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这个枪神实在太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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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惊喜(中)

“您的士兵们……竟然全是精兵啊!本来您说只有二十五人,我还担心数量不足,但这样的士兵,哪怕只有十五人,也足以杀光那些乌合之众!”

老兵倒不是完全拍马屁,他真的是大开眼界。

一般按这个时代的惯例,骑士手下的部队由扈从与征召兵组成。扈从是脱离生产的士兵,军事素质较好;征召兵则是由领地的农民伯伯组成,战力如何……心里知道就好啦。

原本老兵以为,赵东二十五人的队伍,至多七、八人武备齐全,其他人就是举着粪叉,握着镰刀的农兵……

可没想到,披甲率和持盾率都达到了惊人的百分之百,一个半小队的士兵手持着回过火的战矛,齐刷刷的一片盾墙,闪亮的矛尖从盾缝里露出,怕是连斯瓦迪亚骑兵的楔阵冲锋都可以挡得下来。

剩下一个小队的士兵,全部配备着保养良好的标准弩,背着一面上弦时阻挡箭矢的大盾,腰间还挎着崭新的十字镐,那些手持猎弓的强盗弓手看见这种敌人,估计会丧失对射的勇气。

而且两个小队长居然都有一副鳞甲和一顶带铁面罩的头盔,乍一看与丢失了战马的骑士没什么区别。

不仅是装备,他们的阵列齐整得可怕,居然要走三十余步才需要整一次队;听说要打仗杀人,眼睛里面只有一片淡漠,对生命的敬畏说已是荡然无存;可见全是脱离生产、历经战阵的职业士兵。

这点老兵倒是猜对了,赵东手下的军队虽然不多,扩建、战损、补充……不断折腾下来,一直维持在两个半小队,二十五人的规模,但却都是脱离生产的职业士兵,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军事训练。

“一般般啦,也就欺负些杂鱼。”赵东摆摆手,他也不是谦逊,以他的眼光来看,他手下的刁兵们是这样的:

由于罗多克可悲的产铁量,普通士兵只有一副耗铁不多的扎甲,里面衬着厚厚的棉花,以及一顶结构简单的锅盔。

只能保证不被流矢所伤,近战搏杀时,将骨折与流血缓冲为淤青,真要刀枪不入是不可能的。

在原本的骑砍游戏中,算是三级兵到四级兵之间吧,勉强脱离了炮灰的范畴。

只有小队长才能拥有一副鳞甲和一顶带铁面罩的头盔,能稳入四级兵,还算是中坚,可惜只有两个……

走三十步就要整一次队,变阵时老是出错,高中生军训都比这些刁兵强!真是干啥啥不行,要赏第一名。

不过赵东是跟罗多克军士、诺德皇家卫士、斯瓦迪亚骑士这些卡拉迪亚大陆顶尖力量,甚至地球现代军队这种远超这个世界战力天花板的怪物去比。

然而对于这个世界大量的征召兵、山匪流寇,赵东的军队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天兵天将。

走三十步就要整一次队?我们表示根本没有队列这种东西!盔甲不好?日,我们裹个生皮外套,甚至麻布衣就上阵了,哪里有盔甲这么贵族的东西?!

“这次打完,每人二十个第纳尔!”

“大人,三十个吧。前几天我吃了齐扎村那个胖子山姆的一只鸡,现在还没给钱……”

“又不是要你们去阿哥尔隆堡为王捐躯,二十五第纳尔,多了没有!记得拿完后赶紧去还钱!”

“好吧,愿为大人效死!”

真是锐卒啊,这么快就完成了战前动员,火速开拨。老兵不禁感叹道。

妈的,干啥啥不行,要饷花钱第一名。赵东不禁哀叹道。

……

随着烟雾升腾,埋伏在林间的强盗与内奸艾姆拉的亲信确定了赵东的位置,并且得知他身边只有少量的侍从,还埋藏着己方的两个卧底。

“这一票干完,每人四十个第纳尔,而且杀死赵东者,赏三千第纳尔!”听到这个赏格,所有人都眼红面赤,好像凭空便喝了两斤烈酒,兴奋无比。

老实说,艾姆拉可比赵东大方多了,毕竟是多年经营的地头蛇,家底厚实,只不过他不太会用钱。

“那边,有马,还有人影!他们都没走,那个傻子赵东被我们的人哄在那了!”眼尖的强盗透过枝叶的阻碍,看到了那个价值三千第纳尔的人,兴奋地喘气起来。

“别叫!别射!悄悄地过去,别让煮熟的鸭子飞了!”一个头目对着一双准备拉弓的手,就是一巴掌,同时压低了声音说道。

“好,好。”这些乌合之众们连连称是,就连脚步声也压低了。

三匹栓在树上的马,还有几支插在地上,顶着头盔的长矛出现在他们眼前。

怎么回事?!一个强盗看着眼前诡异的场景,眼瞳猛地睁大。

一阵箭雨回答了他的疑惑,在弩矢嗖嗖的破空声中,身边的许多同伴捂着脖子、侧腰倒下,突然,他的腰上一凉,随即左肾传来撕裂的痛楚。

原来被弩箭深入身躯,是这种感觉啊……强盗捂着腰上的创口,慌忙间又把弩矢按进去了一丝,疼得他直叫唤。

他已没有战意,只想逃出这里,只想把自己救活!可明明是正午,他的眼前却变得越发昏暗,还涌出了许多金色的光点……

内脏的持续出血,使他再也不用想这么多复杂的问题了,走了几步,便无力地扑倒在地,在浑噩中迎来死亡。

“罗多克万岁!”锅盔上顶着杂草的长矛手猛地站起身来,挺着长矛,嚎叫着冲锋。

虽然他们不能完全在冲锋时保持阵列,但在长时间的训练下,也不至于七零八散,勉强维持着参差不齐的战线。

这对已被弩矢打得混乱不堪的强盗,就是一道生命的收割线,战吼声宛如魔鬼的高歌,进一步加剧了强盗群的混乱。

“罗多克万岁!”弩手在射击完一轮后,竟然不去上弦,直接把弩扔下,从腰间抽出十字镐,加入了万岁冲锋的行列。

赵东提前就安排好了战术,突袭不在于杀死了多少敌人,而在于吓住了多少敌人。

比起射击,一次背刺冲锋更能打击士气。

“我乃罗多克骑士,跪者免死!”赵东 突入到混乱的强盗群中,特地选择了最残忍的杀戮方式。他不再攻击能直接致死的咽喉,而是刺入肚皮,猛地向上挑,让对手的肠子、内脏一下滑出,哀嚎声凄厉无比……

赵东刻意躲开、挡下了对他有威胁的攻击,例如长矛、铁杖还有钉头锤。可对于手持单刀的强盗却不躲不避,任凭刀子砍在自己身上,还哈哈大笑。

毕竟这身铁铠可不是吃素的,这种劣质的单刀砍在上面,只会带出几点火星,留下一道白痕罢了,说不定连刀刃都要崩掉几块。

强盗们在这种精神打击、折磨下,彻底崩溃了,有的人向后逃窜,更多人直接下跪——尽管他们到现在,仍占有人数优势。

“一队,骑马抓人咯!他们还有用!”许多人吹了一声口哨,自己的坐骑便跑了过来,即便是驮马,也不是两条腿能跑赢的,这些溃逃强盗的结局可想而知。

那几个艾姆拉的亲信倒是还体现了几分正规军的素养,围在一起,结成一个小矛阵,战战栗栗地看着赵东和他的部下们。

“降了吧。”老兵走了出来,叹了一口气。看见原定计划中的卧底,真的就跳反了,许多人激愤得脸都涨红起来,一时间居然忘记了恐惧。

“赵东大人都能容得下我,何况你们?没必要为了艾姆拉,把命都拼上!汉克,你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

一支长矛被扔在地上,有了第一支,就有第二支,第三支……

不过他们还是很不服气的样子,认为是这些强盗拖了他们后腿。

赵东笑了笑,真正的精神折磨还没开始,对于这些桀骜的人,还得先吓唬吓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