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松溪县虎山公园中,有一块高2米,宽1米的青石草书石刻碑铭特别引人注目,这就是经文物专家考证认定为我国现存最早古代交通法规实物之一——南宋交通法规碑。此碑立于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四月,碑面正中写的是立碑所在地,左右两边载注前后五里须恪守法规的地段名和当年经宋太宗赵炅御笔亲批的四句交通法规,文曰:“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考我国最早由官方颁行的交通规则,始于北宋。据《杨文公谈苑》记载:太平兴国年间,大理寺正孔承恭上书言事,请在两京诸州要道处刻榜公布上述四句话作为交通规则,皇帝批准承恭所奏,下令各地“处处衢肆刻榜”加以公布。松溪县发现的这方碑石,镌明“开禧元年四月望日”立,距太平兴国已200余年,可知自开国皇帝宋太祖之后,宋朝的交通法规一直是袭用这一规则的。另以今日眼光来看,除“贱避贵”带有封建等级色彩外,其余三条都接近于现在所通行的交通规则。这块湮没了几百年的石碑,是1981年9月发现的,充填了我国古代交通规则的实物史料,提供了当时法规颁行的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福建省交通厅为此拨出专款,在虎山公园修了一座造型精巧的小亭,将这块古交通法规碑安置亭中,使其免遭风雨剥蚀,便于游人观赏和专家们的探赜索隐。亭匾为:“古交通法规碑亭。”