,包括各族农牧工商各阶层群众(机关公职人员除外),一律亲到现场抽签定期接受训练。但在第一期行将结束时又中途停止,此后再未举办这类训练。至于第一期在训练时期内按规定所应发给的粮饷和伙食补助等,则均未发给。
省府办事处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征兵,老百姓叫做“抓兵”。抓兵的方法是:在办事处奉到省政府征兵命令时,首先联合省方在定远营驻军(一个营)协助,同时召开商会及各保秘密会议,一般是借戏院观剧或庙会群众集中之时,先由驻军在街巷通道设置障碍,保甲人员一齐出动,当场捆绑;另外不在当场的壮丁,再挨门挨户搜捕。但蒙民和机关公职人员不能抓,而且只能在城外抓,城内是王府禁区不敢进,所以只有事前得知抓兵消息及时逃进城内或逃出定远营保甲区外,才能幸免。
第一次征兵,是1940年12月,办事处主任张朝栋在驻军警一旅一团何玉金部协助下,于早晨9时突然开始强征、强抓。因系初次抓兵,群众没有警觉,共抓壮丁五六十人,后来又说以宁夏籍为主,从中挑选30人,由商务会分担18名,各保分担12名,各保分担的就有宁夏籍较大富裕户谈玉书、王吉庆、郑万福、张生福、刘万金各分担1名。谁分担的兵就是为谁当兵(即为谁尽其当兵义务的意思),谁就应该给予一定的报酬,而且在服役期间如有逃亡,谁就必须另行履行兵役义务,或自家出人当兵或雇兵,或以牲畜、银钱顶兵。因而凡是自家不亲自当兵而雇别人顶替者往往为逃兵问题弄得倾家荡产,谈玉书为追补逃兵被办事处打断了腿,商务会为雇用壮丁顶补逃兵则只得给定远营商民增负担。
第二次征兵是1943年冬,征兵名额是40名,商务会分担24名,各保分担16名,后经旗政府支持,商务会派代表赴银川疏通辎重团长马花子(马文炳)以急需马匹为名,要求“以马代丁”,即以马4匹顶替兵役1名,而不再实际要人当兵,这虽给商务会造成很大经济负担,但可免去追捕逃兵之苦。
第三次抓兵是1944年秋天,征兵名额40名。这次是经事先要求“以驼代丁”,即以骆驼8峰代替兵役1名,虽然负担过重,但也无可奈何。
第四次征兵正是抗战胜利之时,在西花园举行庆祝大会,办事处主任高中第当众宣布免征兵役,而改由号召青年壮丁自愿当兵,结果无人报名。
第五次征兵是在解放战争时期的1947年秋,征兵名额30名,以4驼代1丁。
第六次征兵是1948年12月,由各保搜捕壮丁,商务会如何分担及名额多少不详。
抓兵和追补逃兵是阿拉善旗人民的一大灾难,阿拉善旗定远营汉族居民大都是外省籍寄居户——赤手空拳的无产者,全靠双手劳动养家糊口,一人被抓全家就得绝粮断炊,其凄惨景像难以尽述,甚至有时父子一起被抓,而美其名曰“父子合格”(即父子都是18~45岁合格壮丁),留下一家老弱妇孺无以为生,叫苦连天也无人过问。而“以马代丁”或“以驼代丁”等办法又是人民不堪忍受的经济负担,倾家荡产者比比皆是,以致社会萧条民不聊生。尤其追捕逃兵更是惨绝人寰,凡部队中在逃未获的士兵,由部队直接派人持函向当地政府追要,查明是给谁顶替的或是谁雇佣之兵,就先将其子弟抓起来作为人质,然后逼令再以重金雇用别人顶替;另外如当地查获无产无证的外地游民或行商小贩,就由保甲长扣留,再由保内或商会雇其当兵,以补充在逃之兵。更为可恨的是,自1944年起又改变了追捕逃兵办法,每户分担之兵逃一次罚两个,逃两次罚3个,逃三次罚5个,而被雇顶替之兵往往是一逃再逃,甚至有些兵痞与部队连排长苟通,入营不久即逃之夭夭,然后再向雇主敲诈勒索大发横财,因而有些富裕大户为追补逃兵问题负担太重,而至一贫如洗,一日就会变成穷光蛋,以至一死了之。至于一般平民无力雇人顶替逃兵,只得哀求以未成年的孩子顶替逃兵,因而随处可见须发斑白的老人带领年幼无知的孙子,哭泣跪地要求准许顶替逃兵。那时不论抓兵或追捕逃兵都是鸡犬不宁,被抓或被追捕者及其家属痛哭流涕大难临头,而结果依然还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工商户刘万金、郭忠秋、王吉庆、赵老大等都因被长期追捕逃兵而破产倒闭,中医谈玉书和商民刘奥国则被打断了腿。总计定远营在马鸿逵最后9年统治下共抓兵200余名,以马代丁、以驼代丁共掠马、骆驼1000余只。
宁夏省对阿拉善旗的经济掠夺也是十分惊人的。有史以来阿拉善旗畜产品都是驼运至包绥交换日用百货,抗战爆发后包绥交通本已中断,而有些商民为了生存,仍千方百计绕道前往销售。阿拉善旗北部的巴音毛道是必经要道,马鸿逵的磴口县税务局就在巴音毛道设立税卡,有武装马巡40名,专门阻拦阿拉善旗运往包头、绥远一带的皮毛,如有查获全部没收,商民治罪;由包绥运进的百货自动到卡纳税者则征税50%,例如10驮百货就须交税5驮,10辆自行车纳税5辆,而且还得另外贿赂税卡人员始可放行;如有不自动报税或有意偷税者,一经查获全部货物没收,商民治罪。因而阿拉善旗商民深受其害,无不叫苦连天,有牧区刘三中等数户商号就是由于赋税过重而倒闭。
马鸿逵在宁夏令其部队中少校以上官佐集资,为其创办一个“宁夏省银行”,垄断经营全省土特产品的收购和外销业务,重利剥削各族人民。据闻1943年该省银行曾举行一次股份分司会议,全部发的是实物——禹州白老布,定远营办事处主任高中第分得5捆100匹。该省银行设有一个富宁公司,在定远营设分公司,首任主任刑椿年,职员魏烈智、李文蔚、高书连等数人,与宁夏光裕隆和定远营公业店两商号合作组成一个“合法”的征收畜产品佣金组织,针对商民贸易抽成剥削。另外马鸿逵还在定远营强令通行宁夏省银行发行的1角、2角、5角省币,也是对各族人民的无偿榨取。
富宁公司定远营分公司垄断阿拉善旗牲畜、皮毛及其他土特产品的收购和外销贸易,手段十分恶劣。其办法是:春季向商民发放高利贷款,秋季计算本息以皮毛偿还。各商号及农牧民群众因春天是淡季,畜产品不能外运,资金短缺周转困难,只得被逼上钩接受贷款,而至秋后交毛时又以低微的官价计算毛价,偿还高利的贷款。另外交毛时富宁分公司雇用三四十人抖毛,过手三遍始行收进(即将毛中泥沙抖净三遍),然后过秤计量。如果交毛量不足偿还贷款本息时,只得以更高的利息再行贷款补足,如此多项剥削加在商民身上,往往导致商民破产停止经营。
另外宁夏省还在定远营设立一个木料厂,专事统制贺兰山木材。具体办法是:凡贺兰山木材采伐工人所采木材,一律由该木料厂统一收购,然后转卖给本地和外来商民,未经该厂同意,直接卖出的木材一律没收充公。该厂是1941年成立,先后由陈树桂、萧玉英任主任,数年之间乱砍滥伐,大面积森林遭到破坏。
宁夏省定远营军警联合监察所是1941年成立,后又改为监察处,所派负责人所长或处长,先后计有郭永胜、李守孔、李文生、宋清臻、雷震霆,直到解放。这一机构是公开的特务机关,专门检查旅店,检查往来客商行旅和无户无证游民,并在省旗边境关口如三关、苏峪口等地设立检查站,拦截由银川、平罗输入阿拉善旗的粮食,名曰“挡粮”,理由是宁夏粮食禁止出口,贩运粮食事属非法,一经查获粮畜充公,商民罚罪。该处(所)另一项重要任务是监视阿拉善旗政府和其他机关职员,并与省方所派便衣特务密切配合行动调查反对省府的言论、行动和搜捕共产党地下工作人员。
马鸿逵对阿拉善旗的苛捐杂税以及临时摊派是多种多样的。1943年宁夏军用被服厂通过省府定远营办事处,强迫定远营白皮工人20名到该厂手工生产羊皮大衣,只供伙食义务做工,厂外军队站岗守卫,不得自由出入。在这期间定远营农工商户摊派上等绵羊皮每户两张,养羊户则摊派更多,计两次共向阿拉善旗人民摊派羊皮1万张,另每户摊派驼绒制成的军用裹腿12尺,连商会所摊派者共2万市尺。宁夏省经营平罗汝箕沟炼铁厂、大武口炼铁厂,两厂成立后,向各县强征技术工人,当时定远营有铜、铁业作坊工人30余名,被强行派征上下手(上手系师傅,下手即徒工)20余名,由省府办事处解送上述两炼铁厂做工,而工资仍由原作坊主负担,致几家作坊无力维持而停业倒闭。
综合上述,自1938年至1949年,定远营在宁夏军阀马鸿逵的残酷统治达11年之久,结果原有的20户大商号、10户旅店,仅各存4户勉强维持,小手工业者及青壮劳动者离乡背井四处逃奔,户口由原来的9000余人,下降到五六千人,900余户下降到六七百户,致使原来欣欣向荣、人民乐业的定远营,商号关门居民闭户,人烟大减十室九空,直至1949年9月以后才获得解放,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